非核家園推動法草案聯席審查:安全、時程與程序爭議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經濟委員會會議日期:2013-01-09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經濟委員會聯席審查「非核家園推動法草案」。會議初期圍繞社會人士列席資格、行政院版本延宕及非核家園目標可行性等程序問題展開激烈辯論。實質討論聚焦於核電廠的安全疑慮、2025年非核家園目標的達成可能性、替代能源發展潛力、核廢料處理進度以及核電政策對經濟與電價的衝擊。多位立法委員對政府核安把關能力與能源政策規劃提出質疑,行政部門則強調穩健減核並確保供電穩定。
討論事項一
審查「非核家園推動法草案」案
核心議題
- 本次聯席會議主要審查民進黨黨團提出的「非核家園推動法草案」,核心議題涵蓋台灣逐步邁向非核家園的目標與時程、現有及興建中核電廠(核一、二、三、四廠)的安全性,以及替代能源(如地熱、再生能源)的發展潛力與核廢料的處理方案。
- 會議初期亦耗費大量時間討論法案審查程序,包括社會人士列席的適法性、行政院版本法案的進度,以及跨委員會審查的協調問題。
相關爭議
- 社會人士列席資格爭議:國民黨委員黃昭順、林鴻池、吳育昇等質疑在法案審查會邀請社會人士列席的程序問題,認為應另開公聽會。民進黨柯建銘、潘孟安及主席鄭麗君則引用憲法及釋憲案,主張邀請多元聲音符合法規。
- 2025年非核家園目標的可行性:民進黨團主張核一、二、三廠屆齡除役且核四不商轉,台灣可在2025年達成非核家園。原能會蔡主委及經濟部杜次長則認為在確保不限電、合理電價及減碳承諾下,現階段技術與條件難以達成此目標。
- 核電廠安全與風險評估:多位立法委員質疑核電廠位於斷層帶、耐震係數、海嘯防護不足,並指出核四主控室設計問題,認為政府無法百分之百保證核安。原能會蔡主委則強調核一、二、三廠符合安全規範,但對核四因尚未完工無法做百分之百保證。
- 非核政策對電力供應與經濟的影響:經濟部與台電擔憂2025年非核將導致電力短缺、電價上漲及碳排放增加。民進黨委員鄭麗君、許智傑、何欣純、林淑芬則反駁,指出台灣備用容量率過高、電力需求預估高估,且替代能源潛力未被充分開發,指責行政部門散布不實資訊。
- 核廢料處理與選址困境:立法委員孔文吉、簡東明關切蘭嶼核廢料遷出進度緩慢,質疑台電選址困難且浪費經費,建議考慮將蘭嶼核廢料移回除役後的核電廠存放。
- 原能會角色與獨立性:立法委員黃偉哲、丁守中質疑原能會核能研究所承接台電委託研究案的利益迴避問題,以及原能會在行政院組織改造後獨立性與管制效能可能受損。
- 非核家園立法必要性:原能會及經濟部認為《環境基本法》已規定逐步達成非核家園目標,不需另立法。環保團體及民進黨團則認為立法可明確時程、管理單位,確保政策落實,避免無限期拖延。
立法委員發言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強調《環境基本法》已明定非核家園目標,國會與政府有責任落實立法與行政準備。
- 捍衛邀請社會人士列席會議的權利,引用憲法及釋字解釋證明其合法性。
- 批評經濟部與台電高估用電需求、備用容量率過高,導致投資過剩及虧損,並以此作為核電必要性的「謊言」。
- 指出德國等國家發展再生能源,經濟成長與能源需求脫鉤,台灣應借鑒並積極發展綠能。
- 要求經濟部與台電誠實提供備用容量率數據,並檢討現行能源政策。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質疑會議程序,認為法案審查會不應邀請學者專家,應區分為聯席會與公聽會。
- 對福島核災後政府在核安與非核家園準備不足表達沉重擔憂。
- 指出台電核四預算多次追加,已達2,838億元,質疑其效益與評估。
- 曾提案核四改用天然氣發電,但未見台電具體評估方案,認為政府缺乏非核決心。
- 認為台電與原能會之間運作不順暢,影響人民對核安的信心。
柯建銘 立法委員
- 強調非核家園推動法首次進入委員會審查是歷史性一刻,代表反核運動20多年的期許。
- 解釋本次聯席會議由來,及國民黨曾對法案提出復議以拖延審查的行為。
- 引用憲法第63條及立法院慣例,捍衛邀請社會人士與會的合法性。
- 呼籲朝野共同推動非核家園,批評國民黨在野時曾支持停建核四,執政後卻杯葛。
- 指出民進黨過去執政期間,非核家園法案在程序委員會屢遭封殺的歷史。
林鴻池 立法委員
- 解釋國民黨團提出復議是為變更法案主審委員會,希望由經濟委員會主審。
- 強調行政院應提出非核家園法案版本併案審查,以求法案完整圓滿。
- 對行政院版本遲未送達表示抱歉,但承諾讓民進黨版本先行審查。
- 主張邀請社會人士與會應規範在《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中,目前僅公聽會可邀請學者專家,不宜在法案審查時列席。
- 認為在審查法案時若開放社會人士列席,恐影響立委判斷,破壞議事尊嚴。
吳育昇 立法委員
- 支持非核家園目標,但主張「確保核安,逐步減核,推動低碳綠能」的漸進策略。
- 強調復議是立法院中性機制,不應被視為牽制法案的手段,並指未過復議期的法案不應排入議程。
- 強烈反對社會人士列席法案審查會,認為會影響立法委員審查公正性,並舉財政委員會處理全球人壽案為例。
- 認為在預算案審查時讓民間人士列席,可能導致利益衝突或不當干預。
- 呼籲立委應在「毫無恐懼」的環境下,對法律案表達良心建議。
潘孟安 立法委員
- 強調「非核家園」在立法院已爭議20年,本次審查是台灣核能政策新里程碑。
- 闡述民進黨團提案旨在透過立法,規範核一、二、三廠不得延役、核四不商轉,以期2025年達成非核家園。
- 指出核能政策涉及國家經濟戰略、人民安全、土地環境安全等多重面向。
- 呼籲朝野捐棄前嫌,共同實質審查法案內容,為台灣立下永續發展空間。
- 批評執政黨以議事程序冗長發言拖延會議,強調憲法已明定可邀請社會人士列席。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建議主席提供社會關係人士名單,並呼籲對專業議題多召開公聽會,而非直接審查法案。
- 質疑原能會與經濟部對2025年非核家園目標可行性的評估,認為供電穩定性仍是重要考量。
- 主張將蘭嶼低放射性核廢料移回核一、核二、核三廠除役後的倉庫存放,以實現蘭嶼環境正義。
- 關切台電在花蓮吉安鄉南華村興建高壓電塔引發村民抗議,要求台電暫停施工並與居民溝通。
- 關切能源局在原住民地區推動LED路燈汰換計畫中可能存在的綁標弊案,要求能源局查明。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強調原能會應建立公信力以減少民眾對核能的不信任感。
- 質疑原能會核能研究所承接台電委託研究案可能存在利益迴避問題,建議改由公務預算支應研究經費。
- 建議原能會與核能研究所應徹底切割,以提升公信力,並指出行政院組改後此問題可望解決。
- 關切福島核災後,台灣是否應對核電廠員工子女及週邊居民、蘭嶼核廢料場附近居民定期進行輻射健康檢查。
許忠信 立法委員
- 主張台灣是「家園」而非「旅館」,核電政策應以子孫未來為重,而非短視近利。
- 質疑原能會蔡主委對核一、二、三廠安全的「百分之百保證」,指出核電廠位於斷層帶的風險。
- 認為台灣即使沒有核電也不會缺電,因產業西進導致用電量減少,並主張應立即實現非核家園。
- 批評政府以「科學與技術」為由,拖延非核家園進程,實為業者追求更便宜電價,犧牲子孫利益。
陳淑慧 立法委員
- 尊重民進黨團提案及朝野協商,但質疑行政院非核家園相關法案遲未提出。
- 要求原能會說明核一、二、三廠在監督下何時適合商轉,以及核四廠的商轉條件。
- 要求經濟部說明政府推動非核家園的準備工作進度,及替代能源能否在2025年完全取代核能。
- 關切原能會對台電19大項、75小項缺失的改進狀況是否滿意,並要求經濟部報告進度。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強調「非核家園推動法」能進入委員會審議是民進黨團多年努力的成果。
- 質疑原能會蔡主委對2025年非核家園目標「不可能達成」的說法,指出核一、二、三廠將於2025年前除役。
- 挑戰原能會對核電廠安全的保證,特別是面對類似福島的複合式天災,質疑現有防震係數不足。
- 批評台電以「恐嚇」語氣宣稱停建核四會導致電價上漲、經濟倒退,認為有替代方案可解決核四發電缺口。
- 強調非核家園是具現代性的觀念,獲得民眾高度支持,呼籲法案順利通過。
林佳龍 立法委員
- 質疑原能會對核四廠安全檢查的依據,指出核四採用日本ABWR機型,但實際使用經驗僅日本有。
- 揭露日本JNES視察報告曾指出核四主控制室盤面顏色(紫、藍、白)表達四種狀態設計不佳,可能造成人為疏失,但台電稱「無法改」。
- 質疑原能會派駐核四視察人員缺乏完整「試、運、轉、撤」經驗。
- 批評經濟部與台電邀請「國外學者」(實為清大核能幫背景的台灣人)為核電廠安全背書,認為是「學術上的墮落」和「政治上的欺騙」。
- 要求經濟部撤回報告中「核電廠均屬安全」的結論,並要求原能會調查經濟部監督失職問題。
陳鎮湘 立法委員
- 關切核能人才培育與士氣問題,期勉核安專家勇於面對質疑,在逆境中展現能耐。
- 認同核能安全應達到「世界標準以上」,但認為「絕對安全」在認知上有差距。
- 詢問全球各國核能使用現況與理由,指出部分廢核國家與台灣海島型國家條件不同,無法直接比較。
- 比較車諾比與福島核災原因,強調台灣核電廠已針對福島經驗進行備用水源、電源及應變措施改善,標準只比日本高。
- 認為廢核等於缺電,將導致物價上漲及能源供應不穩,強調核能安全掌控是關鍵。
丁守中 立法委員
- 指出德國因福島核災改變核電政策,顯示人類對地質、氣象數據預測的局限性,台灣地質條件與福島相似應重考慮。
- 肯定核一、二、三廠過去安全營運及提供便宜電價的貢獻,但關切其耐震係數補強需求。
- 批評原能會組織改組後降級為三級機關,違反國際原子能總署要求管制單位獨立、超然、專業的趨勢。
- 提議成立「核能安全特種委員會」加強監督核安,並指出日本國會也有類似建議。
- 質疑原能會核安管制處預算大部分來自台電委託經費,影響其獨立性,並舉核二廠疏散計畫為例,指責規劃不實。
簡東明 立法委員
- 認同台灣應建立非核家園,但質疑2025年達成目標的困難度。
- 關切台灣若發生核災的應變能力,原能會蔡主委保證經核安總體檢後,台灣不會發生福島式核災。
- 指出蘭嶼核廢料已存放30年,質疑台電核廢料選址進度緩慢且不可行,建議考慮將核廢料移回除役核電廠存放。
- 關切核一、二、三廠高放射性核廢料燃料池隔架密集化,可能增加地震時碰撞風險。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強調沒有核安就沒有核電,並關切原能會組織調整後若維持三級機關,其安全把關能力與人員素質恐受影響。
- 要求台電加速處理核一、核二廠山腳斷層地質重測及防震補強問題,建議應採「最壞打算」提前規劃。
- 指出核四廠施工過程多次被糾正,質疑其安全性,並要求台電通盤檢討工程項目、排程、品管,並由具經驗人士主持試運轉測試。
- 要求台電在燃料裝填前請國外具公信力單位對核四進行全面總檢查,並確保試運轉測試人員與核電人員切割。
- 要求原能會務必參與核安相關系統的現場監督,作為核發執照依據。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質疑原能會蔡主委為何不願明確表態「非核家園」是一個可達成的政策目標,而非僅是理念。
- 挑戰台電黃董事長對2025年非核家園的達成態度,認為應設定明確目標並積極達成。
- 強烈質疑核四廠的安全性,認為在無法百分之百確保安全運轉下,應停止商轉,否則台灣將成為「核武強國」。
- 關切核一廠耐震係數補強進度緩慢且費用高昂,指出其完工時程恐已屆除役,質疑其效益。
- 批評台電與原能會已失去民眾信心,要求提供詳細核安補強經費與時程規劃。
陳碧涵 立法委員
- 要求經濟部說明能源政策「邁向非核家園」的最終目標,是基於安全問題還是有更好替代能源。
- 質疑經濟部自《環境基本法》制定以來,推動非核家園的具體計畫與成效不足,僅是「遙遙無期」。
- 要求經濟部公開透明地說明通盤檢討機制與評估結果,以消除民眾不滿。
- 質疑台電在核電廠施工中多次被糾正,要求台電展現決心,具體改進缺失並追究責任。
- 認為原能會與台電應視為政府團隊一員,共同努力確保核安,而非僅是監督與被監督關係。
許智傑 立法委員
- 質疑經濟部對非核家園沒有明確時間表,擔憂台灣可能永遠無法成為非核國家。
- 要求經濟部保證核電使用期間百分之百安全,並指出一旦核安有疑慮,管制單位應停止運轉。
- 關切核一、核二廠位於山腳斷層,核三廠位於恆春斷層,這些斷層未在原設計考慮範圍內。
- 質疑核一廠0.3g的耐震設計,面對學者提出規模7地震可能產生0.6-0.7g震度的風險,要求原能會提供科學數據及應變處置。
- 批評行政部門在核安問題上推諉責任,呼籲原能會作為管制單位應承擔重要角色。
田秋堇 立法委員
- 強烈質疑原能會蔡主委對核一、二、三廠「百分之百安全」的保證,認為是「耍嘴皮」、「自大、狂妄、輕忽」。
- 關切核災發生時的賠償上限(42億元)遠低於實際損失,並指出英國核電廠除役成本高昂。
- 質疑原能會對大台北地區700萬居民的碘片發放規劃,認為其規劃不足且缺乏急迫性。
- 認為《環境基本法》納入非核家園規定後,仍需立法明訂時程與管理單位,以確保政策推動。
- 指出英國核電廠建造費用高於發電經濟價值,呼籲政府重新精算核電成本。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強調「非核家園推動法」能進入委員會審議是民進黨團多年努力的成果。
- 質疑原能會蔡主委對2025年非核家園目標「不可能達成」的說法,指出核一、二、三廠將於2025年前除役。
- 挑戰原能會對核電廠安全的保證,特別是面對類似福島的複合式天災,質疑現有防震係數不足。
- 批評台電以「恐嚇」語氣宣稱停建核四會導致電價上漲、經濟倒退,認為有替代方案可解決核四發電缺口。
- 強調非核家園是具現代性的觀念,獲得民眾高度支持,呼籲法案順利通過。
姚文智 立法委員
- 質疑原能會蔡主委身為政務官,為何不願明確表態是否支持非核家園的信念。
- 關切核四燃料棒已運抵廠區,但施工拖延,質疑台電規劃不周。
- 質疑經濟部杜次長對備載容量率的解釋,指出監察院報告曾顯示10%備載容量率已可維持零缺電。
- 批評能源局在能源規劃上長期委託台電,導致估算偏差,造成「球員兼裁判」的問題,要求提出檢討報告。
- 強調面對非核家園目標,經濟部應加強尋找再生能源替代方案,而非以缺電恐嚇民眾。
李貴敏 立法委員
- 希望釐清廢核與繼續發展核能的差異性,以客觀數據討論能源政策。
- 引用多國核電發展現況(法國、美國、德國、日本、韓國、中國)及日本福島核災後經濟影響數據。
- 提出台灣與韓國核電占比、電價比較,以及台灣電力消費結構、就業人口等數據。
- 質疑若全面廢核導致產業外移、稅收減少,恐影響社福支出與勞工退休保障,詢問環保團體在此情境下的優先順序。
- 強調核安與替代方案的重要性,呼籲各方正視問題,尋找正確方案。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引述呂秀蓮前副總統「核四續建會亡台」的說法,並要求原能會蔡主委與台大高成炎教授就核四安全問題進行對質。
- 質疑原能會對核四廠避震係數的說法,指出其未考慮海嘯嚴重性及斷層變形問題。
- 引用學者報告,指出核四廠址附近存在多條斷層,且部分斷層可能引發高震度地震,對核四廠造成威脅。
- 關切核四廠已耗費巨額預算,若繼續商轉,一旦發生災難損失將遠超4,000億元。
- 要求原能會提供詳細科學數據,釐清核四廠斷層、海嘯防護及耐震設計的真實情況。
王育敏 立法委員
- 強調核能安全是嚴肅課題,政府部門提供的數據必須真實、科學,不容謊言。
- 要求經濟部釐清備用容量率的法定標準與實際危機線的差異,以及影響其浮動性的因素。
- 認同多發展再生能源是目標,但關切台灣地狹人稠、颱風地震等先天限制對風力、太陽能發展的阻礙。
- 指出天然氣發電雖低污染,但台灣高度依賴進口,存在成本高、安全存量不足、供應不穩定等風險。
- 呼籲政府應向民眾宣導各種能源政策背後的代價與成本,並積極研究新的再生能源。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要求經濟部與原能會明確表態「非核家園」是否為政府施政目標,並應有具體步驟。
- 引用台大高成炎教授的數據,指出台灣地熱發電潛力巨大,特別是宜蘭清水地熱可替代多座核電廠發電量。
- 質疑經濟部報告未提及地熱發電潛力,批評其不了解或故意不提,要求積極開發替代能源。
- 要求原能會蔡主委百分之百保證台灣核電安全,特別是核四廠位於斷層上,且大台北地區人口密集,一旦核災後果不堪設想。
- 呼籲政府增加對地熱等再生能源的研究經費,以解決核電安全問題。
林淑芬 立法委員
- 強烈批評原能會蔡主委對核一、二、三廠「百分之百安全」的保證,認為其玩弄文字遊戲,輕忽核災風險。
- 要求經濟部說明如何實現電力零成長、非核減核的具體期程與目標,以及最可行的替代方案。
- 指出台灣電力需求近年已呈現負成長,備載容量率過高,質疑經濟部數據不實。
- 要求經濟部承諾核一、二、三廠「絕不延役」,並對核四若安全有疑慮時的應變方案做好準備。
- 批評核電產業壟斷、資訊不透明,導致經費估算、政策決定、安全監督等環節皆不公開,形成「球員兼裁判」的弊端。
相關人員回應
蔡春鴻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任委員
- 表示原能會作為核安管制機關,主要任務是確保核能安全,非核家園政策推動權責屬行政院及經濟部。
- 指出《環境基本法》未明確要求以立法方式達成非核家園目標,應審慎衡酌國際間作法。
- 說明我國已建立完整核安管制法規體系,並參照福島事故經驗執行核安總體檢,提升電廠防災能力。
- 對2025年非核家園目標,認為在確保供電穩定、合理電價及減碳承諾下,現階段難以達成。
- 承諾核一、二、三廠目前符合安全法規,可保證安全;但核四廠因仍在興建中,無法保證百分之百安全。
- 解釋核能研究所承接台電委託案的利益迴避機制,並表示組改後管制與應用推廣將明確區隔。
- 說明核一、二廠山腳斷層、核三廠恆春斷層等新事證,已要求台電進行評估與補強,並將加強海嘯防護措施。
- 澄清車諾比與福島核災原因,強調台灣核電廠設計與應變措施已針對福島經驗進行改善。
- 表示核災發生時碘片發放有規範,目前規劃8公里緊急應變區及16公里中央儲存庫,會提供詳細書面資料。
- 反駁核四廠區內有活動斷層的說法,強調中央地質調查所已確認其非活動斷層。
杜紫軍 經濟部次長
- 說明政府能源發展願景為「確保核安、穩健減核、打造綠能低碳環境、逐步邁向非核家園」,並依法持續推動。
- 指出推動非核家園應基於國家電力穩定供應,兼顧民生需求、產業競爭力與減碳承諾,採取穩健務實作法。
- 說明核一、二、三廠將如期除役不延役,核四廠則在確保安全無虞下商轉,以爭取時間發展替代能源。
- 評估若核四不商轉,台灣備用容量率將於2015年降至7.4%,面臨限電風險,且電價將上漲,碳排放增加。
- 解釋備用容量率為供需概念,15%為安全值,低於7%則限電機率極高。
- 說明經濟部已從開源(天然氣、再生能源)與節流(節能、提升效率)兩方面推動非核家園,但替代能源有其發展極限。
- 強調核能安全是使用核電的先決條件,若核四安全有疑慮,管制單位不會允許其商轉。
- 回應德國等國廢核經驗,指出台灣為獨立電網,無法直接複製他國模式,且廢核亦有高昂成本與產業衝擊。
- 承諾經濟部將努力讓核四在符合安全法令下商轉,並持續檢討能源政策,每4年進行減核時程通盤檢討。
黃重球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 說明台電未做過全國性民調,但經濟部民調顯示福島核災後民眾對核能疑慮增加。
- 表示核四改用天然氣發電的評估困難,因管線鋪設、儲槽興建皆不易,但已開始初步評估。
- 指出核四總投資額已達2,838億元,若完成可能更高,並認同政府對非核家園的準備不足。
- 說明核一、二、三廠目前儲存核廢料的倉庫容量可供40年運轉,但蘭嶼核廢料遷出進度緩慢,選址困難。
- 承諾台電將加速處理核一、核二廠山腳斷層重測與防震補強,並在核四燃料裝填前請國外公信力單位進行全面檢查。
- 說明核四廠第一號機進度95%,第二號機91%,目前處於試運轉測試階段,燃料棒已運抵廠區但未裝填爐心。
- 回應若核四不商轉,台灣將面臨電力短缺,特別是北部地區,且替代能源(如再生能源)發電不穩定,無法完全取代基載電力。
- 坦承台電與原能會之間關係是管制與被管制,運作上並非完全順暢,但強調安全把關是職責與使命。
歐嘉瑞 經濟部能源局局長
- 說明政府推動再生能源發展目標,預計2025年裝置容量達9,952MW,2030年達12,502MW,以風力、太陽光電為重點。
- 表示再生能源目前占總發電量9.2%(裝置容量),進度超乎預期,但仍無法完全彌補核能發電缺口。
- 解釋備載容量率的定義與預測是機率問題,無法百分之百保證不缺電。
- 說明能源局已將備用容量率標準從16%降至15%,並透過專案邀請國內外專家進行電力需求預測。
- 回應LED路燈汰換計畫可能存在的綁標弊案,承諾會深入了解並檢討執行面。
- 指出台灣地熱發電潛力雖大,但技術成熟度、工程實務與時間問題仍需克服,目前與宜蘭縣政府合作開發1MW計畫。
梁啟源 中華經濟研究院董事長
- 指出多發展再生能源是共識,但台灣地狹人稠、颱風地震等限制,導致風力、太陽能等再生能源發展有其困難與高成本。
- 說明天然氣高度依賴進口,成本高昂,且安全存量僅7天,若颱風侵襲恐致三分之一電廠停擺。
- 強調天然氣與再生能源發電不穩定,不能替代360天運轉的基載發電機組(如核能或燃煤)。
- 引用歐盟研究數據,指出核能發電在包含外部成本後,仍比燃煤、天然氣便宜。
- 建議馬總統的「穩健減核」新能源政策(確保核安、核四安全運轉、核一二三不延役)較可行,但政策應保持彈性,不宜立法訂定期程。
- 評估若2025年非核,將導致缺電、電價上漲超過40%、二氧化碳排放無法達成承諾,並引用日本、德國廢核後經濟衝擊為例。
高成炎 台灣大學資訊系教授
- 建議開發地熱與黑潮發電取代核能,提出2025年開發5,000MW地熱可取代核一、二、三廠總發電量。
- 引用國科會報告,指出清水地熱蘊藏量可達70億瓦特,台灣整體地熱可抵9.7座核電廠發電量。
- 批評台電過去對地熱發電不可行的說法,並解釋清水地熱失敗主因是缺乏回灌水源,而非技術不可行。
- 認為原能會對核電廠耐震係數的說法存在「說謊」,未充分考慮海嘯及斷層變形等問題。
- 指出核四廠區內有斷層存在,且核電廠建基於12公尺高,面對8.5級地震可能引發25公尺海嘯將被淹沒,控制室在地下室更嚴重。
- 強調非核最重要,因為核電廠一旦發生災難,損失遠超經濟考量,且非核家園可創造新產業與就業機會。
- 批評台灣輻射測量儀器、測量點、偵測能力及透明度不足,一旦核災發生,政府應變能力堪憂。
崔愫欣 綠色公民行動陣線秘書長
- 認為社會對核四商轉最大疑慮在於預算不斷追加、試運轉事故頻傳,且世界核能協會曾將核四列為最危險電廠之一。
- 主張非核家園既然是朝野共識,就應訂出具體時程,避免無限期拖延,並防止核四追加預算排擠再生能源投資。
- 強調福島核災後,台灣仍需重新檢討核電廠位於地震帶上的普遍性問題。
- 指出台灣地狹人稠的島嶼特性,一旦發生核災難以疏散民眾,可能導致台灣滅亡,因此非核家園是必要選擇。
- 認為非核家園政策可開創再生能源、節約能源等新產業市場,創造就業機會,提升台灣永續發展。
- 批評政府在非核家園政策上怠惰,未將除役成本計算在核電成本中,導致核電價格偏低的假象。
- 指出英國核電廠除役費用高昂,遠超核後端基金預算,呼籲政府重新精算核電成本。
施信民 環保聯盟前會長
- 認為《環境基本法》已將非核家園納入規範,但仍需立法明訂時程與管理單位,以確保政策推動與落實。
- 強調非核家園可創造產值,不一定會影響國家稅收或造成民眾生活困難,反而是國際核電集團利益受損。
- 指出台灣是地狹人稠的島嶼國家,核災發生時民眾疏散困難,風險遠高於大陸國家。
- 主張非核家園政策可開創再生能源等新電力的市場,創造就業機會,有助於台灣產業在世界競爭。
- 批評政府若不儘速推動非核家園,將延遲再生能源產業發展,且核廢料問題將越來越嚴重,對後代子孫造成永久負擔。
陳宜彬 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管制處處長
- 說明核四主控制室盤面顏色設計是航空工業方法,非發電業傳統用法,但已是設計決定,無法更改。
- 解釋原能會派駐核四視察人員均有核一、二、三廠駐廠經驗,但因年齡未參與過試運轉。
- 表示核一、二廠耐震設計已考慮金山斷層釋放7.3規模地震,即使發生規模7地震也「一點問題都沒有」。
- 說明核四燃料棒已運抵廠區約800多束,但尚未裝填爐心,在未進入反應爐前不會有輻射外洩。
蔡富豐 台灣電力公司總工程師
- 說明經濟部邀請的國外學者專家不願公開身份,但強調他們是核能界專業人士。
- 表示台電在核四建廠過程中,亦曾邀請美國NRC及日本JNES協助視察,並重視其建議。
相關後續
- 未及質詢之委員另定期繼續質詢。
- 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聯席之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者從其指定。
- 許添財委員提供的兩份資料(原能會回應呂前副總統專訪訪談的書面資料及高成炎教授的回覆)列入會議紀錄,刊登公報。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20602
- 卷/期/冊
- 102/6/2
- 發布日期
- 2013-01-28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