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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營事業績效獎金制度改革與政策負擔檢討

經濟委員會會議日期:2013-01-07會議日期:2013-01-09會議日期:2013-01-10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針對經濟部所屬國營事業近五年度經營績效獎金編列、核算及其制度修正進行專案報告與質詢。會議聚焦於國營事業虧損下仍發放高額獎金的合理性、政策因素的認定、獎金預支的合法性及制度改革的進程。多位委員質疑經濟部報告不全、改革遲緩,並要求獎金制度應與社會經濟狀況連動,並將政策負擔回歸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最終通過多項臨時提案,要求經濟部檢討三角貿易、提升產業技術、整合獎金制度並加速原住民地區供水率改善。

討論事項一

國營事業經營績效獎金專案報告及質詢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討論經濟部所屬國營事業自民國98年至102年度經營績效獎金的編列、核算內容、決算情況,以及經濟部擬修正績效獎金制度的進程與具體內容。
  • 核心議題涵蓋虧損事業發放獎金的合理性、政策因素的認定標準、獎金預支的合法性,以及如何使獎金制度與整體經濟環境及社會期待更為契合。

相關爭議

  • 報告資料不完整與提交遲延:主席質疑經濟部、審計部及主計總處未提供民國101、102年度績效獎金編列資料,且報告提交不及時,顯示對委員會缺乏尊重。
  • 虧損事業發放高額獎金的合理性:多位委員質疑台電、中油等虧損數百億元的國營事業,在民間企業年終普遍低迷時,仍發放平均4.6個月的高額年終獎金,引發社會相對剝奪感。
  • 政策因素認定與獎金掛鉤:委員批評國營事業將虧損歸咎於政策因素,並以此作為發放績效獎金的依據,形成「一魚兩吃」的不合理現象,要求政策因素應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支應。
  • 績效獎金預支的合法性:委員質疑國營事業在獎金尚未核定前即預支給員工的做法缺乏法源依據,審計部亦認為此做法「不妥」,並表示會追蹤追回款項。
  • 獎金制度改革的遲緩與部長的魄力:委員批評經濟部自98年起即建議改革獎金制度,但多年來未有實質進展,部長在面對立即停發獎金的建議時,表示需依既有辦法,缺乏改革魄力。
  • 績效評核標準與員工士氣:台電因政策因素被核列乙等,引發工會不滿並揚言抗爭,委員認為管理階層的決策問題不應由基層員工承擔,造成員工污名化。
  • 獎金與總體經濟指標連動的適切性:經濟部建議將績效獎金與GDP、失業率、家戶所得成長率連動,但委員質疑此舉是否將國家經濟責任轉嫁給基層員工,且公式化連動的科學性與實際操作性有待商榷。

立法委員發言

許忠信 立法委員

  • 質疑台電、中油等虧損公司仍發放高額年終獎金,認為是巧立名目且明目張膽。
  • 指出國營事業以「政策因素」讓虧損公司有盈餘並發放績效獎金,又讓員工得考績獎金,是「一魚兩吃」。
  • 要求部長說明經濟情況不好時是否應停發績效獎金,並強調「法與時轉則治」。
  • 呼籲國營事業主管放棄個人績效獎金,成為楷模。

李慶華 立法委員

  • 關切中國大陸對台灣面板業的經濟制裁及人才挖角問題,要求經濟部提出扶助對策。
  • 認為國營事業年終獎金過高導致民眾相對剝奪感,要求部長提出平息民怨的方案。
  • 質疑台電考成從甲等變乙等的原因,並關切台電工會揚言抗爭的後續處理。
  • 詢問已發放獎金是否能追回,特別是針對已退休人員。

林滄敏 立法委員

  • 批評行政部門對國營事業改革建議視若無睹,質疑績效獎金與考核獎金存在的合理性。
  • 指出經濟部對國營事業的監督不力導致浪費,如民營電廠購電及備載容量問題。
  • 質疑績效獎金與考核獎金重複發放,對國人無法交待。
  • 質疑績效獎金和考核獎金未經預算通過即借支的合法性,要求審計部依法追回不當款項。

廖國棟 立法委員

  • 質疑國營事業借支獎金的合法性,並詢問其資金來源與公司內部規範。
  • 強調國營事業經營績效獎金實施要點有修正必要,並關切行政院何時能提出新的實施要點。
  • 指出國營事業員工廣義上等同公務員,應承擔更多社會責任,獎金核定應考量本業表現及行業別差異。
  • 要求建立公平合理的獎金公式,以避免民眾對國營事業員工的負面觀感。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要求研考會及國營會應建立更透明的審議機制,公開政策任務的審議標準。
  • 關切台電考成被評為乙等引發員工不滿,詢問部長是否感到委屈,並要求若行政院改變評等,部長應據理力爭。
  • 詢問已預支的年終獎金追回問題,特別是針對已退休人員,並建議未來應以較低標準預支獎金以減少爭議。
  • 質疑公務人員及國營事業員工考成甲等比例過高,顯示內部考核不落實。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釐清考成獎金與績效獎金的定義,並質疑國營事業績效差卻發放獎金的合理性。
  • 批評國營事業的政策因素實為「選舉因素、政治因素」,導致油電凍漲與虧損。
  • 指出中油、台電累積虧損嚴重,要求全面檢討經營績效,而非僅歸咎政策因素。
  • 強烈質疑獎金未核定即借支的行為「無法無天」,要求經濟部對相關人員進行懲處。

高志鵬 立法委員

  • 質疑台電與中油績效獎金數目不同,是否與部長個人喜好有關。
  • 關切台電工會揚言「不排除讓台灣黑暗」的言論,要求部長保證不會發生停電。
  • 質疑台電廣告中爬電線桿的辛苦員工,多為派遣或外包人員,而非正職員工,認為台電利用其形象為獎金制度辯護不公。
  • 批評經濟部成立經營改善小組後,國營事業績效獎金制度未有實質改革,導致社會觀感不佳。

林岱樺 立法委員

  • 比較國營事業員工高額年終獎金(平均28萬元)與農戶及雙薪家庭的低所得,質疑其合理性與民眾感受。
  • 認為經濟部在獎金制度改革上缺乏魄力,提出應將考核獎金、績效獎金及其他各類獎金合併討論,以符合民意與公平性。
  • 主張年終獎金發放應與民間經濟指數連動,並在改革過渡期保障資深員工權益。
  • 肯定基層員工的努力,但認為決策者應為不符民意的政策負責,避免基層員工揹黑鍋。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批評經濟部報告效率不佳,未能及時提供完整資料。
  • 以農漁民無年終獎金為例,強調國營事業員工薪水來自人民納稅,應「惜福」,並思考如何發放獎金才能符合社會期待。
  • 質疑經濟部改革方案將經濟成長率、失業率等指標納入獎金計算,是將國家經濟責任轉嫁給員工。
  • 建議政策性因素(如優惠電價)應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支應,減輕國營事業負擔。
  • 建議恢復78年做法,以「超額盈餘」作為績效獎金計算基礎,確保獎金發放的正當性。

潘維剛 立法委員

  • 關切政策性虧損的解決方案,建議將補助全面回歸原單位支應,並詢問離島電費補貼是否納入規劃。
  • 要求經濟部應精準量化政策因素造成的影響,以便客觀檢討國營事業的真正績效。
  • 質疑國營事業績效獎金核定緩慢的原因,並建議將績效獎金直接編入預算。
  • 認為國營事業員工預支獎金的問題應從政策面整體考量,並建議將民營化作為正本清源的解決方案。
  • 指出台灣三角貿易比重過高,訂單增加卻未實質提升國內就業與薪資,要求經濟部研擬改善對策。

丁守中 立法委員

  • 反應台電基層員工被污名化,認為國營事業體質結構問題應由管理階層負責,而非基層員工。
  • 批評政府在經濟問題上缺乏具體辦法,未能有效解決產業升級、經濟轉型等問題。
  • 質疑經濟部在國營事業民營化議題上缺乏具體做法與時程表,導致改革停擺。
  • 要求經濟部儘速提出電業法修正案,以推動台電自由化與民營化,解決政策干預問題。
  • 要求經濟部提供國營事業董事長及總經理的獎金資料,以追查決策管理階層的責任。

徐耀昌 立法委員

  • 認為台電考績被核列乙等對員工不公平,批評政府改革是「拿員工福利開刀」,而非改革政策。
  • 指出台電面臨核四停建、高價購電、優惠電價、燃料成本高漲等政策性負擔,將導致其經營困難。
  • 呼籲部長應從政策上解除台電負擔,讓能源價格市場化,並推動電價浮動調整,以實現公平經營。
  • 認為政府應一視同仁,不應只針對台電員工,並請部長向總統、行政院長建議慎思。

林佳龍 立法委員

  • 詢問去年平均CPI是否大於2%,並提醒部長曾承諾負起政治責任。
  • 質疑經濟部將績效獎金與GDP、失業率等總體經濟數字連動的「假科學」做法,認為應誠實面對缺乏科學方法論基礎。
  • 指出國營事業電價浮動機制不實,仍有時差,且輸電、儲存等環節仍壟斷,導致員工背負原罪。
  • 建議將績效獎金廢除,與考成獎金整併,並要求經濟部於1個月內提出新公式和改革方案。
  • 強調國營事業應釐清其角色定位,建立合乎邏輯的制度,才能有效解決問題。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書面質詢指出國營事業虧損仍領豐厚獎金引發社會不滿,認為改革刻不容緩。
  • 批評國營事業獎金邏輯與民眾認知天差地遠,政策性負擔導致帳面虧損卻核算獲利。
  • 質疑經濟部將國家經濟發展責任加諸國營事業員工,上位者卻不負責,此舉不符民眾本意。
  • 強調民眾重視國營企業經營績效,而非僅員工領多少錢,應做好績效改善以化解不滿,而非犧牲基層權益。

相關人員回應

施顏祥 經濟部部長

  • 承認報告資料有所遺漏,承諾儘速補齊並改進,並就報告遲交向委員會致歉。
  • 說明績效獎金制度沿革,指出78年因民間獎金高漲而增設績效獎金,上限2.6個月,並解釋以「總盈餘」替代「超額盈餘」的計算方式。
  • 表示經濟部自98年起即主張將績效獎金與經濟表現掛鉤,並於101年重啟檢討,擬將獎金上限向下調降,甚至考慮在經濟環境極差時不發放。
  • 解釋台電、中油等虧損事業仍能發放獎金,是因扣除政策因素後總盈餘為正,並說明政策因素審議機制。
  • 承認民眾對國營事業獎金觀感不佳,理解員工感受,但強調行政部門行事需依既定辦法。
  • 說明台電考成從甲等變乙等,是因政策影響因素提報金額龐大,經審議委員會審慎檢討剔除部分項目所致。
  • 承諾與台電工會溝通,絕對不會讓停電事件發生,並相信「讓台灣黑暗」是少數人的企劃。
  • 說明已發放獎金的追回問題,指出在職人員可從薪資扣回,已退休少數人員則需追回,並承諾確保款項追繳回公庫。
  • 同意績效獎金和考核獎金應重新整合或切割,並支持制度性改革,但強調需跨部會協商。
  • 表示國營事業面臨高燃料成本、政策性負擔等問題,導致長期虧損,但強調會盡最大努力讓台電永續經營。
  • 承諾將政策因素審議過程透明化,並支持將政策性負擔回歸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支應。
  • 同意民營化是解決國營事業問題的正本清源之道,並表示經濟部已啟動電業法修正與台電自由化、帳務切開等準備工作。
  • 承諾在2月底前將績效獎金改革建議案報送行政院,並將預支獎金的通則規範送交經濟委員會。

尹啟銘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吳國英 審計部副審計長

  • 承認報告提交不及時,是因星期五才收到開會通知,報告是星期日趕製出來的,並承諾改進。
  • 表示國營事業預支績效獎金的做法「不妥」,但為現行做法,並承諾會持續追蹤追回款項。

楊明祥 行政院主計總處基金預算處處長

  • 承認報告提交不及時,並表示報告已發給委員。
  • 說明獎金預支屬於公司內部規定,但仍需經預算通過。

林宏遠 台電公司副總經理

  • 表示台電100年度年終獎金(含考核及績效)預估為3.45個月,總數仍在核算中,個人預估約40萬元。
  • 說明台電預支獎金是考量過年、繳學費等家庭支出較多,採借支方式處理,並已說明若核定結果不同會從薪資扣回。

陳明輝 中油公司副總經理

  • 表示中油100年度績效獎金27.26億元,考核獎金20.97億元,個人預估領54萬元。
  • 說明中油總經理獎金約73萬元。

胡懋麟 台糖公司董事長

  • 表示台糖績效獎金3億7,435萬4,000元,考核獎金仍在計算中,個人預估領56萬元。
  • 說明台糖各年度基本上都有賺錢,並非報告所稱虧損。
  • 表示將遵照規定辦理獎金發放,不放棄個人績效獎金。

阮剛猛 台水公司董事長

  • 表示台水公司100年度獎金總數約12億元,個人預估領55萬元。
  • 說明台水公司自98年開始出現虧損。
  • 表示水費調整不可由公司董事會決定,需經政府核定。
  • 承認原住民地區自來水供水率偏低(33%),承諾將與水利署檢討推動提升供水率,但無法承諾2年內達到60%。

劉介岑 漢翔公司董事長

  • 表示漢翔公司100年度個人獎金(任職期間)約66萬元。
  • 說明漢翔公司自96年開始逐年成長,均為正盈餘。

黃重球 台電公司董事長

  • 表示台電公司自95年開始出現虧損。
  • 說明台電考成被打乙等是60年來首次,對士氣影響很大,但工會已澄清不會讓台灣全黑,僅為少數同仁抱怨。
  • 說明蘭嶼地區核廢料回饋金以桶計價(200元/桶),因101年預算遲至12月中才通過,故回饋金發放延遲,承諾依法儘速處理。
  • 表示電價調整需經政府核定,而非台電董事會決定。
  • 說明台電董事長個人獎金約59萬元,總經理約57萬8,000元。

林聖忠 中油公司董事長

  • 表示中油公司100年開始出現虧損,但97年虧損最多。
  • 面對委員質疑虧損仍領獎金,表示是制度面問題,並說明中油虧損是因油氣價格動盪。
  • 說明前立委邱毅擔任董事期間有定期出席董事會,提出觀察與建議,如緩辦投資案以減少成本支出。
  • 表示中油董事長獎金約74萬元。

陳福田 台水公司總經理

  • 表示台水公司總經理獎金約52萬元。

相關後續

  • 登記質詢委員已發言完畢,未及答復部分及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單位於1週內書面答復委員會。
  • 經濟部被要求提供95年至101年五大國營公司董事長及總經理績效獎金與考核獎金資料供委員會參考。
  • 經濟部被要求在下個會期開議前,針對考核獎金與績效獎金合併改革制度提交評估報告。

討論事項二

野生動物保育法第二十四條及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 (討論事項第一案)

核心議題

  • 繼續審查「野生動物保育法」第24條及第40條修正草案,主要針對海洋哺乳類野生動物活體及產製品的輸入、輸出、買賣、陳列、展示等管理規定進行修正。
  • 討論重點包括將「海洋哺乳類動物活體」修正為「海洋哺乳類野生動物活體」,並規範原住民族傳統利用,以及對未經同意之輸入、輸出、買賣等行為的準用管理與處罰規定。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第24條條文部分文字修正通過,包括將「海洋哺乳類動物活體」修正為「海洋哺乳類野生動物活體」,「原住民傳統」修正為「原住民族傳統」,並合併修正第6項及第7項。
  • 第40條條文維持現行條文。
  • 全案審查完竣,提報院會討論,不須交由黨團協商,並推請蘇震清召集委員於院會討論時作補充說明。

討論事項三

野生動物保育法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 (討論事項第二案、第三案)

核心議題

  • 併案審查委員丁守中等30人及蔡煌瑯等17人擬具的「野生動物保育法」第36條修正草案。
  • 核心議題為規範野生動物飼養、繁殖、買賣、加工的許可條件、申請程序、許可證登載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訂定權責。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第36條條文第2項修正為:「前項野生動物之飼養,繁殖、買賣、加工之許可條件、申請程序、許可證登載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其餘照案通過。
  • 全案併案審查完竣,提報院會討論,不須交由黨團協商,並推請蘇震清召集委員於院會討論時作補充說明。

討論事項四

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討論事項第四案至第十六案)

核心議題

  • 繼續審查行政院及多位立法委員所提共13項「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 這些草案涵蓋了動物保護法的多個面向,但本次會議未進行實質審查,均決議延後討論。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所有關於「動物保護法」的修正草案,均決議「另定期繼續審查」。

討論事項五

臨時提案一:正視三角貿易問題並研擬改善對策

核心議題

  • 台灣外銷訂單海外生產比重創新高(51.7%),導致「三角貿易」模式下企業獲利但國內就業率及工資未受惠,產業嚴重失衡。
  • 要求經濟部會同相關單位研擬如何改善三角貿易現象,以提升國內就業率及工資,讓民眾對經濟有感。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潘維剛 立法委員

  • 指出台灣三角貿易比重過高,訂單增加卻未實質提升國內就業與薪資,要求經濟部研擬改善對策。

相關人員回應

施顏祥 經濟部部長

  • 同意將提案中「降低三角貿易現象」修正為「改善三角貿易現象」。

相關後續

臨時提案一經文字修正(「降低」改為「改善」),照案通過。

討論事項六

臨時提案二:提升產業技術與活潑產業創新以改善出口競爭力

核心議題

  • 台灣外貿表現不佳,經濟部提出洽簽自由貿易協定以促出口成長,但改善出口競爭力首須提升產業技術與活潑產業創新。
  • 質疑台灣加入WTO十餘年仍存在對特定產業的補貼與保護思維,導致附加價值不斷下滑,要求經濟部研擬更有效作法。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施顏祥 經濟部部長

  • 表示對此提案沒有意見。

相關後續

臨時提案二照案通過。

討論事項七

臨時提案三:整合國營事業考核、獎勵制度以符民心

核心議題

  • 國營事業兼具營利和公務特性,其績效和考核制度存在重複與不符提升公司經營的限制因素,不符社會期待,不利公司長期發展。
  • 要求經濟部儘速針對所屬國營事業考核、獎勵不應重複的問題,整合提出修正案,以健全公司發展。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林滄敏 立法委員

  • 質疑國營事業考核、獎勵重複,要求經濟部儘速整合提出修正案。

相關人員回應

施顏祥 經濟部部長

  • 表示對此提案沒有意見。

相關後續

臨時提案三照案通過。

討論事項八

臨時提案四:通盤檢討國營事業經營績效獎金制度

核心議題

  • 國營事業經營績效獎金制度亂象頻頻,存在不當預先借支、經營效能難認定、政策性因素提報不嚴謹、虧損仍核發獎金等問題,且監察院曾糾正其「寬濫粗算影響盈餘之政策因素」。
  • 要求經濟部應即通盤檢討經營績效獎金制度,並針對「績效獎金」之存廢、考核獎金及績效獎金制度的修正或整併,提出專案檢討報告。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經濟部針對國營事業績效獎金制度提出專案檢討報告。

相關人員回應

施顏祥 經濟部部長

  • 建議將提案中「1個月」改為「2個月」完成報告期程。

相關後續

臨時提案四經文字修正(「1個月」改為「2個月」),照案通過。

討論事項九

臨時提案五:提升原住民地區自來水供水率

核心議題

  • 全國原住民地區自來水供水率仍低落(未及33%),遠低於平地供水率。
  • 要求經濟部水利署、自來水公司於2年內將原住民地區自來水供水率提昇至60%以上。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簡東明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經濟部水利署、自來水公司於2年內將原住民地區自來水供水率提昇至60%以上。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強調原住民地區供水率極低,要求行政單位務必達成提升供水率的目標。

相關人員回應

施顏祥 經濟部部長

  • 表示不確定自來水公司是否能在2年內做到60%的目標,但會特別注意並要求自來水公司想辦法達到。

相關後續

臨時提案五照案通過,要求經濟部水利署、自來水公司於2年內將原住民地區自來水供水率提昇至60%以上。

原始資料

公報
1020604
卷/期/冊
102/6/4
發布日期
2013-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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