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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四年期國防總檢討」報告與募兵制、軍事策略及軍紀議題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會議日期:2013-03-13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針對國防部「四年期國防總檢討」進行專題報告與質詢,核心議題涵蓋QDR內容的抽象性、募兵制推動困境、總統女婿兵役爭議、台海情勢評估、國防預算與武器籌獲、軍人年金改革及軍中涉毒問題。委員們對報告內容多有疑慮,並提出多項臨時提案,要求國防部檢討改進並提交專案報告。

討論事項一

國防部部長高華柱「四年期國防總檢討」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報告事項第二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針對國防部第二版《四年期國防總檢討》報告進行審查,內容涵蓋我國安全環境變遷、國防政策與戰略指導、聯合戰力整備、國防組織轉型等面向。
  • 會議重點質詢募兵制推動成效、國防預算運用、軍事採購、軍中紀律與毒品防制,以及軍人年金改革對國軍的影響等問題。

相關爭議

  • QDR內容抽象與透明度:多位委員批評報告內容過於抽象、缺乏具體數據與戰略細節,與4年前版本相比頁數減少,對台海威脅描述不足,使國防建軍淪為紙上談兵;國防部則強調QDR為高戰略指導文件,細節將在其他報告中說明。
  • 募兵制推動困境:委員普遍質疑募兵制達成率低,兵源不足,尤其海陸憲兵嚴重缺乏,擔心影響國防戰力;部長坦承經濟不景氣及配套不足影響募兵,但強調制度方向正確,並爭取跨部會支持。
  • 總統女婿兵役爭議:蔡煌瑯、邱議瑩、許忠信等委員質疑總統女婿蔡沛然體格壯碩卻合法規避兵役,對國軍士氣和募兵制造成負面影響,呼籲總統以高道德標準鼓勵其服役;國防部則堅持依法行政,強調蔡沛然未逃兵,並將此視為內政部負責的僑民兵役問題。
  • 台海情勢評估:委員質疑QDR報告一方面稱兩岸關係和緩、台海60年來最穩定,另一方面卻又強調中共是最大威脅、敵我意識淡化,邏輯矛盾,認為此報告有國防休兵之感;部長解釋和緩不代表國防休兵,仍需居安思危。
  • 國防預算與武器籌獲:委員關切國防預算緊縮對作業維持及軍事投資的影響,特別是F-16C/D戰機和潛艦採購進度不明,擔心影響戰力;部長承認經濟影響,但強調國防自主方向,並爭取技術轉移。
  • 軍人年金改革方案:蔡正元委員質疑軍人年金改革方案與公務員比照,未充分考慮軍人職業特殊性與辛勞,恐損害軍人尊嚴與士氣;部長表示已爭取部分調整,如服役20年即可支領退休金,但整體政策需配合。
  • 軍中涉毒問題:林國正委員揭露軍中涉毒案件數據與國防部發言人說法不一,質疑毒品查緝與防制成效不彰,批評國防體系在查緝毒品方面幾乎為零,要求國防部提出具體改進報告。

立法委員發言

蔡煌瑯 立法委員

  • 批評國防總檢討內容抽象、紙上談兵,缺乏戰略、政策與防禦說明。
  • 質詢總統女婿蔡沛然體格壯碩卻未服兵役,對國軍士氣與募兵制造成負面影響。
  • 呼籲總統應鼓勵蔡沛然從軍入伍,以激勵年輕人加入募兵行列,提振國軍士氣。

邱議瑩 立法委員

  • 批評國防部長答詢態度輕浮,未嚴肅面對募兵問題。
  • 質疑QDR對兩岸關係的描述過於和緩,缺乏具體對台軍事威脅的細節,有國防休兵之感。
  • 關切募兵制推動困難,建議考慮邀請蔡沛然擔任募兵代言人。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質疑募兵達成率低,特別是海陸憲兵兵源嚴重不足,影響總統府維安。
  • 批評QDR報告缺乏科學數據和邏輯,像科幻小說,未能有效指導國防建軍。
  • 強調國家安全至上,募兵制不一定要堅持到底,應視國家安全需求適時調整。

林郁方 立法委員

  • 肯定QDR作為戰略展望,但也建議國防部虛心接受批評並改善。
  • 關切下一代戰機的籌購與自製進度,特別是F-16C/D的採購與國機國造的可能性。
  • 詢問萬劍彈的生產進度,質疑國防部退件作戰需求的原因,並關切是否有美方壓力。

楊應雄 立法委員

  • 建議將國軍「小而精、小而強、小而巧」的口號修正為「精而強」,以提升士氣。
  • 質疑在中共第一擊後,國軍能撐多久以等待協防力量,並詢問第一擊的反擊權責。
  • 關切離島(金門、馬祖)的防衛戰略與軍力部署,擔心國軍將防衛線後挪。

陳碧涵 立法委員

  • 質疑QDR報告一方面稱兩岸關係和緩,另一方面又承認安全威脅存在,其邏輯矛盾。
  • 關切募兵制下的戰鬥兵力比例,及軍人文教環境與美感培育的規劃。
  • 強調在募兵誘因不足及青壯人口減少下,應考慮下修募兵員額或改變戰略。

陳鎮湘 立法委員

  • 強調國軍精神教育應堅守中華民國憲法,並尊重專業,避免非專業干預。
  • 關切區域情勢變化對國防的影響,強調應以萬變應千變。
  • 質疑國軍救災任務對戰訓的影響,建議釐清權責,並倡議「寓動員於救災」,善用替代役與民間資源。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批評國防部長對質詢的輕浮態度,認為總統女婿兵役問題與募兵及國安相關。
  • 質疑QDR報告內容縮水,對軍事互信機制政策不明,且退役將領言論混淆視聽。
  • 關切F-16C/D及潛艦自製進展,詢問美方是否願輸出關鍵技術。

馬文君 立法委員

  • 關切QDR英文版是否同步發行,以利國際社會了解我國防政策。
  • 質疑國防預算緊縮對作業維持費的影響,導致演習減少與軍營節電等問題。
  • 詢問聯合作戰指管系統(迅安系統)的效能與納入戰備的時程,強調其對即時戰力的重要性。

王進士 立法委員

  • 關切近年國軍共諜事件,要求國防部加強保密防諜工作,防止敵方滲透。
  • 詢問募兵制推行後,後備動員管理與退伍軍人輔導的具體作法,強調全民國防的重要性。
  • 關切東北亞情勢緊張,台灣如何有效遏阻軍事衝突,並強化海巡單位協防能力。

詹凱臣 立法委員

  • 肯定QDR作為戰略方針,不需過於詳細。
  • 澄清僑民兵役問題的複雜性與合法性,呼籲社會大眾勿誤解僑民。
  • 關切北韓情勢對台灣的影響,詢問我方因應措施及長程預警雷達對艦艇偵測能力。

林國正 立法委員

  • 質疑國防部防毒、拒毒、戒毒成效不彰,軍中涉毒案件數據與發言人說法不一。
  • 批評國防體系在查緝毒品方面幾乎為零,多仰賴外部警政單位查緝。
  • 要求國防部在3月底前提出具體改進報告,澈查漏洞並落實執行。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質疑募兵制無法在103年或105年達成目標,擔心兵源斷層與中高階軍官退伍潮對國防軍力的影響。
  • 指出募兵制推動初期目標未達,且戰鬥部隊如陸戰隊、憲兵招募達成率偏低。
  • 關切國防預算分配不均,募兵與武器採購兩頭都難以兼顧,導致國防力量削減。

蔡委員正元

  • 質疑軍人退休年金改革方案與公務員比照,未充分考慮軍人職業特殊性與辛勞。
  • 強調軍人工作時數長、無加班費、無週休,應在退休金上獲得補償。
  • 主張軍公教年金應分流,軍人繳費比例至少應維持6比4,而非5比5,以維護軍人尊嚴與士氣。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贊成國機國造,希望持續推動航太產業發展。
  • 質疑募兵制能否在105年全面達成,因少子化及誘因不足,預估成效難達50%。
  • 要求國防部在月底前提出軍人退伍制度改革方案,並將有歷史文化價值的營區(如台中協園)妥善保存。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支持依法追究林毅夫叛逃投敵的軍法責任,強調當時為唯一死刑,以維軍心。
  • 贊同國防部自行研發軍機,建議結合漢翔能量,並與美日科技人員合作,以逼迫美國出售軍備。
  • 質疑總統女婿蔡沛然體格良好卻不服兵役,在道德觀感上不合理,影響國防義務的公平性。

相關人員回應

高華柱 國防部部長

  • 表示QDR作為高戰略指導文件,細節會在其他報告中說明,並非國防休兵。
  • 承認募兵制推動受經濟狀況與配套不足影響,但強調制度方向正確,會持續爭取跨部會支持。
  • 針對蔡沛然兵役問題,重申依法行政,符合僑民身分者可享兵役豁免權,不認為有逃兵問題。
  • 說明國防預算緊縮對作業維持費造成影響,但強調國防自主方向,並爭取技術轉移以彌補戰力空隙。
  • 表示軍人年金改革已爭取部分調整,如服役20年可支領退休金,但整體政策需配合。
  • 承諾將加強軍中毒品防制,月底前提交具體改進報告。
  • 針對離島防衛,強調非單一武器決定,而是全面考量戰略需求。

王天德 國防部資源司司長

  • 說明具僑民身分青年,只要回國定居超過1年以上,仍須服兵役,但有相關豁免條件,如在台居住時間未達規定或具僑居身分加簽者可免役。

羅際琴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參謀長

  • 承認國軍「超前部署、預置兵力」的救災作為,難免會影響到戰訓。

周志仁 國防部法律司司長

  • 提供軍中涉毒案件統計數據,表示100年共收案422件,其中觀察勒戒104件,起訴113件。
  • 說明軍人涉毒案件若在軍隊外被查獲,會移送軍高檢處理。

張德明 國防部軍醫局局長

  • 針對臨時提案,建議將「在2週內向本委員會作口頭及書面說明,6個月後提出改進成效報告」修正為「向本委員會提書面報告說明,6個月後提出改進成效書面報告」。

相關後續

  • 登記質詢在場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結束。
  • 委員所提口頭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之資訊,請國防部於2星期內以書面答復委員並副知本委員會,委員另指定期限者,從其所定。
  • 通過臨時提案一:行政院應邀集國防部等相關部會檢討研議,增修法令,建立「政治責任制度」,並落實「責任政治」。
  • 通過臨時提案二:國防部應嚴格採取濫用藥物尿液篩檢作業,並在2週內向本委員會提書面報告說明,6個月後提出改進成效書面報告。
  • 通過臨時提案三:國防部應於3個月內,提出國軍未來深化軍人文教環境與美感培育之相關規劃與具體作為,並向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蔡煌瑯委員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以書面答復。

原始資料

公報
1020901
卷/期/冊
102/9/1
發布日期
2013-03-29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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