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行政總處與研考會業務報告:聚焦核四民調、政府組改、人力精簡及公務員權益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日期:2013-03-14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聽取行政院研考會及人事行政總處業務報告。會議重點包括核四停建民調、政府開放資料、組織改造、身心障礙及原住民進用、性別平權培訓、志工服務推廣、少子化對策、人事資訊系統、政府人事精簡成效、公務員休假制度、政務官福利、派遣人力亂象、年金改革及基金管理績效等議題。多項臨時提案獲通過,要求相關單位提出檢討與改善報告。
討論事項一
邀請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主任委員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含臨時提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討論研考會的業務概況,包括其在民意調查、政府開放資料、組織改造檢視、歷史檔案公開、國際人權公約落實、以及政府App成效等方面的推動。
- 核心問題圍繞在如何確保政府資訊公開透明、提升行政效率及回應民意,特別是針對核四停建議題的民調需求。
相關爭議
- 核四停建民調:委員根據多項民調顯示多數民眾反對續建核四,要求研考會辦理民調以掌握社會脈動,行政院則未明確表態。
- 政府開放資料與App效益:委員指出政府App下載率不佳且開發成本高,要求研考會制定開放資料時間表及公布App維運成本與成效,以避免「蚊子App」。
- 法規影響評估:委員質疑行政院法規會修訂的「法規及性別影響評估檢視表」缺乏對人權影響的評估,要求納入兩公約及CEDAW公約的結論性意見。
- 歷史檔案公開:委員關切二二八事件及白色恐怖時期仍有檔案塵封未公開,要求研考會與檔案管理局協調檢討解密,以還原歷史真相。
立法委員發言
王惠美 立法委員
- 提案建議行政院研考會應於一個月內就核四停建與否辦理民調,以掌握民意趨向。
潘維剛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研考會擬定政府開放資料建置時間表及維護更新計畫。
- 提案要求研考會繼續檢視政府組織改造的後續目標,確保效能提升。
- 提案要求研考會檢討公務人員研習訓練的績效考核標準,並擬訂成果型指標。
- 提案要求研考會將按年公告的勞務承攬人力統計資訊比照派遣人力按季更新。
尤美女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研考會、檔案管理局協調相關機關檢討二二八事件及台共相關檔案的解降密必要性。
- 提案要求研考會協同法務部將兩公約國際審查的「結論性觀察意見」納入政策與法令追蹤管考。
- 提案要求檔案管理局賡續徵集及整理二二八事件及白色恐怖時期檔案,完整建置人名索引。
- 提案建議研考會檢討檔案管理局的組織編制,增加學術專業研究人員員額。
- 提案要求研考會協調行政院法規會重新修訂「法規及性別影響評估檢視表」,納入對人權影響評估。
- 提案要求人事行政總處於「政策性訓練」類課程中,增加針對與人權相關單位的人權教育培訓。
吳宜臻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研考會應將行政院重大施政民意調查的完整資料於二週內提供立法院,並於一個月內上網公告。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研考會每季定期公布政府App開發維運成本與下載使用成效,以降低政府公帑浪費。
- 提案要求研考會應在三個月內訂出適用於政府各部會的開放資料相關辦法,包括資訊範圍、介接方式及計價方式。
柯建銘 立法委員
- 指出核四議題的民調結果顯示近七成民眾支持停建,強調研考會應掌握社會脈動,反映民意。
相關人員回應
宋餘俠 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主任委員
- 回應關於核四公投的民調,表示行政院會先檢查核四是否符合安全運轉要求。
- 回應政府開放資料及App推動現況,強調會持續精進。
相關後續
- 所有臨時提案均照案通過。
- 行政院研考會需於一個月內就核四停建與否辦理民調。
- 研考會需就發展政府開放資料擬定建置時間表及後續資料庫維護更新計畫,並以書面報告委員會。
- 研考會需繼續檢視整體政府組織改造的後續可期目標。
- 研考會、檔案管理局需協調相關檔案保存機關,檢討二二八事件及白色恐怖時期相關檔案的解降密必要性。
- 研考會需協同法務部將兩公約國際審查的「結論性觀察意見」納入相關政策與法令追蹤管考。
- 檔案管理局需賡續徵集及整理二二八事件及白色恐怖時期相關檔案,完整建置人名索引。
- 研考會需檢討檔案管理局的組織編制,調整增加學術專業研究人員員額。
- 研考會需協調行政院法規會重新修訂「法規及性別影響評估檢視表」,納入各項「對人權之影響」評估。
- 研考會民意調查中心需於民調完成後二週內將完整調查資料提供立法院,並於一個月內上網公告。
- 研考會需從今年四月起每季定期公布政府App開發維運成本與下載使用成效。
- 研考會需在三個月內訂出適用於政府各部會的開放資料相關辦法。
討論事項二
邀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含臨時提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討論人事行政總處的業務概況,包括政府組織改造後的人員編制與精簡、公務員福利、訓練培訓、性別平權、退休人員志願服務、少子化對策及人事資訊系統等。
- 核心問題聚焦於政府人力精簡成效、公務員薪資結構、年金改革、派遣人力管理、政務官休假福利以及公務人員士氣與效率提升等。
相關爭議
- 政府人事精簡成效:委員質疑組改後僅精簡0.8%人力且人事經費未明顯減少,人事長則稱已精簡1,891人及減少60億經費,但承認幅度不顯著,並遭質疑透過派遣規避員額。
- 公務員休假制度:委員建議將特定假日調整為固定週一或週五,形成連假以利民,人事長表示同意納入考量。
- 政務官休假福利:委員批評去年8月修改《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使政務官到職即享有14天年假,增加國旅卡補助,視為自肥。
- 派遣人力管理:委員揭露勞委會派遣人數與人事行政總處統計數字嚴重落差(32人 vs 1,829人),質疑人事行政總處未有效控管,且派遣人員權益受損,人事長否認帶頭違法,並承諾檢討。
- 勞保局、健保局金融雇員轉任公務員:行政院與考試院在此議題上意見相左,考試院堅持維護官制官規,不容許「黑官漂白」,造成人員士氣低落。
- 年金改革:委員要求人事長為公務人員發聲,並加速改革以避免「凌遲」,人事長表示已向考試院提出12項建議,包括彈性調整提撥率與分擔比例。
- 基金管理人待遇與績效:委員指出退撫、勞保、公保基金管理人數少、待遇低,導致投資績效不佳,影響基金 solvency,建議提高待遇並導入績效獎勵機制。
- 高階文官女性比例:委員指出簡任以上女性主管比例陡降,質疑公部門性別主流化概念不足,人事長承認需加強。
- 公務人員老化與效率:委員引用考試院長言論,指公務員體系「一灘死水」、老化、代謝不良,人事長建議考試制度改革以年輕化公務員隊伍。
- 離島地域加給:離島委員反映澎湖地區公務人員地域加給遠低於其他離島,要求人事行政總處適度提高並親自訪視瞭解。
- 組改後員額變化:委員質疑組改結果是「肥大官、瘦小吏」,簡任職等增加而委任職等減少,人事長否認此說法,並解釋為調節性現象。
- 公務員升遷誘因不足:委員指出公務員晉升後薪資增幅有限,導致不願擔任主管,影響士氣,人事長認同薪資結構有問題。
立法委員發言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質疑人事行政總處報告內容空泛,未具體呈現組改效益。
- 批評組改後政府精簡人力僅0.8%,人事費用未實質減少,並透過派遣規避員額,是「唬弄」百姓。
- 建議人事行政總處參考美國模式,將特定假日固定於週一或週五,形成連假以利民。
- 替公務員發聲,表示年金改革導致公務員尊嚴受損,希望改革「痛一次就好」,不要「凌遲」。
- 指出美僑商會詬病政府行政效率日趨惡劣,要求人事行政總處重視。
吳宜臻 立法委員
- 質疑政務官享有14天年假及國旅卡補助,是去年8月在勞工爭取基本工資時,人事行政總處與考試院會銜偷偷修改規則,為政務官「自肥」。
- 指出行政院所屬機關派遣人力比例過高(如青輔會84%、文化部81%),質疑員額法形同虛設,且派遣人員權益無保障。
- 要求人事行政總處提出派遣問題的書面報告及專案報告,說明解決方案及預期目標。
- 要求官員尊重客家族群使用母語的權利。
廖正井 立法委員
- 質疑人事行政總處的精簡員額數據應以「實際進用員額」而非「預算員額」比較,避免「唬弄」立委。
- 批評人事行政總處對派遣工問題了解不足,指出派遣公司利用合作社規避雇主責任,且政府變相以派遣取代約聘僱人員,要求召開專案報告。
- 關切勞保局和健保局金融雇員轉為正式公務員的爭議,行政院與考試院意見相左,導致問題懸而未決,要求人事行政總處積極與考試院協商。
- 批評人事行政總處在年金改革中未能充分為公務人員發聲,並質疑其對年金破產時程與改革方案的了解,提出可透過提高基金報酬率避免大幅刪減福利。
- 指出高職等公務員薪資與責任不符,導致無人願升官,且法官專業加給已高於一般公務員3倍卻仍有主管加給,制度設計不合理。
李桐豪 立法委員
- 要求人事行政總處對其工作目標進行量化追蹤,以便檢視執行成效。
- 質疑國民旅遊卡作為公務員福利的定義,認為其補償休假價值,但高低階公務員領取相同金額,有剝削高階公務員之嫌。
- 建議人事行政總處與考試院釐清公務人員福利的權責區隔問題。
- 關切公務人員考試名額增加,指出五都改制和退休潮是主因,但質疑五都行政效率並未因此改善。
- 建議公務人員進用應容易,但可隨時離職,推動公務體系與社會間的人力流動,而非「混吃等死」。
尤美女 立法委員
- 質疑人事行政總處對中央機關派遣人力統計數據失真,以勞委會為例,實際派遣人數(1,829人)遠高於人事行政總處報數(32人),批評其「矇著眼」未實際調查。
- 指出派遣人員在公家機關服務多年,與公務員做同樣工作卻無相同福利,且申訴管道不暢,要求人事行政總處加強控管、保障權益及宣導。
- 強調兩公約及CEDAW公約國際審查後,應增加人權教育培訓課程時數,並針對警察、獄政人員等特定職業團體進行專業訓練,不應「重量不重質」。
柯建銘 立法委員
- 指出年終慰問金爭議開啟國家年金制度改革,呼籲成立特種委員會審查年金問題。
- 批評行政院將年金改革推給考試院,且國民黨內部對年終慰問金仍有矛盾,質疑改革決心。
- 建議將公務人員福利分為「退休人員」與「現職人員」,退休人員福利應澈底切割,現職人員福利應法制化,未法制化的應刪除,並應清查專業加給與獎金制度。
- 指出組改後人員越減越多,中央政府人事支出不減反增,且勞動部、衛福部等機關員額不足,卻大量運用非典型僱用人力。
- 強調勞保、公保雇員轉任公務員的兩院之爭涉及「黑官漂白」問題,要求專案報告釐清。
呂學樟 立法委員
- 質疑組改後中央政府人事費仍破4,200億,未明顯減少,要求人事行政總處說明。
- 關切組改是否造成「高官比職員多」現象,簡任職務增加而基層減少,要求提供各職等精簡數據。
- 支持人事行政總處在組改中保留優質高階文官的調節性職務,但要求對外說明清楚,避免誤解。
- 詢問鼓勵優惠退休方案的啟動狀況及參與人數。
- 指出年金改革溝通至關重要,公務員希望改革緩進並保有尊嚴,避免「兩面不討好」。
潘維剛 立法委員
- 關切年底可能形成六都後,地方政府職等提高將增加13職等職缺及經費負擔,要求人事行政總處掌握相關數據。
- 指出女性閣員比例偏低(16.67%)未達2000年水準,且高階文官女性比例仍偏低,要求人事行政總處秉持性別平等方向拔擢女性人才。
- 詢問考試院文官學院與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員訓練的分工與配合狀況。
- 建議人事行政總處未來可考慮舉辦公務員與企業界聯誼活動,以因應少子化問題。
王惠美 立法委員
- 質疑在公務員對年金改革不滿之際,推廣退休公務員參與志願服務的時機不當。
- 指出公務員薪資結構有問題,導致升官誘因不足,以及簡任非主管加給過於寬鬆,影響士氣。
- 批評法官法規定法官專業加給已是公務員3倍,卻仍享有主管加給,制度不合理。
- 關切20-45歲公務員未婚、不生子比例高,要求人事行政總處檢討未婚聯誼活動成效,並加強宣傳與創意。
- 指出女性薦任主管比例尚可,但簡任後陡降,質疑公部門對性別主流化概念不足,影響女性升遷。
薛凌 立法委員
- 質疑人事行政總處對身心障礙人士進用有歧視,指出勞委會數據顯示仍有96個身障員額未補足,要求人事行政總處優先任用並承諾時程。
- 指出公務人員有老化現象,且引用考試院長關中言論,稱公務人員體系「一灘死水」、代謝不良,要求人事行政總處提出改善措施。
- 質疑人事行政總處在總員額法數據上「欺瞞」大眾,數字前後不一,要求提供正確書面資料。
- 強調人事行政總處應正視身心障礙者進用問題,不應帶頭違法,並應盡快落實。
潘孟安 立法委員
- 要求人事行政總處全面清查公務機關身心障礙人士進用狀況,並廣設特考機會以保障其權利。
- 批評行政院長要求部會首長24小時開機是「過度矯情」,並指出許多民進黨委員的電話號碼未被人事長輸入,質疑其「分顏色」。
- 肯定人事行政總處推廣退休公教人員參與志願服務的政策方向,但要求落實並善用退休者專長與經驗。
- 指出行政院成為最大的派遣公司,各部會巧立名目用「承攬」規避勞健保,且人事行政總處與監察院的派遣工數據嚴重不符,要求翔實統計與加強管理。
- 關切年金改革可能導致104年公務員搶退潮,要求人事行政總處提前規劃因應配套措施,避免行政癱瘓。
楊曜 立法委員
- 批評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說得一口大道理」卻未見實質作為,特別針對離島地域加給問題。
- 指出澎湖軍公教人員地域加給遠低於其他離島,要求人事行政總處適度提高,並親自訪視瞭解離島艱困環境與公務人員處境。
李俊俋 立法委員
- 質疑組改4年來僅精簡1,891人(1.1%),距離總員額法目標仍遙遠,恐無法達成。
- 指出簡任員額增加而委任員額減少,質疑組改結果是「肥大官、瘦小吏」,控管員額成效不彰。
- 提醒人事行政總處組改是重大事項,應有效控管員額,避免批評與亂象。
林正二 立法委員
- 書面質詢建議將多元族群文化訓練更正為「民族(族群)主流化」政策,以符合國際人權趨勢。
- 書面質詢要求人事行政總處協助促成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興建「原住民族特色辦公廳舍」,並暫緩遷駐新莊副都心。
- 書面質詢指出馬總統認為約聘雇人員過多是人事行政總處的責任,要求提出改善方案,並建議加強預算員額精簡幅度,訂定積極有效的減額目標及期程。
- 書面質詢指出行政院政務首長女性比例遠低於馬總統競選承諾,要求積極落實性別平等。
林鴻池 立法委員
- 書面質詢建議人事行政總處參考OECD高階文官制度,擬定延攬博士與民間優秀人才辦法,以活化公部門組織。
- 書面質詢建議研擬公務員參加「時間銀行」或「志工銀行」辦法,透過在職期間累積志工服務時數,換取退休後照護。
- 書面質詢建議人事行政總處應針對培育公務員「以民為本、公僕服務」的價值塑造,研擬專業課程或其他方案。
謝國樑 立法委員
- 書面質詢指出性別主流化不應僅側重訓練課程,人事行政總處應就法令改進及政府資源重新分配等核心問題提出具體策略與行動方案,以追求真正的性別平等。
相關人員回應
黃富源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
- 表示單位大小不重要,只要能為國家服務就好。
- 指出組改後已精簡1,891人,精簡率0.8%,人事經費減少60億,佔總預算比例從22.3%降至21.7%。
- 同意研究將特定假日調整至週一或週五,形成連假,以符合民眾需求。
- 解釋政務官休假規定是去年修訂,但原意是讓公務人員能放鬆,否認是為「自肥」。
- 否認人事行政總處有帶頭違法使用派遣人力,稱已從1萬5千人降至10,715人,並表示對派遣人員權益很重視。
- 承認勞保局、健保局金融雇員轉任公務員議題有模糊空間,正在與考試院協商,但進展有限。
- 表示公務員年金改革過程中,公務員希望改革緩進、保有尊嚴,人事行政總處已向考試院提出12項建議,包括彈性調整提撥比例。
- 承認薪資結構有問題,高低職等差距不到5倍,導致升遷誘因不足,也認同基金管理人待遇應與市場競爭。
- 表示已指示綜規處進行長期人力規劃,因應公務員退休潮。
- 承諾會親自到澎湖瞭解離島地域加給問題,並已提出方案。
- 否認組改造成「肥大官、瘦小吏」現象,解釋參事增加是調節性措施,並稱高官人數並未特別增加。
- 表示已辦理優惠退離489人。
- 承認公部門對性別主流化概念需加強,導致女性簡任主管比例偏低,但強調會「唯才是問」。
- 表示人事行政總處會積極清查並處理身心障礙人士未足額進用問題,但需時間訪視各部會。
- 承認公務人員有老化現象,建議考試院改革考試制度以年輕化公務員隊伍。
- 強調人事行政總處在人權與性別平等議題上非常重視,政務官訓練每年舉辦,並會與各機關聯繫加強訓練。
相關後續
- 報告及詢答完畢。
- 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儘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會。
- 臨時提案一至七案均照案通過。
- 人事行政總處需於一個月內向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改善報告,說明如何確實掌握派遣人力實際使用情形。
- 人事行政總處需於一個月內向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報告,規劃機關使用派遣人力勞動條件保障機制(含申訴流程、救濟協助措施、權益宣導等)。
- 人事行政總處需自102年度起於「政策性訓練」類課程中,增加針對基層及中高階文官(尤其與人權較相關單位)辦理人權教育培訓,並於網站上公開教材內容。
- 人事行政總處需將按年公告之勞務承攬人力統計資訊比照派遣人力按季更新,並以書面報告本委員會。
- 人事行政總處需就公務人員研習訓練之績效考核標準進行檢討,並擬訂成果型指標,以書面報告本委員會。
-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將儘速針對政府機關人力派遣問題召開專案報告。
- 行政及考試兩院需積極溝通協調勞委會及中央健康保險局原金融保險雇員轉任資格問題,並於立法院對相關組織法案朝野協商前達成具體共識。
- 林正二、林鴻池、謝國樑委員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以書面答復。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21002
- 卷/期/冊
- 102/10/2
- 發布日期
- 2013-04-02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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