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退輔會與外交部業務報告:聚焦募兵制、國際空間與主權議題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會議日期:2013-03-18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針對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及外交部業務進行報告與質詢。會議討論涵蓋募兵制配套、國有財產管理、榮民輔導、外交部活路外交策略、台美日關係、國際組織參與、南海與釣魚台主權,以及外交禮儀與行政管理等多元議題。多項臨時提案獲通過,並要求相關部會提出書面報告或檢討改進。
討論事項一
邀請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曾金陵作業務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本次議程主要針對退輔會的業務報告進行質詢,核心議題包括國有財產活化運用、募兵制推動下的退輔策略與組織改造,以及榮民權益保障,特別是財產信託制度與轉投資事業的企業社會責任。
- 會議亦討論了榮電員工退休金安置基金的編列問題,並要求退輔會提出具體規劃與報告。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陳鎮湘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退輔會所屬土地處分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說明,以落實國有財產管理。
- 提案要求退輔會主動承接國防部勞務委外事項,並研擬退輔分類分級方案,推動募兵制。
- 提案要求退輔會組織改造應配合募兵制施行期程審慎研擬,並保障輔導條例相關權益。
馬文君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退輔會所屬土地處分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說明,以落實國有財產管理。
- 提案要求退輔會主動承接國防部勞務委外事項,並研擬退輔分類分級方案,推動募兵制。
- 提案要求退輔會組織改造應配合募兵制施行期程審慎研擬,並保障輔導條例相關權益。
- 提案要求退輔會於本會期結束前,提出因應募兵制實施後榮民數量成長的各項措施專案報告。
詹凱臣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退輔會所屬土地處分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說明,以落實國有財產管理。
- 提案要求退輔會主動承接國防部勞務委外事項,並研擬退輔分類分級方案,推動募兵制。
- 提案要求退輔會組織改造應配合募兵制施行期程審慎研擬,並保障輔導條例相關權益。
- 提案要求退輔會於本會期結束前,提出因應募兵制實施後榮民數量成長的各項措施專案報告。
楊應雄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退輔會所屬土地處分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說明,以落實國有財產管理。
- 提案要求退輔會主動承接國防部勞務委外事項,並研擬退輔分類分級方案,推動募兵制。
- 提案要求退輔會所屬「安置基金」應編列預算支付榮電員工之退休金與資遺費。
林郁方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退輔會所屬土地處分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說明,以落實國有財產管理。
- 提案要求退輔會主動承接國防部勞務委外事項,並研擬退輔分類分級方案,推動募兵制。
- 提案要求退輔會所屬「安置基金」應編列預算支付榮電員工之退休金與資遺費。
陳碧涵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退輔會所屬土地處分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說明,以落實國有財產管理。
- 提案要求退輔會主動承接國防部勞務委外事項,並研擬退輔分類分級方案,推動募兵制。
- 提案要求退輔會組織改造應配合募兵制施行期程審慎研擬,並保障輔導條例相關權益。
- 提案要求退輔會所屬「安置基金」應編列預算支付榮電員工之退休金與資遺費。
- 提案要求退輔會應於2個月內提出「預立遺囑精進作為」與「鼓勵榮民財產信託」規劃與具體作為。
- 提案要求退輔會於1個月內提出轉投資事業企業社會責任的檢討與精進作為之書面報告。
蔡煌瑯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退輔會所屬「安置基金」應編列預算支付榮電員工之退休金與資遺費。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退輔會所屬「安置基金」應編列預算支付榮電員工之退休金與資遺費。
邱議瑩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退輔會所屬「安置基金」應編列預算支付榮電員工之退休金與資遺費。
相關人員回應
曾金陵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
- 進行退輔會業務報告。
- 即席答復委員質詢。
林芳郁 台北榮民總醫院院長
- 即席答復委員質詢。
黃榮慶 高雄榮民總醫院院長
- 即席答復委員質詢。
李三剛 台中榮民總醫院院長
- 即席答復委員質詢。
相關後續
- 登記質詢在場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結束。
- 委員所提口頭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之資訊,請退輔會於2星期內以書面答復委員並副知本委員會,委員另指定期限者,從其所定。
- 委員潘維剛、簡東明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 通過臨時提案7案,內容涵蓋國有財產管理、募兵制推動、組織改造、榮電員工退休金、榮民財產信託與預立遺囑、轉投資事業CSR及募兵制因應措施等。
- 退輔會需於1個月內提出轉投資事業企業社會責任的檢討與精進作為之書面報告。
- 退輔會需於2個月內提出「預立遺囑精進作為」與「鼓勵榮民財產信託」規劃與具體作為之書面報告。
- 退輔會需於本會期結束前,提出因應募兵制實施後榮民數量成長的各項措施專案報告。
討論事項二
邀請外交部部長林永樂作業務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本次議程主要針對外交部的業務報告進行質詢,核心議題包括活路外交的推動現況與成果,特別是與邦交國及非邦交國的關係深化、國際組織參與策略、經貿外交。
- 會議亦聚焦於總統出訪梵蒂岡的禮儀與媒體安排、釣魚台主權宣傳、駐外人員管理、南海主權維護、與美日等國的戰略合作,以及文化外交的實施成效。
相關爭議
- 總統出訪梵蒂岡的媒體安排與禮物爭議:陳歐珀、蔡煌瑯、邱議瑩委員質疑外交部在總統出訪梵蒂岡的媒體安排混亂、效率不佳,且贈送教宗的法藍瓷禮物(喜鵲圖案)在西方文化中可能帶有負面意涵,不符禮節。
- 外交部網站釣魚台主權宣導內容:陳歐珀委員指出外交部網站上關於釣魚台主權的宣導網頁,引用了中國領導人的發言,缺乏台灣立場,質疑其「中國外交」傾向。
- 駐日代表遲到問題:陳歐珀委員指控駐日代表沈斯淳有遲到習慣,嚴重失禮,影響國家形象,建議召回檢討。
- 南海主權宣示的積極性:楊應雄委員質疑外交部在南海主權問題上較東海和平倡議顯得消極,未提出積極協商或和解方案。
- 外交部宣傳片品質與成效:邱議瑩、蕭美琴委員批評外交部製作的釣魚台宣傳短片惡評如潮、點閱率低,且旅遊安全宣導片出現錯誤電話號碼,質疑經費使用效益。
- 外國人參與社會運動被境管:蕭美琴委員指出有德國年輕人因參與反核遊行被境管,批評政府對外國人參與社會運動的態度不友善且落後。
- 夫妻同館的合法性與影響:邱志偉委員質疑外交部夫妻同館的案例是否違反「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的隸屬關係規定,可能排擠升遷機會。
- 漁權談判進度與策略:林國正委員對台日漁權談判進度緩慢、漁汛期將至仍無具體突破感到不滿,並質疑政府「不跟大陸共同護漁」的政策讓日方有恃無恐。
- 教廷指派台灣區樞機主教問題:蔡煌瑯委員關切教廷遲未指派新的台灣區樞機主教,擔憂可能涉及政治因素,恐將台灣教區納入中國談判條件。
- 外交車牌違規管理:薛凌委員質疑外交部發放的「使」、「外」字車牌車輛普遍違規停車,且警察機關不敢開罰,要求外交部加強管理並提供相關罰款數據。
立法委員發言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批評外交部在總統出訪梵蒂岡的媒體安排與禮物選擇不當,導致「雞飛狗跳」。
- 質疑外交部網站釣魚台主權宣導頁面引用中國言論,缺乏台灣立場。
- 指控駐日代表沈斯淳有遲到習慣,建議召回國會報告。
- 要求外交部清查並統計不在台灣護照上蓋出入境章的國家。
- 揭露新加坡樟宜機場退稅單上將台灣列為「中國一省」問題,要求外交部溝通。
楊應雄 立法委員
- 關注中國新外交部長王毅上任對台灣國際空間的影響,希望其延續務實彈性作法。
- 提醒外交部在行政院組織改造後,協助原能會等單位處理國際協議法律效力問題。
- 質疑外交部在南海主權問題上作為不夠積極,應提出類似東海和平倡議的方案。
- 關切與美國新簽訂的「特權、免稅暨豁免協定」對我國外交人員待遇的改善情況。
- 詢問金門與美國之間關於民主女神像的國際官司進展,要求外交部協助。
林郁方 立法委員
- 肯定外交部在中共打壓下的努力,並認為兩岸關係改善不應等同於外交休兵。
- 呼籲外交部應與美國等大國聯繫,強調中共人事調整後,台灣國際空間應放寬而非縮小。
- 要求外交部執行預算決議,會同國防部安排國際媒體前往太平島採訪,高調宣示南海主權。
- 對台日漁權談判持審慎樂觀態度,強調不能犧牲任何主權,不能牽涉入漁措施。
蔡煌瑯 立法委員
- 批評總統府與外交部在總統出訪梵蒂岡的安排混亂,導致媒體不滿。
- 建議總統應學習西班牙文與新教宗溝通,並批評贈送喜鵲法藍瓷禮物不符禮節。
- 質疑總統府或外交部洩漏總統出訪梵蒂岡訊息,違反外交禁忌。
- 關切教廷遲未指派新的台灣區樞機主教,擔憂政治因素與「一個中國」談判。
- 要求外交部向中國大陸針對其趁新教宗榮任要求與台灣斷交的言論提出嚴正抗議。
- 詢問王又曾引渡回台案進展,要求外交部努力促成司法正義。
- 提案要求外交部停止釣魚台國內宣傳,將經費轉用於國際宣傳。
- 提案要求外交部盡速完成台美引渡條約。
- 提案要求外交部研擬與農委會合作,將收購農產品轉贈邦交國,以穩定價格並拓展外交。
- 提案要求外交部會同文化部研擬對策,提升台灣書院使用率及宣傳效益。
陳碧涵 立法委員
- 澄清總統贈送教宗法藍瓷禮物(喜鵲、竹子、花瓶)具有文化意涵,並非倉促決定。
- 質疑外交部在文化外交中扮演的角色多為「協助、安排、徵選」,而非主動規劃。
- 認為外交部報告中對台灣多元文化的呈現不足,僅提及原住民樂團和美食。
- 要求外交部檢視自身在文化外交的政策目標與步驟,並提出具體計畫書。
- 提案要求外交部於1個月內提出「文化外交工作」具體作為之計畫,並向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馬文君 立法委員
- 關切日本加入TPP諮商對台灣產業的衝擊,要求外交部尋求會員國支持。
- 認為日本對台灣的友善態度,是因台灣在日本災後的協助,以及中日情勢下日本希望拉攏台灣。
- 建議外交部利用周邊國際局勢及契機,爭取國人最大利益,特別是加強與韓國關係。
- 建議外交部善用網路新媒體進行政策宣傳,提升台灣在國際上的發聲機會。
陳唐山 立法委員
- 強調外交政策應捍衛國家主權,並對駐日代表不守時的問題提出改進建議。
- 指出中共打壓台灣國際空間的例子,如日本311追悼會退席,以及世界棒球經典賽的名稱爭議。
- 關切美國「重返亞洲」政策下,台灣在亞太戰略中的角色定位,以及對台灣國際地位的影響。
- 呼籲外交部應把握美國支持台灣參與ICAO及TPP的機會,積極爭取加入。
- 要求外交部查證美國政府網站將台灣列為「Taiwan, Province of China」的問題。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批評外交部處理對外公關及宣傳不佳,特別是釣魚台主權宣傳短片用戲謔方式處理嚴肅議題。
- 建議外交部應將公關資源用於讓駐台使節深入認識台灣,而非僅限於酒會餐會。
- 關切德國年輕人因參與反核遊行被境管事件,認為政府對外國人參與社會運動的態度不友善。
- 質疑美國「rebalancing」政策中台灣的角色不明確,要求外交部提出具體主張與進展。
王進士 立法委員
- 肯定外交部在活路外交下的努力與成果,特別是免簽國家的增加。
- 關切東海和平倡議的國際迴響,並強調維護漁民權益的重要性。
- 關注台日漁業會談進展,強調要堅持維護漁民作業範圍與權益。
- 支持外交部成立經貿工作專案小組,推動經貿外交,特別是與東協國家的合作。
- 建議外交部與經濟部討論,協助台商在越南等東南亞國家發展,提供更具體的協助。
詹凱臣 立法委員
- 建議外交部改善廣告內容,避免讓民眾看不懂。
- 肯定外交部發送旅外國人急難救助簡訊服務。
- 對外交部同仁在海外工作的辛苦表示支持,並理解駐外大使因行程頻繁可能遲到的情況。
- 詢問馬總統出訪梵蒂岡元首團人數限制是否為教廷規定。
- 提醒外交部中國新任外交部長王毅是厲害人物,未來對台外交需小心應對。
- 強調牛豬分離政策應堅定執行,特別是美豬進口問題。
- 主張應「擱置爭議先談漁權」,而非先有主權再談漁權,以維護漁民利益。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肯定美國國會支持台灣成為ICAO觀察員,並希望外交部加緊努力,促成今年達陣。
- 建議外交部把握馬總統出訪梵蒂岡的機會,強化與中南美洲邦交國關係,並邀請教宗訪問台灣。
- 質疑美國在TIFA談判中對台灣提出美牛、美豬等條件,要求美國一次性講清楚加入TPP的條件。
- 擔憂政府「堆積木」式的FTA策略進度緩慢,可能錯失加入TPP的時機,呼籲加速推動。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批評外交部列席官員未回答其無記名問卷,要求勇於任事。
- 質疑外交部贈送教宗喜鵲法藍瓷禮物,因喜鵲在歐洲代表負面意涵,恐貽笑國際。
- 敦促外交部全力爭取台灣今年以觀察員身分加入ICAO,把握美國國會支持的機會。
- 強調外交人員應強化對中國事務的知識與認知,並詢問中國新任高層名單。
- 要求北美司副司長以英文闡述「東海和平倡議」16字箴言,並責成大力宣傳。
- 關切菲律賓向聯合國聲請黃岩島主權仲裁進度及其對台灣的影響。
- 質疑外交部夫妻同館案例是否違反「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要求人事處檢討並提出報告。
林國正 立法委員
- 質疑台日漁權談判進度緩慢,兩次預備會議間隔3個多月,恐錯失黑鮪魚漁汛期。
- 批評外交部長對漁汛期及漁業作業範圍不夠了解,顯示對漁民權益不夠關心。
- 擔憂政府不與大陸共同護漁的政策,讓日本在漁權談判中有恃無恐。
- 強調台灣對釣魚台主權宣示應是「漁要到哪裡,護就要護到哪裡」,並質疑護漁艦數量不足以保護廣散漁船。
薛凌 立法委員
- 要求外交部長為質詢時的態度向委員道歉。
- 質疑外交部發放的「使」、「外」字車牌車輛在台灣各地違規停車,且警察機關不敢開罰。
- 要求外交部提供「使」、「外」字車牌車輛每年違規罰款的統計數據。
林佳龍 立法委員
- 詢問馬總統出訪梵蒂岡是否為外交休兵成果,以及對台日關係的影響。
- 認為日本首相安倍晉三上台後對台日關係有新思維,台灣應善用日本作為槓桿支點,透過日本向美國傳達戰略訊息。
- 關切中共外交部與國台辦人事對調,建議台灣外交部與陸委會系統也應考慮高層換位,以因應新情勢。
- 質疑中共不承認「中日和約」是否意味其無法確認台灣屬於中華民國,進而無法主張台灣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詢問中華民國總統以總統身分正式會見梵蒂岡教宗的歷史次數。
- 評估中國大陸與教廷關係進展,認為目前斷交可能性不大,馬總統出訪對邦誼有正面作用。
- 關切美國「重返亞洲」政策下,台灣在中、美、日、台四角關係中的戰略定位。
- 呼籲台灣應下定決心,設定3年內加入TPP的目標,並分析主要阻力來自美國在中國的美商。
- 關切國際民航組織(ICAO)加入進度,詢問是否有中國不阻擋的消息。
相關人員回應
林永樂 外交部部長
- 說明總統出訪梵蒂岡是與邦交國正常交往,時間緊迫,安排儘量完備,禮物經教廷駐華代辦確認具恭喜榮任之意。
- 承諾檢討外交部網站釣魚台主權宣導頁面引用中國言論的問題。
- 表示已提醒駐日代表沈斯淳注意遲到問題,但肯定其工作表現。
- 解釋南海主權因實質佔領太平島,與周邊國家有直接溝通,做法與東海不同。
- 說明與美國新簽訂的「特權、免稅暨豁免協定」提升我駐美人員待遇,並承諾提供各國外交特權資料。
- 表示王毅擔任中國外交部長後,希望其延續務實彈性作法,並將加強與美國等大國溝通台灣國際空間問題。
- 同意將與國防部、海巡署及國安會協調,研議安排國際媒體前往太平島採訪宣示主權的時機。
- 表示台日漁權談判有進展,將儘速召開第三次預備會議,目標是擴大漁業作業範圍且不犧牲主權。
- 承諾檢討外交部宣傳片品質與成效,並加強網路公眾外交。
- 表示將了解外國人參與社會運動被境管事件,並尋求解決方法。
- 強調台灣在美國「rebalancing」政策中扮演經貿與安全角色,並與美方就TPP、BIA及區域穩定進行頻繁對話。
- 表示對今年台灣加入ICAO成為觀察員持樂觀態度,並將全力爭取。
- 說明外交部與文化部有對話平台,將努力配合龍應台部長推動台灣書院等文化外交計畫。
- 承諾向林國正委員提供台日漁權談判相關資訊,並強調漁汛期前將盡力促成第三次預備會議。
- 就林國正委員質詢態度問題表示歉意,並強調希望理性討論。
- 回應外交部發放的「使」、「外」字車牌車輛違規問題,承諾將要求改善並提供違規罰款數據。
- 說明馬總統出訪梵蒂岡是與邦交國正常交往,與外交休兵無關,並肯定台日關係將更好。
- 表示外交部將研議台灣外交部與陸委會系統高層換位問題,並向國安會反映。
申佩璜 外交部條法司司長
- 說明政府間協定不會因內部組織改組而影響效力。
- 說明菲律賓向國際海洋法院聲請黃岩島主權仲裁已受理,目前當事國為菲律賓和中國,台灣將掌握後續動態。
何振寰 公眾會副執行長
- 說明外交部在網路運用方面規劃了青年網路專區,但承認效果仍不夠好。
陳經銓 領務局局長
- 承認外交部旅遊安全宣導短片中急難救助電話號碼曾有錯誤,但表示已修正,並說明甄選委員會組成。
- 澄清外交部旅外國人急難救助專線電話號碼800-0885-0885是正確的。
蘇啟誠 外交部亞太司副司長
- 說明黑鮪魚漁汛期約從4月到6月。
郭素卿 外交部人事處處長
- 說明目前夫妻同館案例有15對,規定不允許有隸屬關係,目前沒有夫妻是館長和館員關係,承諾檢討組長與組員關係的隸屬問題。
石瑞琦 外交部禮賓處處長
- 說明外交車牌(使、外字牌照)總計約390多張,違規罰單由車主自行繳納,並非警察不敢開單,外交部無統計資料,但會加強宣導。
李仁隆 外交部亞非司副司長
- 說明習近平上台後預定出訪俄羅斯和南非。
陳立國 外交部北美司副司長
- 以英文闡述馬總統「東海和平倡議」的16字箴言:主權在我,擱置爭議,和平互惠,共同開發。
相關後續
- 登記質詢在場委員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
- 針對駐日代表處傳出遲到、沒禮貌事件,外交部需將相關檢討資料提供本委員會及各委員參考。
- 本委員會將擇期安排「我國對日關係」專案報告。
- 委員所提口頭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之資訊,請外交部於2星期內以書面答復委員並副知本委員會,委員另指定期限者,從其所定。
- 委員張慶忠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外交部以書面答復。
- 通過臨時提案1案:外交部應停止釣魚台國內宣傳,將經費轉用於國際宣傳,以提升我國主權能見度。
- 通過臨時提案1案:外交部應盡速完成台美引渡條約。
- 通過臨時提案1案:外交部研擬與農委會合作,將收購之農產品轉贈邦交國,以達穩定農產品價格並拓展外交關係。
- 通過臨時提案1案:外交部應會同文化部研擬對策,提升台灣書院使用率及宣傳效益。
- 通過臨時提案1案:外交部於1個月內提出「文化外交工作」具體作為之計畫,並向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外交部人事處需檢討夫妻同館議題是否違反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並向外交委員會提出報告。
- 外交部需於2至3天內提供「使」、「外」字車牌車輛每年違規罰款的統計數據給委員參考。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21101
- 卷/期/冊
- 102/11/1
- 發布日期
- 2013-04-03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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