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居家托育、健保議題與醫療政策報告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上午主要針對居家托育制度管理問題進行報告與質詢,並通過7項臨時提案,內容涵蓋保母健康檢查、平價托嬰中心及育兒津貼等。下午議程邀請衛生署邱署長文達報告業務概況及立法計畫,委員質詢範圍廣泛,包括國血國用、二代健保補充保費、AED設置、安寧緩和醫療、急診分級與醫療資源浪費、電子病歷互通、離島醫療、中醫資源分配、嬰兒死亡率、藥廠管理、自由經濟示範區醫療公司化、疫苗採購及基隆毒品防治等多元議題。
討論事項一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核心議題
無相關核心議題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議事錄確定。
討論事項二
邀請內政部李部長鴻源就「居家托育制度管理問題」列席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討論居家托育制度的管理問題,包含保母托育環境安全標準、健康檢查頻率、托育費用補助政策的影響、平價托嬰中心的設置需求,以及育兒津貼的通盤檢討。
- 會議亦關注《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中對身心障礙者的潛在歧視條款,以及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及管理辦法草案的推動進度。
相關爭議
- 保母健康檢查頻率:基隆保母摔嬰事件後,有委員建議將保母健康檢查頻率從至少2年1次修改為每年1次,以確保保母健康適合托育。
- 保母托育費用補助與保母變相漲價:有委員指出內政部發放保母托育費用補助後,導致部分保母變相漲價,未有效減輕家長經濟負擔。
- 「爺奶津貼」排擠效應:有委員認為「爺奶津貼」排擠了其他有意投入居家托育工作者的受訓機會,並減損社區保母系統的量能。
- 對身心障礙者的歧視條款:有委員指出《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第14條第4款「身心有嚴重缺陷者」的規定,可能造成對身心障礙者的歧視,違反相關權益保障法規。
- 保母心理素質與培訓:有委員鑒於保母虐童、照顧疏失頻傳,要求保母培訓應增加心理相關課程,並研議強制定期心理測驗以評估其心理健康。
立法委員發言
江惠貞 立法委員
- 建議內政部針對保母托育環境、設施制定更嚴格標準並確實執行評鑑。
- 研議將保母健康檢查修改為每年進行,並檢查體檢項目是否恰當。
- 提案要求保母培訓增加心理相關課程,並研議強制定期通過心理測驗。
王育敏 立法委員
- 建議內政部兒童局評估公設民營及公私協力托嬰中心之執行成效與優缺點,並研擬各縣市廣設平價托嬰中心之執行計畫。
- 建議內政部兒童局針對我國現行育兒支持措施及相關政策進行通盤檢討,並妥善研議普及式育兒津貼發放政策。
陳節如 立法委員
- 要求內政部兒童局於1個月內研議修正《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第14條第4款「身心有嚴重缺陷者」之規定,以避免對身心障礙者造成歧視。
林世嘉 立法委員
- 要求內政部於1個月內研擬解決保母費用隨托育補助上漲的辦法。
- 要求內政部於1個月內將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及管理辦法草案送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相關人員回應
曾中明 內政部次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徐月美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副局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林妏燕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科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洪淑珍 基隆市政府社會處副處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曾能穎 新竹縣政府社會處副處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呂佳旻 財團法人彭婉如文教基金會專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姚秀慧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主任
無相關發言紀錄
林月琴 財團法人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執行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會議報告及詢答完畢。
- 委員潘維剛、蔡錦隆、楊瓊櫻及陳歐珀等4人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本會與本會委員及質詢委員。
- 本日會議委員所提質詢未及答復部分(含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本會與本會委員及質詢委員。
- 通過臨時提案7項。
討論事項三
臨時提案 (一) 針對保母托育環境、設施制定更嚴格標準並研議每年健康檢查
核心議題
討論基隆保母摔嬰致死案件,建議內政部制定更嚴格的保母托育環境與設施標準,並研議將保母健康檢查改為每年進行,以確保保母健康適合托育嬰幼兒。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江惠貞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內政部針對保母托育環境、設施制定更嚴格標準並確實執行評鑑,同時研議將保母健康檢查修改為每年進行,以確保保母健康適合托育嬰幼兒。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本案通過。
討論事項四
臨時提案 (二) 評估公設民營托嬰中心成效並研擬廣設平價托嬰中心執行計畫
核心議題
討論現行公設民營及公私協力托嬰中心收托人數有限、收費偏高、服務品質參差不齊等問題,建議內政部兒童局評估其執行成效與優缺點,並研擬各縣市廣設平價托嬰中心之執行計畫,以減輕育兒家長經濟負擔,提升托育服務品質。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王育敏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內政部兒童局評估現行公設民營及公私協力托嬰中心之執行成效與優缺點,並研擬各縣市廣設平價托嬰中心之執行計畫,以減輕育兒家長經濟負擔,提升幼兒托育服務品質。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本案通過。
討論事項五
臨時提案 (三) 檢討育兒支持措施及相關政策,研議普及式育兒津貼發放政策
核心議題
討論內政部發放保母托育費用補助後導致保母變相漲價,以及「爺奶津貼」排擠專業托育受訓機會等問題,建議內政部兒童局通盤檢討現行育兒支持措施,並研議普及式育兒津貼發放政策,以嘉惠全國幼兒家長,減輕育兒負擔。
相關爭議
內政部發放保母托育費用補助導致部分保母變相漲價,且「爺奶津貼」排擠其他有意投入居家托育工作者之受訓機會。
立法委員發言
王育敏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內政部兒童局針對我國現行育兒支持措施及相關政策進行通盤檢討,並妥善研議普及式育兒津貼發放政策,以嘉惠全國幼兒家長,減輕其育兒負擔。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本案通過。
討論事項六
臨時提案 (四) 研議修正《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第14條第4款規定
核心議題
討論《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第14條第4款「身心有嚴重缺陷者」之規定,可能造成對身心障礙者之歧視,要求內政部兒童局於1個月內研議修正此條款。
相關爭議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第14條第4款規定「身心有嚴重缺陷者」為不適當照顧人,易被解釋為歧視重度或極重度身心障礙者,恐違反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之精神。
立法委員發言
陳節如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內政部兒童局於1個月內研議修正《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第14條第4款「身心有嚴重缺陷者」之規定,以避免造成對身心障礙者之歧視。
林世嘉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內政部兒童局於1個月內研議修正《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第14條第4款「身心有嚴重缺陷者」之規定,以避免造成對身心障礙者之歧視。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本案通過。
討論事項七
臨時提案 (五) 研擬解決保母費用隨托育補助上漲之辦法
核心議題
討論內政部托育補助導致保母費用上漲,未能減輕父母經濟負擔,要求內政部於1個月內研擬解決辦法並送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相關爭議
內政部發放托育補助後,坊間保母費用隨之上漲,導致提高補助並未減輕父母托育保母之經濟負擔,反而變相造成保母價格上漲。
立法委員發言
林世嘉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內政部於1個月內研擬解決保母費用隨托育補助上漲的辦法,並送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陳節如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內政部於1個月內研擬解決保母費用隨托育補助上漲的辦法,並送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本案通過。
討論事項八
臨時提案 (六) 將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及管理辦法草案送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核心議題
鑒於保母管理問題層出不窮,要求內政部於1個月內將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及管理辦法草案送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林世嘉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內政部於1個月內將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及管理辦法草案送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陳節如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內政部於1個月內將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及管理辦法草案送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本案通過。
討論事項九
臨時提案 (七) 增加保母心理相關培訓課程並研議定期心理測驗
核心議題
鑒於保母虐童、照顧疏失事件頻傳,要求政府健全幼兒照顧制度,建立完善幼托環境,並建議保母培訓應增加心理相關課程,對保母進行EQ培養,並研議強制要求執業保母定期通過相關心理測驗,評估其心理健康適合照護嬰幼兒。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江惠貞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保母培訓應增加培育及輔導心理相關課程,並建構保母正確管教方法。
- 提案要求內政部應建立完善制度,研議強制要求執業保母須定期通過相關心理測驗,評估保母心理健康適合照護嬰幼兒。
鄭汝芬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保母培訓應增加培育及輔導心理相關課程,並建構保母正確管教方法。
- 提案要求內政部應建立完善制度,研議強制要求執業保母須定期通過相關心理測驗,評估保母心理健康適合照護嬰幼兒。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本案通過。
討論事項十
邀請行政院衛生署邱署長文達報告業務概況及立法計畫,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討論衛生署業務概況及立法計畫,涵蓋國血國用政策、二代健保補充保費制度的公平性與執行問題、AED設置與推廣、安寧緩和醫療的推動成效、急診分級與醫療資源浪費、電子病歷互通與隱私保護、離島醫療資源不足、中醫資源分配、嬰兒死亡率改善、藥廠管理與食品安全、自由經濟示範區的醫療公司化、疫苗採購與防疫國安,以及基隆毒品防治等多元議題。
- 會議聚焦於健保財務永續、醫療品質提升、資源合理分配及民眾健康權益保障等關鍵面向,並對多項現行政策提出質疑與改進建議。
相關爭議
- 國血國用政策與免疫球蛋白供應:委員質疑血液基金會與廠商合約問題導致免疫球蛋白缺貨,由貿易商高價進口,健保局卻被要求買單,且質疑其獨家壟斷市場。
-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的公平性與實施問題:委員質疑補充保費對自由工作者、失業者的衝擊,以及雇主負擔非員工補充保費的不合理性,並對開罰時程過於倉促表達不滿。此外,對於醫院協會代表在健保會中佔比過高,影響醫療資源分配也存在爭議。
- 護士職類考試取消:委員質疑取消護士職類考試將導致基層護理人力不足,並造成護理師不願從事護士工作的落差,認為此舉不符國際趨勢。
- 標靶藥物健保給付標準不一:委員質疑乳癌標靶藥物基因檢測陽性即給付,但肺腺癌等卻需自費檢測,認為健保給付標準不一致。
- 健保IC卡功能不足:委員質疑健保IC卡實施多年仍無法有效避免重複檢驗、用藥,導致資源浪費,審計部也曾指出此缺失。
- 長照保險制度規劃:委員質疑金管會放寬保險業資金投資社會福利事業,將導致政府公共化長照制度瓦解,使中產階級面臨無長照保障困境。
- 基改食品標示標準:委員質疑國內基改黃豆標示標準(5%)遠高於歐盟(0.9%),未能充分保障消費者知情權與選擇權,且對基改食品的安全性表達擔憂。
- 自由經濟示範區推動醫院公司化:委員強烈反對在自由經濟示範區內推動醫院公司化,擔憂醫院以營利為目的將排擠國人醫療資源、導致優秀醫師流失至特區,並破壞現行非營利醫療體系。
- 日本腦炎疫苗採購與安全性:委員質疑疾管局緊急採購韓國日本腦炎疫苗,其不同廠牌交替使用、外國廠審核方式、以及疫苗滯台時間過長等問題,擔憂疫苗安全與供應穩定性。
- 署立醫院獎勵金制度:委員質疑署立醫院獎勵金發放按職等分配而非工作量,導致院長職等高卻門診量低而領取高額獎勵金,且不同醫院院長獎勵金差距過大,質疑制度不公且法制化進度緩慢。
立法委員發言
蘇清泉 立法委員
- 質詢國血國用政策下免疫球蛋白委託澳洲製造,因合約問題導致缺貨,廠商高價進口,健保局卻被要求買單,質疑主管機關防範措施不足。
- 關切二代健保補充保費收取狀況,建議考量低收入兼職者豁免,以符合劫富濟貧精神。
- 質疑護士考試取消可能導致黑牌護理人員或執照護理人員總數受影響,影響臨床主力。
- 要求衛生署管理血液基金會福利問題,並注意在野黨對其腐敗的資料蒐集。
- 提出應恢復「護士」職類考試,以有效增加護理人力。
江惠貞 立法委員
- 追問AED全國建置地圖進度,建議制定辦法後應與通訊業者合作,利用智慧型手機定位AED設備,並鼓勵民間捐贈與設置。
- 質疑衛生署報告中二代健保補助弱勢健保費的數據,指出其金額幾乎等同補充保費徵收數額,並要求說明健保財源不足的實情。
- 提醒衛生署登革熱防治應橫向聯繫國有財產局,要求其善盡閒置土地管理責任。
- 質疑健保IC卡連線功能未能有效防範重複就醫、重複檢查與重複用藥,導致醫療資源浪費。
- 質疑台灣護士職稱消失,改稱「護理師」後,基層護士工作恐無人做,建議參考國外分級制。
陳節如 立法委員
- 質疑補充保費開罰時程不合理,要求延後半年開罰,並指出說明會至開罰日僅隔1天,民眾恐來不及了解。
- 指出社會福利機構租金被課徵補充保費,導致房東不願租賃給社福團體,要求政府給予補助。
- 質疑雇主替非員工負擔補充保費不合理,並指出許多人為規避補充保費而將單次給付金額控制在4,999元以下。
- 質疑急診疏散問題,指出過年期間急診室客滿,重症病患轉院困難,且就醫分級制度中輕症收費判斷易生醫療糾紛。
- 批評健保法第44條家庭責任醫師制度未落實,導致急診壅塞無法有效疏散,要求加強推動。
林世嘉 立法委員
- 呼籲為SARS疫情逝者默哀,並強調防疫是國安問題,疫苗發展是重點。
- 質疑國內疫苗公司將CDC開發的腸病毒EV71型疫苗與中國廠商合作生產,違反國衛院授權規定,認為此舉不妥當。
- 批評第9屆健保委員會醫界代表比例失衡,醫院協會佔比過高,未能納入內、外、婦、兒、急診等科別代表,導致醫療資源傾斜與「醫療崩壞」。
- 指出住院醫師工時過長問題,要求衛生署回應醫師過勞及工時納入勞基法之訴求。
徐少萍 立法委員
- 建議將AED設置列入消防設備檢查項目,強制公共場所設置,並推廣租賃方式以降低成本。
- 關切安寧緩和醫療條例推動成效,建議加強宣導簽署「拒絕心肺復甦術意願書」,以減少醫療資源浪費與無效醫療。
- 建議對輕症擠急診、高就診次數經輔導不改善者加收部分負擔,以避免急診資源濫用。
- 質疑健保IC卡未能有效避免重複檢驗、重複領藥,導致資源浪費,並關切高就診、高領藥次數老人的藥物濫用問題。
- 關切產後護理之家與月子中心管理問題,建議署立醫院若有空餘病房可轉型設置產後護理之家。
- 提案要求衛生署研議對輕症擠急診、高就診次數者加收部分負擔,並恢復「護士」職類考試。
- 提案要求衛生署研議標靶藥物健保給付應與醫界證明有效治療方式連結,以維護民眾治療權益。
- 提案要求衛生署研議健保IC卡連線功能,以避免重複檢驗、檢查及用藥。
趙天麟 立法委員
- 質疑健保會醫事人員代表比例失衡,台灣醫院協會在西醫6席中佔4席過高,導致朝醫院方傾斜。
- 要求衛生署在健保會2年任期內,將內外婦兒、急診及麻醉等艱困科別代表列為優先順位,並提供相關辦法。
- 質疑藥物給付與支付標準共同擬定會議名單偏向醫院代表,要求提供名單並納入監督。
- 質疑健保會會議有9條秘密條款,限制發言、不能對外公開,形同黑箱作業,要求公開透明。
- 指出二代健保補充保費將藝術工作者、地政士等自由工作者從第二類改為第一類,導致保費暴增,民怨四起,要求細緻化分類調整。
楊曜 立法委員
- 關切電子病歷互通計畫的隱私權保障,質疑現行管理辦法密度不足且無罰則,要求通盤檢討並訂定更嚴謹規範。
- 要求AED設置應考量離島地區的「一難」原則,將澎湖各離島納入優先設置範圍。
- 指出署立澎湖醫院醫師嚴重不足,加護病房空置,導致澎湖居民須長途跋涉至台灣就醫,要求衛生署提升離島醫療能力。
- 反映中醫系畢業生實習問題,指出因經費或人力不足被迫至診所實習,恐面臨訓練不連續或淪為廉價勞工困境。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質詢健保每年給付洗腎經費320億元,但缺乏洗腎醫療從業人員統計,並指出台灣洗腎人口盛行率高居世界前茅。
- 比較洗腎與中醫醫療資源分配不均,指出中醫預防重於治療的功能,建議從結構面總檢討健保資源分配,改善國民健康與用藥習慣。
- 質疑糖尿病患者因針頭不足重複使用導致感染,反而增加洗腎費用,呼籲健保應做結構性總檢討。
- 強調預防重於治療,健康重於醫療,應從根本改善國民健康,而非僅依賴醫療支出。
鄭汝芬 立法委員
- 關切台灣嬰兒死亡率高於日本,要求衛生署努力將排名提升至前10名。
- 肯定國健局提供孕婦乙型鏈球菌篩檢,但質疑孕婦高密度超音波檢查未獲補助,要求提高免費產前檢查次數與超音波檢查次數。
- 質疑西藥廠商委託健康食品工廠分裝藥品,嚴重影響GMP規範,要求食品藥物管理局加強把關用藥安全。
- 提案要求衛生署研議將免費產前檢查提高為12次,超音波檢查由1次提高為2次,以降低嬰兒死亡率。
許忠信 立法委員
- 反對自由經濟示範區推動醫院公司化,擔憂醫院以營利為目的將排擠國人醫療資源,導致優秀醫師流失至特區,並破壞現行非營利醫療體系。
- 質疑外國醫師取得外國執照後可到台灣執業,以及外資經營醫院可以公司型態,而本國人卻需以基金會型態經營,認為此舉不公平。
- 擔憂醫美健檢觀光發展可能造成醫療資源排擠,尤其重症治療與售後服務問題。
- 要求署長在行政院會議中表達反對意見,不容許國家醫療體系被商業化侵蝕。
陳其邁 立法委員
- 質詢血液製劑供應問題,指出免疫球蛋白原料未不足卻專案進口,違反《血液製劑條例》規定,且廠商要求健保局支付高價,認為是廠商責任,不應由全民買單。
- 批評血液基金會與世信公司獨家壟斷血液製劑市場,導致缺貨問題,並未推動國內生產。
- 要求追究廠商與血液基金會的責任,並確保自費病人權益,不應由健保局為廠商過失買單。
吳育仁 立法委員
- 關切3歲女童「珣珣」高位頸椎損傷,希望衛生署能協助其幹細胞移植手術,質疑18歲以上限制,呼籲本著專業與人道精神加速審核。
- 提出看診時隱私權問題,建議醫院簽署切結書告知病人診間出入醫護人員狀況,以維護病人隱私權。
林淑芬 立法委員
- 質疑金管會放寬保險業資金投資社會福利事業,將導致政府公共化長照制度瓦解,使中產階級面臨無長照保障困境,要求衛生署承諾繼續推動社會保險式長照。
- 質疑1.5代健保雙軌制問題,指出自由工作者、失業工作者因補充保費導致負擔加重,以及大學兼任教師與助理未納保問題。
- 批評全民健保會組成比例不當,保險醫事服務提供者與保險付費者比例失衡,且會議運作不公開透明,要求開放公民參與機制,允許錄影錄音。
林佳龍 立法委員
- 指出二代健保面臨人口老化挑戰,補充保費僅能支撐至2016年,無法根本解決財務問題,期待未來能以家戶總所得計費。
- 質疑補充保費有反重分配現象,高所得者獲益較大,且民眾繳交比率偏低,開罰後恐引發民怨。
- 要求衛生署對蘭嶼核輻射污染問題提供長期醫療照顧、流行病學研究及全身健康檢查,並建立長期醫療照護機制。
- 關切核災應變能力,質疑碘片存量不足,且政府行政系統發放能力有疑慮。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指出二代健保補充保費政策引發大量民怨,認為政府未充分溝通,且未將民眾配合繳費的工作成本納入考量。
- 質疑衛生署在補充保費開源的同時,節流部分如藥價黑洞、醫療資源浪費等問題未見改善,要求提出具體節流方案。
- 批評急診制度未能落實,七成以上病人自行就醫,導致急診人滿為患,醫療品質受影響,建議加強民眾醫療教育。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追問署立醫院醫療獎勵金法制化進度,並批評現行制度按職等分配而非工作量,導致院長職等高卻門診量低而領取高額獎勵金,且不同醫院院長獎勵金差距過大,要求改革。
- 質疑署立醫院採購金額500萬元以上才需外審的規定,認為金額過高,且院長在500萬元以內採購無審查權。
- 關切署立醫院轉型為弱勢照護單位及高齡整合性門診的進度與成效。
- 質疑藥事法中獸醫師使用人藥的爭議,要求衛生署說明立場與日本相關限制。
- 批評醫美業誇大不實廣告氾濫,要求衛生署拿出魄力提高罰責,並已提案修法將罰責提高5倍。
廖國棟 立法委員
- 關切南迴醫院或南迴醫院級醫療中心的進度,要求加快執行。
- 質疑藥量黑洞問題,指出藥開越多獎金越多,要求思考如何減少藥量,並詢問支出目標制能否於年底實施。
- 關切醫療費用支出占GDP比率與總統白皮書目標的差距,並詢問菸捐調漲政策,建議分年漸進調漲菸捐以達成吸菸率減半目標。
田秋堇 立法委員
- 再次批評衛生署執意實施補充保費,預言其費基寬不了、保費多不了、手續省不了。
- 指出國人看病多、拿藥多、檢查多,導致醫療資源浪費與藥物丟棄量驚人,要求改善健保IC卡用藥登錄與查核功能,並加速建置健康雲。
- 建議將慢性病處方箋開立率納入醫院評鑑基準和健保總額品質指標,以提升開立率。
- 質疑基改食品標示標準過於寬鬆(5%),遠高於歐盟(0.9%),未能保障消費者知情權,且對基改食品的安全性表達擔憂,要求衛生署儘速研擬修正標準。
蔡錦隆 立法委員
- 肯定醫藥雲的重要性,指出秀傳醫院已開發完整系統並願意免費提供,質疑衛生署為何不立即落實,避免醫療資源浪費。
- 質詢補充保費課徵爭議,指出健保法第31條「於給付時扣取」不應擴大解釋為102年以後給付皆須扣取,要求從寬解釋,避免一國多制與溯及既往。
- 關切3歲癱瘓女童「珣珣」神經修復手術專案限額問題,呼籲衛生署提高效率,人性化考量急迫性案例,不應受名額限制。
- 質詢自由經濟示範區推動醫院公司化議題,詢問署長個人意見,並指出此舉與現行醫療法規衝突,且可能引發道德風險。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質詢防疫與加入國際組織的重要性,以及防疫與採購疫苗的優先性。
- 關切日本腦炎疫苗採購問題,質疑韓國進口疫苗與國內廠牌交替使用、外國廠審核標準、赴廠檢查等程序是否符合規定,並擔憂疫苗安全與供應穩定性。
- 指出疾管局採購韓國疫苗後,滯台時間長達8個月,尚未完成貼標包裝作業,質疑其失職。
- 擔憂台海危機時無疫苗輸入的應變能力,強調國內疫苗製造的重要性。
- 要求衛生署就疫苗採購過程中的紕漏成立專案檢討,並於1週內提交書面答復。
謝國樑 立法委員
- 關切基隆市毒品問題嚴重性,指出監察委員對基隆市防毒成效表達不滿,要求衛生署提供戒毒、替代療法與衛教協助,並邀請署長親自前往基隆了解。
相關人員回應
邱文達 行政院衛生署署長
- 回應國血國用政策下免疫球蛋白供應問題,表示已協調進口,目前無缺貨,並已提出品質改善方案。
- 回應補充保費問題,表示已舉辦4,000多場宣導會,並成立總檢討小組,預計半年後提出檢討報告,將從寬解釋,儘量以輔導為主。
- 回應護士考試取消問題,表示已與考選部、教育部協商,將加強改善工作環境,並認為品質提升與用人應一致。
- 同意AED設置的推廣與民間響應,並表示將加快實施辦法公告,並邀請四大超商與公司行號共同響應。
- 回應安寧緩和醫療推動成效,表示已有14萬人簽署,將透過衛生局、醫院全力推動,減少無效醫療。
- 回應電子病歷互通與隱私權問題,表示將通盤檢討管理辦法並補齊罰則,強調控管嚴密,並將擴增至48個偏鄉。
- 回應離島醫療資源不足問題,表示醫學中心將支援4、5位醫師,並有13位公費生,將全力支持澎湖醫院提升醫療能力。
- 回應台灣洗腎人口排名與中醫資源分配,表示已有多項計畫進行預防,並指出支出目標制將試辦2年以減少藥量。
- 回應嬰兒死亡率問題,表示已設定目標往前邁進,並將優先推動孕婦健康檢查內容的充實與改善,爭取重要項目的經費。
- 回應藥廠違規問題,表示已做處理、罰則並提出改善模式,將加強稽查。
- 回應自由經濟示範區推動醫院公司化,表示目前無此規劃,仍建議以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模式,並將避免排擠國人醫療資源。
- 回應疫苗採購與防疫國安,表示防疫與國際組織皆重要,疫苗採購會依需求進行,並承諾對疫苗採購過程進行檢討。
- 回應基隆毒品問題,表示將與衛生局討論並提供戒毒、替代療法與衛教協助。
- 回應長照保險制度規劃,表示將繼續規劃此項保險,並注意公平正義,避免商品化情形。
- 回應二代健保補充保費對弱勢衝擊,表示已在總檢討小組討論,失業工作者將提高豁免門檻。
- 回應健保會組成比例問題,表示如有需要,下次將提出討論,並可開放公民參與機制。
- 回應核災應變能力,表示已建置一級、二級、三級應變系統,每年演習,並有足夠碘化鉀原料可製500萬劑碘片。
- 回應署立醫院醫療獎勵金改革,表示將進行改革,並先從法條修正著手,會與院長了解獎勵金分配問題。
- 回應醫美廣告氾濫,表示已建立制度面、評鑑面規範,將執行處罰,並將提高罰責納入考量。
康照洲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局長
- 回應免疫球蛋白供應問題,表示因委託製造合約問題,已進口其他國家產品,目前無缺貨,但價格需經健保局核准。
- 回應疫苗安全性審核,表示疫苗由FDA負責審核,外國廠需符合國內標準,可赴廠或書面審查,並將核准專案進口。
- 回應基改食品標示標準,表示已在蒐集資料並檢討,國內進口黃豆多為人用,將儘快研擬修正標準,仿效歐盟0.9%規定。
- 回應藥廠違規問題,表示是主動發覺,已進行糾正,並努力杜絕違法,將特別注意食品廠包裝藥品問題。
- 回應醫美業誇大廣告,表示去年已建立制度面、評鑑面規範,將執行處罰,並將提高罰責納入考量。
黃三桂 衛生署中央健保局局長
- 回應補充保費收取狀況,表示截至3月15日已收到31億元,為1、2、3月合計,1月約18億元,預計全年可達200億元目標。
- 回應補充保費對弱勢衝擊,表示半年後將有資料進行全面考量,目前對高就診、高領藥次數者已有對策,並有藥師居家服務。
- 回應健保IC卡功能,表示IC卡有連線功能可查詢6次就醫紀錄,但跨院所資料整合有瓶頸,將規劃二代健保採取雲端概念解決。
- 回應標靶藥物健保給付,表示將同意辦理,並將努力爭取先天性疾病基因篩檢的補助。
- 回應洗腎經費,表示每年約320億元,病患約6萬5千人,公私立機構比例約3:7,費用一致,品質一視同仁。
- 回應中醫經費,表示每年約200億元,服務人次約6千6百萬,佔全國30%。
- 回應補充保費開罰時程,表示滯納金為法律明文規定,目前以輔導為主,但將考量從寬解釋。
- 回應補充保費課徵爭議,表示扣取原則依照國稅法規定,以就源給付時間點為準,若有爭議可行政救濟,但已指示從寬解釋。
鄧素文 衛生署護理及健康照護處處長
- 回應護士職類考試取消問題,表示依照舊制仍有護士執業,但長久以後會消失,已與考選部、教育部討論,但職權在考選部。
- 回應產後護理之家與月子中心管理,表示產後護理機構有護理人員配置標準,月子中心為商管登記無護理人員,將鼓勵月子中心轉型為產後護理之家。
許銘能 衛生署醫事處處長
- 回應AED全國建置地圖進度,表示刻正制定實施辦法,預計6月底前正式公告,將詢問專家並邀請消防署參與。
- 回應電子病歷互通與隱私權問題,表示以個資法及電子病歷交換管理辦法為依據,將通盤檢討管理辦法。
- 回應署立醫院醫療獎勵金法制化進度,表示有兩個方向,但銓敘部針對公務人員基準法仍在開會協調。
- 回應基隆毒品問題,表示毒品抓緝由法務警政負責,防毒由教育部與衛生署管制藥品單位負責,將積極提供戒毒措施,並與衛生局討論提供協助。
邱淑媞 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局長
- 回應嬰兒死亡率,表示台灣在世界排名第21,已達94%孕婦使用產前檢查資源,將優先加強先天性畸形、早產等高風險檢查項目,並籌措財源將超音波檢查從1次提高到2次。
- 回應健康新世代計畫,表示已有初稿,將加強子宮內寶寶、孕婦及生下來小朋友三個面向的健康照護,並希望建立懷孕登錄與社區關懷訪視。
- 回應菸捐調漲,表示學者建議調高40元甚至更多,會議結論建議至少調高20元,並支持將分年漸進調漲入法,以達成吸菸率減半目標。
李懋華 衛生署醫管會執行長
- 回應產後護理之家床位問題,表示目前護理之家床位較多,產後護理部分較少,但署立醫院可考慮轉型設置產後護理之家。
- 回應署立醫院醫療獎勵金制度,表示依公立醫院獎勵金發放辦法發放,院長無採購決定權,500萬元以上採購需外審,並表示署立醫院正努力轉型為弱勢照護單位,並試辦高齡整合性門診。
曲同光 衛生署健保小組參事
- 回應健保會醫事人員代表比例問題,表示2年後可改變,未來討論特定議題時會邀請相關醫學會代表列席補強。
- 回應健保會會議透明度,表示健保會運作完全公開,議程及會議紀錄皆上網公開,秘密條款僅限於不成形事項,並非限制委員對外發言。
- 回應補充保費遲繳罰則,表示雇主、扣費義務人及保險對象罰則不同,雇主與扣費義務人上限為應繳費用15%,保險對象為5%。
張峰義 衛生署疾管局局長
- 回應登革熱防治問題,表示衛生署與環保署已協調,將強化閒置土地管理,並對孳生源開罰,環保署負責空地空屋,衛生署負責室內。
- 回應日本腦炎疫苗採購問題,表示因緊急狀況,已向韓國緊急採購20萬劑,已配送至各縣市使用,製程一致,並已補正韓文說明書問題,承認前期有疏忽。
黃林煌 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主任委員
- 回應中醫從業人員與服務量,表示中醫師有5,713人,去年度服務人次達6千6百萬,約占台灣30%人口。
許明暉 衛生署資訊中心處長
- 回應醫藥雲建置問題,表示秀傳醫院願分享系統,但全國有500家醫院和2萬家診所,需建置網絡,目前已有一百五十多家連結,將盡快完成,採取雲端概念解決頻寬問題。
蔡魯 衛生署中央健保局副局長
- 回應補充保費繳交比率,表示股票股利、利息所得有週期性,無法立即計算總比率,但1月已達18億目標。
- 回應補充保費雇主負擔,表示雇主負擔28%最低,且目前有89萬個投保單位須負擔非員工補充保費。
- 回應健保IC卡連線功能,表示目前IC卡有6次就醫紀錄,但醫院診所基礎建設頻寬不足導致無法落實,健保局正規劃二代雲端系統解決。
- 回應補充保費課徵爭議,表示依照國稅法規定,以就源給付時間點為準,102年給付的金額即須繳交,若有爭議可進行行政救濟。
相關後續
- 所有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發言完畢,詢答結束。
- 委員潘維剛、王育敏、吳宜臻、蔡錦隆、李昆澤、陳歐珀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單位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本會與本會委員及質詢委員。
- 本日會議委員所提質詢未及答復部分(含委員質詢中所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本會與本會委員及質詢委員。
討論事項11
臨時提案 (三) 針對輕症擠急診、高就診次數者研擬加收部分負擔方案
核心議題
討論急診資源濫用問題,輕症病人佔急診就診人次20%,導致急重症患者無法獲得妥善照顧,建議衛生署研議對輕症擠急診、高就診次數者加收部分負擔,以善盡把關任務。
相關爭議
提案人徐少萍委員認為應由醫師判斷輕重症後決定是否加收部分負擔,以解決爭議;健保局則建議刪除「經輔導不改善者」字句,直接研擬加收部分負擔。
立法委員發言
徐少萍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行政院衛生署研議,於3個月內提出檢討改進方案,未來對輕症擠急診、高就診次數經輔導不改善者,擬加收部分負擔。
- 主張應由醫師判斷病人是輕症或急重症,並據以決定是否加收部分負擔,認為此舉公平。
相關人員回應
黃三桂 衛生署中央健保局局長
- 建議將提案中「經輔導不改善者」予以刪除,修正為「高就診次數研擬加收部分負擔」。
相關後續
本案經修正後通過。
討論事項12
臨時提案 (四) 研議恢復「護士」職類考試,以有效增加護理人力
核心議題
討論基層護理人員人力吃緊問題,鑒於考試院將不再舉辦「護士」職類考試,建議行政院衛生署與考試院考選部研議恢復此考試,以有效增加護理人力。
相關爭議
- 護理師與護士職稱區別:有委員認為護理師多從事行政工作,基層護士工作恐無人做,應恢復護士職類考試;處長則指出國外有分級制,且護理人員法已規定為護理人員,但考試制度廢止後護士將消失。
- 考試院廢止考試的合理性:有委員批評考試院廢止護士考試是「混蛋」行為,導致台灣將成為全世界唯一沒有護士的國家。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無相關後續
討論事項13
臨時提案 (五) 標靶藥物健保給付應與醫界證明有效治療方式連結
核心議題
討論標靶藥物健保給付問題,指出晚期肺腺癌患者須自費基因檢測呈陽性健保才給付,但乳癌卻是基因檢測陽性即給付,質疑健保給付標準不一,建議只要醫界證明標靶藥物為癌症之有效治療方式,健保即應給付,以維護民眾治療權益。
相關爭議
健保給付標準不一致:委員質疑乳癌標靶藥物基因檢測陽性即給付,而大腸癌、肺腺癌卻需自費檢測,認為健保給付標準不一致,且健保局以財源困難為由拒絕給付肺腺癌不合理。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無相關後續
討論事項14
臨時提案 (六) 研議健保IC卡連線功能,避免重複檢驗、檢查及用藥
核心議題
討論健保IC卡實施逾10年,但連線功能不足,難以發揮避免重複檢驗、檢查及用藥的積極功能,審計部亦指出此缺失長達2年多,建議衛生署研議改進方案,並於1年內先從教學醫院及區域醫院建構IC卡連線資料庫,以運用醫療資訊科技,善盡把關任務。
相關爭議
IC卡連線功能不足與執行不力:委員質疑IC卡雖有連線功能,但因醫院診所頻寬不足、電腦操作問題,導致連線功能破功,未能有效防止重複就醫、重複檢查與重複用藥,質疑執行不力。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無相關後續
討論事項15
臨時提案 (八) 充實改善免費產前檢查之內容;並將超音波檢查由1次提高為2次
核心議題
討論降低嬰兒死亡率,建議衛生署研議充實改善免費產前檢查之內容,並將超音波檢查由1次提高為2次,以提供孕婦更完整之醫療照護。
相關爭議
產前檢查次數與內容的優先性:有委員質疑單純提高產前檢查次數與超音波檢查次數的意義,認為應將經費花在刀口上,優先補助重要的自費檢查項目(如先天性疾病基因篩檢),而非僅增加次數。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無相關後續
討論事項16
臨時提案 (一) 掌握全國各級政府機關閒置土地維護整潔責任
核心議題
討論登革熱流行期將至,要求衛生署於1個月內掌握全國各級政府機關所屬閒置土地是否維護整潔、善盡管理責任,若有未盡之責者應限期改善,避免公部門空地成為疾病流行溫床。
相關爭議
權責劃分與執行:疾管局表示空地非衛生署主管,而是環保署以空污法處罰,但委員強調公務機關閒置空地若出現病媒蚊孳生源,衛生署與環保署皆可開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無相關後續
討論事項17
臨時提案 (二) 儘速公布AED設置地點並建置捐贈平台
核心議題
鑒於日本經驗顯示公共場所設置AED有助於提高心肺機能停止病患存活率,要求衛生署與消防署依「高密度」、「高風險」、「難到達」、「高效率」四大原則,儘速公布AED設置地點,並於2個月內整合業者、醫療院所等訊息,建置AED捐贈平台,以提高公共場所AED設置率。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無相關後續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21101
- 卷/期/冊
- 102/11/1
- 發布日期
- 2013-04-03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