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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國營事業資產活化檢討、核電與水情議題

經濟委員會會議日期:2013-03-18會議日期:2013-03-20會議日期:2013-03-21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查經濟部主管國營事業資產活化政策,並備質詢,聚焦台電、中油、台糖、台水等公司閒置土地利用。會議亦討論核四地質安全、核電廠資料透明度、近期水情吃緊狀況、中國白領人士來台工作政策衝擊,以及國營事業績效與兩岸合作等多元議題,多項建議交付部會研議。

討論事項一

核四廠地質安全調查 (臨時提案一)

核心議題

  • 鑒於核四廠地層結構屢遭質疑,且廠區周圍斷層帶與雪山隧道惡劣地質條件未獲充分調查,提案要求經濟部儘速完成核四廠區及外海地質測繪,以確保安全。
  • 提案強調核四地質安全是台灣人民高度關切議題,特別指出核一、二廠外海已調查,但核四廠外海與雪隧至核四路段的地質調查仍是空白。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黃偉哲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李慶華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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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志鵬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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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忠信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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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國棟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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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震清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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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昭順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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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佳龍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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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人員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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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後續

經濟部應儘速於公投前完成雪隧至核四路段的「空載光達測量」及核四外海的「海上多波束地形測繪」,以確保核四廠地質安全。

討論事項二

核電廠廠址及周圍地質資料提供 (臨時提案二)

核心議題

要求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針對核一、核二、核三、核四廠址及其周圍的地質狀況,包括斷層、海底火山等相關資料,進行彙整並提供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黃偉哲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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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明文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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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慶華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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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志鵬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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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岱樺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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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震清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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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昭順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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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忠信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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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東明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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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佳龍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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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國棟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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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人員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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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後續

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應於3日內提供核一、核二、核三、核四廠址及其周圍地質狀況(斷層、海底火山等)相關資料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討論事項三

經濟部主管國營事業資產活化政策之檢討專案報告

核心議題

  • 本次專案報告主要檢討經濟部所屬國營事業(台電、中油、台糖、台水)的資產活化政策,重點在於如何提高閒置或低度利用土地的價值與效率,並探討活化規劃方針、具體作法及面臨的挑戰。
  • 會議深入探討國營事業在資產活化過程中的經營理念、與地方政府的協調困境、核能安全爭議、兩岸經貿合作潛力,以及中國白領人士來台工作政策對國內勞工的影響等核心問題。

相關爭議

  • 資產活化定義與目的:立委質疑國營事業資產活化政策僅著重土地出售與租賃營利,偏離國營事業的公共性與公益性宗旨,未充分考量無形資產價值及社會責任。部長則強調公司需依公司法經營,並將閒置資產活化以避免浪費。
  • 活化成效與地方協調:立委批評資產活化計畫進度緩慢,多為紙上作業,並指出與地方政府在資金、人員安置上的協調困難,導致計畫受阻(例如澄清湖觀光區案)。部長則回應需與地方政府合作創造雙贏,並非無償使用或公益使用。
  • 核四資產活化與能源政策:立委提議將核四廠轉型為天然氣發電廠作為最大資產活化案,並質疑核四工程品質與安全,特別是奇異公司未同意的設計變更。部長則認為改建工程浩大,但承諾會評估替代方案,並強調核四安全是政府運轉的前提。
  • 國營事業與兩岸合作:立委建議國營事業應積極拓展與中國大陸在航太、頁岩氣、農業技術等領域的合作,以活化資產並擴大市場。部長對市場合作持開放態度,但對技術保護有所保留。
  • 中國白領來台工作政策:立委強烈質疑政府放寬中國白領來台工作可能對台灣勞工就業及薪資造成衝擊,並指控政府政策與競選承諾不符。部長則澄清此政策針對高階技術人才,並非勞工,且有審查管理機制。
  • 台糖土地賤賣與背信案爭議:立委質疑台糖前董事長吳乃仁背信案判決的合理性,指出現任總經理曾批准延長已失效的土地底價,卻未被追究責任,要求經濟部進行行政調查。台糖董事長則回應檢調已提供明確資料,並將進行了解。
  • 國營事業績效與獎金制度:立委質疑經濟部所屬國營事業虧損嚴重,要求檢討績效評估與獎金發放機制,確保與實際經營績效緊密連結。部長同意檢討,強調獎金應與績效掛鉤,並區分政策性負擔與經營虧損。

立法委員發言

林岱樺 立法委員

  • 質疑國營事業無形資產價值低落,研發投入效益不明,缺乏專利與市場策略。
  • 批評資產活化政策僅著重土地營利,忽視國營事業的公共性與公益性。
  • 指出國營事業與地方政府在資產活化協調上的本位主義問題,導致計畫停滯,例如澄清湖觀光區案。

李慶華 立法委員

  • 關切全台水情吃緊狀況,要求經濟部及台水公司做好抗旱準備,並詢問限水措施與人造雨可能性。
  • 詢問OECD核能署對核一、二、三廠壓力測試結果,並關切核四「健康檢查報告」的提出時程。
  • 質疑中華經濟院關於2015年限電危機及2019年北部仰賴中南部輸電的說法,是否為核四恐嚇言論。
  • 關切中油總部遷移及台電總部資產活化問題,要求部長說明國營事業資產活化困境與解決方案。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質疑台電已被行政院接管,由毛治國副院長組專案小組管控所有數據與對外發言,跳過經濟部長。
  • 批評核四公投題目制定過程未經經濟部參與,且公投法規定行政機關需代表反方辯論,凸顯政府立場矛盾。
  • 指出馬政府節能減碳政策主要針對民生用電,未有效減少佔比更高的工業用電,成效不彰。
  • 質疑台糖在嘉義地區大量閒置土地未活化,未提升土地利用效能與促進地方繁榮,僅放任荒蕪。

丁守中 立法委員

  • 支持成立跨黨派「核能安全特種委員會」,由專家組成,調查核電安全後交付院會表決,以取代公投。
  • 批評核四公投意見不對等,主文篇幅過短,理由書及行政部門答辯書卻大力宣揚核四,不符公平原則。
  • 指出台灣工業用電佔比高但產值佔GDP低,能源效率差,要求經濟部提出具體產業結構調整方法,而非口號。
  • 建議台糖利用閒置土地發展綠能產業(風能、生質能、太陽能),並將核四廠改為天然氣發電廠作為最大資產活化案。
  • 支持漢翔與中國大陸在航太零組件、維修及中油在頁岩氣探勘、加油站經營等方面的兩岸合作,以活化國營事業資產。

段宜康 立法委員

  • 質疑台糖前董事長吳乃仁背信案的司法判決,指出土地底價在吳離職後失效,卻由現任總經理魏巍批准延長並招標,要求追究魏總經理責任。
  • 批評台糖公司在吳乃仁案中左手告右手,誣賴卸任董事長,要求經濟部徹查此案。

蔡其昌 立法委員

  • 延續段宜康委員質疑,指出台糖前董事長吳乃仁核定的土地底價失效後,由現任總經理魏巍批准延長並招標,但吳乃仁卻被判背信罪,要求台糖行政調查並移送魏總經理。
  • 質疑台糖「只租不賣」原則形同虛設,實際上長期大量出售土地,要求說明土地出售的依據與規定。
  • 要求台糖公司於2週內提交調查報告,說明魏總經理在吳乃仁案中的責任歸屬。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關切台糖資產活化方向,要求經濟部協助台糖有效活化資產並帶動地方繁榮。
  • 建議國營事業閒置土地應配合政府政策,開發興建社會青年住宅,以解決年輕人居住問題。
  • 詢問大陸白領人士來台長期工作政策的確認狀況,並關切其對國內勞工就業的潛在衝擊,要求經濟部確保政策透明並保障台灣勞工權益。
  • 質疑經濟部部長在技術官僚與CEO角色間的定位,並希望部長能積極推動政策。

林滄敏 立法委員

  • 指出經濟部所屬國營事業虧損嚴重,在各部會中居冠,要求部長省思並開源節流。
  • 質疑台電法務室主任胡大民投書報社,宣稱核四經費與納稅人無關,發言不當且未經呈核。
  • 揭露台電是國營事業土地閒置浪費的榜首,擁有大量閒置土地,造成每年高額空地稅損失,並指出彰濱火力發電環評未過卻耗費巨資等問題。
  • 質疑台電澎湖舊電廠招標不公開,以及綜研所後方汀州路空地405坪僅10人使用,形同後花園的浪費,要求台電檢討。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指出近期民調顯示多數民眾反對核四續建,希望直接停建,要求部長正視民意。
  • 質疑梁啟源所長「電塔一倒北部就沒電」的說法過於簡化,造成民眾恐懼,並詢問部長對此的判斷。
  • 關切台大光電所所長「廢核不會缺電,政府勿被台電綁架」的說法,並建議台灣應有獨立的能源規劃機構。
  • 提及李遠哲院長對核電處理能力不足的擔憂,要求經濟部加強替代能源發展,並評估將核四改為天然氣發電廠的可能性。
  • 關切南部地區缺水問題,要求部長提出解決方案,避免重蹈八八水災期間大高雄地區缺水困境。

廖國棟 立法委員

  • 質疑核四廠人員訓練不足,多數為核一、二廠轉調人員,未經奇異公司訓練,且冷卻水泵浦鏽蝕破損,影響民眾對核四安全的信任。
  • 主張蘭嶼核廢料貯存場應給予合理補償,支持設置100億基金,並建議將蘭嶼低階核廢料逐步遷移至核一、二、三廠暫存,直至找到最終處置場。
  • 關切台糖出租台東德安段與豐盛段僅數平方公尺的農地,認為是紙上作業且無實質效益,建議直接出售。

徐耀昌 立法委員

  • 肯定部長穩健風格,期許其改革國營事業,並呼籲部長關懷國營事業員工士氣低落問題。
  • 支持國營事業績效獎金應與事業整體績效緊密連結,並公平切割政策負擔與經營虧損。
  • 要求經濟部跨部會協商,解決國營事業土地活化遭遇環評問題,並持續追蹤苗栗水源里公園綠美化案。
  • 建議中油總公司遷至苗栗,以活絡地方發展,並肯定中油在苗栗探勘工作的重要性。

簡東明 立法委員

  • 要求部長與台電董事長保證核廢料能在2021年如期遷出蘭嶼,並建議利用核一、二、三廠空間逐步遷移蘭嶼低階核廢料。
  • 關切原住民居住地區自來水供水率低落問題,指出簡易自來水推動因技術不足而效益不彰,建議台水公司應全力投入規劃與技術協助,並在組改後承擔全部責任。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質疑政府放寬「跨國企業內部調動之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來台服務許可辦法」修法,恐造成大陸人士假商務真工作,衝擊國內勞工就業與薪資,且其勞健保費用由政府補助,對國內勞工不公。
  • 質疑自由經濟示範區內設置農產品加值運銷中心,實為替大陸830項農產品解套,建議應利用台糖土地開放農民契作,發展台灣自有農產品加值中心。
  • 要求台糖公司半年內解決屏東龍泉地區農民世代耕作台糖土地的購買問題,不應以市價讓售,應考量歷史背景與民情。

潘孟安 立法委員

  • 延續蘇震清委員質詢,要求台糖公司儘速解決屏東龍泉土地交易問題,不應以市價讓售。
  • 批評台糖公司公告地價調漲後,將漲價部分轉嫁承租戶,導致農民負擔加重,質疑其經營心態。
  • 質疑台糖公司在「只租不售」原則下仍大量標售土地,並關切吳乃仁案中,董事長是否具有介入鑑價過程的職權。
  • 強烈反對政府放寬中國白領人士來台工作政策,認為將衝擊台灣年輕人就業機會與薪資,且其眷屬來台享有特殊待遇,對台灣社會不公。

許忠信 立法委員

  • 質疑自由經濟示範區引進中國白領人士比照外籍白領,將嚴重衝擊台灣年輕人就業與薪資,要求部長為年輕人把關。
  • 擔憂中資企業投資台灣LED半導體高科技產業,將以防衛型投資吸取台灣營業秘密與關鍵技術,導致技術流失與產業空洞化。
  • 贊成台糖民營化,並將其土地釋出一部分撥給台電種電以廢除核四,認為台糖應歸還閒置土地於國家,專注本業經營。
  • 批評國營事業經營不善,土地閒置卻不歸還國家,反而變賣出租,與成立宗旨背道而馳,並指出台鹽成功減資歸還土地的案例。

盧秀燕 立法委員

  • 要求經濟部積極作為,督促日貨進口商反映日圓貶值成本,調降售價,避免超額利潤未回饋消費者。
  • 質疑核四廠700多項設計變更中,仍有46項未獲奇異公司同意卻已施工,批評台電帶頭違法,增加人民安全疑慮,要求部長提出解決方案。
  • 建議自由經濟示範區應設在中南部,而非集中北部,以平衡區域發展,避免增加北部缺電、缺水、房價過高等負擔。

高志鵬 立法委員

  • 批評國營事業資產活化績效不彰,大量土地房舍被占用或閒置,要求經濟部列管並制定績效機制。
  • 質疑國營事業以設定地上權方式活化資產,恐假出租之名行賤賣國產之實,要求加強監督。
  • 批評中油總部搬遷評估雷聲大雨點小,僅決定出租部分空間,決心不足。
  • 建議將國營會轉型為國營事業總管理處,整合所有國營事業,發揮企業綜效,避免各自為政與內部競爭。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質疑國營事業土地閒置卻拿來租售,已完全背離其基於公共性、公益性而成立的宗旨,批評此為浪費國會時間與破壞國家前途。
  • 引用台鹽成功減資、歸還土地並轉型發展本業的案例,要求經濟部督促台糖等國營事業仿效,歸還閒置土地於國家,並批評台糖強徵民地後經營不善卻讓民股一同承擔虧損。
  • 批評假民營化比國有化更可怕,並指出中油與台塑等寡占市場導致不公平競爭與準租現象,要求公平會介入。
  • 主張經濟部長應扮演改革者角色,讓國營事業回歸專業,提高效率,並將不必要的土地歸還國家,透過市場機制創造稅收。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認同國營事業應歸還閒置土地於國家,或活化投資符合公共利益的產業,而非僅靠收租。
  • 批評台糖坐擁大量土地卻僅以出租方式活化,租金不斷提高,壓榨農民,且經濟效益最低。
  • 建議台糖應結合交通部、觀光局,跨部會合作,將觀光資源串連周邊部落與商家,實現共存共榮,而非僅集中於自身經營,與民爭利。

蔡正元 立法委員

  • 詢問核四公投若過或未過,政府的應對策略,強調核四安全是裝填燃料的前提。
  • 質疑台電與富邦集團之間的外匯交易、核四工程保證金等商業往來,是否為討好富邦以換取其在反核議題上的沉默,要求台電將相關業務收回國營行庫辦理,以避瓜田李下之嫌。

林國正 立法委員

  • 質疑台電與富邦銀行的外匯交易金額與核四工程保證金的往來,要求台電副總經理立即查證並提供資料。
  • 揭露監察院糾正中鋼爐渣銷售作業怠失,指出中鋼與廠商簽訂採購合約存在綁標、圍標、高價包攬等問題,要求部長切斷政經利益糾葛,並將爐渣處理業務收回自營。
  • 建議經濟部應制訂國營事業董監事更嚴格的積極資格條件,並要求出席率低於三分之二者不應再聘任。

林佳龍 立法委員

  • 肯定部長對核四安全與油電價檢討的態度,並指出民眾對台電與原能會公信力不足的問題。
  • 要求台電提供與富邦集團外匯交易、工程保證金等往來資料,釐清是否有擴大業務以影響「媽媽監督核電聯盟」之嫌。
  • 質疑核四102年度追加預算117億已在進行,與朝野協商公投後再審議的認知有出入,要求台電說明已執行項目的比例。
  • 提醒部長2005年原能會曾指出核四螺栓孔問題,要求將此納入福島核安檢查項目。
  • 關切浮動電價、油價公式檢討進度,指出經濟部已跳票,要求信守承諾,提供研議方案,並確保公式透明化送立院審議。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質疑台電與中油在油電雙漲後成立的經營績效改善小組,其資產活化績效不彰,例如台電礁溪案效益低,中油龍江路土地活化達成率為0。
  • 要求經濟部確保國營事業資產活化能有具體績效,而非紙上作業。

翁重鈞 立法委員

  • 質疑國營事業資產活化恐淪為賤賣國產、美化財報以發放績效獎金的幌子,要求部長確認資產活化收入不列入績效評估。
  • 批評國營事業文化迂腐、不近人情,將民意代表關心百姓列入黑名單,不了解基層民意。
  • 建議經濟部應統籌成立專案小組,由資產專業人士推動國營事業資產活化,而非要求各事業單位倉促行事。
  • 質疑政府宣布核四公投的法律依據與過程,擔憂公投結果可能導致更大的社會對立與劫難,強調應由公正專家提供透明資訊供民眾判斷。

相關人員回應

張家祝 經濟部部長

  • 國營事業無形資產包括專利、商標等,但因其性質與民營企業不同,無形資產相對有限。
  • 國營事業資產活化績效不理想,主要因土地限制多,涉及都市計畫法令,與民間活化有差距。
  • 資產活化需與地方政府合作創造雙贏,而非無償使用或公益使用,並將閒置資產活化以避免浪費。
  • 核四公投決策是因應民意要求,政府對核四計畫的態度不變,但運轉前必須確保安全,不安全就不會建議運轉。
  • 國營事業雖有檢討空間,但員工對台灣經濟發展貢獻不容抹滅,績效獎金應與事業整體績效緊密連結,並公平切割政策負擔與經營虧損。
  • 放寬中國白領人士來台工作政策,旨在吸引高階技術人才與外資,並非開放勞工,且有審查管理機制,衝擊已評估。
  • 對於日圓貶值後日貨價格未反映,已請貿易局了解並訪談業者,若涉聯合行為或囤積,主管機關將依法處理。
  • 將核四廠改為天然氣發電廠工程浩大,但會評估替代能源,並強調多管齊下發展能源。
  • 核四設計變更(CCU)在工程中常見,但未獲原設計師同意即施工程序不夠完整,但實質變更若不被允許則絕對要改。
  • 支持成立跨黨派核能安全特種委員會,但強調應由真正的專家組成。
  • 支持國營事業與中國大陸在市場層面的合作,但對技術保護有所保留。
  • 國營事業閒置土地可經減資歸還國家,或透過有效運用提高收益,資產活化收入不列入績效獎金評估。
  • 將考量國營會轉型為國營事業總管理處,以整合綜效。
  • 會請台糖妥善處理屏東龍泉土地問題,並評估國營事業土地開發興建社會青年住宅的可能性。

黃重球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 台電研發經費多用於解決眼前問題,較少前瞻性研究,專利可能性不高,多為著作權或技術know-how。
  • 核四廠人員訓練已做修正,專程派員至美日受訓,現場亦有GE與HiTouch顧問協助。
  • 核四冷卻水泵浦依政府採購法規定無法指定原廠,經專業評估符合規範,但民眾仍有疑慮。
  • 台電與富邦銀行有外匯往來,但強調是依一般商業慣例,並非為討好富邦,且核四工程保證金未放富邦。
  • 台電資產活化已成立小組,規劃短中長期開發,預估今年宜蘭礁溪案可增加收益,高雄特貿三土地整治後將活化。
  • 核四102年度追加預算117億為延續性預算,主要用於檢測工作費用,非新工程發包,與朝野協商結論不衝突。
  • 核一廠一號機預計2018年除役,核一、二、三廠的核廢料屬高階燃料,目前存放在燃料池,與蘭嶼低階核廢料性質不同。

孔祥雲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 中油無形資產包括CPC商標與研究所專利。
  • 中油總部未有搬家計畫,已縮減自用面積,騰出空間出租,預估每年增加4,000萬元收入。
  • 中油在兩岸合作方面,有海峽探勘合作,並研討在福建設立加油站,在海外地區也有探勘合作與討論。
  • 中油資產活化績效不佳,龍江路土地流標,中油大樓7樓持續招租中,重慶南路房屋已租出年收益700萬元。

胡懋麟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 台糖無形資產為品牌與專利。
  • 吳乃仁案土地底價有半年期限,必要時可延長,但司法判決與公司流程無法判斷。
  • 台糖土地活化原則為「只租不售」,但配合城鄉發展與都市計畫,部分土地會適度利用與釋出。
  • 台糖擁有5萬多公頃土地,發展核心產業,農地以公平合理租金租給農民,但有時因公告地價調整而調高租金。
  • 台糖在嘉義地區有7,500公頃土地,部分商業區閒置,承諾將繼續努力招商活化。
  • 台東德安段與豐盛段數平方公尺農地出租,多為毗鄰民地,租金按公告地價15%計算。
  • 屏東龍泉土地交易案因歷史背景複雜,已研究3年多,承諾儘量努力在半年內提出解決方案,但時限難以保證。
  • 台糖工業區土地不可能變更為農業用地,以捍衛公司利益為最高原則。

阮剛猛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 台水無形資產包括專利、電腦軟體,主要供自用,研發費用逐年減少。
  • 目前水情吃緊地區為板新、新竹、嘉義、台南及高雄,林口及桃園已實施第一階段夜間減壓供水。
  • 原住民居住地區供水率確實低落,未來組改後水權將整合,台水公司願承擔責任,協助簡易自來水技術問題。
  • 澄清湖觀光區已通過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增加收益,其他閒置土地以出租、畸零地出售等方式活化。

黃錦宗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 吳乃仁案中,土地底價延長有效期間由當時總經理批准,檢調未曾調問魏總經理。
  • 台糖土地出售有依據,配合業務或政府機關需求,部分零星土地有標售,但大面積土地仍堅持「只租不售」原則。
  • 工業區土地若仍作農作使用,經地方政府認可則無增值稅,但工業區用地若出售則需繳增值稅。
  • 霧峰工業區土地原不能出售,後因92年修訂規定才提報董事會,但仍屬「只租不售」原則下的設定地上權案。

陳秀姬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資產營運處處長

  • 台糖公司大面積土地原則不出售,零星、業務上不需要或法令規定要出售的部分仍有出售。

林宏遠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 台電已提報核後端基金委員會,今年將購買公債,預計年底將台電對後端基金的貸款比例降低至80%以下。
  • 台電與富邦銀行有外匯往來,主要從台北銀行時期開始,沒有加碼,且富邦提供的條件較差,核四工程保證金目前初步了解是放在合庫。
  • 核四102年度追加預算117億為延續性年度預算,主要用於檢測工作費用與人力顧問成本,非新工程,已在進行中。

相關後續

  • 報告及詢答完畢。
  • 委員潘維剛、張嘉郡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經濟部以書面答復,副知本委員會。
  • 委員口頭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經濟部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委員會。
  • 委員口頭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請於1週內送交本委員會,並分送相關委員。
  • 台糖公司董事長胡懋麟承諾將針對吳乃仁案中魏總經理的責任問題進行調查,並於2週內提供調查報告給質詢委員及本委員會。
  • 台糖公司董事長胡懋麟承諾將儘量努力在半年內提出屏東龍泉土地交易問題的解決方案。
  • 經濟部部長張家祝承諾將提供核四46項奇異公司尚未同意變更的細目資料給質詢委員。
  • 經濟部部長張家祝承諾將提供台電與富邦集團的往來資料給質詢委員。

原始資料

公報
1021401
卷/期/冊
102/14/1
發布日期
2013-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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