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委員會審查海關稅則修正與附屬單位預算,並質詢金融改革、奢侈稅、電商課稅及關務弊案
財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3-03-25會議日期:2013-03-28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本次會議審查了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中,國有財產開發基金、金融監督管理基金、保險業務發展基金及金融研究發展基金等非營業部分,並審查「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會議重點討論了金融機構整併、奢侈稅政策調整、電子商務課稅問題、進口蔬果關稅機動調整對農民的影響,以及基隆關務人員弊案等議題,並通過多項決議與附帶決議。
討論事項一
審查中華民國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有關作業基金、特別收入基金、信託基金
核心議題
- 本次議程主要審查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中,國有財產開發基金、金融監督管理基金、保險業務發展基金及金融研究發展基金等非營業部分的業務計畫、收支、餘絀及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等財務狀況。
- 討論重點包含各基金的預算編列、執行效率、業務運作規範、資產管理、風險監理以及相關計畫的延宕問題。
相關爭議
- 國有財產開發基金業務計畫執行落差大:委員質疑基金歷年業務計畫執行落差甚大,多數案件以評估不可行告終,顯示計畫擬定及個案篩選周延性不足。
- 華光社區開發案規劃內容闕如與預算高估:委員指出該案預算書對規劃內容缺乏詳實說明,且102年度預算額度有高估情形。
- 金融監督管理基金保險預警機制延宕:委員關切保險業財務問題日趨嚴重,但保險動態預警機制建立時程一再延宕。
- 保險業資本適足率揭露方式簡略:委員認為金管會沿用3等級揭露方式不當,建議參採國際作法增加透明度。
- 健康保險單示範條款未盡周延:委員指出現行健康保險單示範條款規範不足,導致爭議不斷,影響金融消費者權益。
- 保險犯罪防制中心業務執行未依期程:委員指出該中心各年度規劃業務迭有未依期程執行情形,顯示計畫擬定與進度控管欠妥。
- 基金行政與研究發展費用比例不當:委員質疑保險業務發展基金行政管理費用及研究發展費用之用人費用支應比例超過既定標準。
立法委員發言
李應元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財政部國有財產署3個月內送交華光社區國有土地開發詳實計畫書。
- 提案要求財政部國有財產署3個月內提出國有財產開發基金業務運作規章法制作業及業務計畫擬定改善報告。
- 提案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3個月內提出保險動態預警機制建立改善報告。
- 提案要求保險業務發展基金管理委員會檢討保險業資本適足率揭露方式,並提出健康保險單示範條款、行政管理費用比例及保險犯罪防制中心業務執行改善報告。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連署多項提案,關切國有財產開發基金、金融監督管理基金及保險業務發展基金的運作與監理問題。
吳秉叡 立法委員
- 連署多項提案,關注基金業務計畫的周延性、保險監理及消費者權益保護。
薛凌 立法委員
- 連署多項提案,針對國有財產開發基金、金融監督管理基金及保險業務發展基金提出改進要求。
孫大千 立法委員
- 連署關於保險業資本適足率揭露方式改善的提案。
相關人員回應
張盛和 財政部部長
- 就委員質詢內容進行答覆。
陳裕璋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
- 就委員質詢內容進行答覆。
相關後續
- 中華民國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相關作業基金、特別收入基金及信託基金審查完竣。
- 國有財產開發基金業務計畫中「長期投資-不動產投資」項下華光社區國有土地開發原列2,906萬元減列400萬元,改列為2,506萬元。
- 金融監督管理基金用途原列83億8,756萬3,000元,減列338萬元,改列為83億8,418萬3,000元。
- 保險業務發展基金總支出原列1億4,285萬5,000元,減列「專案支出」300萬元,改列為1億3,985萬5,000元。
- 通過關於華光社區開發案、國有財產開發基金規章法制作業、業務計畫擬定強化、財政人員訓練所周邊土地開發案等4項決議,要求財政部國有財產署3個月內提出報告。
- 通過關於保險業財務監理預警機制建立延宕的1項決議,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3個月內提出改善及計畫報告書。
- 通過關於保險業資本適足率揭露、健康保險單示範條款、行政管理費用比例及保險犯罪防制中心業務執行等4項決議,要求保險業務發展基金管理委員會3個月內提出改善及計畫報告書。
- 本委員會審查部分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並彙總審查總報告,提報院會;本委員會審查結果,須交由黨團協商。
- 通過4項臨時提案,包括研擬循序開放大陸企業、人民投資台灣資本市場措施、審慎評估金銀三會協商議題、金管會提供所主管財團法人99至101年度出國計畫執行明細資料,以及財政部與金管會成立專案評估小組評估期貨交易稅調降成效並定期報告。
討論事項二
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
核心議題
- 本次議程旨在審查「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主要為配合世界關務組織HS 2012年版國際商品統一分類制度,確保台灣稅則分類與國際同步,並加強環保生態物品監控、因應國際貿易型態改變。
- 草案亦修正第7章增註一規定,將部分蔬果產品納入得機動降稅品目,以因應天然災害發生時國內蔬果供應需求,穩定物價。
相關爭議
- 關稅調降是否真正惠及消費者:許添財委員質疑天然災害發生時調降蔬果關稅,最終利益多由進口商或盤商獲取,消費者福利未明顯提升,建議建立平準基金直接補助終端消費。
- 電子商務稅收流失問題:許添財委員和李貴敏委員指出,淘寶網等跨境電子商務平台交易金額龐大,但財政部對其關稅、營業稅課徵掌握度不足,存在大量逃漏稅問題,造成國內產業不公平競爭。
- 進口蔬果關稅機動調整對農民權益的影響:翁重鈞委員認為,即使進口蔬果國內不生產,但其替代性仍可能影響國內農產品銷售,不應輕易調降關稅,以免損害農民利益。
- 中國農產品轉運規避管制:吳秉叡委員和翁重鈞委員指出,中國管制進口的農產品常透過虛報稅號或轉運第三國方式進入台灣,影響台灣農民生計,海關查緝困難且原產地認定不易。
- 關稅估價不合理性:李應元委員質疑關稅法第三十三條規定,貨物進口後90天內以最大銷售價格課稅,對汽車等久售品項不合理,因其價格隨時間會降低。
- 奢侈稅政策的目標與彈性:孫大千委員認為奢侈稅應以「健全房市」為目標而非「打壓房價」,應調整為針對特定區域實施,並對合理資產增值給予空間,而非一網打盡,且建議延長特定區域的持有年限。
- 公股銀行合併的時機與效益:林德福委員、薛凌委員、費鴻泰委員質詢公股銀行整併議題,質疑行政院政策不明確、合併綜效(如台銀與土銀分行重疊性高)及對員工的衝擊,並討論公公併與公民併的難易度與政府主導權問題。
立法委員發言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質疑蔬果關稅調降未能有效回饋消費者,建議建立平準基金取代。
- 指出電子商務(如淘寶網)交易金額龐大,存在嚴重稅收流失問題,要求財政部專案查核並掌握新型態商務行為。
- 關切中國貨品透過郵包寄送、虛報價格逃避關稅問題。
林德福 立法委員
- 質詢公股銀行合併議題,關切行政院政策方向、合併目的及財政部態度。
- 詢問奢侈稅調整方向,強調應活絡市場並抑制炒作。
- 關切菸捐調漲對走私的影響,主張為國民健康應加強查緝並適度調整捐稅。
吳秉叡 立法委員
- 質疑蔬果關稅調降效果不彰,未反映在零售價格上,質疑受益者。
- 建議財政部考量關稅對產業發展的引導作用,如觸控面板原料玻璃的進口稅。
- 關切中國農產品透過虛報稅號或轉運第三國規避管制進口,損害台灣農民權益。
- 主張公股與民股銀行合併應著重條件設定以確保政府權益與主導權,而非僅以技術性理由反對。
李貴敏 立法委員
- 強調電子商務交易對稅收的影響巨大,指出財政部對B2C跨境電商的稅收掌握不足。
- 說明差額交易模式可能導致稅收流失,要求財政部成立專案小組覈實課稅,維護市場公平競爭。
- 指出海外電商免營業稅、關稅對國內業者造成不公平競爭。
孫大千 立法委員
- 主張奢侈稅政策目標應是健全房市,而非打擊房價,並承認房產為合理投資標的。
- 建議奢侈稅應採特定區域管制,而非一網打盡,並可延長特定熱區的持有年限。
- 強調房價合理上漲是資產增值,政府政策應避免過度打壓。
薛凌 立法委員
- 質詢第三次金改與公股銀行合併的時程表及財政部主張,關切獨立銀行員工權益。
- 詢問信用合作社是否應納入金融整併考量,並檢討其業務限制。
- 嚴厲質疑基隆關務人員弊案,關切管理疏失及對國家稅收與政府形象的影響。
李應元 立法委員
- 質疑關稅法第三十三條對進口貨物估價的不合理性,特別是汽車銷售價格隨時間降低問題。
- 關切平地造林補助款被課稅問題,要求財政部確認免稅並更正扣繳憑單。
- 建議奢侈稅應加強中央銀行行政管制措施,因法律難以分區課稅。
- 指出過去貨幣寬鬆與遺產稅調降是房價飆漲的制度性因素。
費鴻泰 立法委員
- 要求財政部長確認海關進口稅則修正草案無夾帶條款,避免圖利特定對象。
- 質詢公股銀行整併政策未明,並分析台銀與土銀合併的分行重疊性高,效益有限。
- 詢問三商銀合併可能性及證券市場振興方案,指出證所稅的負面影響。
翁重鈞 立法委員
- 對進口蔬果機動降稅機制持保留態度,擔憂影響國內農民權益及替代性產品市場。
- 關切基隆關走私管制農產品弊案,強調偽報產地混淆視聽,影響政府公信力及台灣農產品品牌。
- 支持成立專案小組研究電子商務課稅問題,防堵漏稅溫床。
- 詢問台銀是否編列釋股收入,關切公股銀行合併後的股價計算問題。
曾巨威 立法委員
- 質疑財政部綜所稅改革方案是否完全符合大法官會議解釋意旨,尤其減項部分未對稱調整。
- 關切綜所稅改革對稅收(預估減少150億元)及稅負分配的衝擊,指出高所得者受益最大。
- 懇請財政部在處理綜所稅改革時,應同時考量減項遞減等配套措施,以提高社會接受度。
相關人員回應
張盛和 財政部部長
- 說明海關進口稅則修正為配合WCO HS 2012年版及調節蔬果供應,原則上稅率中性轉換。
- 表示已請相關部會要求進口業者相對應調降價格回饋消費者,並同意研究設立平準基金。
- 承認電子商務稅收掌握困難,承諾成立專案小組專案查核淘寶網等跨境電商課稅問題。
- 澄清公股銀行合併議題尚未進入正式討論,但樂觀其成,認為主要考量為規模經濟與國際競爭力。
- 表示奢侈稅將於6月份檢討,政策目的為抑制短期不當投機,而非打擊房市或打壓房價,將納入活絡市場與抑制投機的平衡考量。
- 說明菸捐與菸稅經濟效果相同,但菸捐主管機關為衛生署,財政部尊重其職掌;承認走私猖獗,需跨部會合作查緝。
- 承諾檢討關稅法第三十三條估價規定,並確認平地造林補助款免課稅。
- 指出法律難以分區課稅,建議加強中央銀行對房市的行政管制措施。
- 澄清海關進口稅則修正草案無夾帶條款;說明公股銀行合併需考量綜效,台銀肩負政策任務,土銀以土建融資為主,分行重疊性高。
- 表示股市振興方案已陸續提出,期交稅調降、開放當沖、陸資等,對股市前景可期待。
- 澄清台銀無釋股計畫。
- 說明綜所稅改革主要解決非薪資所得合併申報導致稅負增加的問題,承認高所得者受益較大,但認為解決此問題應與對高所得者加重稅負是不同議題,需分開處理。
王亮 財政部關務署署長
- 說明完稅價格3,000元以上才需課稅。
- 表示對於中國農產品轉運第三地規避管制,海關與農委會有密切聯繫,利用儀器鑑定原產地,但時效需加強。
- 承認基隆關有兩位關員因舊案(100年以前)被收押,是關務署主動移送法辦,強調是逃避管制問題而非稅收短收,並表示會追究責任。
- 承諾檢討關稅法第三十三條估價規定。
吳自心 財政部賦稅署署長
- 說明平地造林補助款因自力耕作漁牧林礦成本費用率為100%,有所得也不會課稅,已扣繳憑單未送財資中心,將辦理更正程序。
戴德芳 農委會國際處簡任技正
- 表示農委會贊同照顧農民收益,同意將4種蔬果列入機動降稅預備品目,以因應天然災害時迅速提供,但強調是共同研議的結果。
相關後續
- 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院會討論本案時由翁重鈞委員補充說明。
- 本案不必再交由黨團協商。
- 通過附帶決議一項:為照顧農民權益,有關增訂稅則第7章增註一規定,增列相關蔬果機動調整關稅之機制,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等相關部會於辦理機動降稅時,應同時整體考量對產業之影響等相關因素,審慎評估。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主管機關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
- 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1週內送交本委員會並分送相關委員。
- 財政部將成立專案小組,針對電子商務課稅問題進行清查與研究。
- 財政部將檢討奢侈稅政策,並將委員意見納入考量。
- 財政部將研究關稅法第三十三條對進口貨物估價的規定,如有不合理將進行修正。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21601
- 卷/期/冊
- 102/16/1
- 發布日期
- 2013-04-17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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