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ZER
← 回到摘要列表

交通委員會審查臺鐵營業與航港基金預算,聚焦營運效率、財務健全及港口發展

交通委員會會議日期:2013-04-01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本次會議主要審查102年度交通部主管的臺灣鐵路管理局營業預算及航港建設基金預算。討論聚焦於臺鐵的票務系統、獎金制度、資產活化與採購弊案,以及航港基金的財務管理、大型建設案進度、港口定位與土地租金費率等。會議通過多項預算凍結、刪減及要求書面報告的決議,以提升營運效率、確保財務健全並促進港口發展。

討論事項一

審查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有關交通部主管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營業預算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臺灣鐵路管理局102年度的營業預算,討論範圍涵蓋其營運收入、各項支出、人事獎金制度、重大建設進度及採購弊案等,旨在檢視臺鐵的財務管理與營運效率。
  • 核心議題包括月台票收入的合理性、網路訂票系統的友善度與防弊機制、臨時人員薪資與各類獎金的發放依據與撙節必要性、資產活化成效、材料採購弊案對預算的影響,以及車輛購置汰換與多卡通系統建置的進度與效益。

相關爭議

  • 月台票收入與民眾權益:有委員指出臺鐵未積極宣導免費換證進出月台方式,導致民眾權益受損,並提案減列月台票收入,督促臺鐵加強宣導並檢討廢除月台票。
  • 網路訂票系統效率與公平性:委員質疑臺鐵網路訂票系統不友善(缺乏票種折扣、退換票查詢不便)且存在漏洞(黃牛壟斷車票),導致花東車票難求,要求凍結相關預算並提出改進計畫。
  • 臨時人員薪資與撙節原則:委員提案刪減臨時人員薪資,認為行政機關應撙節支出並減少非典型雇用人力。
  • 高額營運獎金缺乏法源與績效連結:多位委員質疑臺鐵連年虧損卻編列高額「其他獎金」(特別是營運獎金),缺乏法律授權且未依績效認定,提案刪除或凍結。
  • 資產管理與活化成效不彰:委員指出臺鐵不動產資產管理分散,導致委外浪費公帑且閒置人力,要求凍結相關預算並提交財產活化及財務收支狀況明細表。
  • 採購弊案頻傳與經費浮編:委員提及臺鐵近年工程採購弊案嚴重,質疑材料及用品費等預算可能浮編,提案刪減或凍結,要求提出興利防弊具體改進措施。
  • 車輛購置汰換計畫進度嚴重落後:委員指出「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執行進度嚴重落後,導致購車單價提高且無法紓解東部一票難求,提案凍結相關經費並要求提交詳細報告。

立法委員發言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提案減列月台票收入,認為臺鐵應加強宣導免費換證制度並檢討廢除月台票。
  • 質疑臺鐵連年虧損卻編列高額營運獎金等多項「其他獎金」缺乏法律授權,提案刪除。
  • 指出臺鐵站務費用中的服務費、棧儲費及材料用品費有浮編浪費之嫌,提案刪減。
  • 認為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進度落後且預算書未揭示完整資訊,提案凍結一半經費。
  • 建議新購自強號不得以檢討票價為由,逕行調漲太魯閣號及普悠瑪號票價。
  • 主張臺鐵購置列車應訂定共通化規格,使車種、車型單純化,以改善營運編組及維修保養問題。
  • 要求臺鐵於實施差別費率前,應先至交通委員會作專案報告。
  • 建議臺鐵應於人潮眾多車站試辦排隊點,並積極宣導先下後上乘車順序。
  • 要求臺鐵建立標準作業程序手冊,揚棄師徒制,並於2年內完成。
  • 建議交通部主管的政策研究計畫應統一由運輸研究所優先辦理。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提案減列月台票收入,認為臺鐵應加強宣導免費換證制度並檢討廢除月台票。
  • 質疑餐旅服務費用中的旅運費大幅增加卻未見說明效益,提案凍結。
  • 提案刪減臨時人員薪資,認為行政機關應撙節支出並減少非典型雇用人力。
  • 質疑臺鐵高額「其他獎金」缺乏法律授權且未依績效認定,提案刪除。
  • 質疑站務費用中的服務費用及材料用品費浮編浪費,提案刪減。
  • 質疑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預算高估,提案減列。
  • 質疑佣金、匯費及手續費大幅增加與客運量成長不成比例,提案刪除。
  • 質疑材料及用品費中的物料預算浮編,提案刪減。
  • 質疑工務維持費用中「大陸地區旅費」考察效益存疑,提案全數刪除。
  • 質疑工務維持費用中「高鐵與臺鐵系統間之轉乘接駁可行性研究」與既有研究重複,提案刪減。
  • 要求交通部重視高雄鐵路地下化後車站大樓設計應符地方期待,並將車站大樓設計與地下化工程脫勾。
  • 要求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研議高雄市鐵路廊帶土地以「無償使用」方式提供。
  • 要求交通部及臺灣鐵路管理局對新購自強號,不得以檢討票價為由,逕行調漲太魯閣號及普悠瑪號票價。
  • 要求交通部將相關資料提供給本席。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站務費用,指責臺鐵網路訂票系統有黃牛漏洞且不友善,要求提出改進計畫。
  • 質疑臺鐵不動產資產管理未有專業單位,導致所有業務委託顧問公司,浪費公帑,提案凍結相關預算。
  • 質疑臺鐵各項材料及用品費預算編列,鑒於工程採購弊案頻傳,提案刪除20%。
  • 質疑臺鐵連年虧損卻額外編列各項用品消耗有重複浪費之嫌,提案刪減一半。
  • 質疑臺鐵「其他獎金」多以行政院函令發給,缺乏法律依據,提案凍結二分之一,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 質疑臺鐵委託辦理「高鐵與臺鐵系統間之轉乘接駁可能性研究」與既有研究重複,提案全數刪除。
  • 質疑臺鐵管理費用中委託研究「臺鐵組織及業務改革計畫」費用過高且成效不彰,提案酌刪50%。
  • 質疑臺鐵連年虧損,公關預算卻絲毫不減,提案刪減公共關係費。
  • 質疑臺鐵廣告空間收入遠低於台北捷運,應刪除印刷裝訂與廣告費一半。
  • 質疑臺鐵營業外費用編列「端正政風」經費用途不明,提案刪減。
  • 要求交通部及臺灣鐵路管理局不得以檢討自強號票價為由,逕行調漲太魯閣號及普悠瑪號等票價。
  • 質疑臺鐵客運車類客座利用率未有效提升,票種、票價複雜,應檢討簡化並提出改善方案。
  • 要求交通部及臺灣鐵路管理局研議恢復部分車站高架化停辦之貨運業務。
  • 要求交通部及臺灣鐵路管理局於年底前針對社頭火車站改建進行可行性評估。
  • 要求交通部及臺灣鐵路管理局重視高雄鐵路地下化後車站大樓設計應符地方期待,並將車站大樓設計與地下化工程脫勾。
  • 要求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研議高雄市鐵路廊帶土地以「無償使用」方式提供。
  • 建議取消普悠瑪號上的推車賣食服務。
  • 要求臺鐵購置列車時應儘量訂定共通化規格,使車種、車型單純化。
  • 要求臺鐵於實施差別費率前,應先至交通委員會作專案報告。
  • 要求臺鐵於人潮眾多車站試辦排隊點,並積極宣導先下後上乘車順序。
  • 要求臺鐵於年底前提出全線列車提供差別票價折扣的規劃與評估報告。
  • 要求臺鐵於1個月內研議職員工申請請調策進作為與評估報告。
  • 要求臺鐵對於各方面均應建立標準作業程序,並於2年內完成。
  • 建議交通部主管的政策研究計畫應統一由運輸研究所優先辦理。
  • 要求臺鐵於年底前取消月台票收費並擇站試辦。
  • 質疑交通部用人哲學,點名祁文中局長及尹承蓬董事長過去爭議,要求部長謹慎用人。
  • 批評交通部負面新聞多,執行效率和管理不彰,要求新團隊半年內展現新氣象。
  • 質疑各海港的定位與發展願景,特別是高雄港不應只定位為貨櫃港,應轉型為國際文化觀光港,並結合製造業及產業布局,而非僅國際資本移動的經貿布局。
  • 要求內政部於明年編列預算償還航港建設基金墊付的14億元重陽大橋等貸款。

魏明谷 立法委員

  • 質疑臺鐵餐旅服務費用中旅運費大幅增加卻未見說明效益,提案凍結。
  • 質疑臺鐵高額「其他獎金」缺乏法律授權且未依績效認定,提案凍結二分之一。
  • 質疑臺鐵站務費用中服務費用及材料用品費浮編浪費,提案刪減。
  • 質疑臺鐵機務維持費用中委託檢驗試驗費及儀器校驗費用巨幅增加,預算書未詳細列明原因,提案凍結。
  • 提案刪減臨時人員薪資,認為行政機關應撙節支出並減少非典型雇用人力。
  • 質疑臺鐵營業虧損卻編列高額獎金,提案凍結二分之一。
  • 質疑臺鐵材料及用品費中的物料預算浮編,提案刪減。
  • 要求交通部及臺灣鐵路管理局對連年虧損、巨額借款、土地占用、客貨運收入未達目標等問題提出檢討及改善報告書。
  • 要求交通部及臺灣鐵路管理局於年底前針對社頭火車站改建進行可行性評估。
  • 建議交通部將彰濱工業區列入自由經濟示範區,因其土地面積大且具隔離條件。
  • 建議交通部開放王功燈塔供觀光,以促進中部地方觀光發展。
  • 質疑經建會退回台76線以西路段計畫,要求交通部站穩立場,確保工程執行。
  • 要求港務公司檢討公務員績效評比與考核制度,避免總公司肥大而分公司受壓榨。
  • 質疑交通部會計長轉任港務公司總經理的專業性,認為有酬庸之嫌。
  • 質疑航港建設基金編列國外旅費及大陸旅費不符基金設立目的,提案全數刪減。

劉櫂豪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站務費用,指責臺鐵網路訂票系統有黃牛漏洞且不友善,要求提出改進計畫。
  • 質疑餐旅服務費用中旅運費大幅增加卻未見說明效益,提案凍結。
  • 質疑臺鐵不動產資產管理未有專業單位,導致所有業務委託顧問公司,浪費公帑,提案凍結相關預算。
  • 質疑臺鐵機務維持費用中委託檢驗試驗費及儀器校驗費用巨幅增加,預算書未詳細列明原因,提案凍結。
  • 提案刪減臨時人員薪資,認為行政機關應撙節支出並減少非典型雇用人力。
  • 質疑臺鐵高額「其他獎金」缺乏法律授權且未依績效認定,提案凍結二分之一。
  • 質疑臺鐵站務費用中服務費用及材料用品費浮編浪費,提案刪減。
  • 質疑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預算高估,提案減列。
  • 質疑佣金、匯費及手續費大幅增加與客運量成長不成比例,提案刪除。
  • 質疑材料及用品費中的物料預算浮編,提案刪減。
  • 質疑臺鐵各項材料及用品費預算編列,鑒於工程採購弊案頻傳,提案刪除20%。
  • 要求交通部重視高雄鐵路地下化後車站大樓設計應符地方期待,並將車站大樓設計與地下化工程脫勾。
  • 要求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研議高雄市鐵路廊帶土地以「無償使用」方式提供。
  • 建議取消普悠瑪號上的推車賣食服務。
  • 要求臺鐵購置列車時應儘量訂定共通化規格,使車種、車型單純化。
  • 要求臺鐵於實施差別費率前,應先至交通委員會作專案報告。
  • 要求臺鐵於人潮眾多車站試辦排隊點,並積極宣導先下後上乘車順序。
  • 要求臺鐵於年底前提出全線列車提供差別票價折扣的規劃與評估報告。
  • 要求臺鐵於1個月內研議職員工申請請調策進作為與評估報告。
  • 要求臺鐵對於各方面均應建立標準作業程序,並於2年內完成。
  • 建議交通部主管的政策研究計畫應統一由運輸研究所優先辦理。
  • 要求臺鐵於年底前取消月台票收費並擇站試辦。
  • 要求交通部對綠島、蘭嶼等燈塔開放觀光提出明確計畫與期程。
  • 質疑航港建設基金預算編列過於寬鬆,導致預期與實際執行率落差大。
  • 質疑航港建設基金財務計畫與經濟效益評估未落實,要求未來工程確實執行。
  • 質疑航港建設基金未來幾年支出高峰期將導致短絀,要求提出財務收支平衡規劃。
  • 質疑航港建設基金編列國外旅費及大陸旅費不符基金設立目的,提案全數刪減。

楊麗環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臺鐵站場清潔勞務外包費,要求提出書面檢討報告及實際清潔成效改善。
  • 提案凍結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經費,要求提出詳細書面報告。
  • 要求交通部及臺灣鐵路管理局對新購自強號,不得以檢討自強號票價為由,逕行調漲太魯閣號及普悠瑪號等票價。
  • 質疑臺鐵客運車類客座利用率未有效提升,票種、票價複雜,應檢討簡化並提出改善方案。
  • 要求交通部及臺灣鐵路管理局研議恢復部分車站高架化停辦之貨運業務。
  • 要求交通部及臺灣鐵路管理局於年底前針對社頭火車站改建進行可行性評估。
  • 要求交通部及臺灣鐵路管理局對連年營業虧損、土地占用、客貨運收入未達目標、租賃收入低於預期等問題提出檢討及改善報告書。
  • 要求交通部於3個月內就整體廣告空間經營之合理性、檢討改善及發展計畫提出報告。
  • 質疑交通部對重大交通政策及建設執行效率多所質疑,點名機場捷運、五楊高架等問題。
  • 要求交通部針對招標廠商品質問題提出制衡辦法,避免空殼公司得標或炒地皮。
  • 要求交通部加強與地方政府協調,避免工程因都市計畫延宕。
  • 要求港務公司針對自由貿易港區的土地取得、租稅減免及勞工僱用等提出完整規劃,避免淪為炒作或缺乏競爭力。
  • 質疑航港建設基金編列國外旅費及大陸旅費不符基金設立目的,提案凍結二分之一。
  • 質疑航港建設基金未確實依立法院決議提供各項商港公共工程建設計畫之執行績效報告,提案凍結二分之一。
  • 質疑航港建設基金提供土地予港務公司使用之租金費率過低,影響基金財務健全,要求提出檢討改進辦法。
  • 質疑航港建設基金未經核定之計畫逕行編列預算,核與預算法規定未合,要求自102年度起不得先行編入預算案送審。

蔡其昌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行車費用中專業服務費,質疑臺鐵網路售票系統無法便利民眾查詢票種折扣與退換票資訊。
  • 提案凍結機務維持費用中委託檢驗試驗費,質疑預算巨幅增加卻未詳細列明原因。
  • 提案凍結站務費用中材料及用品費,質疑在站數僅增加1.34%下,各分項費用卻大幅成長,不符撙節原則。
  • 提案凍結多卡通自動驗票閘門設施預算,質疑臺鐵支付電子票證公司高額清分費,卻無合理回饋機制。
  • 質疑臺鐵高額「其他獎金」缺乏法律授權且未依績效認定,提案凍結二分之一,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 質疑臺鐵委託辦理「高鐵與臺鐵系統間之轉乘接駁可能性研究」與既有研究重複,提案全數刪除。
  • 質疑電務維持費用中「農業與園藝用品」編列與科目業務無關,提案全數刪除。
  • 質疑臺鐵租賃收入屢低於預期目標,且資產管理系統有待建立,提案要求妥善解決並加強管控。
  • 要求交通部身為臺北車站雙子星案最大地主,應積極捍衛國家資產,並建議重新招標以確保透明與公平。
  • 建議交通部應積極處理清水高美燈塔的活化與觀光發展,可參考國外案例改建為博物館或餐廳,並結合高美濕地特色。
  • 要求交通部更積極規劃臺中港兩岸客輪航線,研究是否因航點不足導致臺灣業者不願經營,並爭取多點開放。
  • 質疑東岸聯外道路新建工程計畫預算籌編欠覈實,且變更計畫中包含非商港公共設施卻由基金支應,提案全數刪除。
  • 質疑航港建設基金未確實依立法院決議提供各項商港公共工程建設計畫之執行績效報告,提案凍結一半預算。

羅淑蕾 立法委員

  • 提案刪除業務用車輛汰換計畫預算二分之一,質疑其購置必要性及經濟性。
  • 提案要求臺鐵每月提供「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執行情形及購置內容資料。
  • 質疑機場捷運工程跳票、合約不公平(我方求償有上限、廠商求償無上限)及廠商投標資格造假等問題,要求部長檢討。
  • 質疑交通部用人哲學,點名祁文中局長曾收受廠商畫作、言論失當,以及尹承蓬回鍋擔任機場公司董事長,認為有舊官僚復辟之嫌。
  • 質疑航港建設基金中「基隆港港西聯絡道路興建計畫」、「金龍頭開發暨海鮫三中隊馬公基地遷建」未經行政院核定即編列預算,提案凍結二分之一。
  • 質疑航港作業基金提供土地予港務公司使用之租金費率過低,影響基金財務健全,要求提出檢討改進辦法並執行。

林明溱 立法委員

  • 要求交通部及臺灣鐵路管理局對新購自強號,不得以檢討自強號票價為由,逕行調漲太魯閣號及普悠瑪號等票價。
  • 質疑臺鐵客運車類客座利用率未有效提升,票種、票價複雜,應檢討簡化並提出改善方案。
  • 要求交通部及臺灣鐵路管理局研議恢復部分車站高架化停辦之貨運業務。
  • 要求交通部及臺灣鐵路管理局於年底前針對社頭火車站改建進行可行性評估。
  • 質疑臺鐵連年營業虧損、土地占用、客貨運收入未達目標、租賃收入低於預期等問題提出檢討及改善報告書。
  • 詢問東部藍色公路推動進度及可行性,特別是基隆到花蓮的客船航線。
  • 關心國際郵輪停靠台灣港口的一次簽證政策。
  • 詢問台中港到平潭渡輪航線的營運狀況及新竹南寮漁港作為兩岸直航港的可行性評 估。
  • 建議港務公司邀請交通委員會考察平潭到台中的航線。
  • 質疑航港建設基金未確實依立法院決議提供各項商港公共工程建設計畫之執行績效報告,提案凍結二分之一。
  • 質疑航港建設基金未經核定之計畫逕行編列預算,核與預算法規定未合,要求自102年度起不得先行編入預算案送審。
  • 質疑航港作業基金提供土地予港務公司使用之租金費率過低,影響基金財務健全,要求提出檢討改進辦法並執行。

陳雪生 立法委員

  • 要求交通部及臺灣鐵路管理局對新購自強號,不得以檢討自強號票價為由,逕行調漲太魯閣號及普悠瑪號等票價。
  • 建議取消普悠瑪號上的推車賣食服務。
  • 要求臺鐵購置列車時應儘量訂定共通化規格,使車種、車型單純化。
  • 要求臺鐵於實施差別費率前,應先至交通委員會作專案報告。
  • 要求臺鐵於人潮眾多車站試辦排隊點,並積極宣導先下後上乘車順序。
  • 感謝交通部在馬祖北竿及黃岐航線談判的進展。
  • 質疑航港建設基金預算中看不到金門、馬祖及澎湖的建設經費,要求航港局應照顧離島碼頭建設。
  • 指出大陸黃岐已斥資興建碼頭及客運大廈,但馬祖北竿港仍破舊,不符國際標準,要求儘速改善。
  • 質疑離島地區港務警察超勤加班費待遇不公(低於航空警察),要求航港局研議改善。
  • 質疑航港建設基金未確實依立法院決議提供各項商港公共工程建設計畫之執行績效報告,提案凍結二分之一。
  • 質疑航港建設基金未經核定之計畫逕行編列預算,核與預算法規定未合,要求自102年度起不得先行編入預算案送審。
  • 質疑航港作業基金提供土地予港務公司使用之租金費率過低,影響基金財務健全,要求提出檢討改進辦法並執行。

鄭天財 立法委員

  • 要求交通部及臺灣鐵路管理局對新購自強號,不得以檢討自強號票價為由,逕行調漲太魯閣號及普悠瑪號等票價。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質疑102年度航港基金預算中,花蓮港區預算銳減且無任何新編專案計畫,顯見交通部忽略花蓮港區發展,要求提出詳盡說明。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質疑安平港區碼頭及相關設施興建工程的預算編列過少,認為安平港被政府長期忽略,缺乏應有的設施和定位。
  • 主張安平港應發展為觀光港,而非砂石港或與高雄港重疊的貨運港,並要求交通部引進國際級顧問公司進行整體規劃。
  • 強調港口發展應供給創造需求,批評政府對安平港無作為造成資源浪費。

謝國樑 立法委員

  • 關心基隆火車站暨西二西三碼頭都市更新事業招標案多次流標,建議若第三次仍流標,中央(港務公司或臺鐵局)應積極介入主辦,並提前準備招標工作。
  • 建議該招標案可考慮分期開發,以降低單次投入金額,吸引更多潛在投資者。
  • 要求交通部幕僚說明招標失敗原因及招標條件,並在兩週內與其討論招商策略。

徐少萍 立法委員

  • 延續謝委員提問,關心基隆火車站暨西二西三碼頭都更案招標進度,建議交通部若要協助,應在第三次招標時就參與,而非等到流標後才介入。
  • 質疑東岸聯外道路新建工程計畫因變更設計導致總經費增加及完工時程延後,要求確保今年10月如期完工通車。
  • 質疑設計廠商罰款金額計算不符規定,要求交通部瞭解。
  • 關心港務公司提撥盈餘給地方政府的分配方式,並指出基隆港在空氣污染、交通、安全等方面付出較多,要求改善綠美化。
  • 建議交通部與基隆市政府協調,將東岸停車場改建為大樓,配合港邊需求進行共同開發,以疏散遊覽車及旅客。

邱文彥 立法委員

  • 關心基隆港區整體發展計畫,要求交通部整合基隆港務大樓、C3/C4碼頭與火車站都更計畫,確保各計畫之間有協調性,並建立景觀協調平台。
  • 建議交通部推動「綠色港埠」發展,應參考國外經驗,加強空氣污染防治、底泥整治、能源使用(岸電設備)及重車管制,並結合社區教育與文史資源。
  • 關切高雄港洲際貨櫃中心第二期工程可能加劇旗津海岸侵蝕問題,建議交通部應與海工專家研究更穩定的建造方式(如島嶼性)及補救措施,兼顧發展與保育。
  • 建議交通部應向毛副院長建議建立景觀協調平台,以確保基隆港區整體景觀的協調性與質感。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質疑自由經濟示範區「五海一空」中,蘇澳港的特色不明顯,且長期投資建設不足,發展落後。
  • 批評交通部對宜蘭地區的港口發展不重視,導致蘇澳港無法發展成國際商港,並要求提供台北港和蘇澳港過去10年的投資建設比較資料。
  • 要求交通部瞭解蘇澳港廠商不願進駐的原因,並建議舉辦廠商聯誼會以整合業者需求。
  • 建議宜蘭蘇澳港與美國長堤港建立姊妹港,並要求交通部積極推動此案。
  • 質疑蘇澳港新添購2個調配台卻未見貨櫃量增加,認為是整合不足而非貨源問題。
  • 強調蘇澳港作為十大建設之一,不應因投資少而發展落後,要求交通部增加投資,並承諾將持續監督預算。

林佳龍 立法委員

  • 質疑大台中地區在自由經濟示範區規劃中,缺乏宏觀整體指導,導致臺中港「有貨無客」與清泉崗機場「有客無貨」的問題。
  • 建議交通部應對大台中雙港(海港與空港)提出整體規劃,解決清泉崗機場航廈擴建、跑道與軍方協調、宵禁等限制,並將其發展為「五港二空」。
  • 指出臺中港在航港基金分配中佔比過少,硬體建設不足,要求部長提出上位政策規劃。
  • 強調地方政府應與港務公司結合,推動港市合夥,並建議制定「大臺中雙港發展特別條例」以搭上自由經濟示範區列車。
  • 要求交通部反映清泉崗機場應克服的問題,發展物流專區,並爭取國防部土地協調。
  • 建議港務公司應與地方經濟密切合作,作為帶動地方經濟發展的引擎,避免惡性競爭,並針對每個港口制定長期發展計畫。

鄭汝芬 立法委員

  • 關心臺76線東西快速道路從芳苑至草屯路段向西南延伸至中科二林園區的聯外道路計畫進度,要求交通部確保計畫不胎死腹中。
  • 要求拓寬二林園區銜接到溪湖鎮太平路一段為四線道,並關心5億經費的到位問題。
  • 關心高鐵彰化田中站建設進度及與臺鐵田中站的接駁規劃,建議可考慮簡易式電車或輕軌銜接。
  • 建議交通部活化全國臺鐵舊員工宿舍,結合鐵道文化與觀光發展,作為民宿或文創空間。
  • 要求交通部儘速提供臺76線、太平路拓寬工程及高鐵彰化站接駁規劃的詳細資料與進度。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質疑行政院自由經濟示範區記者會未見交通部部長出席,且嘉義布袋港被排除在第一階段示範區之外。
  • 指出布袋港雖被核定為兩岸直航港,但長期缺乏硬體設施投入,水深不足,與廈門港發展落差巨大。
  • 要求交通部加快興建布袋港南北防波堤,解決淤沙問題並進行浚深,確保南防波堤預算不跳票。
  • 批評布袋港相關經費編列過少,質疑交通部未用心推動,並指「兩岸直航港」淪為空談。
  • 建議嘉義水上機場應正名為「嘉義水上國際機場」,並提升航廈設備,投資建設為國際機場。
  • 要求交通部兌現馬英九總統對布袋港的政見,確保嘉義在自由經濟示範區中有機會以布袋港為基礎納入。

許忠信 立法委員

  • 質疑航港建設基金的商港服務費收入用途,認為不應將服務船舶的費用用於服務貨物或旅客的建設(如聯外道路、倉儲區),以免拉高費用影響港口競爭力。
  • 主張應大幅下降商港服務費,使其只服務船隻,而貨物和旅客部分則由自由貿易經濟示範區負責,交通部不應介入,避免排擠效應或走向過度依賴中國市場。
  • 要求交通部澄清商港服務費不會挹注在自由貿易經濟示範區的建置上,並強調兩者應完全無關。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展示高雄港碼頭垃圾照片,批評麗星郵輪國際旅客進港時看到髒亂環境,質疑航港基金未做好港務建設及清潔維護。
  • 批評高雄港旅客動線規劃混亂、設備簡陋,入境與過境旅客未分流,導致通關耗時,影響旅客觀光時間。
  • 要求港務公司針對高雄港清潔、動線規劃及入境大廳簡陋問題立即改善,而非推卸責任或延宕至未來建設。
  • 質疑高雄港作為國際大港,停靠航次少,主要因基礎設施、清潔維護和動線規劃差,要求交通部積極招商、改善軟硬體設施及行政措施,以提升國際郵輪停靠意願。
  • 質疑高雄港建設預算編列過少,特別是高雄港和安平港的碼頭及相關設施整建工程。

相關人員回應

葉匡時 交通部部長

  • 說明商港服務費有法律依據,用於國際商港公共基礎設施興建維護。
  • 承諾會針對招標廠商品質問題研擬辦法,推動異質性最低標或最有利標方向,並可追查借殼上市廠商。
  • 指出重大工程延宕常因地方政府都市計畫未完成,需加強協調。
  • 表示已積極協調倫敦金屬交易中心(LME)遞交港申請事宜,預計本月底前提出申請。
  • 承認機場捷運和五楊高架段有延宕,並解釋機場捷運問題出於承包商與下包商合約爭議及電纜品質瑕疵,已要求改善。
  • 反駁中國商務部長對台灣交通建設落後的說法,強調會加強管控施工品質與效率。
  • 表示不擔心國內港口競爭,高雄港與台北港定位不同,並強調會加強兩岸航運談判以提升高雄港活力。
  • 說明自由貿易港區強調境內關外,自由經濟示範區則強調自由經濟概念,鬆綁相關法規,未來可供地方申請。
  • 承諾研究王功燈塔開放觀光的可行性,並評估是否能提前開放。
  • 表示會後將提供台76線以西路段新闢工程的書面說明。
  • 回應對交通部用人哲學的質疑,強調用人經過嚴謹考核,選擇最優秀適當者,並肯定祁局長與尹董事長的能力。
  • 承諾交通部新團隊將努力在半年內展現新氣象,並強調肩負國家責任,要為海港擘畫有競爭力的願景。
  • 表示高雄港有新的想法,規劃1號碼頭到20號碼頭發展為國際文化觀光港,並非只定位為貨櫃港。
  • 澄清國際郵輪不可能停靠安平港,安平港可發展為休憩港。
  • 說明航港建設基金的財務規劃穩健,雖然100年因海運不景氣有影響,但長期有模組試算。
  • 承諾將積極關心臺北車站雙子星案,確保交通部作為最大地主的權益。
  • 肯定蔡委員其昌對清水高美燈塔活化與觀光發展的建議,已指示觀光局研擬提升觀光效益方案。
  • 說明兩岸客輪航線已開放足夠航點,但台灣航商多為貨運,客運航商較少,未來郵輪發展潛力較大,今年郵輪量預計增加。
  • 說明藍色公路客運不易成功,因航行時間久且海象不佳,但正研擬緊急輸運計畫。
  • 說明新竹南寮漁港作為兩岸直航港可行性評估中,但水深條件差,擴建成本高昂。
  • 承諾會協助高雄市政府解決前鎮加工區聯外道路貨櫃車頻繁進出導致路況險象環生問題,一週內提出報告。
  • 回應航港建設基金預算編列問題,解釋部分計畫為連續執行,會後可提供書面說明。
  • 說明航港建設基金只能用於國際商港,離島建設需公務預算支應,但已編列馬祖地區港埠建設經費。
  • 表示港警待遇涉及銓敘,非航港局單獨決定,但會研究。
  • 解釋自由經濟示範區因立法需時,現階段先以自由貿易港區加強跨部會協調,鬆綁行政法規。
  • 說明布袋港淤沙問題嚴重,已規劃南防波堤延伸計畫,預計投入18億,明年施工,浚深後可活絡航線。
  • 承諾會與委員溝通,讓嘉義有機會以布袋港區為基礎納入自由經濟示範區。
  • 說明商港服務費在東南亞國家中偏低,但會注意收費標準的國際競爭力。
  • 澄清商港服務費不會挹注在自由貿易經濟示範區的建置上,兩者無關。
  • 承認高雄港郵輪碼頭清潔維護和動線規劃不佳,承諾會加強改善,並指出旅運大樓未蓋好是主要問題之一。
  • 說明國際郵輪不願停靠高雄港的關鍵在於是否有難忘的旅程,已請港務公司規劃半日遊,並積極招商。
  • 表示臺中港有海港和空港優勢,但清泉崗機場有軍民合用和宵禁限制,會研究加強貨運和空運,不排除設物流專區。
  • 承諾在經建會或更高層次反映清泉崗機場克服限制的需求。
  • 強調港務公司成立後要和地方經濟密切合作,作為帶動地方經濟發展的引擎,每個港口有自己的定位和特色。
  • 承諾會後提供臺76線、太平路拓寬工程及高鐵彰化站接駁規劃的詳細資料。
  • 肯定活化臺鐵舊員工宿舍的政策,已交代臺鐵局研擬,初步估計有100間可供觀光和文創發展。
  • 表示東岸停車場是市政府的,但位置在港邊,會與市政府協調規劃共同開發。
  • 說明基隆火車站暨西二西三碼頭都更案若第三次流標,港務公司或臺鐵局將積極介入主辦,並考慮分期開發策略。
  • 表示會將邱委員文彥對基隆港區景觀協調平台及綠色港埠發展的建議,向毛副院長及相關單位反映。
  • 說明蘇澳港發展與地理位置有關,相對不繁榮,特色是綠能發展,不宜單純與台北港比較投資金額。
  • 承諾會進一步瞭解蘇澳港廠商不願進駐的原因,並努力彌補過去的忽略。
  • 說明蘇澳港目前較適合發展休閒旅遊,而非工業港或貨櫃港,現為基隆港輔助港。

黃國英 高雄港務分公司總經理

  • 說明高雄「前鎮商港區土地開發計畫」已依預定期程進行,公共設施完竣並已招商,國際物流公司將進駐,港務公司也將成立物流子公司蓋倉庫營運。
  • 澄清前鎮商港區作為自由貿易港區,不允許製造業進來,因此無需辦理環評,只需環境影響說明經市政府審查通過即可。
  • 承諾會再去協調高雄市政府,解決前鎮加工區聯外道路貨櫃車頻繁進出導致路況險象環生問題,因港務公司去年已撥款給市政府。
  • 說明高雄港郵輪出入境大廳將改造9號倉庫,並在下半年將所有國際郵輪改至9號碼頭停靠,以解決現有設施簡陋問題。
  • 表示在麗星郵輪來港前已邀集CIQS開會,並在問題發生後立即改善。

蕭丁訓 臺灣港務公司董事長

  • 說明南星計畫公共設施已發包施工中,港區內現有倉庫可供倫敦金屬交易中心遞交港使用,若申請通過可立即運作,招商與業者施工同步進行。
  • 表示港務公司績效評比制度公平,總公司與分公司均有評比,並設有評比委員,但會檢討改善。
  • 說明港務公司成立目的是讓專業人士經營,但高階人才需不同系統進入,總經理具財務背景可管理資產並規劃制度。
  • 說明自由貿易港區採「前店後廠」機制,港口做簡易加工,與各工業區連結,不涉及土地炒作,僱用工人不多。
  • 說明商港服務費依船舶、貨物、旅客人數計算,收入用於港灣建設、專案計畫等,用途細項正確。
  • 澄清航港建設基金預算編列並非寬鬆,執行率落差因部分工程標價較低,但目前進度正常。
  • 承諾會注意審計部對財務計畫、經濟效益評估及經費控管的提醒,目前工程進度已趕上。
  • 說明航港建設基金財務模組試算至120年無問題,目前為工程高峰期,但收入來源多樣可支應。
  • 解釋基礎建設部分由航港基金支出,可自償性部分由港務公司支援,並非預算混亂。
  • 說明倫敦金屬交易中心遞交港申請預計4月提出,年底會有結果。
  • 說明航港基金幾個重要來源(商服費、權益金、土地租金、盈餘分配回饋)一年約70億收入,100年收入減少因全球海運不景氣。
  • 說明基隆火車站暨西二西三碼頭都更案招標不順原因為投入金額高達100億,港務公司44%土地,願意協助研究分期開發。
  • 說明臺中港兩岸客輪航次今年會增加到40幾個,並透過旅行社和觀光產業加速推動。
  • 說明綠色港埠從硬體面(管理工具、設施改善、岸電設備、機具電動化)和管理面(輕油轉換、進港減速、優惠措施)著手改善,但預算未單獨列出。
  • 說明高雄港洲際貨櫃中心對旗津海岸侵蝕問題有做過研究,並有丁壩養灘等保護措施,與市政府分工。
  • 說明蘇澳港吞吐量未增加,但正努力引進綠能產業,並表示港口能量已足,主要是需求問題。
  • 承諾提供台北港和蘇澳港過去10年的投資建設比較資料。
  • 說明蘇澳港區內新添購調配台,是因有工業、貨源,船隻自然會來,並承諾整合業者需求。
  • 說明蘇澳港與美國長堤港建立姊妹港案已協助向外交部爭取,待回文。
  • 說明航港建設基金提供土地予港務公司使用之租金費率有歷史背景,若大幅調高將影響港口競爭力與基金財務,建議維持現有編列,並將權利金計算標準提高至5%以上改為建請案。
  • 說明航港建設基金提供土地予港務公司使用之租金費率以申報地價年息2%計收,與機場公司7%不同,但大幅調高將影響港務公司獲利及基金財務,需審慎評估。

饒國政 交通部高鐵局副總工程司

  • 說明機場捷運合約中,甲方(高鐵局)可求償逾期罰款(每日萬分之五)及損害賠償(上限為契約總額250億),若廠商故意違失或有重大過失,損害賠償無上限。
  • 表示機場捷運合約由吳福祥局長簽訂,對其退休後事務不了解。
  • 說明丸紅廠商資格問題在合約簽訂前,已做過調查。

祁文中 交通部航港局局長

  • 澄清在ETC案中未參與,收受畫作時宋乃午為公路總局主任秘書,當時並無ETC案,且已向調查局說明。
  • 說明金門、馬祖、澎湖建設經費因主計總處要求商建費賸餘款繳庫,改由公務預算編列,航港基金中看不到。
  • 承諾會與高雄市政府及港務公司協調,瞭解前鎮加工區聯外道路問題,看有哪些需要協助。
  • 說明航港建設基金預算編列有因計畫連續執行、經建會要求結案重啟等時間因素導致的問題。
  • 說明航港建設基金未來三年為用錢高峰期,平均每年需100億,但基金餘額尚有173億,加上每年80幾億收入,財務可支應。
  • 說明航港建設基金編列國外旅費及大陸旅費,因航港體制改革,公務預算已統刪,現只編列於基金預算,用於相關專業交流。
  • 說明航港建設基金「材料及用品費」增加,因航港體制改革將港務局部分費用改由基金辦理,且船舶抽查設備材料增加。
  • 說明航港建設基金解繳國庫包含商建費、航港局已編列預算部分及公務預算對列部分。
  • 承諾會與營建署協商,訂定重陽大橋等長期墊款的歸還時間表。
  • 說明如果道路屬於聯外道路,基金可支應,但地方道路由航港基金支應有困難,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
  • 說明航港建設基金未來三年財務收支平衡規劃,將在三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說明航港建設基金各項計畫細部說明,實際進度、落後原因與因應對策等,工程未進行前無法事先提出,但預定效益可提出。
  • 說明燈塔開放觀光分階段進行,綠島和桃園白沙岬為第一波,蘭嶼為下一階段,並會考量安全設施、交通及觀光連結性。
  • 說明臺中港郵輪航次今年會增加到40幾個,希望透過旅行社跟觀光產業加速推動兩岸渡輪、郵輪。
  • 說明航港局派駐金馬地區人員僅1位,會考慮增補編制。
  • 說明蘇澳港一年約1萬個貨櫃,平均一個月1,000個貨櫃,只要有工業、貨源,船絕對會來。
  • 說明蘇澳港與美國長堤港建立姊妹港案已協助向外交部爭取,外交部已函文LA,但尚未收到回文。

洪玉芬 交通部會計處處長

  • 說明航港建設基金目前餘額尚有173億,加上每年約80幾億收入,未來三年總計約四百多億元,可支應三百多億元支出高峰期。
  • 說明洲際二期工程投資281億,回收期49年,內部報酬率2.98,資金成本3點多,益本比2.98,符合公家機關大於零即可的標準。
  • 說明洲際二期計畫書已送行政院核定,預算書已送立法院審議,會查證是否需備查立法院。
  • 說明航港建設基金102年收入約86億元,扣除政府撥入8億後約77億元。
  • 說明航港建設基金「一般行政管理計畫-服務費用」增加59%,因系統開發升級及航港體制改革後財產移入導致行政費用增加,且部分代辦費科目調整。

蕭念祖 航港局專門委員

  • 說明基隆火車站暨西二西三碼頭都更案前兩次招標說明會無廠商投標,第三次說明會有大型開發商及本地建商參與,副市長會主動聯繫協調以增加投標機會。

沈光青 臺灣港務公司基隆分公司處長

  • 說明東岸聯外道路新建工程計畫預定今年10月完工北段,年底可通車。
  • 說明東岸聯外道路因北二高七堵走山進行結構加強導致變更設計及費用增加。

相關後續

  • 基金用途第一案與第二案合併處理,以第二案為主,修正為凍結四分之一預算,並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基金用途第三案至第五案合併處理,不予通過。
  • 基金用途第六案刪除400萬元,交由運輸研究所規劃執行。
  • 基金用途第七案修正為凍結四分之一預算,並提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基金用途第八案及第九案合併處理,此二案不予處理。
  • 基金用途第十案及第十一案合併處理,凍結四分之一預算,經行政院核定始得動支。
  • 基金用途第十二案修正為凍結四分之一預算,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基金用途第十三案修正為凍結四分之一預算,並提書面報告。
  • 基金用途第十四案未審竣,留待處理未審查完竣部分時繼續處理。
  • 基金用途第十五案、第十六案及第十七案合併處理,不予處理。
  • 基金用途第十八案修正為凍結四分之一預算,並提書面報告。
  • 基金用途第十九案未審竣,留待處理未審查完竣部分時繼續處理。
  • 解繳國庫第一案修正為凍結四分之一預算,並由交通部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決議第一案照案通過。
  • 決議第二案修正文字後通過,要求交通部和航港局能訂出時間表,促使內政部營建署編列公務預算返還長期墊款。
  • 決議第三案修正為提出書面報告後修正通過。
  • 決議第四案照案通過。
  • 決議第五案修正為「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檢討與修法之書面報告」後通過。
  • 決議第六案修正為「應於三個月內提出檢討」後修正通過。
  • 決議第七案修正文字後通過,要求航港局應於三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
  • 決議第八案修正為「應於三個月內」後修正通過。
  • 決議第九案修正為「建請主管機關航港局研議將該權利金計算標準提高至5%以上,以符合公平正義,避免國庫損失。」後修正通過。
  • 決議第十案將倒數第三行「六個月內」刪除後修正通過。
  • 決議第十一案照案通過。
  • 決議第十二案修正為「建請本會針對未經核定之計畫及預算,自103年度起……」後修正通過。
  • 決議第十三案修正為三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後修正通過。
  • 決議第十四案修正為一個月改為三個月,要求改為建請後修正通過。
  • 決議第十五案修正文字後通過。
  • 決議第十六案將一個月改三個月後修正通過。
  • 決議第十七案照案通過。
  • 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

原始資料

公報
1021901
卷/期/冊
102/19/1
發布日期
2013-04-24
原始連結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