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專學雜費調整方案公聽會:各界聚焦高教定位、財務透明與弱勢扶助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日期:2013-04-15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舉行「大專學校學雜費調整方案」公聽會,討論教育部提出的學費調整方案。會議聚焦於學費調漲的必要性、對弱勢學生的影響、大學財務透明度及高等教育的整體定位與資源分配等核心議題。各界代表對調漲時機、方案合理性及配套措施提出質疑與建議,教育部則說明方案背景與目標。主席最終建議召開教育國是會議,進行高教結構性改革討論,並呼籲暫緩學費調漲。
討論事項一
大專學校學雜費調整方案公聽會-(從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談起)
核心議題
- 本次公聽會主要討論教育部提出的大專學校學雜費調整方案,其目標為反映教學品質、改善反重分配現象及促進公私立大學公平競爭,並從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談起。
- 會議核心關切在於學費調漲對學生及家庭的衝擊、學貸壓力、青年貧困化趨勢,以及高教資源分配的結構性問題,呼籲政府應優先減輕學費與學貸負擔,並檢討高教政策。
相關爭議
- 學費調漲的時機與必要性:教育部認為現行行政凍漲不符法規,需訂定常態性調整方案以反映教學成本、改善不公,但多數委員、家長及學生代表認為在薪資停滯、經濟困窘下不應調漲,恐加劇家庭負擔與青年貧困化。
- 學雜費調整方案的依據:教育部提出6%漲幅和GDP 3%成長率作為調漲條件,但委員質疑GDP與實質薪資無正相關,且數字訂定缺乏明確性與合理性。
- 大學財務透明度:立法委員及學生代表質疑國立大學校務基金不夠透明,難以監督經費運用,特別是自籌款項和短期交換生收入未完整呈現,導致外界對經費流向存疑。
- 弱勢學生扶助的有效性:教育部方案強調強化弱勢助學,但學生代表認為就學貸款僅是延後問題,獎助學金常與工作綁定且無保障,且現行弱勢定義不精確,導致補助資源無法精準到位。
- 高等教育的定位與公共化:學者與學生代表呼籲政府明確台灣大學教育的定位(福利國家型或市場機能型),並制定高等教育公共化的具體進程,而非在模糊定位下貿然調漲學費。
- 公私立大學學費齊一化與資源分配:教育部方案有逐步拉近公私立學費差距的目標,但引發爭議,認為此舉恐加重公立大學學生負擔,且未能從根本解決公私立大學間資源分配不均及弱勢學生集中於私校的問題。
- 大學退場機制與經費集中:部分委員及學者建議應實施大學退場機制,將教育經費集中於辦學績優學校,而非讓資源分散於過多不具經濟規模的學校,導致整體教育品質下降。
立法委員發言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對教育部長未親自出席公聽會表達嚴重遺憾與不滿,認為部長不重視國會與社會意見,並預告週三專案報告將對教育部方案採保留態度,不排除正式譴責。
- 指出學費調整方案目標與社會民意存在落差,社會憂慮薪資停滯、學費增加、學貸壓力加劇青年貧困化。
- 建議政府應優先考慮減輕學費及學貸負擔,並思考高教資源結構性改革。
- 總結公聽會意見,強調高教政策結構性問題,建議召開教育國是會議、改革大學治理、檢討稅制、改善獎助金與學貸配套。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對教育部長未出席表示遺憾,質疑學費調整方案第一階段6%及第二階段GDP 3%的訂定依據不合理。
- 認為台灣經濟困境下不適合調漲學費,指出他國大學學費減半或減免,台灣卻要漲價。
- 呼籲教育部應廣納各方意見,召開第二階段座談會,並暫緩此次大學學費調整。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質疑教育部僅考量學校成本而忽略家長薪資所得,指出GDP成長與大學畢業生薪資所得無正相關。
- 批評大學財務不透明,立法委員難以查閱國立大學自籌款項細目。
- 建議應課徵資本利得以解決經費問題,並質疑教育部為何不實施大學退場機制以集中教育經費。
李桐豪 立法委員
- 認同學費調整是複雜困難問題,學校面臨經營困難,學生面臨生活壓力。
- 指出台灣高等教育政策自相矛盾,一方面大學普及化,另一方面憲法教育經費保障條款被修掉。
- 建議教育部應積極增加經費,恢復憲法承諾比例,並鬆綁僵硬的管理機制。
- 提及美國大學教授薪資依學校複雜度、地點、資深程度而異,反觀台灣齊頭式薪資制度僵硬。
陳學聖 立法委員
- 詢問公立大學校長是否需負責募款、募款是否為校長評量標準。
- 質疑私立大學財務透明度,特別是短期交換生及外籍生學雜費收入是否計入學校收入。
- 詢問教育部此次調漲學費是否只是為應退場學校打點滴,延後其結束。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質疑教育部配合大學調漲學費,並遊說立委支持,認為此舉不甚正當。
- 擔憂調漲學費會導致學生打工更多、舉債更多、不來上課更多,形成惡性循環。
- 質疑大學賣文憑、不敢當學生、騙學費的現象嚴重,建議教育部調查。
- 建議可參考哈佛大學的捐款入學模式,公開透明化,以解決經費問題並避免學費調漲。
相關人員回應
陳德華 教育部次長
- 學費問題複雜,教育部依法需訂定收費上限,過去行政凍漲不符法規,故需訂定常態性調整方案。
- 解釋GDP為凍漲而非調漲機制,若GDP未達標則凍漲,此為考量社會經濟環境現況。
- 澄清調漲學費與學校退場為兩回事,不符條件學校不能調漲,且類似學校即使教育部不管也不可能調漲。
- 認同增加教育經費是教育部責任,但爭取經費困難,且社會傾向優先支持12年國教、中小學及技職教育。
- 表示學費調整方案從新生開始實施,強化弱勢照顧,將中低收入戶減免標準提高至50%,並補助家庭年所得低於70萬學生。
- 強調校內調整機制需更公開透明,財務接受檢視,並課予大學本身對社會應負擔的責任。
相關後續
- 主席鄭麗君委員對教育部部長未出席表示遺憾,並預告本週三專案報告將對教育部方案相當保留,若部長再私自決定不出席,本委員會將正式提出譴責。
- 主席鄭麗君委員結論建議,政府應召開教育國是會議,針對我國高教結構性改革和定位走向做深入討論,讓社會各界共同參與。
- 主席鄭麗君委員建議,應進行大學治理模式改革,包括財務公開透明、公共課責及納入社會各界參與。
- 主席鄭麗君委員建議,應討論稅制問題,讓重分配從政府整體稅收、支出、經費分配比例進行,而非由學生與學生間進行。
- 主席鄭麗君委員建議,獎助金和學貸的配套應一併檢討,並呼籲執政黨委員不要將本週三專案報告視為教育部走完程序,之後即可自行決定,應支持召開更大平台會議凝聚共識。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22101
- 卷/期/冊
- 102/21/1
- 發布日期
- 2013-04-29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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