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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國防委員會審查預算及募兵制後勤委外規劃,並關注北韓情勢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會議日期:2013-04-11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本次會議主要審查財團法人臺灣民主基金會及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中華民國委員會的102年度預算案,並就因應募兵制國軍後勤委外規劃與辦理現況進行報告及質詢。會議中,委員們對北韓飛彈危機的國軍應變、後勤委外對國防安全與退伍軍人就業的影響、以及募兵制推動的挑戰與法規限制等議題進行了深入討論。最終,預算案獲通過,多項建議交付相關部會研議與修法,部分提案則送院會處理。

討論事項一

審查外交部主管「財團法人臺灣民主基金會及財團法人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中華民國委員會」102年度預算書案

核心議題

本次議程主要審查外交部主管的兩個財團法人,臺灣民主基金會與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中華民國委員會的102年度預算案,檢視其工作計畫、收支狀況及賸餘款項,並討論營運效能與收入增加的可能性。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林郁方 立法委員

  • 提案建請臺灣民主基金會研議將新大樓部分樓層出租,以增加收入。

蔡煌瑯 立法委員

  • 提案建請臺灣民主基金會研議將新大樓部分樓層出租,以增加收入。

陳鎮湘 立法委員

  • 提案建請臺灣民主基金會研議將新大樓部分樓層出租,以增加收入。

陳碧涵 立法委員

  • 提案建請臺灣民主基金會研議將新大樓部分樓層出租,以增加收入。

詹凱臣 立法委員

  • 提案建請臺灣民主基金會研議將新大樓部分樓層出租,以增加收入。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提案建請臺灣民主基金會研議將新大樓部分樓層出租,以增加收入。

王進士 立法委員

  • 提案建請臺灣民主基金會研議將新大樓部分樓層出租,以增加收入。

陳唐山 立法委員

  • 提案建請臺灣民主基金會研議將新大樓部分樓層出租,以增加收入。

馬文君 立法委員

  • 提案建請臺灣民主基金會研議將新大樓部分樓層出租,以增加收入。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財團法人臺灣民主基金會102年度預算之工作計畫或方針部分,應依業務收支審查結果隨同調整,收支部分照列,本期賸餘65萬元照列。
  • 財團法人臺灣民主基金會通過決議,建請研議將新大樓部分樓層出租以增加收入。
  • 財團法人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中華民國委員會102年度預算之工作計畫或方針部分,應依業務收支審查結果隨同調整,收支部分照列,本年度賸餘21萬2,000元照列。
  • 委員潘維剛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 兩財團法人102年度預算書案審查完竣,審查結果提報院會,院會進行二讀前不須交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馬文君召集委員作補充說明。

討論事項二

邀請國防部部長高華柱、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曾金陵、經濟部次長、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列席報告「因應募兵制國軍後勤委外規劃與辦理現況」,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聚焦於因應募兵制推動下,國軍後勤委外規劃與辦理現況的報告與質詢,內容涵蓋伙食、補給、運輸、裝備維保及行政勤務等五大類委外項目,以及退輔會、經濟部、勞委會等相關部會的配合措施。同時,會議也針對北韓飛彈危機對台灣的影響及國軍應變方案進行了緊急報告與討論。
  • 核心問題包括募兵制推動的挑戰、退伍軍人就業輔導、國防預算撙節、後勤委外對國家安全的影響(如機密外洩、中資介入、戰時應變)以及相關法規的突破與修訂。

相關爭議

  • 北韓飛彈威脅與台灣防禦能力:陳歐珀委員質疑台灣能否有效攔截北韓飛彈,儘管國防部高部長表示台灣有能力且不構成威脅,但委員仍擔憂流彈波及。
  • 國軍後勤委外與罷工權:陳歐珀委員關切國防外包廠商員工依勞基法可能享有罷工權,恐影響戰時國防安全,勞委會證實依程序可罷工,國防部則回應戰備部隊伙食未外包且戰時有動員制度。
  • 後勤委外與機密外洩:陳歐珀、蕭美琴委員擔憂外包可能導致國防機密外洩,特別是中資介入或陸配參與行政勤務的風險。國防部回應機敏單位不委外,並嚴格審查中資。
  • 募兵制推動成效與退伍軍人就業:多位委員對募兵制招募成效不佳及退輔會承接委外業務以協助退伍軍人就業的能力表示擔憂,認為薪資待遇低、法規限制多,恐難吸引青壯退伍軍人,影響募兵制成功。
  • 徵兵制與募兵制之辯:林郁方委員認為募兵制成本高昂且成效不彰,建議恢復徵兵制,但高部長認為預算增加與政策配套可解決問題,並指出轉型為募兵制是因應徵兵制問題的必然選擇。
  • 外島撤軍與國防安全:林郁方委員質疑國防部撤離大膽、二膽軍人,改由海巡或警察駐守的政策,認為此舉將削弱防衛力量並造成百姓不安,強調軍事要地不應輕易撤兵。
  • 軍醫健保支出與資源分配:陳歐珀委員質疑軍力精簡下軍醫健保支出卻逐年增加,佔用健保資源,要求軍醫局檢討並提出外包項目計畫。

立法委員發言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質詢國軍對北韓飛彈的攔截能力,擔憂流彈波及台灣。
  • 關切國防外包廠商員工罷工權對國防安全的影響。
  • 擔憂外包導致機密外洩,特別是陸配參與行政勤務及中資潛伏問題。
  • 質疑軍醫健保支出逐年增加,要求軍醫局檢討並提出外包項目計畫。
  • 擔憂募兵制與國防外包會導致軍人商人化,喪失情操。
  • 建議外包契約應清楚訂定,並在推動募兵制前對戰時外包承接、後備軍人動員等配套措施進行整體思考。
  • 反對外交休兵與國防外包,主張國防應堅壯。

楊應雄 立法委員

  • 肯定國軍對北韓情勢的應變準備,並詢問長程預警雷達的偵測能力。
  • 關切國軍精粹案中,約聘僱人員因裁減而面臨的失業問題,主張應妥善處理已工作多年的約聘僱人員權益。
  • 擔憂退輔會承接國軍後勤委外業務的能力與法規限制,恐影響募兵制推動。
  • 建議退輔會應設定明確目標,修正法令,以有效輔導及安置志願役退除役官士兵。

蔡煌瑯 立法委員

  • 詢問國防部對北韓全面開戰的可能性判斷及漢光演習是否因應調整。
  • 質疑募兵制後勤外包將導致退伍軍人只能從事低階勞務工作,降低年輕人從軍意願,認為募兵制不會成功。
  • 主張應在軍人服役期間培養第二專長,提升退伍後社會競爭力。
  • 支持修法,規定企業僱用軍人保障名額,並鼓勵企業優先僱用退役軍人。

陳鎮湘 立法委員

  • 強調募兵制是革命性改變,但國防部與退輔會接軌緩慢,對其推動進度表達憂心。
  • 要求國防部與退輔會針對募兵制配套措施,區分毋須修法、須修法同步推動及修法後推展的項目,儘速檢討協商。
  • 主張職業無高低之分,不應有職業歧視,但國防部應優先任用戰鬥官科人員。
  • 建議退輔會應積極解決退伍軍人就業問題,並配合國家經濟發展,掌握部分事業。

林郁方 立法委員

  • 指出外島及戰鬥部隊志願士兵招募成效不佳,對募兵制成功表示悲觀。
  • 主張應提高外島及戰鬥兵科地域加給,以增加從軍誘因。
  • 強烈質疑募兵制能否成功,認為恢復徵兵制是唯一解決辦法,但政治上無人敢提。
  • 質疑國防部撤離大膽、二膽軍人,改由海巡或警察駐守的政策,認為會造成百姓不安及防衛力量薄弱,不應為觀光犧牲軍事要地。

陳碧涵 立法委員

  • 質疑國防部後勤委外預算金額認知差距,並要求退輔會加速修法突破承接委外業務的限制。
  • 建議退輔會可參考身心障礙保障法,訂定企業保障聘用退役人員比例。
  • 質疑退輔會對承接委外業務的經營管理能力,認為若能承接850億經費不應過於擔心,應強化企業管理能力。
  • 批評退輔會未對近五年退伍官兵就業職種、薪資待遇進行分析,導致服務不到位。
  • 建議國防部應將退伍前的生涯規劃與適性輔導提前至士兵服役期間,以減少後端資源浪費及職涯錯誤。

詹凱臣 立法委員

  • 詢問國防部對北韓發生大規模衝突可能性的判斷,並分析中共在鴨綠江邊部署軍隊的意圖。
  • 認為金正恩以對外強硬來鞏固對內權力,並尋求與美國談判。
  • 質疑退輔會勞務技術中心因非公務機關而無法承接委外業務的法規限制,建議國防部與退輔會合作,將委外業務交由退輔會及其所屬單位執行。
  • 強調職業無高低之分,退伍將領亦可從事一般勞務工作,不應有職業歧視。
  • 判斷退輔會將來面臨的退伍人員安置問題會比國防部更多。

馬文君 立法委員

  • 認為國軍後勤委外應做得更多,透過規模經濟增加誘因,提升伙食品質與效率。
  • 建議餐飲委外可要求廠商由副供站採購食材,並指出採購法是阻礙退輔會承接業務的關鍵。
  • 主張為因應募兵制,應強力推動退輔會及國防部相關法令修正,以保障委外業務的執行。
  • 建議與廠商簽訂長期合約,要求任用一定人數的退伍軍人,以解決退伍軍人就業問題。
  • 質疑中科院與民間合作時,未善用民間研發成果,並關切中科院法人化後專利權歸屬問題。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嚴厲質疑國防部邀請曾自稱「中國軍」的退役將領參加長程預警雷達成軍典禮,認為此舉損害國家忠誠與台美軍事互信。
  • 肯定後勤委外的大方向,但強調必須特別注意涉及國家安全與國防機密的部分。
  • 對中資介入軍事外包項目表達高度關切,質疑現有審查機制不足,要求加強防範透過第三國或台商的滲透。
  • 質疑軍方委外後勤案是否因GPA協議而有國際釋商義務,並關切此舉對國家安全審查的影響。
  • 建議應建立比經濟部投審會更嚴格的軍方審查機制,並參考國外案例建立自我保護系統,以防範中資背景的通訊、電器設施進入國防系統。

陳唐山 立法委員

  • 分析歷史案例,認為國家間若要開戰通常秘密進行而非公開告知,並強調情報蒐集對國家安全的重要性。
  • 指出金正恩行為詭異難測,台灣應加強情報蒐集能力,隨時掌握北韓動向。
  • 建議國軍應以山本五十六密碼被破解為鑑,加強情報蒐集能力。
  • 提案要求國防部針對後勤委外項目及範圍、預算編列、不同委外模式優劣比較及人力來源等不足之處,於3個月內補提完整書面報告,並參考募兵制國家的現行作法。

吳育仁 立法委員

  • 詢問國防部對軍事系統操作委外的看法,並關切軍機、軍艦及特種車輛維修的委外範圍。
  • 質疑軍事服務委外在戰時可能混淆任務,擔憂受委託人員臨陣脫逃或不配合作戰指揮。
  • 關切國防武器銷燬是否委外處理,並詢問高爆藥、高危險性彈藥的處理方式。
  • 建議國防部未來推動募兵制時,應考慮尋求軍事服務公司作為替代人力,以補充兵力不足。
  • 質疑勞委會對退役軍人職業訓練的項目與未來工作內容不成比例,並關切軍人領薪受訓可能排擠失業勞工受訓名額。
  • 建議勞委會應確保軍方職業訓練的有效性,避免資源浪費。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質疑國軍後勤委外後,相關經費(如油費)是否會減少,避免資源閒置與浪費。
  • 關切廢棄軍品及武器拆解委外處理的安全性,擔憂設備與零件外流,要求確保軍品報廢過程的嚴謹性。
  • 詢問國軍排雷工作委外與自行處理的標準,並強調委外應有技術傳承,提升國軍專業能力。
  • 關切退輔會所屬武陵農場等風景區在花季期間的交通管制與旅遊品質維護策略。
  • 詢問退輔會所屬榮民醫院對H7N9禽流感疫情的應變準備,包括負壓病房數量與醫療人員準備情況。

王進士 立法委員

  • 肯定國軍漢光演習預演順利,期許正式演習展現更高水準,增強國人信心。
  • 建議國防部應加強調配副供站採購農產品,在農產品滯銷時大量採購,幫助農民。
  • 建議退輔會應組織勞力公司,優先僱用募兵制退伍軍人,並突破採購法限制,活化農場等事業,增加財源。
  • 強調退輔會應針對募兵制退伍軍人(25-26歲)的就學與就業需求,提供新的輔導構想,並借鑑過去好的制度,突破法律限制。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關切北韓飛彈準備發射狀態,詢問蘆洞飛彈及舞水端飛彈對台灣的影響,要求國防部提供明確判斷。
  • 質疑漢光演習是否因北韓情勢而調整,要求國防部說明應變機制,並建議將現實狀況與演習結合。
  • 批評政府對北韓情勢的應對未能讓人民感受到信心,導致股市下跌,要求國防部站在第一線做出最佳判斷,讓人民相信國防部有能力偵測國際情勢並防衛台灣。

林佳龍 立法委員

  • 詢問西太平洋國際衝突熱點及北韓飛彈發射方向的研判,並要求國防部提供飛彈發射後最快掌握時間。
  • 建議國防部應將釣魚台附近海域納入北韓飛彈發射的想定與應變計畫。
  • 質疑馬總統關於國軍廢彈運送失誤的發言,要求國防部查明錯誤資訊來源,並向總統提供正確資訊。
  • 強調國防部作為國安單位之一,有責任確保總統發言基於正確資訊,避免成為國際笑話。

李桐豪 立法委員

  • 詢問全球實施募兵制國家數量及台灣募兵制規劃參考對象。
  • 質疑國軍後勤委外政策在戰時的可應用性,以及委外程度的「紅線」劃分,擔憂機密外洩和電腦系統安全。
  • 對國防部募兵制成效表達不滿,認為其答復過於官樣和外交辭令,無法進行有效監督。
  • 強調立法院討論的是解決問題,若無具體成果將考慮刪除預算,並拒絕以美國GDP3%作為國防預算參數,主張應基於台灣自身需求決定參數。

相關人員回應

高華柱 國防部部長

  • 分析北韓情勢,認為台灣區域相對穩定,國軍已做好萬全準備,有能力攔截飛彈。
  • 回應國防外包廠商罷工問題,強調戰備部隊伙食未外包,並有動員制度應變戰時狀況。
  • 回應機密外洩擔憂,表示機敏軍事機關不釋出勞務外包,並考慮優先聘用退伍軍人。
  • 回應軍醫健保支出問題,表示健保上漲幅度符合衛生署核定,軍醫增加相對較低。
  • 否認募兵制會導致軍人商人化,強調軍人以戰訓本務為主,國民仍需服軍事訓練。
  • 回應募兵制推動困難,認為是因應徵兵制問題的轉型,成功需預算增加及政府各部門配合。
  • 回應外島撤兵問題,解釋是配合地方政府與行政院政策,會有替代方案,如改由警察或海巡駐守,但強調軍事要地經營不易,會審慎考量。
  • 支持委員關於募兵制應在軍人服役期間培養第二專長、證照化,並結合未來輔導就學就業的建議。

曾金陵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

  • 報告退輔會承接國防部後勤委外項目的能力探討,指出主要項目為技術性勤務和一般性勞務工作。
  • 強調承接委外業務需突破法規限制,特別是政府採購法,並建議修訂輔導條例,賦予退輔會優先承攬權。
  • 指出當前青壯退伍軍人對低薪勞務工作意願不高,承接公司需自負盈虧並面臨財力負擔及風險。
  • 說明募兵制實施後,退輔會將以輔導青壯榮民就學、就業、職訓為主軸,並結合政府與民間資源。
  • 承諾會內輔導就業持續進行,並透過榮服處推薦退伍軍人至民間廠商就業。
  • 回應委員對募兵制退伍軍人(25-26歲)的輔導,強調以繼續就學為重點,並提供補助、加分考學校等措施。
  • 解釋退輔會勞務技術中心因非公務機關,無法直接承接會內外勞務,需先修法解決。
  • 說明武陵農場等風景區已實施交通總量管制,鼓勵搭乘大眾運輸,以改善交通壅塞。
  • 報告退輔會所屬榮民醫院已對H7N9禽流感疫情做好應變準備,包括全面檢視相關控管機制、裝備及動線,並備有180床負壓病房,必要時可將隔離病房轉為負壓病房。

杜紫軍 經濟部次長

  • 報告經濟部配合國防部推動軍品釋商,透過「軍公民營兵業配合發展會報」及「工業合作政策指導會」等機制,發展國防科技工業,促進經濟發展。
  • 說明推動作法包括配合推動軍品釋商、協助辦理軍品認製修展示會、建立合格廠商資料庫、促成廠商爭取國防商機及運用工業合作計畫爭取關鍵技術。
  • 報告執行成效,近3年平均協助廠商獲得商機約73億元,建立合格廠商328家,並透過工業合作獲得約118億美元點的額度。
  • 結論與建議指出,考量國內民間科技工業水準,宜運用民間技術投入國防技術開發,並推動軍品維修等釋商業務落實於民間,以節省預算並創造商機。
  • 解釋專利權歸屬依計畫性質而定,中科院研發成果歸中科院,經濟部補助民間研發成果歸民間,並可技轉,部分收入繳回國庫。

郝鳳鳴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 報告勞委會推動國軍屆退官兵就業服務與職業訓練辦理現況及成效,近3年提供職缺數逐年增加,錄取人數亦有成長。
  • 說明102年度起將改由勞委會及所屬就業服務中心與國防部、退輔會合作辦理相關活動,並加強後續追蹤與媒合,提升履歷回收率。
  • 分析屆退官兵參訓後未就業原因,包括領月退俸、參訓動機及職能轉換落差,並提出加強職訓評估與職涯諮詢等改善措施。
  • 說明募兵制實施後,退伍官兵就業及職訓屬退輔會業務職掌,勞委會將配合辦理,並研議開放軍事校院辦理檢定職類及級別,協助刊登募兵訊息。
  • 回應陳歐珀委員關於國軍士官兵罷工問題,表示依勞基法規定,透過相關程序後,外包勞工可以罷工。
  • 預估102年度國軍屆退官兵就業服務活動執行成效會超越前一年。
  • 肯定軍中架設履歷填寫系統及軍校辦理職業類別級職測驗的重要性,並承諾提供專業人員進入部隊提供專業諮詢服務,以及會後以書面提供對退輔會及國防部的建議。

蘇明通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秘書

  • 解釋餐飲委外若要求廠商由副供站採購食材,須以法律明定,因政府採購法禁止對國內廠商有不正當差別待遇。
  • 說明台灣是WTO政府採購協定會員,適用協定的採購案須公平對待國內外廠商,非適用協定者也須公平對待我國廠商。
  • 指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8條規定,輔導會附屬事業機構得依採購法規定參加投標,與一般廠商競爭。

楊念祖 國防部副部長

  • 澄清國防部邀請退役空軍將領參加長程預警雷達成軍典禮,是邀請中華民國退役將領,並未參觀雷達站設施,僅參加山上舉辦的典禮。
  • 回應蕭美琴委員對中資介入軍事外包的擔憂,表示國防部有做準備,將根據情況變化嚴格審核,並曾對中資廠商提出反對意見。
  • 說明國軍購案依政府採購法執行,若達GPA門檻會准許國外廠商競標,但核心部分不委外,合約中明確規定不允許中資投標。
  • 回應北韓情勢,表示國安層級已判斷分析,國軍隨時掌握情況,漢光演習將按計畫進行,但會結合現實狀況做應變。
  • 說明國軍廢彈運送失誤的報導,經監察院調查查無實據,並承諾會提供正確資訊給總統。
  • 說明全球實施募兵制的國家不多,台灣參考美、日、德、英、法等國經驗,但國情與法律制度不同。
  • 解釋後勤委外是為配合募兵制與精粹案,將與戰鬥任務無關、不涉機密或影響任務的項目逐步委外。
  • 劃定委外紅線,戰鬥單位伙食、作戰部隊營區保全及電腦系統保全不委外。
  • 坦承募兵成效不如預期,但會盡全力推動,克服限制因素,並持續滾動修正。
  • 回應勞委會協助辦理職業訓練,表示並非最後半年都離開部隊,會持續蒐集資料,並支持給予志願役軍士官兵更好福利。

黃曙光 國防部後勤參謀次長室次長

  • 報告因應募兵制國軍後勤委外規劃,將伙食、行政勤務、補給、運輸、裝備維保等5項後勤能量委由民間辦理,以降低人力需求並擴大內需。
  • 說明委外原則包括依採購法辦理、保留機敏性及戰備時效性核心能量、兼顧平戰需求、排除中資廠商、循序漸進釋出及明定契約條款配合動員。
  • 報告伙食委外採「人力委外」模式,由國軍副供站提供食材,影響官兵伙食額度10-15%,已在17個單位執行。
  • 說明補給庫儲委外項目包括軍品清點、檢料、上下架、撥發運送、倉儲管理、軍品防護包裝及帳籍核對等非機敏工項,並規劃通用零附件條碼整合。
  • 報告運輸委外擴大辦理公路、鐵路、海運及空運,以彌補單位輸具不足。
  • 報告裝備保修委外包括軍機商維、軍艦商維(港勤艇及LCM登陸艇)及陸用裝備商維(挖土機、輸油機具等)。
  • 報告行政勤務委外包括營區環境設施、職務宿舍、單身退舍維修、災損搶修、機場跑(滑)道草坪維護等項目。
  • 回應軍事設備維修委外,表示不含操作,僅維修維保,軍艦飛彈系統操作不納入委外範圍。
  • 說明委外工作在戰時若有重要性,需依動員法規定以軍事為優先,國軍核心能量未喪失,戰時可全部收回自行控管。
  • 說明國防武器銷燬(廢彈處理)除自行處理外,部分委託國有民營飛彈中心及廠商,高爆藥、高危險性黃磷彈因國內能量限制而委外,並有第三方公證人全程監督。
  • 說明副供站制度維持,並會主動向農委會提出農產品滯銷項目,協助紓解農民困難。

柯文安 國防部情次室次長

  • 報告北韓情勢,表示北韓昨天沒有太大動靜,但中共派運八機到黃海偵巡,美國派偵察機在韓國西部海域偵察。
  • 說明蘆洞飛彈射程1,300公里打不到台灣,大浦洞2號雖射程可達6,000公里但未成功部署,舞水端飛彈2,500至4,000公里也未試射部署,故台灣不需過度憂慮。
  • 強調國軍已做好相關準備,包括SRP長程預警雷達焦點已放在朝鮮半島,愛國者飛彈也做好準備。

羅際琴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參謀長

  • 說明金門排雷工作,針對艱困危險地形委外處理,第一梯次委外後已學得相關技術,後續由軍方自行排雷。
  • 表示排雷技術已完成移轉,國軍目前已具備專業能力,所有委商部分已結束,公告排雷區域已全部完成。

丁忠武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參謀長

  • 說明上次北韓發射衛星狀況,台灣長程預警雷達在少於5分鐘內發現。
  • 表示若北韓飛彈發射方向與上次相同,可在同樣時間內發現,但若方向不同則無法判斷。

魏大鵬 國防部採購室主任

  • 說明國軍購案依政府採購法執行,GPA簽訂後達門檻限制會准許國外廠商競標。
  • 回應中資介入擔憂,表示核心部分不委外,合約中明確規定不允許中資廠商投標,若執行中資本狀況變更可依合約規範。
  • 說明國防部在經濟部投審會徵詢意見時會做詳細審查並表達意見,目前投審會尊重國防部意見,曾提出反對意見因資金問題。

張德明 國防部軍醫局局長

  • 說明軍醫健保申請費用每年約140億元。
  • 解釋軍醫健保支出增加是因應整體健保每年約5%的上漲率,但相對於其他系統增加較低。
  • 表示軍醫院不可能全部外包,但基本勞務如保全可能外包。
  • 承諾將外包項目計畫提報給委員。

相關後續

  • 委員陳鎮湘等5人所提「募兵制」配套措施與法令增修訂案,經公決通過,建請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一個月內安排專報。
  • 委員邱議瑩、林滄敏、鄭汝芬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以書面答復。
  • 本日口頭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之部分,請於2星期內答復,委員另有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原始資料

公報
1022201
卷/期/冊
102/22/1
發布日期
2013-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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