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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簽證核發、領務工作與國境安全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會議日期:2013-04-18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本次會議主要討論朝鮮半島情勢對我國經濟與安全之影響,並深入審查外籍人士來臺簽證核發與領務工作。會議聚焦於簽證審核、外籍配偶面談、非法滯留外籍人士管理,以及國家整體人口政策等議題。立法委員們就人權保障、行政效率及國境安全提出多項質詢與建議,促使外交部與移民署承諾檢討現行法規與作業流程,並通過多項臨時提案要求相關部會研議改進。

討論事項一

邀請國家安全局局長蔡得勝、外交部部長林永樂、經濟部部長張家祝、國防部部長高華柱報告「朝鮮半島情勢對我國經濟和安全之影響」,併請僑務委員會派員列席,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本次報告主要探討朝鮮半島情勢的發展對台灣經濟及國家安全可能造成的影響,並接受立法委員的質詢。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蔡得勝 國家安全局局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林永樂 外交部部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梁國新 經濟部政務次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嚴夢漢 國家安全局副局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陳經銓 領事事務局局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楊念祖 國防部副部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柏關忠 作戰及計畫參謀次長室助理次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委員所提口頭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之資訊,請相關單位於2星期內以書面答復委員並副知本委員會。

討論事項二

邀請外交部政務次長石定率領事事務局局長陳經銓、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署長謝立功報告「外籍人士來台之簽證核發與領務工作」,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探討台灣簽證核發與領務工作的現況與挑戰,特別是在維護國境安全、阻絕非法入境與保障人權之間的平衡。討論重點包括外籍配偶依親簽證案件的異常現象與因應措施,以及特定國家人士簽證案件的常見問題。
  • 會議也觸及台灣整體人口政策的缺乏,包括人口老化、勞動結構與專業人才引進等結構性問題,並檢視簽證核發與移民管理如何配合國家發展需求。

相關爭議

  • 外籍配偶面談制度的公平性與效率:委員質疑面談時間過長(越南需等候2至2.5個月)、面談官員人力不足及面談問題過於僵化,可能導致真實婚姻被駁回,並滋生「教戰手冊」亂象。
  • 無戶籍國民護照註記爭議:委員認為在無戶籍中華民國護照上加註「不適用部分國家免簽證計畫」造成對僑民的歧視,形成「一國兩制」的待遇。
  • 對中國大陸未設旅遊警示燈:委員質疑外交部未對中國大陸發布旅遊警示,導致民眾在疫情(如H7N9禽流感)或天災發生時,缺乏參考依據處理旅遊糾紛。
  • AIT新館工程欠款糾紛:委員關切美國在台協會(AIT)新館工程總承包商積欠台灣包商工程款問題,要求外交部積極協助台灣廠商爭取合法權益。
  • 移民署執法手段爭議:委員批評移民署專勤隊在查緝非法外勞時,使用電擊棒、腳鐐、手銬等強制手段,甚至發生誤抓台灣民眾、執法過當的爭議。
  • 柬埔寨禁婚令與簽證核發矛盾:委員指出柬埔寨禁止其國民與台灣人結婚,導致台灣民眾無法取得結婚證明,但外交部報告卻將柬埔寨列為可申請結婚面談的國家,造成實務上的困境與矛盾。
  • 宗教人士來台簽證標準:委員批評移民署對宗教人士來台的認定標準過於混亂與嚴苛,阻礙了對偏鄉弱勢的服務與國際交流。

立法委員發言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建議比照先進國家,加裝指紋、照相等生物特徵辨識系統於機場,強化國境安全。
  • 要求外交部與移民署對特定國家人士的簽證審核應有明確規範,避免一概而論。
  • 關切西藏人士因證件問題來台受阻,建議對特殊人士應有不同處理方式,考量人道與國民外交。
  • 反映駐外館處(胡志明市、河內)面談工作量繁重,要求增加人手並確保面談標準統一。

林郁方 立法委員

  • 質疑陳光誠申請來台程序過於繁瑣,要求移民署彈性處理,不應因顧慮中共而自我設限。
  • 關切國際非政府組織(NGO)在台設立據點的進度與障礙,要求外交部積極排除阻礙,提升台灣國際能見度。
  • 強調國家應開大門、走大路,歡迎正派人士來台,並嚴格阻擋不法分子。

蔡煌瑯 立法委員

  • 譴責AIT新館工程承包商積欠台灣包商工程款,要求外交部積極介入,保障台灣廠商權益。
  • 批評外交部未對中國大陸設置旅遊警示燈,要求比照世界各國設立,以保障國人旅遊安全與處理旅遊糾紛。
  • 質疑移民署查緝非法外勞手段過於暴力,要求執法應更文明、人性化,並呼籲修法提高聘僱非法外勞的罰則以治本。

陳碧涵 立法委員

  • 關切簽證審核需兼顧國家安全、人權保障、效率與隱私,建議外交部強化面試官的專業訓練與系統化課程。
  • 質疑無戶籍僑民持有中華民國護照卻無法享有與有戶籍國民相同的免簽證待遇,要求檢討。
  • 關注緬甸僑生證件辨識困難與就地合法問題,要求外交部與教育部加強合作,防堵非法並確保教育政策有效執行。

詹凱臣 立法委員

  • 肯定台日漁業協定為外交突破,呼籲擱置主權爭議優先談判漁權。
  • 建議駐日代表處處理日本捐款應更謹慎,避免主動公布帳號,以免產生誤會。
  • 關切駐外館處面談地點與程序透明度,提醒領務局注意是否有在辦公室外進行面談的狀況。
  • 強調無戶籍國民與有戶籍國民護照待遇應有所區分,避免因人道考量而全面開放導致國安與社會問題。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指出台灣缺乏完整人口政策,對人才引進與國際接軌思維不足,擔憂台灣被邊緣化。
  • 呼籲行政院長親自主持跨部會會議,全面檢討國家整體人口政策,以因應人口老化及產業人才需求。
  • 關切東南亞外館面談人力不足導致等候期長,建議外交部檢討人力配置,提升面談效率與品質。
  • 批評移民署對宗教人士來台認定標準混亂與嚴苛,不利於偏鄉服務與國際交流,要求放寬制度。

王進士 立法委員

  • 肯定高鐵炸彈案迅速破案,移民署在其中扮演的角色。
  • 關切外籍配偶面談時涉及隱私權的問題,要求改善面談技巧,避免刁難單純的婚姻申請者。
  • 建議外交部持續爭取東南亞國家給予台灣免簽證待遇,以便利國人出國旅遊。
  • 再次強調駐日代表處處理南投震災捐款應更妥善說明,避免造成台灣國格受損或被誤會。

陳唐山 立法委員

  • 強調移民政策對國家安全、人口結構及就業機會的重要性,建議政府應參考美國模式進行人口普查。
  • 肯定外交部自2005年起實施外籍配偶「個別面談」機制,有效降低了從東南亞地區來台移民的數量,減少潛在犯罪問題。
  • 指出西藏人士因政治因素難以取得中國官方文件,導致來台受阻,建議基於人道與台灣國際形象考量,應彈性處理。
  • 關切人口販運案件數量雖在移民減少後仍有增加趨勢,要求移民署檢討查緝成效。

陳鎮湘 立法委員

  • 質疑無戶籍國民護照與有戶籍國民護照待遇不同,尤其在免簽與停留期限上的差異,認為是行政效率不彰與檢討不周所致。
  • 要求政府應以解決問題的心態,盡速解決無戶籍國民的權益問題,避免他們因制度問題被迫放棄中華民國國籍。
  • 肯定移民署在出入境業務量全球排名第4的成就,但強調國境安全的重要性,要求持續加強防範不法人士入境。

馬文君 立法委員

  • 再次強調南投震災捐款應妥善處理,不該拿的錢就不該拿,避免損害國家信譽。
  • 關切非法外勞與非法滯留外籍人士數量龐大,要求移民署提供查緝成效與非法工作產業數據。
  • 質疑外籍配偶面談制度未能有效遏止假結婚,反而讓真正想結婚的弱勢民眾受阻,建議移民署活化面談問題,避免過於嚴苛。
  • 呼籲基於人道與民主考量,對西藏等特殊地區人士來台申請應酌予放寬。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指出柬埔寨禁止其國民與台灣人結婚,導致台灣民眾無法取得結婚認證文件,但外交部報告卻暗示可透過面談申請,質疑外交部報告內容矛盾,要求專案處理。
  • 關切台灣對柬埔寨投資日益增加,若結婚問題未解決,恐導致黑市婚姻盛行,要求外交部提出配套解決方案。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關切外交人員因工作性質導致婚姻風險較高,要求外交部從制度面協助同仁維持穩定婚姻生活。
  • 批評外交部宣導釣魚台主權的「阿宏開講」計畫內容戲謔、有失國際禮儀,要求第二、三部應嚴肅、嚴謹修改。
  • 質疑外交部對南歐安多拉、聖馬利諾兩國未給予免簽證待遇,認為其符合資格卻被排除,要求檢討並立即實施平等互惠。
  • 質疑外交部對林克穎事件僅以「道德力量」規勸回台受審,要求應盡一切力量尋求英國協助,不能只說不做。

尤美女 立法委員

  • 質疑外交部僅對特定21個國家實施婚姻面談,造成歧視與不平等,呼籲應適用所有國家或改採事後查察機制。
  • 認為短短幾分鐘的婚姻面談無法有效阻絕假結婚,反而阻礙善良民眾,建議移民署應以實地查察判斷婚姻真實性。
  • 批評面談結果常以「陳述不一致」概括駁回,不夠具體,要求全面檢討面談制度。

吳育仁 立法委員

  • 關切外館面試外籍配偶時,面試官與當地雇員的資格與面試程序,要求確保面試過程的錄音錄影存證。
  • 質疑面試要求提供薪資證明,可能導致薪資較低但有權利娶外配的台灣民眾被歧視。
  • 反映外籍配偶面試等候時間過長,影響民眾權益。

相關人員回應

石定 外交部政務次長

  • 外交部簽證核發旨在維護國家利益,平衡便利善意來台人士與阻絕非法入境。
  • 承認依親簽證案件衍生人口販運、偽造文件等問題,已採「單一窗口、包裹處理」機制並強化面談作業要點。
  • 針對特定國家人士簽證案件,因違規或不法情節增加,已採嚴謹審核,並與相關機關協調考量疑慮因素。
  • 回應駐日代表處南投震災募款事件為善意作為,但承認程序上未仔細考量,將把捐款轉交內政部專款專用,並要求駐日代表處檢討。
  • 表示外交部已積極協調AIT處理工程款糾紛,確保台灣廠商權益。
  • 解釋未對中國大陸設旅遊警示燈是因陸委會依兩岸關係條例主管,外交部已將意見轉達陸委會。
  • 承諾將檢討外籍配偶結婚登記程序,朝彈性、人道方向思考。
  • 承認柬埔寨禁婚令與外交部報告有矛盾,將審慎研究如何協助國人取得結婚認證。
  • 表示外交部已設專案小組檢討釣魚台文宣,並已修改方向。
  • 解釋對聖馬利諾、安多拉等國未給予免簽是基於護照安全性等多重考量,而非僅人口或所得,但願檢討。

謝立功 內政部移民署署長

  • 台灣入出國與外來移入人數劇增,對國境安全與社會造成重大影響,移民署負責國境人流管理與居留業務。
  • 回應恐怖活動防制,表示已與國外對口機關聯繫,掌握恐怖份子名單,並將於下半年建置外來人口生物特徵辨識系統。
  • 承認非法外勞逃逸人數高達37,000多人,將與勞委會協調修法提高聘僱非法外勞罰則以治本。
  • 回應查緝非法外勞執法手段爭議,表示同仁執法會帶必要戒具,但會注重執法技巧,並強調會兼聽各方聲音。
  • 說明陳光誠先生來台申請已彈性處理,解決證件問題。
  • 解釋無戶籍國民護照待遇問題,表示移民法修正草案已納入檢討,但因歷史背景,處理方式與有戶籍國民有所差異。
  • 表示移民署查緝人口販運案件數量增加,是因專法制定與查緝機關增多,案件型態已轉為勞力剝削居多。
  • 承諾會與外交部針對外籍配偶面談技巧持續教育訓練,確保真實婚姻不受影響,並活化面談問題。
  • 表示移民署在台外籍人士管理業務量全球排名第4,承諾持續努力,加強國境安全與便民服務。

楊司恭 外交部外交學院處長回部辦事

  • 說明胡志明市外館面談工作量大,每天約有4至5位同仁面談12對夫妻,平均每人面談2至3對,工作量尚可應付。
  • 表示面談人員除外交部外,亦有警政署、移民署及調查局同仁參與,且均為正式人員。

劉宗杰 外交部NGO副執行長

  • 說明目前國際非政府組織(NGO)在台設立據點數量仍為零,主要原因為中國大陸的牽制與阻礙。
  • 表示正積極研議減少NGO來台的行政障礙(如工作證、居留、賦稅問題),並爭取國際支持。

蘇啟誠 外交部亞太司副司長

  • 說明南投震災日本捐款事件,表示小泉進次郎議員主動捐款,後續有其他善心人士響應,捐款將直接匯入內政部專戶轉交南投縣政府。

陳經銓 外交部領務局局長

  • 說明簽證種類有外交、禮遇、居留及停留四種,每年核發逾40萬件,並積極爭取各國給予國人免/落地簽待遇。
  • 解釋特定國家結婚面談是為過濾虛偽婚姻,保障人權,並防範假婚姻從事不法活動,已制定面談作業要點並強化軟硬體設備。
  • 說明面試官培訓包括資深人員經驗傳承、法令研習及線上學習40小時,並強調不可詢問個人隱私。
  • 解釋無戶籍國民護照無法享有免簽待遇,主因是護照上無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需內政部修法配合。
  • 說明緬甸僑生證件辨識困難,已請駐泰國代表處與緬甸駐泰國大使館驗證,並請其他館處協助查證藏生證件。
  • 說明駐外館處面談均在辦公室舉行,行動領務僅受理文件,審查與面談仍回辦公室進行。
  • 同意在面談未通過且有疑慮時,可請申請人補充資料,並在人道考量下核發不能延期的停留簽證,再請移民署國內訪查。
  • 回應外籍配偶結婚需雙方原屬國法令程序完備,故需先在當地國登記,承諾會檢討是否可彈性選擇在台灣登記。
  • 解釋對特定國家實施婚姻面談是基於該國人民過去在台逾期停留、非法打工等紀錄,而非歧視,但將檢討差別待遇問題。
  • 說明外館面談作業由領務同仁主持,並有通曉當地語言的雇員協助,面試時會錄音錄影存證。
  • 解釋面談等候期長短與申請案件量有關,越南地區因案件量最大,等候時間較長(平均1至2個月)。
  • 強調面談不會因薪資低而拒絕,但薪資證明是綜合考量因素之一,並鼓勵同仁從善意出發,不戴有色眼鏡看待跨國婚姻。

周中興 外交部領務局簽證組組長

  • 說明駐外館處核發簽證時,若對婚姻真實性有疑慮,會核發停留簽證,並請移民署國內查察,綜合兩方結果後再做決定。
  • 解釋外館核發「不得將停留改為居留」的簽證,是針對曾有逾期停留或非法工作紀錄者,以防範風險。

史亞平 外交部次長

  • 確認目前台灣享有132個國家免簽證待遇,東南亞地區馬來西亞、新加坡為免簽,汶萊為落地簽。
  • 表示外交部持續努力爭取東南亞國家免簽,但部分國家因經濟考量希望收取簽證費用。
  • 承諾會請駐日代表處妥善處理南投震災捐款,向捐款人說明台灣情況並表達感謝。
  • 回應外交人員婚姻問題,表示會盡量協助夫婦同在同一館處工作,或派任至配偶所在國家。
  • 解釋釣魚台文宣案由專案小組負責,已修改嚴肅、嚴謹方向,並將提供民眾另一選項。
  • 表示對安多拉、聖馬利諾等國未給予免簽是基於護照安全性等多重考量,而非僅人口或所得,但願檢討。
  • 說明林克穎事件已請英國協助,駐英大使透過與英國法官交情尋求法律意見,並以e-mail規勸林克穎回台,但尚未接觸到本人。

相關後續

  • 通過臨時提案:外交部應儘速於本年度結束前停止在無戶籍中華民國護照上貼「不適用部分國家之免簽政策」貼紙,改以書面告知,以維護僑民權益。
  • 通過臨時提案:外交部與相關單位應研議處理大陸地區旅遊警示無任何部會管理發布的問題。
  • 通過臨時提案:外交部應積極逕洽AIT,協助我國廠商順利拿到美國Weston Solutions公司積欠的工程款。
  • 通過臨時提案:內政部入出國移民署應於1個月內邀集外交部等相關權責單位,研議具體可行查處方案向本委員會提報非法外勞問題,並每3個月函復查處成效。
  • 通過臨時提案:內政部應立即研擬比照先進國家於各主要機場及港口建置外來人口生物特徵辨識系統,以維國家安全。
  • 通過臨時提案:外交部應儘速研議擴充我國駐越南外館面談官人力,以降低面談等候期,提高面談品質。
  • 通過臨時提案:建請全面檢討目前外籍配偶簽證加註「不得將停留改為居留」之作為,以保障國人權益。外交部領務局需於1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
  • 外交部NGO委員會需盡速提出NGO在台設立據點的書面說明供委員會參考。
  • 外交部領務局需在2週內提供各外館每對夫妻平均面談時間、派駐人力,特別是東南亞外館的人力分配情況的書面數據。
  • 外交部領務局需在1個月內將外籍配偶境外面談及簽證核發問題的調查、瞭解情況及彈性處理空間,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外交部需專案處理柬埔寨禁婚令導致國人無法取得結婚認證的問題,並協助人民解決困境。
  • 外交部需於1週內提出明確說法,解釋為何安多拉、聖馬利諾未納入免簽國家。

原始資料

公報
1022501
卷/期/冊
102/25/1
發布日期
2013-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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