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園與風景區收費規劃及核四公投案審議
內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3-04-22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議兩大核心議題:首先,針對新北市核能四廠公投案是否屬地方自治事項進行專題報告與質詢,並通過臨時提案要求行政院函請新北市政府說明,同時修正公投案駁回理由之措辭。其次,會議重點討論國家公園與國家風景區的收費標準規劃,各委員就收費目的、對象、費率、環境承載量及對在地居民、原住民權益的影響提出質疑與建議,行政部門則回應其規劃原則與執行細節。最終決議要求內政部暫緩執行新收費政策,並重行評估相關衝擊與可行性。
討論事項一
新北市核能四廠公民投票案是否屬於地方自治事項專題報告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討論新北市政府就核能四廠裝填燃料棒試運轉所提公民投票案,是否屬於地方自治事項,以及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問題。
- 同時也探討新北市政府未列席說明的情況及其妥適性,以及行政院對地方性公投案的認定權限。
相關爭議
- 新北市政府未列席說明:委員會對新北市政府秘書長於會議開始後才請假表達遺憾,認為其處理不妥適。
- 公投案性質認定:新北市公投審議委員會認定核四公投案兼具全國性及地方自治事項,屬地方性公投,但行政院對此的認定將影響地方自主權。
- 行政院駁回權限爭議:部分委員認為行政院不應以非屬地方自治事項為由駁回公投案,應尊重地方自決權,尤其關乎新北市民生命財產安全。
立法委員發言
李俊俋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行政院函請新北市政府就專題報告提出說明並送委員會備查。
- 提案要求行政院應尊重地方自主自決,不應以非屬地方自治事項為由駁回公投案。
陳其邁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行政院函請新北市政府就專題報告提出說明並送委員會備查。
- 提案要求行政院應尊重地方自主自決,不應以非屬地方自治事項為由駁回公投案。
段宜康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行政院函請新北市政府就專題報告提出說明並送委員會備查。
- 提案要求行政院應尊重地方自主自決,不應以非屬地方自治事項為由駁回公投案。
黃文玲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行政院函請新北市政府就專題報告提出說明並送委員會備查。
- 提案要求行政院應尊重地方自主自決,不應以非屬地方自治事項為由駁回公投案。
林淑芬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行政院函請新北市政府就專題報告提出說明並送委員會備查。
- 提案要求行政院應尊重地方自主自決,不應以非屬地方自治事項為由駁回公投案。
相關人員回應
陳威仁 行政院秘書長
- 即席答復委員質詢。
吳永乾 行政院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主任委員
- 即席答復委員質詢。
李鴻源 內政部部長
- 即席答復委員質詢。
相關後續
- 報告及詢答完畢,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或要求提供之說明資料,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 臨時提案第一案(關於新北市政府未列席說明)照案通過,要求行政院函請新北市政府提出書面報告並送委員會備查。
- 臨時提案第二案(關於核四公投案認定)經修正後通過,將末句「行政院應尊重地方自主自決,不應以非屬地方自治事項為由,駁回上開公投案。」修改為「行政院應尊重地方自主自決,審慎思考此一問題。」
- 臨時提案第三案(關於反恐怖行動專法)照案通過,建請行政院儘速研擬「反恐怖行動」專法送立法院審議。
討論事項二
我國國家公園、國家風景區維護工作及收費標準規劃專題報告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旨在探討我國國家公園及國家風景區的環境維護工作現況,並就規劃中的入園收費制度進行專題報告與質詢。
- 討論重點包括收費目的(環境永續、提升品質、以價制量、增加財源)、收費標準、據點選擇、對本國人與外國人的差別待遇、對在地居民及弱勢族群的優惠,以及收費對觀光產業與環境承載量的影響等。
相關爭議
- 收費目的不明確:部長對收費目的說法不一,先稱以價制量,後又改為增加經費以提升服務品質,引發委員質疑是否僅為收錢。
- 環境承載量評估不足:委員質疑在未全面評估各國家公園遊憩承載量及環境負荷前,貿然實施收費政策的合理性與有效性。
- 本國人與外國人差別收費爭議:多數委員主張應對已納稅的本國人給予優惠或象徵性收費,而對外國觀光客(特別是陸客團)收取較高費用,以平衡國民負擔並控制人流,但目前規劃未見明確差別。
- 收費標準過高與民眾接受度:委員認為初步規劃的個人票100元對本國人過高,可能降低國人親近國家公園的意願,且聯票制度可能增加家庭出遊負擔。
- 對在地居民與原住民權益影響:委員擔憂收費會影響居住在國家公園或周邊的原住民與當地居民的日常生活與交通,要求提供更廣泛的免費或優惠範圍。
- 低價陸客團與觀光品質:委員質疑收費能否有效改善低價陸客團造成的觀光品質下降問題,並建議從源頭管理旅行社品質,而非懲罰所有遊客。
- 墾丁海泳活動安全疏失:針對近期墾丁長泳活動發生的大規模救難事件,委員嚴厲質詢墾管處對活動安全評估、事前演練及應變能力不足的問題,並要求調查懲處。
立法委員發言
段宜康 立法委員
- 質疑收費目的從控制承載量轉變為增加經費,認為政策目標不明。
- 批評在缺乏環境承載量評估數據下推動收費,是「抓瞎」且「荒謬」。
- 主張若收費無法控制總量,應採預約制或直接管制人數。
- 要求內政部全面建立政策目標與評估工具與標準。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建議國家公園收費政策應考量公益性、觀光品質、環境保護及本國人與外國人付費的公平性。
- 認為本國人已納稅,門票費用應與外國人有所區別,不宜過高。
- 關切國家公園人力不足問題,支持收費所得專款專用以增加人力和提升設施品質。
- 質詢部門關於1,900萬遊客中本國與外國遊客的比例數據,以利差別收費設計。
紀國棟 立法委員
- 贊成收費但強烈建議本國人收費降至最低或象徵性,並對一定年齡以上(如65歲)及低收入者免費。
- 認為個人票100元對本國人過高,會引發民怨。
- 關切證明文件檢視可能造成的執行問題。
李俊俋 立法委員
- 指出國家公園法設置目的為保育而非觀光,質疑以觀光客增加為由收費的本末倒置。
- 主張收費標準應考量各國家公園特殊性,並採差別收費,特別是對造成人力負擔的陸客。
- 批評國家風景區對陸客優惠而對本國國民無優惠,甚至管制國人自駕車輛。
- 要求內政部釐清國家公園成立目的,並在規劃時區分本國人與非本國人,避免國人雙重負擔。
張慶忠 立法委員
- 關切低價陸客團費被積欠問題,建議觀光局與移民署合作,推動團費預繳制度。
- 建議交通部參考吳哥窟的旅遊卡模式,一次性收取費用,並鼓勵發行國民旅遊抵用券。
- 主張收費應有配套措施,例如對弱勢、當地居民優惠,並加強管理與聘用當地居民。
黃文玲 立法委員
- 質疑台灣國家公園數量過多,佔國土比例高於美國,應檢討設立目的與必要性。
- 關切國家公園設置對在地居民土地使用權的限制,以及南方四島居民的反對意見。
- 質疑收費目的應為自然保育而非經濟效益,並要求釐清收費後經費的運用與回饋地方機制。
- 要求交通部與林務局檢討阿里山交通管制措施,避免讓中國觀光客優先進入而阻擋本國散客。
高金素梅 立法委員
- 強調國家公園與風景區對原住民地區的困擾(垃圾、交通),要求收費規劃應考量原住民部落權益與回饋。
- 批評玉山國家公園在東埔部落水源地興建公廁未與當地居民溝通,違反原住民族基本法,要求立即停工。
- 建議交通部、觀光局與原民會合作,善加規劃原鄉地區的觀光動線分流,串聯文化特色,並增加會議頻率。
- 要求原民會提供相關資訊給國家公園與交通部,以利政策規劃。
陳超明 立法委員
- 批評內政部與交通部之間觀光統計數據不一致,導致政策討論缺乏基礎。
- 認為風景區爆量問題主要源於停車場不足、疏散路線不明及環境衛生不佳,而非收費問題。
- 質疑以價制量與總統提高陸客目標相違背,並批評報告中對低價陸客團的批評。
- 主張收費應簡化區分,不應過度區分不同客群,並要求政府實際走訪地方,解決根本問題。
姚文智 立法委員
- 質疑內政部提出的收費標準僅為「參考草案」,未經確定,批評其「暴衝」。
- 以陽明山國家公園遊客銳減70萬人次為例,質疑其收費規劃與整體目標不符。
- 強調陽明山是台北居民親近大自然的公共財,不應針對每個景點賣聯票,並要求部長承諾陽明山不適用此收費方案。
- 認為收費重點應是觀光局主管的風景區,而非內政部主管的國家公園,批評觀光局規劃籠統而內政部卻帶頭衝。
吳育昇 立法委員
- 確認國家公園與風景區收費的法源依據為《規費法》,無需另立專法。
- 贊同收費所得應專款專用,挹注基金,用於增加人力維護和提升服務品質,而非降低政府財政支出。
- 建議跨部會協商,推出涵蓋所有國家公園、風景區甚至林務局轄區的「年票」制度,以利行銷台灣。
- 支持對本國人與外國人採取差別待遇,並建議針對據點收費,而非路段收費,以避免困擾。
徐欣瑩 立法委員
- 質疑報告特別提及總統裁示,認為行政單位不應將總統放在第一線。
- 要求內政部與交通部提出說帖,向民眾說明收費政策,避免民眾產生「政府搶錢」的負面觀感。
- 關切陽明山國家公園多條小徑通往園區,據點收費是否能有效控管與公平執行。
- 要求收費後國家公園的管理品質能顯著提升,包括景觀與生態維護,並應進行遊客滿意度調查。
許忠信 立法委員
- 認為收費會降低國人(特別是年輕人)親近大自然的意願,加劇「宅」現象。
- 建議規劃「旅遊護照」,讓大學以下、無業學生在父母陪同下免費進入國家公園,以鼓勵戶外活動。
- 主張收費應主要針對外國人,對本國人應給予免費或優惠。
- 關切收費後發生意外的求償問題,建議搭配強制保險,並要求明確界定「當地居民」的免費範圍。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批評收費政策是在國民薪資倒退下增加生活成本,降低國民總福利,是「濫用以價制量」和「使用者付費」。
- 質疑中國觀光客增加導致收費,是懲罰國民,並認為若觀光有助經濟,更不應收費。
- 主張政府應先提高服務品質與標準,再談使用者付費,且基本環境權利不應因收費而受限。
- 建議收費應針對特定服務或設施,而非整個國家公園,並應對台北市民等在地居民免費,以體現公共財的友善性。
陳怡潔 立法委員
- 肯定營建署與國家地理頻道合作推廣國家公園,建議建立圖庫結合虛擬旅遊系統,提升觀光效益。
- 質疑內政部推估2.7億元收益的機制是否完善,擔憂收費可能造成市場排擠效應,影響地方經濟。
- 建議收費前應進行國家公園承載量評估及旅客滿意度調查,以確保服務品質提升能符合收費標準。
- 批評內政部與交通部網站數據不一致,要求勾稽清楚,並建議觀光局應從源頭控管低價陸客團品質,而非轉嫁收費給國民。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關切收費政策對居住在國家公園內或以其為生活圈的居民的日常生活與交通影響,特別是陽明山與花東地區。
- 批評政府觀光政策過度依賴低價陸客團導致人滿為患、環境衝擊及觀光品質下降。
- 質疑在未提供基本服務(如瓦拉米步道無廁所)情況下向居民收費的不合理性。
- 認為以美國黃石公園為例不恰當,台灣地狹人稠,台8線等道路對當地居民是必要通道,不應收費。
- 要求交通部觀光局提供具體的國家風景區收費規劃,避免引起民眾恐慌,並確保能提升觀光品質與當地居民生活水準。
鄭汝芬 立法委員
- 引述民調顯示多數民眾不贊成收費,要求部長說明如何讓民眾接受。
- 支持使用者付費但主張對國人應不收或減半收費,並採差別待遇,對當地居民、弱勢、年輕人、長者免費。
- 關切國家公園經費不足問題,但質疑收費能否完全彌補不足,並建議收費所得用於僱用當地民眾維護環境,創造就業機會。
- 要求交通部加強約束旅遊業,提升陸客旅遊品質,並從導遊訓練、獎懲機制著手,以優質概念帶動優質品質。
簡東明 立法委員
- 要求收費制度應考量原住民權益,不應限制原住民在山區的活動空間,建議以身分證註記的原住民身分做為免費依據。
- 關切茂林國家風景區預算編列遠低於日月潭等地區,認為對災區的建設與觀光推動不公平,要求加強茂管處建設。
- 質疑茂林國家風景區曾因攔路收費而撤除售票處,要求未來收費不能重蹈覆轍,應以封閉型據點為原則。
- 建議交通部觀光局應好好思考其提出的建議,並納入可行性評估。
鄭天財 立法委員
- 主張國家公園收費應考量原住民身分,因其傳統領域、聖山、祖先墓地常位於國家公園內,且有尋根之旅需求。
- 對太魯閣國家公園規劃在臺8線中橫公路部分路段收費表示反對,認為會影響花蓮居民的日常交通。
- 建議觀光局在國家風景區收費規劃上不應跟進內政部,應審慎評估,避免對東海岸、花東縱谷原住民造成負擔。
- 強調旅遊品質並非設置國家公園的目的,而是附帶的,若要管制人流,應只讓原住民出入。
邱文彥 立法委員
- 支持國家公園收費,認為是落實使用者付費、挹注財源及以價制量的多目標手段,並引用國際經驗支持此論點。
- 建議收費方式可多元化,包括日票、週票、年票、志工票、長者票等,並可與悠遊卡結合。
- 主張收費應排除原住民,對當地民眾酌予開放,但對大規模外地遊客應高額收費以維繫品質。
- 建議國家公園署應廣義管理所有公園系統,改名為Parks Taiwan,以擴大職掌與概念。
- 要求野柳地質公園應實施總量管制、差別費率,並透過設施引導遊客路線,避免地質破壞。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支持國家公園收費,預計明年初實施,並要求明確收費標準與回饋地方機制,創造當地就業機會。
- 要求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了解三棧部落村民反對遊客進入砂卡礑造成污染的心理。
- 批評國家公園管理處在共管機制上進用原住民主管級人員不足,多年來僅有一位原住民課長。
- 建議排雲山莊等公家住宿地點應酌收費用,並參考中國大陸張家界高額門票標準,鼓勵國家公園收費。
相關人員回應
李鴻源 內政部部長
- 國家公園收費是為了增加經費,僱用更多人力來維護龐大面積與設施,提升服務品質,而非降低政府財政支出。
- 承諾會將委員提出的公益性、觀光品質、環保、公平性、差別收費、當地居民權益、弱勢族群優惠等建議納入考量。
- 表示收費所得將專款專用,成立作業基金,用於國家公園建設與人力僱用,特別是山地型國家公園可僱用當地原住民。
- 承諾會調查墾丁海泳活動的安全疏失,並在1個月內提出調查報告,若有失職人員將適當處置。
- 強調國家公園大部分地方不收費,只針對特定據點收費,路過不收費,並會審慎評估收費動線,不影響當地居民交通。
- 同意將學生旅遊護照、本國人與外國人差別收費等建議納入考量與立法院討論。
葉世文 內政部營建署署長
- 國家公園收費是依立法院決議研議,目的為自然保護、育樂與研究,並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
- 承認去年委員質詢後,已對墾丁、陽明山國家公園進行遊憩承載量評估。
- 說明目前收費規劃仍屬草案,價格、本國人與外國人區隔、弱勢團體優惠等都可討論。
- 澄清陽明山國家公園收費規劃為據點收費,路過不收費,當地里民免費,且聯票將設有上限。
- 承認墾丁海泳活動安全規劃有輕忽之處,將進行調查。
- 表示國家公園收費後將成立基金,收入與支出送立法院審查,用於環境維護、清潔、解說等服務品質提升。
- 說明國家公園的設立標準明確,會與當地民眾充分溝通,並將收費部分回饋地方政府。
陳建宇 交通部次長
- 國家風景區收費是依總統裁示規劃,目的為建構優質旅遊環境,促進觀光產業發展。
- 分析收費優點為增加收益與落實使用者付費,缺點為可能引起地方反彈、影響遊客意願。
- 表示國家風景區幅員遼闊,全區收費不可行,將以封閉型景區(據點)採委外經營或市場機制收費為原則。
- 說明已組成合理收費研議小組,並將進行民意調查,滾動檢討收費可行性。
- 承諾與內政部、林務局合作研究跨區年票制度,並將原民會納入規劃,善加規劃原鄉地區觀光動線分流。
- 澄清阿里山交通管制是出於交通管理考量,與陸客或本國客無關,與李部長對國家公園收費的觀點一致,鎖定據點提供服務才收費。
謝謂君 交通部觀光局局長
- 觀光局的目的是促進觀光與資源永續發展,部分風景區已收費,並以收費限制遊客量。
- 說明針對低價陸客團,觀光局會審核行程計畫表,確保接待費用達每天60美元標準,並推動優質行程優先發證。
- 回應團費積欠問題,表示兩岸已溝通,剩餘金額不多,並曾討論預繳制度但有執行問題。
- 說明目前對國內外遊客採一致收費標準,但團客費用較便宜,國家公園對當地居民有優惠,本國國民無。
- 表示野柳、阿里山森林遊樂區、故宮博物院等有預約制或人數管制措施。
- 贊同委員關於交通動線規劃與環境衛生改善的建議,並承諾針對陸客多的據點採取預約方式。
張錫聰 交通部觀光局副局長
- 國家風景區收費仍在可行性評估階段,原則上以封閉型據點收費,全區收費不可行。
- 表示會考慮收費對當地原住民權益、觀感與需求的影響,並清查周邊部落。
- 說明茂林國家風景區曾因攔路收費而撤除,未來不會重蹈覆轍,會針對資源特性、遊客量、管理需求評估據點收費。
- 指出茂管處預算數據僅為環境維護與設施維持費用,不含建設與活動經費,災區建設經費透過特別預算編列。
- 說明觀光局推動十大觀光小城、魅力據點、台灣觀光年曆等,並透過台灣好行串聯縣市觀光旅遊線。
- 表示野柳地質公園已實施團客總量管制,並設有3D攝影仿製品分散人潮,未來將加強設施管理與遊客勸導。
徐明淵 原民會副主任委員
- 承認國家公園與風景區觀光人流對原鄉地區造成交通阻塞與垃圾增加的嚴重問題。
- 表示原民會已研究收費與分流等議題,與委員意見接近,並樂意提供資料給相關部會。
- 承諾原民會人員將出席交通部和內政部關於動線規劃的會議,並提供相關資訊。
相關後續
- 報告及詢答完畢,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或要求提供之說明資料,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 臨時提案第一案(關於國家公園對國外遊客採一般收費,對本國國民採象徵性收費)照原案通過。
- 臨時提案第二案(關於暫緩執行國家公園收費政策)經修正後通過,要求內政部在未全面評估遊憩承載量、環境負荷前,維持國家公園現行收費作法。
- 臨時提案第三案(關於重行評估收費制度並對本國人免予收費)經修正後通過,要求內政部於6個月內重行評估各國家公園遊客人數總量管制、環境衝擊影響評估及收費制度可行性,未來研擬本國人及外國人之收費制度,並應向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 委員徐耀昌、陳歐珀、張慶忠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另以書面答復。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22501
- 卷/期/冊
- 102/25/1
- 發布日期
- 2013-05-08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