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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討反恐機制與募兵制下退輔會組織及投資事業轉型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會議日期:2013-04-24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18次全體委員會議,首先聽取國家安全局等單位報告台灣反恐機制現況。隨後,會議深入討論退輔會因應募兵制推動的組織再造、所屬投資事業轉型規劃與執行現況,委員們就募兵誘因、退役官兵就業安置、年金改革影響及退輔會角色定位等提出質詢,行政部門則就法規修訂、財政考量及輔導措施進行回應。會議最終通過一項臨時提案,要求國防部一個月內提出募兵制下職業訓練、生涯輔導及就業媒合機制的規劃報告。

討論事項一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核心議題

無相關核心議題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上次會議議事錄確定。

討論事項二

邀請國家安全局局長蔡得勝、國防部部長高華柱、外交部部長林永樂、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署長王進旺、法務部調查局局長王福林、內政部警政署署長王卓鈞報告「由國內高鐵行李爆裂物事件及美國波士頓爆炸案檢討我國反恐機制及運作現況」

核心議題

檢討台灣的反恐機制及運作現況,以應對國內高鐵行李爆裂物事件及美國波士頓爆炸案等安全威脅。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林郁方 立法委員

  • 關切國防部南海小組(已改名西太平洋小組)對太平島碼頭整建規劃的參與度,建議碼頭應能停泊海軍艦艇,機場跑道也應延長。
  • 強調政府應主動規劃南海防務,而非被動配合國會議員提案。

相關人員回應

蔡得勝 國家安全局局長

  • 就反恐機制及運作現況進行報告。

廖榮鑫 國防部空軍常務次長

  • 就反恐機制及運作現況進行報告。

王福林 法務部調查局局長

  • 就反恐機制及運作現況進行報告。

楊念祖 國防部副部長

  • 表示已聽聞太平島碼頭整建規劃,將與海巡署協調,考量海軍艦艇停泊需求。
  • 承諾會積極評估太平島機場跑道延長事宜。
  • 表示國防部南海小組已改名為西太平洋小組,管轄範圍更廣,將積極處理委員指教。

相關後續

  • 登記質詢委員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結束。
  • 委員所提口頭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之資訊,請相關單位於2星期內以書面答復委員並副知本委員會。
  • 委員邱議瑩、潘維剛、江啟臣所提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討論事項三

邀請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曾金陵、國防部部長高華柱、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報告「退輔會因應募兵制之組織再造及所屬各類投資事業轉型規劃及執行現況」

核心議題

  • 因應募兵制推動,檢討退輔會組織架構調整、輔導工作重點(就學、就業、就醫、就養)的轉變,以及所屬投資事業的轉型規劃與執行現況。
  • 探討如何透過政策配套,擴大退除役官兵就業安置成效,並確保募兵制度實施後對退伍軍人的輔導照顧。

相關爭議

  • 退輔會投資事業承接國軍勞務委外業務的爭議:林郁方委員、蔡煌瑯委員認為退輔會事業機構不具競爭力,且承接低薪勞力工作不符募兵制退役軍人需求,應學習美國以稅賦優惠而非自行經營事業。曾金陵主委則表示需全面研究,並考慮修法爭取優先承攬權。
  • 戰士授田證補償金違法發放爭議:蔡煌瑯委員強烈質疑國防部自2003年起以遺產管理人身分,替已故單身榮民代為申請戰士授田證補償金,金額高達1.6億元,認為此舉違法且可能涉及集體貪瀆,要求移送檢調徹查。楊念祖副部長表示已檢討廢止相關辦法,並將深入檢討。
  • 退輔會預算分配與人力配置爭議:陳碧涵委員、邱志偉委員指出退輔會預算長期偏重就醫、就養(85%),就學、就業僅占0.5%,質疑在募兵制下青壯退伍軍人需求增加,現有19位就業處人力無法因應,預算目標10年內調升至5%過於緩慢。曾金陵主委表示將滾動式調整預算,並逐步增加榮服處就業服務人力。
  • 退輔會投資事業經營效率與公股監督爭議:蔡煌瑯委員質疑退輔會對天然氣公司等轉投資事業的影響力日漸縮小,公股董事功能被排擠,且部分公司經營不善,要求退輔會應「硬」起來,採取法律措施。曾金陵主委表示會依規定處理違反誠信原則的案件。
  • 募兵制推動的誘因與可行性爭議:楊應雄委員、許添財委員、李桐豪委員對募兵制能否成功推行表示擔憂,認為現有薪資福利不足、就業保障不明確,且國防部募兵達成率僅60-70%。許添財委員更質疑募兵制倉促上路,並反對考試加分及強制企業聘用退役軍人。楊念祖副部長承認募兵有困難,但表示會積極改進並持續精進。
  • 政府採購法對退輔會事業的限制爭議:顏久榮副主委報告指出,退輔會附屬事業機構參與政府採購應與一般民間廠商競爭,無法直接承包國防部勞務。王進士委員、詹凱臣委員則認為應考慮修法,在國家機密或特殊工作等範圍內,給予退輔會事業優先承攬權,以協助退役軍人就業。
  • 退役軍人再任公職或國營事業雙薪限制爭議:詹凱臣委員、馬文君委員關注退伍飛官若任職華航等官股事業會被停發退休俸,導致人才流失至境外,建議放寬限制。張漢卿處長證實此限制,並表示相關法案修正正在行政院討論中。
  • 陳前總統醫療安置爭議:陳歐珀委員質詢退輔會主委曾金陵,法務部將陳前總統安置於培德監獄,與北榮「不建議回監獄,建議居家療養或精神專科醫院」的建議不符,質疑法務部「睜眼說瞎話」且不尊重退輔會。曾金陵主委表示退輔會僅提供醫療行為建議,法務部有其考量,但中榮會支援培德的醫療需求。

立法委員發言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質疑法務部將陳前總統送至培德監獄,與台北榮總「不建議回監獄」的醫療建議相違背,批評法務部「睜眼說瞎話」且不尊重退輔會的專業建議。
  • 認為退輔會應持續關懷陳前總統的醫療需求,即使法務部不尊重,仍應提供支援。
  • 提及馬總統民調低於18%應辭職的說法,暗示其應引咎辭職。
  • 建議退輔會中榮應盡力支援陳前總統的療養,不應因法務部不尊重而放棄責任。

林郁方 立法委員

  • 建議曾主委盡快與行政院長敲定榮電員工退休金及資遣費編列預算事宜。
  • 不贊成退輔會為安置募兵制退役軍人而包山包海承接國軍勞務委外工作,認為此舉不可行且不具競爭力。
  • 建議可仿效美國,立法規定企業優先僱用退役軍人並給予稅賦優惠,或由政府支應學費讓退役軍人進修。
  • 主張退輔會應專注照顧退伍軍人,不應自行經營事業,並應逐步出脫現有公司。

陳碧涵 立法委員

  • 認為退輔會的角色與任務重點應調整,現有投資事業多為勞力密集中小企業,無法提供足夠就業機會,且薪資不具吸引力。
  • 質疑退輔會預算分配中就學、就業比例過低(0.5%),要求10年內調增至5%的目標應更具體化。
  • 指出退輔會就業處人力不足以因應募兵制後增加的服務需求,建議應增加榮服處就業服務人員。
  • 建議退輔會應學習日本自衛隊的成功經驗,提前在軍人服役期間就啟動性向、專長建檔及就業媒合系統,並可委託勞委會和民間專業團隊進行職訓。

楊應雄 立法委員

  • 指出退輔會研究報告顯示,潛在從軍者高度看重就業保障及軍中薪資福利,質疑募兵制在這兩方面恐難以達成目標,影響推行。
  • 認為退輔會應作為平台,整合公共工程委員會及勞委會等資源,協助退役軍人就學就業。
  • 建議公共工程委員會應支持修法,放寬退輔會事業機構承攬國防部具機密性或特殊性委外工作的限制。
  • 建議退輔會應參考美國做法,為比例漸高的女性退役士官兵設立獨立的輔導服務單位。

蔡煌瑯 立法委員

  • 強烈質疑國防部自2003年起以遺產管理人身分違法發放戰士授田證補償金給已故單身榮民,金額高達1.6億元,認為此為集體貪瀆案,要求移送檢調徹查。
  • 反對退輔會為募兵制而新設公司或承接國防部勞務委外業務,認為此舉將重蹈覆轍,不具競爭力。
  • 批評退輔會對天然氣等轉投資事業的監督不力,影響力日漸縮小,要求退輔會應「硬」起來,對不法財閥採取法律措施,確保公股權益與民眾權益。

陳鎮湘 立法委員

  • 強調募兵制推動的急迫性,認為相關問題應在5年前就討論,而非現在才檢討,並指出這是所有行政單位共同的問題。
  • 要求退輔會提出配合募兵制的全盤概念和具體辦法,並根據國防部釋出的人力與專長需求加以結合。
  • 強調輔導就業應具體化,特別是針對戰鬥官科等社會需求較低的專長,應提供快速轉化為就業市場需求的條件。
  • 建議退輔會轉型應有階段目標,並特別關注中低階層(校尉級以下到士官兵)的安置需求,且應先進行選樣性實驗後再全面推廣。
  • 要求退輔會與國防部密切溝通,並由行政院跨部會緊密結合,解決募兵制障礙,並恢復特考以精進安置。

馬文君 立法委員

  • 關切國防部研議取消公職或國家轉投資事業退伍軍人18%優惠存款的修法方向,認為此舉可能影響募兵制,並要求國防部在年金改革中提出整體考量。
  • 認為退輔會不必完全否決經營事業的可能性,應考量台灣國防工業與美國不同,且榮院等轉投資事業經營良好,但非清潔保全等業務。
  • 指出現行《各機關優先錄用退除役官兵實施辦法》未被澈底落實,公家機關並未優先任用退伍軍人,退輔會應改進。
  • 批評退輔會部分轉投資事業(如天然氣公司)未足額任用榮民及榮眷,比例懸殊,要求檢討。
  • 建議勞委會職訓應對退伍軍人更具彈性,不應因其退伍軍人身分而難以錄取,並要求公共工程委員會提供利於國家發展及政策推動的採購法規解決方案。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關切陳前總統醫療團隊的組成狀況,要求退輔會提供台中榮總支援培德監獄醫療團隊的名單。
  • 強調募兵制下退輔制度建置的重要性,指出國家財政艱困,需有不同創意來提供募兵誘因。
  • 認為退輔會應從過去照顧老榮民轉型為照顧年輕退役軍人,並針對「分類分級」輔導服務措施,要求退輔會提出更完整的報告。
  • 指出退輔會過去轉投資事業多照顧高階軍官,未來應轉為照顧中低階、年輕的退伍軍人。
  • 質疑退輔會主張修正政府採購法,優先由其轉投資事業承接國防部委外業務的合理性,要求提出精算結果,確保經營效率與經濟效益。

陳唐山 立法委員

  • 質疑國防部報告中提及的11萬多個職缺是否有實質保證,以及政府是否有給予企業僱用退役軍人的租稅優惠。
  • 建議退輔會透過行政院向經濟部等部會提出需求,研議類似美國的租稅優惠政策,鼓勵企業聘用退役軍人。
  • 確認培德醫院非退輔會管轄,但感謝台中榮總支援陳前總統的醫療,並強調醫療應以病人為中心。
  • 反對退輔會將台南龍崎的廢彈處理單位舊址規劃為廢棄物掩埋場,因當地居民和台南市政府均不同意。

詹凱臣 立法委員

  • 建議退輔會與勞委會配合,將未來因募兵制而萎縮的區公所兵役課人力轉為服務退伍人員,從事軍轉民服務工作。
  • 詢問退輔會如何選擇轉投資事業的標準,以及未來是否有新設公司承接國防部委外業務的規劃。
  • 關注退輔會對榮民及榮眷分配工作的優先順序,並指出服務處應主動關懷優先照顧的榮民。
  • 關切退伍飛官若到華航等官股公司任職會被停俸,導致人才流失至大陸航空公司,建議修法放寬對特殊專業榮民的限制。
  • 建議國軍部隊應建立取得學位的輔導制度,讓官兵在軍中即可修讀碩博士學位,以提升募兵誘因。
  • 批評公共工程委員會的報告內容,認為其對退輔會承接國防部委外業務的態度過於消極,要求應積極協助找出可行方案或修法途徑。

王進士 立法委員

  • 指出退輔會輔導對象已從過去的老榮民轉變為青壯人力,政策應做大幅變革,以輔導就學、就業及專業證照考試為主。
  • 認為退輔會若能做好專業證照輔導工作,將成為募兵制推動的良好「賣點」。
  • 批評公共工程委員會報告結語過於官僚,僅「敬表支持」卻無實質協助,應集思廣益,研議將特殊採購納入退輔條例,以協助退役軍人就業。
  • 關切國軍基層官兵發生醫官割腕自殺及士兵疑似霸凌事件,要求國防部杜絕類似事件,以維護國軍形象及募兵成效。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質疑募兵制推動困難暴露國防基本問題,並批評國防部長「恢復徵兵最省錢」的說法,認為政策不能拖延。
  • 要求國防部應針對募兵困難的長短期因素進行總檢討並提出對策,而非空泛地說「積極改進」。
  • 指出募兵意願低落原因在於薪水不高及福利減縮,但批評國防部以基本工資2倍為目標不夠,應以平均薪資為標準。
  • 強烈反對募兵制,認為台灣沒有本錢享受募兵制,應回復徵兵制,並批評馬英九總統下達命令卻無法達成。
  • 質疑募兵制下考試加分對其他職業不公平,以及強制企業聘僱退役軍人的可行性。
  • 擔憂台灣低生育率將導致未來人口不成長,國防部將面臨募不到兵的困境,甚至可能需召募外國傭兵,對國家安全構成嚴重威脅。

李桐豪 立法委員

  • 質疑國防部對潛在募兵對象的調查數據,認為若推估可召募足夠人力卻實際募不到,應找出落差原因並修正召募方式、時間及程序。
  • 指出國防部募兵達成率僅60%至70%,有30%至40%的落差,擔心會影響2015年全面募兵的目標達成。
  • 反對成立外籍兵團,但認為國防部對募兵困難態度輕忽,並強調應提供更多退撫誘因。
  • 建議國防部應研究美國的退伍軍人管理局貸款(VA Loan)及退伍軍人福利法案(GI Bills),並提供住房、教育補助及租稅優惠等具體政策,而非僅將責任推給退輔會。
  • 批評榮民就醫僅免掛號費誘因過小,應提供更多福利,並支持教育補助以充實退伍軍人能力。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質疑退輔會就學就業預算從0.5%(1.8億元)提升至5%(13億元)的計算方式,要求精確說明預算規模。
  • 批評退輔會輔導就業功能不彰,過去5年僅推薦1.3萬人就業,且多為傳統服務業,建議應投入更多預算人力,與民間企業策略聯盟,導引退役軍人至高階服務業。
  • 要求退輔會應立即調整預算分配,將就養、就醫下降的比例補充至就學、就業部分。
  • 質疑台北榮總BOT案中,營運大樓未完成卻已進行營運委託與移轉,相關太平間業務未經招標程序即委託特定廠商,程序可能存在瑕疵,要求退輔會主委全面了解並檢視有無違法。

許忠信 立法委員

  • 反對募兵制,認為台灣沒有本錢享受安逸的募兵制生活,應回復徵兵制,並批評馬英九總統推動募兵制是鄉愿。
  • 質疑退役軍人參加考試加分政策的公平性,認為當兵是職業,不應享有特殊優惠,建議應在國防部內成立培訓學校。
  • 認為18%優惠存款制度雖有歷史背景,但情勢變遷,應調整為合理利率(如3%),並指出其對新募兵意願無影響。
  • 反對立法強制台灣企業聘僱退役軍人,認為在民主法治國家難以實行,並指出若募兵工作推不動,應告訴國防部恢復徵兵制。
  • 批評台灣兵役制度將役期從2年縮短至10個月是不對的,導致國軍戰力受影響,才不得不走向募兵制。

相關人員回應

曾金陵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

  • 表示已探視陳前總統,並說明北榮醫療報告建議居家療養或精神專科醫院,不建議回監獄。
  • 就陳前總統醫療安置問題,表示退輔會僅提供醫療建議,法務部有其考量,但台中榮總會支援培德監獄的醫療需求。
  • 說明榮電員工退休金及資遣費預算編列已在會內決定,將向行政院長報告。
  • 承認退輔會生產事業機構因民營化、缺乏競爭力等因素導致萎縮或裁撤,現階段輔導安置以外介民間企業就業為主。
  • 指出輔導工作預算分配中,就學、就業僅占0.5%,規劃未來10年內將積極爭取調增至5%,以因應募兵制青壯化趨勢。
  • 說明退輔會組織改造將維持委員會型態,成立「就學就業處」等專責單位,並規劃將榮服處整併、強化訓練中心功能。
  • 表示為承接國防部退除相關業務,已設任務編組,待組織法通過後將新設「退除給付處」。
  • 承認承接國軍勞務委外需修正《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及《政府採購法》,賦予優先議價優勢,但需考量就業意願、薪資待遇及年金改革影響。
  • 說明退輔會投資事業平均安置率為36.76%,符合立法院決議,未來將優先進用募兵制退除役官兵。
  • 表示已與國防部及勞委會協調募兵制相關配套,將採「分類分級」方式照顧退伍軍人,並將就學、就業作為重點。
  • 說明退役軍人參加大學、研究所等推甄考試可加分,認為此為照顧軍人、鼓勵從軍的公平措施。
  • 表示鼓勵民間企業聘用退役軍人,可考慮立法訂定類似身障人士或原住民的聘用比例,並給予稅賦減免。
  • 說明台南龍崎廢彈處理單位舊址規劃為固化掩埋場,因地方反對及台南市政府不同意,目前未繼續推動。
  • 表示退輔會目前未成立任何新的轉投資公司,但正研究由現有勞務中心承接國防部一般性委外事務的可能性。
  • 說明退輔會對榮民照顧有優先順序,以單身獨居榮民為優先,並採主動探視與被動服務結合。
  • 證實現行規定下,民間公司官股成分超過20%以上,退伍軍人任職會被停俸,但到純民間企業則可領雙薪。
  • 強調退輔會訓練中心專門輔導軍中退伍人員考取專業證照,並要求學員努力,未來可能沒收未通過考試者的保證金。
  • 說明就學、就業預算規劃在104年後才會大幅增加,目前因就養、就醫比例高,無法立即大幅調整。
  • 表示台北榮總BOT案的殯葬館舍因週邊反對而中止,安寧病房等新規劃尚未經退輔會同意,若有瑕疵會要求檢視。

楊念祖 國防部副部長

  • 就募兵制退輔措施策進研議進行專案報告,感謝輔導會協助,並強調募兵制需提升福利待遇及退輔照顧。
  • 說明國防部與勞委會合作辦理屆退官兵職訓及就業服務,並提供公餘進修學位及證照補助。
  • 說明輔導會正研擬服役4年以上未滿10年者,可獲6年輔導期程,每增加服役1年再加輔導2年。
  • 表示募兵制推行目標是募士兵工資達基本工資2倍,將持續增進福利措施,並爭取社會支持。
  • 承認募兵制推行有困難,將持續努力精進。
  • 說明國防部已檢討廢止83年8月6日部頒的合於領取戰士授田憑據補償金辦法,並將深入檢討監察院糾正案。
  • 證實國防部與退輔會持續溝通,並對人力釋出及專長需求進行管制。
  • 表示已注意到戰鬥官科專長在社會上需求較少的問題,將尋求妥善方式改善,並以數據思考改善效果。
  • 說明國防部正研議年金改革各項作為,將與行政院配合,並提出國防部看法。
  • 表示募兵制與18%優惠存款無直接關係,因募兵制主要針對兵員,服務年限不足以領取18%。
  • 說明國防部對募兵困難進行檢討,原因包括薪水不高、福利減縮、部隊待命、無加班費及無法兼顧家庭等。
  • 表示國防部募兵達成率約60%至70%,仍有30%至40%落差,將更精確掌握意見,並規劃在2016年達成17.6萬人的目標。
  • 強調國家安全不能依賴外籍兵團,並指出法國外籍兵團有其歷史傳統,非主要兵力。
  • 說明國防部在退撫方面提出修法、與考試院協調增加考試名額、增加官兵專業技術等具體作為。
  • 表示眷服處正積極推動類似美國退伍軍人管理局貸款(VA Loan)的研究,並可考慮將同袍儲蓄會納入。
  • 證實台灣無美國的退伍軍人福利法案(GI Bills),但榮民符合資格可免掛號費,並承諾應提供更多教育補助及租稅優惠。
  • 說明國軍基層部隊發生的醫官割腕自殺及士兵疑似霸凌事件都已掌握,霸凌案已移送軍檢偵辦,醫官已無生命危險,將深切檢討,杜絕類似事件。

顏久榮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 說明退輔會所屬事業機構依《退輔條例》第4條成立,屬事業機構,非政府機關。
  • 解釋《政府採購法》修正後,退輔會附屬事業機構參與政府採購與一般民間廠商無異,若曾為機關承辦監辦採購人員,離職3年內不得接洽相關事務。
  • 說明退輔會附屬事業機構無法依《政府採購法》第105條第1項第3款直接承包機關財物或勞務採購。
  • 表示支持退輔會組織再造與事業轉型,但強調其附屬事業機構參與政府採購應遵循法令,與民間廠商競爭,避免獨厚。
  • 說明若採購涉及國家機密、緊急安全或非一般廠商能承攬的特殊工作,依現行採購法可採限制性招標,交由退輔會來做。
  • 承諾若退輔會修訂《退輔條例》,工程會願意提供協助,將上述政府採購法規定的項目納入,擴大退輔會可承攬業務範圍。
  • 表示台北榮總BOT案是依照《促參法》辦理,需檢視契約內容,若有公開徵選程序則符合規定。

黃秋桂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任秘書

  • 報告勞委會協助國軍屆退官兵就業服務與職業訓練辦理現況,包括近3年辦理多場徵才活動,提供大量職缺。
  • 說明勞委會與國防部會銜訂定《國軍屆退官兵職業訓練實施計畫》,公立職訓中心提供多種職訓班次。
  • 指出勞委會與國防部所屬軍事校院合作辦理技能檢定,已開放乙級專案技能檢定。
  • 說明過去就業服務活動履歷回收率低,自2013年起改由勞委會及所屬就業服務中心與國防部、退輔會合作,強化追蹤媒合,並架設軍中履歷填寫系統。
  • 解釋屆退官兵參訓後未就業原因,包括領月退俸、參訓動機及職能轉換落差,將加強職訓評估及職涯諮詢。
  • 表示募兵制實施後,就業及職訓屬退輔會職掌,但勞委會將配合協助,包括開放軍事校院自行辦理檢定、刊登募兵訊息及協助退伍人員參加職訓。

張漢卿 退輔會第五處處長

  • 說明空軍飛行員退伍後若到長榮航空服務可領雙薪,但若到華航等官股持股20%以上公司任職則會有限制。

霍立青 國防部人事參謀次長室助理次長

  • 說明2013年國防部前2梯次募兵人數比例約30%多,年度目標為60%至70%,總員額目標為1.9萬人。

相關後續

  • 委員陳碧涵、楊應雄、陳鎮湘、詹凱臣、王進士、林郁方、馬文君提出的臨時提案通過,要求國防部主政,退輔會與勞委會協助,於1個月內向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募兵制下職業訓練、生涯輔導、性向測試以及就業媒合機制」的相關規劃與做法報告。
  • 委員邱議瑩、潘維剛提出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以書面答復。
  • 本日口頭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的部分,請於2星期內答復;委員另有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原始資料

公報
1022701
卷/期/冊
102/27/1
發布日期
2013-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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