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國防委員會審查募兵制組織再造與漢光29號演習檢討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會議日期:2013-04-25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本次會議主要審查兩大議題: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因應募兵制的組織再造及事業轉型規劃,以及國防部「漢光29號演習」的檢討報告與後續兵力整建規劃。會議中,委員們就募兵制下的職業訓練、演習中武器裝備故障、軍紀問題、共諜案頻傳、全民國防意識薄弱以及不對稱作戰能力等面向提出質詢,行政部門則針對相關疑慮進行說明與回應。最終,會議要求相關單位就質詢事項提交書面報告,並通過一項臨時提案,要求國防部提出募兵制相關規劃報告。
討論事項一
「退輔會因應募兵制之組織再造及所屬各類投資事業轉型規劃及執行現況」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退輔會)為因應募兵制,進行組織再造及所屬投資事業轉型,並報告其規劃與執行現況。
- 討論募兵制下志願役官士兵退役後的職業訓練、生涯輔導、性向測試及就業媒合機制,以實現「退伍即就業」目標。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陳碧涵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國防部規劃募兵制下官士兵的職業訓練、生涯輔導與就業媒合機制,以達成「退伍即就業」目標。
楊應雄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國防部規劃募兵制下官士兵的職業訓練、生涯輔導與就業媒合機制,以達成「退伍即就業」目標。
陳鎮湘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國防部規劃募兵制下官士兵的職業訓練、生涯輔導與就業媒合機制,以達成「退伍即就業」目標。
詹凱臣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國防部規劃募兵制下官士兵的職業訓練、生涯輔導與就業媒合機制,以達成「退伍即就業」目標。
王進士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國防部規劃募兵制下官士兵的職業訓練、生涯輔導與就業媒合機制,以達成「退伍即就業」目標。
林郁方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國防部規劃募兵制下官士兵的職業訓練、生涯輔導與就業媒合機制,以達成「退伍即就業」目標。
馬文君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國防部規劃募兵制下官士兵的職業訓練、生涯輔導與就業媒合機制,以達成「退伍即就業」目標。
相關人員回應
曾金陵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楊念祖 國防部副部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顏久榮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黃秋桂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任秘書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委員所提口頭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之資訊,請相關單位於 2 星期內以書面答復委員並副知本委員會。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國防部主政,退輔會與勞委會協助,於 1 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募兵制相關規劃與作法報告。
討論事項二
「漢光29號演習檢討報告及後續兵力整建規劃」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國防部針對「漢光29號演習」的實兵演練成效進行檢討,包括組織調整、新式武器驗證、資電作戰、聯戰演訓、後備動員及反制滲透機制等面向。
- 規劃國軍後續兵力整建,涵蓋兵力結構調整、兵役轉型、後備戰力強化及軍備發展精進,以建構「小而精、小而強、小而巧」的國防武力。
相關爭議
- 演習成果與評分爭議:楊副部長給予演習 90 分以上高分,但多位委員認為分數過高,且演習期間發生海軍艦艇火砲故障、副艦長聚賭等事件,應嚴肅檢討而非自我感覺良好。
- 海軍艦艇火砲故障原因:高江艦 76 砲因抓彈臂保險絲燒毀且近接開關故障無法射擊,鄭和艦則因射擊傾角超出安全下限而自動停止。委員質疑是人為疏失、裝備品質問題或演習想定不當(用防空砲打近距離目標),而非單純機械故障。
- 軍紀渙散與懲處問題:鄭和艦副艦長在休假期間於民船上聚賭,嚴重損害軍隊形象。委員質疑國防部懲處不夠嚴厲,且軍紀問題頻傳,要求國防部深切檢討並對相關高階主管加重懲處。
- 共諜案與國防安全:多位委員指出近年來共諜案頻繁,涉及陸海空各軍種及情報單位,且多以金錢、美色誘惑,並利用赴中旅遊吸收。委員要求國防部研擬提高退役將官赴中國的管制年限,並加強反情報工作。
- 全民國防意識薄弱:委員質疑漢光演習與民眾脫節,多數民眾對演習無感,國家安全意識薄弱。要求國防部檢討全民國防教育的推動方式與成效,並思考如何活化精神戰力與提升民眾危機意識。
- 總統視導演習安全與作秀疑慮:總統視導實彈演習時穿戴防彈背心鋼盔,但座位前擺放玻璃茶几,被質疑置三軍統帥於危險境地。另有委員質疑演習想定為討好總統,用防空砲打近距目標,淪為「作秀」。
- 不對稱作戰策略具體性:國防部強調發展不對稱戰力,但委員認為其說明過於抽象,未能具體闡明台灣在哪些方面具有不對稱戰力優勢,以及如何有效打擊敵方弱點。
立法委員發言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質疑高江艦 76 砲及鄭和艦因故障、超出安全系統考量而無法射擊,認為演習有缺失且不合理,不應以擅長防空的 76 砲打近距離目標。
- 譴責海軍副艦長在船上聚賭,認為軍紀渙散,要求國防部向社會大眾道歉,並對海軍司令、副司令、參謀長進行處理。
- 建議若海軍司令身體不適無法承擔繁重勤務,應考慮退休或調整職務。
楊應雄 立法委員
- 肯定漢光演習的成效,特別是雷霆 2000 及雲豹八輪甲車等新武器的驗證,並建議國防部對演習有功人員給予獎勵以提振士氣。
- 建議國防部研究將離島(金門、馬祖)透過協商機制劃為非戰區,作為兩岸和平發展的開端。
- 質詢國防部關於「系統性投資」與「策略性軍備獲得」的具體內容,並關切潛艦國造及釣魚台情勢升高等議題。
- 要求國防部對 H7N9 禽流感疫情加強部隊防疫應變措施。
蔡煌瑯 立法委員
- 認為副部長給演習 90 分過高,且海軍司令未能親自指揮、兩艘艦艇卡彈等問題應扣分,要求深切檢討。
- 譴責副艦長船上聚賭,嚴重傷害海軍形象,要求嚴懲並用軍紀侍候。
- 建議若海軍司令身體微恙,國防部應調整其職務,讓其休養。
- 對共諜案頻傳表達憂心,統計自 2009 年以來有 21 件,多數因金錢或美色誘惑,且多發生於赴中國旅遊時被吸收,建議提高退役將官赴中國的管制年限。
林郁方 立法委員
- 譴責國防部長未親自出席漢光演習檢討報告,認為國會監督比任何地方都重要。
- 肯定演習官兵的辛勞與貢獻,但質疑高江艦 76 砲連續兩天保險絲燒毀的原因,是設計問題還是人為疏忽,並以福克蘭戰爭經驗為例,強調海上環境複雜性。
- 關切愛國者三型飛彈在南部佈署數量,並要求國防部澄清坊間錯誤言論。
- 質詢 F-16 性能提升進度,強調應讓漢翔公司參與,以提升國內維修飛機能力,而非全部包給美商。
陳碧涵 立法委員
- 強調演習應實質檢討改進,而非表面化。質疑漢光演習與民眾脫節,全民國防意識薄弱。
- 指出全民國防教育法規定應訂定全民國防教育日並舉辦活動,但目前推動成效不彰,宣導方式缺乏親切度與感染力。
- 建議政戰局應活化功能,不只做軍中思想改造,更要激發全民精神戰力與憂患意識,並思考全民國防成果驗收的可能性。
陳鎮湘 立法委員
- 質疑募兵制能否順利推動,要求行政院各單位有效配合,並指出敵情變化迅速,國軍的「打、裝、編、訓」應隨之調整。
- 關切部隊編成與戰力是否符合需求,特別是募兵制下的戰鬥部隊編現比,以及訓練方式是否應隨募兵制改變而加強。
- 批評漢光演習缺乏整體考量,指揮鏈運作有問題,特別是海軍司令未在指揮鏈上,要求精兵政策應做到「精」與「強」而非「巧」。
- 質疑動員裝備與工程重機械的動員時效與救災功能,認為國軍不應將所有救災任務攬下,應符合戰力需要。
詹凱臣 立法委員
- 給予此次漢光演習 90 分,但強調國防部不應自我評分,並建議未來演習可納入海巡署共同負擔任務,因其在東海、南海巡邏任務繁重。
- 肯定海巡署在太平島設置火砲,並主張應持續實彈射擊,但提醒射擊時需注意綠蠵龜保育問題。
- 針對海軍艦艇火砲問題,澄清報載「卡彈」不完全正確,鄭和艦是因安全限制,高江艦故障後已排除,但仍要求規劃試射以驗證修復成效。
- 關切資電作戰準備,肯定政戰局在反情報作戰上的努力,並建議投入更多資金與人力進行調查防範。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關切國防部長近期缺席多場重要會議及演習,質疑其身體狀況或任務安排。
- 詢問軍方醫療院所是否納入 H7N9 禽流感中央疫情指揮中心的應變醫院系統。
- 肯定實彈演習能發現高江艦、鄭和艦的火砲問題,但質疑為何未能及早發現,要求深入檢討維修檢驗疏失。
- 肯定國人自行研發的雷霆 2000 火箭砲及雲豹裝甲車的戰力展示,提振國防工業信心。
- 建議資電作戰應擴大演練範圍,模擬攻擊基礎設施,並將後備動員與民間業者合作納入常態規劃,以提升全民防衛意識。
陳唐山 立法委員
- 強調國防最重要的是士氣與決心,認為退役將領赴中國發表瓦解國軍信心的言論,嚴重影響國軍士氣,對此感到遺憾。
- 指出漢光演習艦艇火砲故障問題嚴重,若不處理將打擊心防,並強調平常演練的重要性,以日本福島震災為例證。
- 警示中共軍力與經濟發展快速,台灣對中共的了解應轉化為國防優勢,並呼籲國防部爭取民眾認同與支持募兵制。
馬文君 立法委員
- 質疑總統視導實彈演習時座位前的玻璃茶几存在安全隱患,可能對三軍統帥造成危險,要求國防部查明。
- 認為高江艦 76 砲無法射擊是因射靶位置拉太近,不符 76 砲中長程對空特性,建議國防部加強海軍軍備與修繕。
- 指出鄭和艦因傾角問題無法射擊,凸顯演習想定可能存在問題,應考量戰時各種不確定因素。
- 關切雲豹八輪甲車在制空權不在我方時的防護與反擊能力,以及電力系統遭破壞時的作戰應變能力。
- 警示大陸野牛氣墊登陸船對台威脅,要求國防部研發或採購專門對付此類登陸船的武器,並更積極應對共軍優勢武器系統發展。
許忠信 立法委員
- 肯定實彈演習能發現海軍艦艇火砲故障問題,但質疑為何延遲至今才發現,並要求懲處相關失職人員。
- 質詢國軍坦克、空軍戰機的妥善率,並強調實彈演習的重要性,以找出平時難以發現的問題。
- 批評馬英九總統過去不重視實彈演習,導致問題發生,認為其應向國人請罪,而非僅懲處海軍司令。
- 要求國防部具體說明「不對稱戰力」的內容,舉例讓國人安心,並探討發展小型潛水艇的可能性,利用台灣地理環境克敵致勝。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質疑媒體報導台灣向美國採購武器偏重「政治宣示性意義」而非「實際軍事用途」,要求國防部具體澄清兩者差異及中國反對的武器項目。
- 譴責鄭和艦副艦長聚賭事件,認為其在公眾場合違紀,損害國軍形象,並主張軍隊應合理要求官兵在適當場合穿軍服以維軍紀。
- 批評國防部長輕縱懲處名單,從 10 人減至 5 人,認為此舉破壞體制,不利軍紀嚴明。
- 要求國防部就日本媒體報導中國傷兵可能送台灣治療一事明確表態「不容許發生」,並確認自由經濟示範區內的醫院仍受國家管轄。
- 嚴厲譴責退役將領公開發表違背國家立場、打擊士氣的言論,要求國防部公開點名譴責這些「敗類」,以凝聚國家立場與愛國心。
李桐豪 立法委員
- 關切鄭和艦副艦長聚賭事件,質疑其人事考核制度是否有問題,並建議軍官考核應納入家庭背景、生活狀況等考量,以防範洩密及其他違紀行為。
- 質疑 76 砲在近距離(3,000 碼)射擊想定下發生故障,國防部是否具備備案及臨機應變能力,強調戰時不能等待故障排除,應立即啟用其他武器。
- 建議國防部應督導三軍靈活運用武器,並將資電不對稱戰力訓練與民間學術界及產業整合,發展新戰術作為,提升國防工業能力。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質疑鄭和艦副艦長聚賭事件是否為單一個案,或潛藏於軍中的普遍現象,並強調軍紀問題不能輕縱,因賭博涉及刑責。
- 關切漢光演習卡彈問題,要求釐清是機械、人為、保修或操作問題,強調人為因素不可原諒,艦體或武器系統本身的安全機制可理解。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對鄭和艦副艦長聚賭照片感到憤慨與失望,認為不像國軍,質疑軍紀問題層出不窮,並批評國防部每次都「深切檢討」卻輕輕發落。
- 質疑國軍軍紀與 20 年前相比是否弱化,認為重大軍紀問題並未減少,且社會現象導致小事變多。
- 要求國防部具體說明解放軍的優勢與弱點,並指出不對稱作戰應以飛彈作為主力,肯定雷霆 2000 等自製武器在不對稱作戰中的角色。
- 關切老共攻台時,主力戰機跑道遭攻擊的應變,建議國防部考量採購短場起降高性能戰機如 F-35,並加速跑道維修演練。
薛凌 立法委員
- 質疑國防部向三軍統帥報告不實軍情(關於演習卡彈),導致總統府發新聞稿要求海軍檢討,認為存在隱匿軍情問題。
- 指控海軍艦隊在左營的營區,為配合高官風水,鋸掉一支旗桿並砍樹,嚴重破壞軍紀與管理,要求國防部調查。
- 質詢雷霆 2000 火箭的作戰目標與精準度,要求說明其打擊對象與彈頭類型。
相關人員回應
楊念祖 國防部副部長
- 承認高江艦 76 砲因供彈異常無法射擊,鄭和艦因射擊傾角超出安全考量自動停止射擊,但強調演習仍如期如質完成目標,個人評估 90 分以上。
- 表示會深切檢討軍紀問題,對副艦長聚賭事件感到遺憾與痛心,並代表國防部向社會致歉,承諾會迅速懲處。
- 回應募兵制推動決心,要求行政團隊配合,並表示會研究考慮離島非戰區的建議。
- 說明國軍軍備發展採「系統性投資」與「重點建軍」,以發展不對稱戰力,但承認先進尖端武器仍以外購為主,潛艦國造條件尚不成熟。
- 強調維護主權領土完整是不變原則,會持續監控釣魚台情勢與中共艦艇動態,並依政府政策處理兩岸軍事問題。
- 確認國防部已成立 H7N9 疫情指揮中心,與疾管局同步措施,並要求部隊嚴格執行防疫。
- 認同全民國防意識薄弱,承諾會檢討宣導方法與觀念,要求政戰局調整做法,並考慮將電力系統遭摧毀納入演習想定,擴大民間參與。
- 強調國防部有決心完成募兵制,並會依敵情威脅調整作戰計畫與兵力結構。
- 說明不對稱戰力是以弱擊強、以小搏大,但具體內容不便透露,因涉及機密。
- 否認有隱匿軍情,解釋總統府新聞稿是時序上的差距,並承諾會調查旗桿與砍樹事件。
許培山 海軍司令部參謀長
- 說明高江艦 76 砲故障原因是抓彈臂保險絲燒毀與近接開關故障,鄭和艦是因瞬間激流造成左右搖傾,影響射擊下限角,觸發安全顧慮而停止射擊,強調兩艦均非「卡彈」,故障排除後皆可射擊。
- 承認高江艦在事前曾發生類似現象但未徹底追蹤解決,是人為疏失。
- 解釋 76 砲具防空及水面攻擊能力,射程從 1,000 碼到 18,000 碼,平常有演練。
- 證實鄭和艦副艦長聚賭屬實,對此痛心,已展開行政調查並將嚴厲處分,承諾強化宣導。
- 說明海上偵巡規定,對中共艦艇有 12 海浬領海、20 海浬連接區的處置作業規定。
- 表示故障排除後,高江艦會納入射訓規劃,鄭和艦在安全限制下停止射擊後 27 秒即恢復正常,射擊了 64 發砲彈。
- 強調突發狀況也是演習一部分,現場指揮官有應變方案,由其他船隻接替射擊,並承諾未來會檢討改進。
陳寶餘 國防部作計參謀次長室次長
- 報告「漢光29號演習」旨在驗證固安作戰計畫、提升聯合作戰戰力,區分實兵演練與電腦輔助指揮所演習兩階段,重點在驗證聯戰指揮機制、強化防衛作戰能力,並結合實彈射擊檢視新式武器效能。
- 說明演習檢視組織調整效能,貫徹全員、全裝參演,總兵力 177,677 人,驗證雷霆 2000 火箭與雲豹八輪甲車等新式武器戰力。
- 指出演習精進資電作戰能量,透過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協調相關部會模擬臺電輸配電系統遭駭,檢驗聯防機制。
- 強調演習擴大聯戰演訓成效,結合年度聯信、聯興、聯勇、聯雲等演訓,並將萬安演習納入,動員民眾實施防空疏散。
- 說明精實後備動員效能,結合「同心 25 號」及「自強 31 號」演習,動員後備兵力及民間能量支援軍事作戰。
- 指出演習強固反制滲透機制,模擬破壞、蒐情及竊密狀況,驗證部隊保密安全維護作為。
- 承認海軍高江艦 76 砲因近接開關損壞導致供彈異常,鄭和艦因超出傾角下極限自動停止射擊,但已深入檢討納入風險管控。
- 說明漢光演習根據敵情改變而調整,戰力保存是防衛作戰重要課題,且三軍司令已成為聯合作戰指揮中心副指揮官。
- 解釋 76 砲在演習中設定近距離(3,000 碼)射擊,旨在求取參數,驗證高難度狀況下的效果。
- 報告漢光演習準備期程為循環式,每次演習完畢後檢討,至少有 1 個月作戰備,海軍艦艇在演習前已進行 5 次實彈射擊,且均正常。
- 說明空軍跑道維修時間取決於受損程度,目標是修補出最短起飛長度,並表示空軍持續評估短場起降高性能戰機。
- 報告國軍正在做戰力評估,研究專門對付大陸野牛氣墊登陸船的武器。
柯文安 國防部情報參謀次長室次長
- 承認中共軍力在最近 5 年有很大改變,且其海監船快速增長,對台灣東海岸、東南海岸構成威脅,國軍作戰計畫需隨時調整。
王信龍 國防部人事參謀次長室次長
- 報告國軍目前編現比為 91%,但需以戰鬥部隊編成考量,而非總體比例。
- 指出募兵制後軍人待遇與戰力提升將不同,訓練方式與強度也需改變。
蔡忠誠 國防部全動室副主任
- 說明動員裝備與工程重機械可在 24 小時內報到完畢,平時有編管與簽證,並納入年度萬安演習。
王明我 國防部政戰局局長
- 說明全民國防教育推動情況,包括學校教育、機關巡迴教育及社會教育(營區開放、偏鄉樂教、募兵制宣導等),但承認普及度與感染力有待提升。
- 針對共諜案,表示中共滲透手段多變,以大陸與海外地區為主,利用親戚友人迂迴滲透,政戰局透過安全諮詢部署破獲多起案件,未來將加強人員清查、安全鑑定與線索廣闊。
- 澄清海軍營區旗桿問題,解釋海軍軍旗與國旗相同,營區通常只升國旗與主官旗,另一支旗桿可不用。
張德明 國防部軍醫局局長
- 說明國防部已同步成立 H7N9 疫情指揮中心,每日蒐集疫情、整理防疫物資,並與疾管局保持聯繫。
- 指出全國 22 家應變醫院中,澎湖分院是其中 1 家,另有三總等 9 家後備醫院,確保軍方醫療體系能應對疫情。
胡延年 國防部通信參謀次長室次長
- 說明資電作戰在政策面、技術面、管理面進行規劃,逐步提升網路作戰部隊能力。
- 指出軍事院校持續有資電戰力教育訓練課程,並與民間大學資訊科系及學者交流合作,但承認人力充足性仍需努力。
金壽豐 國防部軍備局局長
- 說明軍備系統與和碩聯合科技等民間廠商合作,其已參與國防工業產業鏈,並在演習中臨時通知其建立生產線進行緊急支援,事前會給予預警以降低衝擊。
羅際琴 陸軍司令部參謀長
- 報告陸軍坦克妥善率超過 85%。
黃曙光 國防部後勤參謀次長室次長
- 報告國軍各軍種妥善率均符合國防部要求,代表已完成戰備,可執行各項任務,近期海軍 S-70 直升機狀況已修復。
陳永康 國防部副總長
- 承認國軍軍紀展現不良現象,內部管理層面需深切檢討,領導幹部應以身作則。
- 認為重大軍紀問題變少,但個人鬆散的小事變多,並表示會持續檢討改進,但不能用「弱化」形容軍紀。
- 解釋海軍旗桿問題,指出中華民國海軍軍旗與國旗相同,營區通常只升國旗與主官旗,另一支旗桿可不用。
廖榮鑫 國防部次長
- 認為國軍軍紀是變好的,因資訊透明化後,問題被呈現出來,有助於檢討改進。
黃奕炳 國防部總督察室總督察長
- 認為軍紀沒有非常客觀的比較因素,但強調過去與現在對軍紀要求都很嚴格,不應將個案當作通案。
丁忠武 空軍司令部參謀長
- 說明 F-16 性能提升計畫尚未開始修改飛機,目前僅完成與美方的協議會議,但會處理起落架與機腹連結斷裂問題。
- 指出空軍持續評估短場起降、隱形等特徵的高性能戰機作為未來建軍方向。
- 說明跑滑道整修時間取決於受損程度,目標是修補出最短起飛長度。
相關後續
- 登記質詢在場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結束。
- 委員所提口頭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之資訊,請相關單位於 2 星期內以書面答復委員並副知本委員會。
- 委員邱議瑩、潘維剛、王進士、詹凱臣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以書面答復。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22801
- 卷/期/冊
- 102/28/1
- 發布日期
- 2013-05-16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