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文化委員會關注影視音產業發展、多元族群文化保存與電影法修正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本次會議主要討論台灣影視音產業的振興策略、多元族群文化的保存與推廣,以及電影法修正草案的審查。會議要求文化部提出「振興台流風影視音五年計畫」並加速電影法修法進程,同時通過多項臨時提案,包括建構歷史影音資料庫、鼓勵本土語言使用、留住電影人才、檢討現有振興計畫、推廣原住民影視及藝術銀行預算控管等,並就多元族群文化保存政策進行質詢與討論。
討論事項一
文化部、陸委會、NCC就「振興影視音產業,再創台灣流行文化風潮」報告及備質詢 (報告事項第二案)
核心議題
- 討論台灣在亞洲文化產業競爭下,如何振興影視音產業,再創台灣流行文化風潮。
- 文化部、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就相關業務提出報告並備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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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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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後續
- 文化部需於本會期內,針對振興國內電影、電視、流行音樂產業提出「振興台流風影視音五年計畫」報告,內容需包括產業目標、相關修法、預算匡列、組織配套、贊助媒合、獎勵補助、公私部門投資及產業教育等六大面向。
- 相關機關需於2週內送交委員及本委員會要求提供的相關資料或書面答覆。
討論事項二
審查「電影法修正草案」案 (討論事項)
核心議題
審查委員管碧玲等23人擬具的「電影法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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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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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部需於本會期內將「電影法修正草案」送行政院通過,並於8月底前送立法院審議。
- 本案將另定期繼續審查。
討論事項三
建構整合性臺灣歷史影音資料庫 (臨時提案第一案)
核心議題
要求文化部規劃建構使用者友善的整合性臺灣歷史影音資料庫,並建立電影、電視、音樂創作使用歷史影音檔案的機制,必要時編列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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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發言
鄭麗君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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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志偉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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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亭妃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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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案通過,並函請文化部辦理。
討論事項四
鼓勵影視音創作使用本土語言及保護口音多元性 (臨時提案第二案)
核心議題
要求文化部加強保護本土語言口音多元性,並研議鼓勵電影、電視、音樂創作適當使用本土語言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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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發言
鄭麗君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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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志偉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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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亭妃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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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案通過,並函請文化部辦理。
討論事項五
協助台灣電影影視從業人才留任 (臨時提案第三案)
核心議題
建請文化部就影片製作、特效後製、剪輯、行銷、版權交易、國際合作等面向,給予實質協助以留住台灣電影影視從業人才,避免人才流失至中國大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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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發言
黃志雄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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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天財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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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淑慧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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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文吉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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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案通過,並函請文化部辦理。
討論事項六
檢討振興台灣影視音5年計畫並提出創新政策 (臨時提案第四案)
核心議題
建請文化部檢討現行「振興台灣影視音5年計畫」與過去旗艦計畫內容雷同但產值不如預期的問題,應提出更創新、積極的政策並確實改善計畫缺失,以有效振興影視音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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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發言
黃志雄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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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天財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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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淑慧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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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文吉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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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案通過,並函請文化部辦理。
討論事項七
積極輔導補助原住民電影電視及獎勵人才 (臨時提案第五案)
核心議題
要求文化部積極輔導並補助原住民電影、電視拍攝,獎勵原住民影視人才,使其不虞資金自由發揮創作力,以推向國際並發揚臺灣原住民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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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發言
孔文吉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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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天財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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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桐豪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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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淑慧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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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亭妃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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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麗君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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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案通過,並函請文化部辦理。
討論事項八
嚴格控管藝術銀行行政費用並提高藝術品購買比例 (臨時提案第六案)
核心議題
要求文化部嚴格控管藝術銀行行政管銷費用,將購買藝術品的費用提高至至少六成,以落實藝術銀行成立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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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發言
林佳龍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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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麗君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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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志偉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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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案通過,並函請文化部辦理。
討論事項九
台灣原住民、客家、蒙藏及新移民多元族群文化之保存及推廣政策報告及備質詢 (報告事項第二案續)
核心議題
- 討論台灣原住民、客家、蒙藏及新移民多元族群文化之保存及推廣政策,包括博物館文物保存、展覽及合作事項。
- 文化部、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客家委員會、蒙藏委員會及內政部移民署業務主管列席報告並備質詢。
相關爭議
- 郭芝苑大師紀念與文化部作為:邱志偉委員質疑文化部及部長本人未出席台灣民族音樂之父郭芝苑的告別式,且對其音樂推廣和紀念館建置不夠積極,認為文化部說多做少;文化部龍部長則解釋因處理母親住院事宜,並表示已請次長出席,總統褒揚令也已頒發,且交響樂團已籌備紀念音樂會,強調縣市政府權責與正名投票程序。
- 文化部「泥土化」政策成效:邱志偉及蔣乃辛委員質疑文化部「7835村村有藝文」計畫的預算執行與成效,認為預算分散且進度緩慢,缺乏具體成果;龍部長則解釋該計畫預算總額達4.3億元,分散於各司,旨在全面推動文化紮根,並非單一計畫。
- 客家文化園區收費與推廣:邱志偉委員質疑六堆客家文化園區收費後導致入園人數銳減,不利文化推廣,建議65歲以上長者及12歲以下學童應免費;客委會鍾副主委則表示會再研究配套措施,並強調園區內容充實與活動舉辦。
- 客家文化活動重北輕南爭議:邱志偉委員批評客委會桐花祭活動重北輕南,缺乏南部旗艦型活動,且桐花列車僅從北部出發,忽略南部客家鄉親;鍾副主委則回應六堆嘉年華是南部旗艦活動,並承諾將加深加廣推廣。
- 中國媒體落地台灣:李桐豪、陳亭妃委員質疑江丙坤前董事長引進央視及鳳凰衛視的提議,擔憂其黨政軍背景與台灣民主化媒體原則相悖,恐影響言論多元性;龍部長表示台灣是開放社會,人民有選擇權,但在對等條件下可談,並強調文化部致力於建立制度保障藝人權益。
- 國民記憶庫計畫的執行與標準:陳亭妃委員質疑文化部國民記憶庫計畫4,400萬預算的分配、執行時程與標準,認為網站建置與資料填充進度不同步,且地方競爭型補助條件不明;龍部長則解釋計畫為長期性,包含軟體開發、影音採集團隊及地方競爭型補助,並強調會有標準和SOP。
- 原住民族文化資產認定與博物館設立:鄭天財委員質疑文化部在文化資產保存法中未納入語言、會議未邀請原住民學者,以及將平埔族與原住民族混淆;孔文吉、廖國棟、簡東明委員則持續主張設立「台灣原住民族博物館」,並將史前文化博物館轉型,龍部長則表示會納入文資法修法討論,並強調史前館的考古基礎,行政院江院長也支持另設博物館。
- 金曲獎原住民及客語獎項平等性:呂玉玲委員質疑金曲獎國語與台語設有男女演唱人獎,但原住民語及客語卻無,認為不公平;龍部長與影視司長表示將納入討論,並強調獎項是依藝術成就而非族群區分。
立法委員發言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質疑文化部及部長本人未出席台灣民族音樂之父郭芝苑告別式,並對其音樂推廣和紀念館建置不夠積極。
- 批評文化部「7835村村有藝文」計畫預算執行與成效不彰,認為預算分散且進度緩慢。
- 質疑六堆客家文化園區收費後入園人數銳減,建議65歲以上長者及12歲以下學童應免費。
- 批評客委會桐花祭活動重北輕南,缺乏南部旗艦型活動,且桐花列車僅從北部出發。
- 質疑行政院政務委員楊秋興稱南部「百廢待舉」的說法,認為文化部應展現南部文化建設成果。
李桐豪 立法委員
- 質疑媒體落地政策,認為台灣應開放接納不同觀點,不應因政治立場封鎖媒體,以促進社會進步。
- 關切「我是歌手」節目對台灣流行音樂原創優勢的影響,強調應維持台灣音樂創作的源源不絕。
- 建議文化部與移民署合作,系統性地保留與發揚新住民語言與文化,因其為台灣重要資產。
黃志雄 立法委員
- 認為台灣觀光資源開發不足,文化資產保存應與觀光結合,創造在地經濟價值,並建議跨部會整合。
- 關切大型演藝中心安檢不合格比例過高,以及蚊子館活化成效不彰,強調人才培育的重要性。
- 建議文化部應按一定比例補助原住民族與客家民族的表演藝術,以活化與提升其才能。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反對引進中央電視台,擔憂其黨政軍背景與台灣民主化媒體原則相悖,恐導致中國思想「入島、入戶、入腦」。
- 質疑文化部國民記憶庫計畫的預算分配、執行時程與標準,認為網站建置與資料填充進度不符,且地方競爭型補助條件不明。
鄭天財 立法委員
- 建議文化部檢討「國家台灣文學館」的「台語文學區」名稱,應納入原住民語、客語等多元語言。
- 主張將瀕危的台灣本土語言列為文化資產保存對象,並在文化資產保存法修法時納入考量,尊重原住民族委員會意見。
- 質疑文化部在原住民族文化資產認定上未充分諮詢專業學者,且將平埔族與原住民族混淆,建議文化部應將平埔族文化納入重要保存業務。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強調台灣是多元族群寶島,文化部應對新住民文化保存與推廣負起責任,並建議在雙北設立「台灣新住民博物館」。
- 建議蒙藏委員會應加強與台灣少數民族的文化交流,特別是邀請大陸蒙藏電視台與台灣原住民/客家電視台進行交流。
- 再次提案將「國立台灣史前文化博物館」正名為「台灣原住民族博物館」,或另設「台灣原住民族博物館」與「台灣新住民博物館」。
呂玉玲 立法委員
- 建議文化部督促公視增加新聞節目及國際新聞比例,作為替代引進中國媒體的方案。
- 質疑金曲獎原住民語及客語獎項未設男女演唱人獎,認為不符平等原則。
- 肯定客委會桐花祭活動的文化保存與推廣成效,並建議文化部學習其「泥土化」作法。
- 質疑苗栗客家文化館等建築物缺乏客家傳統特色,建議未來興建應融入客家精神。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檢視文化部成立近一年來「泥土化、國際化、雲端化、產值化」四大政策進展,指出泥土化進度緩慢、雲端化困難、產值化挫折。
- 質疑文化部「7835村村有藝文」計畫的執行效率,預算通過4個月仍未啟動,且數據不明確。
- 建議文化部應整合社會資源,彌補政府預算不足,推動多元文化保存,並加強跨部會的館際交流。
許智傑 立法委員
- 質疑文化部部長對原住民文化知識不足,建議應更深入了解台灣多元族群文化。
- 指出九族文化村等私人機構在原住民文化推廣上的潛力,建議公家單位應與其合作。
- 關切原住民族文化館參觀人數下降及資料缺乏問題,建議原民會檢討並向客委會學習推廣經驗。
- 建議文化部與原民會應重視耆老記憶與技藝的文化資產登錄,確保所有族群都能被涵蓋。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指出台灣民間社會已展現多元文化融合,但行政單位在資源分配上仍有本位主義,質疑文化部對新住民文化保存的重視程度。
- 批評文化部對新住民文化的重視僅止於「意識」而非「行動」,建議應與內政部移民署等單位具體合作,並將新住民文化納入「泥土化」計畫。
- 質疑內政部移民署「全國新住民火炬計畫」的預算成效與數字美化問題,指出重點學校覆蓋率低,且參與者多為一般民眾而非新住民。
廖國棟 立法委員
- 肯定文化部長在死刑、人權及「設計蔣」議題上的發言,認為其發言擲地有聲。
- 強調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國家應積極維護發展原住民族語言及文化,質疑文化部在原住民地區文藝保存的具體作為。
- 指出原住民50%人口移居都會區,留在原鄉者肩負文化保存責任,要求文化部挹注更多經費與政策支持原鄉文化保存。
- 支持原住民自治法和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認為有助於民族永續發展,並要求文化部評估南島民族文化園區設於花東的可行性。
簡東明 立法委員
- 肯定文化部長對原住民文化「源頭」定位的重視,並建議文化部應與觀光局、原民會建立平台推動原住民觀光。
- 關切99年「源遠流長」原住民文化資產潛力點推薦名單的後續執行狀況,並要求提供最新資料。
- 建議文化部對原住民文化工作指派專人專職負責協調統籌,並與原民會溝通建立平台。
- 強調原住民文化失傳速度快,呼籲文化部重視原住民族博物館的成立,並加強對現有28個文物館的經費投入。
- 指出原住民口述歷史及鄉誌編纂進度緩慢,要求原民會積極推動。
鄭汝芬 立法委員
- 肯定文化部以文化創意發展文創產業的方向,並建議將「泥土化」政策與國民記憶庫計畫結合,先盤點既有資料再建立雲端架構。
- 建議國民記憶庫應以個人口述歷史影音為主,並結合共同回憶的文化符號,作為文創資源庫。
- 關切科學博物館併入台中科學博物館後經費是否補足,並呼籲文化部與教育部共同努力提升文化產值。
吳宜臻 立法委員
- 關切文化部工藝產業旗艦計畫結束後的替代性計畫,強調應持續關注工藝產業的行銷、研發與創新。
- 建議文化部在「價值產值化」計畫中,匡列經費協助在地小型工藝家或年輕工匠發展泥土化、在地化特色,並結合觀光行銷。
- 建議公共電視應增加客語、原住民語等特殊性節目,或將客台、原民台的優良節目適當播放於公視,以促進族群文化主流化。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邀請文化部長視察宜蘭的文化建設與活動,並要求部長關心國立傳統藝術中心的活動規劃。
- 關切宜蘭中興紙業園區9公頃土地的活化與規劃,建議設立「蔣渭水文化園區」,包括美術館、音樂廳及國際會議廳,並要求文化部協助爭取經費。
- 關切噶瑪蘭語瀕危問題,建議文化部應與原民會合作,研議傳承噶瑪蘭語及文化的方法。
邱文彥 立法委員
- 肯定文化部「泥土化」施政理念,並建議將文化資產保存與社區結合,推動寺廟作為社區博物館,讓文化走入庶民生活。
- 強調文化多樣性公約的重要性,建議文化基本法修法應涵納文化權為基本人權,並加速推動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
- 肯定文資局及文化資產保存中心在高雄哈瑪星代天宮彩繪修復上的科技應用與卓越表現,建議部長應多加鼓勵。
段宜康 立法委員
- 強調台灣民主價值與對中國的態度,認為台灣應幫助中國公民社會進步,但對政府在公開場合避免得罪中國官方的態度感到遺憾。
- 質疑台灣藝人在中國發展時是否被迫向中國官方政治正確低頭,以及文化部對此有無足夠支撐,認為龍應台作為文化部長應責無旁貸,不應等待談判,而應公開發聲。
林正二 立法委員
- 肯定文化部長將原住民文化定位為台灣文化的源頭,並強調台灣原住民文化是南島文化的重要源頭,與國際文化同等重要。
- 質疑文化部對原住民族文化的支出比例微乎其微,且缺乏專責單位或專人負責,要求提供原住民進用人員統計資料。
- 指出文資局網站缺乏原住民族文化資產的專屬類別,建議應改進分類方式。
- 關切原住民族博物館的設立進度,並建議將國家級博物館中既有的原住民文物轉移至新設的博物館。
- 呼籲文化部增加對國立台灣史前文化博物館的年度預算,肯定其重要功能。
相關人員回應
龍應台 文化部部長
- 解釋未出席郭芝苑告別式是因處理母親住院事宜,已請次長出席,並強調文化部已頒發褒揚令並籌備紀念音樂會,但道路更名需尊重在地程序。
- 說明「7835村村有藝文」計畫總預算達4.3億元,分散於各司,旨在全面推動文化紮根,而非單一計畫,並承諾將提供完整資料。
- 表示台灣是成熟開放社會,人民有知的權利,但在對等條件下可與中國談媒體落地,並強調文化部致力於建立制度保障藝人權益。
- 解釋國民記憶庫計畫旨在蒐集庶民個人口述歷史影音,作為文創資源庫,並已進行大盤點,網站建置與資料填充將同步進行。
- 同意台灣語言多元,將請文學館檢討「台語文學區」名稱,並承諾在文資法修法時將語言納入文化資產保存對象,尊重原民會意見。
- 表示文化部對新住民文化相當重視,已滲透在各司業務中,將與移民署合作,並承諾會積極協調設立「台灣新住民博物館」的可行性。
- 說明文化部已與觀光局組成平台,結合影視與文化資產推動深度人文旅遊,並表示會鼓勵文資局同仁,支持寺廟作為社區博物館的理念。
- 強調文化部對中國大陸的終極價值是透過自身力量使其成為開放、理性、和平社會,並透過兩岸互設辦事處等制度性建立,保障藝人智慧財產權與創作自由。
- 說明文化部對附屬單位活動給予大政策指導,尊重自主權,並解釋中正紀念堂活動停辦是主任自行決定,但個人認為蔣公功過有待評說,不宜以夫妻恩愛紀念。
- 指出原住民文化是台灣文化的源頭,是集體不可或缺的少數,並承諾會深入了解原民會工作與預算編列,從角度切入予以協助。
- 說明文化部對原住民文化的支出主要透過獎補助,總數約六、七千萬元,並設有獨立窗口統計追蹤,但內部無專人專職負責。
- 表示將與文資局討論網站資源上列有原住民單獨類別,並承諾會後提供原住民文化資產資料。
- 指出國立台灣史前文化博物館是以考古基礎的史前博物館,原住民部分包含在其中,暫不宜更名為原住民族博物館,但支持另設原住民族博物館。
- 說明文化部「泥土化」政策持續進行,沿襲文建會社區紮根工作,牽牛花精神無所不在。
- 解釋金曲獎獎項是依藝術成就區分,將納入委員建議討論原住民語及客語男女演唱人獎問題。
- 說明工藝產業旗艦計畫將以「價值產值化」計畫形式延續,並將透過國際文創博覽會等平台,主動發掘地方工藝家,協助其進入市場。
- 承諾將委員建議帶回與公共電視討論,增加客語、原住民語等節目時數,並在一個月內答覆。
- 表示會了解宜蘭縣政府中興紙業園區規劃,並盡力協助,但大筆經費需視中央財政,且土地產權問題複雜。
- 指出噶瑪蘭語傳承需先了解原民會已做措施再討論,並承諾會後提供原住民進用人員統計資料。
- 同意文化基本法修法應涵納文化權為基本人權,並加速推動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等基礎建設。
林江義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 說明「MI HU MI SAN」是布農族表示謝謝的意思。
- 指出台灣原住民文化是南島文化非常重要的源頭,其豐富性、多樣化及深度廣度超越其他南島民族。
- 說明原住民族文化資產審定權責在文化部,原民會數據來自文化部,若有舊資料會再查證更新。
- 表示原民會規劃在大台北地區設立一棟具原住民特色風貌、多功能的國家級原住民族博物館,包含展演廳與行政大樓,但面臨土地問題。
- 說明目前原住民地區有28個文物館,主要由地方政府負責,原民會負責輔導,並與九族文化村等機構合作推廣活動,但近年合作較少。
- 承諾將檢討原住民文化館參觀人數數據,並向客委會學習推廣經驗。
- 表示原民會支持將耆老列入文化資產,希望文化部提供更多空間。
- 說明原民會已針對南島民族園區設於花東進行研議,並與台東縣政府討論過,個人非常支持此構想。
- 承認原住民口述歷史及鄉誌編纂進度緩慢,承諾積極推動。
鍾萬梅 客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 說明六堆客家文化園區收費後入園人數接近10萬人,較收費前每月平均13萬人略減,並表示會再研究配套及相關做法。
- 說明客委會重視客庄12大節慶,桐花祭是其中一環,六堆嘉年華是南部旗艦活動,並承諾會全方面推廣,加深加廣。
- 支持金曲獎原住民語及客語應分別設置男女演唱人獎,認為符合多元文化精神。
- 說明苗栗客家文化園區定位為全球客家文化及產業交流研究中心,建築設計融入客家精神,傳統建築為三合院,代表包容與凝聚情感。
- 表示目前政策不會再興建館舍,但會特別注意客家精神的發揮與文化彰顯。
- 說明客家大戲已列為客庄12大節慶之一,將持續舉辦並朝精緻化及保存傳統元素努力,推廣至非客家族群。
張琪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副署長
- 確認「母語」應指媽媽的語言,並表示學校有開設母語課程以尊重新住民語言。
- 說明移民署負責「外籍與大陸配偶照顧輔導基金」,包含新住民母語學習、文化美食競賽等活動,但承認執行力不足,需要文化部協助。
- 說明移民署與教育部合作推動「全國新住民火炬計畫」,旨在提供新住民家庭服務,培養多元文化尊重,目前已擇定362所重點學校辦理活動。
- 說明通譯人才資料庫已建置1,406名通譯人才,提供18種語言服務。
- 說明移民署製播新住民多國語言廣播及電視節目,分享新住民生活故事與文化特色。
- 解釋「新火炬計畫」旨在點火讓地方政府配合,各縣市政府推動積極,但承認重點學校覆蓋率仍低。
- 澄清活動參與人數中,配偶及其家人(國人)也包含在內,非單指外籍配偶,因此總人數比例會較高。
陳明仁 蒙藏委員會參事兼主任秘書
- 說明蒙藏委員會業務包括國內蒙藏同胞照顧及兩岸青年交流,每年定期互訪,重點在大陸蒙藏地區大專院校。
- 表示蒙藏訪問團來台時有邀請原住民族委員會,並安排到原鄉與文史工作者接觸,但承認宣導不足。
- 說明去年已舉辦大陸少數民族電影展,並與原民台及公廣集團合作,今年內蒙古電影展亦邀請原住民族電視台共同處理,但電視播放涉及法規問題仍在處理中。
蕭宗煌 文化部文化資源司司長
- 說明101年度「7835村村有藝文」試辦計畫完成121個村落、306場藝文活動,102年仍在規劃中,計畫已報院但尚未批定,預算尚未執行。
- 澄清文化部對地方文化館補助並非因國防部產權就不予補助,而是要求確認取得使用權,並承諾會後了解協調。
- 說明5月18日國際博物館日,資源司已結合教育部系統的一百多間博物館共同推廣。
張崇仁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司司長
- 解釋金曲獎初期僅設最佳男/女演唱,因國語流行音樂佔主導地位,客語及原住民語獎項是後來加入,將再研究平等性問題。
張善楠 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館長
- 說明史前文化博物館組織法任務包含台灣史前文化、原住民文化及南島文化,因此可借展泰雅族尤瑪達陸作品,不限於史前文物。
陳濟民 國立臺灣博物館館長
- 說明台博館每年透過「大館帶小館」及「文物下鄉」計畫,對原住民文物館或部落投入約700萬元經費,進行展覽與合作。
方芷絮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主任
- 確認國立傳統藝術中心是文化部一級單位,每年會舉辦亞洲藝術節等重要活動。
相關後續
- 文化部需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要求提供的相關資料或書面答覆。
- 蒙藏委員會及內政部移民署的報告列入書面紀錄並刊登公報。
- 議事錄確定。
- 臨時提案第一案至第六案照案通過,並函請文化部辦理。
- 臨時提案第一案至第十二案,經討論修正後,一併函請相關機關辦理。
- 第一案修正為:第一案第三行「原委會」修正為「原民會」。
- 第三案修正為:第三案倒數第三行的「二個月」修正為「三個月」。
- 第四案修正為:在本會期結束前,在兩廳院及重要館所整修期間表演藝術空間之整體情況及因應措施作整體書面報告,並刪除最後兩行文字。
- 第五案修正為:爰請文化部協助內政部移民署積極研議未來設立「台灣新住民博物館」之可行性。
- 第六案修正為:文化部應協同相關部會就臺灣語言予以定位,有關「國家臺灣文學館」之「臺語文學區」名稱應隨同檢討。
- 第七案修正為:文化部應於三個月內協調相關機關提出「郭芝苑紀念音樂館」之興建評估。
- 第八案修正為:客委會對六堆客家文化園區收費政策,將「致使參觀人數銳減」修正為「致使參觀人數略減」;刪除「更恐佔地30公頃之園區淪為蚊子館」等文字,並改為書面報告。
- 第九案修正為:文化部受邀出席本院委員所召開之政策、預算協調會議時,應儘量派遣相關司處業務主管人員與會。
- 第十案修正為:客委會應對「客庄十二大節慶」的「六堆嘉年華」活動加以重視,將其定位為全國性大型活動,編列與桐花祭相等之活動預算,並建請於明年度的客家桐花祭設計南部民眾可參與之相關活動,以利客家文化交流。
- 第十一案通過,文化部需補充進用原住民員工及經費情形,並提供相關資料。
- 第十二案修正為:爰請原住民族委員會協調相關機關規劃籌設國家級原住民博物館,並於兩個月內送行政院核定。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22902
- 卷/期/冊
- 102/29/2
- 發布日期
- 2013-05-17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