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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國防委員會:國防工業發展、外交預算解凍與FTA/ECA推動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會議日期:2013-05-09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本次會議審查國防部與經濟部關於國防科技研發成果及國防工業自主成效的報告,並通過多項臨時提案,聚焦提升國艦國造及潛艦國造能量。同時,會議處理外交部102年度6項預算凍結案,主要針對駐外機構臨時人員酬金及國際合作計畫經費,經外交部報告及委員質詢後,全數同意解凍,以利推動外交工作及國際經貿合作。

討論事項一

邀請國防部部長高華柱、經濟部部長張家祝率工業局局長沈榮津及國營事業委員會執行長劉明忠報告「檢討國軍近二十年國防科技研發成果及我國與鄰近國家國防工業自主成效比較」,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檢討國軍近20年國防科技研發成果及我國與鄰近國家國防工業自主成效的比較。
  • 討論如何提升國艦國造與潛艦國造能量,並促進國防工業的軍民結合與自製比例提升。

相關爭議

  • 國防預算編列與武器採購:有委員質疑美國對台灣國防預算未達GDP 3%的批評,指出台灣曾編列預算卻因美方不售武器而解繳國庫,並非我方不願編列。
  • F-16 C/D採購規格:有委員建議應向美方說明台灣欲購買的是升級版F-16 C/D,而非基本型,避免誤會。
  • 日本核能政策與防止核子擴散條約:有委員關切日本核能政策轉變及未簽署防止核子擴散條約的戰略含義。
  • 國防軍需品外購與自製比例:有委員指出台灣國防軍需品預算80%以上用於外購,與美日等國以國內採購為主形成對比,要求國防部訂定自製比例目標。
  • 駐法代表處館舍採購:有委員關切中華郵政協助外交部購置駐法代表處館舍的計畫,強調地點與門面重要性,並提醒部會間應加強聯繫。

立法委員發言

林郁方 立法委員

  • 百分之百支持外交部預算解凍,認為外交預算已足夠少,不應凍結。
  • 建議外交部向美方澄清台灣國防預算編列困境,因曾編預算卻買不到武器而解繳國庫。
  • 指出台灣F-16 A/B升級後性能已超越基本型F-16 C/D,應向美方表明欲購升級版F-16 C/D。
  • 關切中華郵政協助外交部購置駐法代表處館舍,強調選址應考量門面,並建議外交部與中華郵政積極交涉。

蔡煌瑯 立法委員

  • 確認台日漁業協議生效後,台灣漁船能否平安在釣魚台海域捕魚,並要求外交部與海巡署做好護漁準備。
  • 堅決反對日本提出漁船使用費,認為此舉喪權辱國,外交部應堅守主權底線。
  • 質疑馬總統歡迎大陸就釣魚台海域議題談判的必要性,認為漁權爭議應單獨與日本處理。
  • 揭露越南代表處簽證弊案,指控官員與人蛇集團勾結,收受回扣,要求移交廉政署徹查。
  • 關切蔡顯泰父子涉嫌走私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到北韓案,要求外交部保護台商權益。

陳碧涵 立法委員

  • 支持外交部預算解凍,肯定活路外交政策的突破。
  • 憂心駐外人員操守問題,認為操守比外交專業更重要,要求外交部加強內部管考。
  • 建議外交部援外策略轉型,除經貿、工業服務等專業領域外,可考慮加入文化創意產業,協助受援國產生經濟效益。

陳鎮湘 立法委員

  • 支持外交部預算解凍,肯定外交工作艱辛。
  • 建議外交部策定委員國外督訪計畫,深入了解各外館運作。
  • 關切日本核能政策轉變,從反核到減核,值得台灣借鏡。
  • 質疑日本未簽署防止核子擴散條約的戰略含義,認為應密切關注。
  • 分析日本首相安倍晉三一連串外交出訪的戰略意涵,包括聯合周邊國家、尋找能源、促進貿易及戰略包圍中國,並強調釣魚台主權不容侵犯。
  • 對美日安保條約中美國對釣魚台議題的表態,認為美國對台灣的感受未能充分表達。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不滿外交部未派員說明預算凍結案,揚言不解凍。
  • 再次質疑越南代表處簽證弊案,指控蕭姓秘書與人蛇集團勾結,要求重罰並移送法辦。
  • 質疑外交部援外制度的效益,關切技術團與計畫經理雙軌制是否能長期經營並深化友誼。
  • 指出外交部書面報告中拉丁美洲技術團數量錯誤,顯示準備不周。

王進士 立法委員

  • 認為外交部應珍惜與邦交國貝里斯的關係,檢討其駐館編制人數過少問題,並加強援外支持。
  • 建議外交部可考慮將報廢車輛等物資贈予友邦,並透過小額援贈協助地方公共建設,以維繫邦誼。
  • 建議外交部邀請世界棒球經典賽冠軍多明尼加棒球隊來台進行友誼賽,以增進外交交流。

馬文君 立法委員

  • 支持預算解凍,肯定外交人員努力,但對近期駐外人員操守問題表達關切。
  • 指出越南外配面試過程主觀性太強,缺乏客觀機制,導致弊案叢生,要求外交部儘速提出改善辦法。
  • 關切技術團與計畫經理雙軌制可能存在的衝突,要求外交部努力降低。
  • 提醒外交部在員額精簡政策下,不應疏忽駐外館處的各項工作。
  • 關切馬來西亞國會選舉結果對當地華人及台馬關係的影響,希望加強合作。
  • 建議外交部積極爭取中華郵政購置駐法代表處館舍,認為拖延將增加成本。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對外館核發簽證疑似弊案表達擔憂,要求外交部徹底調查,並擴及越南以外簽證人數多的地區。
  • 指出仲介透過特殊管道加速簽證面談是不合理行為,要求外交部加強監督。
  • 關切駐外機構雇員是否行使公權力,要求清查簽證流程,並加強對雇員的保防機制與背景調查。
  • 肯定農技團、醫療團的援外成效,不希望被專案計畫經理取代,並要求提供專案經理計畫的具體效益數據。
  • 關切巴拿馬北方醫院疑似弊案後,外交部再次簽訂醫院合作案,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

陳唐山 立法委員

  • 指出台南越南村小吃部現象,強調在外交部任職期間已要求越南代表處嚴格審核簽證,並將團體面試改為個別面試。
  • 要求外交部政風室應正視越南代表處簽證弊案,徹底調查並嚴懲相關人員,維護外交部名譽。
  • 肯定日本首相安倍晉三的領導風格與政策,認為台日漁業協定簽訂是好事,並向外交部表示嘉勉。
  • 建議外交部應加強與台商的密切結合,培養優秀愛國台商,共同推動經貿外交。
  • 不滿外交部對技術團數量等基本資料掌握不清,認為工作態度不夠認真,應檢討改進。

詹凱臣 立法委員

  • 再次提及去年已向外交部反映越南僑胞反映的簽證弊案,要求外交部毋枉毋縱,嚴懲不法。
  • 關切外館是否洩漏個資,要求外交部查明網站上公布的電話號碼是公務或個人手機。
  • 認為台日漁業協定簽訂後,台灣不會與大陸聯合保釣,駁斥部分媒體說法。
  • 關切駐外館處約聘人員的薪資、退休年齡及退休金提撥制度,強調應依當地法令執行。
  • 支持購置外館館處,但認為部分地區仍需租用,並強調外交部經費不應再刪減,應給予支持。

林佳龍 立法委員

  • 指控外交部對駐越南蕭姓秘書簽證弊案狀況外,掌握資訊不足,要求勿隱匿,並移送檢調單位。
  • 指出蕭姓秘書透過越南籍雇員與仲介商勾結,系統性處理簽證申請案,核發頻率異常。
  • 要求外交部政風處長說明蕭姓秘書與曹姓仲介商的交往頻率及利害關係。
  • 批評外交部警覺度不足,處理方式遲緩,可能涉嫌違法庇護嫌疑犯,並難逃行政疏失之責。
  • 要求外交部在1個月內完成越南簽證弊案的調查,並向立法院報告說明,否則將導致危機擴大。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要求外交部蒐集提供外勞國家的人力輸出政策資訊,掌握可能對台灣引進外勞造成的衝擊。
  • 指出印尼外勞逃跑人數僅次於越南,且從事不當行業比例較高,顯示駐越南外館管理需加強。
  • 認為外交部應要求駐越南代表處處長負起責任,觀察同仁言行舉止與開銷,以查察弊端。
  • 強調外交應以經濟為優先,痛批過去凱子外交導致失敗,主張外交部應與台商密切結合,培養優秀台商推動經貿外交。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關切我國與紐西蘭ECA簽訂進度,詢問其正面效應、示範效果及對加入TPP的戰略目標。
  • 認為RCEP涵蓋面更廣,台灣若被排除在外將對經貿競爭力產生致命傷害,質疑外交部在推動加入RCEP方面相對消極。
  • 建議外交部應從印尼與印度加強投入,盡快進入實質談判,以突破加入RCEP的困境。
  • 指出臺北市申列「美食之都」因中國因素受阻,要求外交部應早擬因應方案,固守台灣主權與國格。
  • 質疑外交學院的功能僅為訓練所,要求加強其國際事務分析與研究功能。
  • 要求外交部加強外交人員的品德操守、法治教育、職場倫理及男女情感教育,避免醜聞影響形象。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關切WTO新任秘書長對台灣及亞洲情勢的影響,要求外交部評估如何替台灣爭取最大利益。
  • 建議外交部針對外籍宗教人士來台傳教實習的簽證規定進行檢討,放寬對非牧師神職人員及神學院畢業生的限制,使其能以更彈性的方式來台。
  • 指出目前要求神學院畢業生具備2年傳教經驗不合理,且以「外籍志工」名義來台不符實質需求,要求外交部做合理檢討。

相關人員回應

林永樂 外交部部長

  • 同意委員關於外交部報告應簡要說明重點的建議。
  • 同意百分之百支持預算解凍,認為有錢才能辦事,否則會影響執行。
  • 同意與美國國會議員及政府部門持續溝通,澄清台灣國防預算編列及武器採購的真實狀況。
  • 關於駐法代表處館舍,表示目前中華郵政購置計畫尚未確定,需評估地點、空間等,並同意與中華郵政董事長李紀珠進一步聯繫。
  • 確認台日漁業協議生效後,台灣漁船可平安在釣魚台海域捕魚,且不會受日本海上保安廳干擾。
  • 堅決表示台灣絕對不會接受日本提出漁船使用費的要求,也沒有這方面的意見。
  • 回應越南代表處簽證弊案,表示已派政風處長專程訪查,並將加強監督機制,館長需負完全責任。
  • 說明外交部援外制度採技術團與計畫經理雙軌並行,以提升專業素質並兼顧草根性效益。
  • 承認外交部書面報告中拉丁美洲技術團數量有誤,表示將修正並向委員說明。
  • 表示貝里斯與台灣關係密切,將檢討其駐館員額,並加強小額援贈及技術合作。
  • 確認多明尼加棒球隊將於今年來台進行交流。
  • 同意駐外人員操守是最重要的事情,承諾對任何傳聞認真處理,並加強內部管考。
  • 說明外交部援外新思維是採專業經理制,針對ICT、醫療等個別計畫做專案處理,提升專家素質,與技術團相輔相成。
  • 表示將與文化部及國合會研議將文化創意產業納入援外工作項目。
  • 同意策定委員國外督訪計畫,並將針對所有外館進行定期訪視。
  • 表示外交部有蒐集日本核能政策轉變資訊,並同意進一步了解日本未簽署防止核子擴散條約的含義。
  • 同意持續對外重申釣魚台主權不容侵犯,並加強與友邦的實質合作關係。
  • 表示外交部有聯繫WTO新任秘書長,並支持其當選,未來將加強與巴西的關係,促進雙邊經貿。
  • 表示外交學院主要職掌為教育訓練與研究,並將擴大研究功能。
  • 同意加強外交人員法治教育、職場倫理及男女情感教育,避免負面事件影響形象。

杜紫軍 經濟部常務次長

  • 代表經濟部進行報告。

金壽豐 軍備局局長

  • 代表國防部軍備局進行報告。

李柏浡 國合會副秘書長

  • 說明目前技術團總共有27個團,包括長期的醫療團、技術團、工業服務團和貿易服務團。
  • 承認書面報告中拉丁美洲技術團數量有誤,應為13個技術團。

陳東榮 外交部政風處處長

  • 說明已約談涉嫌越南簽證弊案的越南籍雇員陳金芳,但其未提及收賄情事。
  • 承認蕭姓秘書核發簽證件數異常,並注意到其管道特殊,詳細資料正在蒐集與整理中。
  • 表示曹姓台商在越南當地居住20幾年,與當地環境及官員熟悉,駐外官員有時會與其交往,但未查到蕭秘書與其頻繁出遊。
  • 表示非官方網站內有提到單件簽證行情是4,000美元。
  • 承諾在1個月內整理出越南簽證弊案相關資料,並將申請簽證者來台後動向與移民署協調追蹤。

郭炳宏 外交部國經司專門委員

  • 說明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技術團總共有14個,包括12個技術團和2個服務團。

陳經銓 外交部領務局局長

  • 說明台灣外勞逃跑人數以越南最多,其次是印尼、菲律賓。
  • 承認越南勞工從事不當行業的比例較高。
  • 表示將與相關教會研議,如何讓外籍宗教人士入境,並檢討要求具備2年專職傳教經驗的規定。

相關後續

  • 登記質詢在場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結束。
  • 委員所提口頭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之資訊,請相關單位於2星期內以書面答復委員並副知本委員會,委員另指定期限者,從其所定。
  • 委員林岱樺、陳怡潔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 通過臨時提案4案,內容包括:國防部應責成中山科學研究院與海軍司令部擬定國艦國造能量提升計畫;經濟部應配合國防部潛艦國造政策,編列預算協助台灣國際造船公司和船舶暨海洋產業研發中心提升潛艦研發設計能量;國防部中山科學研究院應結合國內IT產業,發展具規模產值之國防工業;國防部應於1週內提供民國100年以來軍需品預算外購與自製比例曲線,並訂定自製比例百分比目標逐年提升達成。

討論事項二

處理院會交付外交部102年度預算凍結案等6案

核心議題

  • 處理外交部102年度預算中,針對駐外使領、經濟、文化單位臨時人員酬金及國際合作計畫經費的6項凍結案。
  • 審查外交部對於駐外機構臨時人員進用、國際合作援外模式(技術團與計畫經理雙軌制)及推動洽簽自由貿易協定(FTA)或經濟合作協議(ECA)的專案報告,以決定是否解凍預算。

相關爭議

  • 駐外機構臨時人員薪資標準與員額精簡:預算凍結理由為人員進用及人事薪資標準不明確;外交部則解釋為因應員額精簡政策,以業務費僱用臨時人員處理庶務,且薪資依駐在國法令及市場行情核定。
  • 援外模式轉型與效益:決議內容質疑援外計畫縮編,轉型為專案合作的成效不如農技團與醫療團深入民間;外交部則強調採「計畫導向」與「計畫經理」制,與技術團雙軌並行,以提高援助效益並符合國際趨勢。
  • 國際合作預算保留款過高:決議內容指出國際合作相關計畫預算保留金額龐大,效益有限;外交部解釋因受援國政局變化、行政效率及嚴謹撥款程序等因素導致延宕,並已採取檢討措施降低保留情況。
  • FTA/ECA推動成效:決議內容指出已簽訂FTA的國家對台灣貿易值不高,效益有限,且與北美及歐洲國家簽署的備忘錄尚無後續進展;外交部則說明已透過「堆積木」策略與主要貿易夥伴取得實質進展,並積極推動洽簽優先順序。
  • 越南代表處簽證弊案:多位委員質疑駐越南代表處官員與人蛇集團勾結,收受回扣,導致簽證核發不公、外勞逃逸及國際形象受損,要求外交部徹底調查並嚴懲。
  • 外籍宗教人士簽證規定:有委員質疑外交部對外籍傳教人士需有2年傳教經驗的規定過於僵化,影響神學院畢業生實習,建議放寬彈性處理。
  • 技術團數量不一:有委員指出外交部書面報告中,拉丁美洲技術團的數量在不同頁面出現13個與14個的差異,質疑報告的嚴謹性。

立法委員發言

林郁方 立法委員

  • 建議外交部報告應簡要說明重點,而非照本宣科。
  • 百分之百支持外交部預算解凍,認為外交部預算已夠少,凍結會影響執行,且已近5月,應盡快解凍。
  • 肯定外交部在美國國會遊說工作的成功,但建議應向美方澄清台灣國防預算編列困境,因曾編預算卻買不到武器而解繳國庫。
  • 指出台灣F-16 A/B升級後性能已超越基本型F-16 C/D,應向美方表明欲購升級版F-16 C/D,避免造成誤會。
  • 關切中華郵政協助外交部購置駐法代表處館舍的計畫,強調地點與門面重要性,並提醒部會間應加強聯繫。

蔡煌瑯 立法委員

  • 確認台日漁業協議生效後,台灣漁船能否平安在釣魚台海域捕魚,並要求外交部與海巡署做好護漁準備,避免首日發生不愉快。
  • 堅決反對日本提出漁船使用費,認為此舉喪權辱國,外交部應堅守主權底線。
  • 質疑馬總統歡迎大陸就釣魚台海域議題談判的必要性,認為漁權爭議應單獨與日本處理,不干大陸之事。
  • 揭露越南代表處簽證弊案,指控官員與人蛇集團勾結,收受回扣,並將台灣變成越南色情文化推手,要求將此案移交廉政署徹查。
  • 指出過去4年有36,000多名越南外勞逃逸,其中66%以上為女性,且有人蛇集團利用私立學校招收外籍學生為巧門,輸入越南女性,要求外交部嚴格把關。
  • 關切蔡顯泰父子涉嫌走私具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到北韓案,要求外交部保護台商權益,釐清是否為咎由自取或動輒得咎。

陳碧涵 立法委員

  • 支持外交部預算解凍,肯定活路外交政策的突破,如免簽證入境、加入世界衛生組織及與非邦交國的經貿合作突破,特別是台日漁業協議。
  • 憂心駐外人員操守問題,認為操守比外交專業更重要,要求外交部加強內部管考,避免醜聞影響國家形象。
  • 建議外交部援外策略轉型,除傳統技術團外,應注入新思維,朝向經貿、工業服務、資通訊等多元合作,並考慮加入文化創意產業,以產生實質經濟效益並深化雙邊關係。

陳鎮湘 立法委員

  • 支持外交部預算解凍,肯定外交部在有限預算下推動外交工作的艱辛。
  • 建議外交部策定委員國外督訪計畫,依地區、特性、艱苦程度安排,以深入了解外館實際狀況。
  • 關切日本核能政策從反核到減核的轉變,認為值得台灣探討,並要求外交部蒐集相關資訊。
  • 質疑日本未簽署防止核子擴散條約的戰略含義,認為此為重要議題,外交部應進一步了解。
  • 分析日本首相安倍晉三一連串外交出訪的戰略意涵,包括聯合周邊國家、尋找能源、促進貿易及戰略包圍中國,並強調台灣應看清此戰略。
  • 強調釣魚台主權不容侵犯,要求外交部站在法律基礎上不厭其煩地對外重申我方主權。
  • 對美日安保條約中美國對釣魚台議題的表態,認為美國對台灣的感受未能充分表達,要求外交部透過外館反映我方主權不容侵犯的立場。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不滿外交部未派員向其說明預算凍結案,揚言不解凍。
  • 再次質疑越南代表處簽證弊案,指控蕭姓秘書與人蛇集團勾結,收受回扣,要求外交部徹查並重罰,移送法辦。
  • 關切外交部援外制度,質疑技術團與計畫經理雙軌制下,計畫經理可能忽略外交「博感情」方式且短期效益,要求外交部調控並兼顧人道援助與外交策略。
  • 指出外交部書面報告中拉丁美洲技術團數量錯誤(13個與14個),質疑其認真度,認為報告錯誤百出。
  • 要求外交部向委員說明並改進報告錯誤。

王進士 立法委員

  • 認為台灣外交處境困難,應珍惜與貝里斯等邦交國的關係,即使是小國也不能放棄。
  • 指出貝里斯對台灣友好,但其駐館編制僅4人,遠少於巴拉圭的21人,且無經濟、文化參事,導致外交工作難推動,要求外交部檢討員額配置。
  • 建議外交部應加強對貝里斯的援外與技術合作,包括贈送報廢車輛等物資,並透過小額援贈協助地方公共建設,以維繫邦誼。
  • 建議外交部邀請世界棒球經典賽冠軍多明尼加棒球隊來台進行友誼賽,以增進外交交流並創造外交上的有感。

馬文君 立法委員

  • 支持預算案解凍,認為外交部在預算不斷減少的情況下推動外交工作艱難。
  • 關切越南外配面試過程主觀性太強,缺乏客觀有效機制,導致弊案叢生,影響外交形象,要求外交部儘速提出妥善修正辦法。
  • 質疑技術團與計畫經理雙軌制可能存在的衝突,特別是計畫經理可能較不受外館約束,要求外交部努力降低衝突性。
  • 提醒外交部在員額精簡政策下,不應疏忽駐外館處的政務、領務、經貿、文教、僑務等相關工作。
  • 關切馬來西亞國會選舉結果對當地華人及台馬關係的影響,希望加強合作並維持穩定。
  • 建議外交部積極爭取中華郵政購置駐法代表處館舍,認為拖延將增加成本,對台灣不利。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對外館核發簽證疑似弊案表達擔憂,特別是越南,要求外交部趕快調查清楚,並擴及印尼等簽證人數較多的地方。
  • 指出仲介透過特殊管道加速簽證面談是不合理、不正當的行為,要求外交部加強監督,並防堵不肖仲介牟取暴利。
  • 關切駐外機構雇員體制問題,要求清查雇員是否行使公權力,如影響簽證排序或核發流程,並加強對雇員的保防機制與背景調查。
  • 肯定農技團、醫療團等援外技術團的成效,不希望被專案計畫經理取代,並要求外交部提供專案經理計畫的具體效益數據與照片。
  • 關切巴拿馬北方醫院疑似弊案後,外交部再次簽訂醫院合作案,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

陳唐山 立法委員

  • 提及在外交部任職期間已要求越南代表處嚴格審核簽證,將團體面試改為個別面試,以避免問題發生,並要求外交部政風室正視越南簽證弊案,好好調查。
  • 肯定日本首相安倍晉三的領導風格與政策,認為台日漁業協定簽訂是好事,並向外交部表示嘉勉。
  • 提及漁業委員會已召開會議,邀請台日漁民代表與會,討論漁業作業秩序,以使漁業協議執行更順暢。
  • 建議外交部應培養優秀愛國台商,與台商密切結合,發揮其影響力,相輔相成推動經貿外交。
  • 不滿外交部對技術團數量等基本資料掌握不清,認為工作態度不夠認真,應檢討改進。

詹凱臣 立法委員

  • 再次提及去年已有僑胞向其反映越南簽證弊案,已向外交部反映,要求外交部毋枉毋縱,嚴懲不法。
  • 關切外館是否洩漏個資,要求外交部查明網站上公布的電話號碼是公務電話或個人手機,以判斷洩密者是否為內部人員。
  • 認為台日漁業協定簽訂後,台灣不會與大陸聯合保釣,駁斥部分媒體報導日本簽訂協定是為防止兩岸聯合保釣的說法。
  • 關切駐外館處約聘人員的薪資、退休年齡及退休金提撥制度,強調應依當地法令執行,並區分外派人員與當地雇員待遇。
  • 支持購置外館館處,但認為有些地方難以購置仍需租用,並強調外交部經費不應再刪減,應給予支持。

林佳龍 立法委員

  • 指控外交部對駐越南蕭姓秘書簽證弊案狀況外,掌握資訊不足,要求勿隱匿,並移送檢調單位。
  • 指出蕭姓秘書透過越南籍雇員「阿芳」與曹姓仲介商勾結,系統性處理簽證申請案,核發頻率異常,要求外交部徹查其管道。
  • 批評外交部警覺度不足,處理方式遲緩,可能涉嫌違法庇護嫌疑犯,並難逃行政疏失之責,強調此案非僅近年發生。
  • 指出仲介成功一次的行情約為5,500美元,要求外交部深入了解,並在1個月內完成調查,向立法院報告說明。
  • 要求外交部趕快進行危機處理,明快處置,避免火燒身,波及代表、部長。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要求外交部蒐集提供外勞國家的人力輸出政策資訊,掌握可能對台灣引進外勞造成的衝擊,特別是印尼可能率先終止勞力輸出。
  • 指出印尼外勞逃跑人數僅次於越南,且越南勞工從事不當行業比例較高,顯示駐越南外館管理需加強。
  • 建議外交部應要求駐越南代表處處長負起責任,觀察同仁言行舉止、生活狀況,以查察公務以外的交際及弊端。
  • 強調外交應以經濟為優先,批評過去凱子外交導致失敗,主張外交部應與台商密切結合,培養優秀愛國台商,共同推動經貿外交。
  • 以南非紅酒市場為例,說明台商具遠見,外交部應與其配合,發揮影響力。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關切我國與紐西蘭ECA簽訂進度,詢問其對台紐雙邊貿易、示範效果及對加入TPP的戰略目標。
  • 認為RCEP涵蓋面更廣,台灣若被排除在外將對經貿競爭力產生致命傷害,質疑外交部在推動加入RCEP方面相對消極,偏重TPP。
  • 建議外交部應從印尼與印度加強投入,在可行性研究階段完成後,盡快進入實質談判,以突破加入RCEP的困境。
  • 指出臺北市申列「美食之都」因中國因素受阻,要求外交部應早擬因應方案,固守台灣主權與國格,不能為了加入而退縮。
  • 質疑外交學院的功能僅為訓練所,要求加強其國際事務分析與研究功能,不能只是一個單純的在職訓練所。
  • 要求外交部加強外交人員的品德操守、法治教育、職場倫理及男女情感教育,避免貪瀆、收賄或男女感情問題事件成為國際笑話。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關切WTO新任秘書長當選後,外交部如何加強台灣與巴西的關係,替台灣爭取最大利益,特別是促進雙邊經貿。
  • 指出領務局對外籍宗教人士的定義狹隘,要求檢討傳教居留簽證的彈性作法,放寬對非牧師神職人員及神學院畢業生的限制。
  • 質疑要求神學院剛畢業的學生具備2年專職傳教經驗不合理,且以「外籍志工」名義來台不符實習傳教的性質,要求外交部做合理檢討。

相關人員回應

林永樂 外交部部長

  • 針對「駐外機構業務」計畫項下3項凍結案,說明駐外機構因員額精簡政策,權宜以業務費僱用臨時人員處理庶務,薪資依駐在國法令及市場行情核定,並已訂定管理作業及強化管控機制,請求解凍以維持運作。
  • 針對「國際合作」計畫項下「亞西及非洲地區駐外技術服務」凍結案,說明援外模式採「技術團」與「計畫經理」雙軌並行,兼顧草根性與專業性,並以史瓦濟蘭馬鈴薯計畫為例說明計畫經理成效,請求解凍以避免影響雙邊關係。
  • 針對「國際合作」計畫項下「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駐外技術服務」凍結案,說明援外模式採「技術團」與「計畫經理」雙軌制,推動產業技術合作朝高層次發展,例如結合休閒農業、GIS系統及ICT科技,請求解凍以避免影響邦誼。
  • 針對「國際合作」預算凍結案,說明102年度預算已減少11.5億元,並解釋預算保留款過高原因為受援國政局變化、行政效率及嚴謹撥款程序,已採取檢討措施使執行率達91.45%,請求解凍以避免影響年度計畫及對友邦承諾。
  • 說明外交部推動洽簽自由貿易協定(FTA)或經濟合作協議(ECA)的具體作法,包括訂定優先順序、尋求可行性研究、營造友好氛圍、蒐集資訊回應及「堆積木」策略。
  • 報告我國與主要貿易夥伴洽簽FTA/ECA的實質進展,包括臺美TIFA復談、歐盟支持簽署ECA、臺星ASTEP談判順利、關注RCEP、臺日簽署投資協議等、臺紐ECA實質談判完成、臺印度ECA可行性研究進行中、臺澳簽訂經貿投資協定。
  • 同意將委員口頭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之資訊,於2星期內以書面答復委員。
  • 同意加強對越南代表處簽證核發的監督與管理,並將請政風處進一步了解與調查。
  • 同意將委員所提外籍傳教人士簽證規定納入考量,並與相關單位研議彈性作法。
  • 表示與紐西蘭ECA簽訂應很快完成,將有示範效果,並有助於加入TPP。
  • 說明RCEP方面,台灣是東南亞各國重要投資國,已在市場內,並透過與紐西蘭、新加坡談判ECA,進入另一階段。
  • 表示對臺北市申列「美食之都」因中國因素受阻,外交部已提供意見,並強調固守台灣主權與國格。
  • 說明外交學院主要職掌為教育訓練與研究,並正在擴大研究功能。
  • 承諾會特別注意外交人員品德操守問題,加強法治教育、職場倫理及男女情感教育。

陳東榮 外交部政風處處長

  • 說明已約談涉嫌越南簽證弊案的越南籍雇員陳金芳,但其未提及收賄情事。
  • 承認蕭姓秘書核發簽證件數異常,並注意到其管道特殊,詳細資料正在蒐集與整理中。
  • 表示曹姓台商在越南當地居住20餘年,與當地環境及官員熟悉,駐外官員有時會與其交往,但未查到蕭秘書與其頻繁出遊。
  • 表示非官方網站內有提到單件簽證行情是4,000美元。
  • 承諾在1個月內整理出越南簽證弊案相關資料,並將申請簽證者來台後動向與移民署協調追蹤。

郭炳宏 外交部國經司專門委員

  • 說明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技術團總共有14個,包括12個技術團和2個服務團。

陳經銓 外交部領務局局長

  • 說明台灣外勞逃跑人數以越南最多,其次是印尼、菲律賓。
  • 承認越南勞工從事不當行業的比例較高。
  • 表示將與相關教會密切研議,看看如何能讓外籍傳教人士入境,並針對實習部分與教會、寺廟等討論。
  • 說明目前辦法適用於所有宗教,除非針對特定宗教有特別作法,否則要求2年傳教經驗是普遍規定。

相關後續

  • 外交部預算凍結案6案全部解凍,准予動支並提報院會。
  • 通過臨時提案1案,建請外交部依地區、特性、艱苦程度,策定完整之委員國外督訪計畫,以達有目的、有準備、有效果之督訪目標。
  • 邱議瑩委員提出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請外交部以書面答復。
  • 本日委員口頭質詢未及答復部分或請提供補充資料者,請於2星期內答復委員,另有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 主席提醒外交部再次考量外籍傳教人士需有2年傳教經驗才能來台傳教的規定,不應只看學歷或年資。

原始資料

公報
1023402
卷/期/冊
102/34/2
發布日期
2013-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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