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ZER
← 回到摘要列表

財政委員會審查保險法修正案與多項預算凍結案,並討論證所稅、愛台12建設及智財邊境保護

財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3-05-13會議日期:2013-05-15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審查並通過「保險法第一百四十六條之五條文修正草案」,並通過三項臨時提案,引導保險資金投資公共建設及檢討保險公司接管賠付機制。會議亦處理並准予動支財政部及行政院主計總處共計27項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凍結案。此外,委員們就證券交易所得稅的修正方向、愛台12建設的經濟效益、金融營業稅調整、智慧財產邊境保護、奢侈稅及汽機車汰舊換新補助等重大財經議題,與財政部及相關部會進行質詢與討論。

討論事項一

審查「保險法第一百四十六條之五條文修正草案」案 (討論事項)

核心議題

審查「保險法第一百四十六條之五條文修正草案」案,並討論保險業資金運用及保險公司接管後保戶權益保障等相關議題。

相關爭議

  • 保險資金運用方向:盧秀燕委員提案,建議金管會研議引導保險資金投入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解決其聯貸還款問題,並導入駐外館舍購建計畫以解決外交部租金支出過高問題。
  • 保險公司接管後保戶賠付利率調整:費鴻泰委員提案,指出政府過去管理不當導致國華人壽賠付,建議未來保險公司被接管後,保戶擔保賠付利率應以接管日為基準,並調低接管日後利率至合理水準。

立法委員發言

蔡正元 立法委員

  • 說明「保險法第一百四十六條之五條文修正草案」提案要旨。

盧秀燕 立法委員

  • 提案鑑於金管會開放保險業投資國內重大公共建設,建議研議引導保險資金投入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解決其聯貸還款問題。
  • 提案建議將保險資金導入我國駐外館舍購建計畫,以解決外交部大量支出租金予外國人的問題,並有效引導壽險資金投入海外獲利資產。

費鴻泰 立法委員

  • 提案針對國華人壽保險公司被接管後政府賠付問題,建議未來如有保險公司被接管,對保戶的擔保賠付應以接管日為基準,接管日後擔保利率應調低至合理水準,並請金管會於3個月內提案檢討相關法規。

相關人員回應

陳裕璋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

  • 就委員提案說明旨趣。

相關後續

  • 「保險法第一百四十六條之五條文修正草案」審查結果照案通過。
  • 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本案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翁召集委員重鈞補充說明。
  • 通過臨時提案3案:研議引導保險資金投入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及駐外館舍購建計畫;檢討保險公司接管後保戶擔保賠付利率相關法規。

討論事項二

處理財政部及行政院主計總處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預算案 (12案)

核心議題

  • 處理財政部函及行政院主計總處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中,關於國有財產業務、財政資訊中心預算及公益彩券回饋金分配作業等共12項凍結預算案,並安排報告案。
  • 討論「愛臺12建設」總體計畫的目標達成情形、對GDP貢獻及增加工作機會的效益,以及財政部促參業務的預算執行與需求。

相關爭議

  • 「愛臺12建設」效益數據爭議:許添財委員質疑經建會提供的「愛臺12建設」對GDP貢獻度(年平均提高3.39%)與主計總處實際統計數據(政府固定投資對GDP貢獻平均為-0.04%)存在巨大落差,認為政府數據矛盾且執行成效不彰。
  • 凍結預算解凍理由:財政部部長張盛和針對各凍結預算項目(如國有財產業務、財政資訊中心賦稅資訊系統整合再造、電子發票推動、公益彩券回饋金分配)提出具體改善措施與業務推動需求,爭取預算解凍。

立法委員發言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質疑經建會「愛臺12建設」對GDP貢獻度與主計總處統計數據的巨大落差,認為數據有問題且執行成效為負,質疑政府預算花費未達效益。
  • 主張應收回「愛臺12建設」所花的錢,並認為經建會與主計總處應改組,因統計數據混亂,導致國家經濟停滯。

相關人員回應

張盛和 財政部部長

  • 表示「愛臺12建設」數據由經建會提供,並說明財政部促參業務主要負責促參案件的列管與輔導,與愛台12建設的民間投資管考不同。
  • 說明財政部促參業務102年度預算主要補助機關辦理促參案件前置作業,需求殷切,希望委員支持解凍。
  • 回應「愛臺12建設」對GDP貢獻若無此計畫可能降得更多,並解釋總歲出規模下降導致的負貢獻。

許永議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

  • 表示對統計數字業務不熟悉。
  • 解釋政府固定投資對經濟成長貢獻呈現負數,主要原因為年度預算總規模減少。
  • 說明「愛臺12建設」是彙整型計畫,對經濟規模不完全是增量,若無此計畫,經濟成長可能降得更多。

相關後續

院會交付處理的12項凍結預算案,均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三

處理財政部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預算案 (15案)

核心議題

  • 處理財政部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中,關於稅、關務人員獎勵金、國稅稽徵業務、促參業務、約聘僱人員待遇、緝毒犬培訓經費、臺北關預算、關稅業務、查驗工作車輛租金、查緝業務及優質經貿網絡等共15項凍結預算案。
  • 討論證券交易所得稅修正案,包括廢除與否、核實課徵、天險問題及大戶條款等,以兼顧租稅公平與活絡經濟。
  • 討論汽機車汰舊換新補助方案的政策目的、財源及實施方式,以及金融營業稅調整與財政收支劃分法、公債法的重要性。

相關爭議

  • 稅、關務獎勵金存續與法制化:財政部檢討後提出獎勵金修正方案,並研擬調整職務加給或增訂法源,但委員吳秉叡質疑財政部未將委員會「103年度後不得再編列獎勵金」的決議視為重要事項,恐引發道德風險。
  • 證券交易所得稅(證所稅)修正方向:多位委員主張應大幅修正甚至廢除證所稅,以活絡股市;財政部長則堅持「只修不廢」,並透露修正將針對8,500點天險及大戶資金曝光疑慮,但未公開具體版本,引發委員對行政部門修法決心和共識的質疑。
  • 「愛臺12建設」效益與GDP貢獻:許添財委員質疑經建會提供的「愛臺12建設」對GDP貢獻度與主計總處實際統計數據存在巨大落差,認為政府數據矛盾且執行成效不彰。
  • 汽機車汰舊換新補助方案:委員吳秉叡質疑政府挪用基金補貼現金購車的合法性與政策效果,認為與部長過去反對調降貨物稅的理由相悖;盧秀燕委員質疑為何僅補助汽機車而非其他耗能家電,並要求財政部提供科學數據支持政策。
  • 金融營業稅調整:李應元委員主張金融營業稅應適度調漲以增加財源,但財政部長張盛和持保留態度,認為需考量金融業國際競爭力,且與加值稅制不符。
  • 智財邊境保護措施不足:李貴敏委員指出我國智財邊境保護措施僅限著作權與商標,專利權缺乏有效保護,導致國內廠商在國際訴訟中處於劣勢,質疑關務署過去阻擋相關修法,要求政府訂定專法或修法加強保護。
  • 奢侈稅影響範圍:薛凌委員指出奢侈稅目的為抑制高消費,但實際上有低收入戶及一般民眾因非自願因素(如離婚、繼承後合約糾紛)被課稅,質疑政策是否導致「濫殺無辜」及衍生行政訴訟與社會問題。
  • 走私農產品與海關查緝:江啟臣委員指出大陸香菇等農產品走私猖獗,海關查緝不力,甚至有勾結報關行以服裝名義走私,嚴重損害台灣農民權益,並擔憂菸稅調漲後走私香菸問題加劇,要求財政部徹查海關內部收賄問題。
  • 國營行庫不良資產處理:翁重鈞委員質疑財政部派駐公營行庫的法人代表,未能善盡職責,導致不良資產在轉為呆帳後急於出售給資產管理公司,可能存在利益輸送,使政府資產蒙受損失,要求財政部加強內部清查與管理。

立法委員發言

吳秉叡 立法委員

  • 質疑汽機車汰舊換新補助方案挪用基金的合法性,認為未經立法院審查,且與部長過去反對調降汽車貨物稅的理由相悖。
  • 批評行政院調漲菸捐20元、菸稅5元的決策,認為應反向調整,並質疑菸捐成為衛生署小金庫,未經立法院監督。
  • 指出證交稅前4個月減收68億,質疑證所稅對股市量能的負面影響,並批評政府以證所稅玩弄政治手段。
  • 對於財政部未遵照財委會「103年度後不得再編列稅、關務獎勵金」的決議,表示行政機關應尊重立法機關的決議。
  • 強調若要改善基層員工收入,應納入薪俸而非以獎勵金方式處理,以避免道德風險。

林德福 立法委員

  • 詢問證所稅新版實施是否會延後,並質疑去年修法時內閣是否缺乏共識,導致股市混亂。
  • 認為證所稅「只修不廢」的原則應大幅度修正,以符合社會期待,並指出證交稅收入創8年新低與證所稅開徵有關。
  • 建議財政部考量工商團體將證交稅提升至千分之3.5以換取廢除證所稅的主張,但部長應遵從民意,避免一意孤行。

孫大千 立法委員

  • 主張證所稅「只修不廢」,但強調財政部應把握機會修正,否則可能導致廢除。
  • 指出證所稅的癥結點在於核實課徵可能導致資產曝光、資金流程曝光及查稅疑慮,而非稅率或金額問題。
  • 質疑財政部堅持核實課徵與總統「以便民為主」的宣示相悖,並擔憂不採單一稅率會造成「天險」問題。
  • 要求財政部在行政院內部討論時,不要有預設立場,應針對問題核心對症下藥。

盧秀燕 立法委員

  • 關切報稅季節財政部網站是否受台菲駭客事件影響,並要求公布緊急聯絡電話及提高戰備程度。
  • 詢問國安基金是否備戰及八大行庫能否操作以穩定股市。
  • 質疑經建會主委管中閔將要求貶值的企業稱為「9B企業」,認為台積電董事長張忠謀曾要求適度貶值,台積電是優良企業,不應被歸類為「9B」。
  • 質疑財政部對股市投資人希望修正證所稅的兩大重點(8,500點天險、大戶資金曝光)缺乏科學民調支持,要求進行民調。
  • 質疑外資「廢證所稅股市可上9,000點,一兆元外資將進來」的說法為放話,並表示不以為然。
  • 質疑汽機車汰舊換新補助方案為何獨厚汽機車而非其他耗能家電,並要求財政部堅持原則,不隨意降稅。

李貴敏 立法委員

  • 要求財政部針對台菲駭客事件,提供更具體的網站防範方案,以確保報稅資料安全。
  • 指出我國智財邊境保護措施僅限著作權與商標,專利權缺乏有效保護,導致國內廠商在國際競爭中處於劣勢。
  • 質疑關務署過去阻擋智財局提出的專利邊境保護措施,並強調應借鏡美、日、歐盟及中國大陸,在關稅法中訂定專法或條文加強保護。
  • 提出新增專利法第97條之1條文作為暫時解法,要求海關配合法院裁定假處分或定暫時狀態處理的專利侵權物品進出口案件。
  • 強調智財邊境保護與司法警察權無關,呼籲關務署應有決心統整建立智財保護制度,並承諾辦公室可提供協助。

李應元 立法委員

  • 支持證所稅「只修不廢」的處理方向,但強調應處理核實課稅導致資金外流問題及8,500點天險問題,認為其重要性類似刑法第100條的廢除。
  • 指出金融業獲利豐厚,主張金融營業稅應適度調漲,以彌補年金缺口及社會福利財源。
  • 關切財政收支劃分法和公債法修法進度停滯,認為行政部門應負起推動責任,並主動向行政院長報告,催促立法程序。
  • 強調地方政府因應國家體制改變,需要中央盡速調整相關稅制,並願意與部長一同努力推動立法進度。

薛凌 立法委員

  • 質疑奢侈稅的目的與成效,指出其應抑制高消費與不當投機,但實際上有低所得及一般民眾因非自願因素被課稅,導致新的社會問題。
  • 要求財政部提供奢侈稅課徵對象的所得層次及被課稅金額的統計資料,特別是因離婚或繼承後處分房產而受影響的個案。
  • 指出奢侈稅實施至今課徵金額遠低於預期目標,質疑政策成效不佳,並與部長就其是否為「好」政策產生爭議。
  • 質疑馬總統對台菲漁船事件的強硬表態,認為可能影響台灣對菲律賓的貿易逆差,損害國人經濟權益,並要求部長向總統據實以告,謹慎處理經濟制裁議題。

羅明才 立法委員

  • 詢問1至4月全國稅收情況,指出土增稅與房屋稅大幅成長,顯示房地產交易熱絡,質疑政府是否持續打壓房市。
  • 呼籲政府應拚經濟,房市與股市是關鍵,不應長期被打壓,並詢問財政部對房地產的未來規劃,如實價課稅的實施時程。
  • 關切美國肥咖條款對海外企業盈餘的影響,詢問財政部與美國簽署租稅協定的進度,以及海外子公司保留盈餘的估計。
  • 詢問下個月電價是否調漲,並呼籲財政部放鬆對中小企業的查稅力度,實施「抓大放小」原則,讓中小企業有生存空間。

費鴻泰 立法委員

  • 支持財政部所有預算解凍案,肯定試算服務對報稅的便利性。
  • 要求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將健保局認定的醫療院所及會計健全的私人診所醫藥及生育費收據納入報稅系統,以簡化列舉扣除額申報。
  • 批評財政資訊中心主任以「診所擔心資料被核課所得」為由拒絕,認為技術上可行,並要求部長積極處理,否則將要求更換主管。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關切網路購物(如淘寶網)的課稅問題,特別是3,000元以下免稅門檻及違禁品走私問題,要求海關加強查緝。
  • 指出大陸香菇走私猖獗,海關查緝不力,甚至有勾結報關行以服裝名義走私,嚴重損害台灣菇農權益。
  • 要求財政部部長徹查海關內部收賄問題,並擔憂菸稅調漲後走私香菸將更加猖獗,建議加強內部控管及查緝。

李桐豪 立法委員

  • 質疑執政黨委員突然提出證所稅修正案,與當初僅4位委員反對的立場相悖,認為是「情何以堪」。
  • 要求財政部提出的證所稅修正版本必須「變好」,兼顧公平與效率,避免重蹈上次修正「四不像」的覆轍。
  • 主張證所稅政策應「慢慢導入」,透過時間逐步調整,以提高社會接受度。
  • 對於金融營業稅恢復課徵5%的提議,認為應採加值型課徵,並將進項成本和避險成本納入考量,否則將影響金融業發展與國際競爭力。
  • 建議財政部利用現代電子科技,簡化程序,推動所有地下經濟(如夜市攤販)開立統一發票,以達到地下經濟檯面化的目標。

翁重鈞 立法委員

  • 關切大陸農產品走私(如香菇、黑木耳、金針)對台灣農產品的衝擊及政府信譽,要求財政部部長嚴肅處理海關操守問題。
  • 指出台灣香鰻苗走私到日本,導致台灣鰻魚養殖業面臨鰻苗不足、成本高漲、無法與日本競爭的困境,要求財政部部長關注此問題。
  • 質疑財政部派駐公營行庫的法人代表,未能善盡職責,導致銀行處理不良資產時,未走完程序即轉為呆帳並出售給資產管理公司,可能存在利益輸送,使政府資產蒙受損失。
  • 要求財政部查明公營行庫不良債權「特例允許出售」的具體情形,並加強對法人代表的管理與清查,避免不當獲利。

曾巨威 立法委員

  • 反對以提高證交稅稅率來取代證所稅的觀點,認為證交稅不能取代證所稅,並從歷史沿革分析兩者關係,指出現行千分之3的證交稅不含證所稅影子。
  • 提醒財政部不要重蹈歷史覆轍,因一時檢討壓力而廢除證所稅,導致未來又將面臨證交稅稅率過高的爭議,最終「賠了夫人又折兵」。
  • 呼籲財政部在行政院內部討論時,應明確說明證交稅與證所稅的歷史沿革與本質差異,堅守證所稅的基本精神。

許忠信 立法委員

  • 詢問政府汽機車汰舊換新補助方案的規劃,並質疑設定15年車齡可能導致車主延後淘汰年限以換取補貼,反而造成反效果。
  • 支持證所稅修改,但就大戶條款部分,部長應考量課稅簡便性及稽徵成本,同時兼顧公平正義,不應完全取消對上市公司大戶的課稅。

相關人員回應

張盛和 財政部部長

  • 說明財政部已檢討稅務獎勵金,刪除無關項目並調降高職等獎勵金,關務獎勵金則維持現行分配,並研擬調整職務加給或增訂法源,但法制化時程未定,盼委員同意動支102年度預算並編列103年度預算。
  • 說明五區國稅局已加強清理欠稅,運用跨機關連線、稅籍清查、留抵稅額抵繳及稅捐保全等措施,並取得成效,盼解凍國稅稽徵業務預算。
  • 回應「愛臺12建設」數據由經建會提供,並說明財政部促參業務主要負責促參案件的列管與輔導,與愛台12建設的民間投資管考不同,盼解凍促參業務預算。
  • 解釋五區國稅局人力吃緊,約聘僱人員及臨時人力協助非公權力業務,已考量公務安全與機密性,盼解凍約聘僱人員待遇預算。
  • 說明緝毒犬隊建置為中長程計畫,緝毒犬費用主要用於確保嗅源安全、犬舍衛生及專業訓練,盼解凍緝毒犬培訓經費。
  • 說明臺北關已加強重大欠稅案件清理,並因業務量成長、人力不足及輪值辛勞,盼解凍臺北關預算。
  • 說明關務署已改善貨物查驗制度(如驗貨小組查驗、督導機制、複驗)、檢討人力配置、落實職期輪調及加強專業訓練,盼解凍關稅業務預算。
  • 解釋編列查驗工作車輛租金預算旨在減少驗貨人員與業者私下接觸,防範弊端,對少數困難單位暫緩實施,盼解凍租金預算。
  • 說明緝毒犬隊甫建置完成,需長期推動,並透過情資運用、專業訓練、高科技儀器及協助境內機關等提升緝毒績效,盼解凍查緝業務預算。
  • 說明AEO認證制度已建置,正積極與中國大陸、新加坡等國洽簽相互承認協議,盼解凍優質經貿網絡預算。
  • 解釋「優質經貿網絡」計畫預算執行率偏低是因建置案驗收時程及預算匡列延遲,目前子計畫已陸續完成或將完成,盼解凍預算。
  • 回應汽機車汰舊換新補助方案,初步共識傾向補貼而非減貨物稅,因貨物稅人民無感且有流弊,補貼更直接,目的為節能減碳與提振景氣,但細節未定。
  • 對於金融營業稅調整持保留態度,認為金融業具國際競爭力,應與國際比較,且現行加值稅制下金融業無進項稅額,不宜單獨考量財源。
  • 說明財政部已將公債法、財政收支劃分法列為優先法案並送行政院,公債法已送院會,財劃法仍在財委會討論,承諾會加強催促立法進度。
  • 說明奢侈稅目的為抑制不當投機,認為對房市有成效,但承認可能存在少數非自願個案,將納入檢討,但否認會導致新的社會問題或濫殺無辜。
  • 回應台菲關係緊張,財政部網站安全無異狀,國安基金密切注意股市狀況,但不認為廢證所稅能使股市上9,000點,因股市反映基本面。
  • 說明1至4月全國稅收較去年同期增加,主要來自土地增值稅與房屋稅的成長,顯示房地產交易熱絡,但否認政府打壓房市,強調是健全房市,並表示短期內不會實施不動產所得稅實價課稅。
  • 說明與美國未簽署租稅協定,但期待洽簽;承認海外企業保留盈餘數額不明但應不少,將了解透過第三地投資大陸的金額。
  • 表示對中小企業查稅採「抓大放小」原則,不會加強查稅,並對電價調漲表示不清楚,由經濟部決定。

王亮 財政部關務署署長

  • 回應智財邊境保護措施,表示過去專利權涉及專業審定,海關不易立即執行,但經指示後已同意配合智財局召集相關單位研商。
  • 同意新增專利法第97條之1條文,讓海關配合法院裁定假處分或定暫時狀態處理的專利侵權物品。
  • 說明海關與美、陸等國不同在於沒有司法警察權,但承諾不會推託,將積極執行現有保護措施並統整建立智財保護制度。
  • 說明網路購物包裹會經過X光檢查及實體抽查,以加強查緝違禁品。
  • 承認香菇走私問題,表示篩選系統查驗比例約10%,並承諾將檢討查緝模式,加強對以服裝名義申報走私的查緝,並重視官員風紀。

蘇俊榮 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主任

  • 說明醫藥及生育費納入報稅系統,牽涉大型醫療院所及2萬多家診所,推動有順序問題,小型診所資訊化程度較慢,且擔心資料被核課執業所得。
  • 表示技術性問題絕對沒有,而是診所的疑慮需處理。

李慶華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局長

  • 說明特銷稅課稅目的針對兩年內移轉的房地,北區國稅局目前沒有奢侈稅分期繳稅的案例。

何瑞芳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局長

  • 表示臺北國稅局沒有奢侈稅分期繳納的案例,因無分期規定。

吳英世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局長

  • 表示高雄國稅局沒有奢侈稅分期繳納的案例。

相關後續

  • 院會交付處理的15項凍結預算案,均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 財政部需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並送交相關資料。

原始資料

公報
1023601
卷/期/冊
102/36/1
發布日期
2013-06-06
原始連結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