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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委員會審查所屬財團法人預算,並關注菲國事件與電價政策

經濟委員會會議日期:2013-05-13會議日期:2013-05-15會議日期:2013-05-16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本次會議審查了工業技術研究院、紡織產業綜合研究所、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等8個所屬財團法人及管理委員會的102年度預算書案。會議中,立法委員們就財團法人過度依賴政府補助、績效考核、獎金發放標準等問題提出質疑與修正提案。此外,亦針對廣大興28號漁船事件、日韓幣貶值對中小企業的影響,以及電價調漲時機等重大經濟與民生議題進行了廣泛質詢與討論,並通過多項決議要求相關單位檢討改進。

討論事項一

政府成立自由經濟示範區政策規劃、日本量化寬鬆影響及經濟發展遲緩因應政策專案報告

核心議題

行政院相關部會就自由經濟示範區的規劃與進度、日本量化寬鬆政策對台灣經濟的影響,以及當前經濟發展遲緩的因應策略進行專案報告。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管中閔 主任委員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

無相關發言紀錄

張家祝 部長 經濟部

無相關發言紀錄

楊金龍 副總裁 中央銀行

無相關發言紀錄

陳純敬 政務次長 交通部

無相關發言紀錄

胡興華 副主任委員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無相關發言紀錄

林祖嘉 副主任委員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

無相關發言紀錄

戴桂英 副署長 行政院衛生署

無相關發言紀錄

鹿篤瑾 副主計長 行政院主計總處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報告及詢答完畢。
  • 委員陳明文、陳怡潔、簡東明、高志鵬、潘維剛、張嘉郡、林滄敏、李昆澤、江啟臣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主管機關以書面答復,副知本委員會。
  • 委員口頭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主管機關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委員會。
  • 委員口頭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1週內送交本委員會,並分送相關委員。

討論事項二

水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討論事項第一案至第六案)

核心議題

繼續審查行政院及多位立法委員所提之水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主要涉及水利法增訂及修正第82條、83條、83條之1及93條之6等條文。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陳超明 立法委員

  • 說明提案要旨。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說明提案要旨。

相關人員回應

張家祝 部長 經濟部

  • 就委員提案進行報告。

相關後續

  • 討論事項第一案(行政院函請審議「水利法增訂第九十三條之六條文草案」案),照案通過,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毋須交由黨團協商,由黃召集委員昭順補充說明。
  • 討論事項第二案至第六案(委員林明溱等、楊瓊瓔等、蘇震清等、陳超明等、顏寬恒等所提水利法修正草案)及委員黃昭順等人所提第八十二條修正動議,均保留,另擇期審查。
  • 主管機關經濟部就委員提案於2週內提出對案。

討論事項三

審查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等8個單位102年度預算書案

核心議題

  • 審查經濟部所屬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紡織產業綜合研究所、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台灣中小企業聯合輔導基金會、船舶暨海洋產業研發中心、商業發展研究院、專利檢索中心)及耀華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委員會的102年度預算書案,並討論其營運績效、財務狀況及政府補助依賴度。
  • 會議中委員亦質詢政府對菲律賓廣大興28號漁船事件的經濟因應措施、日韓幣貶值對台灣中小企業的衝擊,以及電價調漲對經濟與民生的影響。

相關爭議

  • 財團法人財務過度依賴政府:多位委員指出各財團法人收入顯有過度依賴政府標案、委辦及補助,例如商業發展研究院高達96.78%來自政府補助,質疑其自創財源能力不足。
  • 獎金編列與績效不符:委員質疑財團法人獎金編列與年度預算餘絀比例過高,且部分獎金發放標準與公務人員不符或有浮濫之嫌,例如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的獎金發放標準被認為只重視保證金額達成率而非徵授信責任。
  • 耀華玻璃管理委員會轉投資決策:委員對耀華玻璃管理委員會的轉投資決策表示疑慮,指出歷年轉投資多呈虧損狀態,且在管理條例未通過前仍編列繼續投資預算。
  • 政府處理菲國漁船事件的強度與時機:委員批評政府在廣大興28號漁船事件中反應慢半拍、態度軟弱,未能及時採取強硬措施,並質疑凍結菲勞等經濟制裁措施的有效性及其對台灣經濟的衝擊。
  • 電價調漲的時機與標準:多位委員反對在經濟成長率未達3%的情況下調漲電價,認為將對民生經濟造成衝擊,並指出台電應先改善內部管理問題而非轉嫁成本。
  • 公司治理與法律漏洞:委員指出部分上市櫃公司利用獨立董事制度的法律漏洞進行股權爭奪,質疑經濟部未能預防性提出規範。
  • 國際行銷經費效益:委員質疑經濟部每年20億元的國際行銷經費使用效益不彰,補助分配不均且未有效追蹤成果,甚至有駐外人員未盡職責之情況。

立法委員發言

許忠信 立法委員

  • 關切日韓幣貶值對台灣中小企業外銷及內銷市場的衝擊,建議政府應有因應對策,例如提高中小企業保證成數至9成。
  • 要求經濟部承諾若GDP成長率未連續3季達到3%,則不調漲台電電價,認為應讓人民有合理預期。
  • 質疑財團法人績效不彰,自創財源嚴重不足,並建議經濟部應訂立自創財源考核辦法,將其列為重要依據。

丁守中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經濟部應訂立財團法人自創財源考核辦法,以5%為增長目標,若連續2年未達標應撤換負責人,以避免酬庸。
  • 要求政府在菲律賓殺漁民事件中應強勢護漁,並做好經濟杯葛、抵制的因應準備。
  • 建議政府提振經濟方案中的採購和補助應設定條件,例如路燈換LED燈、汽車舊換新應鼓勵換小CC數或國產節能車,家電補助應多樣化,以落實節能減碳和創造就業。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關切政府提振經濟方案的進度,特別是刺激消費措施,並指出目前經濟部未有對汽車、機車的補貼措施。
  • 質疑對菲律賓實施貿易制裁的效果,認為我國對菲大幅順差,且受WTO規範限制,效果不大。
  • 要求工研院針對台灣工具機產業可能負成長的問題,提出具體政策建議和對策。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譴責政府在廣大興28號漁船事件中反應慢半拍、態度軟弱,未能及時派軍艦前往事發海域,保護漁民,並質疑政府對經濟海域主權的宣示不夠堅定。
  • 重申反對電價調漲,強調在經濟不景氣、人民所得未增長的情況下,調漲電價只會讓經濟惡化,並要求台電應先改善內部管理問題。
  • 呼籲政府應自重,透過經濟因應措施讓外國知道台灣不是好欺負的。

高志鵬 立法委員

  • 質疑政府在菲律賓事件中凍結菲勞申請的措施是否有效,指出延長審核期限效果不彰,全面停止輸入則可能影響電子業,要求經濟部應有詳實評估。
  • 關切上市櫃公司股東會出現利用獨立董事制度鑽法律漏洞爭奪經營權的怪招,要求經濟部作為公司法主管機關應預防性規範,而非亡羊補牢。
  • 建議經濟部應積極協助廠商開拓新興市場(如東協、土耳其、非洲、中南美洲等),並提供當地政治、法律、經貿資訊。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質疑經濟部每年20億元的國際行銷經費使用效益不彰,補助審核機制模糊,未有效追蹤成果,且有駐外人員未盡職責、要求廠商招待飲宴的惡習。
  • 要求經濟部針對國際行銷協助經費的使用效果做專案報告,並痛下決心改善現有問題,讓錢花在刀口上。
  • 強調台灣產品品質優良,但缺乏有效的國際行銷,導致買賣雙方資訊不對稱,呼籲經濟部應從需求面著手,提升行銷導向。

林佳龍 立法委員

  • 質疑商業發展研究院董事長未列席預算審查會議,且請假理由前後不一,認為是對國會不負責。
  • 批評商業發展研究院定位不明,過度依賴政府補助(96.78%),未能發揮結合民間力量的功能,且偏離原始設於中南部、均衡區域發展的目標。
  • 建議將商業發展研究院整併到其他研究機構,並要求經濟部檢討其營運績效、院長薪資,並提出書面改進方案。

廖國棟 立法委員

  • 關切商業發展研究院對東部經濟發展的研究投入,要求提供書面成果報告。
  • 肯定工研院在綠能領域的成果,如熱電材料應用於中鋼、台泥廢熱轉電,並詢問氫能電池的研發進度與商業化可能性。
  • 建議紡織綜合研究所應研究原住民傳統染整織布,並將相關成效提供給委員會。
  • 提案要求經濟部召集所屬單位成立專案小組,研擬扶植原鄉部落經濟發展方案,並針對原住民手工藝品研發與市場行銷進行專案輔導計畫。

徐耀昌 立法委員

  • 要求經濟部配合政府對菲律賓廣大興28號漁船事件的制裁措施,包括延後或中止經濟合作活動和計畫。
  • 質疑10月份調漲電價的時機不對,尤其在核四議題未決、經濟表現不如預期的情況下,恐對物價和民生雪上加霜。
  • 關切日圓貶值對台灣機具產業出口競爭力的影響,要求經濟部提出因應措施協助業者渡過難關。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關切匯率問題對台灣出口導向經濟的影響,支持工商團體希望新台幣匯率達到32元的意見。
  • 質疑耀華玻璃管理委員會的轉投資決策,特別是薩摩亞投資案在公司減資後仍繼續投資,要求投資應公開透明,並請經濟部三思。
  • 呼籲經濟部在投資決策上應明確有效能,並解決中央與地方政府不同調的問題,避免企業受損。

簡東明 立法委員

  • 肯定工研院在原鄉地區的努力,但質疑其人員編制中原住民比例過低(5千8百多人中僅4、5位),影響原鄉事務推展的持續性和全面性。
  • 要求工研院在人事方面調整,並提供氫能研發進度、牛樟芝研習資料等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工研院擴大輔導社區支持型農業(CSA)與原住民鄉公所進入Open Data產業體系,並加速推動紅藜、菇類等作物及生技產品的發展,以協助原鄉經濟。

林滄敏 立法委員

  • 關切美韓FTA生效後,零關稅對台灣傳統產業(如織襪、水五金、腳踏車零件等)的衝擊,要求經濟部一個月內提出產業振興專案。
  • 要求工研院利用技術協助彰化傳統產業在新通路取得優勢,並考慮到北美洲、加拿大設廠以避免重複課稅。
  • 極力爭取中部地區成立自由經濟示範區,以應對FTA帶來的衝擊,並要求經濟部優先協助中部傳統產業發展。

相關人員回應

張家祝 部長 經濟部

  • 針對中小企業匯損補貼,表示政府希望中小企業提升競爭力而非靠補貼,但會提高信用保證成數至9成,並辦理相對保證基金等計畫。
  • 回應電價調漲議題,表示電價調整需審慎評估,考量正負面效果,長期偏低電價不利節能減碳與產業發展,但會參考委員意見。
  • 說明對菲律賓經濟制裁,表示貿易爭端不宜以貿易手段處理,但若菲國無善意回應,經濟合作活動可延後或中止,雙邊高階主管交流會議亦可推遲。
  • 表示經濟部已提出吸引來台投資的建議,但因涉及稅賦減免等廣泛議題,尚未達成共識;刺激消費方面,節能補貼已有預算支應公共運輸和計程車,但一般小汽車因預算問題尚不可行。
  • 承認台灣在專利申請總量上與韓國三星有差距,但強調台灣專利數也不少,且工研院績效不錯,許多技術已轉移民間。
  • 表示會支持委員提出的財團法人考核建議,但考量商業發展研究院成立時間較短,需逐漸培育能量。
  • 同意將委員對國際行銷經費使用效益及駐外人員服務品質的意見提供給貿易局,並承諾追查特定案例,強調駐外人員業務範圍廣泛且辛苦。
  • 表示會充分了解林委員對商研院定位和地點的意見,並承諾回部內做專案檢討,提供書面說明,確保其發揮功能。
  • 回應匯率議題,表示中央銀行會考量對韓國的相對匯率及日圓貶值後其他國家的匯率調整,不建議固定匯率目標。
  • 表示耀管會在99年度後已無新增投資,現有投資會審慎處理,並承諾將委員對耀華投資案的疑慮納入考量。
  • 表示會配合整體政策處理對菲律賓的制裁問題,並強調經濟部有產業專區計畫以照顧偏遠地區傳統產業,也願意在自由經濟示範區會議中提出中部地區的意見。

徐爵民 院長 工業技術研究院

  • 表示工研院專注於高階工具機關鍵零組件技術研發,目前控制器技術已居國際第四位。
  • 說明工研院在綠能方面,已將熱電材料應用於中鋼、台泥的廢熱轉電,並進行碳捕捉工作。
  • 表示氫能研發在南分院執行,難度高,主要挑戰在於建置成本。
  • 承認工研院5千8百多名員工中原住民僅4、5位,來源稀少,會優先錄用原住民,並需與原住民族委員會合作推展原住民產業。
  • 表示工研院在原鄉地區推動LED燈換裝、課業輔導志工隊,並有牛樟芝研習,承諾提供相關資料。
  • 承諾會後提供氫能研發進度和成效的書面報告給委員會。

許英傑 院長 商業發展研究院

  • 說明董事長因公務(關心國內醫療服務業發展)出國至日本,並非故意迴避質詢。
  • 表示商研院運作4年5個月,近兩年民間業務有成長,去年決算成長近482%,但承認民間收入占總收入比例仍低。
  • 表示目前有在評估未來新院址,沒有特定對象,並會後將持續與台中市政府保持密切聯繫溝通,探討設在中南部的可能性。

杜紫軍 次長 經濟部

  • 表示兼任紡織產業綜合研究所董事長。
  • 說明紡織所過去曾將原住民紡織印花做成噴墨印花,並研究圖騰協助設計,主要在花蓮的東部產業發展中心執行。
  • 承諾會後提供紡織所協助原住民產業的相關成效資料給委員會。
  • 回應丁委員對財團法人民間財源增長目標的設定,同意提高比率,但希望經濟部能針對各財團法人特性訂定增長目標,並送經濟委員會核備,因大幅提升可能影響中長期研究及對中小企業的收費標準。

劉明忠 執行長 耀華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委員會

  • 說明薩摩亞投資案是全球策略投資基金減資後,耀管會收回1,000萬美元,剩下的1,000萬美元分兩次投資,是原投資的繼續。

游瑞德 司長 經濟部商業司

  • 回應公司法中獨立董事提名制度的法律漏洞問題,表示問題確實發生,但法律只有規定一個條文,公司會利用不同方式處理,若程序有瑕疵,一個月內需處理。

王美花 董事長 專利檢索中心

  • 表示專利檢索中心主要提供資料庫檢索服務,並未對外爭取民間財源。

相關後續

  • 通過決議,針對7家財團法人與耀華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委員會的總支出各酌予減列10%。
  • 通過決議,政府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年終獎金(包括工作獎金、考核獎金、考績獎金或績效獎金),應比照公務人員標準考核發放,超過部分預算統刪。
  • 通過決議,行政院轄下各部會機關派任至各財團法人所編列之「公關費」或「特別費」使用上限應比照其主管機關首長之編列,超過部分預算統刪。
  • 通過決議,要求各財團法人與耀華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委員會之政府遴派或核派人員初任年齡不得逾62歲,任期屆滿前年滿65歲者應檢討更換;經濟部應檢討相關管理要點並刪除專案簽報核准、不受年齡限制等規定。
  • 通過決議,要求各財團法人與耀華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委員會之政府遴派或核派人員更換時,須於1個月內將新任人員職權說明、個人簡歷、薪酬福利等資料函送立法院監督。
  • 通過決議,要求各財團法人與耀華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委員會應遵循利益迴避,董事、監察人、政府核派人員及其關係人,不得假借職務圖利或與其所屬單位進行交易。
  • 通過決議,為減少財團法人財務過度依賴政府,提升自主收入及績效,經濟部對各財團法人考核應列入從民間爭取財源能力或輔導、服務績效,且每年應以增長3%為目標,如連續2年未能達成,即應撤換負責人。此為通案,對經濟部23個財團法人均有效力。
  • 通過決議,要求經濟部責成工業局、貿易局、技術處及所屬財團法人,在1個月內就美韓FTA生效前如何確保出口競爭力,提出產業振興專案並落實執行。
  • 通過決議,要求經濟部召集所屬單位成立專案小組,研擬扶植原鄉部落經濟發展方案,並針對原住民手工藝品研發與市場行銷進行專案輔導計畫。
  • 通過決議,工研院歲入計畫智權移轉收入應提高,建請工研院提高自有財源收入比例,並應加強科專計畫效益性評估、積極推廣專利運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通過決議,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福利費刪減30萬元,補助與獎勵預算減列50萬元,並要求經濟部會同金管會協調提高企業貸款成數、放寬紓困範圍,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可行性書面計畫書。
  • 通過決議,台灣中小企業聯合輔導基金會績效獎金發放應檢討,並全面檢討薪酬及各類獎金合理性、團體傷害及職災保險費使用情形、三節福利費發放標準,以及積極加強財務自籌能力,提出書面報告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 通過決議,船舶暨海洋產業研發中心福利費刪減10%,研發成果收入預算增加20%,並應訂定具體績效衡量指標,積極爭取民間委辦計畫,降低對政府經費依賴。
  • 通過決議,商業發展研究院收入預算中承接民間計畫之服務收入增加10%,公共關係費刪減15萬元,並應積極拓展民間服務業務,增加自籌財源,且經濟部應研擬將院址設於中南部,於1個月內提出具體方案。
  • 通過決議,耀華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委員會繼續投資第六期生物技術發展基金改為主決議案,應定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報告投資進度及績效,並應洽收合理租金或儘速收回閒置房地,積極進行轉投資事業撤資作業。
  • 通過臨時提案,建請本委員會協調內政及外交國防委員會,赴我國經濟海域了解漁船作業實況與安全維護。
  • 通過臨時提案,政府提振經濟方案中的補助與採購應能產生後續經濟促進效應,優先以全國路燈、交通號誌換LED燈,汽車舊換新優先以大CC數換小CC數、換電動車或油電車,並應針對節能效益較高之產品進行獎勵補助。
  • 院會交付本會審查行政院函送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102年度預算書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本案時由本席補充說明,不須交黨團協商。
  • 院會交付本會審查經濟部函送財團法人紡織產業綜合研究所等單位102年度預算書案,審查完竣。
  • 院會交付本會審查經濟部函送耀華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委員會102年度預算書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本案時由本席補充說明,不須交黨團協商。

原始資料

公報
1023701
卷/期/冊
102/37/1
發布日期
2013-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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