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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國防委員會審查退輔會與國防部預算凍結案並聚焦護漁行動與軍事改革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會議日期:2013-05-16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及國防部102年度預算凍結案。會議核心討論圍繞近期台菲漁船事件的應對、國軍護漁行動的規模與常態化、軍事法治教育的強化、網路作戰能力以及F-16戰機失事調查等議題。最終,退輔會預算除1案部分凍結外皆准予動支,國防部預算全數准予動支,並通過兩項強化軍事院校法治教育的臨時提案。

討論事項一

處理院會交付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02年度預算凍結案等8案

核心議題

審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02年度預算中,關於榮民職業訓練、健保醫療、志工服務、亡故榮民善後、榮民醫院營運、就養榮民給與、就學獎助等8項凍結預算案的解凍事宜。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曾金陵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

  • 報告預算解凍案並即席答復委員質詢。

相關後續

  • 除第三案「志工服務照顧榮民作業」之「獎補助費」預算繼續凍結400萬元(准予動支2,600萬元)外,其餘7案均准予動支。
  • 擬具處理報告,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二

處理院會交付國防部預算凍結案等10案

核心議題

  • 審查國防部102年度關於多項軍事專案、營舍改建、軍事行政、一般裝備及雷達維修等10項凍結預算案的解凍,並就近期台菲漁船事件引發的國軍護漁行動、戰備整備、軍紀法治與網路安全等議題進行廣泛質詢。
  • 討論內容涵蓋國軍對領土主權的捍衛、聯合護漁的常態化與實力展現,以及軍事教育和後勤維護的改進方向。

相關爭議

  • 國軍對菲律賓射殺漁民事件的應對強度:陳歐珀委員質疑國軍「積極不作為」,應「備戰,不惜一戰」;高副部長廣圻則強調已協同海巡署強化護漁行動。
  • 聯合護漁軍演規模與實彈射擊:蔡煌瑯委員質疑演習規模縮小且未實彈射擊,是「作秀」且受美國影響;高副部長廣圻解釋演習規模未縮小,實彈射擊需考量國際公告及漁汛期影響。
  • F-16戰機墜機事件與後勤維護:陳鎮湘、王進士、馬文君、林佳龍委員關切F-16失事原因,質疑機械故障與裝備檢整問題;高副部長廣圻承諾組成專案小組調查,並強調會檢討強化後勤維持。
  • 軍事院校法治教育不足:陳碧涵委員指出軍中違紀案件上升,法治教育成效不佳,特別是軍校學生缺乏相關課程,建議增加課程時數與軍法教官編制;高副部長廣圻表示會強化並檢討。
  • 網路作戰能力與民間駭客納編:蕭美琴委員質疑國防部網站曾被駭癱瘓,網路安全防護不足,且缺乏攻擊能量,建議納編民間網路高手;胡次長延年表示國軍以防護為主,會積極整備。
  • 南海巡弋常態化與獨立預算:蔡煌瑯、林郁方委員建議將南海巡弋演習常態化,並為此編列獨立專案預算,以宣示主權;高副部長廣圻表示已在規劃,會持續常態性偵巡並將預算需求向行政院報告。
  • 海軍與海巡署協調機制:江啟臣委員指出海軍與海巡署在任務劃分、指揮系統與人員輪調上存在鴻溝,建議重新整理一套協同作業系統;高副部長廣圻表示現有定期會議與通聯,會將建議帶回研究。
  • 「暫定執法線」突破與南海主權宣示:林郁方委員強調艦隊透穿北緯20度線的象徵意義,應將超越此線的護漁行動列為年度計畫;高副部長廣圻證實已越過20度線近20浬,並將持續規劃。

立法委員發言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質疑國軍未能有效捍衛領土主權與經濟海域,要求國軍積極作為,甚至「不惜一戰」。
  • 建議凍結國防部預算,待國軍展現更積極作為後再審。
  • 批評護漁演習未採實彈射擊,認為缺乏決心,應進行實彈演習以展現軍威。
  • 關切F-16墜機事件與軍紀問題,要求國軍鎖緊螺絲、檢討調整。
  • 質疑國防部在護漁行動中未邀請所有媒體採訪,要求注意媒體公平性。

陳碧涵 立法委員

  • 指出近年軍中違紀犯罪案件上升,顯示法治教育成效不佳,特別是酒駕與聚賭等案例。
  • 批評軍事院校法治教育課程明顯不足,軍校學生作為未來領導階層卻未被列為重點對象。
  • 建議增加軍事院校各科系及通識課程中的法治與法律相關選修課程,並延長寒暑假法治教育時數。
  • 主張軍法教育應涵蓋民法、刑法、軍法,且授課方式應活潑化、多變化,重視個案討論。
  • 建議增加軍法教官編制,並可向法務部請求支援,以強化法治教育師資。
  • 提供海軍弟兄不當發言的臉書資料,請國防部研究改進不當心態。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質疑國防部網站曾被菲律賓民間網軍癱瘓,顯示網路安全防護不足。
  • 關切國軍網路作戰能力,認為僅防護不足以嚇阻,應具備積極攻擊能量。
  • 建議將民間網路高手納編至國安體系,並調整人事制度以引進特殊人才。
  • 詢問此次海空聯合護漁軍演是否為常態,以及是否有空軍參與。
  • 建議軍演應邀請國際媒體參觀,特別是菲律賓媒體,以展現國軍實力達到嚇阻作用。

陳鎮湘 立法委員

  • 呼籲朝野支持解凍國防預算,以強化戰備,並要求國防部在有限預算中發揮最大功能。
  • 肯定F-16失事飛行員的訓練紮實與搜救及時,要求國防部深入檢討失事原因,不因噎廢食。
  • 建議海巡署與海軍加強聯合作業,配合漁汛期在護漁區進行常態性演練,並將護漁視同作戰。
  • 提醒國防部重新評估假設敵國,並關注南海情勢,強化太平島防衛,做到未雨綢繆。
  • 呼籲國防部與海巡署應一體護漁護疆,並將聯合作業制式化。

蔡煌瑯 立法委員

  • 質疑此次海空聯合護漁規模縮小,是否受美國干預,批評若為作秀也應「作得轟轟烈烈」。
  • 主張台灣不應「看美國臉色」,應做「會吵才有奶吃的小弟」。
  • 建議未來南海巡防應常態化,並將南海作為海空軍訓練與演習地點,以宣示主權與護漁。
  • 要求國防部在明年度預算中編列獨立專案預算,用於南海巡弋的油料與經費,以展現捍衛主權決心。
  • 建議國軍與海巡署若遇挑釁應立即反擊,不迴避、不示弱,甚至可參考日本做法噴漆羞辱對方船隻。
  • 鼓勵國軍逮捕侵犯我國經濟海域的菲律賓公務船或漁船,以示強硬護漁決心。

王進士 立法委員

  • 肯定此次護漁行動有助安撫民心,並強調護漁同時也是宣示中華民國南海主權。
  • 詢問國防部軍艦獲授權開火還擊的具體情況,並強調應避免擦槍走火。
  • 建議國軍應加強在巴丹島附近等漁船常受欺負海域的巡邏次數,讓漁民安心。
  • 關切F-16墜機事件,要求國防部確實檢整裝備,避免「漏氣」影響國軍形象。
  • 建議檢討軍紀教育,避免軍官與士兵違紀事件層出不窮,以重建國軍形象。

馬文君 立法委員

  • 質疑海軍「觀通系統中程雷達系統四、五級維修」預算編列不合理,項目增加但預算減少,要求國防部深入檢討精算。
  • 關切F-16墜機事件,建議國防部加強後勤維持經費與技術人員訓練,避免優秀飛官損失。
  • 強調海巡與海軍之間通訊連結的重要性,呼籲摒除門戶之見,強化資訊共享,以快速反應救援與護漁任務。

林郁方 立法委員

  • 主張應解凍國防預算,強調「巧婦難為無米之炊」。
  • 證實此次聯合操演艦隊已透穿北緯20度線近20浬,宣告「暫定執法線」蕩然無存。
  • 要求海軍將超越北緯20度線南下護漁列為年度重要計畫,並常態化巡弋,以「我來、我見、我征服」的精神積極護漁。
  • 建議國防部應對外解釋護漁行動未實彈射擊的原因(國際公告、避免影響漁民捕魚)。
  • 提醒國防部《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第16條賦予公務船隻強制驅離、逮捕、扣留的權力,要求海軍努力支持海巡執法。
  • 強調對菲律賓應採「砲艦外交」,展現實力逼其談判,並鼓勵海軍士氣。

陳唐山 立法委員

  • 從歷史觀點探討國家國防預算與經濟發展的關係,以美蘇軍備競賽為例,強調國防預算應「用在刀口上」。
  • 指出中國大陸軍事預算年年增長,顯示其對外擴張企圖,台灣應警惕。
  • 批評美國有人提出放棄台灣以解決經濟問題的論調,強調台灣應自省。
  • 強調在經濟困難下,納稅錢更應有效運用於國防。

紀國棟 立法委員

  • 提醒國防部,海軍雖為二線,但應有隨時變為一線的心理準備,備戰氛圍應升到最高。
  • 引用《孫子兵法》強調「先為不可勝」,並肯定海軍有信心、能力與手段達成護漁使命。
  • 建議國防部應協助海巡署聯合情蒐,制敵機先,不讓悲劇重演。
  • 建議國防部應發揮資電作戰能力,對不友善國家進行電子作戰,以癱瘓對方,達到嚇阻作用。

詹凱臣 立法委員

  • 呼籲國人勿遷怒在台菲律賓僑民及勞工,並強調不要輕易將「戰爭」或「開戰」掛在嘴邊,戰爭是嚴肅且恐怖的事。
  • 主張政府應「文攻武嚇」,展現強大實力,不輕啟戰端但也不示弱,讓東南亞國家感到害怕。
  • 建議可考慮登上巴丹島,給菲律賓「一點顏色看」,以展現實力。
  • 要求國防部護漁行動應常態性進行,增加偵巡範圍與密度,並參考漁汛期規劃艦艇佈建。
  • 關切增加巡邏次數可能影響戰備儲油,要求國防部精算油耗,採節約方式達成任務。
  • 建議對退役將領參觀機密軍事設施後赴大陸訪問的情況,應加諸「旋轉門條款」以避免嫌疑。

李桐豪 立法委員

  • 詢問國軍武力護漁何時終止,是否無限期執行,或在簽署漁業協定後終止。
  • 詢問國軍艦艇若在海上遭遇MCS 3001(射殺漁民船隻)將如何處置,建議應立即扣押該船並蒐證。
  • 關切日本與韓國協助菲律賓建構軍備對我國軍力的影響,要求國防部積極評估與研析。
  • 建議國軍應加強島嶼登陸作戰演練,特別是針對被敵國佔有島礁的登陸作戰。
  • 提醒國防部研究巴丹群島主權問題,並為爭取主權做好武力準備。
  • 強調此次事件代表台灣對外交往思維的改變,國軍應準備好以實力展現國威。

林佳龍 立法委員

  • 認為此次事件是國防的「重要契機」,國防部應設定護漁行動與亞太地區國防安全的戰略目標。
  • 建議將護漁行動常態化,並將危機轉化為國際合作的突破,例如雙邊或多邊海上聯合救難。
  • 關切台菲關係緊張可能影響軍事默契與合作,要求國防部進行全面研析與預防。
  • 指出台灣在國際防務對話中被矮化,政府應有新思維與倡議,增加國際合作。
  • 提醒國防部注意中國南海艦隊實彈射擊演習,並非例行訓練,應有因應措施,避免影響我方演習。
  • 詢問F-16墜機的初步原因,是否為機械故障或維修問題,要求書面說明。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詢問國軍護漁操演的經驗,指出海上任務與狀況已不同於過往,國防部應重新思考任務調整與編裝。
  • 質疑海安七號演習未見海軍艦艇,顯示國軍與海巡署在事件發生後未能立即調整協同作業。
  • 建議海軍與海巡署之間應建立互動機制,甚至在特定職務上進行人員輪調,以彌補指揮與作業上的鴻溝。
  • 指出台灣軍力部署過去集中於台灣海峽,應擴大想像與想定,部署軍力以應對周邊國家可能發生的衝突,例如與菲律賓、日本、越南等國。

相關人員回應

高廣圻 國防部副部長

  • 國軍與海巡署已協同派出紀德艦與拉法葉艦強化聯合護漁行動,以海巡執法為優先,海軍側應支援。
  • 國軍每天都在練戰備,不排除任何可能,但不會有飛彈誤射事件發生。
  • 國軍已做了幾十年護漁工作,持續積極,並非不作為。
  • 強調國防部網站被駭主要是針對民網,內部網路未受影響,且很快排除干擾。
  • 證實空軍有多型戰機(IDF、幻象)參與護漁軍演,F-16因失事正在特檢,暫停出動。
  • 對於預算運用,國防部持續檢討,希望用在最有效的地方,以強化戰備。
  • F-16失事已責成空軍司令部組成專案小組調查原因,並承諾不會因訓練失誤影響整體訓練。
  • 國軍將持續與海巡署綿密協調溝通,配合漁汛期將偵巡、演訓向南延伸至經濟水域,並將此規劃常態化。
  • 證實此次艦隊已透穿北緯20度線近20浬,並將持續、常態性進行偵巡,強化維護經濟海域的能力。
  • 解釋演習未實彈射擊是因國際公告規定及避免影響漁民捕魚。
  • 強調國軍內部對武器使用與突發狀況處置有嚴密規定,會配合國家政策執行,不輕啟戰端但會展現實力。
  • 承諾會精算巡防油耗,採節約方式達成任務,並將增加巡邏次數。
  • 表示海軍有信心與能力打贏,並會支持海巡署執行執法手段。
  • 已掌握並研析菲律賓建軍情況,以及南海情勢與中國大陸艦隊動態,會進行準備與防範。
  • 國軍對登陸、反登陸作戰持續演訓,可依任務需求調整地點。
  • 國防部對東岸、東南邊海空偵巡部署兵力,並針對釣魚台、東南邊情勢做過研討與突發狀況處置規範。

胡延年 國防部通信參謀次長室次長

  • 資電部隊整備以防護為主,積極蒐集病毒與攻擊模式,但未提及攻擊能量。
  • 對於納編民間網路高手建議,會後將作進一步報告。

陳永康 國防部副總長兼執行官

  • 所有軍事行動應支撐政治目標,手段不必對外公開太詳細,但目標要明確。
  • 引用《孫子兵法》強調「先為不可勝,以待敵之可勝」,海軍會持續精進與海巡合作護漁。
  • 指出菲律賓漁政船在公海射殺漁民,未明確展示執法船隻符號,形同海盜行為,我方執法可依此對付。
  • 強調資電作戰部的能力是外部看不見的,會強化資管能力並擴張到海巡身上。

蕭維民 國防部海軍司令部副參謀長

  • 解釋「觀通系統中程雷達系統四、五級維修」預算從1億5,000萬元調整為1億2,000萬元,是因為預算限制後請中科院精算合併調整。
  • 證實國際媒體有隨船出海觀察演習,包括日本媒體及三大通信社。

張善東 國防部政戰局副局長

  • 說明國防部有邀請國內46家媒體一同前往護漁行動,並廣邀各大駐臺國際媒體(如日本媒體、三大通信社)。

相關後續

  • 國防部預算凍結案等10案,全數准予動支,並提報院會。
  • 通過第一案臨時提案:國防部應增加軍事院校法治與法律相關課程,檢討授課時數與方式,並於2個月內提出相關檢討與課程規劃具體作為。
  • 通過第二案臨時提案:國防部應針對軍事院校軍法教官員額,於2個月內提出相關檢討與精進作為。

原始資料

公報
1023701
卷/期/冊
102/37/1
發布日期
2013-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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