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委員會審查證所稅修正案與預算解凍:聚焦股市動能與租稅公平
財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3-05-20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主要處理15項中央政府總預算凍結案,並邀請部會就經濟刺激方案進行專題報告。會議核心為審查孫大千等委員擬具之「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財政部提出修正意見,旨在取消證所稅8,500點天險、調整大戶課稅方式及維持特定股票核實課稅,以提振股市動能。多位立委對修法時機、程序正義、對中小企業衝擊及稅制公平性提出質疑,最終證所稅修正案經表決通過國民黨團版本,並提報院會協商。
討論事項一
處理院會交付財政部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關於凍結稅、關務人員獎勵金等15案
核心議題
審查及處理立法院院會決議凍結財政部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中,包括稅、關務人員獎勵金、國稅稽徵業務預算、促參業務預算、各區國稅局約聘僱人員待遇預算、關務署查緝業務與關稅業務預算及優質經貿網絡預算等共15項預算案的動支事宜。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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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人員回應
張盛和 財政部部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財政部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
- 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1週內送交本委員會,並分送相關委員。
- 所有15項凍結預算案均准予動支,並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二
邀請財政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院主計總處、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就「如何導入民間投資、提振國內消費、推動出口以刺激景氣」專題報告
核心議題
聽取政府部會就台灣經濟現況,以及如何透過導入民間投資、提振國內消費、推動出口等措施來刺激景氣的專題報告。
相關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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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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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人員回應
張盛和 財政部部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陳裕璋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石素梅 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管中閔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吳明機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委員潘維剛、楊瓊瓔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主管機關以書面答復。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主管機關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
- 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1週內送交本委員會,並分送相關委員。
- 通過臨時提案1案,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積極督導銀行公會協調金融機構「有存款,即應計息」,以維護存戶權益。
討論事項三
審查本院委員孫大千等23人擬具「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核心議題
- 審查「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旨在檢討現行證券交易所得課稅制度對資本市場的影響,並提出修正方案,以維護租稅公平、提升經濟效率、簡化徵納程序及增加稅收。
- 財政部建議的修正重點包括:取消102年至103年臺灣證券交易所發行量收盤指數達8,500點以上設算課稅規定;104年起出售股票10億元以上大戶課稅方式改採設算為主、核實為輔;維持未上市未上櫃股票、興櫃股票出售數量100張以上、初次上市上櫃前取得股票及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個人之核實課稅機制。
相關爭議
- 修法時機與程序爭議:多位委員質疑財政部長張盛和在短時間內改變其原先堅持證所稅實施滿1年才檢討的立場,認為是受總統壓力,並批評財政部未提出行政院版本,而是藉由委員提案進行修法,損害憲政程序。
- 稅制公平性與大戶課稅爭議:委員質疑新版證所稅對年出售股票金額超過10億元的大戶,改採設算為主、核實為輔的課稅方式,恐導致稅負大幅降低,形成實質免稅或「欺小放大」的觀感,且可能產生人頭戶及透過投資信託規避課稅的漏洞。
- 對中小企業與興櫃、IPO市場的衝擊:羅明才、陳超明委員認為新版證所稅對興櫃股票(出售100張以上)及IPO股票(出售10張以上)課徵15%稅率過於嚴苛,相較於大戶的輕稅,將嚴重打擊中小企業籌資意願及興櫃市場發展,不利台灣經濟根基。
- 政策前後矛盾與政治責任:吳秉叡、薛凌等委員整理張盛和部長過去關於證所稅的多次發言,指其立場反覆,要求部長為政策造成的股市動盪及社會爭議向國人道歉,並質疑其政治責任。
- 缺乏政策影響評估:李桐豪委員批評財政部未針對新版證所稅提出正式的政策影響評估(policy impact study),質疑修法缺乏嚴謹的學理基礎,僅為安慰療法,無法真正解決股市問題。
- 雙軌制精神的消失:曾巨威委員指出,新版證所稅對大戶的處理方式違背了原雙軌制的精神,恐使證券商先前為配合雙軌制所投入的成本白費,並呼籲財政部應考慮在不影響散戶稅負下適度調降證交稅以刺激市場。
- 內線交易疑慮:薛凌委員質疑在證所稅檢討訊息公布前,外資及台銀證券連續大規模買超,是否存在內線交易,要求財政部長保證並進行查核。
立法委員發言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質疑財政部長改變證所稅修法時機是受馬總統施壓,而非從善如流,並要求部長向國人說實話。
- 批評現行證所稅對IPO課稅,不利創新創業與就業,建議將相關條文改為「暫緩施行」。
- 指出對IPO課稅僅為象徵性,但其宣示效果對國際競爭環境極為敏感,可能導致假外資或企業赴海外上市。
林德福 立法委員
- 質疑證所稅修法是否能解決經濟成長的負面因素,並認為現行證所稅有瑕疵,政府應負責任。
- 批評政府開徵證所稅過程草率,政策應求周延而非求快。
- 關切證所稅放寬後,大戶是否會技術性規避,導致證所稅名存實亡,並強調政策應兼顧公平與效率。
- 質疑對IPO等股票交易核實課稅,是否忽略大股東承受的投資風險及長期投入資金。
吳秉叡 立法委員
- 整理財政部長過去對證所稅的多次發言,指責其立場前後矛盾、態度擺盪,要求部長向國人道歉。
- 批評財政部未依憲政體制提出行政院版本,卻配合黨團以委員提案方式修法,是荒腔走板的行為,並質疑政務官的政治責任。
- 認為財政部同意修改代表過去版本有問題,應為過去的堅持導致股市問題負責。
孫大千 立法委員
- 代表自己向全國人民道歉,承認去年在證所稅議題上缺乏堅持與勇氣,違背專業與良心。
- 支持財政部提出的修正版本,認為其能獲得股市人士肯定,並已看到股市成交量正面回升。
- 呼籲朝野立委儘快達成共識,讓證所稅議題塵埃落定,以停止國庫證交稅失血,並讓股市回穩。
- 建議財政部在檢討奢侈稅時,應更借重內部財稅專長人員,並考慮拉長檢討時間及調整房屋稅。
李貴敏 立法委員
- 認同資本利得應課稅的租稅公平原則,但質疑證所稅是否為造成股市交易量縮減的唯一原因。
- 支持馬總統提出的公平納稅、確信課得到稅、手續簡便三大修正方向。
- 質疑新版證所稅對年出售10億元以上大戶的課稅方式,可能導致稅負大幅降低,產生社會疑慮,並要求提供相關統計數據。
- 呼籲財政部對外說明外資免稅的真實情況,澄清社會對台灣人與外國人稅負不平等的誤解。
- 批評稅捐稽徵機關對小額營業(如阿婆茶葉蛋)嚴格課稅,卻可能放寬大戶稅負,造成「欺小放大」的觀感。
薛凌 立法委員
- 列舉財政部長過去關於證所稅的「經典名言」,如「先求有,再求好」、「稅改一大步」、「賭上烏紗帽捍衛證所稅」等,質疑部長立場反覆,要求其向國人道歉。
- 提出多項數據,證明證所稅實施後導致證交稅短收、交易量萎縮、金融業裁員及券商關閉等負面影響,要求部長負責。
- 質疑財政部長在短時間內對證所稅有3種不同說法,認為是上面施壓,將人民當白老鼠試驗。
- 質疑外資與台銀證券在證所稅修法消息傳出前連續買超,是否存在內線交易,要求部長保證並查核。
李應元 立法委員
- 對金管會副主委就監察院證所稅糾正案的回應不滿意,認為未能點出股市量能萎縮是主要衝擊。
- 認同財政部修正證所稅的大方向,包括取消8,500點天險及調整大戶課稅方式,但建議民進黨主張的「就源扣繳合併申報」及「按交易價格千分之一課稅」可供參考。
- 強調民進黨版本主張不設10億元免稅門檻,避免人頭戶問題,並鼓勵長期投資(持有股票超過一定期間者所得可扣除或減稅)。
- 指出證所稅的起起落落是財政部長30多年公務生涯中的一大震撼教育,證明證券交易所得稅制建立的困難。
- 引述前財政部長劉憶如的說法,認為當時國民黨團堅持8,500點版本導致她辭職,而現在又廢除,國民黨團應給全民交代。
羅明才 立法委員
- 關切台菲關係緊張對台灣銀行在菲律賓曝險部位的影響,以及政府是否沙盤推演過最壞情況及相對制衡措施。
- 支持新版證所稅能推動股市發展,認為市場對新版證所稅普遍看好,成交量回升證明方向正確。
- 批評新版證所稅對興櫃股票(出售100張以上)及IPO股票(出售10張以上)課徵15%重稅不合理,金額門檻過低,將打擊中小企業籌資與興櫃市場發展。
- 呼籲財政部調整興櫃與IPO的課稅金額門檻,不要「做半套」或「欺負中小企業」,應照顧台灣資本市場的全面發展。
費鴻泰 立法委員
- 為財政部長張盛和辯護,說明證所稅修法是應國民黨黨團要求進行研究與協商,且行政院各部會及江院長皆同意,並非部長個人主動。
- 解釋修法加速是為讓市場儘速恢復平靜,避免不確定因素干擾,並徵得孫大千委員同意藉其版本修正,強調無內線交易。
- 要求財政部澄清外界對「10億元交易量繳2,000萬稅金」的錯誤計算,避免社會誤解新舊版本稅負差異過大。
- 強調一年10億元交易量僅為中等戶,多數散戶虧損,應向社會大眾說清楚證所稅的實際課徵情況。
李桐豪 立法委員
- 批評財政部長未向人民交代證所稅利弊得失,未提出專案報告,卻僅憑國民黨團決議貿然過關,是「shame」的行為。
- 質疑金管會對台股成交量減少原因分析不足,並認為即使廢除證所稅、證交稅,成交量也不會有太大改變,因為台灣資本市場未全面對國際開放且本益比過高。
- 批評財政部未做政策影響評估,且修法目的並非增加稅收,提出親民黨版證所稅修正案,主張分離課稅、有虧損可抵稅、400萬元以下免稅、分6年實施並可踩剎車。
- 表示若財政部不與在野黨溝通而強行通過,親民黨將會杯葛所有財政部法案,要求朝野協商。
許忠信 立法委員
- 批評新版證所稅「借殼上市」,且10億元以上大戶可選擇設算方式,形同不必繳證所稅,而是繳「假證所稅之殼的證交稅」。
- 質疑政府對中小企業嚴苛,對IPO及未上市櫃股票課徵15%證所稅,而對大戶卻寬容,導致「小牛被剝兩層皮」。
- 指出台灣賦稅過重、規範過多,不利於國際規範競爭,可能導致台灣企業外移上市。
- 擔憂投資信託可能成為大戶規避證所稅的漏洞,且人頭戶問題仍存,認為此提案為財團服務,漏洞百出,應從長計議,進行黨團協商。
廖正井 立法委員
- 認同媒體社論指出馬總統任內面臨「歷史擠兌」危機,但肯定財政部長張盛和在證所稅問題上展現敏銳與明快,提出修正版本。
- 列舉證所稅實施後造成的股市日均量衰退、融資下滑、證交稅短徵、建商獲利下降及金融從業人員離職等負面後果。
- 強調政策制定不應急就章,應充分考慮,並呼籲不要將對政策的質疑指控為反改革。
- 質疑財政部將空軍總部土地交由台北市政府代管的程序合法性與合理性,認為違反國有財產法及都市計畫法,且台北市政府紀錄不良,恐影響後續規劃。
曾巨威 立法委員
- 對財政部長提出的證所稅檢討版本被黨團接受表示羨慕,並指出其版本精神已被參考。
- 公開向社會大眾道歉,表示自己為解決問題已改變立場,從維護租稅公平轉向考慮資本市場衝擊,但認為現行版本仍不足夠。
- 質疑財政部版本將雙軌制設算部分全部拿掉,違背雙軌制精神,且使證券商先前為配合準備的成本白費。
- 建議財政部考慮將證交稅適度調降,以在不影響散戶稅負下,增加股市動能,並指出調降期交稅與避險證交稅的邏輯應一體適用。
陳超明 立法委員
- 質疑金管會對「大戶、中實戶、散戶」的定義模糊,以及投信基金中大戶比例的掌握度。
- 強烈批評新版證所稅對IPO及興櫃股票課徵15%稅率是不公平、不道德的「賊仔政府」行為,指控財政部「欺負中小企業」,讓企業上市後反有罪惡感。
- 指出中小企業創業艱辛,政府卻在企業成功上市後課重稅,而對10億元大戶卻輕稅,是不成比例的「假公平正義」。
- 呼籲財政部和金管會應勇敢放寬興櫃及IPO的課稅門檻(例如放寬至5,000萬元),避免扼殺台灣中小企業的成長動能。
翁重鈞 立法委員
- 肯定財政部長張盛和在處理證所稅問題上的努力,認為其將股市維持在平穩局面,值得肯定,不忍苛責。
- 強調修法應避免造成股市動盪的預期心理,並堅持立法委員及其親近者不應炒作股票,以免社會質疑。
- 認為可行的政策才是最好的政策,圓滿的政策才是最好的政策,即使不是最完美,只要大家可接受即可。
- 鼓勵部長為自己所做的事情在歷史上找到定位,並肯定其對財政業務的嫻熟與穩健處理。
相關人員回應
張盛和 財政部部長
- 解釋提早修法是經行政院內部討論,順應情勢、從善如流,旨在推升經濟動能。
- 承認提出修正版本是針對現行證所稅的瑕疵,如8,500點心理關卡及大戶核實課稅的徵納爭議,強調修法是負責任的表現。
- 說明新版證所稅符合漸進式改革原則,從公平、效率、簡政、稅收四個面向考量,認為比現行版本更好,預計稅收可達60至100億元。
- 澄清「先求有、再求好」是指先建立制度再改善,而非完美版本;並解釋「賭上烏紗帽」的發言時機點,否認是為烏紗帽捍衛政策。
- 否認有內線交易,表示外資買超是因看法多頭,並承諾若有內線交易立刻下台。
- 解釋對IPO股票課稅有優惠,稅率僅15%,持有3年減半,實質稅率約3.75%,認為對國家財政應有貢獻。
- 澄清10億元大戶課稅方式改變,是為減少記帳及查核成本,降低避稅誘因,並非完全免稅,且稅率可討論。
- 說明外資並非全面免稅,僅非居住者且無固定營業場所者免稅,並承諾會對外說明以消除歧視台灣人之疑慮。
- 表示「擴大稅基,遏止逃漏」是財政部目標,但證所稅制建立不易,各方意見見仁見智。
- 澄清並未拋出奢侈稅檢討消息,是媒體關心議題,並承諾善用同仁專業改善問題。
- 解釋空軍總部舊址僅是前階段委託台北市代管進行綠美化,後續規劃與營建不會委託,由經建會負責。
吳當傑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 說明台股今年初至5月15日漲幅8.04%,優於香港、韓國及上海,但成交量日均值減少4.39%,不如日、港、滬等市場。
- 指出金管會已提出「股市提振方案」共23項措施,包括調降期交稅、擴大信用交易資券互抵限額、發行寶島債券等,部分已完成。
- 表示尊重監察院對證所稅的糾正案,並指出糾正案考慮了外資及IPO等因素。
- 說明證所稅檢討消息公布後,股市成交量有正面回應,5月16、17日平均量逾1,000億元。
- 澄清法規中無「大戶、中實戶、散戶」明確定義,但一般將年成交量5,000萬以上歸類為大戶。
- 說明投信基金主要投資人為散戶,國內台股基金投資人有72萬人。
- 表示金管會支持中小企業籌資需求,將繼續推動興櫃市場發展,並思考創櫃板可行性。
- 解釋興櫃市場規定上市上櫃前須登錄興櫃滿6個月,若市場好,課稅因素影響不大,但承認50萬以上課15%重稅對興櫃市場可能產生影響。
- 強調投資人有短期和長期兩種,長期持有有優惠,但承認大部分投資人追求快速獲利。
- 表示對台菲情勢發展會密切注意,但凍結菲勞資產等涉及跨部會權責,目前無法具體報告。
- 說明台股本益比目前為21,高於紐約、倫敦、上海、香港、新加坡等國際市場。
- 強調股市提振方案包含中期和長期措施,影響因素多,會持續進行。
相關後續
- 報告及詢答完畢,委員潘維剛、林滄敏、陳怡潔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主管機關以書面答復。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主管機關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
- 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1週內送交本委員會,並分送相關委員。
- 「所得稅法第四條之一」維持現行法條文,不予修正。
- 「所得稅法第十四條之二」依費鴻泰等委員所提國民黨團修正動議,經表決以5票贊成、1票反對通過。
- 「所得稅法第八十八條」照孫大千等委員提案條文通過。
- 「所得稅法第八十九條」依費鴻泰等委員所提國民黨團修正動議,經表決以5票贊成、1票反對通過。
- 院會交付審查之「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本案時由費鴻泰委員補充說明,本案須交由黨團協商。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23901
- 卷/期/冊
- 102/39/1
- 發布日期
- 2013-06-13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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