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ZER
← 回到摘要列表

高等教育評鑑制度與大學法修正案審查:聚焦評鑑轉型、學用合一及少子化衝擊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日期:2013-05-23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本次會議主要審查教育部「高等教育評鑑制度」檢討報告及多項「大學法」、「學位授予法」修正草案。會議核心討論包括高等教育評鑑制度的存廢、評鑑結果與經費補助及招生脫鉤、學位論文代寫罰則、教育部長學用合一適任性、少子化衝擊下的大學退場與整併機制,以及原住民教育加分等議題。多項草案經討論後送院會協商或保留,臨時提案則多數照案通過。

討論事項一

文化部部長列席就「文化部成立一週年業務推動」提出報告,並備質詢 (報告事項第二案)

核心議題

文化部部長龍應台就文化部成立一週年來的業務推動狀況進行報告,並接受立法委員的質詢。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龍應台 文化部部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覆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
  • 本案報告及詢答結束。

討論事項二

併案審查「公共電視法修正草案」案 (討論事項)

核心議題

併案審查行政院及多位立法委員所擬具的「公共電視法」及「公共電視法第10條、第28條、第13條、第16條」條文修正草案。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本案報告及詢答結束,進行逐條討論。
  • 法案名稱維持現行名稱。
  • 另定期繼續審查。

討論事項三

臨時提案一: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終止經營原住民族電視台及撤照案

核心議題

為維護原住民族傳播權及主體性,建請公視基金會依文化部101年12月5日協調結論,於2週內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提出「自102年12月31日起終止經營原住民族電視台及撤照」。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鄭天財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公視基金會依文化部協調結論,終止經營原住民族電視台並撤照,以符合原住民族傳播權及相關法規。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要求公視基金會終止經營原住民族電視台並撤照。

陳學聖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要求公視基金會終止經營原住民族電視台並撤照。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要求公視基金會終止經營原住民族電視台並撤照。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照案通過,並函請公視基金會辦理。

討論事項四

臨時提案二:綠島文化園區籌設計畫執行效率不佳之檢討報告及改善計畫案

核心議題

監察院糾正文化部綠島文化園區籌設計畫因規劃與執行欠佳,土地問題未整合,導致效益低落。要求文化部於1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及改善計畫,以推動園區發展並落實轉型正義。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許智傑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文化部於1個月內提出綠島文化園區籌設計畫執行效率不佳之檢討報告及改善計畫,以推動園區兼具人權、人文、歷史與生態功能,保存歷史文化資產,落實轉型正義。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要求文化部提出綠島文化園區籌設計畫檢討報告及改善計畫。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要求文化部提出綠島文化園區籌設計畫檢討報告及改善計畫。

林佳龍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要求文化部提出綠島文化園區籌設計畫檢討報告及改善計畫。

尤美女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要求文化部提出綠島文化園區籌設計畫檢討報告及改善計畫。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照案通過,並函請文化部辦理。

討論事項五

教育部部長列席就「高等教育評鑑制度」提出檢討報告,並備質詢 (報告事項第二案)

核心議題

  • 檢討現行高等教育評鑑制度的必要性、成效、問題點(如評鑑種類繁多、指標量化、委員專業性、教師評鑑影響教學)及未來改進方向(如推動自我評鑑、整合指標、中心轉型、國際接軌)。
  • 探討少子化對高等教育的衝擊,以及大學退場、整併機制與12年國教政策的推動狀況。

相關爭議

  • 評鑑制度的存廢與功能:蔣乃辛、李俊俋、鄭麗君等委員主張評鑑應退場或轉型為資訊公開課責,認為現行制度導致功利化、形式化、量化主義並傷害大學自治。蔣偉寧部長則認為評鑑作為確保教學品質的門檻有其必要性,取消將帶來巨大衝擊,且為國際趨勢。
  • 評鑑結果與經費補助及招生掛鉤:多位委員質疑評鑑結果與補助款、招生名額掛鉤,形成懲罰機制,導致學校為應付評鑑而扭曲辦學。蔣偉寧部長同意將評鑑與獎補助脫鉤,但認為評鑑結果仍應作為學校調整發展的參考。
  • 評鑑指標的合理性與彈性:委員批評評鑑指標過多、量化、單一且缺乏彈性,導致學校應付式造假行為(如產學合作、專利申請)。蔣偉寧部長承認評鑑項目確有過多問題,已進行統整簡化,並強調評鑑以教學為主,鼓勵學校發展特色。
  • 教育部長蔣偉寧的學用合一適任性:陳亭妃委員質疑蔣部長身為教育部長卻仍主持地震工程研究計畫,認為其未學用合一。蔣部長解釋是為延續學術工作並支持研究生,且已盡力投入教育部務。
  • 少子化下大學退場與整併機制:多位委員關切少子化趨勢下大學退場與整併的進度及標準。蔣部長說明已鎖定19所國立大學與5到6所私立學校進行輔導整併或轉型,並以2014年8月1日為國立大學整併目標。
  • 原住民族教育加分政策:孔文吉委員建議12年國教超額比序的會考表現應納入族語認證加分。蔣部長表示免試入學已外加2%,特色招生可加35%,但會考加分因學區意見分歧,需持續研議。
  • 大學學費調漲與私校釋憲:私立大學校院協進會因學費凍漲而聲請釋憲,蔣部長強調希望建立常態性學雜費調整機制,並願與立法院溝通,避免走向釋憲。

立法委員發言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質疑教育部蔣部長的學用合一狀況,認為其身為教育部長卻仍主持地震工程研究計畫,應專注於12年國教相關研究。
  • 批評12年國教方向雜亂無章,要求部長提出完整的退場機制及增加生源計畫。
  • 指出私立大學退場機制關鍵在於剩餘財產歸屬問題,要求部長提出修法時程。

李俊俋 立法委員

  • 提案修正大學法第5條,主張廢除大學評鑑制度,讓大學自主發展,因為現行評鑑導致功利主義、形式主義、量化主義,喪失大學自治精神。
  • 指出大學評鑑中心的回應與教育部宣稱的多元化評鑑背道而馳。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提案修正大學法第5條,主張將高教評鑑與補助經費脫鉤,避免評鑑成為懲罰機制,影響大學發展。
  • 引用監察院糾正案,指出高教評鑑存在多項缺失,不符合國際趨勢。
  • 批評現行評鑑指標過多、濃縮而非減少,導致學校為應付評鑑而產生簡報與文書高手,未能真正提升教學品質。
  • 強調不同類型大學應有不同評鑑標準,不應一體適用,否則將強者愈強、弱者愈弱。
  • 指出大學評鑑應以提升教學品質為目標,但至今無學校退場,且存在學用落差等問題。

李桐豪 立法委員

  • 建議教育部應重視正面激勵,並要求部長適度休假以避免負面能量累積。
  • 呼籲教育部在取得社會共識前,應寬列大學預算以解決經營困難。
  • 質疑台灣大學評鑑制度過於強制、落伍且浪費資源,應學習美國Liberal Arts College的多元評鑑方式,鼓勵多元自發性評鑑組織發展。
  • 指出私立大學行政人員負擔過重,因應評鑑導致大量paper work,影響正常教學。

林佳龍 立法委員

  • 質疑現行高教評鑑制度的副作用已顯現,要求部長強化正作用、減少副作用,並提出具體時程與目標推動大學自評。
  • 關切少子化對高等教育的衝擊,要求教育部加速國立大學整併,並公布具體成果時程。
  • 催促教育部加速修改國民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準則,並要求江院長專案報告12年國教的準備狀況。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關切12年國教進度,要求部長確保103年8月1日能準時上路,並對政策抱持信心。
  • 建議12年國教超額比序的會考表現若有族語認證應適度加分,以保障原住民族學生權益。
  • 要求教育部針對原住民族教育法第16條保障辦法,指定次長層級主持跨司署及跨部會會議,以加速處理。

陳碧涵 立法委員

  • 指出技職教育設備老舊、資源不足,導致產學落差及技術人才危機,要求教育部增加技職教育資源投入,特別是高職端設備。
  • 建議12年國教應鼓勵就讀高職,對於技藝班和特殊產業類科學生,應在103年實施實習費、學雜費全免,並落實扶弱與獎優並行。
  • 呼籲教育部應思考高職社區化及就近入學問題,並強調證照法制化需跨部會協調。

呂玉玲 立法委員

  • 關切教育部長蔣偉寧兼職國科會研究計畫,提醒其應專職於教育部公務。
  • 批評體育署對桌球金牌選手莊智淵、陳建安的發言不當(「高興一天就好」),且國光獎章獎金不足,要求體育署檢討體育發展方向,給予運動員實質肯定與支持。
  • 建議大學評鑑週期可延長至10年,以減輕學校負擔,並應納入學生參與,使評鑑更公平、多元。

鄭天財 立法委員

  • 關心東華大學原住民族學院的發展,建議教育部扶植其學術特色,並在評鑑時徵詢原住民族及相關領域專家學者意見。
  • 建議教育部針對原住民族教育法第16條保障辦法,指定次長層級主持跨司署及跨部會會議,以加速處理。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質疑高教評鑑制度的公平性與效率,指出評鑑委員遴選、培訓及基金會理監事人事任用問題,以及評鑑過程冗長、流於形式。
  • 要求教育部作為最高教育主管機關,應根據自身過去被評鑑的經驗,對評鑑制度進行實質改革,而非僅微調。
  • 質疑評鑑結果與經費補助、招生掛鉤,違背評鑑作為「門檻」的初衷,並指出評鑑委員簽署保證書流於形式。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關切12年國教推動成果,並希望部長冷靜思考大學評鑑制度的本質問題。
  • 批評大學評鑑導致指標化、形式化、同質化,甚至作假文化,傷害大學學術自由與教學品質,並未有效提升大學生受教品質或改善教師勞動條件。
  • 提案大學法第5條修正案,主張以「資訊公開」及「公共課責」制度替代現行評鑑,讓大學對社會和學生負責,而非對教育部負責。
  • 指出大學評鑑中心應研議退場或轉型,並應促進或鼓勵民間多元專業評鑑體系的發展。

陳學聖 立法委員

  • 質疑教育部長蔣偉寧民調不佳及中央大學排名退步,但強調評鑑制度本身過度化,導致學校為應付評鑑而扭曲辦學,產生作假文化。
  • 呼籲教育部應賦予評鑑制度新的精神,使其回歸正常化,並將重點放在輔導後段班學校改善,而非以退場機制解決,避免學生與教師受害。
  • 指出大學應為學生存在,而非為應付教育部評鑑,並要求部長檢討過多訪視與審查對學校造成的負擔。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質疑大學評鑑存在困擾、干擾、流於形式且實質意義不足,甚至靠交情與關係影響評鑑結果,應檢討制度存廢或實質改善。
  • 建議教育部參考國外大學(如泰晤士報、美國新聞與世界報導)的評比方式,以客觀、無法操縱的指標提升大學品質。
  • 關切私立大學校院協進會因學費凍漲聲請釋憲,認為教育部應與立法院溝通,建立常態性學雜費調整機制。
  • 指出大學生犯罪率飆升,特別是毒品案和詐欺罪,要求教育部重建或強化校園輔導與支持體系,並加強法治與倫理教育。
  • 批評大學畢業生起薪低,學歷貶值,教育品質下降,要求教育部努力提升學生競爭力。

黃志雄 立法委員

  • 認同評鑑立意良善,但應思考如何化壓力為助力,兼顧質感與數量,並將重點放在提升整體品質。
  • 關切產學合作造假問題,認為教育部應積極追查偽造文書、詐領補助款等情事,並強化產學合作的追蹤機制。
  • 建議教育部應與私校溝通學雜費調漲問題,避免走向釋憲,並支持建立常態性學雜費調整機制。
  • 指出台灣高等教育在國際人才競賽中相對落後,呼籲教育部持續努力提升高教水準,並推動大學法人化以增加自主空間。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提案修正「學位授予法」,主張對代寫論文的廣告及實際代寫者處以罰鍰,以遏止論文代寫歪風,並指出現行法律無法有效處理此問題。
  • 批評教育部提出的修正草案將處罰代寫者的責任推給學校,而學校無權執行行政罰。
  • 指出高教評鑑中心一年花費近1億元,建議教育部應補助多元評鑑體系發展,而非由政府主導評鑑,並主張高教評鑑中心應裁撤。
  • 揭露私立學校教師聘約存在不合理條款,限制教師工作權,違反民法規定,要求教育部訂定公允的教師聘約範本,並加強對私校教師的扶助與年金制度建設。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質疑大學評鑑重研究輕教學、重量化輕質化,並建議將學生淘汰率納入評鑑標準,以維持大學水準。
  • 關切在職專班(EMBA)的收費高、畢業容易問題,認為教育部應管控品質,避免其淪為政商關係場域或學位販售工具。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指出台灣大學國際排名節節敗退,建議應學習荷蘭務實、認真的精神,提升高等教育水準。
  • 建議召集評鑑委員舉辦論壇,分享心得並討論台灣高教改進方向,以提升評鑑品質。
  • 強調大學教育對台灣經濟的重要性,建議在不增加學費前提下,將大學教授薪資提高3成,並讓大學更自由化,以良幣驅逐劣幣。

相關人員回應

蔣偉寧 教育部部長

  • 承認評鑑制度存在問題,但認為其對提升教育品質有正面效益,取消將帶來巨大衝擊,並強調評鑑目的應回歸教學品質的門檻確保。
  • 說明教育部已簡化評鑑指標、推動大學自我評鑑,並規劃評鑑中心轉型,強化委員專業素質。
  • 回應學用合一爭議,表示主持地震工程研究計畫是為延續學術工作並支持研究生,且已盡力投入教育部務。
  • 說明少子化趨勢下,教育部已鎖定19所國立大學與5到6所私立學校進行輔導整併或轉型,並以2014年8月1日為國立大學整併目標。
  • 承諾會努力提升技職教育資源投入,特別是高職端設備,並支持技藝班與特殊產業類科學生學雜費減免。
  • 回應12年國教進度,表示會積極準備,使103年8月1日能準時上路,並持續溝通各學區意見。
  • 對於原住民教育加分,表示免試入學已外加2%,特色招生可加35%,會考加分因意見分歧持續研議。
  • 說明會努力建立常態性學雜費調整機制,並願與立法院溝通,避免私校因學費凍漲而聲請釋憲。
  • 承認大學生犯罪率上升問題,說明已與法務部合作,突破資訊限制,加強校園輔導與三級輔導機制。
  • 強調大學畢業生薪資問題需與國家經濟發展共同努力,並認為大學評鑑應有助於學校發展,而非懲罰。
  • 對於代寫論文修法,原則支持處罰廣告及實際代寫者,並澄清「學校主管機關」包含教育部及縣市政府,並非僅限學校。
  • 承諾會檢討私校教師聘約不合理條款,並研議訂定服務契約範本,同時努力提升教授薪資,但不增加學生學費。

林淑真 教育部法制處處長

  • 解釋學位授予法第7條之3條文所指的「論文、創作、展演、書面報告或技術報告」是連結學位授予相關的內容,而非課堂作業。
  • 說明定型化契約主要適用於企業主與消費者之間,教育部若要訂定教師聘約範本,可用「服務契約」名稱,不需法律授權。

黃雯玲 教育部高教司司長

  • 說明高等教育評鑑制度目前規劃朝向申請制,並輔導專業團體進行評鑑,而非由評鑑中心強制辦理,但專業學術團體能力仍待提升。
  • 指出目前評鑑結果主要影響招生及經費獎補助,獎補助約占8%。

李彥儀 教育部司長

  • 說明大學校長遴選問題,曾有校長本來說不續任卻又重新參加遴選,可能在其任內操作遴選委員。

相關後續

  • 「學位授予法增訂第7條之3條文草案」經協商後照修正內容通過,處罰引誘代寫論文廣告及實際代寫者,並規範罰鍰處罰機關。
  • 「大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中,第5條經協商後,將評鑑結果與經費補助脫鉤,並作為學校調整發展之參考,評鑑辦法應符合多元專業原則。
  • 大學法第7條(私立大學整併)保留送院會處理。
  • 大學法第9條(公立大學校長遴選與續聘)部分條文修正通過,包括校長遴選委員會組成比例、續聘評鑑及不得參加原校新任遴選之規定。
  • 大學法第15條(校務會議組成)照行政院提案條文通過。
  • 大學法第33條、第33條之1、第33條之2(學生申訴制度)部分條文修正通過,確立學生申訴制度及救濟管道,並明確行政處分範圍。
  • 「大學法修正草案」須交由黨團協商,並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
  • 臨時提案第一案(不應過分重視SCI、SSCI論文發表數量)照案通過。
  • 臨時提案第二案(檢討高等教育評鑑指標以改善大學畢業生失業率)照案通過。
  • 臨時提案第三案(技專校院入學測驗統測報名費退還)修正通過,要求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於6月中旬前退還報名費,並應公告財務報表。
  • 臨時提案第四案(東華大學原住民民族學院評鑑應徵詢專家意見)照案通過。
  • 臨時提案第五案(訂定公允私立學校教師聘約範本)照案通過。
  • 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未來應考慮在評鑑過程中角色之轉型或建立逐步退場之機制(附帶決議)。
  • 基於公開透明原則,大學應定期自我揭露學校各類事項之詳細資料,教育部應定期查核各項資訊公開之進度,相關辦法於大學法施行細則定之(附帶決議)。

原始資料

公報
1024101
卷/期/冊
102/41/1
發布日期
2013-06-14
原始連結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