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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文化委員會審查大學法、學位授予法修正案及兩大基金預算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日期:2013-05-27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本次會議內容廣泛,上午主要併案審查大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與學位授予法增訂條文草案,並通過多項附帶決議與臨時提案。下午則針對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及國立故宮博物院文物藝術發展基金的預算進行審查與質詢,討論核安應變範圍、基金運用、故宮文創商品銷售爭議等,並審議教育部多項凍結預算解凍專案報告,聚焦十二年國教、體育發展、弱勢學生扶助及大學整併等議題。

討論事項一

教育部部長列席就「高等教育評鑑制度」提出檢討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檢討並報告高等教育評鑑制度的現況與相關議題。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蔣偉寧 教育部部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覆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
  • 本案報告及詢答結束。

討論事項二

併案審查「大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核心議題

修訂大學法,主要涉及大學評鑑制度的原則與實施方式、學校發展參考、資訊公開透明原則,以及學生申訴機制的調整。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草案第五條第二項修正為教育部應組成評鑑委員會或委託學術團體或專業評鑑機構,定期辦理大學評鑑並公告結果,評鑑應符合多元、專業原則。
  • 通過附帶決議,要求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考量轉型或建立逐步退場機制。
  • 通過附帶決議,要求大學應定期自我揭露學校各類事項詳細資料,相關辦法於大學法施行細則中訂定。
  • 草案第七條保留,送院會處理。
  • 草案第九條除第二項維持現行條文外,餘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 草案第十五條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 草案第三十三條除第四項照委員李昆澤等提案通過外,餘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 草案第三十三條之一照委員李昆澤等提案通過。
  • 草案第三十三條之二第一項修正後,餘照委員李昆澤等提案通過。
  • 本案須交由黨團協商,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

討論事項三

審查「學位授予法增訂第七條之三條文草案」案

核心議題

增訂學位授予法條文,針對引誘或實際代寫(製)論文、創作、展演、書面報告或技術報告等舞弊行為訂定罰則。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草案第七條之三修正通過,規定以廣告、口述、宣播或其他方式引誘代寫(製)論文或實際代寫(製)者,處行為人或負責人新臺幣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 本案不須交由黨團協商,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

討論事項四

臨時提案:大專學術評鑑與經費補助不應過分重視SCI、SSCI論文發表數量

核心議題

建議教育部在推動頂尖大學計畫、學術研究補助及高等教育評鑑時,不應過分重視SCI、SSCI論文發表數量,應將系所之學術研討會、國際學術交流與合作、產學合作等納入評鑑制度。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黃志雄 立法委員

  • 提案建議教育部應將系所之學術研討會、國際學術交流與合作、產學合作等納入評鑑制度,而非過分重視SCI、SSCI論文發表數量。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照案通過,並函請教育部辦理。

討論事項五

臨時提案:檢討高等教育評鑑指標與人力培育能量失衡

核心議題

要求教育部應針對人力培育能量與產業發展需求結構性失衡現象,積極檢討改進,並就現行高等教育評鑑指標、方向、內容進行檢討改進,以確實改善大學以上教育程度者失業率持續升高之現象。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黃志雄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教育部檢討高等教育評鑑指標,以改善大學畢業生失業率升高的現象,並解決人力培育與產業需求失衡問題。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照案通過,並函請教育部辦理。

討論事項六

臨時提案: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應儘速退還統測報名費並公告財務報表

核心議題

要求教育部監督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儘速於6月中旬前退還102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暴增的報名費,並比照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公告財務報表作為未來報名費訂定依據。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應儘速退還統測報名費,並公告財務報表。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照案通過,並函請教育部辦理。

討論事項七

臨時提案:東華大學原住民民族學院評鑑應納入原住民族專家意見

核心議題

要求教育部協調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對於東華大學原住民民族學院之評鑑,應徵詢原住民族及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意見,並納入評鑑機制參考。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鄭天財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東華大學原住民民族學院評鑑應徵詢並納入原住民族及相關領域專家學者意見。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照案通過,並函請教育部辦理。

討論事項八

臨時提案:私立學校教師聘約範本應公允合理

核心議題

要求教育部了解現行私立學校聘約中不合理內容,並於1個月內提供較為公允之教師聘約範本,供各私立相關學校參採。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教育部提供公允的私立學校教師聘約範本,以解決教師權益糾紛和聘約過於嚴苛的問題。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照案通過,並函請教育部辦理。

討論事項九

審查「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關於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管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

核心議題

  • 審查原子能委員會102年度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預算,討論基金的收入來源、用途、執行成果及未來施政重點,特別聚焦於基金規模是否足夠應付核災應變費用、緊急應變計畫區的範圍設定、碘片儲存與管理,以及空中偵測系統的購置與研發。同時檢視預算編列的合理性及對地方政府的補助。
  • 討論核四安全進度掌握、核子事故應變基金的不足、業務宣導費用的合理性,以及高放、低放核廢料的貯存方式與相關管理問題。

相關爭議

  • 基金規模不足與應變能力:立法委員質疑現有基金餘額遠不足以應付核子事故應變費用(如7.8億元),且累積速度緩慢(需9-10年),批評原能會應變計畫不夠完善。
  • 應變基金用途爭議:立法委員質疑基金用於園遊會、睦鄰等業務宣導活動的必要性,認為這些是枝微末節,應刪除相關預算。
  • 核四安全與公投時程:立法委員關切核四安全進度與公投時程的關係,質疑台電在防火屏障耐火測試等項目上未符合要求,並要求原能會公開透明管制資訊。
  • 碘片管理混亂:立法委員質疑碘片採購、儲存、管理及發放流程混亂不清,且預算超支、執行率低,擔心核災發生時無法有效運用。
  • 空中偵測系統預算爭議:立法委員質疑購置美國能源部空中偵測系統(AMS)的預算編列不符預算法規定,且軟體、訓練、無人載具等配套計畫說明不清,擔心造成後續預算無底洞。
  • 緊急應變計畫區範圍:立法委員要求將核災應變計畫區擴大至20公里,比照日本福島核災經驗及美國撤僑標準(50公里),質疑原能會僅將範圍擴大至8公里,且稱16公里為「防護準備區」是逃避大都會區疏散問題。
  • 地方政府補助不足:立法委員質疑基金收入增加但對地方政府的補助款卻未隨之成長,尤其新納入基隆市後仍維持原有水平,認為不利地方防災救災能力強化。

立法委員發言

林佳龍 立法委員

  • 質疑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不足以應付核災應變費用,批評基金累積速度過慢。
  • 主張應刪除基金中用於園遊會、睦鄰等業務宣導活動的預算。
  • 關切核四廠防火屏障耐火測試未符合原能會要求,認為原能會應落實管制。
  • 質疑原能會對核災應變的態度消極,認為其應向國人道歉。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質疑原能會碘片採購、管理與發放流程混亂不清,且地方政府相關預算超支。
  • 質疑基金收入增加但對地方政府補助款未隨之成長,尤其新納入基隆市後仍維持原有水平,認為不合理。
  • 批評原能會預算報告數字兜不攏,顯示管理混亂。
  • 提案刪除業務宣導費及部分委託調查研究費,並凍結核子事故中央災害應變工作計畫及支援工作計畫預算1/10。

李桐豪 立法委員

  • 關切核四安全進度掌握,要求原能會對測試過程和結果負責並公開透明。
  • 質疑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金額不足,特別是在多個核電廠同時運作的高風險時期。
  • 建議基金設計應重新考量,在高風險時應有最充分準備,甚至可設計為可發回的基金。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質疑購置美國能源部空中偵測系統(AMS)的預算編列,包括軟體、訓練、無人載具等配套計畫說明不清,擔心造成後續預算無底洞。
  • 批評原能會預算報告內容不符預算法規定,且答詢時對資訊掌握不清。
  • 提案刪減「核子事故空中(含無人飛機)及海域偵測技術之研發」1,000萬元預算,並刪減「購置美國能源部發展空中偵測系統」550萬元預算。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質疑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計畫是否包括蘭嶼,並關切蘭嶼居民輻射偵測與健康檢查的進度。
  • 支持編列宣導經費,但建議原能會應更清楚解釋碘片功能,並拍攝宣導短片。
  • 關切網路有獎徵答活動的績效指標及參與對象多元性。
  • 提案要求原能會正視核安人才斷層現象,並與相關主管機關就核能產業人才需求提出因應方案。

鄭天財 立法委員

  • 質疑台電本身除了緊急應變基金外,是否另有準備核子事故應變費用,並建議應檢視是否需入法。
  • 質疑無人飛機、海域偵測技術研發等項目是否必要從緊急應變基金支應,建議應協調國防部從其預算支應。
  • 強調基金應優先累積應變經費,而非用於研發或設備購置。
  • 提案要求原能會正視核安人才斷層現象,並與相關主管機關就核能產業人才需求提出因應方案。

呂玉玲 立法委員

  • 關切日本核能設施輻射外洩延遲通報事件,要求原能會對台灣核能設施的即時回報負責。
  • 質疑核四廠海水進水口發現廢輪胎問題,要求原能會查明並防患未然。
  • 要求核四廠安全檢查報告應在公投前公布,以供民眾判斷。
  • 質疑核研所承包台電工程涉及與民爭利,要求原能會確保其不與民爭利。
  • 提案要求原能會正視核安人才斷層現象,並與相關主管機關就核能產業人才需求提出因應方案。

陳淑慧 立法委員

  • 要求原能會就核能研究所與台電合作計畫的利益迴避問題,提供明確的明文規定及執行準則。
  • 質疑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的必要性及實際執行狀況,認為其功能與目的不符,且累積速度緩慢,無法應急。
  • 建議原能會應縮短救災總金額的累積時間,增加台電責任,並強化基金功能。
  • 提案要求原能會正視核安人才斷層現象,並與相關主管機關就核能產業人才需求提出因應方案。

許智傑 立法委員

  • 關切蘭嶼低放核廢料輻射劑量及貯存方式,質疑是否符合標準及與香港小鴉洲貯存場的差異。
  • 要求原能會提供高放、低放核廢料裝置方式的客觀比較表,以及全世界核電廠核廢料處理方式的相關資料。
  • 提案凍結「購置固定資產」500萬元,待原能會做專案報告後再動支。
  • 提案要求原能會於1個月內提出新版緊急應變計畫,並加強應變計畫區內民眾應變能力。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質疑原能會將緊急應變計畫區從5公里放寬為8公里的新版計畫書拖延1年半仍未公告,導致地方應變計畫無法更動。
  • 批評原能會一邊演習一邊修正計畫,屬於便宜行事,缺乏嚴謹性。
  • 質疑基金預算編列不合理,用於民生必需、救災防護、檢測等工作的經費過少且減列。
  • 提案要求原能會於2個月內提出公告新版緊急應變計畫並加強緊急應變計畫區內民眾對於核子事故之應變能力。
  • 提案要求將核災緊急應變計畫納入撤離核電廠半徑範圍至少20公里內居民的給定情境。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關切核電廠事故可能污染翡翠水庫,影響大台北地區700萬人飲用水安全,要求原能會將此納入應變計畫並公布供水方案。
  • 質疑台灣核災應變計畫區僅8公里,遠低於日本福島核災的20公里撤離範圍及美國撤僑的50公里標準,要求擴大至20公里。
  • 批評原能會擴大應變計畫區進度緩慢,且對20公里範圍內人口密集區的疏散能力不足,有逃避問題的心態。
  • 提案要求將撤離核電廠半徑範圍至少20公里內居民之給定情境,納入我國核災緊急應變計畫。

相關人員回應

蔡春鴻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任委員

  • 表示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主要用於平時整備與演習,目前經調整後足夠,但長期累積應變經費仍需時間。
  • 解釋基金中7.8億元為短期應變經費目標,需約10年累積,長期賠償則由核子損害賠償法支應。
  • 說明核子事故緊急應變計畫區已從5公里擴大至8公里,並將規劃3圈概念(3公里預備疏散區、8公里緊急應變區、16公里防護準備區)。
  • 解釋碘片功能為預防甲狀腺累積放射性碘131,並已增購80萬錠,儲存於南北兩處營區。
  • 承認預算報告中101年度設備費數字差異係因前一年度保留預算及基金通過時間較晚,導致執行率低。
  • 承諾會重新思考基金設計,納入多機組同時運作的風險評估。
  • 澄清購置美國能源部空中偵測系統(AMS)是為因應福島事故經驗,且已與美方簽署合作備忘錄,會提供軟體使用權限。
  • 表示蘭嶼部分有緊急應變計畫,但不包含在核電廠緊急應變基金中,且蘭嶼居民健康檢查及流行病學研究仍在規劃中。
  • 強調核四安全管制不受公投影響,原能會將依原定管制作業及台電進度調整,並全程參與187項關鍵安全測試。
  • 承諾核能研究所已成立專責管制支援中心,成員不參與台電委託計畫,以避免利益迴避爭議。

徐明德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技術處處長

  • 說明碘片採購分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兩種方式,中央採購40萬片針對8公里範圍之外,地方政府採購針對8公里範圍內。
  • 解釋101年度預算設備費數字差異是因為包含前一年度保留預算,且基金通過時間較晚影響執行率。
  • 說明空中偵測系統(AMS)設備費550萬不足,尚需約300萬增添設備及100-200萬訓練經費,總計約2,000萬以上。
  • 表示AMS軟體美方會提供使用權限,但不會提供source code。
  • 說明AMS載具為軍方輕航飛機,已與軍方協調,無人載具是另一研究單位研發項目,編列在1,000萬研發經費中。
  • 澄清防護包主要供應變人員使用,而非民眾,睡袋、手電筒等民生物資則由地方政府統一保管於收容場所。

邱賜聰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局長

  • 說明蘭嶼貯存場核廢料為低劑量,表面劑量每小時2侖琴以下,場區對民眾最大輻射劑量不超過每年0.25毫西弗,目前偵測均符合標準。
  • 解釋低放核廢料貯存方式有現代化貯存庫(核一、二、三廠)和壕溝式貯存(蘭嶼),前者有溫濕度控制,後者無。
  • 承諾提供高放、低放核廢料裝置方式的客觀比較表及全世界核電廠處理方式資料,並表示國內已研究發展成功混凝土容器。

相關後續

  • 原能會主決議第一案(關於緊急應變計畫區調整為8公里並加強應變能力)修正為「2個月內提出公告新版緊急應變計畫」後通過。
  • 關於核災緊急應變計畫區擴大至20公里的提案,因爭議較大,保留送院會協商。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管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相關提案,除主決議第一案外,其餘均予以保留,送院會處理。
  • 臨時提案要求正視核安人才斷層現象並提出因應方案,修正後通過,函請原能會辦理。

討論事項十

審查「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關於國立故宮博物院主管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

核心議題

  • 審查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102年度預算,主要討論故宮文創商品銷售收入、銷貨成本、行銷及業務費用、捐贈款項管理等預算編列的合理性,以及故宮員工消費合作社代辦業務衍生的利益迴避爭議與國會監督權受限問題。
  • 探討故宮文物仿製品銷售績效不佳、商品保存管理問題,以及基金收支保管運用辦法修訂爭議,要求故宮基金業務回歸體制,確保國家資源的妥善運用與國會監督。

相關爭議

  • 故宮文創商品銷售收入與合作社利益歸屬:立法委員質疑故宮將文物紀念品銷售業務委託員工消費合作社,導致國家文物仿製品龐大收入未列入基金繳庫,規避國會預算審議,且合作社累計盈餘未繳回基金。
  • 佣金費用與場地租金不合理:立法委員質疑故宮支付員工消費合作社高達40%的代銷佣金不合理,因合作社已享有優惠場地租金,有變相圖利之嫌。
  • 基金收支保管運用辦法修訂爭議:立法委員質疑故宮修改基金辦法,將「銷售」業務改為「開發」,意圖將商品銷售業務委外辦理,導致基金重要營運功能盡失。
  • 預算編列浮濫與績效不彰:立法委員質疑故宮銷貨成本、行銷及業務費用、管理及總務費用等預算有浮編情事,且文物仿製品銷售績效不佳,滯存、破損商品報損金額高。
  • 捐贈款項規避監督:立法委員質疑故宮長期接受外界捐贈款項未納入預算編列,以代收款轉撥,規避立法機關預算審查。
  • 「大故宮計畫」與基金關聯:立法委員質疑故宮擬將重大建設納入基金設置目的,但「大故宮計畫」對環境與公共安全衝擊大,要求不得基於現有評估修改基金辦法。

立法委員發言

林佳龍 立法委員

  • 提案增列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102年度「業務收入」之「銷貨收入」1億元,要求將合作社販售收入列入基金。
  • 提案減列銷貨成本2,000千元,質疑成本與銷售數量比例不合理,且委託合作社代辦限縮預算審查權。
  • 提案減列文物仿製品銷貨成本150萬元,指出近年銷售成效欠佳,不宜高估支出。
  • 提案減列行銷及業務費用6,000千元及8,000萬元,質疑佣金計算不合理,且合作社租金優惠。
  • 提案減列大陸地區旅費10%,認為未落實撙節原則。
  • 提案減列樣品贈送預算100萬元,指出歷年執行率偏低。
  • 提案減列管理及總務費用100萬元,指出歷年預算浮濫。
  • 提案修改基金收支保管運用辦法,將「開發」改回「銷售」業務,避免基金本務委外。
  • 提案要求故宮員工消費合作社歷年累計盈餘應繳回故宮文物基金,因其來自運用國家財產之收益。
  • 提案要求故宮文物基金業務不得委託員工消費合作社代辦,以杜絕爭議並回歸體制。
  • 提案凍結典藏購藏文物計畫二分之一預算,待故宮報告後動支。
  • 提案要求故宮針對漬損商品報損問題檢討內部管控保存機制並提出報告。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提案增列銷貨收入20,000千元,認為故宮身為最受歡迎景點,收入減列不合理。
  • 提案減列銷貨成本2,000千元,質疑成本與數量間比例難稱合理,且合作社代辦業務限縮預算審查權。
  • 提案凍結文物仿製品預算2,000千元,指出銷售量長期未達預期,管理失當。
  • 提案減列行銷及業務費用6,000千元,質疑佣金計算不合理。
  • 提案增列業務賸餘33,000千元,認為業務收入大幅增長但賸餘增加不成正比。
  • 提案要求不得基於現有「大故宮計畫」評估修改基金保管及運用辦法,並要求故宮提出書面報告。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提案增列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業務外收入」25,000千元,要求將捐贈收入編入預算,避免規避審查。
  • 提案要求不得基於現有「大故宮計畫」評估修改基金保管及運用辦法,並要求故宮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修改基金收支保管運用辦法,將「開發」改回「銷售」業務,避免基金本務委外。
  • 提案要求故宮員工消費合作社歷年累計盈餘應繳回故宮文物基金,因其來自運用國家財產之收益。
  • 提案要求故宮文物基金業務不得委託員工消費合作社代辦,以杜絕爭議並回歸體制。
  • 提案要求故宮應針對文物仿製品營運績效下降問題,掌握市場銷售狀況,檢討調整產品訂價策略、產銷計畫及成本控管。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提案增列「業務外收入」下「受贈收入」23,000千元,要求將捐贈款項納入基金運作並加強監督。
  • 提案減列「服務費用」下「旅運費」100千元,認為大陸地區旅費未落實撙節原則。
  • 提案減列「服務費用」下「印刷裝訂與廣告費」80,000千元,質疑佣金費用不合理。
  • 提案減列「行銷及業務費用」下「服務費用」80,000千元,質疑佣金費用不合理。
  • 提案減列「管理及總務費用」600千元,認為歷年預算編列浮濫。
  • 提案要求故宮應針對文物仿製品營運績效下降問題,掌握市場銷售狀況,檢討調整產品訂價策略、產銷計畫及成本控管。
  • 提案要求故宮不得修改基金收支保管運用辦法,將「銷售」業務以「開發」業務取代,並將商品銷售業務委外辦理。
  • 提案要求故宮應積極針對「附設博物館商店暨餐飲服務委託經營管理案」之營運,研議妥適之方案。

李桐豪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典藏購藏文物計畫二分之一預算,待故宮報告後動支。
  • 提案要求故宮應將基金業務回歸體制以杜絕爭議。
  • 提案要求故宮針對員工消費合作社之運作方式檢討改進,並向委員會報告。
  • 提案要求故宮應針對漬損商品報損問題檢討內部管控保存機制並提出報告。
  • 提案要求故宮應於原有免費及優惠對象外,另增中低收入戶及學生憑證免費參觀。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典藏購藏文物計畫二分之一預算,待故宮報告後動支。
  • 提案要求故宮應將基金業務回歸體制以杜絕爭議。
  • 提案要求故宮針對員工消費合作社之運作方式檢討改進,並向委員會報告。
  • 提案要求故宮應針對漬損商品報損問題檢討內部管控保存機制並提出報告。
  • 提案要求故宮應察查員工消費合作社參與招標案有無違反公務人員利益迴避相關規定。

相關人員回應

馮明珠 國立故宮博物院院長

  • 同意第二十一案(修改基金收支保管運用辦法)照辦。
  • 同意第二十四案(增中低收入戶及學生憑證免費參觀)照辦。
  • 同意第二十五案(不得基於大故宮計畫修改基金辦法)照辦。
  • 同意第二十七案(基金業務回歸體制)照辦。
  • 同意第二十九案(察查合作社參與招標案有無違反公務人員利益迴避)照辦。
  • 同意第三十案(掌握市場銷售狀況,檢討調整產品訂價策略等)照辦。
  • 同意第三十一案(不得修改基金辦法將「銷售」業務以「開發」取代)照辦。
  • 同意第三十二案(積極針對「附設博物館商店暨餐飲服務委託經營管理案」研議妥適方案)照辦。
  • 建議第二十二案(合作社累計盈餘繳回基金)修正為「除公積金及累積盈餘依合作社法規定做為營運周轉資金及重製設備支出外,其餘3個月內應予繳回故宮文物基金」。
  • 建議第二十六案及第二十八案(提出報告)修正為「提出書面報告」。
  • 表示第二十三案(基金業務不得委託員工消費合作社代辦)希望撤案,並承諾年底前完成招標作業,但合作社依法可參與投標。

相關後續

  • 第二十一案(修改基金收支保管運用辦法)通過。
  • 第二十二案(合作社累計盈餘繳回基金)修正後通過,要求「其餘3個月內應予繳回故宮文物基金」。
  • 第二十三案(基金業務不得委託員工消費合作社代辦)保留送院會協商。
  • 第二十四案(增中低收入戶及學生憑證免費參觀)通過。
  • 第二十五案(不得基於大故宮計畫修改基金辦法)通過。
  • 第二十六案(針對漬損商品報損問題檢討內部管控保存機制)修正為「提出書面報告」後通過。
  • 第二十七案(基金業務回歸體制)通過。
  • 第二十八案(針對員工消費合作社之運作方式檢討改進)修正為「提出書面報告」後通過。
  • 第二十九案(察查合作社參與招標案有無違反公務人員利益迴避)通過。
  • 第三十案(掌握文物仿製品市場銷售狀況)通過。
  • 第三十一案(不得修改基金辦法將「銷售」業務以「開發」取代)通過。
  • 第三十二案(積極研議「附設博物館商店暨餐飲服務委託經營管理案」妥適方案)通過。
  • 所有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相關提案,除已通過者外,均予保留,送院會處理。

討論事項11

審議教育部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凍結案解凍專案報告

核心議題

  • 審議教育部36項凍結預算解凍專案報告,總金額達38.27億元,主要聚焦於高等教育、技術職業教育、私立學校獎助、師資培育、終身教育、國民及學前教育、體育發展等領域的經費運用。
  • 討論十二年國教的入學方式、超額比序、高中職優質化、私立國中部直升比例等政策細節,以及體育班專任教練與運動傷害防護員的設置、國光獎章敘獎制度的檢討與修正,並關切弱勢學生扶助與大學整併機制。

相關爭議

  • 大學整併機制與標準:立法委員質疑教育部大學整併機制不夠明確,擔心僅以人數為考量,忽略學校辦學品質與特色,要求教育部應有明確標準。
  • 十二年國教入學方式與超額比序:立法委員質疑教育部在國中會考成績分級上反覆不定(從2級變3級、5級再變7標示或4標示),批評其「假3等真7級」是欺騙社會,將導致補習風氣更盛,且認為為都會區學生而將全國學生綁架。
  • 國光獎章敘獎辦法不公:立法委員批評國光獎章敘獎辦法未能隨時代調整,對非奧運項目(如桌球雙打)或奧運項目但量級不同(如跆拳道)的選手敘獎標準不公,且過去修訂辦法導致部分選手無法領獎,要求檢討修正。
  • 體育班教練與防護員不足:立法委員指出全國體育班專任運動教練人數嚴重不足,且運動傷害防護員缺乏,要求教育部儘速補足並提出改善計畫。
  • 台大山地實驗農場與原住民土地爭議:立法委員譴責台大山地實驗農場與民爭利、與原住民興訟,並違反原住民土地增劃編政策,要求教育部督促台大配合政府政策釋出土地。
  • 弱勢學生扶助預算減少:立法委員指出102年度對弱勢學生獎補助預算減少,且私立學校弱勢學生比例高但政府培育成本遠低於國立學校,批評預算「反重分配、不公不義」。
  • 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業務委外爭議:立法委員質疑故宮將基金業務委託員工消費合作社代辦,規避立法院監督審查,且合作社盈餘未繳回基金,違反國有財產法規定,要求基金業務回歸體制。
  • 高等教育「五化」問題:立法委員引述「大學五化」問題(行政管理指標化、世界百大排名化、評鑑指標殖民化、本土人才焦土化、大學生程度中學化),批評教育部重研究輕教學,犧牲學生,要求教育部提出檢討報告。

立法委員發言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質疑教育部大學整併機制不夠明確,不應僅以人數為唯一考量,應有明確標準。
  • 要求部長正式澄清國中會考成績分級是3等級4標示而非7標示,並以書面公開說明。
  • 關切免試入學名額比率,要求教育部儘速定案,不應再協商。
  • 提案要求教育部所屬國立高中職體育班之專任運動教練聘用經費與人數提出改善計畫逐年改善,並積極協調地方所轄體育班教練聘任。

黃志雄 立法委員

  • 批評教育部官員對莊智淵、陳建安世桌雙打金牌的發言不當,應予糾正。
  • 質疑國光獎章敘獎辦法不公,未能隨時代調整,對非奧運項目或量級不同選手敘獎標準不合理,要求檢討修正並補救。
  • 指出全國體育班專任運動教練人數嚴重不足,要求教育部儘速補足,並設置運動傷害防護員。
  • 提案要求教育部所屬國立高中職體育班之專任運動教練聘用經費與人數提出改善計畫逐年改善,並積極協調地方所轄體育班教練聘任。

鄭天財 立法委員

  • 關切花蓮、台東棒球人才流失問題,要求體育署與國教署共同規劃,選定重點學校留住具潛力學生,並協助成立縣籍棒球隊。
  • 質疑族語老師鐘點費薪資發放遲延,要求教育部簡化行政程序,確保薪資及時撥付。
  • 提案要求教育部協調花蓮及台東轄內各級學校選定發展棒球之重點學校,留住具棒球潛力之學生在花東地區就讀,並協助兩縣成立縣籍棒球隊。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質疑教育部部長親自募款的必要性與常態性,認為應優先推動運動產業發展條例,讓企業了解免稅優惠並願意贊助。
  • 指出運動產業發展條例通過至今仍有子法未訂,且業界對條例不了解,要求教育部立即推動。
  • 強調國光獎章適用範圍應具彈性,配合實際狀況機動調整,不應僅限於國家推展項目。
  • 支持十二年國教零抽籤目標,但對3等級4標示或7標示的分級方式仍有疑慮,要求教育部儘速定案並向家長說明。

林佳龍 立法委員

  • 批評教育部在國中會考成績分級上反覆不定,從2等級變3等級、5等級再變7等級,認為是「假3等真7級」,欺騙社會。
  • 質疑會考分級過細將導致補習風氣更盛,尤其在數學等科目上1題之差可能影響升學結果。
  • 認為教育部以「標準參照」解釋會考分級是在建構「先射箭後畫靶」的制度,而非針對最壞情況做準備。
  • 提案刪除辦理國中會考等相關經費,因其為錯誤的政策方式。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關切行政院長將赴立法院報告十二年國教的意義,以及若朝野無共識十二年國教是否還能上路。
  • 要求部長書面答復「先免後特」是否入法、高中職優質化是否額外增加5年100億預算、私校國中部直升高中的比率設限、超額比序簡化方式、免試入學比率目標是否入法等問題。
  • 批評102年度教育預算「反重分配、不公不義」,對弱勢學生獎補助預算減少,且私校弱勢學生受政府培育成本遠低於國立學校。
  • 提案要求教育部在休會期間舉辦「103年度教育預算公聽會」,邀請社會團體與會,並由部長親自出席聆聽民意。

陳淑慧 立法委員

  • 認同教育部訂定十二年國教超額比序免抽籤的全國統一標準,認為有助縮短各學區免試名額差距。
  • 要求教育部在6月15日前定案所有十二年國教細則,不容有任何閃失,讓學校、學生、家長有所遵循。
  • 指出高等教育預算凍結最多,反映社會對高教培養人才的期待,但高教仍有許多需改進之處。
  • 引述大學「五化」問題(行政管理指標化、世界百大排名化、評鑑指標殖民化、本土人才焦土化、大學生程度中學化),批評教育部重研究輕教學,犧牲學生,要求提出檢討報告。

呂玉玲 立法委員

  • 要求教育部部長在6月15日宣布十二年國教15個招生區比序條件最終版後,絕不再變動。
  • 質疑十二年國教3等級7標示或4標示的分級方式,認為是為基北區學生而設,將全國學生綁架。
  • 要求教育部部長積極與行政院長溝通,確保院長在立法院報告時能替十二年國教背書。
  • 關切十二年國教同分增額招收問題,要求教育部明確說明處理方式,並確保零抽籤目標。
  • 提案要求教育部所屬國立高中職體育班之專任運動教練聘用經費與人數提出改善計畫逐年改善,並積極協調地方所轄體育班教練聘任。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質疑台大山地實驗農場設立目的與實際運作不符,過去曾出租土地種植高山高麗菜,且長期與原住民爭訟,違反原住民土地增劃編政策。
  • 譴責台大山地實驗農場自成獨立王國,不服教育部管理,要求教育部督促台大積極檢討並配合政府政策,釋出土地。
  • 要求台大實驗林管理處處長應列席備詢,對山地實驗農場問題負責。
  • 提案要求教育部主動協調並督促台灣大學盡速了解並配合政府政策,針對原住民族有需求之土地,依規定增劃編為原住民族保留地,並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

相關人員回應

蔣偉寧 教育部部長

  • 就36案凍結預算提出解凍專案報告,總金額38.27億元,懇請委員支持。
  • 說明大學整併非僅以人數為考量,國立大學已選定6所兩兩合併成3所,私立大學則由小組評估,重視師生權益及辦學品質。
  • 澄清國中會考成績分級一直是3等級(精熟、基礎、待加強),並輔以4標示(A++、A+、B++、B+)以避免超額比序抽籤,強調是「標準參照」而非「常態參照」。
  • 承諾6月中以前所有十二年國教相關細則(如免試入學、超額比序定案)將全部到位。
  • 針對世桌雙打金牌發言不當問題,已要求同仁謹慎發言,並表示國光獎章敘獎辦法正在檢討修正,將納入各界意見,保留彈性。
  • 支持增加體育班專任運動教練及運動傷害防護員,承諾將努力補足並於下會期提出專案報告。
  • 說明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已提供稅捐減免及費用列支優惠,將加強與企業溝通推廣。
  • 表示電競項目是否列入競技仍在討論中,需與各部會溝通。
  • 說明「各級學校扶助學生就學勸募條例」草案可讓捐款長期累積,提升使用彈性,並承諾研究聯合勸募模式,加強防弊機制。
  • 承諾8月試辦「公費留學臺灣版」政策,經費將從學產基金編列,不足則考慮小額募款。
  • 針對兼任、代課教師鐘點費及勞健保問題,表示健保部分已與衛生署協商,將持續調查學校技術性取巧問題。
  • 說明對菲律賓制裁措施包括凍結獎學金及體育交流,但國際賽事或積分賽不禁止,以維護球員權益。
  • 承諾針對大學「五化」問題提出書面報告,並強調教學是大學最重要任務,已努力要求學校提升教學品質。

何卓飛 教育部體育署署長

  • 說明目前強棒計畫將針對花蓮、台東區域規劃,從小學到大學自成體系,以避免挖角並提供發展空間。
  • 承諾協助花蓮縣政府和台東縣政府籌組縣籍棒球隊。

吳清山 教育部國教署署長

  • 承諾檢討簡化族語老師鐘點費發放行政程序,讓老師可以早一點拿到鐘點費。
  • 表示將做細緻的作業流程規定,讓縣市政府主動製據,不必再行文要求。

黃雯玲 教育部高教司司長

  • 說明台大山地實驗農場設立目的是供台大農學院師生教學、研究及學習,目的未改變。
  • 表示台大從82年以後就沒有僱工開墾和出租土地的狀況。
  • 說明王雅各土地爭議案,法院已判決,台大依法處理,並已行文原民會,希望未來有申訴機會或由原民會做最後認定。

梁治文 國立臺灣大學實驗林管理處副處長

  • 表示台大實驗林管理處處長因排課無法列席。
  • 說明台大山地實驗農場現在已無出租土地情形,全部用於教學用途。
  • 承諾若原住民符合增劃編辦法,台大將依法處理並同意辦理。

葉德銘 國立臺灣大學山地實驗農場場長

  • 確認台大山地實驗農場現在沒有出租土地,全部做教學用途。

相關後續

  • 討論事項第三案至第七案、第九案至第三十八案凍結預算均准予動支,並通過決議2項,提報院會。
  • 討論事項第八案(邁向頂尖大學計畫)繼續凍結1億元,並通過決議1項,提報院會。
  • 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
  • 主決議要求教育部應重新檢視現有產學合作補助機制,調整評審指標與內容,加強成本效益評估,以解決產學落差,強化人才培育及產學合作機制,提報院會。
  • 主決議要求教育部協調花蓮及台東各級學校選定發展棒球之重點學校,留住具棒球潛力學生,並協助兩縣成立縣籍棒球隊,提報院會。
  • 主決議要求教育部補助台灣大學之邁向頂尖大學計畫經費部分繼續凍結1億元,俟該校報告並經同意後始予解凍,提報院會。
  • 臨時提案要求教育部所屬國立高中職體育班之專任運動教練聘用經費與人數提出改善計畫於下學年度起逐年改善,至地方所轄體育班專任運動教練之聘任應積極協調逐年改善,修正後通過。
  • 臨時提案要求教育部主動協調並督促台灣大學盡速了解並配合政府政策,針對原住民族有需求之土地,依規定增劃編為原住民族保留地,並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修正後通過。

原始資料

公報
1024201
卷/期/冊
102/42/1
發布日期
2013-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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