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草案審查:中央與地方財源分配爭議
財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3-05-29會議日期:2013-05-30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持續審查「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草案」共20案,主要聚焦於中央與地方財源分配、所得稅與營業稅提撥比例、土地增值稅納入統籌分配、國民年金與農保由中央負擔,以及中央業務移撥新升格直轄市的財政衝擊。委員們就擴大財源、公平性及地方財政困境提出多項質詢與建議,行政部門則回應財政負擔與修法複雜性。會議最終決定將案件留待臨時會繼續討論,並要求相關單位就多項爭議點進行研究與書面答復。
討論事項一
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草案 (併案審查)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討論「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草案」的中央與地方財源分配機制,包含所得稅與營業稅提撥比例調整、土地增值稅的分配方式、國民年金及農保負擔歸屬,以及中央業務移撥新升格直轄市所造成的財政影響。
- 核心目標在於尋求共識以擴大地方財源,同時兼顧中央財政穩健與各縣市間的公平性。
相關爭議
- 所得稅與營業稅提撥比例調整:財政部建議將所得稅提撥率從6%提高至10%(增加280億元),但相對應地將營業稅提撥率減少10%(減少280億元),認為此舉有利於未來所得稅的成長性與稅源穩定。然而,多位立法委員質疑此「一增一減」並未實質擴大財政大餅,缺乏誠意。
- 土地增值稅納入統籌分配:部分縣市希望將25%的土地增值稅(地方稅)納入統籌分配,以平衡城鄉差距。但都會區縣市(如台北、新北、台中、高雄)強烈反對,認為此舉將嚴重衝擊其地方財政收入,且難獲地方議會同意。
- 國民年金、農民保險及老農津貼負擔:農業縣市與新升格直轄市(如台南、高雄、台中)主張將這些社會福利支出改由中央全額負擔,以減輕地方財政壓力。財政部與農委會則擔心中央負擔將影響審核嚴謹度,且需修改多項相關法律。
- 中央補助款轉為統籌分配款:有委員建議將約770億至875億元的中央專案補助款改為統籌分配款,以增加地方自主性並減少互信問題。財政部則認為補助款對貧瘠縣市具有調劑盈虛的功能。
- 中央業務移撥新升格直轄市的財政衝擊:盧秀燕委員指出,新升格直轄市(如台中、台南、桃園)在接收中央移撥業務(如國立高中職、區域排水整治、署立醫院)時,面臨經費不足甚至倒貼的困境,要求設立「錢到位才移撥」的落日條款。
- 勞健保費用中央負擔後的補助款扣減:主席與吳秉叡委員指出,雖然中央接手了台北、高雄等都會區的勞健保費用負擔,但卻同時從其他項目扣減補助款,導致實質效益被抵銷,對這些城市不公平。
- 公務員員額膨脹與財政負擔:吳秉叡委員質疑地方政府因升格而膨脹員額,導致人事支出過高,加劇財政困難,並強調移撥業務時應將人員退休撫卹費用一併納入考量。
立法委員發言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澄清立法院開臨時會沒有加班費,並要求主席向全國人民說明。
- 主張財劃法應尊重地方政府意見,儘速通過,避免人民誤解為拖延。
- 建議將所得稅提撥率從6%提高至12%,營業稅提撥依財政部意見調降,並將國農保費用改由中央負擔。
- 建議在分配公式中納入農林漁牧產值等指標,以保障農業縣市利益。
吳秉叡 立法委員
- 指出財劃法修法困境在於政府財政拮据,應設法「把餅做大」而非僅分配現有資源。
- 強調新升格直轄市(如台南、高雄)在農保、老農津貼負擔上的不公平性,應回歸中央負擔。
- 建議將有爭議的保留條文送出委員會,交由黨團協商處理。
- 提議透過提高菸稅/菸捐(例如每包加徵25元可增加400億元)來擴大財源,使所得稅提撥率可提高至10%而營業稅提撥不需減少。
- 主張國民年金、老農津貼與農保應回歸中央負擔,並可透過配套修法快速解決。
- 建議財政部提出逐年降低補助款比例的計畫,例如5年內降至50%。
- 強調中央業務移撥地方時,應一併計算相關人員的退休與撫卹費用。
盧秀燕 立法委員
- 肯定財政部在整合各縣市意見上的努力,認為財劃法修法已有進度,意見差距逐漸縮小。
- 強調新升格直轄市(如台中、台南、桃園)因組織變動及中央業務移撥,面臨財政倒貼困境(例如台中市增收59億卻需支出160億)。
- 建議修法納入「落日條款」,規定中央移撥業務與人員時,若經費未到位,應繼續由中央主管,待經費到位後再由地方接管。
- 指出國立高中職、署立醫院等機關及業務本身也不願被移撥,擔心地方政府無力負擔。
曾巨威 立法委員
- 建議應有判斷標準來評估財政大餅的擴大程度與統籌分配的合理性,並考量收支平衡。
- 認為財政部提出的所得稅提高4%與營業稅減少10%的方案,雖然淨增加不多,但從未來性來看,地方財源的穩定度與成長性會更好。
- 建議將菸捐改為菸稅並適度提高,因菸稅是統籌分配稅款的當然財源,可直接擴大地方財源。
- 建議將分配公式清楚訂定在條文中,以消除各縣市政府對未來分配方式的疑慮。
林德福 立法委員
- 認為財劃法修法主要因應五都升格後的配套措施,但人事膨脹是主要問題。
- 指出區公所人員架構未精簡,市政府人員卻持續增加,造成人事成本高漲。
- 強調若不徹底檢討人事膨脹問題,僅增加撥款無法提升政府效能,改制意義不大。
相關人員回應
張盛和 財政部部長
- 報告財劃法修法主要有4項意見:所得稅統籌分配比例提高至10%(增加280億元)、土地增值稅25%納入統籌分配(約200億元)、國民年金/農保/老農津貼改由中央負擔、取消或移列一般性補助款至統籌分配款。
- 說明中央已預計釋出438億元,若再增加280億元恐難平衡預算。
- 解釋農委會認為農保/老農津貼由地方負擔可確保審核嚴謹,且涉及修法。
- 認為所得稅提撥增加4%並相對減少營業稅提撥10%是擴大未來財源,因所得稅成長性較高且營業稅單一稅源風險較高。
- 表示五都升格後的人事及支出問題並非財劃法能解決,建議切割討論。
- 同意所得稅提撥增加4%可相對減少營業稅提撥4%,以確保財源安定性與未來成長性。
- 對於土增稅分配問題,表示因涉及地方稅收,難以置喙。
- 建議將農保/老農津貼問題暫時不論,因涉及修法。
石素梅 主計總處主計長
- 說明中央政府債務已逼近舉債上限(5兆2千多億元),財政困難,若再釋出財源將壓縮舉債空間。
- 指出院版修法已使中央收入比例從72.9%降至66.3%,地方收入比例從27.1%增至33.7%,地方收入已增加。
- 解釋中央業務移撥地方有保障機制,例如以改制前高雄市為基準的15,887元乘以人口數,若採外加方式辦理,需取消原有保障機制,否則將多出212億元。
李國興 主計總處處長
- 報告修法前後中央與地方收支結構變化,修法後中央收入比例減少、地方收入比例增加。
- 說明中央業務移撥地方的保障機制,未改制縣市不低於94-96年平均數,已改制縣市以15,887元乘以人口數保障。
- 指出15,887元基準已內含高中、污水等移撥項目,若改為外加將多出約212億元,且原有保障機制需配套取消。
相關後續
- 本次會議討論後,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草案將繼續留在財政委員會,預計於臨時會期間繼續討論,以尋求共識。
- 財政部及主計總處需將委員們提出的建議(如補助款逐年降低計畫、菸捐改菸稅影響評估、中央業務移撥經費到位再移撥、勞健保費用扣減問題)帶回研究,並於下次會議提供相關資料與書面答復。
- 關於國民年金法、農民健康保險條例及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的修法問題,請相關單位評估。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24501
- 卷/期/冊
- 102/45/1
- 發布日期
- 2013-06-21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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