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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委員會聯席公聽會: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衝擊與展望

內政委員會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經濟委員會財政委員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交通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日期:2013-07-31

立法院內政、外交及國防等八委員會召開「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公聽會第二場,廣泛聽取各界對協議的疑慮與期待。會議聚焦協議對產業衝擊、國家安全、社會公平及經濟效益的影響,專家學者與政府官員就此進行多方論述與回應。最終,會議記錄將彙整各方意見供立委參考,並強調政府將持續溝通並建立管理機制。

討論事項一

「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公聽會 (第二場)

核心議題

  • 本次公聽會主要針對「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簽署後對台灣整體經濟發展、各服務產業的衝擊與機會、就業影響,以及協議的程序正當性、國家安全與社會公平性等議題進行廣泛討論。
  • 與會者就協議內容的透明度、性別影響評估、弱勢產業保護、兩岸經濟體不對等性及政府管理機制等面向提出質疑與建議。

相關爭議

  • 公聽會程序正當性與代表性:梁文韜教授質疑公聽會的合法性與代表性,認為委員出席率低且未讓民眾充分參與;主席及其他委員則強調會議依規定辦理,設有現場轉播,且專家代表由各黨團推薦。
  • 協議對農業的衝擊與評估:吳明敏教授不接受政府「服貿對農業無影響」的說法,擔心獸醫服務開放、物流餐飲一條龍運作、自由經濟示範區恐引進疫區產品並傷害MIT品牌;農委會則回應僅開放畜牧顧問服務業,衝擊不大,且農產品外銷逆差已改善。
  • 性別影響評估與弱勢保障:陳昭如董事長批評政府未做性別影響評估,協議內容未考慮弱勢群體衝擊,要求納入人權及性別平等條款;政府官員則未直接回應性別評估問題,僅強調協議談判已考量台灣與大陸量體差異。
  • 國家安全與政治目的考量:郝明義董事長與陳唐山委員強調協議應將國家安全置於商業利益之上,擔憂中國大陸藉經濟手段達到政治目的,並質疑政府對敏感產業的把關能力;政府官員則強調設有嚴格的事前許可及事後管理機制,可禁止具政治目的或影響國安之陸資來台。
  • 協議對就業的影響與勞工權益:吳明敏教授、張烽益執行長擔憂大陸專技人士來台恐變相成為藍領勞工,且貿易自由化可能惡化女性弱勢處境;政府官員則澄清協議未開放大陸勞工,商務活動為短期性質,且有跨部會查察機制杜絕假研習真工作。
  • 協議談判過程與資訊透明度:郝明義董事長批評政府在協議簽署前未充分公開透明,未主動向在野黨簡報,且談判過程缺乏國安紅線;尤美女委員也指出政府資訊不公開,事後才解釋,且行政命令無法有效約束協議開放帶來的影響。
  • 重啟談判的可能性與必要性:林建甫教授認為重啟談判不見得能獲得更多利益,可能反而失去機會;陳昭如董事長、呂忠津教授、郝明義董事長及尤美女委員則主張應停止審議,重啟談判,擴大公民參與,並做好影響評估。

立法委員發言

李貴敏 立法委員

  • 公聽會所有議事進展有現場轉播,委員即便不在現場也能觀看。
  • 臨時會啟動迅速,程序委員會與院會皆已通過議程,顯示對服貿協議的重視。
  • 委員們心繫服貿協議,雖有其他重要議案(如洪仲丘案、軍事審判法)同時進行,仍會注意傾聽民意。

王育敏 立法委員

  • 現場已有5位委員出席,梁教授不應以委員未到場為由阻擋公聽會進行。
  • 公聽會是立法院依法發出通知單召開,具正當性,應立即開會進行。

尤美女 立法委員

  • 民間不反對貿易自由化或與中國簽訂協議,但要求不能黑箱作業、不能將國家利益置於商業利益之下、不能是不對等的。
  • 政府在資訊不公開透明的情況下簽署協議,事後解釋卻缺乏善意,只為捍衛自身無錯。
  • 質疑政府所稱的資金與人數限制僅為行政命令,並未納入服貿協議內文,且協議第6條第1項規定將使未來只能更放寬,無法有效把關。
  • 批評政府未就每個產業、就業、人權、性別衝擊做足影響評估,且對國安問題未給予明確答覆。
  • 認為中國大陸開放服貿有政治目的,意圖深入台灣基層影響社會,而非單純經濟考量。

陳唐山 立法委員

  • 立法院標語「國家至上、民眾第一」意指保衛國家安全與提升民眾生活水準。
  • 質疑政府施政不一致,馬總統曾否認的政策(如承認中國學歷、開放學生來台)現正逐項執行,導致民眾對政府失去信賴。
  • 強調兩岸關係中,中國大陸的經濟手段是其併吞台灣的政治棋局,而非單純經濟問題。
  • 指出台灣民眾薪資停滯多年,政府宣稱經濟會變好卻無法讓百姓有感,應檢討。
  • 呼籲不能讓共產黨藉由經濟名義消滅台灣,強調保護台灣的人權與自由民主。

相關人員回應

王郁琦 主任委員 陸委會

  • 政府理解民眾對服貿協議的擔心,將盡最大努力溝通,化解因錯誤認知產生的疑慮。
  • 澄清吳教授對大陸專業人士來台20幾萬人次的擔憂,指出這些是短期商務活動,並非來台工作,且有跨部會查察杜絕假研習真工作。
  • 強調所有協議談判皆考量台灣與大陸量體大小、社經、政治、體制等不對等情況,爭取台灣最大利益。
  • 以印刷業為例,台灣業者可在大陸獨資,大陸來台則限制持股50%以下且不能跨足其他行業,顯示談判結果已考量兩邊差異。
  • 承認大陸存在潛規則問題,協議中已納入資訊公開、管理規範及聯繫機制,以期建立機制處理潛規則。
  • 強調台灣以外貿為導向,自由化是未來發展方向,但若協議對產業造成實質損害,可依「緊急磋商條款」與對方進行磋商。

張家祝 部長 經濟部

  • 政府已建立陸資來台的安全管理機制,包括事前許可制,所有投資案皆需經投審會會同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查。
  • 陸資投資第三地區公司股份或對其有控制能力者,亦視為陸資投資人,需依「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辦理。
  • 設有防禦條款,禁止大陸軍方或具政治目的、政治背景、獨占寡占性地位、影響國家安全或對經濟金融不利之企業來台投資,並舉例郝明義先生提及的案件均未獲核准。
  • 設有事後管理機制,達一定資本額之陸資事業需定期提交財務報表,主管機關必要時可派員調查。
  • 違反規定將依法處分,包括罰鍰及停止股東權利,並得命其停止或撤回投資。
  • 針對產業輔導,將責成主管機關成立產業因應小組,密切觀察產業變動並作為投訴窗口。
  • 啟動現有產業就業輔導機制,協助產業轉型升級,並將擴充「因應貿易自由化產業調整支援方案」預算。
  • 協助國內中小企業開拓大陸市場,由貿協及商研院組成專案小組提供諮詢與協助。
  • 澄清服貿協議中「不能回復」的規定僅限於不符合措施,符合WTO最惠國及國民待遇的規定則無不能修改的問題。

許桂森 處長 農委會畜牧處

  • 兩岸服貿協議在農業方面僅開放畜牧業顧問服務業,經評估對台灣產業衝擊不大,因台灣畜牧業發達且大陸獸醫制度未建立。
  • 大陸來台從事畜牧顧問服務的機會非常小,因台灣相關諮詢服務多由政府單位、大專院校、藥品飼料公司免費提供。
  • 批發、零售及物流系統中與農業相關的產業開放,統計顯示投資金額不大,對農產品批發及銷售市場影響有限。
  • 對於倉儲開放的疑慮,認為更多農產品適當冰存與儲存對消費者有利,且有批發市場管理及公平交易法等法令規範。
  • 自由貿易經濟示範區對台灣鮮奶產業有益,且台灣農產品外銷大陸在ECFA開放後已從逆差轉為出超。

相關後續

本次公聽會的寶貴意見及發言內容將歸納整理成冊,並做成正式會議紀錄,送交立法院委員及每位出席者參考。

原始資料

公報
1024701
卷/期/冊
102/47/1
發布日期
2013-08-15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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