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公聽會(第四場):產業衝擊、國安疑慮與審議程序爭議
內政委員會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經濟委員會財政委員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交通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日期:2013-08-01
立法院八個委員會召開「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公聽會第四場,廣邀專家學者與業界代表就協議對航空貨運、美容美髮、金融、觀光旅遊、遊戲產業的影響、就業衝擊、國安與個資保護、以及協議談判與審議程序的爭議進行深入討論。各界代表提出多元觀點,行政部門則針對相關疑慮進行回應與澄清,會議最終將各方意見彙整成紀錄供委員參考。
討論事項一
「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公聽會(第四場)
核心議題
- 本次公聽會主要討論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簽署後,對台灣各產業(如航空貨運、美容美髮、金融、觀光旅遊、遊戲業)的利弊得失、對就業市場的影響、以及可能衍生的國家安全與個人資料保護問題。
- 會議亦聚焦於協議談判過程的透明度(是否為黑箱作業)以及立法院審議協議時,是否能對特定條款進行修改或附條件通過,而非僅能包裹表決的法律與實踐問題。
相關爭議
- **航空貨運集散站開放範圍:** 航空貨運業者建議對陸資開放應一視同仁,允許所有集散站接受入股;但政府基於安全考量,目前僅限制開放場外集散站。
- **美容美髮業衝擊:** 桃園縣工會強烈反對開放,擔憂陸資削價競爭、動搖國本、影響國家安全與傳統倫理;新北市公會則支持開放,認為應積極面對挑戰,並呼籲政府加強輔導業者赴陸發展及對陸資的嚴格審核。
- **協議談判透明度 (黑箱作業):** 姜皇池教授質疑談判過程未與各利益團體及國會議員充分諮商,導致外界質疑黑箱;經濟部次長解釋為避免洩露談判底線,採小規模徵詢,並承諾未來將納入更詳盡的事前評估報告。
- **協議審議方式 (包裹表決 vs. 附條件通過):** 政府強調協議須包裹表決,否則違背國際誠信;姜皇池教授則引述國際法實踐,主張立法院有權針對特定條款進行保留或附條件通過,不違反國際法。
- **就業影響評估:** 勞委會引用中經院報告稱協議可增加約 1.1 萬個就業機會,並樂觀看待;李健鴻教授則質疑該評估使用過時且高估的服務業就業人數作為初值,導致就業增加數字被明顯高估。
- **專業證照與勞工引進:** 李健鴻教授指出協議第六條第五、六款規定疑似涉及專業證照承認與專業人才驗證,與政府宣稱「不涉及承認證照」不符;陸委會則澄清相關條款主要拘束陸方,我方未開放專業服務故無須認許。
- **金融業國安與個資疑慮:** 金融工會擔憂陸資銀行可能透過參股取得內部資料、惡性削價競爭,並質疑其參與公共建設聯貸的國安考量;金管會則強調現有嚴格監理機制、聯徵中心安控,並表示參股主控權在台灣金融機構。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王郁琦 主任委員 陸委會
- 政府重視陸資來台可能引發的政治敏感性及獨占壟斷問題,依許可辦法會嚴格審核,甚至要求撤資。
- 在兩岸互動中,台灣應以民主自由價值自信影響大陸,而非被其影響。
- 美容美髮業的憂慮與積極態度並存,台灣應準備好面對挑戰尋找商機。
- 台灣已有完善的「個人資料保護法」保障個資安全。
- 澄清服貿協議第六條第五、六款的專業證照與能力驗證規定,主要拘束陸方,我方未開放相關專業服務故無須認許,與政府宣稱不涉及承認證照一致。
- 中經院就業人數評估雖保守,但因採用 2007 年資料,未計入 2008 年後兩岸通航及陸客來台等效益,若納入最新產值成長,就業機會增加將遠超評估數字。
張家祝 部長 經濟部
- 對於陸資在台經營美容美髮店懸掛五星旗或放置宣傳品,只要不違反法令,台灣為自由民主國家無法禁止,但若從事政治活動可撤銷登記。
- 關於協議保留條款,引用 1993 年台美著作權保護協定案例,指出美方曾不接受我方保留條款並威脅報復,最終立法院撤回建議。
- 承諾將提供輔導措施,協助台灣業者提升競爭力並拓展大陸市場,包括開闢市場及留在國內的相關輔導。
- 尊重立法部門權限,但提醒若重新談判,可能錯失其他 FTA 機會,並增加談判不確定性,影響台灣全球佈局。
- 強調與中國大陸簽訂服貿協議是為未來與其他國家簽訂 ECA 鋪路,有助於台灣參與區域整合,使台灣貿易關係正常化。
郝鳳鳴 副主任委員 勞委會
- 台灣面臨勞動力快速減少問題,勞委會將配合各部會努力提升勞動力素質與誘因,服貿協議有助於增加職位、提升技術及改善勞動條件,吸引年輕人投入相關行業。
- 勞委會已針對貿易自由化準備完善因應措施,包括職務訓練、職業訓練、再設計及經費挹注。
- 協議第五條不涉及大陸勞工來台工作,即使證照認定,也無法取得執業執照,故無立即性疑慮。
- 承認跨國企業專業人士移動的審核標準與就業服務法存在差異,將與內政部移民署溝通,確保審查標準一致並納入多方考量。
- 職訓局因應貿易自由化措施執行順暢,能力與資金足以因應相關業務。
陳純敬 次長 交通部
- 航空貨物集散站開放陸資投資部分,目前僅開放陸側集散站,引發空側集散站不公平競爭疑慮,交通部正在協調,未來應可逐步開放並考量增加 10% 的投資比例。
- 針對開放 3 家大陸旅行社來台設點,現行辦法將嚴格審查,並可對逾越經營範圍者裁罰或撤照。
- 未來是否進一步開放旅行社家數將審慎評估市場發展,目前無擴大開放計畫。
- 政府透過「觀光拔尖領航方案」推廣大陸以外客層,希望 2015 年入境人次達 1,000 萬,並提升旅遊品質,吸引高端旅客,同時考慮放寬免簽證待遇以刺激其他國家旅客來台。
吳當傑 副主任委員 金管會
- 金融業普遍支持服貿協議,認為有助於擴大營業據點、業務範圍,增進競爭力與獲利能力。
- 澄清銀聯卡來台設分支機構僅提供諮詢服務,不能發卡或從事授信業務,因此不會加入聯徵中心,相關許可辦法將會明確文字化。
- 目前 3 家陸資分行尚未申請加入聯徵中心,聯徵中心設有完整安控機制,對新會員有更強化監理,查詢資訊需客戶同意。
- 陸資參股台灣金融機構主控權在台灣金融機構董事會,且須經主管機關核可。
- 陸資透過公開市場取得上市櫃公司股份,證券交易所依合格境外機構 QDII 辦法設有監管機制。
- 金管會對所有銀行(包括陸資分行)均採高度監理,會維持金融市場紀律,避免削價競爭。
- 公共建設聯貸資金需求者可慎選資金提供者,中資銀行參與聯貸與否由市場機制決定。
- 本次協議為台灣銀行爭取到在福建省設立同省異地支行的優惠,降低成本,未來將持續爭取更好的優惠措施。
- 金管會樂意安排與金融業會員會面,逐項說明並澄清疑慮。
卓士昭 次長 經濟部
- 承認服貿談判過程採取小規模徵詢,是基於國際慣例為避免洩漏談判底線。
- 接受姜教授建議,未來類似談判將考慮事前做更詳盡的評估報告,並已在草擬標準作業程序(SOP)納入相關考量。
相關後續
立法院將彙整本次公聽會的專家先進意見,做成紀錄裝訂成冊,提供本院委員及與會貴賓參考。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24701
- 卷/期/冊
- 102/47/1
- 發布日期
- 2013-08-15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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