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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局業務報告聚焦監聽爭議、服貿國安風險及兩岸情勢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會議日期:2013-09-30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外交部預算凍結案並邀請國安局長蔡得勝進行業務報告及備質詢。會議核心圍繞於近期立法院總機遭監聽事件,委員質疑情報機關監聽範圍與合法性,並關切服貿協議對國家安全之衝擊,以及中共軍事發展與兩岸關係。國安局長蔡得勝與相關官員針對監聽數據、服貿評估及兩岸情勢等議題進行答覆,多項預算凍結案獲准動支。

討論事項一

處理院會交付外交部102年度預算凍結案等6案

核心議題

審查及決定外交部102年度6項預算凍結案,涵蓋一般行政、檔案及資訊處理、國際會議及交流、國際合作以及營建工程等經費。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以上6案均處理完竣,准予動支。
  • 擬具處理報告,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二

邀請國家安全局局長蔡得勝率相關情報機關首長提出「國家情報工作暨國家安全局業務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針對國家情報工作及國安局業務進行報告與質詢,核心議題涵蓋近期立法院總機監聽案、情報通訊監察的合法性與範圍、服貿協議對國家安全的影響,以及中共軍事發展與兩岸關係。
  • 討論還觸及了國家資訊安全防護、陸資投資關鍵基礎設施的風險、以及台灣在美中台關係中的戰略地位與因應策略。

相關爭議

  • 立法院總機監聽案的真相與責任:多位立法委員質疑調查局監聽立法院總機0972號碼,調查局局長王福林先否認,後承認監聽但稱不知是立法院電話,引發委員對其誠信與監聽合法性的質疑。
  • 情報監聽數據差異與非法監聽疑慮:陳歐珀委員指出國安局公布的情報監聽數據與司法院網路公布資料存在巨大差異,懷疑國安局有非法監聽或數據不實的情況,但蔡局長堅稱其數據正確。
  • 服貿協議的國安風險評估:邱議瑩委員質疑國安局對服貿協議中開放第二類電信等關鍵基礎設施的安全性評估未被採納,認為政府一意孤行可能危害國安;蔡局長則強調已向總統報告顧慮,且部分關鍵項目並未開放。
  • 情報機關監聽權限與監督機制:段宜康委員指出國安局長核發的境外敵對勢力通訊監察書無須經法院同意,目前缺乏外部監督機制,國安局長蔡得勝承認現行確無此監督,但表示已提案修法建立監督機構。
  • 政府官員對監聽案的說詞不一:委員質疑調查局、警政署等單位對監聽立法院電話的細節、光碟內容是否空白等說詞前後不一,導致民眾對政府信任度降低。
  • 國安局對國內政治情勢的掌握與介入:王進士委員質疑國安局對馬王政爭等國內政治動盪是否掌握或應介入,蔡局長表示僅做社會氛圍綜整,不介入政黨內部競爭。
  • 大陸人士來台交流與國安控管:楊應雄委員與陳唐山委員關切大陸人士來台交流對國安的影響,以及移民署對支持台獨的日本人限制入境,卻對宣傳統一的大陸人士未嚴格管制的雙重標準問題。

立法委員發言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質疑立法院周遭設置蛇籠、拒馬的必要性,認為警力部署過當且影響國會尊嚴。
  • 要求國安局說明5年來情報通訊監察案件數量,並指出其數據與司法院公布資料存在差異,懷疑有非法監聽。
  • 建議召委安排金溥聰大使到立法院報告,說明外交官對外發言涉及內政的處理方式。

邱議瑩 立法委員

  • 質詢國安局有無對政治人物進行監聽或政治偵防。
  • 質疑調查局對立法院總機0972的監聽,要求其說明監聽過程、是否知情為立法院電話及錄音內容。
  • 關切國安局對服貿協議中關鍵基礎建設(如第二類電信)的安全評估是否被總統採納,並指出協議開放項目與國安局建議不符的矛盾。

林郁方 立法委員

  • 對調查局監聽國會事件表達嚴重關切,認為此為不可原諒的錯誤,並質疑調查局設備或操作人員能力,或是否刻意銷毀錄音內容。
  • 詢問國安局對開放陸資投資關鍵基礎設施安全評估的影響力,並關切中共設立防空識別區及部署東風16型飛彈對台灣的衝擊。
  • 強調情治機關在監聽前應確認監聽對象,避免再次發生對國會的監聽事件。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質詢總統維安是否使用防鞋網,並強調特勤人員應以和平方式處理抗議,保障人民言論自由。
  • 關切國家情報工作法中對無戶籍國人(境外勢力)監聽的法源依據與監督機制,認為國安局長自行核准存在濫權空間。
  • 質疑服貿協議中存在國安顧慮的具體項目,要求蔡局長向國人公開說明,而非以不便公開為由迴避。

林佳龍 立法委員

  • 詢問各情治單位主管是否有直接向總統報告監聽情報,並質疑監聽國會是否構成重大國安事件。
  • 質疑特偵組稱監聽錄音空白的可能性,並詢問現代監聽技術在電信機房直接錄音的成本與可行性。
  • 關切中共對台灣政要的監聽情況、技術手段,以及馬習會、一中框架等兩岸政治議題的發展,並詢問中共航母戰鬥群的形成時程。

楊應雄 立法委員

  • 認為監聽國會事件對國家有重大影響,要求國安局長作為情治系統總協調官,應檢討釐清權責,防患未然。
  • 關切美中新型大國關係對台海安全的影響,以及台灣如何因應美國對台支持可能受到的制約。
  • 建議國安單位在陸客赴離島交流的人流控管上採取更開放的思維,以促進地方經濟發展,而非過度以國安為由限制。

陳碧涵 立法委員

  • 呼籲國人支持國安工作,並肯定情報單位在國家安全與個人自由間取得平衡的努力。
  • 關切網路資安威脅,包括中共網軍、小型駭客組織及政府資訊業務委外風險,要求國安局在網路安全與言論自由間取得平衡。
  • 強調巨量資料時代下,Open Data分享與交叉比對可能洩漏國家情報,建議國安局應積極向總統提出建言,並強化情報業務處對經貿帶政風險的因應。

陳鎮湘 立法委員

  • 詢問國安局對全球十大風險報告的掌握,以及對台灣所受威脅的標準。
  • 強調確保太平島安全的重要性,不僅因領土主權,更是台灣能源及糧食安全孔道。
  • 對美國重返亞太政策提出見解,認為美國從未離開,僅是調整部署,台灣應思考自身角色。

馬文君 立法委員

  • 質疑監察院報告顯示台灣監聽案件數偏高,要求情治單位審慎處理監聽程序,重視人權。
  • 詢問國安局是否推動修法將情報監聽從通保法中獨立出來,並設立委員會審議,以區隔情報與犯罪監察。
  • 關切募兵制延後實施對國安的影響,以及少子化導致兵源短缺的問題,要求國安會提出全面性考量。
  • 關切逃逸外勞人數成長及其對治安的影響,特別是參與盜伐珍貴林木的犯罪行為,建議加強執法與修訂更嚴格罰則。

陳唐山 立法委員

  • 痛批監聽國會事件是台灣的恥辱,認為馬政府將情治機構用於政治鬥爭,背離國家安全任務。
  • 強調台灣面臨中國大陸的領土野心,應與周邊國家建立良好關係以抗衡中國發展。
  • 質疑移民署限制支持台獨的日本人入境,卻對來台宣傳統一的大陸人士未嚴格管制,要求移民署提出詳細報告並檢討政策。

王進士 立法委員

  • 關切特偵組濫權監聽事件對社會的動盪,詢問國安局如何統籌情資系統,確保監聽合法性。
  • 建議國安局可安排委員會再次視導監聽單位,以釋民眾對非法監聽的疑慮,避免民眾產生特務治國的印象。
  • 詢問國安局對馬王之爭的情報掌握,以及國內動亂對國安的影響,強調應預防性掌握情勢。
  • 關切全球恐怖攻擊頻傳對台灣的影響,以及高鐵炸彈案後公共運輸系統安全防護的加強。
  • 詢問蕭副總統參與APEC是否會進行王張會,以及兩岸關係進入深水區後政治談判的可能性。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質詢總統維安是否因社會抗爭增加壓力,以及捕鳥網是否為總統維安基本配備。
  • 質疑國安局長蔡得勝為何不知國民黨全代會延期,而中國大陸卻能提早得知,認為國安局未盡責掌握國內重要資訊。
  • 詢問調查局徐主任秘書是否事先知道0972電話是立法院總機,並指出知法犯法將面臨刑責,要求相關人員負責。
  • 關切監聽案件數量大幅增長,強調監聽應為犯罪偵防的最後手段,不能無限上綱侵犯人權。
  • 質詢國安局對台灣國家安全的定義為「不被滲透、不被統戰」,並質疑國安局對中國大陸經濟統戰及服貿協議中資來台的防範措施不足。

段宜康 立法委員

  • 詢問警政署與調查局軍中刑事案件監聽的執行單位與程序,以及是否有其他機關單位具備通訊監察設備。
  • 指出國安局長核發的通訊監察書及軍事審判官核發的監察書,均不受台灣高等法院通訊監察管理系統的監督,強調此部分長期缺乏監督機制。
  • 建議國安局可透過修改行政命令而非等待立法,讓自身監聽業務納入高等法院監督,以解決目前無監督的現狀。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要求調查局徐主任秘書保證其證詞真實性,並質疑其關於監聽光碟內容空白及節費電話無法監聽的說法。
  • 指出調查局內部監聽作業流程顯示「聽到聲音才算上線」,質疑其先前說法不實。
  • 要求調查局說明0972監聽案的具體細節,包括監聽機器、光碟索取頻率及與其他案件的關聯性。
  • 痛批黃世銘檢察總長捅的婁子讓情治單位被捲入,呼籲官員應本於良知,對全國人民負責。

薛凌 立法委員

  • 質詢警政署長王卓鈞為何立法院大門口出現霹靂小組,質疑警力部署過當且影響公聽會正常舉行。
  • 要求警政署長承諾往後公聽會可避免使用霹靂小組,並質疑其答覆內容籠統。
  • 詢問國安局長蔡得勝關於「磐石十線」情報監聽對象,包括是否有現退役將校、媒體高層、學者教授等,蔡局長否認有此類監聽。
  • 詢問國安局內部有無監察單位防範內部人員利用職權牟利,以及有無索取Facebook個人資料,蔡局長均予否認。

李桐豪 立法委員

  • 詢問國安局長蔡得勝向總統報告的頻率及內容是否涉及監聽資料,並質疑總統是否單線領導情報工作。
  • 關切社會大眾及立法委員普遍感受到被監聽的恐懼,要求情治單位釋疑。
  • 詢問國防部電訊發展室是否對台灣所有對外通訊進行備份,以及有無對國內通訊進行監控。
  • 質疑國防部曾設「聯合偵防中心」後解編,但相關官員卻不知情,顯示國家情報工作存在隱秘問題。
  • 再次詢問總統接見黃總長事件的細節,包括是否有隨行人員,並強調此事件已嚴重影響國家政治安定。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詢問國安局長蔡得勝對台灣整體綜合安全威脅的判斷,質疑其認為與半年前持平的說法是報喜不報憂。
  • 關切台灣社會因國家領導人施政不滿而可能出現類似「阿拉伯之春」的社會動盪,對國家安全造成內部威脅。
  • 嚴肅質詢國安局、警政署與調查局,作為國家安全防範單位,有無對其本人進行監聽。
  • 詢問警政署與調查局目前合法立案監聽的案件數量、人次及犯罪樣態,並質疑其有無黑數或濫權監聽情況。

相關人員回應

蔡得勝 國家安全局局長

  • 否認國安局對政治人物進行監聽或政治偵防,強調僅針對間諜行為進行情報監聽,且監聽程序嚴謹。
  • 針對監聽數據差異,堅稱國安局提供數據正確,並表示司法院公布數據將情報與犯罪監聽混淆。
  • 說明已向總統報告服貿協議對國安的顧慮,但國安局非主管單位,且經濟專業不足,部分關鍵服務並未開放。
  • 承認國安局長核發的境外敵對勢力通訊監察書目前缺乏外部監督機制,但已提案修法建立監督機構,並表示國安局不怕監督。
  • 認為監聽國會事件對國家有重大影響,但國安局非主管機關,將引以為鑑並檢討內部程序。
  • 評估美中新型大國關係下,台海情勢目前在可控範圍內,但需提醒美國台灣捍衛自由民主的戰略地位。
  • 強調兩岸交流越頻繁,越需重視國安控管機制,並指出目前法令不完備、資源不足,呼籲政策支持國安區塊。
  • 否認國安局有「磐石十線」等針對媒體、學者或退役將校的情報監聽,重申僅針對間諜活動。
  • 表示國安局內部設有監控機制,電話有錄音,但未發生內部人員利用職權牟利,也未從Facebook索取個人資料。
  • 評估台灣社會平和,遭受恐怖攻擊可能性不高,但會關注全球反社會氛圍及加強交通運輸應變通報系統。

王卓鈞 內政部警政署署長

  • 解釋立法院外蛇籠與拒馬是因其他委員會公聽會及立法院曾遭衝入,台北市警察局中正一分局依地區責任制部署。
  • 表示警政署未對國安局長所稱的情報監聽數據差異知情,且不了解委員個人是否被監聽。
  • 說明警政署監聽案件為依法執行,針對觸犯刑法的重大案件,經檢察官指揮、法官核准後進行,目前有2,136件上線案件。
  • 表示防鞋網在警察單位已使用逾10年,早期用於防蛋,非特勤新採購,且無規定總統維安必須使用。
  • 否認霹靂小組部署在立法院是為抓人,強調是為維護院區安全與安寧,並表示會儘量避免使用霹靂小組,但最終由執勤單位判斷需求。

王福林 法務部調查局局長

  • 承認調查局監聽了立法院總機0972號碼,但聲稱不知其為立法院電話,也未了解監聽內容,僅負責執行掛線與交付光碟。
  • 說明調查局監聽0972號碼僅1個月,因法院核發期限為1個月,且不清楚光碟內容是否空白。
  • 指出調查局的監聽業務是依據法院核發的通訊監察書執行,對於特偵組後續監聽柯建銘案等並非由調查局執行。
  • 表示調查局的監聽設備在技術上可行,但節費電話在監聽上具困難度,否認有銷毀錄音內容以脫罪的情況。

徐志賢 法務部調查局主任秘書

  • 保證調查局事先不知0972電話是立法院總機,強調調查局作為監聽建置單位,不干涉申請與執行單位的進度,亦不被允許了解監聽內容。
  • 承諾若調查局知法犯法違法監聽,相關人員願下台負責。
  • 說明調查局在監聽業務上絕對依法行政,針對國家安全主要防制滲透與反恐,司法案件則需檢察官指揮、法官核准。
  • 表示調查局主機不會留存監聽內容檔案,因留檔即為違法,僅留存文件紀錄。
  • 回應監聽光碟是每2至3天交付給申請單位,且「聽到聲音才算上線」是內部確認正常運作的一環。

謝立功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署長

  • 針對離島地區大陸遊客下降,表示移民署推動金廈二日遊及小三通一年多次證。
  • 說明限制日本人田邊憲司入境是因其言行(如要求美國軍事政府接管台灣、驅逐中華民國流亡政府)不符國家利益,而非僅因鼓吹台獨。
  • 表示移民署會加強取締逃逸外勞,特別是參與盜伐林木的「山老鼠」案件,並呼籲對重大犯罪的逃逸外勞應有更嚴格的法律規範。
  • 表示移民署管制了許多大陸人士入境,並承諾將提供詳細報告說明對日本人與大陸人士的管制情況。

陳文凡 國防部電訊發展室主任

  • 說明電訊發展室主要針對中國大陸及周邊區域安全情勢進行監控,具備對外通訊備份的能力,但未對國內部分進行監視。

許燕情 特勤中心副指揮官

  • 說明黃世銘總長於8月31日及9月1日兩次進入總統官邸,時間、門禁及隨行人員情況,並表示總統府侍衛室負責總統辦公室區域的安全與會客登記。
  • 表示總統維安並未使用捕鳥網,且特勤中心僅負責門禁管制,不了解黃總長與總統會談內容。

湯家坤 國防部軍情局局長

  • 表示軍事情報局不做國內任何監聽工作,僅針對大陸地區進行情報蒐集,且具備相關設備和能力。

吳應平 國防部憲兵指揮部指揮官

  • 表示憲兵指揮部目前沒有通訊監察能力或設備。
  • 說明軍中犯罪案件若需監聽,會向軍事檢察官聲請,經軍事法院法官核可後,再向刑事警察局或調查局申請執行監聽。

徐國植 法務部調查局調查專員

  • 說明局長提及的101年3月19日至102年5月24日監聽案,應為高等法院陳榮和法官案,與特偵組監聽柯建銘的新案已脫勾。

蕭蜀陽 法務部調查局國家安全維護處處長

  • 說明調查局有執行軍事檢察官要求監聽的案件,但數量不多,主要針對中共滲透案件。

相關後續

  • 委員所提口頭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之資訊,請外交部於2星期內以書面答復委員並副知本委員會,委員另指定期限者,從其所定。
  • 委員馬文君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 委員口頭質詢未及答復或要補充資料者,請於2個星期內提出答復,除非委員另有要求期限,否則以2個星期為限。
  • 詹委員凱臣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單位以書面答復。
  • 蔡委員煌瑯改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單位以書面答復。

原始資料

公報
1025001
卷/期/冊
102/50/1
發布日期
2013-10-16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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