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公聽會:銀行業開放之機會與風險
內政委員會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經濟委員會財政委員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交通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日期:2013-10-03
立法院內政等 8 個委員會召開「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第 5 場公聽會,聚焦銀行業開放議題。會議廣邀專家學者、業界代表及政府官員,就協議對台灣銀行業的市場拓展、資安風險、國家安全及就業影響等進行深入討論。與會者對於開放抱持正反意見,行政部門則強調審慎監理與國安防護機制,並承諾將各界意見納入未來監理參考。
討論事項一
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公聽會(第五場)
核心議題
- 本次公聽會主要針對「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中銀行業的開放問題進行討論,核心議題涵蓋台灣銀行業西進中國大陸的商機與挑戰,以及中國大陸銀行來台參股可能帶來的風險。
- 討論內容聚焦於協議對台灣金融市場的衝擊、國家安全疑慮、就業影響、金融資訊安全,以及談判過程的透明度與對等性。
相關爭議
- 協議對等性與國家利益:部分學者與委員質疑協議在政治與經濟上不對等,恐使台灣經濟鎖入「一中市場」並威脅國家安全;政府則強調談判過程力求互惠,並設有國安審查機制。
- 台灣銀行西進中國的風險:有學者及台商擔憂中國大陸金融市場潛藏地方債、企業債及呆帳問題,台灣銀行業恐面臨高風險;部分銀行業者則視為擴展業務與獲利的良機。
- 中資銀行來台參股對金融秩序的影響:立法委員擔憂陸資參股可能影響台灣銀行經營權,甚至控制金融秩序;金管會則表示有嚴格的股權管理規定,並非自動許可。
- 金融資訊安全疑慮:委員質疑中資銀行來台可能竊取台灣金融資訊;金管會強調聯徵中心有嚴謹的會員資格審查與資料保護機制,並有線上監視與違規撤銷權利。
- 協議對就業市場的衝擊:有前國策顧問認為資金外流會減少國內投資與就業機會;海基會則澄清協議不開放藍領就業,反而會創造更多就業機會。
- 談判過程的透明度:學者批評協議談判過程不透明,事前資訊不足,事後溝通也非雙向;政府則回應談判前後已與相關業者充分溝通。
- 中國大陸開放項目之實質效益:有委員質疑中國大陸僅開放台灣銀行在福建省設立支行及村鎮銀行,是否具實質利基,或僅為高風險項目;銀行業者則認為是深入基層、擴大市場的機會。
立法委員發言
段宜康 立法委員
- 贊成金融業走出去和發展,但強調所有談判應有風險與獲利評估。
- 批評行政單位未提出風險評估報告,認為其報告非常不負責任。
- 擔憂陸資參股台灣銀行可能影響經營權和金融秩序,質疑金管會的審慎控管機制僅為一句話交代。
- 強調在缺乏科學推論與數字佐證下,社會只能憑猜測與想像來決定影響重大的協議。
黃文玲 立法委員
- 質疑金管會提高台灣銀行對中國大陸投資上限至 40% 的風險評估不足。
- 擔憂放寬 OECD 條件可能引進體質不佳的中國大陸銀行,並竊取台灣金融資訊。
- 認為協議可能導致台灣金融市場邊陲化,且對人民幣存款影響未有說明。
- 質疑中國大陸開放投資僅限福建省的實質效益,以及中國大陸大型銀行對台灣市場的衝擊。
葉津鈴 立法委員
- 質疑中國大陸對台灣銀行業開放的限制(福建、村鎮銀行)是否對等且具實質幫助。
- 擔憂台灣銀行在中國大陸無法吸收當地存款,需依賴台灣資金放款,將風險轉嫁給國內存款人。
- 指出中國大陸銀行呆帳率高,台灣銀行恐被當成肥肉。
- 要求政府清楚說明台灣銀行赴中國大陸投資的資金管控機制。
田秋堇 立法委員
- 批判政府「報喜不報憂」的溝通方式,導致人民對協議的憂慮。
- 強調與中國大陸共產黨政府談判應考量政治盤算,而非純粹經濟。
- 質疑政府未充分了解台灣銀行在中國大陸的實際困境,以及中國大陸地方債、企業債危機。
- 重申反對「黑箱」和「報喜不報憂」,而非「逢中必反」,並要求透明化。
相關人員回應
王郁琦 主任委員 陸委會
- 認為服貿協議在金融產業部分為台灣爭取到非常好的條件,有助於台商在中國大陸發展。
- 強調對等性並非一對一,政府協商秉持為台灣爭取最大利益,並重視國家安全。
- 說明政府對陸資來台採個案嚴審,並有法規處理違規情況,請大家放心國安問題。
林中森 董事長 海基會
- 強調協議簽署前經過兩年多溝通,並依政府授權,以「利益極大化、衝擊極小化」為原則。
- 澄清協議主要開放投資而非就業,不會衝擊既有就業,反而創造更多就業機會。
- 表示國安問題有事前審查、事後監督及違規取締機制,請大家放心。
- 說明陸資參股台灣銀行由銀行自主決定,政府僅建立機制,業界有相當大的主導權。
- 轉達台商對台資銀行提供融資服務的高度期待。
卓士昭 次長 經濟部
- 回應規模不對等問題,指服貿協議第 7 條及第 8 條已有磋商機制可處理不公平競爭及緊急情況。
- 說明台灣經濟策略已從「從世界走向中國大陸」轉為「從中國大陸走向世界」,簽署 ECFA 和服貿協議有助於台灣與其他主要貿易夥伴簽署 FTA。
- 解釋中國大陸僅開放福建省是因陸方內部協調困難,是未來擴大開放的基礎。
- 澄清自由貿易對等原則非指內容完全相同,需考量管理體制與市場規模,並非不對等。
- 強調協議協商過程非常重視國家安全和國家利益,只要有國安疑慮者皆不納入開放。
黃天牧 副主任委員 金管會
- 強調金管會身為金融監督管理機關,比誰都關心風險,但也注重業者的機會。
- 說明兩岸銀行協商在完全對等情況下簽署,沒有中央與地方的疑慮,文字上一律對等。
- 表示金管會開放態度審慎穩紮穩打,顧及國家經濟與金融安全,並非只顧商業利益。
- 指出銀行局在談判前後與業者充分溝通,協議絕對透明,無不透明疑慮。
- 說明對大陸曝險有嚴格限制,目前國內銀行在大陸曝險僅為淨值的 0.49 倍,且盈虧由股東承擔,不牽涉存款人。
- 強調銀行股權管理有嚴格法規,陸資參股超過 1% 均受金管會監督審查,不會自動許可,無控制台灣銀行疑慮。
- 澄清 OECD 條件放寬是雙方互惠,且以實質審查國際經驗取代,審查空間更大。
- 說明聯徵中心對大陸銀行會員資格有嚴格審查,客戶資料需簽署同意書,並有線上監視防止資料外洩。
- 澄清開放範圍不限福建省,該地僅為設支行之優惠,台灣銀行仍可在其他省分設分行。
- 解釋開放村鎮銀行是因其資本要求小、獲利快,為台灣銀行提供進入大陸市場的利基,且非台灣獨有。
- 表示金管會重視銀行布局亞洲與全世界,赴大陸主要為服務台商,並定期與銀行溝通及與對岸銀監會交換經驗,動態監理。
相關後續
- 會議將所有發言內容歸納整理彙集成冊,送交立法院全體委員及出席人,作為日後審查「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的重要參考。
- 主席邀請專家學者及業者若有寶貴意見,可書面寄至委員會。
- 金管會承諾將各界對於開放風險的指教納入未來監理的參考,並善盡動態監理的責任。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25301
- 卷/期/冊
- 102/53/1
- 發布日期
- 2013-10-22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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