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法第15條修正案審查:夫妻報稅公平性與財政衝擊
財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3-10-16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審查「所得稅法第15條條文修正草案」等5案,主要為回應大法官釋字第696號解釋,解決夫妻非薪資所得強制合併課稅的違憲問題。會議聚焦於多種稅額計算方式的選擇、修法對國家稅收的預期衝擊(約169億元)以及租稅公平性(特別是對高所得者的影響)等議題。最終,委員會採納盧秀燕委員等與行政院版本整合之修正動議,通過該修正案,以平衡合憲要求、財政考量及時效壓力。
討論事項一
併案審查「所得稅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等5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核心議題為修正所得稅法第15條,以解決司法院釋字第696號解釋所指出的夫妻非薪資所得強制合併計算稅額違憲問題,旨在消除對婚姻的懲罰性課稅,並提供多元的稅額計算方式。
- 討論同時涵蓋修法對國家財政收入的影響、稅制公平性(特別是高所得者受益問題)以及現行稅制與經濟發展脫鉤等廣泛財稅議題。
相關爭議
- 稅額計算方式的選擇:行政院版本主張維持家戶為課稅單位,提供3種計算方式供選擇(含薪資分開、各類所得分開計稅但合併申報),而盧秀燕委員等則提出「折半乘二」或「分開計算、分開申報」等更符合國際主流與憲法精神的方案。
- 稅收衝擊與彌補:財政部預估修法將導致約169億元的稅收減少,但部長強調這並非「稅損」而是政府糾正不當得利。委員關切如何彌補此財政缺口,政府則提出撙節支出與4G執照收入等多元籌措方式。
- 租稅公平性與財富重分配:多位委員擔憂行政院版本可能使高所得者受益更多,加劇貧富差距。曾巨威委員提出修正動議,建議對高所得者採「遞減式扣除額」以平衡效益,但因修法複雜度與時效性考量未被採納。
- 「分居」認定標準:行政院版允許夫妻因婚姻不睦分居者可各自申報,但委員質疑其認定標準可能導致漏洞,要求財政部訂定具體客觀的證明文件。
- 修法範圍與第17條(扣除額)的連動:李桐豪委員抗議委員會僅審查第15條,忽略與其有聯結性的第17條修正案,認為此為「建違章建築」式的修法。曾巨威委員也強調扣除額應同步檢討。
- 修法時程的急迫性:主席強調大法官釋憲要求2年內改善,若未在103年1月20日前完成修法,將導致稅制失效的嚴重後果,因此必須優先處理以避免違憲狀態。
- 政府施政形象與民眾觀感:委員指出民眾對稅制變革常有「圖利富人」的疑慮,政府應加強溝通,避免造成「劫貧濟富」的印象。
立法委員發言
盧秀燕 立法委員
- 強調現行夫妻合併申報制度違憲,是對婚姻的懲罰,應採更公平的「折半乘二」或「分開計算、分開申報」制。
- 主張稅收減少並非「稅損」,而是政府停止不當得利。
- 批評行政部門散播「修法圖利高所得者」的說法,並呼籲政府應從其他方面(如金融營業稅、醫美、菸稅等)開源。
- 要求財政部針對「婚姻不睦分居」的認定標準提出具體、客觀的證明文件,以防堵節稅漏洞。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質疑經濟成長與綜合所得稅收長期脫鉤,顯示稅制機制存在問題,財政部應深入研究改進。
- 對CPI連動調整稅賦可能優待富人表示擔憂,要求財政部提出研究報告說明75億元紅利落入誰手。
- 建議薪資所得分開申報,但利息、股利及租金等非勞動所得應合併申報,以符合憲法公平精神並避免矯枉過正的節稅行為。
- 批評財政部對問題缺乏研究,長期坐在那邊等收稅,且對國會指出的問題無動於衷。
林德福 立法委員
- 關切香菸走私猖獗及菸捐菸稅調漲後走私恐更氾濫的問題。
- 對今年稅收短徵600億至800億元表示擔憂,質疑經濟景氣低迷,並詢問財政部彌補財源的方法。
- 認為CPI連動調整免稅額和扣除額,對大多數薪水階級無實質助益,且可能加劇貧富差距。
- 強調社會福利支出增加壓縮公共建設,不利國家進步,呼籲財政部應妥善處理財政赤字問題。
李貴敏 立法委員
- 強調租稅是政府施予人民最重負擔,應確保租稅公平與法制完整,並降低稅法違憲比例。
- 質疑現行合併申報制度與夫妻財產制不符,可能導致一方負擔稅務義務,另一方卻無責任。
- 建議行政院版本應將「分別計算」列為原則,以避免對不熟悉稅法的一般民眾造成不公。
- 呼籲財政部在追求稅收的同時,應更重視民眾權益和下一代的福祉,排除不公負擔。
薛凌 立法委員
- 質疑財政部長在倒閣案期間接到行政院長指示,負責聯繫特定委員爭取支持,批評這是「關說」且部長「不是全民的財政部長」。
- 反對文化部龍部長提高娛樂稅(特別是電影稅)的提議,認為對財政助益不大卻會增加年輕人負擔。
- 關切所得稅法第15條修正案造成169億元稅收缺口,要求財政部提出具體彌補措施,並擔憂可能造成貧富差距擴大。
- 詢問政府是否應退還過去因違憲稅制所徵收的「不當得利」。
費鴻泰 立法委員
- 支持行政院維持合併申報的修法方向,認為其考量到勞健保、中低收入戶補助及民法扶養責任等配套關係。
- 建議財政部應思考彌補稅收減少的方法,並以「溫水煮青蛙」方式逐步漸進調整稅法,讓人民調適。
- 要求財政部細緻化房屋交易所得稅率的劃分標準,避免對都會區內不同地段的居民造成不公。
- 提醒財政部在推動扣繳憑單無紙化時,應充分考慮約10%仍需要紙本憑單的民眾權益,避免造成民怨。
孫大千 立法委員
- 關切今年稅收預估短徵600億至800億元,主要缺口來自營所稅、證交稅、營業稅等,質疑財政部預估過於樂觀。
- 對今年GDP「保2」的預測表示不勝唏噓,並批評行政團隊將民間消費低迷歸因於食安問題,實為缺乏反省能力。
- 強調民間消費反映人民對政府信心與未來預期,政府應提出提振信心的具體方案,而非僅期待國際經濟好轉。
- 提醒財政部QE退場與升息對臺灣經濟與房市的衝擊,並強調房市穩定對經濟支撐的關鍵影響。
吳秉叡 立法委員
- 質疑財政部對102年經濟成長率預估過於樂觀,導致稅收嚴重短收,並指出去年已預警證交稅預算編列過高。
- 批評財政部虛列歲入預算,且每年執行率未達半數,質疑預算編列的零基精神與實際撙節的矛盾。
- 關切國有財產署預算達成率過低,並反對以設定地上權方式處理國有財產,認為是將問題丟給後代承擔。
- 呼籲財政部應核實編列歲入預算,面對現實,避免造成基層公務員負擔與監察院糾正問題。
羅明才 立法委員
- 支持修正所得稅法第15條以照顧結婚者並達成稅務公平,並確認新制將於明年報稅時適用。
- 要求財政部長提出具體願景與亮點政策,以「拚未來」,而非老生常談的開源節流方案。
- 建議自由經濟示範區應引進新技術、專利、人才及產業並給予租稅優惠,並以香港取消紅酒關稅為例,建議臺灣也可取消紅酒及藝術品稅,打造華人交易中心。
- 關切淘寶網在臺灣的巨額交易額課稅問題,質疑3,000元以下小額免稅制度的檢討必要性。
李桐豪 立法委員
- 代表親民黨團提出嚴正抗議,認為財政委員會在修正第15條時,完全忽略親民黨團去年提案修正第15條及第17條,導致法條之間缺乏聯結性。
- 批評財政部法務單位無能,導致立法委員權益受損,並指出過去修正證所稅等條文時也未同步修正相關條文,造成「違章建築」式的修法。
曾巨威 立法委員
- 認為本次修法是臺灣所得稅制根本大改革,應順應世界潮流從家戶制改向個人制,並指出行政院版本可能限縮大法官解釋意旨。
- 擔憂修法後稅收減少將超過預估的160億至200億元,且減稅利益將集中於高所得者,加劇貧富差距。
- 提出修正動議,建議在第15條增設機制,對高所得者採「遞減式扣除額」,以平衡稅收衝擊並提升租稅公平性,同時為未來討論第17條扣除額創造空間。
- 強調稅制改革應展現行政單位周延考量,避免再次加深民眾「稅改圖利高所得者」的印象。
相關人員回應
張盛和 財政部部長
- 同意所得稅法第15條修正案將減少約169億元稅收,但強調這是因應違憲解釋而非減稅,財政缺口將透過多元管道籌措。
- 說明行政院版修正草案旨在符合釋字第696號解釋,維持家戶為課稅單位,並新增各類所得分開計算稅額方式,以兼顧租稅效率、公平及簡政便民。
- 針對「婚姻不睦分居」的認定,表示將參考民法規定,需有客觀證明如保護令或分居超過6個月等,不接受為節稅而提出的不實理由。
- 回應經濟成長與稅收脫鉤問題,指出我國稅制有非中華民國來源所得不課稅、證交稅不課稅、土地交易所得不課稅及租稅減免等因素,導致經濟成長不一定轉化為課稅所得。
- 預估今年總稅收將短徵600億至800億元,主要來自營所稅、證交稅、營業稅,並預期明年經濟好轉,稅收將會改善,GDP可望「保2」。
- 說明物價指數連動調整免稅額和扣除額是制度設計,旨在消除物價上漲造成的變相加稅,並非減稅或優待富人。
- 表示財政部將在年底前提出「財政健全方案」,目標是維持債限不破表、有財源推動重大政策,並將檢討法律義務支出、釋股政策及土地活化,最後才考慮稅制問題。
- 對曾巨威委員提出的「遞減式扣除額」建議,表示立意良好,技術上可行但相對複雜,可能影響民眾理解,並建議可在第17條中討論相關限制。
相關後續
- 本次會議通過盧秀燕等委員所提之修正動議,並增列翁重鈞委員為提案人,該修正動議實質條文內容採行政院版本。
- 院會交付審查的「所得稅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等5案併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院會討論。
- 本案不須交由黨團協商,將直接送院會討論,由主席補充說明。
- 委員潘維剛、李應元、翁重鈞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主管機關以書面答復。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及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請相關主管機關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並送交委員會及相關委員。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25701
- 卷/期/冊
- 102/57/1
- 發布日期
- 2013-10-30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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