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委員會審查監聽業務與APEC兩岸互動:國安會拒列席引爭議
內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3-10-16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監聽業務控管機制,並就2013年APEC會議兩岸互動與政治議題進程進行專題報告。會議中,國家安全會議拒絕列席備詢,引發委員強烈譴責,並決議將其法律定位問題移請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開公聽會。委員們同時針對總統「兩岸非國際關係」的論述、陸委會主委與國臺辦主任互稱官銜的意義、以及兩岸政治談判的準備等議題,與陸委會主委進行了激烈辯論。
討論事項一
邀請內政部部長李鴻源、警政署署長王卓鈞及法務部次長率同所屬就「監聽業務及其控管機制」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檢討「警察機關執行通訊監察管制作業要點」第20點規定,該規定以通訊監察件數累積作為獎懲標準,引發可能變相鼓勵浮濫聲請監聽的疑慮。
相關爭議
現行警察機關的通訊監察獎懲標準,是根據監察件數而非破案率或內容品質,此做法恐導致聲請浮濫,引發程序正義與人權保障的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警政署檢討以通訊監察件數作為獎敘標準的規定,認為此舉恐變相鼓勵浮濫監聽。
邱文彥 立法委員
- 共同提案要求警政署檢討以通訊監察件數作為獎敘標準的規定。
吳育昇 立法委員
- 共同提案要求警政署檢討以通訊監察件數作為獎敘標準的規定。
相關人員回應
李鴻源 內政部部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王卓鈞 警政署署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林德華 刑事警察局局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林豐裕 刑事警察局通訊監察中心主任
無相關發言紀錄
吳陳鐶 法務部政務次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王汝浩 調查局通訊監察處處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何信慶 司法院刑事廳調辦事法官
無相關發言紀錄
何君豪 司法院資訊管理處處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警察機關執行通訊監察管制作業要點」第20點之檢討臨時提案,照案通過。
- 警政署需邀集相關單位,於1個月內完成檢討改善該要點第20點之缺失。
討論事項二
邀請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王郁琦就「由2013年亞太經濟合作(APEC)會議兩岸互動評估兩岸政治議題進程」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評估2013年APEC會議中「蕭習會」及陸委會與國臺辦互動,探討兩岸政治議題進程、官方常態性溝通機制建立,以及台灣參與區域整合的意涵。
- 討論國家安全會議拒絕列席立法院備詢,涉及其法律定位與國會監督權限的爭議。
相關爭議
- 國家安全會議拒絕列席:國安會以其為「諮詢機關」為由拒絕出席,立委段宜康及李俊俋質疑其組織法明定應受立法院監督,且其下轄國安局,其「諮詢機關」定位與「行使公權力」的機關性質自相矛盾,規避國會監督。
- 「王張會」意義與稱謂爭議:陸委會主委王郁琦認為與國臺辦主任張志軍互稱官銜是兩岸「正視現實、互不否認」的重大突破,但多位立委質疑大陸官方媒體並未如此報導,且此互動可能被解讀為「想像豐富」或「矮化」台灣主權,並非實質進展。
- 兩岸關係定位爭議:總統馬英九國慶談話稱「兩岸關係不是國際關係」,引發立委質疑這是否意味兩岸關係為「國內關係」,有矮化台灣主權之虞,與過去「特殊國與國關係」或「非國與國關係」的表述存在差異。
- 兩岸政治談判準備:立委質疑政府對兩岸政治談判(如和平協議、馬習會)缺乏明確規劃與準備,且陸委會預算曾被限制用於和平協議研究,影響其政策推動,同時質疑習近平提出「一個中國框架」下政治協商的急迫性。
- 中國對台軍事威嚇:立委段宜康指出,儘管兩岸關係和緩,中國大陸仍持續對台軍事演習並部署飛彈,質疑陸委會主委未能正視此威脅,甚至將其與台灣的防衛性演習相提並論,有替對岸講話之嫌。
- 海基會角色定位:陸委會主委王郁琦提出陸委會與國臺辦建立常態性溝通機制,引發立委黃文玲質疑海基會未來角色的必要性及功能是否被取代。
- 毒奶粉賠償進度:立委林佳龍提案指出,2008年中國毒奶粉事件求償案至今毫無進展,要求陸委會透過新建立的官方聯繫管道儘速處理,否則不應邀請國臺辦主任張志軍訪台。
立法委員發言
段宜康 立法委員
- 譴責國安會拒絕列席備詢,認為其規避國會監督,並指其「諮詢機關」與「行使公權力」的定位自相矛盾。
- 質疑中國大陸對台軍事威嚇(飛彈、軍演)未曾停止,與陸委會宣稱兩岸關係史上最好自相矛盾,並批評陸委會主委替對岸講話。
- 關切政府對於兩岸政治談判的準備與規劃,指出陸委會預算被限制用於和平協議研究,影響其政策方向。
- 要求陸委會應確立國家戰略方針,而非僅以「研究」為藉口推遲決策。
- 主張兩岸互動應採取主動積極態度,特別是在互設辦事處等議題上。
李俊俋 立法委員
- 強烈譴責國安會拒絕列席,強調國安會組織法明定其應受立法院監督,其行為藐視國會。
- 質疑陸委會主委對APEC基本資訊(會員國數、成立年份)不清楚,且此次參與純粹為政治目的,而非經濟交流。
- 批評陸委會主委對「王張會」互稱官銜的「重大突破」說法過於樂觀,指出中國官方媒體並未承認,且楊毅曾稱其為「想像豐富」。
- 強調「台灣前途由台灣人民自己決定」原則,質疑總統「兩岸非國際關係」的說法未經民意同意,且有矮化主權之嫌。
- 關切毒奶粉賠償進展,要求陸委會應優先處理人民權益問題,而非僅進行社交往來。
邱文彥 立法委員
- 建議國安會定位問題應由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而非立即在內政委員會表決譴責案,以符合慣例。
- 肯定陸委會主委參與APEC為國際參與實踐,並解釋APEC為經濟體組織,稱謂「領袖代表」符合國際慣例。
- 關切兩岸互設辦事處的實質功能與象徵意義,建議應爭取人道探視權,並考量辦事處選址的歷史文化連結。
- 建議將APEC領袖宣言中「以人民為核心」及性別議題納入未來兩岸合作,特別是服貿協定中應保障婦女工作機會。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肯定陸委會主委與國臺辦主任在APEC首次見面並互稱官銜為兩岸關係發展的重要事件。
- 質疑總統國慶談話「兩岸關係不是國際關係」的說法未諮詢陸委會主委,且造成誤解,建議應表述為「目前並非國際關係」以避免爭議。
- 關切習近平提出「兩岸政治分歧問題始終要逐步解決」的談話,要求陸委會說明對政治談判的準備與民意基礎。
- 詢問服貿協議進度及對其他國家自由貿易談判的影響,並關切中韓FTA加速對台灣的衝擊。
- 提醒陸委會主委未來訪陸前應向國會報告,並堅持互設辦事處須有人道探視權,否則可放緩推動。
吳育昇 立法委員
- 肯定召委段宜康在議事中理性攻防,未杯葛議事,展現朝野共同保有的默契。
- 支持總統「兩岸不是國際關係」的說法,認為其符合中華民國憲法及國民黨「一中各表」的一貫立場。
- 批評民進黨主席蘇貞昌的「兩國論」主張台獨,並關注蔡英文可能訪陸的言行,認為民進黨應提出具人民信任的兩岸論述。
- 要求陸委會主委明確確認,若中共不同意互設辦事處的「人道探視權」,則可放緩推動,強調這是台灣人權與民主的普世價值。
- 關切駐地人員「準司法豁免權」的談判進度,並確認兩岸關係條例修法前提為陸方接受人道探視概念。
黃文玲 立法委員
- 要求陸委會主委明確承諾,赴大陸訪問時必須以「中華民國陸委會主委」的官方身分,而非「台灣地區陸委會主委」或其他名義。
- 質疑陸委會與國臺辦建立常態性溝通機制後,海基會角色的必要性,認為其溝通功能可能被取代。
- 批評中國大陸對「一個中國」的說法矮化台灣,並認為「九二共識」在陸方不承認「一中各表」內涵下,實質並不存在。
- 質疑陸委會主委以現任官員身分出席APEC,是為規避程序,目的為促成總統馬英九明年出席APEC會議,並擔憂此舉矮化台灣主權。
陳其邁 立法委員
- 批評陸委會主委上任1年來,承諾推動的陸生納健保、翻修兩岸條例等事項進度緩慢,卻一頭熱推動兩岸互設辦事處及APEC「蕭習會」幕僚作業。
- 質疑「王張會」的安排過程充滿風險與不對等,包括中方拒絕單獨會面、互稱官銜的「不期而遇」是刻意安排,且未獲總統介紹,顯示中方刻意迴避政治敏感。
- 批評總統馬英九國慶談話「兩岸關係不是國際關係」的說法,認為其等同「國內關係」或「一中」,與「非國與國關係」有本質差異,是向「一中框架」靠攏。
- 指出中國官方媒體報導並未稱呼王郁琦為「主委」,認為陸委會主委不應「唾面自乾」或「洋洋得意」,此為矮化台灣主權。
- 強調中國毒奶粉賠償案毫無進展,提案要求陸委會應透過新管道儘速處理,否則不得邀請國臺辦主任張志軍訪台。
陳怡潔 立法委員
- 質疑陸委會主委對「王張會」互稱官銜的「重大突破」過度滿意,指出中國官方媒體仍稱其為「大陸事務主管部門負責人」,顯示兩岸稱謂仍有內外有別、矮化之實。
- 要求陸委會應透過中央社發澄清稿,否則恐被質疑配合大陸欺騙台灣民眾,或有「讓利」之嫌。
- 關切中共「兩岸政治協商三部曲」的進程,認為兩岸事務已進入「深水區」,不可能只談經不談政,但陸委會卻稱政治協商時機不成熟,說法前後矛盾。
- 批評總統馬英九國慶演說「兩岸關係不是國際關係」且未提「中華民國憲法」,質疑此舉是「賣台宣言」,有矮化中華民國主權、為「馬習會」鋪路之嫌。
林佳龍 立法委員
- 要求陸委會主委澄清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國際上是否為國家,以及兩岸關係是否為「特殊關係」而非國際或國內關係,指出政府論述存在矛盾。
- 質疑總統馬英九國慶文告「兩岸人民同屬中華民族」的說法,未考慮原住民等多元族群的認同。
- 批評陸委會主委在APEC會議中僅專注於「蕭習會」及政治互動,未與其他國家官員接觸或談論經濟議題,顯示其參與目的僅為政治。
- 關切中國毒奶粉賠償案進度緩慢,要求陸委會應將此作為與國臺辦溝通的重要議題,否則反對純社交往來。
- 提醒陸委會主委,若未來有「馬習會」,中共將要求兌現承諾,屆時台灣將面臨更多挑戰。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質疑總統馬英九國慶談話「兩岸關係不是國際關係」與過去「非國與國關係」的說法不同,且首次在公開場合發表,有加速兩岸政治暴衝、退縮台灣主權之嫌。
- 指出廢除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已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為合法政府,且中華民國治權限縮於台澎金馬,兩岸應為國與國關係。
- 批評馬政府拋棄「九二共識」的模糊空間,將兩岸關係明確定位為「非國際關係」,等同將台灣問題國內化,令人憂心。
- 關切「馬習會」的可能性,強調若總統馬英九自我矮化身分,台灣人民將無法接受,必須堅持「對等尊嚴」原則。
許忠信 立法委員
- 批評張志軍稱呼陸委會主委為「主委」是「引君入甕」的政治圈套,旨在引誘台灣進行政治談判,最終可能導致台灣失去主權。
- 強烈主張台灣應悍然拒絕與中國進行政治談判,強調主權不應成為談判主題。
- 認為服貿協議是中國控制台灣經濟、進而獲取台灣主權的工具,對中國急於通過服貿協議表示高度擔憂。
- 呼籲陸委會主委保持清醒,不能犧牲台灣人民的生活來成就總統的統一大夢和歷史定位。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指出服貿協議是「卡在人民」而非立法院,因政府簽訂前未向人民報告,且認為服貿並非自由貿易,是不對等的協議,只會喪失台灣權益。
- 質疑習近平提出「一個中國框架」內進行政治協商後,總統馬英九立即宣稱「兩岸不是國際關係」,認為這是政府的「步調」,意圖將台灣問題國內化。
- 批評陸委會主委對「王張會」互稱官銜過於自我感覺良好,認為「主委」稱謂不代表任何意涵,且該會談刻意製造場面,隱瞞實質內容。
- 關切「馬習會」的鋪陳,質疑陸委會主委對馬習會的規劃與時間表說詞模糊,認為政府正在為政治談判鋪路。
- 強調台灣人民已明確反對服貿,且內閣民調低迷,政府卻背離民意,呼籲陸委會主委應承認現實,維護台灣主權。
蔡其昌 立法委員
- 質疑「王張會」互稱官銜並非自然,而是經過縝密規劃的政治安排,認為陸委會過度宣揚其為「互不否認」的重大突破。
- 指出若陸方承認陸委會主委,則應循序漸進承認其他部長乃至總統,但陸委會對此趨勢過於樂觀。
- 質疑陸委會與國臺辦建立常態性溝通機制後,海基會的存續必要性與功能定位。
- 批評陸委會將兩岸關係定義為「特殊關係」時,刻意省略「中華民國憲法」前提,導致「國家」概念在兩岸論述中消失,認為政府自我矮化國格。
- 要求政府官員,從總統以下,在兩岸定位上應大膽、清楚地講出中華民國的存在,不應自我閹割。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質疑總統馬英九「兩岸不是國際關係」的說法,要求陸委會主委釐清兩岸關係是否為敵對關係或適用內亂罪,指出兩岸定位模糊導致國內法律適用弱化。
- 以核子損害賠償法為例,指出兩岸關係定位不清可能導致中國大陸軍事行動引發核災時,台電公司可免責,凸顯法律漏洞。
- 質疑此次APEC「蕭習會」由陸委會主導的戰略動機,認為是為未來「馬習會」鋪路,要求陸委會主委說明兩岸關係的戰略目標與時間表。
- 批評陸委會主委對問題閃躲、能力不足,無法明確回答兩岸關係的本質與戰略目標。
- 關切文化部長龍應台在公開場合脫口說出「內地」一詞,認為內閣官員的言行可能影響全民對台灣主權的認知,要求陸委會主委應予關注。
張慶忠 立法委員
- 關切「王張會」後,台灣是否會被矮化為「香港模式」,要求陸委會主委再次保證不會發生。
- 指出服貿協議宣導不足,民眾對陸勞問題及台灣經濟受制於大陸的擔憂未解,要求陸委會及相關單位加強溝通,讓人民放心。
- 建議國安會定位問題移請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開公聽會,以符合職掌權責。
紀國棟 立法委員
- 關切服貿協議能否在今年通過,並建議陸委會應促成總統馬英九與民進黨主席蘇貞昌就服貿議題進行公開辯論,以釐清真理、加強宣導。
- 指出兩岸關係及國家競爭力倒退是「共業」,呼籲有智慧者不應沉默,應共同承擔。
- 表達對「蕭習會」中蕭萬長與習近平互動氣氛不佳、習近平面無笑容的遺憾,建議未來應檢討改善會面氣氛與場景安排。
- 對「王張會」互稱官銜的實質意義持保留態度,認為是循序漸進,但期待能有更好進展。
相關人員回應
王郁琦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
- 重申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維持台海「不統、不獨、不武」現狀,並強調「統」指總統任內不會談統一。
- 承認中國大陸對台仍保有軍事行動可能性,但兩岸關係已較民進黨執政時期和緩許多。
- 表示陸委會與國臺辦建立常態性溝通機制及負責人互訪是其主動提出,旨在增進彼此瞭解,態度務實。
- 強調兩岸互設辦事機構是陸委會主導議題,且若陸方在人道探視問題上不鬆口,可放緩協商腳步。
- 解釋APEC是經濟體組成的國際組織,我方代表稱「領袖代表」,符合慣例,並非矮化。
- 否認總統馬英九國慶談話「兩岸關係不是國際關係」與過去「非國與國關係」有本質差異,認為兩者意思相同,均基於中華民國憲法。
- 針對「王張會」互稱官銜,認為是兩岸關係的突破,代表「正視現實、互不否認」,但承認中國官方媒體報導存在差異,需給陸方時間。
- 強調兩岸關係發展以國內民意為基礎,目前政治協商非優先事項,但未迴避政治敏感議題(如共同打擊犯罪、互設辦事機構)。
- 表示服貿協議卡在立法院,政府希望儘快通過,但尊重立法院程序,否認服貿是中國套住台灣主權的工具。
- 重申中華民國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絕不會有「賣台」或自我矮化主權的情況。
楊文義 國家安全局情報研析處副處長
- 證實中國大陸對台軍事行動規劃是常態性、例行性動作,包括飛彈部署與軍事演習。
相關後續
- 內政委員會決議譴責國家安全會議未經輪值召委同意,拒絕到會接受監督,渺視本會。
- 內政委員會決議要求國家安全會議應於今日12時前派員列席本會報告,但國安會最終拒絕派員。
- 召委段宜康決定擇期召開公聽會處理國家安全會議的法律定位問題,後經協調同意移請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於2個月內召開。
- 立委林佳龍、陳其邁、李俊俋、段宜康所提關於毒奶粉賠償及拒邀國臺辦主任張志軍訪台的臨時提案,因在場委員不足法定人數,無法議決,將另定期處理。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25802
- 卷/期/冊
- 102/58/2
- 發布日期
- 2013-11-04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