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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委員會審查內政部及海巡署預算:聚焦南海建設、募兵困境與國際參與

內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3-10-21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第5次全體會議,首先處理內政部及其所屬102年度預算凍結項目,多數獲准動支。隨後,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署長報告103年度業務概況及預算案,委員們就南沙太平島建設、募兵制成效、海域執法、國際海上救難協會參與受阻等議題進行質詢。會議通過警用車輛加保提案,並調整海巡署歲入罰款預算,但歲出預算提案因時間不足擇期再議。

討論事項一

處理內政部及其所屬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項目報告案 (報告事項三至六及討論事項14案)

核心議題

  • 審查內政部營建署及所屬多項預算凍結案,包含國民住宅計畫、臺灣城鄉風貌整體規劃計畫、國家重要濕地復育、市區道路人本環境建設計畫、地政業務、土地開發、公園規劃業務、營建業務、建築許可施工管理、共同管道與下水道業務、區域及都市規劃業務、資訊軟硬體設備費、加強入出國及移民管理規劃、航務機務及飛安等共計18項預算凍結案。
  • 針對各凍結預算項目,內政部報告其執行概況,並接受委員質詢,以決定是否准予動支。

相關爭議

  • 國家公園促參案件與政策:部分預算解凍條件要求營建署提出國家公園內促參案件及政策總檢討報告,並召開公聽會。
  • 空中勤務總隊赴大陸考察旅費:航務、機務及飛安項目中的大陸地區旅費87萬3,000元,全數凍結,經討論後仍繼續凍結40%。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報告事項第三案至第六案,准予動支,擬具處理報告,提報院會。
  • 討論事項中除「國家公園公共建設及設施費」准予動支但要求營建署提出總檢討報告並召開公聽會外,其餘預算凍結項目多數准予動支。
  • 討論事項第十四案「航務、機務及飛安」中「大陸地區旅費」繼續凍結40%,其餘准予動支。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或要求提供之說明資料,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討論事項二

警用巡邏車輛加保第三人責任險並裝設行車紀錄器 (臨時提案一)

核心議題

研議為警用巡邏汽車及機車加保第三人責任險並裝設行車紀錄器,以保障民眾與警察同仁權益。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江啟臣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徐欣瑩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邱文彥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李俊俋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姚文智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張慶忠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吳育昇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照案通過。

討論事項三

淡海新市鎮汙水下水道修繕工程 (臨時提案二)

核心議題

要求內政部營建署督促新北市政府儘速完成淡海新市鎮已毀損斷裂的汙水下水道修繕工程,以利住戶接管通水。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張慶忠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吳育昇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邱文彥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紀國棟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提案文字修正為「特提案請內政部營建署要求新北市政府於103年2月底儘速完成優先路段汙水修繕工程。」後,照案通過。

討論事項四

全國區域計畫草案政策環評與修正、暫停公告全國區域計畫、國會維安勤務規範、移民署提供中國官員來台名單、嘉義地方法院與地檢署辦公大樓外牆修繕 (臨時提案三至七)

核心議題

  • 臨時提案三至七涵蓋多個議題,包括要求內政部對全國區域計畫草案進行政策環評並修正爭議項目;要求暫停全國區域計畫公告,待國土計畫法通過後再議;規範警察機關於立法院周邊執行維安勤務的程序;譴責移民署拒絕提供中國官員來台完整名單;以及要求營建署負責嘉義地方法院與地檢署辦公大樓外牆掉落的修繕工程。
  • 這些提案反映了立法委員對國土規劃、國會自主權、資訊透明及公共安全等議題的關切。

相關爭議

  • 全國區域計畫爭議:委員認為內政部全國區域計畫草案放寬集水區開發管制、權力下放地方、將未登記工廠合法化等恐造成國土規劃混亂與更多爭議,要求進行政策環評並修正爭議項目,甚至暫停公告。
  • 國會維安警力部署:委員質疑警察機關未經立法院請求即部署大批警力、架設阻絕器具,損害國會形象與自律原則,要求內政部通令全國警察機關遵循規範。
  • 移民署資訊提供爭議:移民署以個資法為由拒絕提供立法委員問政所需的中國官員來台完整名單,委員對此提出譴責並要求補齊資料。
  • 嘉義地方法院與地檢署外牆修繕責任:嘉義地方法院與地檢署辦公大樓外牆掉落,因原承作公司已停業,委員要求營建署負起責任限期完成修繕。
  • 中國官員來台名單資訊不透明:移民署提供中國官員來台名單格式不具辨識功能,且以個資法為由拒絕提供完整資訊,引發委員質疑。

立法委員發言

陳其邁 立法委員

  • 認為內政部全國區域計畫草案放寬集水區開發管制、權力下放地方、將未登記工廠合法化等,恐造成國土規劃混亂,要求政策環評並修正爭議項目。
  • 主張暫停全國區域計畫公告,待國土計畫法通過後再議。
  • 譴責警察機關未經立法院請求即部署警力,要求規範國會維安勤務。
  • 譴責移民署拒絕提供中國官員來台完整名單,要求一星期內補齊。
  • 提案要求營建署負責嘉義地方法院與地檢署辦公大樓外牆掉落的修繕工程。

段宜康 立法委員

  • 聯署提案要求內政部對全國區域計畫草案進行政策環評與修正。
  • 聯署提案要求暫停全國區域計畫公告,待國土計畫法通過後再議。
  • 聯署提案要求規範國會維安勤務。
  • 聯署提案譴責移民署拒絕提供中國官員來台完整名單。

黃文玲 立法委員

  • 聯署提案要求內政部對全國區域計畫草案進行政策環評與修正。
  • 聯署提案要求暫停全國區域計畫公告,待國土計畫法通過後再議。
  • 聯署提案要求規範國會維安勤務。
  • 聯署提案譴責移民署拒絕提供中國官員來台完整名單。

李俊俋 立法委員

  • 聯署提案要求內政部對全國區域計畫草案進行政策環評與修正。
  • 聯署提案要求暫停全國區域計畫公告,待國土計畫法通過後再議。
  • 聯署提案要求規範國會維安勤務。
  • 聯署提案譴責移民署拒絕提供中國官員來台完整名單。
  • 提案要求營建署負責嘉義地方法院與地檢署辦公大樓外牆掉落的修繕工程。

姚文智 立法委員

  • 聯署提案要求內政部對全國區域計畫草案進行政策環評與修正。
  • 聯署提案要求暫停全國區域計畫公告,待國土計畫法通過後再議。
  • 聯署提案要求規範國會維安勤務。
  • 聯署提案譴責移民署拒絕提供中國官員來台完整名單。
  • 提案要求營建署負責嘉義地方法院與地檢署辦公大樓外牆掉落的修繕工程。

田秋堇 立法委員

  • 聯署提案要求內政部對全國區域計畫草案進行政策環評與修正。

林淑芬 立法委員

  • 聯署提案要求暫停全國區域計畫公告,待國土計畫法通過後再議。

林佳龍 立法委員

  • 聯署提案譴責移民署拒絕提供中國官員來台完整名單。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臨時提案第三案至第五案,另擇期繼續處理。
  • 臨時提案第六案至第七案,另擇期處理。

討論事項五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業務概況報告及103年度總預算案審查 (報告事項二及討論事項)

核心議題

  •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報告其業務概況、102年度預算執行情形及103年度預算編列重點,內容涵蓋查緝走私偷渡、海域巡護、救生救難、海洋環境維護、海洋活動推廣、國際事務合作、海巡建設及人力組織等面向。
  • 委員質詢內容聚焦於南沙太平島交通基礎建設、海巡署募兵成效、兩岸關係與國際組織參與、海域執法及預算編列合理性等議題。

相關爭議

  • 南沙太平島交通基礎建設工程進度與執行能力:委員質疑33億元南沙太平島碼頭及跑道改善工程能否在2年內完成,以及國內廠商是否有能力承作、國際標是否涉及國家安全等問題。
  • 海巡署募兵成效不彰:委員指出海巡署志願役專業軍官及士兵招募達成率偏低,尤其東沙、南沙地區人力不足,質疑募兵制推動困境及對勤務的影響。
  • 海巡署人員編制與同工不同酬:委員質疑海巡署軍、警、文職人員同工不同酬問題,以及缺乏自身獨立的人事薪俸制度。
  • 岸際雷達系統採購與妥善率:委員質疑岸際雷達系統採購後零件停產、妥善率下降問題,以及新採購案能否避免重蹈覆轍。
  • 國際海上救難協會參與受阻:委員質疑海巡署申請加入國際海上救難協會遭中國打壓,被要求以「中國台北」名義加入,海巡署預算未編列相關經費,委員要求政府應強硬表態並中斷與中國相關交流。
  • 大陸漁船越界取締目標低估:委員指出海巡署103年度取締大陸越界漁船罰鍰收入預算編列過低,不符實際執行成效,質疑目標設定的合理性。
  • 艦艇維修招標爭議:委員質疑海巡署艦艇維修標案常由能力受質疑或無公司登記的廠商得標,影響維修品質與效率,要求政風單位查明。
  • 太平島跑道延長規劃:委員關切太平島跑道是否延長以提升戰鬥機起降能力,質疑目前僅碼頭建設而無跑道延長的國家戰略考量。
  • 藍色公路與海上活動管制過嚴:委員認為海巡署對蘇花藍色公路及獨木舟等海上休閒活動管制過於嚴格,不符便民原則與海洋國家發展方向,要求放寬管制。
  • 海巡署反恐職責與能力:委員質疑反恐是否為海巡署法定職責,以及特勤隊在反恐方面的著力點與支援需求。
  • 海巡署人力缺口與海岸線防護:委員擔憂海巡署人力因募兵制轉型而大幅減少,在缺乏監聽設備下,如何有效守護漫長海岸線並查緝走私偷渡。

立法委員發言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支持南沙交通基礎建設工程計畫,但質疑海巡署能否在2年內完成33億元的工程,並要求確保發包進度與品質,排除中國工程公司投標。
  • 質疑海巡署軍、警、文職人員同工不同酬問題,要求建立海巡署自己的人事制度。
  • 指出海巡特考錄取率較高,但報考人數不多,質疑招募對象是否符合需求。

邱文彥 立法委員

  • 肯定海巡署在海巡實力上的增強,特別是巡護七號的護漁任務。
  • 支持南沙太平島碼頭建設,但提醒應對生態環境進行嚴謹評估,特別是堤頭部分對沙島形狀的影響。
  • 建議海巡署與環保署、國家公園管理處共同研商加強東沙及太平島的油污染應變能量。
  • 關切海巡署在海洋事務推動預算減列項目,並建議應預編經費參與APEC等重要國際海洋會議。
  • 建議海巡署應加強海洋保育職掌功能,未來海洋委員會成立後應廣納海洋專業人力。

段宜康 立法委員

  • 質疑海巡署對非法入出國(特別是越南籍偷渡案)的查獲率與實際估算人數,要求與中國邊防總隊加強配合遏止偷渡。
  • 質疑岸際雷達系統換裝計畫的正當性與採購品質,指出舊系統零件停產問題,要求新採購案避免重蹈覆轍並延長保固期。
  • 指出海巡署提供的岸際雷達妥善率數據前後矛盾,要求說明原因。

紀國棟 立法委員

  • 支持太平島相關設施興建,認為對宣示主權、保護漁民、維護士官兵權益及鄰近救援有益,但同意凍結2億元以確保執行進度。
  • 關切東沙、南沙志願役招募達成率不理想,建議加快當地設施建設以提升誘因。
  • 質疑海巡署駐那霸辦事處僅1人功能不足,建議加強台日互動與私交以利漁船維修等灰色地帶問題處理。
  • 肯定海巡署提高東沙、南沙地域加給及鼓勵現職志願役士兵前往服務的措施。

姚文智 立法委員

  • 質疑海巡署募兵制達成率偏低,無法達成年度目標,並指出替代役不能派駐外島的限制。
  • 建議海巡署應調整思維,不必完全配合國防部募兵狀況,可借鏡日本海上保安廳的招募與形象建立方式。
  • 質疑行政院海洋事務推動委員會運作效益,要求提供具體會議結論與措施。
  • 認為海巡署在海洋事務上應更積極,而非僅扮演其他單位保全角色,應從「藍色革命、海洋興國」的願景出發。

李俊俋 立法委員

  • 質疑海巡署103年度取締大陸越界漁船罰鍰收入目標值過低,不符102年度實際執行成效,要求符合現實狀況。
  • 指出海巡署募兵達成率低且招募人員不符需求,要求向國防部反應並提出解決方案。
  • 質疑海巡署兩岸交流預算編列多,但實際效果不彰,要求評估交流目的與功能,並與日本等其他國家加強合作。
  • 要求海巡署業務報告、預算報告及預算編列應符合海巡署實際需求,而非為他人工作。

陳超明 立法委員

  • 質疑海巡署在3,000噸級巡防救難艦命名上未遵守承諾,未以苗栗縣命名,要求檢討。
  • 建議海巡署應將103年度取締越界船舶罰鍰收入預算提高至1億元,以符實際執行效率。
  • 質疑海岸巡防總局預算減少,特別是外離島返鄉休假交通補助費及官兵團體意外險的刪減,擔憂影響募兵制推動。
  • 建議海巡署應多用職業軍人及海軍陸戰隊軍人,而非一般警察系統,以增強戰力,並派陸戰隊防守南沙及東沙。
  • 質疑海巡署艦艇維修案件無法有效降低,維修費達成率高但妥善率偏低,認為管制失當。
  • 建議海巡署在3,000噸級以上巡防艦應有直升機起降設備,並確保採購案的維修保固期限合理。

黃文玲 立法委員

  • 關切廣大興28號事件後,海巡署在南方海域的護漁狀況,要求即使非漁季也應持續協助漁民護漁,避免疏於防範。
  • 關切南海主權爭議,要求政府應有因應措施,特別是太平島的部署狀況及緊急狀況的支援能力。
  • 質疑安康專案中酒類查緝成效不佳,以及動物活體走私數量異常增加,要求加強查緝。
  • 再次質疑海巡署志願役募兵達成率過低,要求檢討誘因與福利問題,並統籌檢討南沙與東沙人員不足情況。

徐欣瑩 立法委員

  • 詢問南沙太平島交通基礎整建工程計畫9.47億元預算內容,包括碼頭興建及跑道改善的目的與功能。
  • 建議應想辦法延長太平島跑道,以提升整體巡防戰力,應對緊急狀況。
  • 詢問明年交船的2艘3,000噸巡防救難艦能否起降直升機,以及與空勤總隊的配合狀況,要求確保測試及訓練完成。
  • 質疑海巡署編列反恐經費,但反恐非其法定職掌,要求釐清特勤隊職責與反恐著力點,並強化海上任務戰術支援。

吳育昇 立法委員

  • 再次確認3,000噸級船艦能否實務上起降直升機,要求海巡署務必謹慎處理,避免部門間推卸責任。
  • 質疑海巡署對大陸漁船越界取締目標設定過低,認為可能是在建立容易達成的低標準或誤判情勢。
  • 關切南沙群島跑道延長是否為國家確定政策,認為國土保護應優先考量戰鬥機起降能力。
  • 指出審計部對海巡署艦艇妥善率偏低且維護費用增編的檢討報告,認為是浪費公帑,應汰舊更新而非硬修。
  • 要求海巡署護漁策略應因應台日漁業協定及廣大興28號事件,對日本及菲律賓海域的護漁工作進行調整。
  • 關心台北港海巡基地工程進度及未來規劃,包括入裝完成時間。

陳怡潔 立法委員

  • 質疑海巡署作為司法警察及準情報機關,雖無監聽設備卻編列通訊監察費用,要求說明費用用途及辦案程序。
  • 擔憂海巡署軍職人員大幅減少,募兵達成率低,人力配置與規劃不足,質疑如何守護台灣漫長海岸線。
  • 質疑海巡署在人力不足、缺乏監聽設備下,如何能有高績效,並擔憂海防漏洞大。
  • 指出海巡署雷達維修曾發生空窗期,質疑其績效與做了哪些事情。

陳其邁 立法委員

  • 質疑海巡署未編列國際海上救難協會會員年費,是否放棄加入或自我繳械,並指出中國打壓導致申請受阻。
  • 譴責中國一方面與台灣交流,一方面卻打壓台灣參與國際組織,要求海巡署與外交部、陸委會、國安會反映,並考慮中斷與中國相關交流。
  • 質疑海巡署艦艇維修標案由能力受質疑或無公司登記的廠商得標,要求政風單位查明,並提出檢討報告。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詢問海巡署對中國漁船越界裁罰的標準及成效,要求了解裁罰後越界情況是否減少。
  • 關切民眾在海邊撿拾石頭遭移送竊盜罪的案件,要求海巡署擬定標準作業程序並加強宣導,避免民眾誤觸法網。
  • 關心太平島碼頭及機場修築工程進度,希望如期甚至提早完工,以減少運補危險。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關切南沙太平島及東沙募兵達成率,特別是南沙地區的招募狀況,並建議行政院應加速核定地域加給。
  • 關切東部地區海洋政策,認為蘇花藍色公路及獨木舟等海上活動管制過嚴,要求簡化程序、放寬管制,以促進親海愛海。
  • 質疑海巡署對麗娜輪等國內海上交通仍以「通關」思維進行管制,與實際情況不符。
  • 建議海巡署應往鬆綁方向研議,鼓勵民間發展海上休閒產業,避免讓台灣人害怕海洋。

陳鎮湘 立法委員

  • 詢問美國與中國大陸對南海地區的立場差異,並要求海巡署明確中華民國在南海主權上的態度與作為。
  • 質疑強化太平島機場、港口的具體作為是否經充分評估,而非僅因委員要求而為,強調投資應有效益。
  • 指出中國大陸成立三沙市、菲律賓通過領海基線法等他國作為,要求海巡署思考我國應有的應對措施。
  • 認為純粹由海巡署守備1,600公里遠的太平島功能與資源不足,應提升位階、擴大效益、增強國際能見度。
  • 關切中洲礁的處理進度,指出若無具體作為恐被越南佔領,要求海巡署與相關部會密切協調,不能只守備。

相關人員回應

王進旺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署長

  • 澄清週刊報導不實,表示與報導內容無關。
  • 說明南沙交通基礎建設工程計畫總經費33億元,103年編列10億元,預計104年底完工,但驗收至105年,並表示國工局評估可行,但承認海巡署本身無執行能力,委託國工局。
  • 說明南沙太平島碼頭建設具有宣示主權、保護漁民、維護士官兵權益及鄰近救援的效益。
  • 表示南沙太平島碼頭工程會開國際標,但有規範排除大陸工程公司。
  • 說明海巡署人員編制有軍、警及文職,因適用不同法律導致同工不同酬,曾擬定海巡人事條例但行政院未同意。
  • 承認海巡署募兵達成率低於預期,預計103年志願役士兵目標無法全部達成,將以常備兵役替代。
  • 說明東沙、南沙志願役招募透過提高地域加給(南沙2萬元、東沙1萬2,000元)及鼓勵現職士兵前往等措施,南沙達成率較高,但行政院尚未核定加給。
  • 說明岸際雷達系統換裝是因設備老舊、零料件短缺、故障率偏高,監察委員建議換裝,新採購案將有3年建置、2年保固、5年維護共10年效期,避免舊問題。
  • 說明國際海上救難協會申請遭中國打壓,被要求以「中國台北」名義加入,海巡署不接受,但承認103年度未編列相關預算,承諾將協調國安會、陸委會處理。
  • 說明對大陸漁船越界取締罰鍰成效良好,越界船隻數量已遞減,但預算編列因考量未來越界減少故預估值較保守。
  • 說明海巡署沒有監聽設備,若需監聽需向檢察官聲請,再由調查局或警政署執行,海巡署負責申請通聯紀錄費用。
  • 說明海巡署人員從1萬5,000人精簡至8,755人,人力吃緊,但會配合組改調整勤務。
  • 說明太平島跑道改善僅增設助航燈光、更新槽線等,未延長跑道,因延長需填海且涉及環評,經費與影響大,目前規劃先建碼頭,未來再評估延長跑道。
  • 說明3,000噸級巡防救難艦明年交船後可停泊本島,將來太平島碼頭完工後可停泊,具備直升機起降甲板,將與空勤總隊協調測試訓練。
  • 說明海巡署反恐職責主要負責海上反恐及救難,特勤隊負責海上救難吊掛等任務。
  • 說明蘇花藍色公路管制已簡化,主要核對人數避免超載,並非通關,海岸線管制已大幅鬆綁至38公里。
  • 說明中華民國主張南海主權,維護太平島及中洲礁實質占有,秉持主權在我、擱置爭議、和平互惠、共同開發原則。
  • 表示對中洲礁立碑案正由內政部評估地質,強調會持續努力,不會放棄。

王永萍 通資處處長

  • 說明102年岸際雷達妥善率較低是因維修商1月找不到原廠零料件,10月才重新招標簽訂3年合約,導致妥善率回升。

許績陵 東巡局局長

  • 說明蘇花藍色公路管制已與業者達成共識,僅核對人數避免超載,不再詳細查核名單。
  • 說明台東地區民眾撿拾石頭,若動用機具或輸具採捕會取締,個人少量撿拾經勸導後恢復原狀則不取締。

黃漢松 海洋局船務組組長

  • 說明皇多公司和千叶公司的違約金已於當年度賠償。
  • 說明建興鐵工廠雖以企業社登記,但營業項目包含船艇建造維修,且履約方面無問題。

相關後續

  • 海巡署歲入罰款及賠償收入預算,依照李俊俋委員提案修正,由3,000萬元增列至4,500萬元,修正通過。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及所要求提供之資料,請相關機關另以書面答復。
  • 海巡署歲出預算部分,因提案數量多且需時間製作簡表,擇期再處理。

原始資料

公報
1026102
卷/期/冊
102/61/2
發布日期
2013-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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