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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103年度預算審查與軍事教育條例修正:聚焦募兵、軍購及副部長人事案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會議日期:2013-10-23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軍事教育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並重點討論國防部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會議核心議題涵蓋夏立言新任軍政副部長的適任性、國防預算編列與軍事投資不足、募兵制推動困境、軍備採購弊端、以及國防部內部管理問題。多項預算提案經討論後部分凍結或刪減,並要求國防部提交專案報告,以提升國防施政效能與透明度。

討論事項一

審查「軍事教育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核心議題

  • 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的「軍事教育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旨在調整國防部辦理軍事教育的方式,包括學位授予、畢業證書發給、以及軍事學校與訓練機構的設立、變更、停辦等事宜。
  • 會議亦通過臨時提案,建議擴大軍事交流國際化、擘劃軍事教育藍圖以因應現代化建軍需求,並儘速研擬軍事院校招生方式配合12年國教。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嚴明 國防部部長

  • 說明修法要旨。

王信龍 人事參謀次長室次長

  • 說明修法要旨。

朱俊彰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專門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第四條照委員陳碧涵等3人修正動議通過,其餘條文均照行政院提案條文通過。
  • 全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二讀前不須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陳召集委員鎮湘作補充說明。
  • 國防部應繼續擴大選派優秀學生赴歐美軍事院校交流,並思考開放歐美軍事院校來台設分校或成為姊妹校。
  • 國防部需針對國防政策與國家發展思維,規劃軍中人才培育,研擬「如何因應現代化建軍需求,擘劃軍事教育藍圖」並於本會期結束前提出書面報告。
  • 國防部會同教育部儘速研擬並對外公開軍事院校(如中正預校)就學方式,以利國三畢業生升學參考。

討論事項二

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國防部及所屬主管收支公開部分

核心議題

  • 審查國防部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重點關注國防預算的編列概況、八大施政重點(包括武器籌獲、科技發展、募兵制推動等),以及預算配置對國防戰力與國家安全之影響。
  • 討論國防部新任軍政副部長夏立言的人事任命案,及其在國防事務上的適任性與職責定位。

相關爭議

  • 軍政副部長人事案:邱議瑩、蕭美琴、蔡煌瑯、許忠信等委員質疑夏立言先生以外交專才擔任國防部軍政副部長的適任性,擔心其對軍力整備的熟悉度不足,恐影響國防事務推動及士氣。林郁方、陳唐山、詹凱臣等委員則肯定夏立言的外交背景和對美關係,認為其能協助軍購與軍事交流。
  • 國防預算與軍事投資不足:邱議瑩、王進士、許添財等委員指出國防預算佔GDP比例逐年下降,軍事投資經費相對於人員維持費用過低,質疑國防戰力如何維持。國防部則回應預算編列已考量優先順序,並非下降,且近年軍購案數量最多。
  • 募兵制推動困境:邱議瑩、許添財、陳碧涵、詹凱臣等委員關切募兵制招募成效不佳,人員維持費用居高不下,質疑國防部未徹底檢討原因並提出具體改善計畫,恐導致軍隊空洞化危機。
  • 軍事採購與裝備妥善率:馬文君、邱議瑩、蕭美琴等委員質疑多項軍事採購案存在問題,如天鴛專案火控雷達功能不足、中科院衛星干擾系統效能不符、P-3C反潛機採購進度落後且價格偏高、電瓶及雲豹甲車輪轂採購價格與品質爭議,要求國防部檢討弊端並加強督導。
  • 國防部內部管理與紀律問題:楊應雄、蕭美琴、林郁方等委員批評國防部遭監察院糾正案件數高、公文傳達效率低落、軍事監所裁撤後業務與人事費未隨之減列、後備軍人幹部訓練期間受傷撫卹制度不合理、以及眷村改建與資產管理不公等問題。

立法委員發言

邱議瑩 立法委員

  • 質疑夏立言以外交專才擔任軍政副部長的適任性,認為其對軍力整備熟悉度不足。
  • 指出國防預算中人員維持費佔比過高,軍事投資逐年遞減,與兩岸敵對關係的認知相矛盾。
  • 要求國防部澄清電瓶採購案的價格與規格爭議,並提出專案調查報告。
  • 批評國防部對後備軍人幹部因公傷殘撫卹制度的不合理性,以及投保旅遊平安險而非意外險的疏失。
  • 建議檢討軍眷水電補助額度,認為每月540元的補助對募兵誘因不大。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質疑國防部垃圾處理方式、國防智庫籌備處運作多年仍無實質進展且功能與其他單位重疊。
  • 關切宜蘭陸軍紅柴林營區遭傾倒有毒廢棄物事件,要求國防部積極處理污染問題。
  • 質疑「莒光園地」節目內容八股荒謬,對國軍形象無益。
  • 建議國防部研究由青年日報提供版面取代各軍種報刊,以節約資源。

楊應雄 立法委員

  • 關切行政專機機齡老舊與飛安問題,要求國防部重視飛安。
  • 指出國防部遭監察院糾正案件數居行政機關第二名,要求加強內部管理。
  • 強調國防部應妥善處理金門、馬祖侵占民地問題,並對八二三戰役民防自衛隊的慰助金發放應符合公平正義。
  • 關心國防部網站資安防護,要求加強對抗中國駭客。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對夏立言出任軍政副部長表示擔憂,認為國防部不重視軍事外交,且該職位不應是「on-the-job training」。
  • 批評國防部對金門眷改戶認定不公,認為將黨工納入眷改戶有圖利之嫌。
  • 質疑國防部出國計畫執行率偏低,但外賓來台卻不積極互動,要求檢討。
  • 批評國防部募兵制成效不彰且態度傲慢,不願主動提供數據資料。
  • 質疑國防部採購DVD錄放機瑕疵品比例過高,涉嫌採購弊案,要求減列預算。
  • 關切軍用電瓶採購價格過高,要求國防部澄清並檢討。
  • 呼籲國防部應積極與經濟部協調,落實國防工業合作,以達國防自主。

林郁方 立法委員

  • 肯定夏立言擔任軍政副部長,認為其對美方關係良好,能有助軍事交流與軍購談判。
  • 關切P-3C反潛機的部署與巡航範圍,主張不應自我設限,並應前往太平島海域執行任務。
  • 批評國防部公文流程冗長低效,要求檢討命令傳達效率與悔過(禁閉)制度。
  • 提出應減列「不適服現役賠償收入」預算,認為國防部應務實編列。
  • 主張行政院不應抽取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已轉列為母金的公積,認為此舉不合理。

蔡煌瑯 立法委員

  • 要求國防部立即對大統食用油事件向廠商提出民事求償,不應受政治影響。
  • 質疑夏立言擔任軍政副部長是「人才錯置」,外行領導內行,影響國防部士氣。
  • 批評國防部花費3,000萬元更換兵籍名牌為浪費公帑,對募兵誘因不大。
  • 指出國軍老舊眷村改建零星餘戶處理辦法有違公平正義,要求更正並追溯不當得利。

陳碧涵 立法委員

  • 關切軍校招生人數下降、退學休學比例上升問題,要求國防部深入調查原因,而非僅歸咎品格或學科。
  • 要求國防部針對軍校評鑑結果與改進措施提出詳細報告。
  • 強調募兵制下人才培育的重要性,呼籲國防部精進招生對策,確保招募到優質人才。

陳鎮湘 立法委員

  • 關切國防預算中人員維持費用比例過高,建議國防部應在組織結構上做調整,壓縮高層、平戰一體。
  • 批評陸軍募兵制戰備營、連實驗數據公開的不妥,強調募兵制應重視尊嚴與出路,而非僅福利。
  • 質疑「超前部署、預置兵力」的軍事術語應用於防災的適切性,強調應有嚴密規定避免風險。
  • 呼籲國防部應以「實」為核心,而非「巧」,重視軍隊實質戰力。
  • 關切中科院科研預算大幅縮減,要求國防部檢討「國軍軍事教育整體發展規劃」。

王進士 立法委員

  • 指出國防預算佔GDP比例未達3%,關切對建軍備戰的影響。
  • 質疑F-16A/B升級案進度緩慢,且近2年無新的對美軍購案,擔心募兵制排擠軍購經費。
  • 對夏立言擔任軍政副部長能否順利推動軍購案表示信心。
  • 關切P-3C反潛機基地遷至屏東對當地居民造成的噪音影響,要求國防部加強溝通與減噪設施。

陳唐山 立法委員

  • 強調台灣作為主權國家,必須保衛人民,國防與外交功能不彰將影響國家安全與國際地位。
  • 質疑馬總統推動募兵制與其兩岸政策的矛盾,認為在面對強大敵國時應加強兵力。
  • 肯定夏立言的外交專才與辦事能力,支持其擔任軍政副部長。

詹凱臣 立法委員

  • 肯定文人擔任國防部長或軍政副部長的合理性,認為軍隊講求團隊精神。
  • 建議陸軍加強戰車、砲兵和通訊設備,以提升地面部隊戰力。
  • 質疑國防大學遠朋國建班外籍學員旅費編列與外交部重複,要求檢討。
  • 關切國軍通用化學防護軍品整備計畫的合理性與效期問題。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憂心國防部對國防能量與戰力缺乏憂心,認為國防預算佔GDP比例持續降低。
  • 引用美國國會報告,指出台灣國防未被馬政府列為優先政策,募兵制導致軍隊空洞化。
  • 批評馬政府在籌獲先進武器方面消極不作為,未能積極推進新軍購案。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確認國防部將中共視為「敵對關係」而非「假想敵」。
  • 關切國防預算總額未增加,但軍事投資增加48億元。
  • 要求國防部協助修復新竹縣五峰鄉樂山空軍基地必經的雲山替代道路。

許忠信 立法委員

  • 關切國軍恢復反情報偵蒐組,認為共諜滲透情況嚴重。
  • 質疑夏立言的軍事訓練經歷與軍階,並對其財產多為外幣及美國資產表示疑慮,認為其對台灣奮戰決心啟人疑竇。
  • 主張軍政副部長應由內陞,以激勵將領士氣。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質疑國防部長嚴明是否為「馬友友」,以及夏立言人事案的決策過程。
  • 強調國防「忘戰必危」,兩岸軍事上是敵對關係,批評馬總統「外交休兵」恐禍延「國防休兵」。
  • 指出解放軍建軍目標為武力奪台,要求國防部應向三軍統帥馬總統嚴正說明國防立場。
  • 建議檢討梓官濕地戰車大隊駐地,考慮交由高雄市政府管理為觀光景點。

馬文君 立法委員

  • 質疑國防部軍事投資建案的獎懲制度,要求對建案疏失人員追回獎勵並降等。
  • 關切天鴛專案(攻擊直升機)火控雷達不具海上目標辨識功能,以及雷達干擾器停產問題。
  • 質疑中科院研製的衛星干擾系統不具干擾中共北斗衛星能力,不贊成海空軍繼續編列相關預算。
  • 批評P-3C反潛機採購進度嚴重落後,價格偏高,且軍售案無罰責,要求國防部精進專案管理能力。
  • 批評海軍採購派里級巡防艦是買美國淘汰的老船,未能提升戰力,要求國防部檢討「國艦國造」能量。

盧秀燕 立法委員

  • 為在訓練中成為植物人的後備軍人請命,批評國防部對國防志工因公傷殘無撫卹,且投保旅遊平安險而非意外險。
  • 指出國防部在此方面存在法律漏洞,導致受訓人員權益受損,要求專案處理並修法補齊。

林國正 立法委員

  • 關切302被服廠委辦契約到期後的員工工作權益問題,指出國防部拖延招標導致空窗期,要求部長承諾保障員工工作權、原待遇及工作地點。

相關人員回應

嚴明 國防部部長

  • 政務官任命由總統決定,夏立言的任命已與總統討論,對其勝任副部長職務有信心。
  • 強調國防軍事投資並未下降,明年還增加48億元,並以「防衛固守,有效嚇阻」建構小而精、強、巧的不對稱武力。
  • 表示國防部將依法處理大統食用油求償案。
  • 澄清兵籍名牌更換費用不只3,000萬元,且與服制一致性及募兵榮譽感有關。
  • 認同優質國軍領導幹部培育的重要性,表示軍校招生率達100%,但承諾會檢討退學原因。
  • 表示國防預算佔GDP比例為2.54%,會按優先順序執行建軍備戰計畫。
  • 承諾P-3C反潛機不會自我設限,有朝太平島巡航的規劃,並可尋人道救援等方式起降。
  • 表示國軍對中共是敵對關係,因其從未放棄以武促統、武犯台。
  • 否認是「馬友友」,表示夏立言人事案曾徵詢其意見,對其勝任副部長有信心。

王天德 國防部資源規劃司司長

  • 說明國防部垃圾處理方式依地方政府規定,台北市、新北市隨袋徵收,其他縣市隨水徵收或委託民間清運。
  • 澄清國防智庫為任務編組,非正式編制,已在99年3月開始推展。
  • 說明募兵制預算增加,是為充分準備最大的訓練容量,以因應未來募兵需求。
  • 志願役勤務加給是法定給與,同意將「併入專業加給」建議納入後續檢討。

廖榮鑫 國防部空軍副總長兼執行官

  • 說明國防智庫因行政法人法制程序未完成,目前以籌備處方式運作,每兩週出版期刊,每三個月出季刊,並與國內外智庫交流。

王信龍 國防部人事參謀次長室次長

  • 說明軍校退學原因多樣,包括品格與學科不及格,並有定期評鑑。
  • 承諾檢討募兵招募政策,並定期向委員會報告最新募兵狀況。

高天忠 國防部海軍司令部參謀長

  • 表示達觀號海洋測量艦自87年後每年都有定期測試,將依國防部指示前往南海實施測量。
  • 說明海軍作業隊主要負責水下救難設施,水下工程施工需外包。
  • 說明籌獲派里級巡防艦計畫預計12月25日通過法案,已編列軍售款及接艦官兵差旅費。
  • 澄清獵雷艦第2階段計畫執行率並非低,目前在期程內,預計12月開標完成。

郝以知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參謀長

  • 澄清陸軍「超前部署、預置兵力」是防颱預警,將部隊預置於安全處所配合地方政府防災。
  • 說明陸軍公文流程慢的問題會檢討改進。
  • 澄清大統食用油事件已在研究依契約請求賠償。
  • 說明陸軍採購軍規電瓶是依美軍規格,經2家合格廠商競標,價格與規格報導不符。
  • 說明雲豹甲車輪轂案亦是媒體報導不實,有2家合格廠商競標,並有4家正在試認證。
  • 澄清個人防護包等化學防護軍品採購是分年編列,數量無過剩或不足。
  • 說明新型攻擊直升機已完成對海目標辨識系統整合,雷達干擾器商源消失後已停止計價。
  • 表示陸軍車輛老舊問題嚴重,基層部隊缺車,希望預算不要刪減。

蕭維民 國防部後勤參謀次長室次長

  • 說明大統食用油求償是刑事部分,國防部已依法辦理求償。
  • 澄清廢舊物資報廢汰除後多不堪使用,不適合捐贈偏鄉。
  • 說明國軍勤務致人民傷亡損害補償條例預算編列是預防性,明年預估有120件案例需6,000萬元補償。
  • 說明訓練綜合作業編列200萬元是為三軍聯合作戰演訓造成人民損傷賠償,不足以應付實際需求。
  • 說明兵籍名牌更換費用約1,500多萬元,用於新兵服裝製作,與募兵吸引力有關。
  • 說明國軍民用型車輛籌補計畫已縮小規模,基層部隊缺車嚴重,高司單位採租車方式。

韓岡明 國防大學教育長

  • 說明遠朋國建班部分班隊由國防大學自行編列預算,與外交部委託辦理的班隊不同,去年執行率幾乎100%。

王明我 國防部政治作戰局局長

  • 說明軍中反情報偵蒐一向沒有停止,4月1日起陸海空軍增設反情報工作組因應中共情報收集與滲透態樣增加。
  • 表示「莒光園地」節目預算僅2,400萬元,承諾全力改進節目品質。
  • 澄清政戰局並非國防部網站管理單位。
  • 澄清DVD錄放機採購案目前調查結果沒有弊案,但人員確有疏失。
  • 建議金門復興新村眷村改建案應依法律判定處理。

周志仁 國防部法律事務司司長

  • 說明各軍司令部法務組預算與軍事院檢無關,其工作職掌仍存在。
  • 說明軍事院檢裁撤後,已精算可減列2,251萬5,000元,並規劃246位軍法人員移編至部隊。
  • 承諾提供軍審體系人員分發部隊後的業務內容書面報告。
  • 同意將軍事審判法修正後相關案件檔案全數移轉至普通法院。

陳麒 國防部主計局局長

  • 說明國防預算額度與102年度相同,但軍事投資增加48億元,人員維持費減少20多億元。
  • 同意林郁方委員提案,減列「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公積轉列部分預算。
  • 說明國防部出國旅費預算已考量實際狀況並主動刪減1,000萬元,再刪減會影響接裝程序。
  • 說明國軍車輛老舊問題嚴重,導致維護費增加,今年行政院已列系列計畫採購。

丁忠武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參謀長

  • 說明IDF戰機性能提升計畫(翔展案)預算經精實計算,價格合理,且部分飛機為先導型費用較高。
  • 承諾空軍P-3C反潛機不會自限飛行範圍,只要可行會安排前往太平島。
  • 說明偵蒐雷達維護費用高因其獨特性,但已努力將費用降低,承諾明年會繼續努力與美方談判。
  • 說明福克50行政專機安全性高,有嚴格檢查機制,不至於引發疑慮。
  • 澄清100年編列的6,773萬2,000元是搶修包,與挖土機採購無關,挖土機是為機場跑道修復及救災所需。

金壽豐 國防部軍備局局長

  • 說明中科院研製的衛星干擾系統能力絕對可達到要求,細部內容因機敏不宜公開,但可私下向委員說明。
  • 說明營產管理經費主要用於土地糾紛處理、徵收、承租及土地活化,已較去年減列10%。
  • 說明獵雷艦計畫目前在期程內,預計12月開標完成,已有16家廠商有意願。

張德明 國防部軍醫局局長

  • 說明軍醫局政戰綜合作業費是政戰主管定期定額工作費,有心輔、文宣等需求。
  • 說明軍醫局採購學生實習袍服、軍職醫護人員服裝等經費,部分單位非基金單位,無法由基金負擔。
  • 澄清不開業獎金是給有醫師執照但從事基礎教學的老師,非臨床醫師,是衛福部統一規定。
  • 說明國軍醫院醫療裝備整備預算編列是基於軍事任務、非基金單位需求及偏遠外島地區考量。

胡延年 國防部通資參謀次長室次長

  • 說明網路防護由通資參謀次長室負責,已全力加強作業。
  • 說明IDF戰機性能提升計畫(翔展案)已精實計算,價格合理,且有嚴格接收規範與程序。

柏鴻輝 國防部政務辦公室主任

  • 承諾會檢討國防部公文流程冗長問題,並對監察院糾正案致力改進。

陳嘉尚 國防部後備指揮部參謀長

  • 說明後備輔導組織幹部因公傷殘目前依法無撫卹,但國防部會檢討修法。
  • 說明馬祖民防自衛隊員生活慰助金預算是代執行機關,依行政院規定委託連江縣政府發放。
  • 說明後備指揮部後勤補給支援預算增加是代編陸海軍新訓單位預算。

魏大鵬 國防部國防採購室主任

  • 說明國安專案偏航費與廢棄物清運費併列是因同屬運費用途別。
  • 澄清駐歐採購組預算已併入國防部政費編列,為法定給與,且已向委員報告過。
  • 說明P-3C反潛機及現有商用行政專機都已全部商維,因此提案修正文字。

鄭淑芳 主計總處專門委員

  • 說明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賸餘繳庫是考量政府整體財政困難,已檢討5億元公積繳庫。

相關後續

  • 歲入預算第2款「罰款及賠償收入」第74項第3目「賠償收入」減列600萬元,其餘照案通過。
  • 歲入預算第4款第87項第1目「財產孳息」中,關於「租金使用費」加總應增列為1億元的文字刪除,其餘文字照原提案通過,並要求國防部立即提高宿舍使用管理費標準。
  • 歲入預算第4款第87項第3目「廢舊物資售價」提案改為建請案,建議國防部選擇可堪用物資捐贈偏鄉。
  • 歲入預算第5款第4項第1目「非營業特種基金賸餘繳庫」減列3億6,628萬9千元。
  • 歲入預算第7款「其他收入」照案通過。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國防部政治作戰局漢聲廣播電台若續轉播中華職棒,應依使用者付費精神爭取按實際支出成本編列歲入金額。
  • 歲出預算中,關於「月退休金支領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提案送朝野協商通案處理。
  • 歲出預算中,國防部直屬院檢監單位相關預算合併處理,共減列2,251萬5,000元,並要求國防部提供軍審體系人員分發部隊後的業務內容書面報告。
  • 歲出預算中,國防部本部及其所屬派員出國計畫預算凍結500萬元,待國防部就外部交流與外賓接待提出檢討報告後始得動支。
  • 通過臨時提案,建議國防部應立即對後續國防預算之財力配置作完整妥善規劃。
  • 關於募兵制推動成效不佳的提案,共5案併案處理,要求國防部在本會期結束前提出專案報告。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國防部針對「國軍兵力發展與兵力整建計畫」指導中科院與軍種完成「國防科技研究發展整體規劃」,並於本會期中提出書面報告說明。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國防部提升營產問題處理效率,訂定績效指標,解決土地糾紛。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國防部檢討安置收容計畫,提高收容能量,並將閒置營區納入緊急收容計畫。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國防部針對各單位及營區所有資產之保存,應有完整紀錄,避免草率。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國防部嚴加重視國軍官兵申訴案件中不當處分問題,並予以導正。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國防部盡速補齊文職人員編制員額,以免違法。
  • 歲出預算第9款第1項第1目「一般行政」凍結1,000萬元,並要求國防部就武器裝備軍事投資建案審查品質等情事檢討究責。
  • 歲出預算第9款第1項第1目「一般行政」凍結500萬元,待國防部就「如何提升命令傳達效率與業務承辦人員對法令之熟悉度」與「國軍悔過(禁閉)制度之檢討情形」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 歲出預算第9款第1項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凍結3,000萬元,待國防部就中科院研製能力受限及建案審合作業未盡周延問題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 歲出預算第9款第1項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下之業務費提案撤案,但要求國防部致力於調查案上面。
  • 歲出預算第9款第1項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下之業務費,關於國防智庫籌備處預算凍結1,000萬元,待向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 歲出預算第9款第1項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下之業務費,關於陸軍紅柴林營區有毒廢棄物案凍結500萬元,待國防部向委員會報告處理計畫後始得動支。
  • 歲出預算第9款第2項第1目「軍事行政」中,國防部軍醫局「政戰綜合作業」提案撤案。
  • 歲出預算第9款第2項第1目「軍事行政」中,政戰局「莒光園地」節目提案撤案,但要求國防部改進節目品質。
  • 歲出預算第9款第2項第1目「軍事行政」中,關於金門八二三戰役民防自衛隊慰助金案,將參謀本部預算凍結1,000萬元,並要求國防部檢討後向楊委員應雄報告。
  • 歲出預算第9款第2項第1目「軍事行政」中,關於馬祖民防自衛隊員慰問補助經費提案併案辦理,與前面凍結1,000萬元。
  • 歲出預算第9款第2項第1目「軍事行政」中,國防部政治作戰局「政戰綜合作業」預算凍結1,000萬元,待提出改善方案後始得動支。
  • 歲出預算第9款第2項第1目「軍事行政」中,國防部參謀本部「人事行政」預算凍結600萬元,並要求定期每3個月將最新募兵數量、現況報告送交委員會。
  • 歲出預算第9款第2項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中,國防部作戰及計畫參謀次長室「教育訓練業務」預算凍結200萬元。
  • 歲出預算第9款第2項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中,國防大學「遠朋國建班外籍學員來台所需旅費」提案撤案。
  • 歲出預算第9款第2項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中,國防部參謀本部「辦理國軍軍事勤務致人民傷亡損害補償作業所需損失及賠償」提案撤案。
  • 歲出預算第9款第2項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中,國防部參謀本部「辦理年度演訓、營區開放及部隊校閱損壞青苗農物所需損失及賠償」提案撤案。
  • 歲出預算第9款第2項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中,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後勤補給支援經費」減列500萬元。
  • 歲出預算第9款第2項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中,國防部政治作戰局「通信電子與資訊管理」提案撤案,但要求國防部加強網路防護。
  • 歲出預算第9款第2項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中,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提案撤案,但要求國防部就電瓶採購案進行專案報告。
  • 歲出預算第9款第2項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中,空軍司令部偵蒐雷達維護案凍結3,000萬元,並要求國防部向美方反映問題。
  • 歲出預算第9款第2項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中,國防部軍醫局「後勤補給支援」提案撤案。
  • 歲出預算第9款第2項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中,國防部軍醫局「設施修繕維護與管理」提案撤案。
  • 歲出預算第9款第2項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中,國防部後備指揮部「後勤補給支援」提案撤案。
  • 歲出預算第9款第2項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中,關於軍事監所裁撤相關預算併案處理。
  • 歲出預算第9款第2項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中,軍備局「營產管理經費」提案撤案。
  • 歲出預算第9款第2項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中,福克50行政專機業務費提案撤案,但要求空軍司令部提出書面說明。
  • 歲出預算第9款第2項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中,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後勤補給支援」提案撤案。
  • 歲出預算第9款第2項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中,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後勤及通資業務」預算凍結案撤案,但要求提出專案報告。
  • 歲出預算第9款第2項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中,通次室「後勤及通資業務」提案撤案。
  • 歲出預算第9款第2項第5目「一般裝備」中,空軍司令部「後續IDF戰機性能提升計畫」提案撤案。
  • 歲出預算第9款第2項第5目「一般裝備」中,海軍司令部「籌獲美派里級巡防艦」計畫提案撤案,但要求國防部檢討「制海兵力結構與整建計畫」並提出書面報告。
  • 歲出預算第9款第2項第5目「一般裝備」中,海軍司令部「籌獲獵雷艦第2階段」計畫提案改為提出專案報告。
  • 歲出預算第9款第2項第5目「一般裝備」中,國軍通用化學防護效期軍品整備計畫提案撤案。
  • 歲出預算第9款第2項第5目「一般裝備」中,空軍司令部「P-3C長程定翼反潛機」預算凍結5,000萬元,待空軍司令部就「P-3C前往太平島執行飛行訓練及巡邏之規畫情形」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 歲出預算第9款第2項第5目「一般裝備」中,陸軍司令部「攻擊直升機」預算凍結案撤案,但要求國防部檢討相關人員責任。
  • 歲出預算第9款第2項第5目「一般裝備」中,陸軍司令部、憲兵指揮部「裝步戰鬥車」計畫預算凍結案撤案,但要求專案說明。
  • 歲出預算第9款第2項第5目「一般裝備」中,國防部空軍司令部「挖土機、裝土機及推土機」提案撤案。
  • 歲出預算第9款第2項第6目「軍事人員」中,關於募兵制相關預算減列5,000萬元,並要求國防部向委員會就募兵制推動情形做專案報告。
  • 歲出預算第9款第2項第6目「軍事人員」中,國防部主計局「不開業獎金」預算保留,不做刪減。
  • 歲出預算第9款第2項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中,國防部軍醫局「所屬單位(含三軍總醫院)醫療裝備整備」提案撤案。
  • 歲出預算第9款第2項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中,國防部「國軍民用型車輛籌補」計畫提案撤案,但要求國防部提出書面說明。
  • 歲出預算第9款第2項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中,軍備局「營產管理經費」提案撤案。
  • 歲出預算第9款第2項第15目「軍眷維持」中,軍眷水電補助經費優惠額度從300度減至290度,要求國防部計算預算額度後告知委員會議事人員。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國防部分析民眾對於國軍人員保持行政中立表現滿意度下滑原因,並提出改進方案。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國防部評估檢討「創新/不對稱」戰力組建構想,並將相關研究與規劃報告於會期中提出。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國防部檢討「國軍軍事教育整體發展規劃」,整合發揮軍事教育資源效益,並於本會期中提出書面報告說明。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國防部秉持資料全數移轉、誠實移交原則,將軍事審判法修正後相關案件檔案移由普通法院進行審理。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國防部積極與經濟部工業局協調,落實國防工業合作,以達國防自主。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國防部部長、軍備副部長、「國防採購室」對未來國軍購案效能不彰情事負政治責任,檢討改進。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國防部應積極會同教育部及經建會,針對「外國軍事教育學校來台設立分校」之作法進行研議,並於3個月內將專案報告送交委員會。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國防部遵循國防部組織法第3條規定,其所設各司、室之業務分工,應確實涵蓋法定業務執掌,以明確權責。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國防部對於監視系統之通報程序與相關紀錄應予以審慎、明確及完整。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國防部所屬各軍種檢討年度備料時管制籌補,並嚴密核對庫存資訊及訂定活化久儲未耗軍品具體作法。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國防部對於有授階及未授階之軍犬均應秉持妥善照顧、強化動物權之保障,並應統一開放認養規定。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空軍司令部應盡早完成M2000-5型機發動機「模組六」高壓渦輪葉片的更換,後續年度優先滿足相關預算需求。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空軍司令部規劃將P-3C反潛機及現有商用飛機委由民間廠商做維護。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國防部相關單位應儘速與屏東機場附近鄰里居民完成溝通協調,並加強減噪設施。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國防部善盡督導之責,嚴加控管P-3C長程定翼反潛機計畫進度,避免重蹈偵蒐雷達多次加價覆轍。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陸軍司令部及國防部檢視原「新型攻擊直昇機」建案獎勵名冊,追回建案疏失人員之原有核發獎勵。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海軍司令部「達觀軍艦主要海測裝備換裝更新」完畢後,應前往南海(含太平島)海域執行海測任務。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國防部參酌空勤、海勤加給,依資格、能力設計「網路作戰勤務加給」,以延攬人才加入。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國防部確實更正國軍老舊眷村改建零星餘戶處理辦法,並盡速追溯之前不當得利案件。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國防部與中科院商討降低「管共費」比例。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國防部儘速改正營區污水處理成效不彰問題。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國防部應落實軍紀維護、研謀改善措施,加強官兵對毒品防制、酒駕肇事嚴重後果之認知。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國防部積極規劃「胖將家族減重計畫」,並定期檢討成效,每年將將領健康的整體狀況書面報告送至委員會。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海軍司令部所屬新兵訓練中心應儘速更正「OBS量表」問題。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國防部徹底檢討100年度DVD錄放影機採購招標及檢驗過程,避免重蹈覆轍。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國防部研究是否由青年日報提供固定版面給各軍種發布軍聞,取代各軍獨自印刷報刊。
  • 國防部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國防部及所屬主管收支公開部分審查完畢,審查結果提報院會。
  • 委員口頭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國防部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有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原始資料

公報
1026102
卷/期/冊
102/61/2
發布日期
2013-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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