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度總預算審查:主計總處經濟預測與審計部績效獎金爭議
財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3-10-24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聚焦於行政院主計總處的經濟預測失準、人員編制爭議,以及審計部對國營事業績效獎金審核的獨立性與準確性。委員們普遍質疑主計總處預測過於樂觀、預算編列浮濫,並關切食品安全經費及地方財政不公。審計部則被要求加強對閒置設施、國營事業績效獎金及政府債務的監督。會議最終對多項預算提案做出凍結或刪減決議,部分送院會協商。
討論事項一
審查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行政院主計總處、審計部及所屬各審計處部分 (討論事項第一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行政院主計總處及審計部暨所屬各審計處的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涵蓋其施政計畫、預算編列與執行,並針對經濟預測、財務紀律、國營事業績效獎金、政府債務、食品安全經費、政府採購及地方財政等議題進行討論。
- 會議亦處理審計部對國營事業績效獎金審核情形的報告,探討其合法性、合理性及審計機關的職責。
相關爭議
- 主計總處經濟預測失準:多位委員質疑主計總處的GDP預測過於樂觀且頻繁下修,與民間感受落差大,影響政府施政與企業決策。
- 國營事業績效獎金爭議:委員質疑虧損國營事業(如中油、台電)仍發放高額獎金,且審計部審核方式被認為不夠嚴謹,有規避立法院審議之嫌。
- 主計總處人員編制問題:主計總處被指約聘僱人員及技工、工友超編,卻仍進用派遣工,引發人事費用浮濫及勞工權益受損的爭議。
- 食品安全經費不足與效益不彰:委員批評政府對食品安全標章的補助金額龐大,但食品安全問題頻傳,質疑主管機關預算執行不力,要求增加檢驗經費。
- 政府債務與財政紀律:委員關切政府債務集中到期、舉債空間逼近上限,以及歲入短收、預算編列過於樂觀的問題,批評政府債留子孫。
- 大型活動與地方財政分配不公:委員質疑中央對大型國際活動(如世大運、花博)的補助傾向財政狀況較佳的直轄市,且活動場館後續淪為蚊子館仍需中央補貼,造成統籌分配款不公。
- 首長特別費與學者報帳除罪化差異:委員質疑會計法修正僅將首長特別費除罪化,卻未顧及學者報帳問題,造成法律適用不公。
立法委員發言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主計總處的總體經濟預測老是失準,修正頻繁,模型可能不合時宜或人員有問題。
- 政府舉債對GDP成長貢獻低,顯示錢未花在刀口上,舉債用途評估無效。
- 批評主計總處預算編列浮濫,建議刪減其預算。
- 以台南市經驗為例,強調提升經濟發展支出占比對拚經濟的重要性。
吳秉叡 立法委員
- 國營事業(如中油、台電)虧損仍發放高額績效獎金,制度不合理,要求審計部檢討。
- 政府債務到期過於集中,雖舉新債還舊債拉長還本期間,但仍有短期風險,且造成世代不公。
- 質疑主計總處為膨脹歲入規模而高估經濟成長率,導致歲入短差。
- 批評主計總處工友、技工員額超編卻仍進用派遣工,傷害勞工權益與國家人事制度,要求提交完整報告。
林德福 立法委員
- 政府補助GMP、CAS等食品標章經費龐大,但食品安全問題頻傳,質疑主管機關預算執行不力,應檢討。
- 主計總處GDP預測與實際落差大,影響企業經營判斷,應深切檢討並加強把關。
- 關切兩岸經貿互動對經濟成長的敏感度,認為政府不應輕忽。
盧秀燕 立法委員
- 批評主計總處GDP預測連年失準,形同「心戰總隊」而非務實統計單位,建議轉至國防部心戰總隊服務。
- 建議政府應緊急追加至少10億元預算用於食品安全檢驗、設備及檢舉獎金,可從4G標金或軍檢預算結餘挪用。
- 質疑經建會預算增加175億元,主計總處卻無法評估其對就業率及稅收的影響,批評預算配置錯誤且不透明。
李貴敏 立法委員
- 預算籌編應考量政策變動、稅制改革、國民負擔能力及經濟趨勢,質疑主計總處歲入預算編列原則未落實。
- 關切歷年歲入短收問題,特別是101年度因證交稅短收,質疑主計總處經濟預測數據過於樂觀。
- 要求審計部針對歲入歲出巨大差距及預測模型問題提出應行改善意見,而非僅歸咎原因。
- 要求審計部提供財務犯罪案件移送法院或監察院的歷年資料及判決結果,以供公務員檢討參考。
薛凌 立法委員
- 質疑台北馬拉松冠名權未向富邦收費,反而倒貼500萬元,且招商程序不公開透明,有圖利之嫌,要求審計部稽查。
- 指出毒澱粉事件曾導致GDP下修,關切毒油事件是否會再次下修GDP。
- 批評主計總處預測歲入短收1,000億元,公債逼近上限,歲出恐難支應,認為預算編列虛列與浮報。
- 質疑國營事業績效不佳仍發放獎金,以及薪資統計數據與民間感受落差大。
費鴻泰 立法委員
- 指出台灣財政問題已從過去歲入低估/歲出高估轉變為歲入灌水/歲出壓低,因減稅導致稅收流失。
- 批評主計總處GDP估計模型有問題,假設條件不符現況,導致預測頻繁出錯,要求檢討改進。
- 澄清4G收入歸屬102年度,國營事業釋股收入歸屬103年度,避免外界誤解。
- 要求主計總處統計單位應加強與外界交流、鼓勵同仁進修,提升統計專業度。
翁重鈞 立法委員
- 支持以特別預算方式編列治水經費,因應南部水患緊急需求,不應拘泥於形式。
- 建議審計部調整審核報告編製體例,讓委員能更清楚比對各單位或附屬單位的預算與施政計畫。
- 質疑審計部對國營事業績效獎金「暫收及待結轉帳項」的追回把握度,並批評其對行政院決策的依賴性,影響審計獨立性。
- 肯定主計總處與審計部看緊荷包的職責,支持其預算與人員編制,但要求務必做好把關與揭弊工作。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批評主計總處主計長在面對GDP預測失準的批評時態度過於「軟趴趴」,應更強悍地捍衛專業。
- 指出政府公共建設經費總體呈下降趨勢,質疑其對經濟成長的貢獻效益不足,且存在「蚊子館」問題。
- 批評預算執行存在「年底消化預算」現象,導致資本門經費集中於最後一季支用,效率不彰。
- 關切政府轉投資事業中長期虧損卻無退場機制,要求審計部加強追蹤與督促主管機關改善。
羅明才 立法委員
- 批評主計總處的「國民幸福指數」與民眾實際感受落差大,且經濟預測屢屢失真,導致民眾對政府失去信心。
- 質疑主計總處花費大量預算進行統計調查卻無實質效益,建議縮編人員和預算。
- 要求審計部加強清查閒置公共建設(蚊子館),提出改善報告並追究責任。
李桐豪 立法委員
- 批評立法院國營事業預算審查進度嚴重延宕,影響國家經濟競爭力,要求主計總處提出系統性解決方案。
- 要求審計部對台電、中油等國營事業的經營改善計畫進行全面性檢討,評估其真實績效,避免藉機規避責任。
- 建議審計部檢討最終審定數額表的簡化問題,提升政府資訊透明度。
楊麗環 立法委員
- 質疑中央對大型活動(如台北市大運、花博)的補助不公平,且活動營收未回歸中央,而蚊子館後續維護仍需地方稅收補貼。
- 批評統籌分配稅款分配不公,富裕直轄市獲得更多補助,導致貧富差距擴大。
- 要求主計總處重新思考對地方的補助分配比例,以實現公平正義。
蔡正元 立法委員
- 要求主計總處和審計部明確釐清中央補助大型活動的公平性爭議,並解釋選手村等建設的長遠效益。
- 要求修訂會計法,比照首長特別費除罪化,將學者報帳問題一併處理,避免法律適用不公。
- 批評要求社區巡守隊檢具70元費用單據過於離譜,應簡化報銷程序,避免「小柯文哲」被捕。
邱文彥 立法委員
- 詢問主計總處對重大計畫(如世大運場館、中科四期)規劃審議的參與程度,以及審計部對停滯計畫的監督機制。
- 建議政府在政策形成初期應納入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討論,避免建設因環境因素受阻。
- 建議審計部彙整案例,提供地方政府參考,並研擬評估公共建設效能的指導原則,特別是針對國外採購或特殊環境項目。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批評審計部審計權不彰,重要審核意見改善比率高,但處理案件數減少,且未積極移送監察院或法辦失職人員。
- 質疑審計部自我感覺良好,認為政府財務紀律改善,但司法機關貪瀆案件卻持續增加,顯示審計部可能怠忽職守。
- 建議審計部應強化稽察財務違失、核定財務責任及匡正財務紀律的功能,加速移送不改善的案件。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將主計總處與審計部定位為財經內閣的「紀律小組」或「糾察隊」,應扮演「烏鴉」角色,嚴格把關財政紀律。
- 批評主計總處GDP預測過於樂觀、頻繁下修,變成「保二總隊」,質疑其預測的專業性與政治目的。
- 質疑公務人員獎金發放法源模糊抽象,行政授權過大,建議訂定更明確的編列與發放標準。
- 建議主計總處研究編列「國家受災指數」模型,作為防災機構參考。
- 要求審計部在評估國營事業績效時,應將政策性負擔區隔,真實反映經營績效,避免基層員工因政策任務而受不公考核。
曾巨威 立法委員
- 要求主計總處重新檢討預算法中關於預算執行困難、經費裁減、稅收追加減及財政紀律的相關條文,提出機制調整建議。
- 質疑103年度釋股收入的透明度與合理性,特別是國發基金出售台積電股票及財金公司估價問題,認為存在「左手、右手」的間接轉移疑慮。
- 建議釋股價格應至少以三年平均價格為底線,並應精算釋股對公股控制權的影響,確保基金財務獨立性與國庫效益。
相關人員回應
石素梅 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
- GDP預測據實反映國內外經濟環境影響,趨勢與國際機構一致,會持續檢討精進。
- 承認工友、技工員額超編及使用派遣工,承諾遇缺不補並檢討業務調整,會後提供派遣工資料。
- 同意食品標章補助應檢討成效,行政院已責成相關部會積極檢討,若需經費會協助支應。
- 解釋歲入短收受多重因素影響,預算編列時間點早,但會參考實際執行狀況並預測未來景氣。
- 承諾研究預算法運作流程,提出解決預算審查延宕問題的具體想法,並協助各機關推動計畫。
- 強調大型活動補助會考量國際性,並原則補助50%扣除營收後不足額,但承認營收後賺錢無法收回。
- 解釋國民幸福指數依OECD標準計算,有11個領域24項指標,與國際比較,會後了解國家受災指數研究。
- 表示公共建設增加是為提振景氣,對經建會預算增加的效益會再洽相關機關提供資料。
- 承諾會計法修正會依立法院審議結果辦理,並會就巡守隊檢具單據問題發文相關機關處理。
- 表示公務人員獎金法制化草案已送立法院審議,每年會依實際狀況檢討編入預算。
林慶隆 審計部審計長
- 國營事業績效獎金制度不合理,因政策因素導致虧損公司仍領高獎金,已向行政院提出檢討報告,將從預算編列開始改進。
- 政府債務到期集中問題,財政部已透過舉借長期債務平均化還本期間,降低短期風險,但會持續請財政部研究分散風險。
- 審計部對政府決算審核嚴謹,注重效能性審計,並針對重大公共建設及採購進行專案查核。
- 回應審計績效,包括稽察財務違失、修正歲入歲出決算、補徵退還稅款、考核績效不彰並提出改善建議。
- 承認審計報告編製體例曾做調整,以聚焦主管機關意見,但會參考委員意見,兼顧機關別數字明確對照。
- 解釋國營事業績效獎金「暫收及待結轉帳項」的處理,表示需待立法院對行政院檢討報告的決議。
- 強調審計部職責是監督預算執行,發現進度落後會緊盯,並利用資訊系統掌握工程使用效率,對閒置建設進行分析。
- 表示審計部會針對國營事業經營改善計畫進行專案檢討,特別是台電和中油,以還原真實經營績效。
- 解釋最終審定數額表已簡化為五大表,但詳細資料仍可在審核報告附冊中找到,承諾檢討提升透明度。
- 承認國營事業績效評估受政策性任務干擾,導致績效扭曲,應在預算編列時區隔政策負擔,以真實反映經營績效。
- 承諾會強化審計職責,對不改善單位移送監察院案件數增加,並會後提供相關數據。
許炎煌 行政院主計總處秘書室代主任
- 主計總處派遣工薪資範圍從兩萬多到三萬出頭,廠商會定出給派遣工的金額,實得金額不含自付勞健保費用。
- 派遣工主要負責各業務部門的一般登錄、電腦資料輸入等工作。
蔡鴻坤 行政院主計總處綜合統計處處長
- GDP預測模型有假設條件,主要受國際經濟情勢(如中國大陸、美國、日本等)影響,外生變數假設不符現況是預測誤差主因。
- 承認預測錯誤應檢討,但強調統計是科學,會持續努力精進,並會參考外界建議。
楊明祥 行政院主計總處基金預算處處長
- 103年度國發基金出售台積電股票181億元,繳庫金額超過102年度,對總預算有幫助。
- 財金公司從央行轉到財政部,估價28億元是依照帳面值,因未上市無實價,但承認若按實價可多幫助國庫。
李香美 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處長
- 台北馬拉松賽事支出與收入皆需有預算,承諾在10天內提供台北馬拉松收入預算資料。
相關後續
- 第一案至第三案、第二十五案、第二十九案撤案或照原提案通過。
- 第四案、第二十一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 第五案至第十四案、第十六案、第十九案、第二十案預算凍結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 第十五案、第二十四案預算分別刪減100萬元。
- 第十七案、第二十二案、第二十三案、第二十六案、第二十八案、第三十案照案通過。
- 第十八案修正為「建議主計總處得緊急追加」食品安全相關經費,其餘照部分原提案通過。
- 第二十七案將倒數第二行「同意」兩字刪除,其餘照原提案通過。
- 臨時提案一案照案通過,建請審計部針對台北馬拉松經費執行、招商程序及贊助商遴選原則進行稽查審核,並於1個月內向財委會提出書面報告。
- 本日審查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相關歲入及歲出預算無委員提案部分均照列;委員提案部分均照協商結論通過;決議部分均照協商結論通過。
- 討論事項第二案有關處理審計部函送國營事業績效獎金審核情形報告案,准予同意動支,提報院會。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26201
- 卷/期/冊
- 102/62/1
- 發布日期
- 2013-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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