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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03年度預算審查:聚焦停車費、出國經費、派遣人力與高教改革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日期:2013-10-24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教育部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主要討論歲入歲出預算,包括教育部停車場租金過低、出國計畫經費效益、大量使用派遣人力、高等教育人才培育與產學合作成效、大學評鑑制度轉型及技職教育特色發展等議題。委員會對多項預算提出凍結或刪減,並要求教育部提出專案報告,同時通過一項臨時提案,要求教育部堅持學生志工不涉公權力、教學目的及安全原則。

討論事項一

歲入第4款第99項第1目第3節「租金收入」建議增列 (討論事項第一案至第四案)

核心議題

  • 討論教育部停車場租金收入預算,質疑現行每月800元的收費標準遠低於市場行情,形成公家資源圖利員工的不當現象。
  • 探討教育部在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內停車費率的自主調整權限與跨部會協調的必要性。

相關爭議

  • 停車費率過低:多位立法委員指出教育部停車位每月800元的租金與台北市區3,000至5,000元的市場行情差距懸殊,每小時僅約4.5元,明顯不符使用者付費原則。
  • 調整權責歸屬:教育部表示其費率與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內其他10個機關統一,難以單獨調整;立法委員則強調財政部已授權各機關自行訂定費率,教育部應可率先檢討提高。
  • 對象與性質爭議:立法委員質疑89個收費停車位主要供教育部員工月租使用,而非訪客或公務車,應提高費率以充裕國庫並符合公平性。

立法委員發言

林佳龍 立法委員

  • 提案建議增加租金收入235萬元,認為現行租金顯不符合市場行情。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提案建議增加租金收入200萬元,批評現行租金與市場行情差距甚大,且教育部位處精華地段卻以公家資源圖利員工。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提案建議增加租金收入100萬元,指出教育部停車租金遠低於市場行情,應予提高以充裕國庫。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提案建議增加租金收入100萬元,強調教育部每小時停車費僅4.5元,與公有停車場至少20元差距甚大,應以身作則調整費率,不應迴避責任。
  • 建議教育部召集相關部會協調,通案檢討公務機關停車費率。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認為停車位問題非教育部單一權責,應由行政院統籌處理跨部會費率檢討,不宜要求教育部單獨行動。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支持部長說法,認為各部會費率應統一檢討,不應單獨要求教育部提高。

相關人員回應

蔣偉寧 部長 教育部

  • 承認教育部停車費與市場價格有差異,但強調其費率與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內其他10個機關一致,不宜單獨調整。
  • 表示若委員會提案要求行政院檢討,教育部願主動在管理委員會提出並考量調整。

周以順 處長 秘書處

  • 說明教育部停車位收費自2008年起依財政部公函及規費法規定,按月收取每格800元,與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內其他機關標準一致。
  • 澄清89個停車位包含部本部、南棟及三辦,且有公務車、記者、來賓車位不收費,收費月租位主要供員工使用。

相關後續

  • 提案保留,將待文字擬定後再行處理。
  • 建議行政院針對所屬各機關學校停車場收費標準召開會議研商,以期符合政府規費法之規定。

討論事項二

教育部及所屬單位出國計畫經費 (討論事項第五案至第七案)

核心議題

  • 審查教育部及其所屬單位103年度國外旅費預算,重點在於出國計畫的必要性、效益性及經費編列的合理性。
  • 討論如何避免「假考察真觀光」及精簡不必要的公務出國開支,同時確保重要國際交流活動的推動。

相關爭議

  • 出國計畫必要性與效益:立法委員質疑教育部出國計畫存在「假考察真觀光」及浪費公帑之嫌,認為許多計畫變更或新增項數多,且指派與業務無關人員,成效不彰。
  • 預算編列粗糙與重複:立法委員指出預算書中存在交通費與生活費錯置、類似行程費用差異過大(例如日本考察交通費16萬元與2萬元)等問題,顯示編列作業粗糙浮濫。
  • 統刪比例爭議:立法委員提案統刪20%至全數刪除,認為可精簡支出;教育部則強調已受行政院10%統刪,再刪將嚴重影響業務推動,僅願接受個案刪減或凍結部分經費。

立法委員發言

林佳龍 立法委員

  • 提案統刪教育部所屬所有出國經費20%,認為現今資訊流通方便,公務員不應頻繁出國考察,應精簡開支。
  • 指出行政部門常預期立法院會統刪預算,故預算常被墊高,出國計畫應以身作則減少。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提案減列「派員出國計畫」預算200萬元,認為教育部出國計畫變更多、指派與業務無關人員,有「假考察真觀光」之嫌。
  • 提案凍結「業務費」之國外旅費200萬元,指出部分出國計畫未依原計畫執行,且變更人數、天數、國家或地區。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支持統刪提案,認為教育部處長無法清楚說明哪些出國計畫必要,且抽樣發現預算編列有明顯疏失和重複。
  • 質疑教育部出國計畫行政作業粗糙,例如日本考察交通費與生活費錯置及費用差異過大,應予減列。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業務費」之國外旅費200萬元,指出教育部出國計畫變更或新增項數甚多,核與原計畫內容及目的不一,有浪費公帑之嫌。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同意統刪出國經費,但認為應由立法院黨團協商統一決定,不宜由個別委員會處理。

陳學聖 立法委員

  • 認為不應刪減出國預算,反而應鼓勵同仁出國考察學習,以增加國家未來發展潛力,避免公務員將出國視為畏途。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指出日本考察計畫的交通費與生活費有明顯數字兜不攏的情況,再次證明預算編列不實。

相關人員回應

蔣偉寧 部長 教育部

  • 表示教育部已受行政院10%統刪,再刪20%將嚴重影響業務推動,特別是招生相關活動。
  • 願意刪除部次長出國考察計畫4.7萬元,並承諾針對所有64項出國計畫逐案提供詳細說明,以釐清經費編列細節。
  • 承認預算編列可能存在不實之處,並承諾將儘快查核並向委員報告。

陳國輝 處長 人事處

  • 說明教育部出國經費編列經過嚴謹的行政院編審要點控管,且年度中變更多因會議日期或地點調整。
  • 表示100年度執行45項計畫,101年度執行36項,102年度已執行近20項。

熊宗樺 司長 終身教育司

  • 坦承預算書中交通費與生活費項目錯置,並解釋部分出國經費由廠商補助,引發委員質疑。

相關後續

  • 減列40萬元。
  • 教育部需針對出國計畫編列的細節與效益,向委員會提出進一步說明。

討論事項三

教育部一般行政業務費、人員維持及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討論事項第八案至第十六案,不含第十七案)

核心議題

  • 檢討教育部大量使用臨時人員、派遣人力及勞務承攬人員的合理性與必要性,以及這些非正式人力可能從事核心業務的問題。
  • 討論如何保障派遣人力的勞動權益,包括同工同酬、福利待遇及轉任正式職位的可能性,並檢討政府整體的人力運用政策。

相關爭議

  • 派遣人力浮濫與職責不清:立法委員質疑教育部派遣人力高達257人,佔總員額557人的63.20%,有「假承攬、真僱用」之嫌,且部分派遣工從事核心業務,導致權責不明。
  • 勞動權益保障不足:立法委員擔憂派遣人力存在同工不同酬、缺乏加班費、特休、年終獎金等勞動權益保障,且解聘程序不明,呼籲政府應帶頭保障勞工權益。
  • 員額編制與轉任爭議:教育部表示受總員額法限制,難以增加正式員額,故需仰賴派遣人力;立法委員則要求教育部積極爭取員額,並規劃將表現優秀的派遣人力轉任為正式人員,但亦有委員指出直接轉任可能破壞國家考試制度。

立法委員發言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一般行政業務費4,051.6萬元,指出教育部預計進用臨時、派遣及勞務承攬人員合計352人,佔預算員額63.20%,比率極高,有待檢討合理性與必要性。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一般行政預算3,000萬元,批評政府帶頭濫用派遣人力,造成勞動亂象,且派遣人員常從事核心業務。
  • 要求保障派遣人力同工同酬,包括加班費、特休、年終獎金等,並建議教育部逐年降低派遣人力,最終達到零派遣,並爭取將優秀派遣轉為正式人員。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人員維持費用5,000萬元,指出教育部約聘僱人員佔職員比率過高,應檢討符合規定。
  • 提案凍結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用3,000萬元,指出教育部長期使用派遣人力,且部分派遣勞工已辦理核心業務,與規定不符。

林佳龍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用5,000萬元,引用監察院報告,指出教育部長期使用派遣人力且涉及行使公權力,應提出改進計畫。

呂玉玲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約聘僱人員待遇1,071.8萬元,指出教育部約聘僱人員比率過高,應依專業性及技術性檢討減列。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強調政府若業務增加應爭取增加編制人員,而非長期使用派遣人力。
  • 指出派遣人員無年資、無退休金,無法與正式員工享有同等福利,且直接轉任正式職位不符國家考試制度。
  • 建議應檢討業務性質,臨時性工作才用派遣,不應讓派遣工失業。

陳學聖 立法委員

  • 擔憂若強制派遣工轉為正式職位可能導致其失業,建議教育部在爭取員額時需思考此點。
  • 詢問教育部是否有跨部會不良派遣公司登錄機制及派遣員工申訴制度。
  • 呼籲部長提醒各單位主管對派遣工應將心比心,避免隱性歧視,保障其基本待遇。

相關人員回應

蔣偉寧 部長 教育部

  • 表示教育部會盡最大努力給予派遣人力適當待遇,並承諾全面檢討派遣人力運用。
  • 說明教育部已努力逐年調降派遣人力,從2010年的1,309人降至目前的890人,減少約25%至30%。
  • 同意保障派遣人力同工同酬、勞動權益,並將核實檢討派遣人力需求,原則上不應再增加。
  • 指出派遣人力薪資範圍約3.5萬至6、7萬元,且透過最有利標方式,提供勞保、勞退、加班費、年終獎金、特休等福利,條件相對優渥。

陳國輝 處長 人事處

  • 說明約聘僱人員增加是因電算中心和科技顧問小組成立時行政院核定,組改後已逐年轉為正式員額,出缺時將有12個轉為正式。
  • 強調教育部對派遣人員的待遇優渥,薪資從3.4萬至6萬多元,並依勞基法保障勞保、勞退、加班費、年終獎金、特休等權益。
  • 說明教育部透過最有利標而非最低標聘用派遣廠商,廠商管理費約6%,並會明訂派遣人員福利保障於契約中。
  • 解釋若派遣人員不符要求,教育部會建議廠商更換或解聘,因雇主為派遣公司。

相關後續

  • 01計畫、02計畫合計凍結3,000萬元,俟教育部提出相關檢討書面報告之後,始得動支。
  • 通過主決議:教育部之派遣員工雖係公開招標,並採取最有利標決標,惟派遣契約中之勞動者權益應與正式職工維持同工同酬同待遇原則外,同時針對未來業務人力之規畫全盤檢討,派遣員工人數,不得新增。

討論事項四

一般行政預算刪減案 (討論事項第十七案)

核心議題

  • 審查教育部一般行政預算中按本部員額編列的事務費、文康活動費等,質疑其支出的必要性與合理性。
  • 委員藉此議題表達對教育部在十二年國教「全面免學費」政策轉彎的課責訴求。

相關爭議

  • 政策轉彎的課責:鄭麗君委員認為教育部在十二年國教「全面免學費」政策上大轉彎,造成社會譁然,要求教育部應對此負責,並在預算上有所反映。
  • 預算刪減的合理性:蔣偉寧部長認為按員額編列的2,500元事務費屬全國一致性編列,不宜單獨針對教育部同仁刪減,但接受刪除部長個人部分。
  • 支出名目與實質:鄭麗君委員質疑業務檢討會議費用常被用於聚餐,應精簡或併入文康費用。

立法委員發言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提案刪除二分之一的「按本部員額編列事務費、文康活動費及參加中央機關員工運動會等」預算,認為是為了共體時艱。
  • 強調委員會應對教育部十二年國教免學費政策轉彎事件進行課責,並反映在預算上。
  • 質疑業務檢討會議費用常被用於聚餐,建議應刪除,或併入文康費用,或由首長特別費支應。

相關人員回應

蔣偉寧 部長 教育部

  • 認為不宜單獨針對教育部同仁刪除2,500元事務費,因其屬全國性一致編列。
  • 同意刪除部長個人部分的業務檢討會議費用,並表示將持續進行年終業務檢討,但經費不再編列。
  • 澄清業務檢討會議除了聚餐,也結合團體績效評核工作。

相關後續

暫時保留。

討論事項五

推展一般教育及編印文教書刊預算 (討論事項第二十案至第二十四案)

核心議題

  • 審查教育部推展一般教育及編印文教書刊的預算,主要關切經費編列是否重複、人力運用方式,以及媒體宣傳、文宣品製作的必要性。
  • 討論國會聯絡與新聞處理經費的合理性,以及派遣人力在這些業務中的角色。

相關爭議

  • 預算重複編列:立法委員質疑「辦理新聞處理、國會聯絡、企劃、管考業務等專業服務所需人力經費與媒體宣傳、新聞聯繫、文宣品及年曆印製」1,478萬元,與「辦理國會聯繫、公共關係、企畫及管考業務等相關工作推動經費」78萬元,兩者文字描述高度重複,有重複編列之嫌。
  • 派遣人力運用與透明度:立法委員質疑新聞組與國會組大量使用派遣人力進行國會聯絡與新聞處理,且預算書中未明確區分人事費與業務費,導致預算內容不明。
  • 文宣品必要性:立法委員認為政府財政拮据下,年曆製作等文宣品實非必要,應予刪減。
  • 國會聯絡經費必要性:立法委員認為國會聯絡是公務員份內工作,不需額外編列經費,但教育部則解釋該經費用於會議便當及下鄉考察等實務開銷。

立法委員發言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提案刪減「辦理新聞處理、國會聯絡、企劃、管考業務等專業服務所需人力經費與媒體宣傳、新聞聯繫、文宣品及年曆印製」1,000萬元,認為經費編列重複且年曆製作非必要。
  • 提案刪減「辦理國會聯繫、公共關係、企畫及管考業務等相關工作推動經費」78萬元,認為該經費與前項重複編列。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提案刪減「辦理新聞處理、國會聯絡、企劃、管考業務等專業服務所需人力經費與媒體宣傳、新聞聯繫、文宣品及年曆印製」1,000萬元,理由與陳亭妃委員相同。

林佳龍 立法委員

  • 提案刪減「辦理新聞處理、國會聯絡、企劃、管考業務等專業服務所需人力經費與媒體宣傳、新聞聯繫、文宣品及年曆印製」780萬元,認為兩項計畫經費編列明顯重複。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提案刪除「辦理國會聯繫、公共關係、企畫及管考業務等」78萬元,認為與其他項目重複編列。
  • 提案刪除二分之一「為宣導教育政策、辦理新聞處理、國會聯絡、企劃、管考業務等專業服務所需人力經費與媒體宣導、新聞聯繫、文宣品及年曆印製等」739萬元,考量財政吃緊。
  • 質疑預算書文字重複,導致審查困難,並批評教育部利用派遣人力進行國會聯絡,且薪資待遇不明。
  • 認為國會聯絡不需額外經費,應精簡支出。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質疑新聞組10名派遣人力年薪是否高達百萬,並對經費分配提出疑問。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認為國會組與新聞組業務不同,經費分開編列是合理的,可能是科目名稱造成誤解。

相關人員回應

蔣偉寧 部長 教育部

  • 解釋新聞組與國會組工作性質不同,國會聯絡人員薪資與業務費用分開編列,且派遣人員薪資包含加班費等,平均每月約7萬多元。
  • 認為相關經費已不高,且逐年減少,建議減列20萬元而非200萬元,否則將影響一般性業務推動。
  • 澄清預算書文字並無重複編列,只是委員未仔細閱讀,但仍接受委員提出的減列建議。

鄭來長 執行秘書 新聞組

  • 說明1,478萬元主要用於派遣人員薪資(約1,000萬元)及媒體互動、政策宣導(約478萬元),並非全為人力費用。
  • 指出新聞組人員需全年值班,薪資包含加班費。

陳清溪 執行秘書 國會組

  • 說明78萬元用於國會組的便當、下鄉考察等業務費用,與新聞聯繫經費不重複。

王作臺 主任秘書 教育部

  • 解釋1,478萬元中1,000萬元為人事費,478萬元為媒體宣導等業務費;78萬元為國會組業務費,兩者分屬不同單位。

相關後續

  • 第二十案至第二十三案減列78萬元。
  • 第二十四案預算照列。

討論事項六

辦理教育專案規劃及研究發展經費 (討論事項第二十五案至第二十七案)

核心議題

  • 審查教育部辦理教育專案規劃及研究發展的預算,檢視其政策研究的成效與經費編列的合理性。
  • 討論教育部近年推動的重大教育政策,如幼托整合、十二年國教等,是否經過審慎評估,以及相關研究工作是否閉門造車、未能發揮實效。

相關爭議

  • 政策研究成效不彰:立法委員質疑教育部近年政策(幼托整合、十二年國教、產學合作、私校退場等)未能審慎評估即貿然推動,導致社會不安,顯示政策研究工作成效不彰。
  • 預算編列驟增:立法委員指出國民素養計畫預算從去年由各單位分攤,今年突然統整至綜規司並增加1,000萬元,質疑經費膨脹過快,應酌減。
  • 計畫內容與經費:教育部綜規司說明該預算包含8個工作項目,其中國民素養計畫因國教院經費不足而轉由部裡編列,且為延續性計畫,今年為最後一年研究。

立法委員發言

林佳龍 立法委員

  • 提案刪減「辦理教育專案規劃及研究發展」預算2,000萬元,認為教育部政策未能審慎評估,導致民眾對教育部難以信任,研究工作閉門造車。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提案刪減「辦理教育專案規劃及研究發展」預算1,000萬元,指出教育部近年政策未能審慎評估即貿然推動,導致學生、家長人心惶惶,研究工作成效不彰。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提案刪減「辦理教育專案規劃及研究發展」預算1,000萬元,理由與陳亭妃委員相同。
  • 質疑國民素養計畫預算驟增1,000萬元,建議酌減50萬至100萬元。

相關人員回應

王俊權 司長 綜合規劃司

  • 說明該預算主要用於綜合性與一般性計畫研究,包含教育經費編列委員會運作、少數族群教育、深化教育基礎規劃、海洋教育、永續發展與教育溝通平台、提升英語文教學成效及國民素養計畫等8大工作項目。
  • 解釋國民素養計畫因國教院經費不足,今年統整至部裡編列1,000萬元,為6個子計畫,平均每個計畫166萬元,且為最後一年研究,之後將回歸常態調查。

蔣偉寧 部長 教育部

  • 同意酌減50萬元。

相關後續

減列50萬元。

討論事項七

辦理政風教育業務研習等經費 (討論事項第二十八案至第三十案)

核心議題

  • 審查教育部政風處辦理廉政教育推廣研習活動及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業務研習經費的必要性與合理性。
  • 討論政風業務是否應由廉政署主導,以及財產申報研習是否仍有需求。

相關爭議

  • 業務重複與必要性:立法委員質疑廉政署成立後應負責廉政教育推廣,教育部不應重複編列預算;另認為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業務已行之有年,不需額外研習經費。
  • 經費刪減幅度:教育部政風處表示去年預算已從198.6萬元刪減100萬元至98.6萬元,再刪將影響業務推動;立法委員則認為3萬元財產申報研習費可直接刪除,95萬元廉政教育經費可酌減。
  • 派遣人力費用:95萬元廉政教育推廣經費中包含72萬元派遣人力費用,委員同意保留此部分,但其餘經費仍有刪減空間。

立法委員發言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提案減列「辦理政風教育業務研習等經費」48.6萬元,認為核與教育預算經費運用無關。
  • 質疑3萬元財產申報研習費與北中南多場研習規模不符,且廉政署已執行相關工作。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二分之一「辦理廉政教育推廣研習活動及所需人力經費」47.8萬元,認為該業務非教育部固有,應由廉政署編列。
  • 提案全數刪除「辦理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業務研習經費」3萬元,認為公務員應已熟稔此業務,無額外研習必要,且監察院網站可數位申報。

相關人員回應

柯是鈐 處長 政風處

  • 說明政風處總預算98.6萬元,包含廉政教育推廣研習及財產申報研習,去年已刪減100萬元。
  • 解釋廉政教育包含72萬元派遣人力費用,其餘用於加強兼辦政風人力專業與熱情。
  • 說明財產申報研習每年在北中南辦理多場,因申報義務人多達1,700多人且有異動及新規定,有其必要性。
  • 強調3萬元講師費對推動業務至關重要,若刪除將影響財產申報宣導工作。

蔣偉寧 部長 教育部

  • 指出政風處預算已從200萬元刪至98萬元,再刪將影響業務推動。
  • 同意從95萬元廉政教育經費中刪減3萬元,以保留財產申報研習的宣導經費。

相關後續

減列3萬元。

討論事項八

辦理教育統計資料蒐集及編印等經費 (討論事項第三十一案)

核心議題

  • 審查教育部辦理教育統計資料蒐集及編印相關經費,檢視其電腦網路報送系統的維護、更新與研習活動的必要性及經費合理性。
  • 討論派遣人力在統計業務中的運用及其成本效益。

相關爭議

  • 系統建置與維護費用:立法委員質疑每年編列939.1萬元用於常態性統計資料蒐集與編印,其中系統維護與更新費用高昂,且是否有重複建置之嫌。
  • 研習活動必要性與效益:立法委員質疑每年針對各級學校填報人員辦理多場研習的必要性,以及其經費是否浮編,尤其在拜託縣市政府和學校協助的情況下。
  • 派遣人力成本:統計處說明該預算中包含4名派遣人力,每人每年成本約77萬元,立法委員質疑政府作為最大派遣工運用者,其成本效益與合理性。

立法委員發言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提案減列200萬元,認為現有公務統計電腦網路報送系統僅需維護管理,不需大量經費進行程式設計或再建置。
  • 質疑每年針對各級學校填報人員辦理研習的必要性及其七百多萬元的經費流向,特別是在有地方政府和學校協助的情況下。
  • 批評教育部每個科室都有派遣人力,政府是最大派遣工運用者。

相關人員回應

蔣偉寧 部長 教育部

  • 說明教育部已努力將派遣人力從過去的1,300多位降至890位,減少約25%至30%。
  • 同意提供各級學校研討會報告、報表內容及統計內容等資料供委員參考。

蔡美娜 處長 統計處

  • 說明939.1萬元預算佔統計處預算約65%,用於執行教育統計核心業務,包含國中小、高中職及大學院校三大系統的維護與更新(每年約220萬元),因報表需視業務單位需求每年調整。
  • 解釋每年需對學校填報人員辦理講習(約220萬元),因填報人員背景多元且汰換率高,以確保統計資料正確性。每年辦理約10場次,國中小透過縣市辦理22場次。
  • 說明預算包含4名派遣人力的人事費約300萬元,每人每年成本約77萬元,實拿55萬元,其餘為雜支,強調經費並無浮誇。

相關後續

  • 預算照列。
  • 請教育部將本計畫預算執行,包括辦理研習會、研討會等相關數字及內容的資料,提供給提案委員及本委員會各位委員參考。

討論事項九

辦理教師申訴案件與國家賠償業務及訴願業務等經費 (討論事項第三十二案至第三十八案)

核心議題

  • 審查教育部辦理教師申訴、國家賠償及訴願業務的經費,檢討其運作機制與成效,特別是針對不適任教師的濫用與受冤屈教師的救濟問題。
  • 討論如何加強申訴制度的宣導與功能,以提升教師及學生對行政救濟管道的信任度。

相關爭議

  • 申訴機制成效不彰:立法委員質疑教育部在處理不適任教師濫用申訴管道時缺乏處置,同時對受冤屈教師的申訴又常消極對待,導致教師不信任該機制,寧可透過其他方式(如拉白布條)爭取權益。
  • 經費刪減與功能維護:立法委員提案酌減400萬至500萬元預算,認為其功能不彰;教育部則強調申訴制度為法定義務,座談會與研習對加強溝通與案例探討至關重要,經費已不多,再刪將影響行政救濟進行。
  • 訴願業務研討會必要性:立法委員質疑訴願法已行之有年,公務員應熟稔業務,辦理訴願業務座談會及研討會的必要性不高,建議全數刪除相關經費。

立法委員發言

林佳龍 立法委員

  • 提案刪減「辦理教師申訴案件與國家賠償業務及訴願業務等」700萬元,認為教育部面對私校侵害教師權益案件未能積極處理,應重盤檢討申訴評議與學校違法處理機制。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提案刪減「辦理教師申訴案件與國家賠償業務及訴願業務等」500萬元,指出教育部未積極處理私校侵害教師權益案件,應檢討申訴評議與學校違法處理機制。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提案刪減「辦理教師申訴案件與國家賠償業務及訴願業務等」500萬元,指出教育部面對私校欠薪、違法解聘等案件未能積極處理,損害師生權益,應重盤檢討機制。
  • 提案凍結二分之一「辦理訴願業務座談會及研討會」35.2萬元,認為公務員應已熟稔訴願業務,無額外研習必要。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提案刪減「辦理教師申訴案件與國家賠償業務及訴願業務等」500萬元,理由與鄭麗君委員相同。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提案減列「辦理教育部法規疑義之研議闡釋、教師申訴案件與國家賠償業務及訴願業務」400萬元,質疑不適任教師濫用申訴管道及教育部對受冤屈教師的消極處理。
  • 指出該項目編列座談會、研習、購置圖書等與項目目的略有出入,有浮編浪費之嫌。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建議先凍結100萬元,待教育部報告崑山中學欠薪案的執行成效後再解凍。

相關人員回應

蔣偉寧 部長 教育部

  • 表示願意加強宣導申訴制度,並積極處理私校欠薪等問題,讓學校董事會回歸正常運作。
  • 希望該部分經費不要減少,因經費不多,若凍結100萬元,教育部仍需提出報告。
  • 承諾凍結400萬元,並儘快送書面報告上來解凍。

林淑真 處長 法規會

  • 說明教師申訴制度為教師法授權的特殊行政救濟管道,不適任教師濫用會被駁回。
  • 指出訴願會保障學生權益,許多過去不讓訴願的案子現已可進入審理,包括成績評定不及格等侵害學生基本權的案件。
  • 表示私校欠薪案件目前多走勞資爭議管道,但若提出申訴仍可受理。
  • 強調座談會與研習對於加強與地方政府、學校溝通,釐清行政處分違法與否至關重要,希望委員保留預算。

相關後續

凍結400萬元,俟教育部提出書面報告之後,始得解凍。

討論事項十

人事行政管理與財務輔導相關經費 (討論事項第三十九案至第四十四案)

核心議題

  • 審查教育部人事行政管理與財務輔導相關經費,包括業務檢討會議、退休人員聯誼及紀念禮品、公務人員獎金及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等。
  • 質疑部分經費編列缺乏法源依據,且可能與既有福利重複,或不符當前政府財政困窘的現況。

相關爭議

  • 業務檢討會議費用:立法委員質疑業務檢討會議費用實為聚餐,與文康活動費用重複,應予刪除。
  • 退休人員福利:立法委員質疑編列退休人員聯誼及紀念禮品費用缺乏法源依據,且退休人員已享有國家俸給,不應再增加國庫負擔。
  • 獎金法源問題:立法委員質疑「模範教育人員及公務人員獎金」與「服務獎章」編列缺乏法律授權,與公務人員俸給法及考績法規定不符,建議全數凍結。
  • 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立法委員質疑退休公務員三節慰問金法源違反法律保留原則,且行政院已宣布改革,應全數刪除。

立法委員發言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提案全數刪除「辦理本部業務檢討會議」10萬元,認為其目的在於匡正疏失,屬份內事務,不應額外編列預算,且實為聚餐性質。
  • 提案全數刪除「本部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140萬元,認為其法源違法,且行政院已宣佈改革,應予刪除。
  • 提案凍結「模範教育人員及公務人員獎金」200萬元,認為公務人員俸給及獎金已於法律訂定,不應另立名目發放獎金。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提案全數減列「辦理退休人員聯誼」與「致贈本部退休人員紀念禮品」28.5萬元,認為政府財政困難,不宜編列相關費用,且退休人員應自行承擔聯誼費用。
  • 提案凍結「模範教育人員及公務人員獎金」200萬元,理由與鄭麗君委員相同。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提案減列「本部退休人員三節慰問獎金」140萬元,認為退休人員已享國家俸給,不應再增加國人負擔。
  • 提案凍結「模範教育人員及公務人員獎金」200萬元及「製作本部與所屬機關學校及私立學校服務獎章」287萬元,認為其編列缺乏法律授權,且應待公務人員基準法立法完成後再動支。

鄭天財 立法委員

  • 指出退休人員聯誼費用涉及通案,許多部會及縣市皆有編列,且部分預算編列並無法源依據,建議先保留。

相關人員回應

蔣偉寧 部長 教育部

  • 同意全數刪除「辦理本部業務檢討會議」10萬元預算,表示將由部長自行準備便當。
  • 認為退休人員聯誼有實質需要性,因其過去對教育有貢獻,且經費不多,希望保留。
  • 解釋獎金編列是因應銓敘部研擬的公務人員基準法草案,並無類似獎勵方式,建議全數凍結待立法完成。

陳國輝 處長 人事處

  • 說明業務檢討會議除了聚餐,亦結合團體績效評核功能。

相關後續

  • 第三十九案「辦理本部業務檢討會議」10萬元全數減列。
  • 第四十案至第四十四案「退休人員聯誼」、「退休人員紀念禮品」、「模範教育人員及公務人員獎金」、「服務獎章」與「三節慰問金」等相關提案,通案處理,保留送院會處理。

討論事項11

高等教育預算總額及弱勢學生助學措施 (討論事項第四十五案至第四十八案)

核心議題

  • 審查高等教育總預算,特別關注弱勢學生助學措施的公平性與成效,以及公私立大專校院補助比例的問題。
  • 討論少子化對大專校院招生與退場機制的影響,以及教育部在高等教育行政督導方面的績效。

相關爭議

  • 弱勢學生助學反重分配:立法委員指出私立大專校院的經濟弱勢學生比率遠高於公立學校,但整體高等教育補助卻出現反重分配現象,要求教育部檢討公私立大專校院的補助額度與比例。
  • 少子化與退場機制:立法委員擔憂少子化導致大量大專校院面臨倒閉危機,私立學校招生不足問題嚴重,但教育部推動大專校院轉型、退場及合併成效不彰。
  • 預算編列合理性:立法委員質疑「高等教育行政及督導」預算項目與工作內容與上年度相同,但辦學績效與退場機制仍未見效果,預算合理性有疑義。

立法委員發言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高等教育總預算100億元,指出台灣高等教育存在反重分配不公平現象,私立大專校院弱勢學生比例高,但補助額度未獲具體回應。
  • 提案凍結「高等教育行政及督導」預算5,000萬元,認為教育部應檢討補助公私立大專校院的額度與比例。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高等教育總預算100億元,理由與鄭麗君委員相同。

陳淑慧 立法委員

  • 提案減列「高等教育行政督導」科目500萬元,認為教育部推動大專校院合併及轉型成效不彰,應積極督促以提升資源運用效益。

黃志雄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高等教育行政及督導」預算5,000萬元,認為預算項目與工作內容與上年度相同,但辦學績效與退場機制仍不見效果,合理性有疑義。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提案減列「國立大學校院教學與研究輔助」1,000萬元,認為其預算項目與工作內容與上年度皆相同,但高等教育辦學績效、退場機制仍不見效果。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第四十五案至第四十八案暫時保留。
  • 將於技職教育部分處理完畢後,回頭處理高等教育總預算凍結事宜。

討論事項12

學術審議著作審查及設置國家講座經費 (討論事項第四十九案至第五十案)

核心議題

  • 審查教育部學術審議著作審查及設置國家講座的經費,主要關切教師升等著作審查的嚴謹度與學術倫理問題。
  • 討論如何加強學術把關,避免抄襲、剽竊等不當行為,並確保審查經費的有效運用。

相關爭議

  • 學術審查嚴謹度不足:立法委員質疑大學教師為升等、評鑑而發生抄襲、剽竊他人學術成果,甚至導致官員下台,顯示教育部把關不夠嚴謹,學術審議不夠徹底。
  • 審查委員推薦費用:立法委員質疑聘請學者專家推薦審查人選的600元費用,是否流於形式,未能有效避免學術不端行為。
  • 經費刪減影響:教育部表示刪減審查經費將影響老師送審速度及權益,且抄襲問題主要由學校處理,而非升等審查機制。

立法委員發言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提案減列「大專校院教師著作送審審查費」345萬元,認為大學教師為升等發生抄襲、剽竊,顯見教育部把關不嚴,應加強督導以免浪費公帑。
  • 提案減列「聘請學者專家協助審閱相關資料後推薦著作審查人選經費」23萬元,認為此項任務流於形式,應檢討改進。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指出許多官員和教授並非在升等論文上抄襲,而是在發表文章時剽竊,質疑這類問題是否在教育部審查機制中處理。

相關人員回應

黃雯玲 司長 高等教育司

  • 說明教師資格審訂設有「教師違反送審教師資格規定處理原則」,學術倫理或抄襲可處1至10年不能送審罰則,超過5年會公告全國各大學。
  • 解釋1,035萬元用於每年約1,100件教師資格案,每件送3位委員審查,每件3,000元,攸關老師送審權益,希望保留。
  • 說明69萬元用於請學者專家推薦審查委員,每件約600元,此費用已從690元下降,也攸關老師送審權益,希望保留。
  • 澄清官員文章抄襲問題主要由學校處理,而非教育部升等審查機制,但審查過程中每年約發現10件抄襲案例。

蔣偉寧 部長 教育部

  • 強調所有案子都是逐案編列經費,希望委員接受。

相關後續

預算照列。

討論事項13

推動及改進大學招生制度經費 (討論事項第五十一案至第六十案)

核心議題

  • 審查教育部推動及改進大學招生制度的預算,主要關注多元入學方案的實施成效、系所增設調整機制,以及海外招生的效益。
  • 討論如何因應少子化衝擊,避免大學系所浮濫增設或改名規避總量管制,並確保招生制度的公平性與效率。

相關爭議

  • 多元入學方案成效與經費:立法委員質疑大學多元入學方案實施多年成效不彰,且相關研究經費逐年增加(從500萬到1,100萬)卻未見新增業務,有浮濫編列之嫌。
  • 系所增設調整機制:立法委員批評教育部對大學系所增設調整機制不力,導致學校為規避招生不足而浮濫改名(如茶道系、寵物美容系),且高等教育人才與產業需求脫節。
  • 海外招生效益:立法委員質疑每年編列1,800萬元補助海外招生卻未見具體成效,特別是港澳學生轉往中國就學,應審慎評估經費合理性與成本效益。
  • 高中英聽補助:教育部解釋招生經費增加是因應高中英聽補助弱勢學生報名費、推動線上書審及委託大考中心研究招生考試等新增業務。
  • 總量管制與減招:教育部說明已加強減招措施,連續兩年註冊率未達7成即減招,並增設學校自動調減名額機制,今年已減少3,500個招生名額。

立法委員發言

黃志雄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推動及改進大學招生制度」預算二分之一,認為預算編列與102年度工作內容相似,有浪費之嫌。

林佳龍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推動及改進大學招生制度」預算2,000萬元,認為多元入學改進方案成效不顯著且預算浮濫,大學系所調整與審查機制有待檢討。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推動及改進大學招生制度」預算1,000萬元,理由與林佳龍委員相同,並強調系所課程規劃應隨產業發展調整。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推動及改進大學招生制度」預算1,000萬元,指出多元入學改進方案研究經費逐年增加卻未見新增業務,且系所調整與審查機制未能解決學用脫節問題。
  • 質疑研究經費逐年遞增不合理,除非有新的研究計畫,否則應酌減。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推動及改進大學招生制度」預算450萬元,批評教育部總量管制無意義,導致學校為規避招生不足而浮濫改名系所,應重新檢討招生方式與系所核定機制。
  • 指出「茶道系」、「寵物美容系」等系所應由職業訓練取代,不應設於大學。
  • 建議教育部針對招生方式、核定系所及招生人數重新檢討。

許智傑 立法委員

  • 提案減列「推動大學多元入學改進方案,辦理相關研討會或公聽會,並進行相關改進議題及考試招生設計委託研究經費」500萬元,認為大學入學方式紊亂且已有相關研究,繼續委託有行政怠惰之嫌。
  • 提案減列「進行學科測驗及指定科目考試試題評價,辦理大學多元入學方案高中種子教師研習營、家長說明會、印製宣導手冊及媒體文宣等經費」200萬元,認為部分活動不需年年辦理,且國家財政困窘應酌減文宣費用。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提案減列「推動大學多元入學改進方案,辦理相關研討會或公聽會,並進行相關改進議題及考試招生設計委託研究經費」500萬元,認為預算逐年增加卻成效不顯著,有浮編之嫌。
  • 提案減列「加強大學系所增設調整之審查經費」200萬元,認為廣設大學及少子化衝擊下,教育部推動大學合併及輔導轉型不力,執行效益欠佳。
  • 提案減列「補助大學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辦理海外僑生(含港澳生)招生試務及宣導工作」600萬元,認為連年編列卻未見具體成效,應審慎評估經費合理性與成本效益。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質疑「婚禮顧問系」、「寵物美容系」等系所應由勞委會職業訓練取代,不應設在大學,並詢問外聘審查委員的遴選與費用。

相關人員回應

黃雯玲 司長 高等教育司

  • 說明招生經費增加是因新增高中英聽弱勢學生報名費補助、推動線上書審及委託大考中心研究招生考試等。
  • 解釋委託研究經費增加是因為配合99課綱方向,發展題庫,且為期一年半的跨年度計畫。
  • 說明系所增設調整機制嚴謹,改名需經審查且3年內不得再改;對招生不佳系所,連續兩年註冊率未達7成即減招,並推動學校自動調減名額,今年已減少3,500名額。
  • 澄清外聘審查委員按領域分類組成立委員會,審查費約2,000元,程序嚴謹,博士班通過率低。
  • 承諾會檢討「婚禮顧問系」和「寵物美容系」等科系的合理性。

蔣偉寧 部長 教育部

  • 說明大學多元入學體制將全面調整,包括學測時間等,研究經費可能因新計畫而增加。
  • 指出基本總量管制下,學校關閉或減少舊系所名額才能新增其他系所。
  • 建議凍結279萬元,但無論凍結多少都會提出報告。
  • 同意凍結600萬元,並承諾會具體檢討系所增設問題。

相關後續

  • 凍結600萬元,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之後,始得動支。
  • 教育部應針對婚禮顧問系、寵物美容系等系所的合理性進行檢討。

討論事項14

強化人才培育及產學合作機制經費 (討論事項第六十一案至第六十八案)

核心議題

  • 審查教育部「強化人才培育及產學合作機制」經費,重點檢視產學合作計畫的成效、人才培育與產業需求脫節問題,以及相關經費的合理配置。
  • 討論如何有效提升青年就業能力,避免高學歷高失業率,並確保產學合作計畫的實質效益與資源分配公平性。

相關爭議

  • 人才培育與產業脫節:立法委員指出政府雖推動提升青年就業能力措施,但高學歷高失業率未減緩,教育政策未能配合產業趨勢,導致人才培育與產業需求脫節。
  • 產學合作成效與弊端:立法委員質疑產學合作計畫成效不彰,甚至有學校為爭取經費而逼迫教師偽造「假產學合作」的弊端,扭曲合作宗旨。
  • 經費配置與重複:立法委員批評部分人才培育計畫經費下滑,且「創新創業扎根計畫」與青年發展署計畫有資源重置之虞;另質疑「跨校國際人才延攬計畫」編列3億元卻內容簡略。
  • 專業學院與聯盟網絡:立法委員質疑專業學院為何僅限商管與建築領域,以及大學產學合作聯盟網絡計畫是否僅集中於少數頂尖大學。

立法委員發言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強化人才培育及產學合作」預算2.5億元,質疑專業學院領域選擇、產學合作聯盟網絡參與學校廣度、創新創業扎根計畫效益及國際人才延攬計畫內容簡略。
  • 要求教育部說明103年度預計補助哪些學校及預期成果。

黃志雄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強化人才培育及產學合作機制經費」2,000萬元,認為高等教育人才與產業需求脫節,且產學計畫審核機制不完善、績效不彰,預算大幅增列有浪費之嫌。

林佳龍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強化人才培育及產學合作機制」預算2億元,指出高學歷高失業率問題未解,教育部部分相關計畫經費下滑,未能積極調整經費突破困境。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強化人才培育及產學合作機制」預算1億元,理由與林佳龍委員相同,並強調教育政策未因應產業趨勢。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強化人才培育及產學合作機制」預算1億元,認為教育部將就業力矮化為創新創業,政策思維偏離,且相關計畫經費下滑,未能有效提升學生工作核心能力。
  • 要求教育部針對人才培養、教育過程、課程改革及提升工作能力等議題,向委員會做專案報告。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提案減列「推動專業實務為導向課程內容及教學型態變革」500萬元,認為高教供給過剩、人才培育與產業需求脫節,造成「學術通膨」,應檢討改進。
  • 提案減列「辦理大學校院產學合作聯盟網絡計畫」1,000萬元,指出監察院調查報告顯示部分學校為爭取經費而偽造「假產學合作」,扭曲宗旨。
  • 提案凍結「提升大專校院學生畢業之就業力及培育創新創業人才,推動創新創業扎根計畫」1,700萬元,認為與青年署業務重複且成效不彰,有資源重置浪費之虞。

相關人員回應

黃雯玲 司長 高等教育司

  • 說明專業學院自2005年開始推動,選擇商管和建築領域是因其在國外發展成熟,法律領域因反彈而未推動。
  • 解釋產學合作聯盟網絡計畫雖中心學校僅3所,但每所皆有6至10所夥伴學校,且計畫將於今年截止,明年轉型為跨校智財與創新研發平台。
  • 說明創新創業扎根計畫包含補助3所中心學校及24所學校開設創新創業課程,與青年署U-START計畫不同,後者側重畢業生創業。
  • 解釋跨校國際人才延攬計畫為今年唯一大型新興計畫,編列3億元旨在解決彈薪制度在延攬國際人才方面偏低的問題,鼓勵跨校、跨領域合作團隊競爭申請。
  • 說明就業力推動是雙管齊下,除創新創意課程外,第三期教學卓越計畫也融入提升學生就業競爭力,且經費並未減少,部分轉移至青年署。
  • 指出課程分流是今年高教司推動重點,鼓勵大學與產業界合作,讓課程兼顧學術與實務,特別是碩博士課程。
  • 承諾產學合作聯盟網絡計畫明年遴選中心學校時會注意區域平衡,確保南部學校參與。

蔣偉寧 部長 教育部

  • 感謝委員指教,強調專業學院在建築和商學院領域是因應國際趨勢。
  • 說明3億元經費的國際人才延攬計畫旨在暢通國際人才引入管道,鼓勵跨校、跨領域合作,並將提出相關規劃。
  • 同意人才培育及產學合作方面,應讓教學品質和內容符合產業需求,將就業力融入高等教育教學,並針對學用落差問題擬妥專案報告。

相關後續

凍結5,000萬元,俟教育部針對本預算編列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之後始得動支。

討論事項15

改善教學研究環境及提升高等教育行政服務品質經費 (討論事項第六十九案至第七十六案)

核心議題

  • 審查教育部「改善教學研究環境及提升高等教育行政服務品質」經費,重點檢視「強化大學基礎建設」、「推動大學自主」、「境外學歷甄試」及「學生學習成效調查資料庫」等計畫的必要性、效益與經費編列合理性。
  • 討論如何有效運用高等教育資源,避免重複投資,並確保行政服務品質的提升。

相關爭議

  • 大學基礎建設重複補助:立法委員質疑教育部已編列校務基金及其他補助,為何仍需另編列「強化大學基礎建設」7,550萬元,且計畫內容簡略,恐淪為「私房錢」。
  • 大學自主預算浪費:立法委員認為大學法推動大學自主已逾10年,體系應已完備,教育部年年編列「推動大學自主」預算有浪費之嫌,甚至有反大學自主疑慮。
  • 境外學歷甄試成本效益:立法委員質疑境外學歷甄試(特別是大陸學歷與醫牙學歷)預算連年高達1,100萬元以上,但甄試人數有限,不符成本效益,應檢討使用者付費機制。
  • 學生學習成效資料庫:立法委員質疑「建置學生學習成效調查分析資料庫」與「校務資訊系統」可能與各大學現有系統重複,且過去委外執行成效不佳,導致教師被要求打電話給畢業生,有浪費公帑之嫌。
  • 行政服務品質經費不明:立法委員質疑「提升高教行政服務品質、強化高等教育行政事務績效、辦理審查與修訂法規宣傳」2,742萬元,其中2,000萬元為委外人力經費,卻以業務費包裝,內容不明。
  • 文宣品無紙化:立法委員質疑「技職簡訊與高教法規彙編」編列439萬元,在無紙化趨勢下應逐年減編。

立法委員發言

林佳龍 立法委員

  • 提案全數減列「改善教學研究環境及提升高等教育行政服務品質」預算,質疑強化大學基礎建設與推動大學自主經費的必要性與合理性。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提案減列「改善教學研究環境及提升高等教育行政服務品質」預算5,000萬元,認為大學基礎建設與推動大學自主經費有浪費及淪為私房錢之嫌。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提案刪除「改善教學研究環境及提升高等教育行政服務品質」5,000萬元,質疑強化大學基礎建設與校務基金重複,學生學習成效資料庫成效不佳且與學校系統重複。
  • 要求教育部提供102年度大學基礎建設經費使用細目與補助項目。
  • 質疑「提升高教行政服務品質」2,742萬元中2,000萬元為委外人力經費,卻以業務費包裝,內容不明。
  • 建議整體減列1,000萬元,內容由教育部自行調整。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境外學歷甄試相關作業」363萬元,認為預算連年高達1,100萬元以上,不符成本效益,應詳備資料說明。
  • 提案凍結「建置學生學習成效調查分析資料庫」550萬元,認為學界與產業界已有長期觀察研究,教育部不應另起爐灶,應擬定具體有效措施降低失業率。
  • 提案凍結「推動大學自主,強化大學校院營運與管理機制」1,000萬元,指出大學自主成效有限,轉型整併牛步化,應儘快擬定具體措施媒合高教與就業市場。
  • 質疑境外學歷甄試費用過高,應推動使用者付費機制,並建議減列至700萬元。
  • 質疑「技職簡訊與高教法規彙編」編列439萬元,在無紙化趨勢下應逐年減編,且校長座談經費應減列。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建置學生學習成效調查分析資料庫」與「建置校務資訊系統及大學校院一覽表系統」600萬元,認為部分大專院校已有校內系統,教育部重複建置有浮編浪費之嫌。
  • 建議減列500萬元,包含第七十二案減列的100萬元在內。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要求若補助東華大學,應先凍結相關預算,因其有種族歧視嫌疑。

相關人員回應

黃雯玲 司長 高等教育司

  • 說明「強化大學基礎建設」經費有二用途:一是補助學校因風災、地震等災損修復,二是補貼國立大學招收弱勢學生(原住民、低收入戶)所致學雜費短收。
  • 解釋畢業生流向調查已與獎補助脫鉤,但學校仍須進行以利課程改進;新的資料庫將大幅調整系統,減少題項並增加學校擴充功能,以即時回饋學校。
  • 說明校務資料庫旨在統整教育部各單位所需統計資料,建立權威資料庫,節省學校作業時間。
  • 澄清「提升高教行政服務品質」2,742萬元中2,000萬元為委外人力經費,用以彌補正式編制人員不足,承諾明年會改正預算科目名稱。
  • 說明技職簡訊與高教法規彙編已整合並減少紙本發行,朝電子化發展,但仍需考量習慣紙本者。
  • 解釋校長座談會包含大學校長會議、教務主管會議等多個大型會議,由不同學校輪流主辦,現已在學校內辦理。
  • 說明境外學歷甄試包含大陸學歷甄試(81至99年取得學歷者)及醫牙學歷甄試(九大地區以外國家學歷),程序嚴謹,通過率低,但為把關必要。
  • 指出學歷甄試費用已逐年調整,但因去年開放111所大陸學校採認,預期甄試人數會增加,故經費編列需保留彈性,去年實支約690萬元,ER部分約300多萬元。
  • 承諾將提供102年度「強化大學基礎建設」經費使用細目與補助項目資料。
  • 說明東華大學是所有學校中減免學雜費最多的,達4,500萬元,因此短收最多,有編列預算補助。

蔣偉寧 部長 教育部

  • 同意學歷甄試可考慮使用者付費機制,但需逐年公告,不宜立即大幅調漲報名費,以免造成衝擊。
  • 接受凍結1,000萬元,並承諾將提出完整的轉型計畫報告。

相關後續

  • 原列數1億5,221萬3,000元減列500萬元,包含第七十二案減列的100萬元在內。
  • 教育部需提供102年度「強化大學基礎建設」經費使用細目與補助項目資料。
  • 教育部需對境外學歷甄試的使用者付費機制進行逐年考量與調整。

討論事項16

推動大學評鑑制度經費 (討論事項第七十七案至第八十三案)

核心議題

  • 審查教育部推動大學評鑑制度的預算,檢討其評鑑成效、轉型方向及經費編列的合理性。
  • 討論如何落實大學法修正案中評鑑與補助脫鉤、評鑑中心轉型或退場的共識,並確保評鑑制度能提升教學品質而非造成形式化與同質化。

相關爭議

  • 評鑑成效與弊端:立法委員批評大學評鑑制度實施多年來成效不彰,造成大學同質化、形式化,重研究輕教學,甚至導致教師勞動條件惡化,無助於提升教學品質。
  • 轉型方向與經費:立法委員指出委員會已達成評鑑中心轉型或退場的共識,但預算編列卻未反映此方向,反而為轉型多編列1,600萬元,質疑轉型經費的必要性與合理性,且人事費、業務費不減反增。
  • 國際接軌與評鑑價值:教育部強調評鑑對國際接軌(如學歷互認)及學校自我體檢仍有必要,且轉型需要初期投資;立法委員則認為其價值被誇大,弊大於利,應逐步退場。
  • 預算重複編列:立法委員質疑「評鑑委員專業知能研習與認證」等項目在1,600萬元與800萬元預算中內容重複。

立法委員發言

林佳龍 立法委員

  • 提案全數刪除「推動大學評鑑制度」預算,認為評鑑中心效能受詬病,且評鑑制度無客觀性與公平性,無存在必要。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提案刪除「推動大學評鑑」5,000萬元,認為評鑑功效不彰,造成大學同質化、評鑑形式化,且評鑑制度轉化為校方管考教師的校內制度,扭曲大學精神。
  • 要求評鑑中心應轉型或退場,預算應反映大學法修法共識,減列評鑑工作經費,並凍結1,600萬元轉型計畫,待提出報告。
  • 指出評鑑中心人事費、業務費及設備費不減反增,質疑轉型經費的合理性。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提案減列「推動大學評鑑制度」3,000萬元,認為評鑑目的未落實退場機制,且評鑑公信力屢遭質疑。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提案減列「推動大學評鑑制度」4,000萬元,認為評鑑指標未能符合學校需求,導致大學同質性過高,重研究輕教學,效益有待商榷。
  • 認為評鑑制度應逐漸退場,並推動修改大學法,批評評鑑中心運作費用高昂卻無導引功能。
  • 質疑1,600萬元轉型費用過高且內容不明,與800萬元人才庫計畫有重複之嫌,建議酌減或刪除部分項目。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提案減列「推動大學評鑑制度」1,000萬元,認為評鑑未促成學校退場,且私校弊端頻傳,計畫必要性及效益性有待商榷。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推動大學評鑑制度」4,500萬元,質疑自我評鑑校數擴大、評鑑委員專業問題,要求教育部提供多元化評鑑方式。

許智傑 立法委員

  • 提案減列「推動大學評鑑制度」3,000萬元,認為評鑑制度應完善校務及教務,而非干擾運作,且應成為促使績效不彰學校退場的依據。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認為應協助評鑑中心轉型,不宜全數凍結預算,建議凍結一部分,讓中心繼續運作。

相關人員回應

黃雯玲 司長 高等教育司

  • 說明為回應對大學評鑑的期待,已成立工作團隊討論評鑑中心轉型,並推動大學自我評鑑,已有23所學校通過。
  • 指出評鑑業務經費因評鑑班制減少而減少2,000多萬元,整體經費也減少736萬元。
  • 解釋評鑑中心轉型方向是輔導民間專業學會扮演評鑑功能,並強化國際接軌、評鑑研發及提升評鑑委員專業性,成為一級品保單位。
  • 強調第三者的外部評鑑對高等教育與國際接軌仍有必要,例如與馬來西亞的學歷互認即透過評鑑機制達成。
  • 澄清1,600萬元轉型經費包含正在推動的自評學校輔導,若凍結將無法進行輔導;800萬元是人才資料庫,與1,600萬元內容不重複。
  • 說明評鑑中心的人事費、業務費及設備費已調降736萬元,並未增加。

蔣偉寧 部長 教育部

  • 澄清大學法修法是調整評鑑方式而非弱化評鑑,評鑑對國際接軌和學校體檢仍有其價值。
  • 表示評鑑中心轉型需要經費投入,承諾轉型完成後經費可逐年調降,但不能因凍結導致中心無法運作。
  • 同意先凍結一部分經費,待提出完整的轉型計畫報告後再解凍,並強調1,600萬轉型經費會逐年減少。
  • 建議1,600萬編列的部分減100萬,其餘凍結1,000萬,並提出專案報告。

相關後續

  • 針對轉型計畫1,600萬元編列的部分,減列100萬元。
  • 其餘凍結1,000萬元,由教育部向本委員會作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討論事項17

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經費 (討論事項第八十四案至第八十九案)

核心議題

  • 審查教育部「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預算,檢視其自2005年執行以來的成效,特別是針對「重研究輕教學」現象的改善、經費運用效益及資源分配公平性。
  • 討論彈性薪資方案在延攬與留住特殊優秀人才方面的成效,以及其是否淪為現職教師加薪的工具。

相關爭議

  • 教學卓越計畫成效不彰:立法委員質疑計畫已投入400多億元,但仍難見大學教學品質具體提升,甚至衍生計畫不當、消化預算或浪費公帑爭議。
  • 資源集中與分配不公:立法委員指出部分學校連續8年獲得補助,質疑獎勵標準與選定機制,恐造成資源集中於特定學校,形成「小金庫」。
  • 彈性薪資方案效益:立法委員質疑彈性薪資方案中,新聘教師僅佔2.4%,近98%為現職教師加薪,且延攬國外人才成效不彰,未能有效留才攬才。
  • 技職與非頂大資源:立法委員關切未獲頂大、教卓的學校及技職校院在彈性薪資方案中處於劣勢,且技專校院申請通過比例較低,擔憂重大學輕技職的偏見。

立法委員發言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二分之一預算,指出計畫已投入412億元,但教學品質提升成效不彰,且部分學校連續8年獲補助,質疑資源集中與獎勵標準。
  • 提案凍結「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諮詢、審議、考評、成果發表、教學滿意度問卷調查、教學卓越網站建置與維護、國際化訪視、全國通識教育平臺維運、彈薪延攬優秀人才計畫審核、教學卓越工作圈及高等教育提升相關研討會議」200萬元,質疑彈性薪資方案中新聘教師佔比過低,淪為現職教師加薪。
  • 要求教育部提出歷年執行獎勵後對學校助益成效的報告。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二分之一預算,理由與陳亭妃委員相同。
  • 要求教育部在報告中回應資源集中問題,並提供過去補助機制及未來資源扶弱的調整計畫。
  • 質疑彈性薪資方案存在集中化問題,且現職教師加薪比例過高,未能有效延攬優秀人才。
  • 建議凍結5,000萬元,要求教育部提出改善報告。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12億元,認為計畫已投入367億元,但提升教學品質成效不彰,造成「學歷通膨」,要求教育部提出歷年獎勵學校成長績效報告。
  • 支持教卓計畫,但要求教育部說明細節。
  • 建議凍結2,000萬元,要求教育部提出計畫報告、預期成效。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4億元,質疑人才培育成果缺乏具體說明,且各校成果衡量指標相同不合理,應針對高額補助學校提高標準。
  • 提案凍結「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諮詢、審議、考評、成果發表、教學滿意度問卷調查、教學卓越網站建置與維護、國際化訪視、全國通識教育平臺維運、彈薪延攬優秀人才計畫審核、教學卓越工作圈及高等教育提升相關研討會議」200萬元,認為彈性薪資方案中新聘教師佔比過低,淪為現職教師加薪,且延攬國外人才成效不彰。
  • 要求教育部針對彈薪方案提出檢討改進方案。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辦理各項教學品質改善、校際整合、建置大學系統等」1億元,認為該項目預算大幅增列卻未具體說明細節,有浮編浪費之嫌。
  • 質疑學術電子書共構共享計畫的成效,要求說明其運作機制。

陳碧涵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諮詢、審議、考評、成果發表、教學滿意度問卷調查、教學卓越網站建置與維護、國際化訪視、全國通識教育平臺維運、彈薪延攬優秀人才計畫審核、教學卓越工作圈及高等教育提升相關研討會議」200萬元,認為彈薪方案雖重要但應精進留才政策,因許多教師加薪後仍轉往國立大學。
  • 關切未獲教卓學校的困境,認為200萬元的凍結是希望教育部能精進政策。

相關人員回應

黃雯玲 司長 高等教育司

  • 說明教學卓越計畫已依委員意見大幅調整,第三期計畫雖校數增加但整體核定經費減少3.6億元。
  • 指出扶弱部分(未獲教卓的27校)經費增加約5,000萬元,並強化區域教學資源中心功能,推動跨校際選課與高中優質化。
  • 解釋學術電子書共構共享計畫是大學自組聯盟與國外書商談判,教育部補助經費,有助學校節省購書費用並共享資源。
  • 說明彈薪制度編列經費是給未獲頂大、教卓的學校申請,延攬國際人才人數逐年增加,從第一年1.2%增至今年5.2%(359人)。
  • 表示教師選擇任教學校屬職業選擇權,彈薪旨在讓私校也能延攬留住人才。

蔣偉寧 部長 教育部

  • 認為教學卓越計畫成效良好,若凍結經費將影響業務。
  • 同意針對教學卓越計畫的留才、攬才、資源分配等整體作為提出書面報告。
  • 建議凍結2,000萬元,並表示去年教卓部分已凍結但尚未解凍,今年再凍結將影響業務推動。
  • 強調教卓計畫做得不錯,希望委員支持。

陳碧涵 立法委員

  • 補充說明大學電子書聯盟對節省期刊採購費用有顯著效益。

相關後續

凍結2,000萬元,俟教育部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討論事項18

邁向頂尖大學計畫經費 (討論事項第九十案至第九十七案)

核心議題

  • 審查教育部「邁向頂尖大學計畫」預算,重點檢視計畫執行成效、國際化指標達成情況,以及資源分配的公平性與合理性。
  • 討論計畫是否造成大學M型化,以及彈性薪資方案在延攬國際人才方面的實質效益。

相關爭議

  • 績效指標未達標:立法委員指出2012年度計畫在國外延攬專任教師、國際學生數成長率、全英語授課學程數等3項國際化指標未達預計目標值,影響大學國際化。
  • 資源過度集中:立法委員批評「五年500億、十年1,000億元」資源過度集中於少數學校(如台灣大學獲得243億元),導致大學M型化,計畫學校獲得資源遠超其他學校。
  • 彈性薪資淪為加薪:立法委員質疑邁向頂尖大學計畫中彈性薪資方案,高達92.98%用於現職教師加薪,僅7.02%用於新聘國內外教研人才,未能有效延攬國際頂尖人才。
  • 計畫規劃與評估不足:立法委員質疑計畫預期目標(如10個研究中心成為「世界一流」)定義不明,績效指標未依各校特色調整,且缺乏各校自評資料。
  • 預算分配不均:立法委員指出各校預算分配差距大,例如台灣大學獲31億,成功大學16億,政治大學僅2億,要求教育部檢討分配機制。
  • 凍結金額爭議:立法委員提案凍結5億至50億元不等,教育部則希望凍結金額能減少,以利計畫推動,並承諾提出專案報告。

立法委員發言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邁向頂尖大學計畫」50億元,指出計畫在延攬國外專任教師、國際學生數成長率及全英語授課學程數等指標未達標,且資源過度集中於少數學校,導致大學M型化。
  • 提案凍結「邁向頂尖大學計畫」二分之一預算,指出計畫已核定近800億元經費,台灣大學獨佔高教資源三分之一,造成大學M型化。
  • 要求教育部積極督導受補助大學檢討改善,以提升經費運用成效。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邁向頂尖大學計畫」45億元,指出計畫學校學生延修率高於全國平均,且連續3年選送學生赴國外名校就讀人數未達目標。
  • 要求教育部針對執行欠佳部分提出報告。
  • 提案凍結「邁向頂尖大學計畫」3億元,指出計畫在延攬國外專任教師、國際學生數成長率及全英語授課學程數等指標未達標,影響國際競爭力與招收外籍學生。
  • 建議凍結5億元,並表示去年已凍結20億元,今年再凍結5億元影響不大。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邁向頂尖大學計畫」8億元,質疑「世界一流」定義不明,績效指標未依各校特色調整,且缺乏各校自評結果資料。
  • 提案凍結「推動邁向頂尖大學計畫」5億元,指出計畫在延攬國外專任教師成長率連續兩年未達預期目標,成效不彰。
  • 要求教育部提出檢討改進方案。

李桐豪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邁向頂尖大學計畫」5億元,認為預算分配有爭議,希望教育部檢討並提出報告。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邁向頂尖大學計畫」50萬元,指出計畫補助大學實施彈性薪資,但高達92.98%用於現職教師,淪為加薪專案,要求教育部檢討經費使用流向。
  • 建議凍結5億元,認為去年凍結20億元才換來一次檢討機會,今年不應再退讓。
  • 指出去年凍結部分尚未解凍,顯示教育部未完成檢討。

呂玉玲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邁向頂尖大學計畫」3億元,指出計畫在延攬國外專任教師、國際學生數成長率及全英語授課學程數等指標未達標,部分績效執行欠佳。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建議凍結1億元,以利計畫推動。

相關人員回應

黃雯玲 司長 高等教育司

  • 說明2012年度計畫有3個國際化指標未達標,但產學合作與學生國際交換等指標大幅增加並超出目標。
  • 解釋彈性薪資方案中,新聘國內外教研人才人數逐年增加,國際人才佔比已從1.2%增至5.2%。
  • 承認國內延聘國際人才僅給彈性薪資不足,需跨部會政策配合。
  • 表示會請學校檢討未達標指標,希望明年能達到預期目標。

蔣偉寧 部長 教育部

  • 認為國際化是過程而非目標,應強化競爭力,將進一步處理。
  • 指出去年凍結部分尚未解凍,希望委員能減少凍結金額,建議凍結1億元,並承諾提出專案報告。
  • 建議凍結3億元,並強調會努力達成目標。

相關後續

凍結3億元,俟教育部向教育文化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討論事項19

學生志工參與食品安全稽查爭議 (臨時提案)

核心議題

  • 討論衛福部與行政院推動「食品安全守護聯盟」,動員大專校院學生志工投入食品安全稽查協助行列的適法性與合理性。
  • 關注學生志工的人身安全、權益保障、是否涉及公權力執行,以及政府責任不應轉嫁給學生的問題。

相關爭議

  • 學生志工是否涉及公權力:立法委員質疑學生志工參與食品安全稽查,包括進廠稽查、訪查食品標示及違規產品下架等,可能涉及公權力執行,不應由學生擔任。
  • 學生人身安全與權益:立法委員擔憂學生志工在稽查過程中可能面臨人身安全風險、權益受損,且衛福部事前未與教育部及相關大專校院充分溝通。
  • 政府責任轉嫁:立法委員批評政府將食品安全稽查的責任轉嫁給學生志工,而非補實基層稽查人力,有政治動員之嫌,違反志願服務精神。
  • 實習學分與強制性:立法委員指出有教授表示志工隊要作為實習學分和工讀時數,擔憂可能產生強制性問題。
  • 教育部態度:立法委員要求教育部應明確表達立場,堅決維護學生權益與安全,不應草率配合衛福部計畫。

立法委員發言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指出衛福部公開宣示動員學生志工進廠稽查、訪查食品標示等,已非校園內單純鑑定,擔憂學生人身安全、公權力執行及政府責任轉嫁。
  • 要求教育部明確表態,食品安全是政府責任,不應丟給學生,且志工隊不應如同環保志工般涉及人身安全問題。
  • 指出有大學教授表示志工隊將作為實習學分和工讀時數,擔憂涉及強制性及學生權益問題。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批評動員學生做食品安全維護工作非常不當,擔任志工應自願且具專業能力,不應作為公部門人力不足的替代。
  • 強調公權力、公務的執行連協助性質都不適合由學生擔任,因涉及法律規定、安全性及責任問題,若開此惡例,未來可能擴及核安檢查等領域。
  • 建議教育部應站在維護學校、學生立場,不應完全配合衛福部。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強調志願服務應是自願性為公共利益服務,而非政府隨意動員的補充性人力,批評政府沒有此概念。
  • 指出政府將油品事件歸咎人心險惡,卻動員學生稽查,如同共產黨的「除四害運動」,呼籲教育部應堅決說「不」。
  • 強調政府應補實基層稽查人員,不應濫用志工,並要求保障派遣工的勞動權益。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認為教育部應先釐清學生參與狀況、安全、薪水及是否屬志工範圍,不應單純動員學生,應給部長時間協調。

呂玉玲 立法委員

  • 提醒部長學生未成年不適合執行與公權力相關的事情,且地方有其他志工可動用,應注意學生安全。

林佳龍 立法委員

  • 認為教育部應著重營養師對食品安全的檢查,而非動員學生志工,此舉會涉及學校倫理關係,學生仍會有壓力。

相關人員回應

蔣偉寧 部長 教育部

  • 表示支持學生擔任志工,但學生參與稽查工作必須顧及學生安全、相關權益維護及成長,才有可能參與。
  • 說明衛福部將召集跨部會會議討論,教育部會具體表達意見,堅持學生志工不應直接站到第一線執行公權力,僅可輔助性協助,且不應作為替代人力。
  • 舉例過去大學實驗室協助檢驗材料性質是經認證且在安全環境下進行,與進工廠稽查不同。
  • 承諾會將「自願性質、安全無虞、有所成長、不作為替代人力」等四個原則明確傳達給與會同仁。

相關後續

無異議通過,函請教育部辦理,要求教育部堅持學生在不涉及公權力執行,並符合志願性、教學目的及安全之原則及立場,不得草率配合衛福部所研議之計畫。

原始資料

公報
1026202
卷/期/冊
102/62/2
發布日期
2013-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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