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山防災政策與資源配置專案報告:聚焦老農津貼、水患治理及山坡地利用
經濟委員會會議日期:2013-10-23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邀請農委會、經濟部水利署及主計總處進行治山防災政策與資源配置專案報告並備質詢。會議討論涵蓋治山防災經費運用、山坡地超限利用、老農津貼改革、水患治理條例修法進度、農村再生計畫成效及集水區土地利用等議題。委員們對政策執行、預算分配及改革方向提出諸多質疑與建議,行政部門則就各項問題說明現況、挑戰與未來規劃,並承諾檢討改進。會議最終通過兩項臨時提案,分別要求全面檢查CAS產品及研議米食產地強制標示。
討論事項一
我國現階段治山防災政策辦理情形及資源配置情況專案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針對我國現階段的治山防災政策執行現況、資源配置情況進行專案報告,並探討其成效、經費運用、政策改革方向,以及如何因應氣候變遷與國土復育的挑戰。
- 會議聚焦於老農津貼改革、農村再生計畫、山坡地超限利用管制、水患治理條例修法及集水區土地利用等相關議題,並討論中央與地方權責劃分及跨部會協調整合問題。
相關爭議
- 老農津貼改革爭議:委員質疑農委會的改革對既有假農民不溯及既往,且未滿15年年資者減半領取,恐影響真正農民權益,被批為「半調子改革」。
- 治山防災成效與資源配置:委員質疑農委會報告報喜不報憂,山坡地超限利用未結案率高達72.34%,且治水預算逐年減少,質疑經費不足及錯置。
- 山坡地超限利用管制:委員對農委會默許高山農業超限利用破壞國土表示憂慮,並質疑取締成效與速度。
- 國有林地收回與造林成效:委員質疑林務局收回大梨山地區國有林地後,造林成效不彰,導致山坡裸露、土石崩塌。
- 水保法修正案與集水區開發:委員擔憂水保法修正案可能鬆綁集水區土地開發限制,影響環境與飲用水安全,並質疑在水保局組織改造前修法的時機點。
- 農村再生計畫成效:委員質疑農村再生計畫多數用於綠美化,產業活化成效不彰,未能有效吸引年輕人回鄉。
- 水患治理條例修法與經費:委員關切水患治理條例修法進度緩慢,並認為治水預算不足,應採特別預算,且跨部會協調平台成效不彰。
立法委員發言
許忠信 立法委員
- 質疑老農津貼修正草案中老農認定標準,包括農林漁牧從業人員、借用或租用土地者,以及口頭租約的認定依據。
- 關切年輕人投保農保的資格認定,特別是兼職農民90天從農時間的計算模糊性。
- 質疑老農津貼領取後必須在國內居住183天的規定,認為可能剝奪旅外老農的既得權利。
- 擔憂自經區內中國農產品經加工轉型後,可能規避管制進口進入台灣市場,要求農委會加強把關措施。
丁守中 立法委員
- 關切經濟部水利署對台北市基隆河淤積疏濬的努力不足,並對會後報告未兌現表示不滿。
- 質疑農委會治山防災投入708億元後,土石流仍不斷發生,要求提供控制土砂1億5,000多萬立方公尺的具體計算方式與清淤數字。
- 批評老農津貼修正草案對修法前已投保者不溯及既往,導致假農民問題無法解決,認為改革是「半調子」,每年僅省下二十幾億而非預期的179億。
- 要求農委會針對媒體質疑的2萬7,000名被剔除農保者是否仍能領取老農津貼一事,明確澄清並加強清查。
- 建議農委會應強制實施米食產地標示,而非僅鼓勵性質。
林岱樺 立法委員
- 關切水患治理條例修正進度,要求行政院應按承諾於10月底前送交委員會審查。
- 質疑水域治理跨部會協調機制在林務局、水土保持局、水利署之間存在互推責任問題,尤其在災害導致河川界點改變時。
- 批評縣市合併後,中央將山坡地可利用限度查察工作移交地方政府卻未撥付經費與人力,要求中央將縣市合併前未處理的查定業務納入專案計畫。
- 建議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應與水土保持計畫脫鉤,改為土地變更增值後再收取,並檢討回饋金計算方式不當連結公告土地現值導致的不合理性。
- 質疑農委會與水利署明年清淤預算編列不足,且已核定高雄市八八風災災區清淤經費卻遲遲未撥款。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質疑農村再生計畫決算數多用於綠美化,產業活化成效不彰,要求農委會檢討調整,並借鑒成功案例推動。
- 關切山坡地超限利用案件未結案數高達9,700多件,要求加速處理,特別是國有土地上的超限利用。
- 建議農保15年投保限制應考量中高齡失業轉農的弱勢勞工,增設例外條款,避免其無法獲得保障。
蔡其昌 立法委員
- 質詢林務局收回台8線大梨山地區林地後,造林成效不彰,導致山坡裸露、土石崩塌,並提供照片佐證。
- 質疑林務局在收回土地後未能有效落實治山、防災、保育、永續目標,認為其技術專業不足。
- 要求農委會副主委與林務局局長親自上山勘查大梨山地區的實際狀況。
張嘉郡 立法委員
- 關切莫拉克颱風救助金發放政策下,雲林縣土庫鎮公所農業課長因配合政策從寬從簡核定卻被檢察官起訴判刑,要求農委會深入了解並給予協助。
- 質疑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導致大量農漁民被檢調傳訊、被迫認罪協商,認為農委會宣導不足,應負部分責任。
- 建議水保局在農村再生專案中,應將生態池兼具滯洪功能,並負責村落排水溝渠清淤,以提升防災功能與生活品質。
- 關切雲林縣河川淤積嚴重,要求水利署加速清淤,並解決私有地徵收、土石標售等執行困難。
高志鵬 立法委員
- 批評農委會治山防災專案報告報喜不報憂,未提及成效缺失及資源配置合理性,並質疑其心虛。
- 引用審計部報告,指出農委會水保局山坡地超限利用違規案件未結案率高達72.34%,要求說明原因及改善措施。
- 呼籲農委會應有道德勇氣,對破壞大自然的高山農業超限利用大聲說「不」,提出長遠政策,不鼓勵、不默許,甚至考慮產業結構調整。
- 質疑103年度治水預算編列僅23億元,相較過去8年800億、6年600億大幅減少,認為經費不足,要求農委會與水利署爭取特別預算。
簡東明 立法委員
- 質疑農委會治山防災政策過於偏重災害發生後的整治,對預防性造林與保育工作推動不夠落實。
- 關切農委會治山防災經費配置中,主要提及國有林,卻未充分涵蓋原住民保留地及私有林地的造林,要求落實分配正義。
- 強調禁伐補償條例的重要性,認為全面禁伐可減少災情、節省重建經費,並讓林農確實管理林地,要求林務局積極爭取經費推動。
徐耀昌 立法委員
- 關切水保法修正案中刪除水庫集水區公有土地出租與讓售規定,擔憂可能導致土地開發限制鬆綁,影響環境與飲用水安全。
- 質詢水利署對全台水庫淤積問題的評量與對策,特別關注苗栗地區水庫的淤積狀況。
- 質疑野溪或河川上下游清淤分工不合理,導致重複花費,要求水利署與水保局達成共識,一次性處理。
- 建議老農津貼改革應兼顧年輕農民及中年失業者務農的實際情況,提供完整配套措施,確保公平合理。
劉櫂豪 立法委員
- 關切台東深層海水工程進度,特別是取水設施受颱風影響導致廠區停擺的問題,要求水利署加速地形調查與重新佈管,並提出明確期程表。
- 呼籲水利署加強卑南溪整治與海岸侵蝕防治,特別是關山德高、和平地區的河堤潰堤問題,要求增加經費挹注。
- 建議經濟委員會安排委員到台東考察深層海水及卑南溪防治、海岸侵蝕等狀況,以了解地方需求。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要求農委會針對委員會通過的臨時提案,於1個月內完成對6,550項CAS產品的全面總檢查,並在一週內召開記者會說明徹查方案,以恢復民眾對食品安全的信心。
- 關切稻米收購保證價格政策的穩定性,要求農委會明確承諾不會因加入國際貿易協定而取消,並強調照顧農民基本糧食生產權益。
- 追問糧食管理法修正草案送立法院的進度,要求農委會履行承諾,於10月底前送達。
- 關心十三寮滯洪池工程進度與監測預警系統特色,要求水保局確保工程如期於年底完工。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質疑農委會專案報告僅說明過去計畫,未提出未來治山防洪資源配置,認為報告應付且缺乏具體作法。
- 關切水患治理特別條例修正進度,要求水利署與農委會應有流域整合計劃理念,並持續爭取特別預算。
- 質疑嘉義山區濁水溪上游清水溪、豐山、特富野、觸口等地區河道大量土石淤積,河面與路面同高,嚴重影響部落安全,要求水保局與水利署提出具體處理方案。
- 批評水保局對嘉義山區淤積問題一問三不知,要求在2週內提出具體作法。
- 關切嘉義大埔鄉茄冬村木瓜溪土石流清理問題,要求林務局處理。
林明溱 立法委員
- 關切林務局混農造林政策尚未公布,卻對租約到期農民強制收回林地並移送法辦,要求暫緩執行,並加速修訂相關法令。
- 呼籲林務局應讓過去因租約到期而無法續租的農民,若將來符合混農造林政策,能夠繼續承租土地。
- 肯定水保局在野溪整治與農路興建方面的努力,但質疑農路經費編列不足,要求寬列預算。
- 建議水資源局加強集集攔河堰疏浚,並要求第四河川局整理東埔蚋溪蓄洪池及第三河川局加強坪林橋下游疏浚。
邱文彥 立法委員
- 質疑新竹關西鎮馬武督溪旁農舍違規擴建,且水保局協助鋪設道路、花台等,要求說明調查結果與改進措施。
- 批評蘭嶼椰油村堤防工程設計不當,導致婦女難以親水取水,且河川三面光對生態造成破壞,要求檢討野溪整治的必要性、成效與生態考量。
- 建議水利署應加強對危險河川、海岸的調查、標示與親水安全教育,特別是離岸流等風險,並與地方政府合作推動。
林佳龍 立法委員
- 要求農委會確保在1個月內完成對6,550項CAS產品的全面總檢查,並具體說明檢核標準及合格率。
- 建議農委會開發CAS產品的QR code掃描系統,讓消費者能快速查詢產品認證與檢查資訊,提升消費信心。
- 質詢台中市政府爭取2018年花博案,農委會承諾補助35億元的進度與真實性,要求提供相關規劃案與需求金額資料。
- 呼籲召開國家食品安全會議,整合跨部會資源解決食品安全問題,並要求農委會積極促成。
- 追問農委會承諾於年底前提出青年農業規劃報告的進度與內容。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關切整體性治山防災及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預算即將於年底結束,農委會對103年度國土保安治山防災經費的規劃與分配。
- 質詢農委會重劃區內緊急農水路改善經費1年10億元的分配方式,特別關心原住民地區農路經費是否足夠,並要求向行政院爭取更多經費。
- 呼籲水利署應權變處理烏來鄉都市計畫通盤檢討中,原住民房屋因火災被北水局要求「即報即拆」的問題,建議暫緩執行至都市計畫檢討完畢。
- 要求一、二、三、四河川局務必重視立委會勘決議,特別是苗栗泰安鄉士林堤防應加快修築進度。
- 質疑水利署對高山地區小水庫(如霧社德基水庫)清淤工作不夠重視,要求編列經費並克服困難進行清淤。
翁重鈞 立法委員
- 強調老農津貼是他努力爭取而來,堅決反對任何影響農民既有權利的改革,並要求農委會改革應照顧真正的農民。
- 要求林務局對租約到期的林班地問題,應設法確保農民既有權利,暫緩移送法辦與收回土地,並加速混農林業政策的推動。
- 要求農委會提供自由經濟示範區「農業加值」政策的具體方案與構想,說明如何讓台灣農業與世界接軌並提升競爭力。
- 建議農委會應輔導農民建立中衛體系,發展地產地銷與現代化經營,打響農產品品牌。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質詢農委會的國家糧食安全政策,包括稻米自給率、進口米管理及糧食安全網的建構,並要求加強對混裝米、標示不清市售米的定期抽檢與盤點。
- 關切阿公店溪與典寶溪整治計畫進度,包括水庫與河道清淤、滯洪池挖掘及抽水站等,要求水利署在新年度投入更多經費,並與高雄市政府充分溝通優先順序。
- 質疑阿公店溪河道淤積導致蚊蠅滋生,要求水利署定時放水、疏浚並清理兩側雜草。
- 詢問治山防災總預算編列情況,並支持6年600億治水計畫的必要性。
田秋堇 立法委員
- 質疑8年1,160億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過於重視硬體設施,未能有效解決水患問題,要求未來計畫應納入源頭解決與生態補償機制。
- 關切二林科學園區等低窪地區重大工程可能因墊高基地導致周邊淹水,要求水利署對全國進行中的類似工程全面檢覈,避免「花人民的錢在造災」。
- 強烈反對農委會在水保局組織改造進入環境資源部之前,主導水保法修正案,擔憂修法可能導致國土規範更寬鬆,造成環境危機。
- 指出清境農場土地9成非法使用,導致地質鬆動、水庫淤積,呼籲水利署在水利治理規劃中務必考慮法源源頭管理問題。
相關人員回應
王政騰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 說明現階段治山防災政策以「治山、防災、保育、永續」為基本理念,透過強化集水區土砂災害處理、軟體防災結合硬體減災、整合科技提升警戒精度等措施執行。
- 指出95年迄今治山防災投入約708.76億元,已控制土砂1億5,017萬立方公尺,並說明各項計畫經費與期程。
- 回應老農津貼改革是為讓制度更合理,保障真正農民,對現有領取者不溯及既往,改革將循序漸進,並將從嚴審查資格。
- 說明自經區農產品轉型認定標準之一為商品價值增加40%以上,強調將嚴加審查管制進口項目,避免漏洞。
- 澄清農村再生計畫不只綠美化,更重視產業活化,並表示農村再生是平台,各產業輔導部門將逐步加入。
- 承諾農委會將積極清查老農津貼資格,不符合者將剔除,並加強對農民宣導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的利害關係。
- 回應CAS認證產品的全面檢查,表示平常已有三級複檢機制,1個月內可加強檢視不足處並提出報告,並將召開記者會向社會大眾說明認證過程。
- 強調稻米收購保證價格政策不會取消,將持續照顧保障稻米生產農民權益,並將糧食管理法修正草案儘快送立法院審查。
- 對於台中花博,農委會站在產業輔導立場樂觀其成,但因規模大,需經建會統籌整體規劃,目前尚未核定。
- 表示農委會支持召開國家級食品安全會議,並正積極進行青年農民培養方案,承諾如期提出規劃報告。
- 說明農委會治山防洪經費(林務局加水保局)約41億元,承認農水路改善經費1年10億元可能不足,將善加運用並爭取。
- 強調水保法修正是務實地檢討長期不切實際的法令規範,並非鼓勵浮濫開發,將站在整體國土保安復育立場考量,不會急於組織改造前通過。
楊偉甫 經濟部水利署署長
- 說明近年極端降雨導致複合型災害增加,治水策略改採流域整體治理、綜合治水、工程與非工程措施並重,並強調「與水共存」、「不與水爭地」思維。
- 指出中央管河川治理率平均約78%,中央管區域排水治理完成率約72%,未來將加強非工程措施、整合各類排水整治並強化環境營造。
- 回應基隆河淤積問題,表示已檢討淡水河系防洪規劃,將針對堤防高度不足處加高加強,並辦理部分河段疏濬,詳細資料將會後報告。
- 說明河川淤積為自然現象,清淤需考慮危害安全、私有土地徵收及土石標售程序等困難,但已採售分離制度加快速度。
- 表示水患治理條例修正草案已報行政院專案小組檢討中,將配合立法院決議處理,並指出毛副院長主持的跨部會治水專案已召開會議檢討成效與後續計畫。
- 說明台東深層海水工程經費約4億多元,取水設施因颱風影響地形變化,目前正進行地形調查與研判,預計明年底確定後年重新佈管,並將追蹤履約爭議。
- 承諾卑南溪沿岸人口密集區的堤防保護將優先投入經費,並會檢視年度工程需求,經費若有急迫性不會受限。
- 說明水庫清淤工作持續進行,大水庫清淤量達數千萬立方公尺,並改造排砂設施;苗栗水庫淤積狀況尚不嚴重,但集水區保護仍重要。
- 解釋野溪/河川上下游清淤分工是因保全對象與地形條件不同,上游以治山防災控制土砂,下游則積極工程作為,合作清出土砂已達2億立方公尺。
- 回應烏來鄉拆屋爭議,表示將帶回檢討,儘量在法律許可範圍內給予緩衝期,但集水區管理仍需作為。
- 承諾將加強對河川局的要求,重視立委會勘決議,並針對苗栗泰安鄉士林堤防加速修築進度。
- 說明集集攔河堰每年持續疏浚,淤積對功能影響不大,但仍會積極清淤,並將整理東埔蚋溪蓄洪池與坪林橋下游。
- 回應野溪整治工法,表示將提供近年成效與檢討報告,並將加強民眾親水安全教育,與地方政府合作標示危險區段、傳播知識。
- 說明二林科學園區等新開發案,除要求開發單位具備抗災能力外,後續計畫將制定法令要求洪水分擔與出流管制,並檢覈生態補償措施。
- 表示治山防災預算不可能無限制編列,但水利署支持6年600億治水計畫,目前行政院正檢討中。
- 說明阿公店溪與典寶溪整治規劃已完成,後續4個滯洪池目標將盡力完成,並與高雄市政府就優先順序充分溝通,預計投入上百億元分期執行。
- 為解決阿公店溪河道淤積與蚊蠅滋生,將調整水庫操作規則,定時放水讓水流動,並定期疏浚與清理兩側雜草。
李國興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處長
- 報告近年中央政府財政狀況,指出賦稅負擔率偏低、歲出結構僵化、舉債空間有限,但已致力控制歲出規模並開源節流,使歲入歲出差短持續下降。
- 說明103年度總預算、營業及非營業特種基金共編列675億元治山防災經費,其中經濟部374億元、內政部139億元、農委會112億元、環保署43億元。
- 指出過去治山防災工作主要以工程方法防治災害,近年則轉向「水、土、林、動、人」思維,兼顧防災安全與生態保育,採生態工程達到永續發展目標。
- 強調治山防災工作仍有持續辦理必要,未來將持續編列適當經費,以尊重自然、與環境共存思維推動國土保安保育。
- 表示對於6年600億治水計畫,主計總處與水利署方向一致,將會支持,目前院裡正在檢討。
黃明耀 農委會水保局局長
- 說明農委會控制土砂量在中下游清淤部分可具體計算,上中游部分則為估計值。
- 回應農村再生計畫,強調活化產業是目前最重要的工作,透過引進產業讓年輕人回鄉,並舉例成功社區的收益增長。
- 說明山坡地超限利用取締難度高,但透過糾正處置,超限利用面積已由3萬4千多公頃降至1萬573公頃,改正率近7成。
- 澄清水保法修正案並非解編鼓勵擴大建設,而是務實劃定真正需要保護的特定集水區,並加重違規處罰,現行法規仍維持。
- 回應農村再生計畫中防災功能,表示社區中有危險性、緊急性的工作有在做,可將村落排水溝渠清淤納入未來重點。
- 說明十三寮滯洪池監測系統已完成,可提前預警水位、水量,保護忠義及六寶社區,工程預計今年底如期完成。
- 坦承對嘉義山區淤積圖片不熟悉,承諾2週內提出具體作法。
- 說明農路經費103年編列10億元,將按優先次序及當地情況分配,緊急部分優先辦理,並會設法爭取更多經費。
- 回應馬武督溪農舍案,表示該農舍執照已撤銷,農路部分經調查局處理後以不起訴處分,並說明野溪整治是因坡道崩塌而進行。
- 表示對蘭嶼堤防工程設計不當問題會做成效檢討,並強調水保局非常重視生態。
李桃生 農委會林務局局長
- 說明林務局經管的國有林地占全國林地44%,加上原住民保留地等共占52%。
- 回應原住民造林經費,表示防災施作地點多在上游原住民區,造林部分也包含原住民區獎勵造林1萬1千多公頃。
- 支持禁伐補償條例,但指出林務局防災經費每年僅10億,經費不足,需另闢財源,並表示已將禁伐補償納入原住民林業發展方案,會持續向上爭取。
- 說明大梨山地區國有林地收回面積為66%,剩餘部分正配合法院強制執行,預估需1年以上時間執行完畢。
- 解釋收回林地後造林現況,有26公頃因過去種植作物導致土地鹼化劣化,需時間補植,並表示造林採生態造林方式。
- 說明混農造林政策在林試所研究技術體系後,將於103、104年研修相關政策與法令,並對租約到期不符規定者,採取暫時換約至104年12月31日的緩衝作法,確保農民權益與農保。
- 表示會了解魚池鄉林地承租及移送法院的個案,並指出林地不再放租是早期行政院政策。
- 回應嘉義大埔鄉茄冬村木瓜溪土石流,表示上游部分已將土砂堆置兩岸並穩定,會再到現場查看。
徐森豪 農委會水保局台中分局分局長
- 說明十三寮滯洪池監測系統已建設完成,主要針對雨量及水位進行監測,可提前預警,保護忠義及六寶社區,並將由社區和市府共同維護管理。
相關後續
- 第一案臨時提案「要求農委會研議逐步推動米食產品產地強制標示方式,選擇地區先行試辦,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報告」通過。
- 第二案臨時提案「要求農委會必須在1個月內完成對6,650項CAS產品之全面總檢查」通過。
- 農委會將就老農津貼改革對既有農民權益的影響進行檢討,並加強清查與核對資格條件。
- 農委會林務局將加速混農林業技術體系研究,並於103、104年研修相關政策與法令,對租約到期林地採取換約緩衝措施。
- 經濟部水利署將加速水患治理條例修正案在行政院專案小組的檢討,並爭取後續治水經費。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26202
- 卷/期/冊
- 102/62/2
- 發布日期
- 2013-11-12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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