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ZER
← 回到摘要列表

內政委員會審查行政院及客委會102、103年度總預算案與客家文化政策

內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3-10-31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審查行政院與省市地方政府的103年度總預算案收支部分,並處理102年度雲嘉南聯合服務業務預算解凍案。會議重點為客家委員會的業務報告及102年度預算凍結項目解凍案,以及103年度總預算案的審查,委員們就客家文化園區營運、青年創業輔導、客語推廣、海外交流及預算編列程序等議題進行廣泛質詢與討論,部分提案經協商後通過,另有爭議提案保留或修正。

討論事項一

處理行政院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聯合服務業務」項下「雲嘉南聯合服務業務」預算凍結三分之一之解凍專案報告案

核心議題

審查行政院針對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中,聯合服務業務項下雲嘉南聯合服務業務預算凍結三分之一的解凍專案報告,以決定是否准予動支。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准予動支,擬具處理報告提報院會。
  • 通過附帶決議1項:嘉義市玉山一村及二村住戶搬遷案中,部分非法佔用且無人居住的住戶,如尚未提出訴訟者,同意延長至12月底後再行處理。

討論事項二

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收支部分

核心議題

審查行政院103年度歲入預算,特別針對「其他雜項收入」中員工借用宿舍、廠商租用場地設施以及停車位收費標準等問題進行討論。

相關爭議

行政院停車位收費標準爭議:姚文智等委員提案指出行政院院區有188個非公務用停車位未訂收費標準,建議參考鄰近地區收費標準,增列「其他雜項收入」9,024,000元,以鼓勵綠色運輸並增加歲入。

立法委員發言

姚文智 立法委員

  • 提案增列行政院103年度歲入預算「其他雜項收入」9,024,000元,建議對員工使用停車位收取費用。

陳其邁 立法委員

  • 提案增列行政院103年度歲入預算「其他雜項收入」9,024,000元,建議對員工使用停車位收取費用。

李俊俋 立法委員

  • 提案增列行政院103年度歲入預算「其他雜項收入」9,024,000元,建議對員工使用停車位收取費用。

段宜康 立法委員

  • 提案增列行政院103年度歲入預算「其他雜項收入」9,024,000元,建議對員工使用停車位收取費用。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歲入部分第4款第6項行政院353,000元,照列。
  • 歲入部分第7款第6項行政院原列1,049,000元,增列第1目「雜項收入」第2節「其他雜項收入」13,000元,其餘暫照列,暫改列為1,062,000元。
  • 關於行政院103年度歲入預算「其他雜項收入」增列9,024,000元的提案,暫予保留。

討論事項三

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省市地方政府(臺灣省政府、臺灣省諮議會、福建省政府)主管收支部分

核心議題

審查臺灣省政府、臺灣省諮議會、福建省政府103年度歲入歲出預算,並討論多項關於經費合理性與合法性的提案。

相關爭議

  • 退休退職人員慰問金合法性爭議:陳其邁等委員提案指出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屬給付行政,缺乏法律授權,建議全數刪除福建省政府編列的156,000元。
  • 員工文康活動費編列依據爭議:陳其邁等委員提案認為福建省政府編列的員工文康活動費95,000元於法無據且與業務無關,建議刪減半數。
  • 特別費編列不當爭議:黃文玲等委員提案指出福建省政府主席由行政院政務委員兼任已領取相關給予,且秘書長非正副首長,不應領取特別費,建議全數刪除684,000元特別費。
  • 省政服務執行不力爭議:陳其邁等委員提案指出福建省政府101年度「主管法規檢討定修完成率」評核為紅燈,有行政怠惰之嫌,建議刪除省政服務經費1/10。
  • 閩籍海外同鄉會活動經費增長過度爭議:姚文智等委員提案質疑福建省政府辦理閩籍海外同鄉會活動及社團服務經費連年增長,且屬消費性支出,建議減列687,000元回歸98年度水準。
  • 督導金馬地區業務經費消費性活動過多爭議:姚文智等委員提案指出福建省政府督導金馬地區業務編列的3,178,000元中多為消費性活動,建議減列1,000,000元。
  • 國外旅費與僑委會業務重疊及必要性爭議:段宜康等委員提案指出福建省政府編列赴新加坡宣慰閩籍同鄉會國外旅費180,000元與僑委會業務重疊且出國人數天數減少,質疑必要性並有假宣慰行旅遊之嫌,建議全數刪除。
  • 金馬地區專案補助機制爭議:李俊俋等委員提案指出福建省政府編列金馬地區專案補助43,700,000元,認為中央已有既有補助機制,建議自104年度起回歸法令所訂補助機制辦理。

立法委員發言

陳其邁 立法委員

  • 提案刪除福建省政府退休(職)人員三節慰問金156,000元,認為此屬給付行政,缺乏法律授權。
  • 提案刪除福建省政府員工文康活動費半數47,000元,認為編列於法無據且與業務無關。
  • 提案全數刪除福建省政府主席、秘書長等特別費684,000元,認為主席已領相關給予,秘書長非首長不應領取。
  • 提案刪減福建省政府103年度特別費預算1/2計342,000元,以撙節開支。
  • 提案刪除福建省政府省政服務經費1/10計509,000元,理由為101年度主管法規檢討定修完成率評核為紅燈。
  • 提案刪減福建省政府辦理閩籍海外同鄉會活動及社團服務經費687,000元,認為該項經費連年成長且屬消費性支出。
  • 提案刪減福建省政府督導金馬地區業務經費1,000,000元,因其中多為消費性活動性質。
  • 提案全數刪除福建省政府國外旅費180,000元,認為與僑委會業務重疊且無出訪必要性。
  • 提案要求福建省政府103年度金馬地區專案補助43,700,000元,自104年度起應回歸法令所訂補助機制辦理。

姚文智 立法委員

  • 提案刪除福建省政府退休(職)人員三節慰問金156,000元,認為此屬給付行政,缺乏法律授權。
  • 提案刪除福建省政府員工文康活動費半數47,000元,認為編列於法無據且與業務無關。
  • 提案全數刪除福建省政府主席、秘書長等特別費684,000元,認為主席已領相關給予,秘書長非首長不應領取。
  • 提案刪減福建省政府103年度特別費預算1/2計342,000元,以撙節開支。
  • 提案刪除福建省政府省政服務經費1/10計509,000元,理由為101年度主管法規檢討定修完成率評核為紅燈。
  • 提案刪減福建省政府辦理閩籍海外同鄉會活動及社團服務經費687,000元,認為該項經費連年成長且屬消費性支出。
  • 提案刪減福建省政府督導金馬地區業務經費1,000,000元,因其中多為消費性活動性質。
  • 提案要求福建省政府103年度金馬地區專案補助43,700,000元,自104年度起應回歸法令所訂補助機制辦理。

段宜康 立法委員

  • 提案刪除福建省政府退休(職)人員三節慰問金156,000元,認為此屬給付行政,缺乏法律授權。
  • 提案刪除福建省政府員工文康活動費半數47,000元,認為編列於法無據且與業務無關。
  • 提案刪減福建省政府103年度特別費預算1/2計342,000元,以撙節開支。
  • 提案刪除福建省政府省政服務經費1/10計509,000元,理由為101年度主管法規檢討定修完成率評核為紅燈。
  • 提案刪減福建省政府辦理閩籍海外同鄉會活動及社團服務經費687,000元,認為該項經費連年成長且屬消費性支出。
  • 提案刪減福建省政府督導金馬地區業務經費1,000,000元,因其中多為消費性活動性質。
  • 提案全數刪除福建省政府國外旅費180,000元,認為與僑委會業務重疊且無出訪必要性。
  • 提案要求福建省政府103年度金馬地區專案補助43,700,000元,自104年度起應回歸法令所訂補助機制辦理。

黃文玲 立法委員

  • 提案全數刪除福建省政府主席、秘書長等特別費684,000元,認為主席已領相關給予,秘書長非首長不應領取。

陳怡潔 立法委員

  • 提案全數刪除福建省政府主席、秘書長等特別費684,000元,認為主席已領相關給予,秘書長非首長不應領取。

劉櫂豪 立法委員

  • 提案全數刪除福建省政府主席、秘書長等特別費684,000元,認為主席已領相關給予,秘書長非首長不應領取。

魏明谷 立法委員

  • 提案全數刪除福建省政府主席、秘書長等特別費684,000元,認為主席已領相關給予,秘書長非首長不應領取。

李俊俋 立法委員

  • 提案刪減福建省政府辦理閩籍海外同鄉會活動及社團服務經費687,000元,認為該項經費連年成長且屬消費性支出。
  • 提案刪減福建省政府督導金馬地區業務經費1,000,000元,因其中多為消費性活動性質。
  • 提案全數刪除福建省政府國外旅費180,000元,認為與僑委會業務重疊且無出訪必要性。
  • 提案要求福建省政府103年度金馬地區專案補助43,700,000元,自104年度起應回歸法令所訂補助機制辦理。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歲入部分:各項罰款及賠償收入、規費收入均無列數。財產收入部分,臺灣省諮議會100,000元照列。其他收入部分,臺灣省政府205,000元照列,臺灣省諮議會198,000元照列,福建省政府350,000元照列。
  • 歲出部分:福建省政府110,310,000元照列。
  • 委員提出的10項提案均不通過,其中第8、9案合併處理,經表決贊成與反對票數相同,主席投反對票後,提案少數不通過。
  • 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省市地方政府(臺灣省政府、臺灣省諮議會、福建省政府)歲入部分及福建省政府歲出部分審查完竣。

討論事項四

處理客家委員會102年度預算凍結項目報告案及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客家委員會及所屬收支部分

核心議題

  • 客家委員會就102年度「客家文化產業行銷推廣」預算凍結三分之一及「南北園區營運及設施管理」預算凍結五分之一提出解凍專案報告。
  • 審查客家委員會103年度歲入歲出預算,並就客家青年返鄉創業輔導、客家文化園區營運、客語推廣、海外交流、預算編列程序合法性及勞務承攬人力等議題進行綜合質詢。
  • 討論客家產業發展基金與客家發展基金會的籌設規劃與進度。

相關爭議

  • 客家土樓建築代表性爭議:段宜康委員質疑中國福建土樓並非客家專屬建築,批評苗栗縣政府興建圓樓式遊客中心拆除客家磚窯,呼籲客委會應在行政院會提出報告並有效利用政策工具阻止。黃玉振主委表示個人持保留態度,並已向有意興建土樓的主張表達反對。
  • 客委會主委業務報告語言爭議:紀國棟委員建議黃玉振主委在立法院業務報告時可嘗試客語與國語交叉使用,以擴大受眾。邱文彥委員則支持主委全程使用客語,但建議同步顯示中文翻譯。黃玉振主委表示會慎重思考,並認為使用客語是彰顯社會包容與平權。
  • 客家青年返鄉創業補助計畫成效與資格爭議:邱文彥委員質疑「客家青年返鄉創業啟航補助計畫」每年核補人數遠低於25名目標,且申請資格僅限客家人。江啟臣委員批評計畫宣傳不足,導致客家庄青年不清楚申請方案,通過率僅32%。黃玉振主委回應計畫嚴格審查以確保效益,並強調鼓勵客家青年回鄉帶動產業發展。
  • 客語學習詞彙政治化及內容歧視爭議:紀國棟委員質詢客委會多元學習網站出現「為了政局安定,不可隨便倒閣」文字涉政治宣傳。吳宜臻委員則指出客語詞庫存在性別歧視(如「不孝媳婦」、「單身哥仔真壞命」)及內容過時(如國民所得數據),要求客委會更新與時俱進。黃玉振主委解釋該詞彙編訂於民進黨執政時期,並承諾將立即調整性別平權部分。
  • 客語能力認證報名費爭議:陳其邁、李俊俋委員提案刪減103年度客語認證考試報名費1,900,000元,認為客語屬弱勢語言應免收費用以鼓勵學習。黃玉振主委則表示依規費法需徵收,但已爭取19歲以下免收,並同意與財政部會商減免。
  • 客委會中長期計畫未經行政院核定即編列預算爭議:段宜康、陳其邁、李俊俋、黃文玲等委員質疑客委會多項跨年度中長期計畫總經費高達20,079,582,000元,卻未經行政院核定即編列1,717,174,000元預算送審,違反預算法程序。黃玉振主委說明行政院原則同意並匡列103年度預算額度,但中程計畫仍在審議。
  • 南北客家文化園區營運績效與委外爭議:紀國棟、邱議瑩、陳怡潔、陳超明、李桐豪等委員質疑南北客家文化園區營運效益不佳,入園人數波動大,且委外經營招標不順或廠商解約,擔心成為「蚊子館」。黃玉振主委表示園區營運尚可,正努力讓園區不沒落,並思考如何透過OT或自營維持。
  • 客委會勞務承攬人力過高爭議:陳其邁、李俊俋、段宜康委員質疑客委會勞務承攬人力高達229人,超過預算員額164人,勞務承攬費用高達100,571,000元,批評政府帶頭濫用派遣人力。黃玉振主委及相關主管解釋多為非核心業務及園區自營需求,並同意明年不再編列一般行政勞務承攬預算。
  • 客委會補助經費稽核不實爭議:段宜康委員指出客委會網站公告的補助資訊中,「向他機關補助金額」多處掛零,但經查外交部對同一活動卻有補助,質疑客委會未詳實稽核,造成政府公帑浪費。黃玉振主委承認登錄不夠周延,承諾立即改進。

立法委員發言

段宜康 立法委員

  • 質疑中國福建土樓並非客家專屬建築,批評苗栗縣政府興建圓樓式遊客中心拆除客家磚窯,呼籲客委會應在行政院會提出報告並有效利用政策工具阻止。
  • 提案凍結客委會多項未經行政院核定之中長期計畫預算50%,待行政院核定並向內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 質疑客委會勞務承攬人力過高,批評政府帶頭使用派遣人力,要求明年起一般行政項下不得再編列勞務承攬預算。
  • 指出客委會補助資訊中「向他機關補助金額」多處掛零,但外交部對同一活動有補助,質疑未詳實稽核,提案刪減補助經費33,000,000元。

紀國棟 立法委員

  • 建議客委會主委在立法院業務報告時可嘗試客語與國語交叉使用,以擴大受眾。
  • 質疑南北客家文化園區效益評估,擔憂成為蚊子館。
  • 關心客家特色餐廳的經營模式與食品安全問題。
  • 質詢客委會多元學習網站出現「為了政局安定,不可隨便倒閣」文字涉政治宣傳。

邱文彥 立法委員

  • 認同客委會主委使用客語報告,但建議同步顯示中文翻譯。
  • 建議客家青年返鄉創業補助計畫可考慮開放給非客家人但認同客家文化者申請。
  • 建議將屏東萬巒五溝水殲炮城活動列入國家級無形文化資產。
  • 建議客家傳統聚落保存應包含水圳環境,並加強傳統匠師培訓以修復老屋。
  • 支持客委會與國庫署會商減免客語能力認證報名費。

徐欣瑩 立法委員

  • 關注新竹東方美人茶產業發展,呼籲客委會支持輔導客家青年返鄉投入,以增加種植面積。
  • 關心客家歌謠數量不足問題,建議客委會持續投入經費增加有版權的客家歌謠。
  • 詢問客家特色餐廳認證標準,強調應保留客家菜的道地元素。

陳其邁 立法委員

  • 質疑馬總統客家預算倍增計畫跳票,客委會103年度預算減少。
  • 批評客委會多項中長期計畫未經行政院核定即編列預算,違反預算法規。
  • 要求客委會提供過去3年各地方政府獲補助經費資料,並按季於網站公布。
  • 質疑客委會勞務承攬人力過高,儼然成為派遣人力大戶,提案減列10,000,000元業務費。
  • 提案刪除客委會派員出國計畫預算1,269,000元,認為經費過高且應撙節開支。
  • 提案刪減客委會特別費1/2計522,000元,強調政府財政困難應撙節開支。
  • 提案全數刪除客委會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30,000元,認為缺乏法律授權。
  • 提案刪減客委會員工文康活動費1/2計205,000元,強調政府財政吃緊。
  • 主張應減免客語認證考試報名費1,900,000元,以鼓勵學習客家語言。
  • 主張刪減客語能力認證簡章收入、資料處理費及補發證書費用3,810,000元,認為應以推廣學習客語為主而非收費。
  • 建議客語推廣重點應放在都會區,讓第二代客家子弟有更多機會講客語。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強調語言是文化存續的根本,批評政府過去對母語的壓抑,現在的客家電視台等雖有進步但仍屬「隔離政策」。
  • 建議主要新聞節目應多語播出或提供同步口譯,讓客語資訊能廣泛傳播,而非僅限客家頻道。
  • 呼籲客委會應在行政院會提出建議,爭取資源,將台灣打造成世界客家語言文化中心。

陳碧涵 立法委員

  • 肯定客委會建構客家知識體系,推動客家學術研究的努力。
  • 指出國科會已增設客家研究次領域及提供整合型計畫,但申請案量與通過率偏低,建議客委會加強宣導,鼓勵學者利用資源。
  • 建議客委會強化苗栗客家文化園區在典藏和研究方面的功能。

陳超明 立法委員

  • 批評客委會提供委員資料使用浮水印,認為應改進。
  • 提醒客委會應重視中國大陸推廣土樓文化的「入島計畫」,並提出應對辦法,將台灣打造成世界客家文化中心。
  • 建議客委會應發揮企業精神,增加歲入,而非僅有支出。
  • 建議客委會應將客家劇團發揚光大,使其像閩南的明華園一樣受歡迎,並加強流行客語歌曲的推廣。
  • 建議客語教育應發揮「外用」效果,組織台灣與大陸客家企業交流,讓客語在商業等場合發揮作用。
  • 主張客家建築應創新,不排斥土樓但可改造成旅館式,做得比大陸更好。
  • 建議客委會應推廣客家服飾,透過學校示範、補貼及與成衣廠合作降低成本。
  • 強調客家美食應推陳出新,注重環境布置,並發揚如蘿蔔糕等特色小吃。
  • 建議南北客家文化園區應委託優良廠商經營,而非自營,以提升營運效益和活動活潑性。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建議客家美食認證可參考「清真認證」標章,將客家美食推廣至伊斯蘭世界,尤其可從馬來西亞等東南亞國家開始。
  • 建議客語認證初級門檻可降低以擴大參與,但中高級應維持一定水準。
  • 期許客委會在語言數位化、學習年齡層降低及產業推廣方面尋求新的突破與政績。

林郁方 立法委員

  • 強調客家人在漢民族中的獨特性,呼籲客委會應灌輸客家族群和非客家族群正確的客家觀,了解客家歷史和語文的價值。
  • 指出客家山歌班有許多非客家人參與,顯示客家文化具吸引力,應讓更多人分享。
  • 建議台灣應訓練孩子學習各種語言,包括客語和原住民語,促進族群和諧。

邱議瑩 立法委員

  • 質疑行政院拖延核定客委會中長期計畫,導致預算編列受質疑,批評為行政怠惰。
  • 質疑僑委會擬推客語認證,與客委會業務重疊,顯示中央部會缺乏統合。
  • 擔憂六堆園區廠商解約後,客家發展中心人力不足以有效營運管理,要求提供整體營運計畫。
  • 質疑客委會副主委汰換率高,關心人事穩定性。

陳怡潔 立法委員

  • 質疑客委會21項客家節慶活動中,人潮幾乎集中於桐花祭,其他活動效益不彰,要求客委會評估效益並懂得包裝。
  • 質疑南北客家文化園區人潮雖多但委外招標不順,恐淪為蚊子館。
  • 質疑客家電視台預算400,000,000元,但自製率與收視率不明,且使用「觸達率」而非收視率評估效益,要求客委會評估廣告效益。

吳宜臻 立法委員

  • 要求客委會應把關台中東勢圓樓的申請案,承諾在主委任內若圖面維持圓樓樣式將不予補助。
  • 指出客語能力認證書籍編輯說明抄錯,詞庫存在性別歧視與內容過時問題,要求立即更新與調整。
  • 反對客委會以發放獎勵金方式推動客語認證,認為錢未花在刀口上,應將預算用於客語教學、社區客庄語言環境營造。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肯定客委會主委長期任職的努力,但強調預算應發揮正面效益。
  • 質疑客家青年返鄉創業「第一桶金」計畫宣傳不足,通過率低,且對申請類別區分不清。
  • 批評客委會與地方政府配合度不佳,導致政策推動成效緩慢,如公車客語廣播及東勢客家文化園區案。
  • 強調客語推廣應著重客語環境打造,而非僅教學,呼籲中央地方加強溝通平台。

李桐豪 立法委員

  • 建議客委會與旅行業者溝通,將客家文化園區列為大陸觀光客參訪地點。
  • 建議客家電視台應積極向海外客家華僑地區布線、部署播放頻道或時段。
  • 建議客委會應與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合作,推動具有客家國家級的演藝團隊,並將其與園區藝文活動整合,提供觀光客欣賞。

相關人員回應

黃玉振 客家委員會主任委員

  • 客語報告是彰顯社會對客家語言的包容與平權。
  • 同意客家土樓建築並非客家專屬,對地方政府興建圓樓持保留與反對態度,並將在行政院會提出報告。
  • 客家青年返鄉創業補助計畫旨在鼓勵年輕人回鄉創業,帶動家鄉產業發展,審查嚴格以確保效益。
  • 承諾將與農委會協調,協助輔導茶農栽種東方美人茶,提升經濟價值。
  • 客家歌謠數量已逐步增加至106首,將以制度性、根本性方式持續努力,並投入每年至少5,000,000元經費。
  • 客家特色餐廳認證旨在提升客家菜質感與價值,注入客家元素並改良以符合現代養生觀念。
  • 解釋客委會預算減少主因是南北客家文化園區公共建設告一段落,將回歸核心業務推廣。
  • 說明客委會多項中長期計畫已函送行政院審議,並依匡列額度編列103年度預算,將積極爭取行政院核定。
  • 回應客語學習詞彙爭議,解釋「倒閣」詞彙編訂於民進黨執政時期,並承諾將立即調整性別平權及過時內容。
  • 表示客語認證報名費依規費法徵收,但已爭取19歲以下免收,並同意與國庫署會商減免。
  • 承認南北客家文化園區營運面臨挑戰,正努力恢復榮景,並思考OT或自營模式。
  • 承諾提供六堆園區整體營運計畫,並將加強與地方政府溝通合作。
  • 說明客家節慶活動人潮集中於桐花祭因其跨縣市範圍廣,強調桐花祭產值達23,000,000,000元。
  • 說明客家電視台預算400,000,000元,自製率逐年增加,並將加強行銷推廣。
  • 同意客委會補助資訊登錄確有不周延之處,將立即補正並詳實稽核。
  • 解釋勞務承攬人力過多是因應非核心業務及園區自營需求,並同意明年起一般行政勞務承攬不得再編列。
  • 解釋客委會出國計畫經費因參加2年一次的歐洲、澳洲年會而增加,已力求精簡人數與天數。
  • 同意刪減客委會103年度補助經費33,000,000元。

吳專門委員鈞富 主計總處

  • 說明預算編列原則應先有計畫,客委會中程計畫仍在行政院審議,但103年度預算已先匡列並送審。
  • 指出計畫未核定前,預算理論上不可動支,但客委會103年度預算已獲行政院核定。

傅兆書 客家委員會客家發展中心主任

  • 報告六堆園區目前有41位員工,清潔與保全業務委外辦理。
  • 說明六堆園區入園人數受OT結束暫免收費影響,9月份遊客數較少。

游進忠 客家委員會主任秘書

  • 說明客家電視台使用「觸達率」(reach)評估效益,而非收視率,因其為族群電視台。
  • 說明客家電視台節目透過宏觀電視台及東森海外台在海外播出。
  • 說明傳播行銷計畫的2位勞務承攬人員主要負責兒童及影音網站的營運與維護。

江清松 客家委員會秘書室主任

  • 說明客委會本部70名勞務承攬人力依各業務處計畫編列,屬非核心業務,另有159名為南北客家文化園區自營所需。

曾煥鵬 客家委員會綜合規劃處處長

  • 解釋客委會補助資訊中「向他機關補助金額」掛零,是因為網站登錄是先以本會核定數為準,他機關預估數不準確,事後核銷才會再列入。

范佐銘 客家委員會文化教育處處長

  • 說明客語詞彙編修會依照教育部公布詞彙修正,並邀請專家學者彙編。
  • 說明文化教育推展計畫的勞務承攬人員由承商派駐協助處理相關業務。

黃主任喜敘 人事室

  • 表示目前人事總處並無規定員額、派遣人力和勞務人力的比例限制。

廖育珮 客家委員會文化產業發展處處長

  • 說明文化產業發展計畫的勞務承攬人力負責網路商城、創新育成、精進輔導,且各計畫承商需派員協助業務。

鍾萬梅 客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 解釋客委會補助審查分為事前預估與事後核銷,各部會審核進度不同可能導致登錄落差。
  • 說明客委會出國經費母數少,與其他部會刪減比例不同,且明年因增加年會而有必要性。

相關後續

  • 102年度客家委員會預算凍結項目中,「客家文化產業行銷推廣」預算凍結三分之一案及「南北園區營運及設施管理」預算凍結五分之一案,均准予解凍,擬具處理報告提報院會。
  • 103年度客家委員會歲入預算協商結論:歲入關鍵策略目標七增列500,000元於租金收入項下。考試報名費及資料使用費併案處理,刪減資料使用費1,900,000元。
  • 103年度客家委員會多項跨年度中長期計畫預算凍結50%,待行政院核定後,將書面報告送交內政委員會後,准予動支。
  • 客委會勞務承攬比例過高問題:自104年度起,一般行政之勞務承攬不得再行編列,並應於1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送本院內政委員會。
  • 客委會補助經費稽核不實問題:刪減103年度補助經費33,000,000元。
  • 客委會歲出預算中,第6案(特別費)、第7案(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及第8案(員工文康活動費)等通案性質提案暫予保留,送院會統一處理。
  • 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客家委員會及所屬歲出未完成部分,另擇期舉行會議繼續審查。

原始資料

公報
1026401
卷/期/冊
102/64/1
發布日期
2013-11-18
原始連結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