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委員會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歲入預算及預算法、國有財產法修正案
財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3-10-28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歲入預算,核心議題包括中央銀行股息紅利繳庫、財政部稅收預算、預算法及國有財產法修正案。會議中委員針對經濟預測、稅制改革、國有財產活化、釋股爭議及新興活動娛樂稅等議題進行質詢與討論,並通過多項預算凍結、決議及臨時提案,要求相關部會提交報告或加速修法,部分法案則送院會討論或擇期再審。
討論事項一
預算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併案審查)
核心議題
- 併案審查預算法多項條文修正草案,主要聚焦於預算編列的透明度、資金流用限制、公務及財務效能提升,以及對預算執行弊端的問責機制。
- 討論行政院主計總處的經濟預測準確性、國民幸福指數編製、國營事業績效獎金編列、機關預算流用情形及內部控制問題。
相關爭議
- 行政院主計總處編列公務員「黑箱獎金」達24.19億元,缺乏法律依據,被質疑未盡預算把關職責。
- 行政院主計總處經濟成長率預測屢次失準,導致政府決策依循失當,歲收短少,卻將GDP預測公布次數減半。
- 國民幸福指數統計結果與民眾實質感受(如薪資倒退)存在落差,被質疑統計效益。
- 行政院主計總處採購含錳便當盒及台電變壓器採購弊案,顯示內部控制馬虎,相關官員未被究責。
- 行政院主計總處約聘僱人員過多,未撙節人事費用。
- 審計部對國營事業績效獎金審核不實,規避立法院審議,被質疑有放水之虞。
- 審計部部分預算編列方式含糊,恐規避經費流用限制,不利費用及員額控管。
立法委員發言
盧秀燕 立法委員
- 提議修正預算法第63條,將預算流用數額上限提高至20%,但不得流用為用人經費且經立法院刪減的項目不得流用。
- 要求行政院主計總處檢討預算使用弊端,相關人員及主管應負連帶賠償責任,並於2週內提交報告。
- 要求行政院主計總處於2週內提出各機關單位流入流出預算數額詳細數據及細目。
李桐豪 立法委員
- 說明親民黨黨團所提預算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的要旨。
薛凌 立法委員
- 說明所提預算法第28條、第31條、第32條及第92條修正草案要旨。
- 提案凍結行政院主計總處多項預算,質疑其編列公務員「黑箱獎金」、經濟預測失準、國民幸福指數與民意脫節、訓練業務整合性不足及內部控制問題。
林佳龍 立法委員
- 說明所提預算法第83條及第84條修正草案要旨。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質疑行政院主計總處預算編列鬆散浮濫,要求凍結其「會計及決算業務」預算。
- 質疑審計部派員出國計畫人數過多,要求凍結相關經費。
吳秉叡 立法委員
- 質疑行政院主計總處約聘僱人員過多,未撙節人事費用。
- 提案凍結審計部「國內旅費」及「派員出國計畫」預算。
- 提案凍結審計部部分預算,因其對國營事業績效獎金審定不實。
李貴敏 立法委員
- 質疑行政院主計總處為「國民幸福指數」及「物價之統計」增列預算卻未說明理由,要求凍結「綜合統計業務」預算。
曾巨威 立法委員
- 質疑行政院主計總處經濟預測失準,GDP預測值偏差率高,要求凍結「綜合統計業務」及「國勢普查業務」預算。
- 質疑審計部組織改造不符精實目標,工友配置超額。
- 質疑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約聘僱人員預算過高,建議減少。
- 質疑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設備及投資」預算編列金額過高且說明不清。
相關人員回應
石素梅 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
- 就委員提案說明旨趣。
吳當傑 財政部政務次長
- 就委員質詢予以答復。
林慶隆 審計部審計長
- 就委員質詢予以答復。
相關後續
- 預算法第8條、第31條、第32條、第34條、第39條、第54條、第83條、第84條、第88條及第92條條文維持現行法條文,不予修正。
- 預算法第28條及第63條條文修正通過。
- 6案預算法修正草案併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不須交由黨團協商,由薛凌召集委員補充說明。
- 通過臨時提案3案,要求行政院主計總處及經濟部研提規範,對預算弊端相關人員懲處及連帶賠償責任,並於2週內提交報告。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行政院主計總處於2週內提出各機關單位流入流出預算數額詳細數據及細目。
- 通過臨時提案,建請行政院主計總處偕同相關機關研擬貼近民生消費的物價指數,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檢討報告。
- 行政院主計總處103年度歲出預算減列「一般建築及設備」經費100萬元,其餘照列,並通過14項決議凍結多項預算,待報告後始得動支。
- 審計部103年度歲出預算減列「一般建築及設備」經費100萬元,其餘照列,並通過6項決議凍結多項預算,待報告後始得動支。
- 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103年度歲出預算照列,並通過1項決議建議減少約聘僱人員預算。
- 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103年度歲出預算照列,並通過1項決議建議其「設備及投資」科目應按平均決算數編列並詳列用途。
討論事項二
國有財產局經管國有非公用土地多元化運用專案報告案 (討論事項第一案)
核心議題
- 處理財政部函送的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關於國有財產局經管國有非公用土地多元化運用專案報告。
- 審查國有財產法修正草案,涉及國有財產的處分與管理。
相關爭議
娛樂活動性質複合多元,財政部及稅捐稽徵單位對新興型態活動(如路跑、體驗室博物館)是否課徵娛樂稅無明確解釋函令,導致地方政府無標準可循,民眾對課稅標準感到不一。
立法委員發言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說明所提國有財產法第51條、第52條之1及第52條之2修正草案的提案要旨。
薛凌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財政部針對新興型態娛樂活動是否屬娛樂稅課稅範圍進行檢討,並於2個月內提出報告,以杜絕爭議。
相關人員回應
張盛和 財政部部長
- 就委員提案說明旨趣。
相關後續
- 財政部函送之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國有財產局經管國有非公用土地多元化運用專案報告,准予備查,提報院會。
- 國有財產法修正草案及修正動議擇期再審。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財政部針對新興型態活動之娛樂稅課徵範圍進行檢討,並於2個月內提出具體改進報告。
討論事項三
審查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主計總處、審計部及所屬部分 (討論事項第一案)
核心議題
- 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行政院主計總處、審計部及其所屬單位(臺北市、新北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審計處)的歲入與歲出預算。
- 處理審計部函送的國營事業績效獎金審核情形報告案。
相關爭議
- 有委員提案全數刪除主計總處及審計部編列的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理由是國家財政困難,政府不應在舉債度日下發放獎金,以避免社會對立。
- 部分歲出預算科目(如主計總處的「一般建築及設備」)被委員質疑編列必要性,建議檢討整合政府資源。
立法委員發言
薛凌 立法委員
- 提案全數刪除主計總處及審計部編列的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認為在國庫困窘下發放不合理。
- 提案凍結審計部部分預算,質疑其對國營事業績效獎金未能依法覈實審定,有放水之虞。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審計部派員出國計畫經費,質疑人數寬列。
吳秉叡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審計部「國內旅費」預算。
盧秀燕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審計部「中央政府審計」及「縣市地方審計」工作計畫預算,質疑其未獨立編列單位預算,規避流用限制。
曾巨威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審計部「派員出國計畫」經費,質疑人數過多。
- 質疑審計部組織改造未達精實功能目標,工友員額超編。
- 提案建議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減少約聘僱人員預算。
- 提案建議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設備及投資」預算應依平均決算數編列並詳列用途。
相關人員回應
石素梅 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
- 就委員質詢予以答復。
林慶隆 審計部審計長
- 就委員質詢予以答復。
相關後續
- 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主計總處、審計部及其所屬審計處的歲入預算照列。
- 主計總處歲出預算減列「一般建築及設備」經費100萬元,其餘照列,並有1項修正案保留送院會處理,通過14項決議凍結部分預算,待報告後始得動支。
- 審計部歲出預算減列「一般建築及設備」經費100萬元,其餘照列,並有1項修正案保留送院會處理,通過6項決議凍結部分預算,待報告後始得動支。
- 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新北市審計處、臺中市審計處、臺南市審計處、高雄市審計處歲出預算照列,其中臺北市及臺南市審計處各通過1項決議。
- 審計部函送的國營事業績效獎金審核情形報告案,准予同意動支,提報院會。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審計部針對臺北馬拉松經費執行、招商程序及贊助商遴選原則進行稽查審核,並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討論事項四
審查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行政院歲入預算有關中央銀行股息紅利繳庫部分暨財政部及所屬單位歲入預算部分
核心議題
- 審查中央銀行103年度繳庫股息紅利預算及財政部主管公務機關的歲入預算,評估其編列的合理性、國家財政狀況,以及稅收預估的準確性。
- 討論政府釋股以彌補財政缺口的政策,探討其對國庫收入、公股管理及三大基金運作的影響,並檢視稅制改革與經濟政策對歲入的衝擊。
- 探討台灣經濟成長趨緩、物價上漲、外資炒匯、以及金融業在網路銀行時代的競爭力等總體經濟與金融管理議題。
相關爭議
- 中央銀行每年預算編列盈餘繳庫數額與實際決算數存在巨大落差,被質疑隱藏超額盈餘,未據實編列預算,並過度依賴央行盈餘挹注國庫。
- 財政部103年度歲入預算編列被質疑過於樂觀,特別是證券交易稅,恐有浮編灌水之嫌,未能核實反映經濟現況。
- 政府釋股(如合庫金控、兆豐金控)以彌補財政缺口,被質疑為「殺雞取卵」,恐稀釋未來投資收益,且將股份轉讓給三大基金可能影響其獨立運作及勞工權益,並違反立法院不得編列釋股預算的決議。
- 夫妻分開報稅修法導致稅收減少,且主要有利於高所得者,被質疑是「劫貧濟富」的逃稅行為,而非節稅。
- 財政部對租賃所得查稅重點不明確,被質疑對大量租屋的「包租公/婆」查緝不力,卻對小市民斤斤計較。
- 中央銀行將假外資炒匯案移送金管會處理,而非自行依「管理外匯條例」處分,被質疑為「紙老虎」,且對假外資資金來源追查不清。
- 菸酒稅法修正案中,稅與捐的比重爭議,委員主張「稅」應多於「捐」以利國庫統籌運用,財政部則因行政院版本而未積極爭取。
- 自由經濟示範區的免稅方案標準爭議,委員要求必須嚴格限制為台灣欠缺的新投資、新專利技術、新人才、新企業,而非炒作。
立法委員發言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形容國家歲入「慘不忍睹」,質疑財政部賣金控公司股份是「殺金雞母」,破壞經濟競爭力。
- 質疑財政部歲入預算編列不實,經濟成長率高估。
- 憂慮台灣金融業在網路銀行時代缺乏專利布局,恐輸給國際競爭者,特別是中國大陸。
- 主張政府應全面釋股給全民,而非洽特定對象議價,避免私相授受。
吳秉叡 立法委員
- 質疑財政部在菸酒稅修法中「未戰先降」,未積極爭取提高「稅」的比重,僅增加5元。
- 質疑財政部證券交易稅預算編列過於樂觀,灌水虛列,要求再減列100億元。
- 質疑財政部將財金公司股權有償移轉給中央銀行是「左手換右手」的會計灌水,應無償移撥。
林德福 立法委員
- 詢問中央銀行總裁關於利率調升對房地產的影響,以及如何嚇阻外資炒匯。
- 擔憂台灣經濟成長率下修,出口下滑,競爭力落後南韓。
- 質疑財政部稅收短徵代表經濟未好轉,並詢問如何平衡收支及調整稅制以達公平。
盧秀燕 立法委員
- 質疑財政部將租屋收入作為查稅重點,建議應優先查緝大量租屋的「包租公/婆」。
- 詢問財政部是否有針對持有多戶房產課徵奢侈稅的政策目標。
- 質疑中央銀行將外資炒匯案移送金管會處理而非自行處分,恐讓外界覺得政府「紙老虎」。
- 質疑外資炒匯案是否涉及「假外資」,要求央行追查資金來源。
- 提案要求政府釋股應附帶「限轉賣」及「附買回」條件,避免國家資產賤賣或控股權流失。
- 建議台灣菸酒公司以「代駕先生」取代「酒促小姐」,善盡社會責任並維持銷量。
- 要求關務署與衛福部應合作管制有害人畜的棉籽油渣餅進口,並查清流向。
李貴敏 立法委員
- 強調歲入預算估算精確性的重要性,質疑財政部103年度歲入預算(特別是營所稅與證交稅)編列基礎過於樂觀,與實際狀況有落差。
- 質疑證交稅量縮是否因本國資金流向他處,要求財政部掌握資金流向及相關稅收。
- 建議財政部在編列預算時應參考決算內容,務實編列,避免造成舉債上限壓力。
費鴻泰 立法委員
- 質疑財政部針對預售屋查察的訊息只針對3,000萬元以上豪宅,要求澄清並應查察所有轉單交易。
- 支持政府釋股,但擔憂兆豐金控等泛官股持股比例降低,經營權可能落入民股大股東手中,要求財政部確保控股權不變。
- 建議財政部在夫妻分開報稅導致稅收減少後,應從有錢人身上拿回稅收,例如將兩稅合一比率降為50%。
- 質疑政府投資效益不佳,建議政府不應再花冤枉錢,應鼓勵民間投資公共建設。
薛凌 立法委員
- 質疑中央銀行總裁對今年經濟情勢過於樂觀的判斷,詢問熱錢進來是否有防堵措施。
- 質疑中央銀行816億元未分配盈餘未覈實繳庫,每年隱藏超額盈餘,要求提出報告。
- 質疑政府釋股將影響勞工權益,且基金應以獲利為目的,不應被政府牽制不得轉賣。
- 聲明反對釋股收入照列。
孫大千 立法委員
- 質疑政府對明年經濟情勢的預估過於樂觀,認為政府缺乏具體政策與產業布局。
- 強調民間消費帶動不起來是政府責任,要求政府應給予人民足夠信心。
- 要求財政部加強清查持有3戶以上房產者的租賃收入逃漏稅問題。
- 建議財政部研究課徵「房屋囤積稅」,以解決利率過低導致房地產被視為存款的問題。
翁重鈞 立法委員
- 肯定中央銀行對國庫收入的貢獻,但質疑其預算編列不真實,每年超收近1,000億元卻以保留盈餘操縱繳庫數。
- 詢問中央銀行總裁對新台幣匯率貶值以提升出口競爭力的看法。
- 建議整合各金融單位金檢系統,並關注農會專業貸款問題對農民的影響。
- 質疑政府釋股政策,擔憂賤賣金雞母給財團,影響國家整體利益及國營事業政策任務。
李桐豪 立法委員
- 質疑財政部對明年稅收短差的處理方式,認為預估過於樂觀,實際短收可能更多。
- 批評財政部稅收結構問題,核心稅收成長不足,過度依賴非經常性收入。
- 質疑政府在法定支出過高下,未能有效調整支出結構或提出減薪、降低公債利率等方案。
- 批評財政部在租稅改革上缺乏積極作為,未能說服社會大眾面對增稅問題。
許忠信 立法委員
- 質疑夫妻分開報稅導致稅收減少,且有利於有錢人,認為是「逃稅」而非「節稅」,是政府協助合法逃稅。
- 要求財政部查核夫妻間無償贈與股票和不動產的紀錄,以備未來追溯。
- 質疑自由經濟示範區免稅方案的認定標準,要求必須是台灣欠缺的新投資、新專利技術、新人才、新企業。
- 擔憂國家過度依賴中央銀行盈餘挹注歲入,認為是畸形經濟發展,並非長遠之計。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肯定中央銀行繳庫績效,建議對央行人員論功行賞,並要求不要再增加繳庫數。
- 關心財政部釋股兆豐金控是否影響其經營權,要求確保泛公股持股比例不變。
- 主張服貿協議應儘快通過,以避免台灣在區域經貿整合中被邊緣化。
- 建議財政部在夫妻分開報稅導致稅收減少後,應透過兩稅合一比率調整等方式,從有錢人身上拿回稅收。
- 批評政府投資效率差,建議應鼓勵民間出資參與公共建設。
曾巨威 立法委員
- 指出103年度預算顯示經常門收支僅剩66億元,為十幾年來最低,是財政結構的嚴重警訊。
- 指出稅收收入嚴重不足,財產收入(釋股)編列過多,非根本解決之道。
- 強調行政首長應積極說服民意,而非被動反映民意,以推動稅制改革。
- 擔憂中央銀行在未來缺乏未分配盈餘時,將無法繼續扮演國庫救火隊的角色。
- 提案要求中央銀行應覈實編列盈餘預算,並提出未分配盈餘處分方式報告。
- 提案要求財政部應加強稽徵,彌補因所得稅法修法可能導致的綜合所得稅收不足。
- 提案要求財政部針對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的規避漏洞盡速修法補救,並酌予提高預算數。
- 提案要求釋股價格不得低於各該股票前三年之日平均價格,且承購股票之基金不得虧損出售。
羅明才 立法委員
- 肯定中央銀行繳庫績效,但質疑為何不增加更多繳庫金額。
- 詢問中央銀行對黃金儲備及打造華人黃金交易中心的看法。
- 建議中央銀行提撥外匯存底成立國家主權基金,投資併購國外銀行,擴大台灣銀行規模。
- 建議調整公股銀行高階主管薪資,以留住人才。
- 建議財政部積極推動台灣成為紅酒中心,並嚴格執行產品成分標示規定。
蔡正元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國庫署、台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中區國稅局、南區國稅局、關務署提高罰金罰鍰歲入預算目標值,認為低估易造成行政怠惰。
- 提案要求北區國稅局提高廠商使用租金收入預算。
- 提案要求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提高處理國有非公用土地以外不動產售價收入預算。
- 提案要求北區國稅局提高抵繳遺產及贈與稅款土地處分前租金收入預算。
- 建議將財金公司股票移轉價格以資產重估後淨值評定,以確保國庫權益。
相關人員回應
彭淮南 中央銀行總裁
- 103年度中央銀行繳庫官息紅利預計為1,800億4,627萬元,較102年度增加2,223萬6千元。
- 利率調升由理事會決定,主要考量未來通貨膨脹預期及國內外金融情勢。
- 提醒借款人應從事風險控管,因利率不可能維持不變。
- 澄清媒體報導外資炒匯金額不實,因該外資匯入資金從未用於購買有價證券,申報用途不符。
- 台灣經濟受國際景氣影響大,出口占GDP比重高,亞洲國家出口普遍下滑,導致經濟成長率下修。
- 澄清中央銀行816億元未分配盈餘已於7月份暫繳給財政部,其餘每月盈餘將於明年1月初繳交。
- 中央銀行盈餘具有高度不確定性,95%資產為外幣資產,報酬率非央行決定,不宜過度依賴央行盈餘挹注國庫。
- 黃金價格波動大,風險高,央行資產配置應儘量降低風險,目前未增加黃金儲量。
- 人民幣已納入外匯存底配置,但比例不高,台灣銀行人民幣存款已超過1,000億元,速度很快。
- 支持成立國家主權基金,但須單獨立法,不能置於中央銀行內。
- 兆豐金控經營權穩定對央行監管資金調度很重要,但泛公股持股比例不變。
- 服貿協議應儘速通過,台灣必須加入區域經貿整合,以避免關稅障礙。
張盛和 財政部部長
- 103年度歲入預算編列1兆3,645億元,較102年度增加37億元,其中稅課收入減少90億元。
- 預估今年稅收將短徵約740億至800億元,但可透過4G釋照超收彌補。
- 澄清租屋收入查稅並非現階段重點,但查緝逃漏稅是職責,各國稅局有選查標準。
- 表示尚未訂定針對持有多戶房產課徵奢侈稅的政策,認為應透過持有稅(房屋稅)考量。
- 澄清財金公司股權移轉中央銀行是業務需要,非為歲入灌水,且屬政府機關間有償移撥。
- 支持釋股以活化國家資產,但承諾釋股兆豐金控等不會改變泛公股持股比例。
- 認為夫妻贈與免稅是合法節稅,因大法官會議解釋所得稅法合併申報違憲,財政部必須修法。
- 自由經濟示範區免稅方案要求必須是對台灣全新的新投資、新專利技術、新人才、新企業,且產生實質投資。
- 表示財政部歲入成長速度不及歲出成長速度,主要問題在歲出結構,社會福利支出不斷成長。
- 承諾將提出財政健全方案,維持債務上限不破表,並多元籌措財源。
- 同意調整公股銀行高階主管薪資已在檢討中,但牽涉範圍廣。
- 表示黃金免營業稅,黃金存摺推動良好,不反對打造華人黃金交易中心。
- 贊成嚴格執行產品成分標示規定。
- 表示將努力達成103年度歲入預算目標,並加強稽徵以彌補可能因所得稅法修法導致的稅收減少。
- 表示國有財產署將努力執行土地售價預算,透過都市更新分回房屋拍賣等方式達成目標。
李紀珠 臺灣金融控股公司董事長
- 同意產業布局專利先行原理,但承認官股銀行在網路銀行專利方面目前為零。
- 表示公司已安排相關研究,積極追趕網路銀行發展趨勢。
凌忠嫄 財政部國庫署署長
- 說明罰款罰鍰歲入預算編列較低,因主動輔導業者辦理變更登記,減少爭訟案件及罰款收入。
莊翠雲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署長
- 承諾努力增加「處理國有非公用土地以外不動產之售價收入」預算190萬元。
- 表示會努力達成103年度國有財產署「土地售價」預算391億元,將透過拍賣都市更新分回的房屋等方式執行。
吳自心 財政部賦稅署署長
- 說明103年度綜所稅預算編列與102年相同是基於穩健估算,且目前綜所稅略有超徵,可彌補因修法可能減少的稅收。
- 說明證交稅預估日平均成交量1,166億元已屬保守,考量歷史數據及未來當沖實施,應可達成。
李慶華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局長
- 說明北區國稅局廠商使用租金收入編列較低,因總局交通不便,若提高租金恐致廠商撤出。
- 說明抵繳遺贈稅款土地處分前租金收入屬於不可預期收入,編列是參考過去平均數。
相關後續
- 曾巨威委員所提「中央銀行股息紅利繳庫部分」提案通過,要求央行應覈實編列盈餘預算,並於2週內提出未分配盈餘處分方式書面報告。
- 盧秀燕委員所提「財政部與中央銀行歲入各提高5%」提案撤案。
- 曾巨威委員所提「綜合所得稅歲入預算刪減10%」提案,修正為「請財政部應加強稽徵,彌補可能不足之稅收」後通過。
- 吳秉叡委員所提「證券交易稅預算減列100億元」提案撤案。
- 吳秉叡委員所提「菸酒稅預算增列150億元」提案撤案。
- 曾巨威委員所提「特種貨物及勞務稅預算應予提高15%」提案,修正為「財政部應盡速修法予以改善」後通過。
- 蔡正元委員所提多項罰金罰鍰歲入預算增列提案,修正為「建議加強查緝」後通過。
- 曾巨威委員所提「財政部規費收入」及「資料使用費收入」提案撤案。
- 薛凌、吳秉叡、許添財委員所提「全數刪除財政部釋股收入」提案,與其他釋股相關提案合併處理,最終依盧秀燕委員提案修正通過。
- 盧秀燕委員所提「政府釋股應附限制條件」提案,修正為「特提案要求政府釋股應附限制條件,請行政院要求禁止該釋股標的再轉賣」後通過,薛凌委員對釋股收入照列聲明反對。
- 曾巨威委員所提「財金公司股票移轉價格應以資產重估後淨值評定」提案撤案。
- 蔡正元委員所提「北區國稅局廠商使用租金收入」提案撤案。
- 蔡正元委員所提「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處理國有非公用土地以外不動產之售價收入增列190萬元」提案通過。
- 吳秉叡委員所提「國有財產署土地售價預算減列200億元」提案撤案。
- 蔡正元委員所提「北區國稅局其他雜項收入預算」提案撤案。
- 盧秀燕委員所提「管制棉籽油渣餅進口」提案撤案。
- 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行政院歲入預算有關中央銀行股息紅利繳庫收入預算暫照列,俟所屬營業基金專案審議確定後再調整。
- 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財政部及所屬單位歲入預算部分,除營業基金盈餘繳庫、非營業特種基金賸餘繳庫部分暫照列外,其餘無委員提案部分均照列,委員提案部分均照協商結論通過。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26401
- 卷/期/冊
- 102/64/1
- 發布日期
- 2013-11-18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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