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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度總預算審查:關務署、國產署預算與財政議題

財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3-10-31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重點關注關務署與國有財產署歲出預算及融資調度。會議深入討論4G頻譜標售逾1,186.5億元收入對國庫的影響、不動產稅制改革(含奢侈稅、空地稅、預售屋紅單),以及海關緝私與人力議題、國有土地活化與管理。多項預算提案經協商後凍結或刪減,並要求相關單位提交報告。

討論事項一

審查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歲出預算部分、融資財源調度部分

核心議題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關務署與國有財產署的歲出預算及融資財源調度,重點討論4G頻譜標售收入運用、不動產稅制改革、海關業務效率與國有土地活化等議題。

相關爭議

  • 4G標金運用爭議:NCC表示標金溢價800多億元將專款專用協助業者,但立委質疑此舉有圖利之嫌,主張應全數繳入國庫,並要求NCC善盡費率審核職責。
  • 不動產稅制改革與房價調控:立委關注年輕人購屋困難及房價炒作問題,建議加強查察小坪數預售屋,並將豪宅稅概念納入奢侈稅分區、分級課徵,以抑制房價;財政部則澄清無3,000萬元查稅標準,將以預售屋轉手次數審查,並強調租稅優惠需符合新投資、新技術等條件。
  • 關務獎勵金法制化進度緩慢:關務署連續兩年編列獎勵金,但法源依據尚未完成法制化,違反立法院前年度決議,立委要求全數刪除,部長則以激勵士氣為由請求支持。
  • 廢五金進口與環境衝擊:環保署擬開放廢五金進口,引發立委對環境污染、夾帶管制物品及海關查驗困難的擔憂。關務署長表示不認同,財政部長則稱不了解此政策。
  • 國有土地活化與管理效率:立委批評國有財產署閒置土地過多,各部會對國有土地清理活化會議不重視,且國有土地出租戶管理不善。同時,地上權設定的法律依據與計價合理性、原住民保留地增劃編等問題被提出。
  • 緝毒犬預算縮減與安置問題:緝毒犬查緝毒品成效顯著,但其運作及培訓預算逐年縮減,引發立委對其待遇及未訓練成功犬隻後續安置去向的關切。
  • 公務人員自然人憑證費用補助不公:關務署及國有財產署編列預算補助公務員申辦自然人憑證,但其他部會多無此補助,引發立委對補助標準不一的質疑。

立法委員發言

林德福 立法委員

  • 關切10月份進出口狀況及對稅收影響。
  • 詢問4G標案收入對經濟成長及彌補赤字的幫助。
  • 關注走私菸品問題,建議加強跨部會查緝合作。
  • 質疑自由經濟示範區「進入實點就查」政策對海關業務及進口商的負擔。
  • 對菸捐菸稅政策提出不同看法,認為應未雨綢繆防堵走私。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質疑自由經濟示範區的必要性,認為其為經濟治理無能的投機取巧,且不應以減稅行賄投資者。
  • 要求關務署整頓弊案,改革高風險人員管理。
  • 關切廢五金進口對關務的衝擊,認為可能夾帶管制物品。
  • 建議台南航空站設置免稅商店以提升便利性。
  • 強調不動產稅制改革應是根本制度改善,建議區分自住與非自住、改善契稅課徵、合併房地利得計算。

吳秉叡 立法委員

  • 詢問財政部撙節支出計畫及4G收入對其影響。
  • 質疑財政部中部辦公室員額過多,業務疊床架屋,要求加速整併。
  • 擔憂自由經濟示範區租稅優惠對國內原有產業造成不公平競爭。
  • 關切關務獎勵金法制化進度緩慢,認為政府效率不高。

李貴敏 立法委員

  • 關注年輕人買不起房屋的問題,認為建商貸款多用於蓋豪宅而非合宜住宅。
  • 建議財政部加強查察小坪數預售屋炒作,並鼓勵公股銀行檢討建商貸款,引導資金興建合宜住宅。
  • 詢問空地稅推動狀況及預售屋「紅單」交易的課稅問題,強調應防堵投機客炒作。
  • 強調財政部應鑽研新型交易方式及其所得課稅,避免逃漏稅捐。

盧秀燕 立法委員

  • 質疑4G標金NCC欲專款專用協助業者,主張1,186.5億元應全數繳入國庫,並要求NCC嚴格審核費率,勿讓業者哄抬價格。
  • 質疑國人出國攜帶現金(6萬元)與免稅額度(2萬元)的矛盾,建議適度提高免稅額,以符合國人旅遊購物現況。
  • 關切緝毒犬預算連年降低,認為其功勞顯著卻待遇不佳,要求加強照顧與訓練經費。
  • 對財政部長提出監獄勞務外包(BOT/PFI)的想法感到好奇,要求提供相關計畫資料。
  • 質疑關務署及國有財產署編列公文線上簽核系統所需自然人憑證費用,認為應全國公務員統一標準,否則有失公允。

薛凌 立法委員

  • 關切10月份出口狀況及GDP能否「保2」。
  • 質疑環保署擬開放廢五金進口將使台灣成為「垃圾島」,要求關務署堅決反對並做好把關工作。
  • 質疑美牛進口商問題,要求關務署說明牛肉抽驗比例及把關成效。
  • 關切高雄海關集體涉貪案調查進度及涉案人員仍持續在職的社會觀感。
  • 質疑財政部未依決議向所有財委會委員提供報告,批評部長監督不周。
  • 提案刪減關務署及國有財產署部分浮濫編列預算,例如心理諮商費、多媒體製作費等。

孫大千 立法委員

  • 對第三季GDP僅1.58%表示憂心,質疑行政團隊能否「保2」,認為不應一味期待國際情勢好轉。
  • 關切QE退場及升息對台灣房市泡沫化的影響,詢問金融體系是否能支撐。
  • 建議將豪宅稅與奢侈稅結合,採取分區、分級距課徵,設定房價天花板以抑制房價炒作。
  • 強調財政部應從根本制度面解決問題,而非僅靠財稅政策扭曲市場機制。

費鴻泰 立法委員

  • 質疑4G標案NCC事後提出協助業者架設基地台的承諾,認為與當初招標公告不符,有圖利之嫌,主張標金應全數繳入國庫。
  • 質疑關務署長對業務不熟悉,特別是在高旺公司螺絲進口案、租車及清潔費預算等問題上。
  • 要求財政部長3天內查明高旺公司案的相關事實。
  • 為關務及稅務人員士氣與人才流失問題發聲,支持凍結獎勵金而非全數刪除。
  • 強調行政院各部會應重視立委質詢及提案,事前做好準備。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批評國有財產署閒置土地過多,且行政院國有土地清理活化監督小組會議各部會首長不出席,顯示部會協調能力差。
  • 認為台灣經濟被政治拖垮,服貿協議延宕影響台紐、台星等協議簽署,導致台灣產品競爭力下降。
  • 主張自由經濟示範區應「一次到位」全面自由化、全面開放,而非分階段或設特區,避免爭議延宕。
  • 關切關務署處理事情冗長、效率慢的問題。

李桐豪 立法委員

  • 質疑公益彩券經銷商遴選未能落實立法原意,多數經銷商出租執照而非親自經營,建議應評估改為標購或協助有工作能力者實際經營。
  • 關切國有財產管理不善導致環境髒亂,建議終止未善盡管理責任之租戶承租權,並由國有財產局負責維護未出租或國有房舍。
  • 質疑國有土地地上權出租的法律來源及權利金、地租計價的合理性,認為存在矛盾衝突。

鄭天財 立法委員

  • 感謝國有財產署協助台東長光部落聚會所土地變更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實現無償撥用。
  • 提出花蓮華東部落原住民居住使用的鐵路用地變更問題,要求國有財產署協助變更使用分區,以便增劃編為原住民保留地。
  • 建議放寬平地原住民部落教會增劃編為原住民保留地的申請資格,使其能比照山地鄉教會模式。

羅明才 立法委員

  • 關切4G標金對國庫的挹注及是否能調整預算、減少舉債。
  • 建議政府應多推出類似4G標案的「特許行業開放」或「創造亮點」政策,例如打造華人紅酒交易市場、黃金交易中心、骨董交易中心等,以吸引資金、活絡經濟。
  • 質疑國有財產署在土地開發方面的進度緩慢,特別是空軍總部土地,要求提出具體開發亮點及預估收入,而非急於釋股。
  • 肯定國有財產署「被占用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加強清理計畫」預期收入,鼓勵其加油努力。

段宜康 立法委員

  • 質疑關務署王署長出國報告涉嫌抄襲部屬,要求財政部釐清疑點,特別是報告內容與舊資料重複的問題。
  • 質疑吳秀真小姐抄襲王署長報告卻未受處分,且財政部認定註明出處就不算抄襲的標準。
  • 關切王署長即將退休前進行人事大幅調動,質疑其目的及是否與未來轉任關貿行有關。
  • 強調出國報告公開上網的目的在於資訊分享與政府財產的運用,不能草率行事。

曾巨威 立法委員

  • 強調租稅改革應以「根本制度改善」為重點,而非僅將奢侈稅視為臨時政策工具。
  • 建議不動產稅制應從根本改善,包括持有、交易及利得課稅三方面。
  • 主張持有稅應區分自住與非自住,自住者給予固定優惠稅率,非自住者依金額分級差別課稅。
  • 建議交易稅應檢討契稅制度,讓土地買賣與房屋買賣一樣課徵契稅,並以實際交易價格課徵。
  • 提議利得稅應突破房地合一計算利得及稅基掌控失實的問題,可先針對短期交易合併房地利得計算所得稅。
  • 期許財政部長能堅持專業,推動稅制改革,並說服社會大眾接受其理念。

蔡正元 立法委員

  • 質疑消防單位進口救災車輛免稅,但民眾捐贈進口卻要課稅的不合理性,要求財政部修正法律,以鼓勵社會善意。
  • 關切關務署長對業務不熟悉,特別是在緝毒犬預算及安置問題上,要求提供詳細報告。
  • 對食品級與工業級化學原料分開編碼的進度表示關切,認為責任應在國貿局而非海關。
  • 提案刪減國有財產署電腦主機及周邊設備維護費,質疑其編列金額過高。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關切國有財產署「袋地」通行權方案,認為收取50至60年費用過高,且通行權涉及多人使用,建議重新檢討收費標準。
  • 質疑袋地通行權政策若需原承租人同意,將導致政策效益不彰,要求提供相關數據。
  • 關切免稅商店設置管理辦法修正案中「即時傳輸」政策可能暴露商業機密,要求關務署與業者充分溝通,確保簡政便民且不洩漏機密。

相關人員回應

張盛和 財政部部長

  • 報告關務署與國有財產署103年度歲出預算編列情形,並說明融資財源調度狀況,指出103年度舉債符合法定債限。
  • 表示4G標案收入1,186.5億元將彌平今年收支差短,歲計賸餘可減少明年舉債。
  • 回應走私菸品問題,指出查緝管道多樣,需跨部會合作,並強調財政部是主辦單位。
  • 說明自由經濟示範區租稅優惠僅限國內欠缺的新人才、新技術、新的實質投資和新事業,有落日條款。
  • 澄清房市查稅無3,000萬元標準,將以預售屋轉手次數作為審查母體,並可加強小坪數預售屋查察。
  • 表示尊重央行對建商貸款政策,並會督促公股銀行配合。
  • 同意將檢視廢五金進口問題,並研究加強海關查緝。
  • 回應國有土地清理活化會議出席率問題,認為是各部會對副院長主持會議的尊重程度。
  • 承認經濟成長率衰退是因出口與國內消費不足,並認同政治因素拖垮經濟的觀點。
  • 說明監獄勞務外包(PFI)是國際趨勢,政府向民間購買勞務,但僅限於與公權力無關的項目。
  • 表示公益彩券經銷商出租執照雖與立法原意背離,但對弱勢仍有補助效益,並承諾評估。
  • 承諾查明關務署長出國報告抄襲疑點及退休前人事調動問題。
  • 同意將修正消防車輛捐贈免稅規定中不合理之處。
  • 對於奢侈稅,若房地產泡沫化則不可繼續實施,需退場。
  • 承諾會將委員的建議納入考量與研究。

王亮 財政部關務署署長

  • 表示10月份進出口狀況需待下個月5號統計結果。
  • 說明走私查緝工作由海關加強抽檢,海上丟包部分需海巡署協助。
  • 對廢五金進口政策表示「最好不要」,認為對海關查驗是很大挑戰,可能夾帶管制物品。
  • 回應高雄海關涉貪問題,表示已移送法辦及懲戒,符合停職標準者已停職。
  • 說明緝毒犬預算逐年降低的原因是建置費用減少,並表示會妥善處理未訓練成功犬隻的去向(送其他機關或寄養家庭)。
  • 說明關務署租用車輛是為配合關務革新,避免搭乘進口人提供之交通工具。
  • 澄清辦公室清潔費用包含緝毒犬中心及各關區緝毒犬舍的清潔維護。
  • 說明食品級與工業級化學原料分流編碼海關部分已完成,待國貿局處理。
  • 表示免稅商店即時傳輸政策已成立連線小組與業者討論,會參採業者意見,不暴露商業機密。
  • 說明公文線上簽核系統需使用自然人憑證,關務署分階段實施並補助費用。

黃成昌 財政部會計處處長

  • 說明財政部呈報主計總處的撙節支出數字為27億元,並強調會嚴格要求達成全國600億元的撙節目標。

莊翠雲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署長

  • 說明國有財產署103年度預算編列內容,包括屏東高樹鄉盜採砂石坑洞回填、被占用不動產清理計畫等。
  • 說明國有財產出租土地上的私人房舍由租戶維護,被指定為古蹟者可由地方政府撥用活化。
  • 表示將考慮在租約中列入租戶維護環境的責任,否則可終止承租權。
  • 說明地上權出租依民法及國產法規定,權利金底價按市價估價,地租按申報地價乘以租金率計算。
  • 感謝立委對台東長光部落土地變更的協助,並承諾協助花蓮華東部落土地變更為原住民保留地。
  • 表示若原民會研討放寬平地原住民部落教會申請保留地資格,會適當表達意見。
  • 說明「被占用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加強清理計畫」預計可增加38億元收入。
  • 說明電腦主機及周邊設備維護費增加是因公文線上簽核系統及共構機房維護需求。

蔣輝煌 財政部關務署會計室主任

  • 說明關務署預算已較102年減列4,100多萬元,不希望再刪減。
  • 說明緝毒犬建置完成後,設施及飼料費用減少,維護費用從額度內勻支。

周順然 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關務長

  • 說明高雄海關涉貪案中,20名被起訴人員因交保仍持續在工作崗位上,但已移送公懲會。

凌忠嫄 財政部國庫署署長

  • 說明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技工工友待遇增加是因3位技工工友退休需支付退休金。
  • 說明北區分署國內旅費增加是因轄區廣泛(含花蓮、台東、金門、馬祖)且需配合馬祖辦理總登記,人員往返費用較高。
  • 說明「被占用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加強清理計畫」預算增加是因清查量增加,以提升清理能量。

相關後續

  • 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歲出預算部分,無委員提案部分均照列。
  • 融資財源調度部分,歲入歲出短差及債務之償還合共尚需融資調度數2,739億3,212萬1,000元,全數以舉借債務予以彌平,暫照列,俟總預算案歲入歲出審議結果再行調整。
  • 第一案(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全數刪除)與第十案(關務署獎補助費減列)併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 第二案(關務署一般行政項下基本工作維持費刪減)減列140萬1,000元。
  • 第三案至第七案(關務獎勵金全數刪除)併案討論,凍結二分之一,俟關務署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 第八案(關務署公文線上簽核自然人憑證申辦費用刪除)撤案。
  • 第九案(關務署特別費刪減四分之一)凍結四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 第十一案(關務署雜項設備費全數減列)凍結二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 第十二案(高雄海關涉貪凍結關務署一般行政三分之一預算)除刪除「專案」二字外,其餘照原提案通過,即凍結除人事費外之三分之一,俟就如何落實海關查驗、查緝工作及相關風紀問題之改善,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 第十三案(關務署教育訓練費凍結100萬元)照案通過,俟關務署提出提升執法人員智慧財產權案件執法能力改善報告後,經本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 第十四案(關務署外勤員工制服費凍結30%)照案通過,俟關務署提出合理說明及改善計畫,並向本委員會說明後始可動支。
  • 第十五案(關務署關稅業務租金預算減列480萬元)修正為凍結二分之一,俟向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 第十六案及第十七案(關務署辦公室清潔費用刪減)併案討論,凍結二分之一,俟向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 第十八案(關務署關稅業務預算凍結三分之一)凍結五分之一,俟就工業級化學原料和食品級化學原料進口之海關編碼分流管理制度建置情形,向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第十九案(關務署關稅業務稽徵業務費凍結五分之一)照案通過,俟關務署對於欠稅案件因逾徵收期限而報結案提出因應報告計畫後,始得動支。
  • 第二十案(關務署欠稅逾期未徵收案件)照案通過。
  • 第二十之一案(緝毒犬運作及培訓預算縮水)照案通過,另於一週內就未訓練成功犬隻之去處及安置方案以書面向財政委員會說明。
  • 第二十一案(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技工及工友待遇刪除2,000千元)撤案。
  • 第二十二案(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國內旅費刪除5,000千元)撤案。
  • 第二十三案(國有財產署公文線上簽核系統電子憑證費刪除5萬元)撤案。
  • 第二十四案(國有財產署一般行政事務費刪減30%)凍結百分之三十,俟向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 第二十五案(國有財產署購買未達1萬元消耗品預算刪減10%)撤案。
  • 第二十六案(國有財產署本署特別費刪減四分之一)撤案。
  • 第二十七案(國有財產署被占用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加強清理計畫預算減列20%)凍結五分之一,俟向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 第二十八案(國有財產署國有財產接收保管預算凍結50%)凍結五分之一,俟向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 第二十九案(國有財產署國有財產業務預算凍結五分之一)照案通過,俟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 第三十案(國有財產署國有財產接收保管費凍結五分之一)照案通過,俟國產署對於國土之地籍管理提出改善計畫後,始得動支。
  • 第三十一案(國有財產署電腦主機及周邊設備維護費刪減5%)撤案。
  • 第三十二案(國有財產署被占用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加強清理計畫)撤案。
  • 第三十三案(國有財產署加強待勘查土地清查速度)照案通過。
  • 第三十四案(公共債務管理委員會組織規程及審議規則訂定)照案通過,要求主管機關應於三個月內訂定。
  • 臨時提案(4G頻道標售收入應全數繳入國庫)除將後面3行刪除外,其餘文字照原提案通過,即4G標金應全部繳入國庫,不得留作專款專用。

原始資料

公報
1026401
卷/期/冊
102/64/1
發布日期
2013-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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