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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委員會審查飛安會與民航局預算:聚焦高鐵票價、飛安問題與航空城發展

交通委員會會議日期:2013-10-28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針對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及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的103年度預算進行審查與質詢。會議聚焦於高鐵票價爭議、飛安事故調查時效、廉價航空消費權益、機場發展與航權分配、以及飛安會組織定位等核心議題。多項預算提案經討論後部分凍結或修正通過,並要求相關單位提交專案或書面報告,顯示委員會對交通政策與預算執行的高度關切。

討論事項一

處理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凍結「一般行政」500萬元案

核心議題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因未能有效協調原民基金會與公視基金會的電視執照申請案,導致其「一般行政」預算中的500萬元遭到凍結,需向交通委員會報告後方得動支。
  • 爭議點在於NCC以公視基金會已持有同名頻道執照為由,拒絕審理原民基金會的申請,並要求兩基金會自行協商,此舉被質疑於法無據且有失職權。

相關爭議

NCC拒絕審理原民基金會執照申請案:NCC以公視基金會已持有「原住民族電視台頻道」執照為由,不予審理原民基金會的同名頻道申請案,並要求兩基金會自行協商,此作法被質疑於法無據且屬失當。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石世豪 主任委員

  • 列席就業務概況及預算凍結項目提出報告並備質詢。

相關後續

  • NCC完成報告後,凍結的500萬元預算准予動支。
  • 本案處理完畢,擬具處理報告提報院會。
  • 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或未及答復部分,請NCC儘速以書面答復。

討論事項二

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單位預算

核心議題

  • 審查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飛安會)的103年度施政計畫與歲入歲出預算編列,並探討其預算執行、飛安事故調查能力、組織定位與人事編制等議題。
  • 討論內容涵蓋飛安會的獨立性、約聘人員比例、委員專業背景、調查時效,以及與交通部民航局在飛安監理上的權責劃分。

相關爭議

  • 飛安會組織法制化與人事編制:委員質疑飛安會組織法已無「執行長」一職,但官網仍設有,且委員專業背景缺乏氣象與心理專長,與法令不符。此外,飛安會大量聘用約聘僱人員處理長期性業務,被質疑不符文官體制,且約聘人員薪資過高。
  • 飛安會調查時效:委員批評飛安會事故調查時間過於冗長,平均結案時間超過15個月,可能導致無法即時提出飛安改善建議。
  • 飛安會獨立性與功能定位:部分委員質疑飛安會獨立機關的必要性,認為桃園機場公司化後,球員兼裁判問題已大幅降低,建議將飛安會併回民航局或整合成「運輸安全調查機構」。
  • 預算編列與執行效率:委員對飛安會人事費增加、水電費增幅過高,以及飛安業務預算執行率偏低表示不滿,認為預算編列過於寬鬆且未善盡節約義務。

立法委員發言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質疑飛安會組織矛盾,執行長職位已非法定,且委員專業背景缺乏氣象與心理,建議將飛安會再撥回民航局。
  • 批評飛安會事故調查時效過長,尤其陸上事故仍需1年,影響運補作業。
  • 質疑飛安會人事與會計兼職行政院業務,工作量最大卻只上半天班,顯示機關閒置。
  • 建議檢討飛安會常設必要性,因事故發生率不高,且組織與文官體制格格不入。

羅淑蕾 立法委員

  • 質疑飛安會人事費用增加但飛安訓練費用減少,且對華航多次飛安事件處理不力,要求說明危險機型。
  • 指出中興航空直升機事故頻繁,質疑BK-117機型不適合玉山飛行,建議修法讓航空公司購買適合飛機。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關切中興航空直升機失事原因,質疑玉山氣象站是否適合直升機飛行,並要求飛安會加強飛安通報系統宣導與落實。
  • 質疑飛安會的飛安自願報告系統使用率低,許多飛航人員不知情,影響飛安資訊收集。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質疑飛安會執行長為黑官,組織法已無該職位,且委員會委員專業背景不符法定要求,要求修法合法化。
  • 批評飛安會人事編制與預算編列不符法制,聘用人員處理長期業務且薪資高,要求刪減預算。

魏明谷 立法委員

  • 質疑飛安會事故發生率低,每年耗費鉅額預算約聘人員,認為浪費公帑,建議整合為「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
  • 批評飛安會水電費預算增幅過高,不符節能減碳原則,要求刪減。

林國正 立法委員

  • 要求飛安會提供高鐵董事會官股董事發言紀錄及交通部說帖,以監督其是否善盡人民職責。

林明溱 立法委員

  • 建議飛安會應增加訓練經費,並向主計總處反映預算不足問題。
  • 要求飛安會主委針對高鐵漲價議題,應堅持立場,若董事會不接受建議,應辭去董事職務。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要求飛安會提供華航、長榮等航空公司飛安紀錄的完整統計資料,以離場次數比例呈現,供消費者參考。
  • 強調飛安不能打折扣,應重視紀律、管理效率與嚴謹度,並對航空公司進行全面性檢查與比較,預防事故發生。

王廷升 立法委員

  • 關切飛安會預算逐年降低,教育訓練經費嚴重不足,影響飛安專業提升。
  • 質疑復興航空班機引擎失火未誠實通報塔台,事後懲處過輕,要求民航局加強督導與懲處機制。

相關人員回應

張有恆 主任委員

  • 說明飛安會103年度預算編列重點,主要用於一般行政、飛航安全業務及第一預備金。
  • 強調飛安會嚴謹執行事故調查,提出飛安改善建議,並追蹤落實,使我國事故率顯著下降。
  • 表示飛安會積極進行飛安研究、強化實驗室技術能量,並參與國際事務交流。
  • 回應中興航空直升機失事原因仍在調查中,不排除人為、氣候及機械因素,預計3個月內提出事實報告。
  • 說明飛安自願報告系統自88年起共收到300件報告,匿名處理後分析提供業界參考,將修法鼓勵提報。
  • 澄清飛安會委員為兼任無給職,執行長為聘用人員,組織設計有其難處,將向院方反映修法問題。
  • 表示飛安會組織獨立於民航局之外是國際趨勢,符合ICAO規範。
  • 回應飛安會人事費增加是因單位特殊性,調查官需具備專業經驗,預算編列已非常拮据。
  • 針對高鐵漲價議題,表示在董事會中已建議票價回到漲價前水準或提出大幅度折扣,以回應民眾期待。
  • 說明飛安會訓練經費不足,仰賴民間飛安基金會支援。

王興中 執行長

  • 表示飛安會所有同仁均為約聘僱人員,最長聘用十幾年,且會計與人事為行政院兼辦,工作量大。
  • 說明飛安會約聘人員具業界經驗,組織設計有難處,已向研考會反映執行長職位問題。

葉匡時 部長

  • 回應委員對飛安會組織定位的質疑,表示飛安會是三級獨立機關,符合國際民航組織要求,但可在行政院下一波組改討論整合。
  • 承諾將督促民航局根據FAA報告研議鬆綁航空器上電子產品使用限制。
  • 表示會持續與高鐵公司討論票價優惠措施,並向歐董事長溝通,但強調政府不應過度干預市場經濟和合約精神。
  • 說明高鐵聯貸案政府擔保是依合約規定,金額為3,083億元,若政府不擔保可能需花5,000億元收購,非公共利益最佳考量。
  • 表示高鐵特許年限延長議題仍在研究,高鐵公司提案不合理已被退回,交通部內部會評估,任何進展會向委員會報告。
  • 坦承台灣機場對廉價航空的誘因有限,難以提供如新加坡、大陸機場般的大額補貼,市場機制作用較大。
  • 強調交通部產業政策以國家整體經濟發展為最上位,機場次之,航空公司第三,不會為保護航空公司而影響機場發展。
  • 承諾會請會計長努力爭取飛安會預算,但中央財政短絀,各部會經費皆不足。
  • 針對嘉義水上機場發展,表示政策已允許國際包機,但航班增加需航空公司與地方政府共同努力創造旅客流量。
  • 同意高鐵民股問題是關鍵,可能需透過稀釋或退出,讓民股達到無足輕重地位,才能讓政府資源挹注有正當性,目前正努力往此方向走。
  • 說明東部鐵路電氣化目標年底完工、過年後通車,確切時程將於11月中旬前提出,如未能如期將有人負責。

相關後續

  • 飛安會歲入「其他雜項收入」編列6萬2千元,建議比照102年度法定預算編列8萬4千元,照案通過。
  • 飛安會歲出通案第一案與第二案併案處理,凍結飛安會103年度預算之1/5。
  • 飛安會歲出第1目第一案、第二案、第三案、第四案、第五案不予處理。
  • 飛安會歲出第2目第一案「飛航安全業務」凍結1/10,將「專案報告」改為「書面報告」,修正通過。
  • 飛安會歲出第2目第二案、第三案、第四案不予處理。
  • 交通部及飛安會需於3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研議將民航、鐵路、海運、管線運輸意外事故合併成立專責運輸安全調查機構。
  • 要求檢討飛安會常設之必要性,照案通過。
  • 要求飛安會建立嚴謹調查時程管制與資訊管理系統,於1年內縮短平均調查時程至12個月內,照案通過。
  • 建請行政院依飛安會獨立調查經驗,將軌道事故納入獨立運輸事故調查範圍,修正通過。
  • 要求飛安會於排除必要軍事機密下,協助國防部成立專責單位負責軍機事故調查,修正通過。

討論事項三

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交通部主管民用航空局單位預算

核心議題

  • 審查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民航局)的103年度歲入歲出預算,並討論其在航空產業發展、飛航安全監理、機場營運管理、兩岸航權分配、廉價航空規範、高鐵票價與公司治理等方面的政策與作為。
  • 核心問題包括民航局預算編列體制問題(公務預算與作業基金混編)、桃園航空城人力需求、兩岸航線票價與機位超賣、舊機型飛安疑慮、機場聯外交通,以及國際組織名稱矮化等。

相關爭議

  • 高鐵票價調漲與政府角色:委員質疑交通部對高鐵漲價態度不積極,未能有效捍衛民眾權益,且政府擔保高鐵鉅額債務,卻無法有效介入公司治理,要求交通部督促高鐵提出具體優惠,並公布官股董事發言紀錄。
  • 兩岸航權分配與票價壟斷:委員批評兩岸航線班機不足,票價過高,尤其節日期間機位難求,質疑航權集中於少數業者形成壟斷,影響消費者權益,要求民航局盡速公布春節加班航線並檢討航權分配。
  • 廉價航空監管與消費糾紛:委員指出廉價航空消費糾紛頻傳,部分官網缺乏中文資訊,民航局監管消極,要求民航局加強監管、要求業者揭露中文資訊並設立消費糾紛處理窗口。
  • 民航局預算編列體制與人力配置:委員質疑民航局將公務預算與民航事業作業基金混編,規避國會監督,且為桃園航空城核心計畫新增32名員額,被質疑為組改越改越肥,不符人力需求。
  • 國內航線票價調漲與離島衝擊:委員批評民航局核定國內航線票價調漲,尤其離島航線漲幅最大,恐衝擊離島觀光與居民返鄉負擔,要求凍漲並重新檢討。
  • 老舊飛機機齡與飛安:委員揭露國內有32年機齡的老舊飛機仍在飛行,且MD系列飛機已停產,質疑零組件來源與飛安風險,要求民航局檢討機齡超過20年航空器的飛行時數。
  • 航空器上電子產品使用規範:委員指出各國陸續放寬飛機上電子產品使用限制,我國規定仍過於嚴格且國內外線有差別待遇,要求民航局跟進國際趨勢鬆綁規範。
  • 國際組織名稱矮化問題:委員不滿民航局以「Chinese Taipei Civil Aeronautics Administration」稱謂出席ICAO大會,認為是向中國妥協矮化國格,要求民航局未來不得接受類似稱謂。
  • 民航局松山機場網球場藏私:委員揭露民航局所屬松山機場室內網球場每年耗費公帑維護,卻專供員工和退休人員免費使用,不對外開放,且管理不善,要求修訂管理辦法供公眾付費使用並優先提供網球運動員訓練。

立法委員發言

陳根德 立法委員

  • 關切廉價航空對國內航空業的衝擊,要求交通部評估並輔導國內業者。
  • 主張航權分配應回歸市場競爭,將離島偏遠地區補償由民航作業基金提列,不應圖利特定業者。
  • 批評兩岸航線票價過高,遠超國際航線,要求交通部檢討航權分配。
  • 反對在松山機場投入大量資金,主張應整體規劃,未來廢除松山機場,集中發展桃園航空城。
  • 要求民航局針對機場擴建,規劃充足的塔台人員培育計畫。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質疑高鐵公司優惠措施是緩兵之計,要求交通部具體承諾高鐵優惠折扣,否則將凍結相關預算。
  • 批評高鐵官股董事未站在消費者立場,只為漲價而漲價,應向社會道歉。
  • 要求民航局徹查航空公司飛安通報系統,並落實飛安自願報告系統宣導。
  • 支持國內扶植廉價航空,批評國內機票調漲對離島衝擊大,票價比出國還貴。
  • 要求民航局檢討開放國際廉價航空公司經營國內航線的法令規定。

羅淑蕾 立法委員

  • 質疑交通部長未親自交代官股董事在高鐵董事會中嚴格把關票價,認為部長護航財團。
  • 批評高鐵漲價不顧公益性質,政府介入借錢卻不介入漲價,要求審查預算。
  • 要求民航局說明華航多次飛安事故原因,並檢討危險機型是否應停飛。
  • 指出玉山直升機事故頻繁,質疑BK-117機型不適合玉山飛行,建議修法讓航空公司購買適合機種。
  • 要求交通部若高鐵問題不處理,將刪除部長特支費及交通部獎金。

林國正 立法委員

  • 質疑高鐵為獨占事業,政府不應以市場經濟原則不干預票價,應考量人民利益。
  • 要求交通部提供高鐵董事會官股董事發言紀錄及部長說帖,以監督其是否善盡職責。
  • 要求民航局盡速公布春節加班航線,消除市場不確定性,避免機票價格飆漲。
  • 建議廉價航空基地設於高雄航空站,並質疑民航局公務預算與作業基金混編,規避國會監督。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質疑飛安會組織定位矛盾,委員兼職無給職、執行長為黑官,且人事會計工作量與人員配置不符,建議將飛安會併回民航局。
  • 批評中興航空11年摔4架飛機,飛安會調查時效過長,影響運補作業,質疑其專業性。
  • 提案要求檢討飛安會常設之必要性。

王廷升 立法委員

  • 要求交通部支持花蓮航空站包機業務,考慮補助並降低起降費用,以促進地方觀光發展。
  • 質疑飛安會預算逐年降低,教育訓練經費嚴重不足,影響飛安專業。
  • 批評復興航空班機引擎失火未誠實通報塔台,事後懲處過輕,要求民航局加強督導與懲處機制。
  • 強調飛安不應因推動廉價航空而降低標準。

林明溱 立法委員

  • 要求民航局跟進美國FAA腳步,放寬航空器上電子產品使用限制。
  • 建議交通部向主計總處爭取增加飛安會預算,確保飛安訓練經費充足。
  • 要求民航局加速推動台中機場快速滑行道建設。
  • 建議交通部向財政部協商放寬免稅商品(洋酒、菸品)的攜帶數量限制。
  • 要求飛安會主委針對高鐵漲價議題,若董事會不接受建議,應堅持立場辭去董事職務。

蔡其昌 立法委員

  • 質疑高鐵官股董事未捍衛民眾權益,在漲價爭議時未能堅持反對立場,要求公布官股代表發言紀錄。
  • 批評交通部在高鐵聯貸案中為民營公司擔保鉅額債務,卻無法有效阻止漲價,要求政府立刻解約,不再擔保。
  • 主張高鐵特許年限延長議題不應談判,應嚴格依照原始合約執行。
  • 關切台中機場兩岸不定期包機航班限制,要求民航局繼續努力爭取解除限制。
  • 要求民航局規劃更多台中機場的新航線,特別是日本及香港的定期航班。
  • 建議民航局在各國際機場設立廉價航空消費糾紛處理窗口。

楊麗環 立法委員

  • 建議交通部應要求高鐵公司分階段調整票價,而非一次漲足,考量對中南部通勤族及觀光產業的衝擊。
  • 關切桃園機場第三航廈1,196億元財務缺口,要求交通部說明資金來源與開發時程。
  • 質疑交通部同時規劃桃園航空城與松山機場周邊開發,恐分散資源,影響航空城進度。
  • 肯定台紐經濟合作協定帶來第五航權,建議與中國大陸談判爭取延遠權,並讓更多台灣航空公司參與兩岸航權分配。

李鴻鈞 立法委員

  • 建議交通部應處理高鐵民股問題,透過稀釋或退出方式,讓政府資源挹注高鐵具正當性,才能解決其財務困境。
  • 質疑國內有32年機齡的飛機仍在飛行,且MD系列飛機已停產,零組件維修困難,要求民航局嚴肅面對老舊機型飛安問題。
  • 批評航空公司機票超賣問題,旅行社壟斷機位,影響個人旅客訂票權益,要求民航局研擬辦法抑制旅行社不當行為。
  • 要求民航局修正「國際航權分配技術面飛安考核評分表」,將航空人員個人違規案件納入扣分標準,避免隱匿飛安資訊。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質疑交通部長上任9個月僅到嘉義1次,且嘉義靜岡首航有政治操作之嫌,要求民航局澄清有無補助。
  • 要求將嘉義水上機場正名為「嘉義國際機場」,並加速改善軟硬體設備,以提升國際觀光形象。
  • 批評交通部對嘉義缺乏重大建設規劃,導致城鄉差距擴大,要求重視民雄至水上鐵路高架化及台18線阿里山觀光大道建設。
  • 建議交通部不應看不起嘉義,應平均分配資源,促進區域均衡發展。

劉櫂豪 立法委員

  • 要求交通部於11月中旬前提出東部鐵路電氣化確切營運時間,並對未能如期完成負責。
  • 要求交通部及行政院就高鐵延長特許年限議題,向委員會提出報告,避免木已成舟。
  • 批評民航局對花東地區引進廉價航空不力,誘因不足,要求交通部主導促成更多航點。
  • 建議民航局鼓勵航空公司開闢台東、金門航線,方便小三通旅客。
  • 關切台東離島航線班次不足問題,要求民航局與航空公司研究提高班次。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質疑民航局以「Chinese Taipei Civil Aeronautics Administration」稱謂出席ICAO大會,是向中國妥協矮化國格,要求未來不得接受類似稱謂。
  • 批評民航局預算編列不合理,加班值班費、人事費大幅增加,且將公務預算挪移至民航作業基金,規避國會監督。
  • 揭露民航局松山機場室內網球場每年耗費公帑維護,卻專供員工和退休人員免費使用,不對外開放,且管理不善,要求修訂管理辦法供公眾付費使用並優先提供網球運動員訓練。
  • 要求民航局追蹤國際動態,以科學方法評估調整我國航空器使用個人電子用品規範,全面與國際接軌。

魏明谷 立法委員

  • 批評廉價航空服務與消費糾紛頻傳,部分官網缺乏中文資訊,民航局監管不力,要求民航局調查並改善,保障消費者權益。
  • 質疑飛安會每年耗費鉅額預算,但飛安事故發生率低,建議整合為「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要求民航局提供華航、長榮等航空公司飛安紀錄的完整統計資料,以離場次數比例呈現,供消費者參考。
  • 強調飛安不能打折扣,應重視紀律、管理效率與嚴謹度,並對航空公司進行全面性檢查與比較,預防事故發生。
  • 建議民航局委託專家進行飛安數據統計、分析與研究報告,作為飛安預防指標。

相關人員回應

葉匡時 部長

  • 同意逐步引進廉價航空,並鼓勵國內成立廉價航空公司,認為開放天空是既定政策,可刺激國內航空業。
  • 表示已評估廉價航空衝擊,國內已有兩家國際航空積極籌組廉價航空公司。
  • 同意委員關於航權分配應回歸市場競爭方向,並將離島補償從民航作業基金提列。
  • 說明兩岸航線票價高是因航班不足,若增加航班與競爭機制(如春秋、吉祥航空),票價勢必下降。
  • 強調交通部產業政策以國家整體經濟發展為最上位,其次是機場,第三是航空公司,不會為保護航空公司而影響機場發展。
  • 回應松山機場開發將採BOT方式,政府不再投入,但承認同時規劃桃園航空城與松山機場可能分散投資意願。
  • 說明高鐵票價調漲是依合約核備,政府有傳遞法律意見,但無法直接指揮泛官股董事,認為過度干預市場經濟原則對台灣經濟發展不利。
  • 表示高鐵聯貸案政府擔保3,083億元是依合約規定,若政府不擔保可能需花5,000億元收購,非公共利益最佳考量。
  • 指出高鐵特許年限延長仍在研究,高鐵公司提案不合理已被退回,交通部內部評估中,任何進展會向委員會報告。
  • 承諾東部鐵路電氣化目標年底完工、過年後通車,確切時程將於11月中旬前提出,如未能如期將有人負責。
  • 坦承台灣機場對廉價航空誘因有限,難以提供如新加坡、大陸機場般的大額補貼,市場機制作用較大,但會努力克服法規障礙。
  • 回應嘉義水上機場發展,政策已允許國際包機,但航班增加需航空公司與地方政府共同努力創造旅客流量。
  • 承諾會請會計長努力爭取飛安會預算,但中央財政短絀,各部會經費皆不足。
  • 同意高鐵民股問題是關鍵,可能需透過稀釋或退出,讓民股達到無足輕重地位,才能讓政府資源挹注有正當性,目前正努力往此方向走。
  • 說明交通部已規劃鐵道局及鐵路運輸安全監理委員會,至於公路安全由縣市政府負責,飛安會是獨立三級機關,符合國際要求。
  • 承諾將與財政部協商放寬免稅商品(洋酒、菸品)的攜帶數量限制,但菸品涉及反菸團體意見較複雜。

沈啟 局長

  • 說明中興航空直升機失事,BK-117機型可飛至15,000呎,玉山北峰12,000呎符合適航規定,過去運補亦順利完成,事故原因由飛安會調查。
  • 表示民航局對直升機業者每月進行40-50次航務、機務檢查,確保符合規定。
  • 回應飛安局長信箱信件會親自看,每日早上收到所有航空異常狀況通報單。
  • 說明國內航空公司MD機型只剩遠東航空7架,MD已停產近10年,零件維修確實是問題,會嚴肅面對。
  • 表示飛機沒有機齡限制,只有適航與否,但超過18年需大修,成本高,會全力處理老舊機型問題。
  • 說明機票超賣問題,民航法有罰款規定,國內線已做55:45比例處置,國際線將研究,並將研議抑制旅行社壟斷機位機制。
  • 回應廉價航空申訴案件92件,主要為退票改票扣款問題,已要求業者改善中文網站及資訊揭露不足問題。
  • 說明台中機場快速滑行道計畫已核定,明年規劃設計,後年動工,預計105年完成。
  • 表示台中機場兩岸不定期包機陸方不太願意取消航班限制,但會繼續努力;已爭取華信航空開闢大阪定班,並爭取日本、香港航線。
  • 澄清民航局未補助嘉義靜岡首航,但只要有國際線會全力支持,將與嘉義縣政府努力推動嘉義水上機場正名及軟硬體加強。
  • 說明台東機場引進廉價航空誘因包括降低降落費、外籍旅客過夜補貼,將與地方政府努力促成。
  • 說明台東離島航線已完成招標,德安航空得標,將汰換機隊並預計明年底增加20%航班。
  • 回應桃園航空城核心計畫新增32名員額是因業務量大,需徵收土地、代拆代建、舉辦說明會等,屬正式員額,從航港局移撥空缺而非人員。
  • 說明松山機場網球場管理辦法將於2個月內修訂,考慮收費並優先提供網球運動員訓練。
  • 表示民航局將朝向開放航空器上電子產品使用限制,已修訂民用航空法等法令草案,比照FAA正面表列方式,全面與國際接軌。

張羚悌 組長

  • 說明國內飛行員約2,000多位,機長約1,000位,其中40%由軍方轉任,長榮外籍機師約200多位,華航70幾位。

鄭淑麗 主任

  • 說明民航局業務費用為310多萬元,公務車有3輛。

張瑞澍 主任

  • 說明華信航空台中飛大阪定班將於12月開始。

相關後續

  • 民航局歲入預算無委員提案,照列通過。
  • 民航局歲出通案第一案、第二案保留納入未審竣部分。
  • 民航局歲出第1目第一案、第三案、第四案保留納入未審竣部分。
  • 民航局歲出第1目第二案「人員維持費」凍結1/2,照案通過。
  • 民航局歲出第1目第五案「業務費」凍結1/3,將「專案報告」修正為「書面報告」,修正通過。
  • 民航局歲出第2目第一案「空運及航管業務業務費」全數凍結,將「檢討報告」修正為「書面報告」,修正通過。
  • 民航局歲出第3目第一案、第二案不予處理。
  • 民航局需立即檢討並於1個月內全數補正政府資訊公開法規定之研究報告等資料,照案通過。
  • 要求民航局應積極研議自104年度起,將公務業務計畫回歸民航局單位預算內辦理,照案通過。
  • 要求交通部應待明年機場降落費停收政策屆滿後,重新檢討停收政策與評估對業者之衝擊,在此之前,國內航空票價應予凍漲,照案通過。
  • 要求交通部民航局於1個月內,針對開放國際廉價航空公司經營國內航線之法令規定檢討評估,並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修正通過。
  • 民航局應極力配合設法促成桃園航空城宗教文化園區,修正通過。
  • 要求交通部於1個月內向交通委員會書面專案報告,整體思考我國航空發展計畫,訂定優先順序,全力發展桃園航空城計畫,並將民航局辦公室遷移至桃園國際機場園區,照案通過。
  • 針對西部各航空站載客率低落問題,民航局應評估裁撤可能性,照案通過。
  • 要求主管機關應於1個月內研擬相關辦法,針對超賣機票行為處理一定的行政罰,並提出書面報告送本委員會,修正通過。
  • 要求主管機關將「國際航權分配技術面飛安考核評分表」中「所屬航空人員」個人違規案件排除在外之規定,於3個月內修正刪除,並提出書面報告,修正通過。
  • 要求交通部責成民航局除檢討本次失事飛機之機型是否已不適合執行飛行勤務外,亦應一併檢討機齡超過20年之航空器之飛行時數是否過量,並於3個月內向交通委員會提交書面報告,照案通過。
  • 要求交通部責成民用航空局調查所有廉價航空公司官網之運送條款及說明應以中文表列,並於1個月內改善,以確保我國旅客權益,照案通過。
  • 要求民航局於3個月內在各國際機場設立廉價航空消費糾紛處理窗口,解決廉價航空消費糾紛問題,並向委員會提出報告,照案通過。
  • 要求交通部與台中市政府密切合作,改善台中機場整體聯外交通與公共運輸系統,照案通過。
  • 要求高雄小港機場應於4年內辦理完成跑道加舖工程,修正通過。
  • 要求規劃高雄小港機場國內航廈新建登機廊廳連通國際航廈東翼登機廊廳,並以BOT方式引進飯店、餐廳、精品商場等業者進駐,擴建出境大廳規劃購物街及餐飲街,增加航站非航空性收入,提升服務品質,並開發西北側土地為航太工業與航空器維修專區,照案通過。
  • 要求民用航空局定期追蹤國際相關動態,以科學方法研究評估,調整我國航空器使用個人電子用品之相關規範,照案通過。
  • 要求民用航空局於2個月內修訂臺北機場網球場管理使用辦法供公眾付費使用,並應以免費提供網球運動員之訓練、比賽、教育培訓為優先,修正通過。
  • 臨時提案要求交通部責成高鐵公司公布董事會會議紀錄及公股代表發言紀錄,並於3天內書面報告送本委員會,照案通過。

原始資料

公報
1026502
卷/期/冊
102/65/2
發布日期
2013-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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