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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務與國防預算審查:聚焦宏觀電視效益、共諜防範及軍備更新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會議日期:2013-11-04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103年度僑務委員會與國防部預算案,僑委會部分圍繞宏觀電視效益、職務宿舍租金、僑生健保補助及巴黎文教中心設立等爭議,多項預算遭凍結或送院會處理。國防部則在機密會議後,公開討論阿帕契交機、軍政副部長文人化、軍中油品食安、飛彈升級、共諜案頻傳及國防預算結構等議題,部長強調防衛固守與嚇阻能力。

討論事項一

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僑務委員會主管收支部分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僑務委員會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的歲入與歲出項目,重點關切其各項業務計畫的經費編列合理性、效益評估及執行效率。
  • 討論範圍涵蓋僑務委員會議經費、宏觀電視服務、僑校發展、僑生輔導、海外文教中心設置及僑務榮譽職人員遴聘等。

相關爭議

  • 職務宿舍租金過低:委員指出僑務委員會首長職務宿舍租金極低,與市價及國立大學學生宿舍租金差距懸殊,形同免費提供,建議應提高租金。
  • 宏觀電視效益不彰:委員質疑宏觀網路電視平均觀看時間過短,收視效益難以衡量,且預算逐年增加,提案刪除或凍結相關經費。
  • APP開發預算浮濫:僑務委員會編列高額預算開發宏觀電視行動影音服務APP,但過去APP開發經費遠低於此,委員質疑預算浮濫。
  • 海外僑務委員出席會議經費增長:委員關切僑務委員會議邀請海外代表導致經費暴增,認為應檢討參加條件及人數必要性以撙節開支。
  • 僑生健保補助排富條款:委員質疑僑務委員會對僑生清寒認定標準不嚴謹,導致補助範圍過廣,建議應建立完善認證系統,縮小補助範圍。
  • 巴黎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設立爭議:委員指出巴黎文教中心購置計畫存在台僑人數少、留學生人數不多、使用效益低、購置流程不符規定及安全問題等弊端,質疑其必要性與合法性。
  • 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合法性:委員質疑僑務委員會編列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於法無據,認為應保留給弱勢或因公成殘者,建議全數凍結。

立法委員發言

邱議瑩 立法委員

  • 提案將職務宿舍「其他雜項收入」增列為25萬元,以提高職務宿舍租金使用費。
  • 提案全數刪除宏觀網路電視相關業務經費1億8,364萬3,000元,因其平均觀看時間過短,無持續維持必要。
  • 提案刪減宏觀電視影音頻道業務預算220萬3,000元,因授權海外轉播家數未有效增加且缺乏合宜評估指標。
  • 提案刪減宏觀新聞資訊服務業務預算687萬8,000元,質疑APP開發經費浮濫且宏觀網路電視效益不彰。
  • 提案凍結僑務委員會「獎補助費」500萬元,認為其使用途徑與科目有所差異,要求專案報告。
  • 提案凍結「巴黎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購置預算4,000萬元,質疑其購置弊多於利且流程有重大缺失。
  • 提案凍結「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113萬4,000元,質疑其編列情形與合法性。
  • 提案凍結「辦理宏觀新聞資訊服務業務」編列3,605萬2,000元之半數,要求僑務委員會提出報告。
  • 提案建請僑務委員會應規範受補助團體辦理活動時不應出現個別政黨色彩,以維持活動公共性。
  • 提案建請僑務委員會檢討、改善「海外華裔青年英語服務營」最後1週「寶島參訪活動」的天數與內容,並擴大與教育部合作。
  • 提案建請僑務委員會應每年定期將所遴選之藝文團體,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推廣台灣特色草根文化。
  • 提案建請僑務委員會應積極整合各單位網路資源,避免虛擲公帑,建立簡潔友善之瀏覽介面。

蔡煌瑯 立法委員

  • 提案全數刪除宏觀網路電視相關業務經費1億8,364萬3,000元,因其平均觀看時間過短,無持續維持必要。
  • 提案刪減宏觀電視影音頻道業務預算220萬3,000元,因授權海外轉播家數未有效增加且缺乏合宜評估指標。
  • 提案刪減宏觀新聞資訊服務業務預算687萬8,000元,質疑APP開發經費浮濫且宏觀網路電視效益不彰。
  • 提案凍結僑務委員會「獎補助費」500萬元,認為其使用途徑與科目有所差異,要求專案報告。
  • 提案凍結「巴黎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購置預算4,000萬元,質疑其購置弊多於利且流程有重大缺失。
  • 提案凍結「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113萬4,000元,質疑其編列情形與合法性。
  • 提案凍結「辦理宏觀新聞資訊服務業務」編列3,605萬2,000元之半數,要求僑務委員會提出報告。
  • 提案建請僑務委員會應規範受補助團體辦理活動時不應出現個別政黨色彩,以維持活動公共性。
  • 提案建請僑務委員會重視宏觀電視台對外宣傳內容應中立、客觀、無政黨色彩,並應跳脫僅服務僑民功能,增加英語節目製播。
  • 提案建請僑務委員會應儘速就收視層面提出合宜評量方式及指標並檢討改進。
  • 提案建請僑務委員會應研擬僑民登記制度,建立緊急聯絡網,以服務僑民並提供即時協助。
  • 提案建請僑務委員會應積極整合各單位網路資源,避免虛擲公帑,建立簡潔友善之瀏覽介面。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提案將職務宿舍「其他雜項收入」增列為25萬元,以提高職務宿舍租金使用費。
  • 提案全數刪除宏觀網路電視相關業務經費1億8,364萬3,000元,因其平均觀看時間過短,無持續維持必要。
  • 提案刪減宏觀電視影音頻道業務預算220萬3,000元,因授權海外轉播家數未有效增加且缺乏合宜評估指標。
  • 提案刪減宏觀新聞資訊服務業務預算687萬8,000元,質疑APP開發經費浮濫且宏觀網路電視效益不彰。
  • 提案凍結僑務委員會「獎補助費」500萬元,認為其使用途徑與科目有所差異,要求專案報告。
  • 提案凍結「巴黎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購置預算4,000萬元,質疑其購置弊多於利且流程有重大缺失。
  • 提案凍結「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113萬4,000元,質疑其編列情形與合法性。
  • 提案凍結「辦理宏觀新聞資訊服務業務」編列3,605萬2,000元之半數,要求僑務委員會提出報告。
  • 提案建請僑務委員會應對受補助者之資格審查更為嚴謹,並建立完善僑生清寒認證系統,以撙節公帑支出。
  • 提案建請僑務委員會重視宏觀電視台對外宣傳內容應中立、客觀、無政黨色彩,並應跳脫僅服務僑民功能,增加英語節目製播。
  • 提案建請僑務委員會應儘速就收視層面提出合宜評量方式及指標並檢討改進。
  • 提案建請僑務委員會應研擬僑民登記制度,建立緊急聯絡網,以服務僑民並提供即時協助。
  • 提案建請僑務委員會應規範受補助團體辦理活動時不應出現個別政黨色彩,以維持活動公共性。
  • 提案建請僑務委員會應每年定期將所遴選之藝文團體,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推廣台灣特色草根文化。
  • 提案建請僑務委員會應積極整合各單位網路資源,避免虛擲公帑,建立簡潔友善之瀏覽介面。

陳唐山 立法委員

  • 提案將職務宿舍「其他雜項收入」增列為25萬元,以提高職務宿舍租金使用費。
  • 提案全數刪除宏觀網路電視相關業務經費1億8,364萬3,000元,因其平均觀看時間過短,無持續維持必要。
  • 提案刪減宏觀電視影音頻道業務預算220萬3,000元,因授權海外轉播家數未有效增加且缺乏合宜評估指標。
  • 提案刪減宏觀新聞資訊服務業務預算687萬8,000元,質疑APP開發經費浮濫且宏觀網路電視效益不彰。
  • 提案凍結僑務委員會「獎補助費」500萬元,認為其使用途徑與科目有所差異,要求專案報告。
  • 提案凍結「巴黎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購置預算4,000萬元,質疑其購置弊多於利且流程有重大缺失。
  • 提案凍結「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113萬4,000元,質疑其編列情形與合法性。
  • 提案凍結「辦理宏觀新聞資訊服務業務」編列3,605萬2,000元之半數,要求僑務委員會提出報告。
  • 提案建請僑務委員會應對受補助者之資格審查更為嚴謹,並建立完善僑生清寒認證系統,以撙節公帑支出。
  • 提案建請僑務委員會重視宏觀電視台對外宣傳內容應中立、客觀、無政黨色彩,並應跳脫僅服務僑民功能,增加英語節目製播。
  • 提案建請僑務委員會應儘速就收視層面提出合宜評量方式及指標並檢討改進。
  • 提案建請僑務委員會應研擬僑民登記制度,建立緊急聯絡網,以服務僑民並提供即時協助。
  • 提案建請僑務委員會應規範受補助團體辦理活動時不應出現個別政黨色彩,以維持活動公共性。
  • 提案建請僑務委員會應每年定期將所遴選之藝文團體,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推廣台灣特色草根文化。
  • 提案建請僑務委員會應積極整合各單位網路資源,避免虛擲公帑,建立簡潔友善之瀏覽介面。

林郁方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僑務委員會第1目「一般行政」30萬元,要求僑務委員會就華語教材、僑校經費減少的補救措施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建請僑務委員會應遴選、輔導適合前進新興、穆斯林市場之僑商拓展我商機。
  • 提案要求僑務委員會應加強僑社、僑民之聯繫及經營工作,並定期公布聯繫工作概要及相關成果,捍衛中華民國為華人核心價值及認同之主權地位。
  • 提案建請僑務委員會於審核派駐人員名單時,應以公開場合口試外語技能為擇員要項之一,以正獎補助費用之公平合理性。
  • 提案建請僑教中心在不違反相關規定下,依據服務僑團及業務推動之需求,提供場地並協助參與相關僑團之活動。
  • 提案建請僑務委員會能慎重且周詳的考量,廣泛徵詢僑社及參考駐外單位之意見,以達公平、客觀、公正之遴選規定,並定期考核榮譽職人員。
  • 提案建請僑務委員會對海外各僑區駐外人員於派出之前,確實施行勤前教育訓練,並於派駐期間進行評核,以作為派出參考。

詹凱臣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僑務委員會第1目「一般行政」30萬元,要求僑務委員會就華語教材、僑校經費減少的補救措施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僑務委員會針對參加僑務委員會議之海外代表的條件及人數之必要性應予以檢討。
  • 提案建請僑務委員會應遴選、輔導適合前進新興、穆斯林市場之僑商拓展我商機。
  • 提案要求僑務委員會應加強僑社、僑民之聯繫及經營工作,並定期公布聯繫工作概要及相關成果,捍衛中華民國為華人核心價值及認同之主權地位。
  • 提案建請僑務委員會於審核派駐人員名單時,應以公開場合口試外語技能為擇員要項之一,以正獎補助費用之公平合理性。
  • 提案建請僑教中心在不違反相關規定下,依據服務僑團及業務推動之需求,提供場地並協助參與相關僑團之活動。
  • 提案建請僑務委員會能慎重且周詳的考量,廣泛徵詢僑社及參考駐外單位之意見,以達公平、客觀、公正之遴選規定,並定期考核榮譽職人員。
  • 提案建請僑務委員會對海外各僑區駐外人員於派出之前,確實施行勤前教育訓練,並於派駐期間進行評核,以作為派出參考。
  • 提案建請僑務委員會應研議增加僑教役員額,充實我國海外華語教學資源,宣揚與推廣正體中文之美。
  • 提案建請僑務委員會應強化「臺灣書院」與「華僑文教服務中心」的互補性,並與文化部成立合作平台,壯大「臺灣書院」之勢力與影響力。
  • 提案建請僑務委員會會同國防部研議招募泰北孤軍的後裔返國服役之可行性。

王進士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僑務委員會第1目「一般行政」30萬元,要求僑務委員會就華語教材、僑校經費減少的補救措施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僑務委員會針對參加僑務委員會議之海外代表的條件及人數之必要性應予以檢討。
  • 提案建請僑務委員會應更積極整合經濟部相關平台,設法吸引、媒合僑商回台投資,創造我國經濟產值,並訂定相關績效指標。
  • 提案建請僑務委員會應遴選、輔導適合前進新興、穆斯林市場之僑商拓展我商機。
  • 提案要求僑務委員會應加強僑社、僑民之聯繫及經營工作,並定期公布聯繫工作概要及相關成果,捍衛中華民國為華人核心價值及認同之主權地位。
  • 提案建請僑務委員會於審核派駐人員名單時,應以公開場合口試外語技能為擇員要項之一,以正獎補助費用之公平合理性。
  • 提案建請僑教中心在不違反相關規定下,依據服務僑團及業務推動之需求,提供場地並協助參與相關僑團之活動。
  • 提案建請僑務委員會能慎重且周詳的考量,廣泛徵詢僑社及參考駐外單位之意見,以達公平、客觀、公正之遴選規定,並定期考核榮譽職人員。
  • 提案建請僑務委員會對海外各僑區駐外人員於派出之前,確實施行勤前教育訓練,並於派駐期間進行評核,以作為派出參考。
  • 提案建請僑務委員會應研議增加僑教役員額,充實我國海外華語教學資源,宣揚與推廣正體中文之美。
  • 提案建請僑務委員會應強化「臺灣書院」與「華僑文教服務中心」的互補性,並與文化部成立合作平台,壯大「臺灣書院」之勢力與影響力。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僑務委員會第1目「一般行政」30萬元,要求僑務委員會就華語教材、僑校經費減少的補救措施提出專案報告。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僑務委員會第1目「一般行政」30萬元,要求僑務委員會就華語教材、僑校經費減少的補救措施提出專案報告。

馬文君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僑務委員會針對參加僑務委員會議之海外代表的條件及人數之必要性應予以檢討。
  • 提案凍結「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計畫編列1億8,364萬3,000元之六分之一,要求僑務委員會提出宏觀電視收視率、內容、品質之觀感及意見調查報告。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辦理宏觀新聞資訊服務業務」編列3,605萬2,000元之半數,要求僑務委員會提出報告,因其效益指標不具挑戰性且觀看時間過短。

陳鎮湘 立法委員

  • 提案建請僑務委員會參酌原住民族電視台與客家電視台監督機制,檢討評估成立宏觀電視台諮議委員會,以有效提升節目品質與預算執行效率。
  • 提案建請僑務委員會應更積極整合經濟部相關平台,設法吸引、媒合僑商回台投資,創造我國經濟產值,並訂定相關績效指標。
  • 提案建請僑務委員會應遴選、輔導適合前進新興、穆斯林市場之僑商拓展我商機。
  • 提案要求僑務委員會應加強僑社、僑民之聯繫及經營工作,並定期公布聯繫工作概要及相關成果,捍衛中華民國為華人核心價值及認同之主權地位。
  • 提案建請僑務委員會於審核派駐人員名單時,應以公開場合口試外語技能為擇員要項之一,以正獎補助費用之公平合理性。
  • 提案建請僑務委員會檢討、改善「海外華裔青年英語服務營」最後1週「寶島參訪活動」的天數與內容,此外,在校園內推動第三學期族群文化技藝課程,僑務委員會應與教育部合作,擴大服務參與方式,使返臺服務之華裔青年在貢獻所長之餘,亦能深刻體驗臺灣族群文化,以達雙向交流之成效。
  • 提案建請僑務委員會應強化「臺灣書院」與「華僑文教服務中心」的互補性,並與文化部成立合作平台,運用僑務委員會在僑界之影響力,憑藉在國外人脈以及在地上之優勢,提供文化部在成立「臺灣書院」時之各種協助,例如選址、各項因地制宜之策略、政策,壯大「臺灣書院」之勢力與影響力。
  • 提案建請僑務委員會研議增加僑教役員額,充實我國海外華語教學資源,宣揚與推廣正體中文之美,奠定我國在國際間華語教學翹楚之地位。
  • 提案建請僑教中心在不違反相關規定下,依據服務僑團及業務推動之需求,提供場地並協助參與相關僑團之活動。
  • 提案建請僑務委員會能慎重且周詳的考量,廣泛徵詢僑社及參考駐外單位之意見,以達公平、客觀、公正之遴選規定。並於日後定期考核,以確實符合榮譽職之出任。
  • 提案建請僑務委員會對海外各僑區駐外人員於派出之前,確實施行勤前教育訓練,並於派駐期間進行評核,以作為派出參考。
  • 提案建請僑務委員會會同國防部研議招募泰北孤軍的後裔返國服役之可行性。

陳碧涵 立法委員

  • 提案建請僑務委員會應更積極整合經濟部相關平台,設法吸引、媒合僑商回台投資,創造我國經濟產值,並訂定相關績效指標。
  • 提案建請僑務委員會應遴選、輔導適合前進新興、穆斯林市場之僑商拓展我商機。
  • 提案要求僑務委員會應加強僑社、僑民之聯繫及經營工作,並定期公布聯繫工作概要及相關成果,捍衛中華民國為華人核心價值及認同之主權地位。
  • 提案建請僑務委員會於審核派駐人員名單時,應以公開場合口試外語技能為擇員要項之一,以正獎補助費用之公平合理性。
  • 提案建請僑務委員會檢討、改善「海外華裔青年英語服務營」最後1週「寶島參訪活動」的天數與內容,此外,在校園內推動第三學期族群文化技藝課程,僑務委員會應與教育部合作,擴大服務參與方式,使返臺服務之華裔青年在貢獻所長之餘,亦能深刻體驗臺灣族群文化,以達雙向交流之成效。
  • 提案建請僑務委員會應強化「臺灣書院」與「華僑文教服務中心」的互補性,並與文化部成立合作平台,運用僑務委員會在僑界之影響力,憑藉在國外人脈以及在地上之優勢,提供文化部在成立「臺灣書院」時之各種協助,例如選址、各項因地制宜之策略、政策,壯大「臺灣書院」之勢力與影響力。
  • 提案建請僑務委員會研議增加僑教役員額,充實我國海外華語教學資源,宣揚與推廣正體中文之美,奠定我國在國際間華語教學翹楚之地位。
  • 提案建請僑教中心在不違反相關規定下,依據服務僑團及業務推動之需求,提供場地並協助參與相關僑團之活動。
  • 提案建請僑務委員會能慎重且周詳的考量,廣泛徵詢僑社及參考駐外單位之意見,以達公平、客觀、公正之遴選規定。並於日後定期考核,以確實符合榮譽職之出任。
  • 提案建請僑務委員會對海外各僑區駐外人員於派出之前,確實施行勤前教育訓練,並於派駐期間進行評核,以作為派出參考。

楊應雄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僑務委員會第1目「一般行政」30萬元,要求僑務委員會就華語教材、僑校經費減少的補救措施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建請僑務委員會參酌原住民族電視台與客家電視台監督機制,檢討評估成立宏觀電視台諮議委員會,以有效提升節目品質與預算執行效率。
  • 提案建請僑務委員會應更積極整合經濟部相關平台,設法吸引、媒合僑商回台投資,創造我國經濟產值,並訂定相關績效指標。
  • 提案建請僑務委員會應遴選、輔導適合前進新興、穆斯林市場之僑商拓展我商機。
  • 提案要求僑務委員會應加強僑社、僑民之聯繫及經營工作,並定期公布聯繫工作概要及相關成果,捍衛中華民國為華人核心價值及認同之主權地位。
  • 提案建請僑務委員會於審核派駐人員名單時,應以公開場合口試外語技能為擇員要項之一,以正獎補助費用之公平合理性。
  • 提案建請僑教中心在不違反相關規定下,依據服務僑團及業務推動之需求,提供場地並協助參與相關僑團之活動。
  • 提案建請僑務委員會能慎重且周詳的考量,廣泛徵詢僑社及參考駐外單位之意見,以達公平、客觀、公正之遴選規定。並於日後定期考核,以確實符合榮譽職之出任。
  • 提案建請僑務委員會對海外各僑區駐外人員於派出之前,確實施行勤前教育訓練,並於派駐期間進行評核,以作為派出參考。
  • 提案建請僑務委員會會同國防部研議招募泰北孤軍的後裔返國服役之可行性。
  • 提案建請僑務委員會應研議增加僑教役員額,充實我國海外華語教學資源,宣揚與推廣正體中文之美。
  • 提案建請僑務委員會應強化「臺灣書院」與「華僑文教服務中心」的互補性,並與文化部成立合作平台,壯大「臺灣書院」之勢力與影響力。

相關人員回應

陳士魁 委員長 僑務委員會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歲入部分,第2款罰款及賠償收入無列數,第3款規費收入23萬元照列,第4款財產收入2,639萬1,000元照列,第7款其他收入15萬6,000元照列。
  • 針對第7款第157項第1目第2節「其他雜項收入」增列為25萬元之修正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 歲出部分,第16款僑務委員會主管原列15億1,001萬5,000元,共計減列584萬元,改列為15億0,417萬5,000元。
  • 針對「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計畫全數刪除、刪減220萬3,000元及刪減687萬8,000元之3案修正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 針對「一般行政」項下「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凍結113萬4,000元之提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 針對「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計畫凍結六分之一之提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 針對「辦理宏觀新聞資訊服務業務」凍結半數之提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 通過24項決議,其中多項為預算凍結案,要求僑務委員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例如「獎補助費」凍結500萬元、「一般行政」凍結30萬元、「巴黎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凍結4,000萬元等。
  • 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僑務委員會主管收支部分審查完竣,審查結果提報院會。
  • 委員所提口頭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之資訊,請僑務委員會於2星期內以書面答復委員並副知本委員會。

討論事項二

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國防部所屬主管機密部分 (不含國安局機密部分) 及處理院會交付國防部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情報業務」預算凍結3,000萬元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國防部103年度機密預算,並處理102年度情報業務預算凍結案,重點討論國軍戰力提升、軍備採購、反情報工作、軍中紀律及國防政策方向。
  • 討論內容涵蓋阿帕契直升機交機、軍政副部長文人化、軍備油品食安、飛彈研發與部署、共諜案防範、國防預算結構及軍事設施安全等。

相關爭議

  • 軍政副部長任用資格:立法委員質疑國防部長稱「依法」軍政副部長應由文人擔任的說法,指出國防組織法並無明確規範,僅為慣例,建議修法明確定位。
  • 戰備存糧油品安全:立法委員關切國軍戰備存糧是否含有問題油品,要求國防部全面徹查,並對台灣食品業者的誠信問題表達擔憂。
  • 海欉樹飛彈性能與汰換:立法委員質疑康定級巡防艦所用海欉樹飛彈射程有限且老舊(1972年出廠),不滿意其性能提升計畫,建議應直接汰換為國產海射劍二飛彈,並考慮垂直發射系統。
  • 萬劍飛彈減產問題:立法委員對萬劍飛彈大幅減產表示不滿,認為其具備有效嚇阻功能且為國產,應恢復大規模生產以強化國防戰力。
  • 共諜案頻傳與反情報工作:立法委員對近年共諜案層級升高及數量增加表達嚴重擔憂,質疑國防部反情報大隊成立是否為時已晚、能否有效肅清匪諜,並提議修法追討涉案人員所有薪資所得。
  • 國防部監聽權限與人權:立法委員質疑國防部在反情報工作中雖聲稱不監聽,但與調查局合作判讀譯文,恐涉及權限過大及侵犯國人隱私問題,要求更嚴謹的規範與管理。
  • 國防預算結構與軍事投資排擠:立法委員指出全募兵制導致人員維持費佔國防預算比例過高,將排擠軍事投資與作業維持費用,質疑國防部對募兵制影響的評估與說明。
  • 軍事設施工安事故處理:立法委員對國防部處理營區冷氣維修爆炸案中,非現役僱工死亡的態度不滿,質疑國防部僅以道義探視與低額慰問金回應,未展現對生命與人權的尊重,要求部長積極處理。

立法委員發言

楊應雄 立法委員

  • 肯定阿帕契攻擊直升機抵台為軍售突破,因其為美軍現役機種,有助提升國軍戰力,特別在攻擊及登陸作戰方面。
  • 肯定夏立言接任軍政副部長,認為其背景有利於國防軍售及軍事交流。
  • 建議國防部應考慮修訂國防部組織法,明確規範軍政副部長應由文人擔任,並訂定其職掌。
  • 提醒國防部在金門大二膽開放觀光後的軍力調整,應確保戰力保留與補給無礙,並積極協助保留金門戰地文化史蹟。

林郁方 立法委員

  • 關切國軍戰備存糧是否含有問題油品,要求國防部全面清查,對台灣廠商的誠信問題表示擔憂。
  • 質疑康定級巡防艦所用海欉樹飛彈性能差、射程有限且老舊,建議直接汰換為國產海射劍二防空飛彈,並考慮垂直發射系統。
  • 對萬劍飛彈大幅減產表示不滿,認為其具備有效嚇阻功能且為國產,應恢復大規模生產。
  • 建議國防部應將「有效嚇阻」置於「防衛固守」之前,以符合戰略指導邏輯。

蔡煌瑯 立法委員

  • 對近年共諜案層級升高、數量增加及涉案人員判刑過輕表達嚴重擔憂,質疑國防部反情報工作成效。
  • 提議修訂國家安全法,規定涉案匪諜經三審定讞後,應追討其所有薪資所得,以提高當匪諜的成本。
  • 強調肅清匪諜對台灣國防安全的重要性,認為若不有效防範,再多先進武器也無用。

詹凱臣 立法委員

  • 肯定國防部擴編陸海空三軍反情報隊,但質疑人員增加預算卻減列,要求說明如何強化保防肅諜效能。
  • 關切國防部駐外人員眷屬不適用測謊測試,質疑眷屬洩密問題如何處理,建議應與檢調單位協商。
  • 質疑國際透明組織公布的國防廉潔指數中,台灣被列為B級(與美國同級)的結果,認為仍需加強全民國防與國防透明化。
  • 建議國防部在F-16A/B升級後,應考量未來戰力需求,優先採購F-35等具匿蹤及短場起降能力的下一代戰機。
  • 提出應適度讓公民參與國防政策,例如邀請專家學者協助制定,而非僅限於營區活動。
  • 關切國防部組織精簡下,聯參次長之下仍設助理次長職位,建議應檢討扁平化組織架構。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質疑中國對台敵意持續存在下,國防部情報工作預算卻下降,認為應強化反情報工作。
  • 關切國防科研預算佔比下滑,認為與國家創新、不對稱作戰需求背道而馳。
  • 質疑國防部在反情報工作中雖聲稱不監聽,但與調查局合作判讀譯文,恐涉及權限過大及侵犯國人隱私,要求更嚴謹的規範與管理。
  • 指出國防預算中人事費用佔比過高,排擠武器更新與反情報工作,建議從結構面審慎思考。

王進士 立法委員

  • 關切中共將在2020年具備全面攻台武力,詢問國軍與共軍戰力落差,特別是海空軍方面的差距。
  • 質疑國防預算不增反減,且近年對美軍售進展停滯,擔憂P-3C及阿帕契交貨後可能出現軍備空窗期。
  • 建議國防部應拓展軍購管道,避免過度受制於美國,並確保採購的武器能符合防衛固守目標。
  • 關切陸軍裝備更新進度,詢問陸軍自行研製武器的性能是否達到國際水準。
  • 詢問部長對空軍戰機戰力的評估,並建議下一代戰機應具備匿蹤及短場起降能力。

陳唐山 立法委員

  • 強調國軍的戰鬥力、保衛台灣的向心力及決心比武器更重要,並指出兩岸語言相通、親戚朋友交往等因素增加了防諜工作的困難度。
  • 以二戰期間美國對日裔公民的管控為例,提醒國防部應從歷史借鏡,思考台灣面對中國的情報處境。
  • 擔憂共諜案頻傳會損害台灣國際形象,影響他國對台軍售意願。
  • 批評馬政府兩岸政策過於開放,恐打擊國軍士氣,認為領導者應有貫徹防諜決心。

陳碧涵 立法委員

  • 關切阿帕契直升機採購價格合理性及維修技術轉移比例與年限,要求國防部確保技術轉移到位。
  • 詢問E-2K洩密事件後,國防部對阿帕契直升機的保密防護措施,要求部長保證不會再有洩密事件。
  • 關切國防部在人造衛星科技領域的參與及應用,特別是全球情治單位監聽陰影下,台灣應防範電子偵蒐行動。
  • 詢問國防部對國際透明組織國防廉潔指數報告的期許,強調軍購談判應強化技術轉移與零件採購,採最有利標。
  • 質疑生物防護研究計畫預算分配不合理,事前預警與事中應變經費不足,多用於儀器耗材,且人力編制集中,風險過高。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詢問阿帕契直升機交機期程是否符合原定計畫及完整交機時間。
  • 質疑台灣採購阿帕契單價與其他盟邦相比是否較高,且性能未相對提升。
  • 提醒國防部中共直-10攻擊直升機性能不亞於阿帕契且數量更多,部署針對台海,要求國防部有所準備。
  • 關切阿帕契採購案傳出軍事機密外流,要求國防部軍事安全總隊有效防堵漏洞。
  • 指出軍中紀律問題頻傳,如寢室影片事件,顯示軍中管理漏洞,要求國防部嚴肅處理。
  • 質疑軍中安全事故與洩密問題是否有中國大陸情報人員從中製造事端,要求軍事安全總隊徹查。

姚文智 立法委員

  • 強調部長應在國軍領導中彰顯人權價值,並在國家安全與和平之間取得平衡。
  • 質疑國防部在調查共諜案時,聲稱不執行監聽,但與調查局合作判讀譯文,要求澄清監聽流程與權限,擔憂政戰局權限過大。
  • 嚴厲批評國防部處理營區冷氣維修爆炸案中,非現役僱工死亡的態度,認為僅以道義探視與低額慰問金回應,未展現對生命與人權的珍惜,要求部長積極處理,否則將追究到底。

李桐豪 立法委員

  • 關切史諾登爆料AIT在台灣進行監聽,要求國防部查明監聽對象是台灣人民或中國大陸,並確認國軍是否被監聽。
  • 質疑國防部組織系統中設有助理次長職位,與其他政府部會不同,且在組織精簡下仍保留此編制,要求檢討。
  • 關切P-3C反潛機是否未購置相對應武器的傳言,要求國防部進行展示以釐清疑慮。
  • 詢問天弓三型飛彈試射失敗傳聞是否為事實,對其穩定度表示擔憂。
  • 詢問國防部對外軍事採購的第一優先項目,強調潛艦採購的重要性,並建議與日本合作研發或採購。
  • 提醒國防部中共攻擊台灣可能先攻擊機場及指揮通訊系統,再次建議應考慮垂直起降戰鬥機以提升防衛能力。

林佳龍 立法委員

  • 質疑全募兵制上路後,105年人員維持費將大幅增加至1,634億元,且編現比僅約17.5萬人,認為國防部對裁軍規模與兵力整備的說明不實。
  • 指出人員維持費比例過高將排擠軍事投資與作業維持費用,對國防建軍產生負面影響。
  • 批評馬政府在軍購上的無能,不應將預算無法消化歸咎於美方態度。
  • 關切解放軍核子潛艇部隊資訊公開,詢問台灣P-3C成軍後能否完全偵測解放軍潛艇活動,並提升與美日韓的資料連結能力。
  • 建議S-2T反潛機除役後不應報廢,可考慮供應給第三國(如菲律賓),作為軍事外交籌碼,並有助於漁權談判。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強調國家間經濟合作不應淡化對主權與國家安全的重視,以日本成立國家安全保障委員會為例,要求國防部說明。
  • 確認國防部仍將解放軍視為敵人,並關切兩岸經貿交流是否會影響國軍捍衛國家安全的決心與敵我意識。
  • 詢問部長對國軍士氣及兩岸軍事戰力對比的看法,指出戰力對比日益懸殊,要求提出解決方案。
  • 強調台灣不能僅靠自身軍事力量,還需依賴美日安保等民主國家共同防禦,要求國防部加強關係。

馬文君 立法委員

  • 質疑中科院科研費用從70年代的400億降至目前的27億,並詢問關鍵技術與機敏性技術的定義。
  • 質疑中科院科研案往往先看中科院能力再建案,而非軍種需求導向,並以星碩案為例,質疑4億多預算僅購置不到1億的設備,其餘經費流向不明。
  • 批評中科院球員兼裁判,驗收程序與人員均由自身執行,無法確保符合軍種需求,要求部長關心科研經費使用效益。
  • 質疑減價驗收剩餘款未回歸國庫,反而留在中科院基金,認為減價驗收代表未達規格,應將款項繳回國庫。

相關人員回應

嚴明 部長 國防部

  • 阿帕契攻擊直升機抵台為國軍戰力一大提升,本次抵台6架,總計30架,性能與美軍現役機種相同。
  • 軍政副部長夏立言已就任,其定位是督導戰力評估、資源規劃、軍事投資、國會及智庫研討、軍事外交等,支持由文人擔任此職。
  • 國防部已清查戰備存糧油品,福利站上架問題油品已下架,戰備存糧部分將再全面清查。
  • 康定級巡防艦海欉樹飛彈將與中科院合作進行性能回復,但坦承射程10公里不滿意,將評估康定級性能提升方案,海射劍二飛彈已列入選項,預計106年規劃。
  • 萬劍飛彈目前暫時維持現狀,後續會持續推動增產,以滿足戰備需求。
  • 中共未放棄以武促統,持續對台滲透,國防部已於4月成立保防安全總隊、軍事安全總隊及反情報大隊,並已獲得一些訊息,持續發現問題。
  • 國防部本身不執行監聽工作,軍中諜案會同調查局處理,軍事安全總隊會參與資料比對與研判。
  • 國防部預算有整體考量,機密預算降低是因部分額度移至公開預算編列,整體預算並未大幅減少。
  • 國防科研預算雖有結構性變化,但透過軍民通用科技等效率化管理,對研發並無實質影響。
  • 國軍建軍理念為追求和平、預防戰爭,目標為防衛固守、有效嚇阻,假想敵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解放軍。
  • 國軍與中共戰力落差主要在水上與水下部分,但國軍在質的方面不比對方差,有能力防衛領土、領空、領海安全。
  • 後續軍售計畫持續進行,將繼續向美方爭取防衛戰力所需武器,不會照單全收,並評估其他採購管道。
  • 陸軍裝備持續更新,如阿帕契及UH-60直升機,自行研製武器以防衛固守及有效嚇阻為目標。
  • 空軍戰力在世界排名仍屬前茅,建軍目標是防衛固守、有效嚇阻,未來戰機需求希望具匿蹤及短場起降能力。
  • 對軍事設施工安事故中民間僱工死亡,國防部已進行探視慰問並協助處理後續問題,但強調涉及勞資糾紛。
  • 未發現AIT在台對國軍進行監聽,國防部有進行反情報、反監聽測試,未發現異常。
  • 國防部組織系統中聯參次長下設助理次長,但部本部無此編制,目前正進行組織精簡與扁平化。
  • P-3C反潛機已陸續交機,外界傳言未購置武器不實,成軍時將公開展示;P-3C能改善潛艇偵測能力,並提升與友軍單位資料連結。
  • S-2T反潛機將逐步汰除,退役後是否轉供第三國需評估並與美方協商。
  • 兩岸關係與國防部軍事部分不同步,國防部不會鬆懈,仍處於敵對狀態,積極備戰不求戰、止戰不懼戰。
  • 國軍士氣未低落,兩岸軍事戰力對比雖日益懸殊,但不會影響國軍防衛作戰,因國軍在質的方面不比對方差,且對方亦需付出代價。
  • 國防部會持續加強與周邊國家及美方的關係。

王明我 局長 國防部政治作戰局

  • 近年中共滲透與人員吸收嚴重,三軍司令部保防肅諜能量不足,已從保防人力中抽調24人編入陸海空軍反情報隊。
  • 反情報隊預算減列10%是順應國防預算平衡,但工作效率與品質仍有強化。
  • 國防部駐外人員出國返國需測謊,但眷屬不適用,若眷屬有洩密或諜案跡象,會移請調查單位處理。
  • 軍事安全總隊不具通訊監察職掌與設備,軍中諜案或洩密案件會同調查局處理,由調查局執行監聽,雙方會同判讀譯文。
  • 軍檢系統移出後,軍事安全總隊仍會參與資料比對及研判,並會看資料涉及哪個部門以判讀機密程度。
  • 反情報手段多元,軍事安全總隊會以任務為導向,維護國軍與國家安全,但一切以法律授權為前提,避免濫權。
  • 正因敵人無孔不入,故將反情報組配置於三軍司令部,以強化對陸海空軍的防範。
  • 對於軍中紀律問題,已進行檢討處分,告誡官兵遵守軍紀。
  • 目前尚未查出軍中安全事故或紀律問題有中國大陸情報人員從中製造事端,但會全面性檢討與管制。

金壽豐 局長 國防部軍備局兼中科院院長

  • 康定級巡防艦性能提升案正在進行,海射劍二飛彈已在選項之中,106年有規劃,垂直發射技術已成熟,但需考量預算及艦體修改問題。
  • 萬劍飛彈目前暫時維持現狀,後續建案完成會繼續推動量產,只要產量增加,戰時戰備需求即可增加。
  • 國防部未參與福衛衛星業務,該業務由國科會委託國家實驗研究院執行。
  • 關於天弓三型飛彈試射傳聞,因處於武器研發過程,不便對外公開成敗,但保證所有飛彈武器都在精進,且前面試射均成功。
  • 關鍵技術是指無法從國外獲得、只能自行研發生產的技術,不完全等同於機敏性技術。
  • 星碩案成果為長距離通訊與遙控裝備,包含光學及無線電性能提升,與民間SNG車不同,具動中通訊等軍事化用途。
  • 星碩案預算與實際購置設備金額差異,是因為材料僅為一部分,還包含抗干擾、保密等其他部分,委員看到的資料並非全部。
  • 減價驗收的剩餘款項不會留在中科院,全部進入基金,且減價驗收前提是符合原有功能需求,不會降低標準。

陳麒 局長 國防部主計局

  • 機密預算降低是因部分額度(包括裝備獲得)移至公開預算編列,整體預算並未大幅減少。
  • 科研預算方面,過去科研預算直接由普通公務預算編列,後成立軍民通用科技以效率化管理經費,故對研發預算無實質影響。
  • 人員維持費預算編列依照現員狀況,105年預計約1,600多億元,仍依精粹案21.5萬人力計算,但實際編現比會視當時現員狀況而定。
  • 國防預算結構性影響,97、98年GDP達3%時,因美方未同意供售機種,導致保留預算與無效益預算比例犧牲。
  • 100年因應愛國者三型飛彈及F-16A/B升級,行政院以追加預算方式編足,政府在財政困難下會用資源管控調配,避免無效益預算執行。

相關後續

  • 國防部嚴部長表示對阿帕契直升機的保密管控有信心。
  • 國防部將考量或修訂國防部組織法,明確軍政副部長由文人擔任的定位與職掌。
  • 國防部將對戰備存糧的油品進行全面清查。
  • 國防部將評估到期、使用年久的裝備,決定哪些需提升性能再運用,哪些需汰除,並進行經濟效益評估。
  • 國防部將會同國防部研議招募泰北孤軍後裔返國服役之可行性。
  • 國防部將把S-2T反潛機除役後轉供第三國的建議列入評估,並向委員提出說明。
  • 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國防部所屬主管機密部分及院會交付國防部102年度機密預算中,有關「情報業務」預算凍結3,000萬元案,均已審查完畢,審查結果提報院會。
  • 委員口頭質詢未及答復、請補充資料者,國防部於2週內答復,委員另有要求期限,從其所定。

原始資料

公報
1026701
卷/期/冊
102/67/1
發布日期
2013-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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