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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專案報告:米、茶葉標示與棉籽油、健康食品等問題檢討

經濟委員會會議日期:2013-11-06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針對食用米、茶葉等市售食品標示不明及安全問題進行專案報告與質詢。會議聚焦於強化食品標示管理、打擊混充與詐欺行為、檢討健康食品認證制度及跨部會合作機制。多位委員就棉籽流向、台灣鯛遭抹黑、油品退費機制等提出質疑,行政部門承諾修法提高罰則、加強稽查追溯並加速建立產銷履歷制度,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討論事項一

食用米、茶葉等市售食品內容標示不明及安全問題之因應措施與檢討作為 (專案報告及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針對市售食用米與茶葉的內容標示不明及食品安全問題進行深入檢討,並探討政府各相關部會的因應措施與未來強化作為。
  • 討論範圍擴及棉籽流向、健康食品認證浮濫、食品標示稽查漏洞、台灣鯛遭韓國抹黑事件及黑心油品退費機制等廣泛食品安全議題。

相關爭議

  • 米類標示與管理:農委會承認現行糧食管理法容許不同國別米混合銷售,但未來修法將禁止國產米與進口米混合,並提高裁罰上限。
  • 茶葉產地鑑別技術不足:委員質疑目前茶葉原產地鑑別技術不成熟,難以辨識台灣茶與越南茶等混充情況,政府應積極發展科學鑑別依據。
  • 棉籽流向與安全性:針對頂新進口棉籽,委員質疑其煉油廠無榨油設備卻進口棉籽的真實用途,擔憂可能流入食用油或飼料鏈,政府調查結果仍未能完全釋疑。
  • 健康食品認證浮濫:委員指出衛福部核准的健康食品項目過多且部分功效宣稱浮濫,如含糖量高的優酪乳、瘦身茶等,與國際趨勢脫節,要求檢討認證制度。
  • 食品標示稽查漏洞:委員揭露市售散裝食品、小型包裝及現場調理食品標示不明或未標示問題嚴重,質疑地方政府稽查人力與經費不足,導致管理出現大漏洞。
  • 韓國抹黑台灣鯛事件:委員強烈不滿韓國電視節目對台灣鯛的不實報導,認為政府反制措施緩慢且不夠力,要求加速提告求償,維護國家漁業形象與產業利益。
  • 黑心油品退費機制不一:針對近期黑心油品事件,委員批評消費者退換貨標準混亂,政府缺乏統一且及時的退費與求償機制,導致民眾求償無門。
  • 公糧政策與米價:委員質疑農委會檢討公糧保價政策可能影響農民權益,並擔憂公糧米流向不明或被不當混充。

立法委員發言

許忠信 立法委員

  • 質疑農委會未制定供飼料使用的棉籽安全標準,並要求徹查頂新進口棉籽的真實用途,避免流入食品鏈。
  • 質疑國內魚塭未全面登記,導致管理與檢驗困難,給予韓國抹黑台灣鯛的藉口。
  • 建議公平會應依公平交易法第22條協助漁民控告韓國電視節目商業毀謗,並追討損害。

丁守中 立法委員

  • 指出味全健康食用油仍被列為健康食品且宣稱「調節血脂功能」,要求衛福部立即撤銷並下架。
  • 批評台灣健康食品認證浮濫,許多甜味飲料和瘦身茶被列為健康食品,與國際標準脫節。
  • 提案修法強制所有食品業者投保食品衛生安全及品質責任保險,不應僅限於一定規模以上廠商。
  • 指出味全以分包裝方式販售大統油品,構成詐欺行為,要求政府嚴懲。

林岱樺 立法委員

  • 質疑市售商品標示不一,特別是進口商品未依規定使用中文標示,批評經濟部商業司將稽查責任推給地方政府。
  • 揭露散裝食品及小型包裝食品標示不明為重大漏洞,要求衛福部立即啟動稽查並支援地方政府人力與經費。
  • 要求政府應建立統一的問題商品退換貨機制,不應由業者自行決定,並質疑食品安全保護基金的財源。
  • 要求衛福部次長就「烏龍公文」事件自請送廉政署調查,以釋民眾疑慮。

李慶華 立法委員

  • 批評頂新魏家道歉聲明毫無誠意,以「送檢合格」欺騙民眾,並質疑其黑心錢遠超5,000萬退貨準備金。
  • 揭露頂新網站一度自承「機器壓榨出棉籽油」,與其宣稱棉籽僅作飼料肥料矛盾,要求政府徹查。
  • 呼籲政府應嚴懲黑心廠商,並協助民眾求償,以平民怨。

廖國棟 立法委員

  • 質疑農委會對混充米、混充油、混充茶的處理態度不夠積極,要求完全禁止米的混充,茶葉則應明確標示。
  • 詢問違規食用油回收後應如何處理,是否應視為違禁品予以沒收,而非重新製作或改為工作用油。
  • 指出部分產品如「香蕉牛奶」香蕉原汁含量僅0.1%,質疑標示不實,要求衛福部加強規範品名與內容物含量之關聯。
  • 批評政府稽查不夠明確,讓黑心商人有機可乘,要求衛福部與農委會加強聯合稽查,共享資源。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詢問公平會對民營電廠裁罰金額重計後,能否經得起訴願與行政法院的考驗,要求確保裁罰品質。
  • 追問衛福部「烏龍公文」事件的責任追究進度,並詢問政風調查與移送廉政署的差異。
  • 批評政府認證標章如GMP、HACCP等公信力受損,要求行政院重新整理並與國際接軌。
  • 要求農委會進一步徹查頂新進口棉籽是否全部作為肥料,有無榨油流入食用油品,並應從市面取樣檢驗。
  • 關切茶葉混充問題,要求農委會加強區隔國產與進口茶,並建立科學鑑別方式。

楊瓊瓔 立法委員

  • 強烈不滿政府對韓國電視節目抹黑台灣鯛事件的回應遲緩且不力,要求加速提告求償,維護國家漁業形象。
  • 質疑國內茶葉消費量遠超生產量,要求農委會徹查進口茶葉流向,並積極解決台灣品種茶葉在國外種植後回銷台灣冒充國產茶的問題。
  • 追問頂新進口棉籽流向是否已完全釐清,有無流入不法油品。
  • 要求衛福部儘快公布大統油品「400家經銷商」的未爆彈名單,並在3至7天內向社會大眾說明清楚。
  • 指出市售咖啡等現場調理食品完全沒有標示,要求衛福部儘快訂定相關法令規章。

簡東明 立法委員

  • 批評各部會過去在食安把關上各行其道、人力不足,導致成效不彰,支持成立跨部會聯合稽查取締小組。
  • 關切問題食品下架執行狀況,要求全面清查至偏遠地區雜貨店,並持續稽查。
  • 呼籲政府應重刑重罰黑心廠商,以達到嚇阻作用。
  • 要求農委會針對深海魚重金屬事件儘快查明原因並公布檢驗結果,避免民眾過度恐慌影響漁民生計。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批評頂新、味全道歉聲明缺乏誠意,隔天又爆出新問題,質疑政府查核慢半拍,並為廠商掛保證。
  • 追問頂新棉籽流向,質疑農委會僅看表面數據,未能深入調查是否有榨油流向不明。
  • 質疑公平會對民營電廠裁罰金額重計後,每家廠商均減少3,000萬元罰鍰的合理性,認為有便宜行事之嫌。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批評農委會對韓國抹黑台灣鯛事件的因應措施不滿意,要求加速跨海提告、澄清,並密切注意外銷訂單影響。
  • 質疑農委會將混充米問題歸咎於公糧保價政策,並關切公糧米品質及流向。
  • 質疑進口茶葉流向不明,批評農委會茶葉產地鑑別技術不成熟,導致混充茶問題嚴重。
  • 關切公糧業者擔保金從50%降至30%的政策,質疑為特定廠商解套,並要求提供歷年公糧虧空追討書面資料。

徐耀昌 立法委員

  • 關切秋冬蔬菜價格居高不下,質疑是否有「菜蟲」哄抬物價,要求農委會與公平會加強監控。
  • 呼籲政府應從重量刑、重罰重懲危害健康的黑心商人,並協助跨部會小組有效稽查。
  • 要求農委會與外交部積極協助台灣鯛漁民對韓國提告求償,維護台灣形象。
  • 要求農委會針對6,000噸進口棉籽的流向進行徹查,特別是有無榨油後再做有機肥料。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質疑頂新進口棉籽用途,擔憂若未提煉處理直接餵牛,棉酚恐影響牛奶安全。
  • 質疑衛福部對泡麵用油的管控,批評中央與地方分工導致稽查不力,且抽驗頻率不足。
  • 指出GMP認證標章公信力受損,批評衛福部自我閹割權力,未能主動要求HACCP和GHP,導致惡質廠商欺騙民眾。
  • 要求衛福部全面清查所有含油產品,包括泡麵調味包,確保民眾食安。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質疑農委會對今年棉籽進口量數據掌握不清,批評其準備不足。
  • 關切飼料用棉籽是否含棉酚及檢驗標準,指出歐盟有20ppm的標準,要求農委會3個月內訂出台灣標準。
  • 質疑農委會對農藥殘留標準設定不一,如毛豆與黃豆嘉磷塞殘留量標準差異達20倍,認為標準應以人體許可量設定。

邱文彥 立法委員

  • 建議農委會應在英文網站上回應韓國抹黑台灣鯛事件,並主動向國際說明台灣鯛的生產履歷與國際認證。
  • 質疑進口食品產地標示的查證機制,特別是大陸大閘蟹驗出孔雀綠事件,要求政府追蹤生產環境。
  • 建議行政院跨部會稽查小組應將工業原料、食品原料及常用添加物(如果凍粉、澱粉、麵粉、中藥材、黃豆)列為重點查察項目。

李貴敏 立法委員

  • 指出台灣食安問題歷年來層出不窮,加重刑罰並未能有效解決問題,核心在於缺乏產銷履歷制度。
  • 建議衛福部應加強「加工食品追溯網」的便利性,參考QR code讓消費者能快速查詢產品成分。
  • 呼籲農委會應將農產品產銷履歷制度從自願性轉為強制性,以建立完整的追溯系統,保障消費者健康與台灣產品商譽。

林淑芬 立法委員

  • 質疑衛福部次長在得知頂新屏東廠使用大統油後,遲了6天未向長官報告,也未對味全產品採取立即下架等管制措施。
  • 指控衛福部次長受到廠商壓力,將油品下架政策改為稽查,並要求公布通聯紀錄以證明清白。
  • 批評衛福部次長避重就輕、推卸責任,未能記取大統案教訓,對黑心廠商護航。

翁重鈞 立法委員

  • 建議政府應區分食安問題的嚴重程度,如毒害身體與標示不實,並說明不同態樣的區別。
  • 呼籲政府應統一農產品農藥殘留檢驗標準,避免不同作物有不同標準,造成爭議。
  • 提醒農委會公糧制度改革應訂定可行制度,避免影響無辜農民,並警惕為特定廠商解套。

陳其邁 立法委員

  • 質疑頂新進口棉籽的經濟效益與真實用途,要求農委會詳查棉籽油流向,並要求頂新切結說明。
  • 批評衛福部對食品安全管理漫不經心,不如農委會對動植物產品管理嚴謹,導致民眾對其失去信心。
  • 指出衛福部至今未能取得大統、富味鄉進口粗棉籽油的出口檢驗證明,要求外交部協助催討,否則應禁止相關廠商產品進口。

盧秀燕 立法委員

  • 批評政府官員在總質詢時對油品安全掛保證,但隨後即被揭發不實,導致政府公信力破產。
  • 質疑政府公布的合格油品名單不可靠,導致民眾無所適從。
  • 關切學校營養午餐及軍方伙食採購強制使用GMP標示油品,一旦出問題政府是否應負國家賠償責任,並批評GMP認證制度問題重重。

鄭汝芬 立法委員

  • 提案並通過將11月15日訂為黑心油品終結日,要求衛福部在此日期前完成所有工廠及市面販售油品的清查,不符規範者立即下架。
  • 詢問農委會產銷履歷制度進展,要求提供詳細數據,並建議強制小包裝米標示產地與碾製日期。
  • 建議農委會對國內不同產地、不同年份的米進行標示管理,以區隔品質與價格。

高志鵬 立法委員

  • 質疑行政院食品安全聯合稽查取締小組由學資訊科技的政務委員擔任召集人,是否為外行領導內行。
  • 批評政府現行多個食品認證標章公信力不足且各自為政,要求政府整合出一個統一的食品安全認證標章,以重建民眾信心。
  • 指出CAS等認證機構由農委會捐贈成立,卻由廠商擔任董事長,質疑球員兼裁判,要求檢討改進。

相關人員回應

陳保基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

  • 報告食用米包裝標示與安全管理法令規範及執行成果,包括糧食管理法修正重點及市售米抽檢成果。
  • 報告茶葉包裝標示與安全管理法令規範,強化國產茶葉田間生產安全監測與輔導,並配合市售與邊境查驗。
  • 承諾將研擬糧食管理法修正草案,提高裁罰上限至300萬元,規定國產米與進口米不得混合銷售,增訂廢止糧商登記,加強追溯管理,並將散裝米納入管理。
  • 承認茶葉原產地鑑別技術尚未成熟,承諾開發茶葉微量元素鑑別技術,並持續推動產銷履歷制度與產地證明標章。
  • 澄清棉籽酚在反芻動物體內可消化,不會轉移至牛奶或血液,並表示已派員查核頂新棉籽流向,初步認為用於飼料與有機肥。
  • 承諾將在3個月內訂定動物飼料棉酚含量標準,並蒐集更充分資料。
  • 否認台灣農民禁用嘉磷塞(年年春),解釋其為除草劑且易代謝,並強調農藥殘留標準皆在安全範圍內。
  • 承諾將加強稽查強度,檢討混充米與茶葉規範,並呼籲消費者支持合理價格的國產農產品。
  • 說明公糧保價收購政策體系需檢討效率,並表示將加強公糧業者監視系統,但否認降低擔保金為特定廠商解套。
  • 承諾將積極協助台灣鯛協會向韓國提告求償,並在英文網頁上澄清不實報導。

許銘能 衛生福利部次長

  • 報告衛生機關對食米及茶葉的衛生標準訂定、標示管理及輸入邊境管理機制。
  • 說明邊境查驗輸入食用米及茶葉的執行情形,並報告市售食米及茶葉的稽查抽驗結果。
  • 承諾將撤銷味全健康食用油的健康食品認證,並要求下架。
  • 表示已重新研擬健康食品保健功效評估方法,將更加嚴謹。
  • 承諾將與行政院消保處共同努力協助消費者集體求償,並支持強制食品業者投保產品責任保險。
  • 說明食品衛生管理法要求最小販售單位須有中文標示,並承諾將加強散裝食品的稽查與規範。
  • 承諾針對委員提出的散裝食品標示問題,將立即召開視訊會議要求地方政府加強稽查。
  • 說明食品安全保護基金財源規劃來自地方政府對違規業者的罰金或不當所得。
  • 說明「烏龍公文」事件已請政風單位調查,並會考慮移送廉政署。
  • 表示針對頂新屏東廠違規事件,屏東縣政府與檢調正在計算不法利得,將嚴懲重罰。
  • 承諾將要求各縣市衛生局在11月8日前完成架上不合格油品下架,並持續清查夜市、攤販及餐飲業用油。
  • 承諾將在一週內向社會大眾說明大統油品「400筆經銷商資料」的來龍去脈。
  • 說明咖啡等現場調理食品目前無需標示,但未來修法將儘量要求標示,並承諾在3個月內訂定相關法令規章。
  • 說明已成立食品安全聯合稽查取締小組,結合檢調及農委會等單位共同查緝不法食品。
  • 說明衛福部已公告子辦法,要求特定類別及規模的食品業者建立追溯追蹤系統。
  • 說明泡麵用油多為棕櫚油,已要求衛生局查核工廠油炸油,並承諾未來聯合稽查小組將逐步清查重點食物。
  • 說明衛福部目前未檢驗棉酚,但將立即要求澳洲相關單位提供粗棉籽油的棉酚含量資料,並請外館協助。

吳秀明 公平交易委員會主任委員

  • 報告公平交易法第21條與糧食管理法、食品衛生管理法等專法在商品標示或廣告不實案件中的適用原則,強調特別法優於普通法。
  • 說明公平交易法罰鍰金額雖高,但專法可採取剝奪資格、權利等處分,且行政罰法允許加重罰鍰,更符合食品安全管理目的。
  • 表示公平會已參與行政院「食品安全跨部會專案小組」及「食品安全聯合稽查及取締小組」,將提供不實廣告執法經驗。
  • 回應韓國抹黑台灣鯛事件,表示公平法第22條涉及商業毀謗,但有刑事優先原則,承諾研究是否有介入空間協助漁民求償。
  • 說明對9家民營電廠重新裁罰60.5億元,已考慮行政院建議及新舊法適用問題,將全力捍衛裁罰見解。
  • 表示已派員瞭解高麗菜價格,目前未發現聯合壟斷行為,價格參差不齊。

劉清芳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處長

  • 報告行政院消保處依消費者保護法職掌,積極處理食品標示與品質安全問題。
  • 說明已促請農委會研議單一作物農藥使用上限、加速農藥銷售證明修法、加強取締非法農藥;促請衛福部與農委會成立聯合稽查小組,建立源頭追蹤管理機制,並評估增修農藥殘留安全容許量標準。
  • 報告辦理多項食品標示及品質安全抽檢驗成果,包括食品含鋁量、果汁純度、爆爆珠添加物、乾香菇品種鑑定及便當食材安全檢測。
  • 說明處理多起重大消費爭議事件,如塑化劑、毒澱粉、胖達人、泉順山水米及大統食用油等,包括協助退貨、團體訴訟及協商賠償方案。
  • 承諾將於11月7日召開第二次會議,與業者討論建立全國統一的問題商品退換貨標準。
  • 表示消保處會持續推動消費者保護計畫,強化教育宣導,並加重食品檢驗比重。

沙志一 農委會漁業署署長

  • 說明台灣鯛外銷水產品加工廠皆經HACCP或ISO20002認證,外銷品質在國際上無問題。
  • 回應韓國電視節目抹黑台灣鯛事件,已函請外交部澄清,並與台灣鯛協會研議製作澄清影片及提告求償,但對韓方僅承諾旁白解釋表示不滿。
  • 說明台灣鯛年產量約7萬至8萬噸,總值約30億元,韓國為重要市場,正密切觀察外銷及魚價影響。
  • 解釋魚塭未登記原因多為土地或水權問題,但未上市水產品仍會查驗,並已輔導合法比例從20%提升至60%。

陳威達 經濟部商業司科長

  • 說明商品標示法為普通法,食品標示應依食品衛生管理法規範,非食品類商品若未標示則屬不合法,由縣市政府商業單位稽查。

蔡淑貞 衛福部食藥署食品組組長

  • 說明食品產品標示規定,品名部分目前無強制規定成分含量,但將召開會議討論規範。
  • 說明查核麵類產品除標示外,亦會檢測油品及添加物,並會抽樣檢驗。

陳昭蓉 經濟部工業局副組長

  • 表示若整體政策決定整合食品認證標章,經濟部工業局將會配合。

相關後續

  • 糧食管理法修正草案已於102年10月31日報行政院,重點包括提高裁罰上限至300萬元、國產米與進口米不得混合銷售、增訂廢止糧商登記等。
  • 農委會將持續研究開發茶葉原產地微量元素鑑別技術,預計執行至103年,以提供科學判識依據。
  • 衛福部將重新研擬健康食品保健功效評估方法,將撤銷味全健康食用油的健康食品認證,並要求下架。
  • 衛福部承諾將要求各縣市衛生局加強散裝食品標示稽查,並立即召開視訊會議推動此項工作。
  • 行政院消保處將於11月7日召開第二次會議,與業者討論建立全國統一的問題商品退換貨標準。
  • 農委會將支持台灣鯛協會儘速在韓國提告求償,並協助澄清不實報導。
  • 衛福部承諾將在3至7天內,向社會大眾說明大統油品「400筆經銷商資料」的來龍去脈。
  • 衛福部承諾將儘快訂定散裝食品或現場調理食品的標示規範,並朝3個月內訂出方向努力。
  • 衛福部已成立食品安全聯合稽查取締小組,將檢調、警察、農委會及地方農業局納入查緝團隊,加強源頭管理與查緝。
  • 農委會承諾將在3個月內訂出動物飼料棉酚含量標準。
  • 針對黑心油品問題,通過臨時提案,將11月15日訂為黑心油品終結日,要求衛生機關完成所有工廠及市面所有販售產品的清查,源頭、工廠查核、市面產品標示不符規範的產品立即下架,違反者依法從重處罰。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衛生福利部全面檢討健康食品認證制度與標章。
  • 衛福部將立即要求澳洲相關單位提供粗棉籽油的棉酚含量資料,並請外館共同協助。
  • 農委會將持續加強稽查強度,檢討米與茶葉的混充規範,並呼籲消費者支持合理價格的國產農產品。
  • 農委會將提供歷年公糧虧空追討情況及倒閉公糧糧商書面資料。
  • 農委會將在3天內找到深海魚事件的明確答案。

原始資料

公報
1026801
卷/期/冊
102/68/1
發布日期
2013-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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