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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委員會審查預算並聚焦高鐵營運、票價與事故賠償爭議

交通委員會會議日期:2013-11-04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審查103年度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及交通部主管民用航空局的單位預算,並就交通部單位預算進行詢答,主要聚焦於台灣高鐵近期停駛事故的應變、賠償方案、票價調整爭議,以及中華電信釋股案、航發會組織章程等議題。會議最終通過多項決議,要求高鐵公司改善並提交報告,部分預算提案則暫緩處理或凍結。

討論事項一

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單位預算

核心議題

  • 審查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的年度預算編列,包括人事費、業務費及組織運作的合規性。
  • 討論飛安業務執行效率、事故調查時程及組織定位等問題。

相關爭議

  • 人事費增列約聘人員人事費96萬7,000元,委員質疑預算員額不變下增列的不合理性,且約聘人員平均年薪過高。
  •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水電費、通訊費、物品)均較上年度增加,委員質疑政府節能措施成效不彰。
  • 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的委員專業背景不符組織法規定,且組織架構仍設有已廢止的「執行長」職位,委員質疑未依法行政。
  • 飛航安全業務預算執行率偏低,委員擔憂未能善盡飛安改善及推動職責。
  • 委員質疑資訊服務費及資訊軟硬體設備費編列過於浮濫,存在重複採購和浪費。
  • 委員質疑飛安會常設組織的必要性,因飛航事故發生率不高且委員為兼任、調查官為聘任,與文官體制不符。

立法委員發言

劉櫂豪 立法委員

  • 提案刪除飛安會103年度「一般行政」項下「人員維持─人事費」中增列的約聘人員人事費96萬7,000元。
  • 提案刪減飛安會103年度「一般行政」中「基本行政工作維持」5%,以撙節公帑。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提案刪除飛安會103年度「一般行政」項下「人員維持─人事費」中增列的約聘人員人事費96萬7,000元。
  • 提案刪減飛安會103年度「一般行政」中「基本行政工作維持」5%,以撙節公帑。
  • 提案刪除飛安會103年度『人事費』92萬1,000元。
  • 提案刪除水電費用40萬元。
  • 要求檢討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常設之必要性。

魏明谷 立法委員

  • 提案刪除飛安會103年度「一般行政」項下「人員維持─人事費」中增列的約聘人員人事費96萬7,000元。
  • 提案刪除水電費用40萬元。
  • 提案刪除飛安會全數預算,因其聘用人員辦理長期性行政事務與組織規程不符,且薪資優渥。
  • 提案刪除飛安會「飛航安全業務」項下「調查能量建立業務」中30萬元預算,因經費大幅提升且計畫重點不明。

蔡其昌 立法委員

  • 提案刪除飛安會103年度「一般行政」項下「人員維持─人事費」中增列的約聘人員人事費96萬7,000元。
  • 提案刪減飛安會103年度「一般行政」中「基本行政工作維持」5%,以撙節公帑。

羅淑蕾 立法委員

  • 提案刪除飛安會103年度「一般行政」項下「人員維持─人事費」中增列的約聘人員人事費96萬7,000元。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提案刪減飛安會103年度「人事費」92萬1,000元,因約聘雇人員待遇及獎金增加,預算員額卻未增。
  • 提案刪減飛安會103年度「飛航安全業務─調查能量建立」項下『資訊服務費』20萬元,因網站維護費過高。
  • 提案刪減飛安會103年度「飛航安全業務」科目項下『資訊軟硬體設備費』20%,因購置筆記型電腦及資安設備有重複浪費之嫌。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提案刪減飛安會103年度「一般行政」中「基本行政工作維持」5%,以撙節公帑。
  • 提案凍結飛安會103年度「飛航安全業務」767萬4,000元之1/10,因預算執行率過低。
  • 提案凍結飛安會103年度預算之1/5,要求飛安會應依法調整委員會組成之專業代表性及其人事編制。
  • 提案刪減飛安會103年度歲出預算5,382萬5,000元之5%,因秘書室以聘用人員辦理長期經常性行政業務,不符法制。

林國正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交通部及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共同研議,比照美國國家交通安全委員會模式,合併成立專責運輸安全調查機構。
  • 提案要求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建立更嚴謹的調查作業時程管制及資訊管理系統,於1年內縮短平均調查時程至12個月內。
  • 提案建請將軌道事故納入獨立運輸事故調查範圍,整合成為「航空與軌道事故調查委員會」。
  • 提案要求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在排除必要軍事機密下,協助國防部成立專責單位負責軍機事故調查。

相關人員回應

張有恆 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主任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葉匡時 交通部部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沈啟 民用航空局局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歲入部分:第3款 規費收入 第20項 無列數。
  • 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歲入部分:第7款 其他收入 第20項 原列6萬2,000元,增列2萬2,000元,改列為8萬4,000元。
  • 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歲出部分:第2款 行政院主管 第15項 5,382萬5,000元,照列。
  • 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第1目 一般行政 4,610萬1,000元,照列,5項委員提案不予處理。
  • 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第2目 飛航安全業務 767萬4,000元,照列,3項委員提案不予處理。
  • 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第2目通過決議1項:凍結1/10預算,需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第3目 第一預備金 5萬元,照列。
  • 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通過決議6項:凍結1/5預算,待依法調整組織並提交報告後始得動支;交通部及飛安會應研議成立專責運輸安全調查機構;要求檢討飛安會常設必要性;要求飛安會1年內縮短平均調查時程至12個月內;建請將軌道事故納入獨立運輸事故調查範圍;要求飛安會協助國防部成立軍機事故調查專責單位。
  • 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儘速以書面答復。

討論事項二

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交通部主管民用航空局單位預算

核心議題

  • 審查民用航空局的年度預算編列,包括人事費、業務費及國際參與等議題。
  • 討論廉價航空消費爭議、桃園航空城計畫、機場營運效率、飛航安全規範及資產管理等問題。

相關爭議

  • 民航局103年度歲出預算「一般行政─人員維持」中「人事費」編列957萬5,000元,較上年度增幅達14.36%,且預算員額增加32人,人事費增加2,920萬8,000元,委員質疑預算編列不合理。
  • 民航局部分公務預算支出逐年挪移至民航作業基金,委員質疑破壞預算體制,規避國會監督。
  • 民航局接受以「Chinese Taipei Civil Aeronautics Administration」稱呼出席ICAO大會,委員質疑此舉矮化國格,並要求未來不得接受此類稱謂。
  • 國內航線票價調漲,特別是離島航線,委員質疑將衝擊離島觀光經濟,且停收機場降落費後業者成本已減輕,漲價急迫性需重檢討。
  • 現行法令限制國際廉價航空公司經營國內航線,委員質疑不利市場自由競爭及旅客權益,要求檢討開放可能性。
  • 廉價航空官網運送條款多以外文表列,導致民眾權益受損,委員要求民航局應要求廉航提供中文條款並設立消費糾紛處理窗口。
  • 民用航空局所屬台北機場室內網球場每年編列高額經費維護,卻專供自家員工及退休人員私用,且違反管理辦法,委員質疑為「貴族級特權」行為。

立法委員發言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提案刪減民航局103年度歲出預算3億1,185萬2,000元之10%,因人事費大幅擴增且預算編列不合理,以及變相濫用預算。
  • 提案凍結民航局103年度歲出預算3億1,185萬2,000元之10%,要求交通部率民航局針對ICAO邀請函矮化國格事件提出專案檢討報告。
  • 提案要求民用航空局應立即檢討並於1個月內全數補正政府研究報告上網公開資料。
  • 提案要求民用航空局應積極研議104年度預算起,各項公務業務計畫應回歸民航局單位預算內辦理,以維護預算體制。
  • 提案凍結民航局103年度「空運及航管業務」中「業務費」項下「國外旅費」1/3,因預算編列草率且混編至作業基金。
  • 提案刪減民航局103年度「第一預備金」1/2,因未執行率高達100%且國家財政拮据。
  • 提案要求民用航空局定期追蹤國際動態,以科學方法研究評估,調整我國航空器使用個人電子用品之相關規範。
  • 提案要求民用航空局於2個月內修訂台北機場網球場管理使用辦法供公眾付費使用,並優先提供網球運動員訓練。

羅淑蕾 立法委員

  • 提案刪減民航局103年度歲出預算3億1,185萬2,000元之10%。
  • 提案凍結民航局103年度歲出預算3億1,185萬2,000元之10%。
  • 提案凍結民航局103年度「一般行政-人員維持費」1/10。
  • 提案凍結民航局103年度「空運及航管業務-業務費」全數。
  • 提案凍結民航局103年度「第一預備金」全數。
  • 質詢民航局是否應評估裁撤西部各航空站,以避免持續虧損。
  • 提案要求主管機關應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針對「國際航權分配技術面飛安考核評分表」修正將「所屬航空人員」個人違規案件排除在外之爭議。

蔡其昌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民航局103年度歲出預算3億1,185萬2,000元之10%。
  • 提案要求民用航空局應積極研議104年度預算起,各項公務業務計畫應回歸民航局單位預算內辦理。
  • 提案凍結民用航空局103年度「一般行政-人員維持」項下人事費10%,俟專案報告後動支。
  • 提案凍結民用航空局103年度「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業務費1/3,要求民航局完成列管廉航消費爭議處理案件。
  • 提案要求民用航空局應於3個月內在各國際機場設立廉價航空消費糾紛處理窗口。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提案刪減民航局103年度歲出預算3億1,185萬2,000元之10%。
  • 提案要求民用航空局應積極研議104年度預算起,各項公務業務計畫應回歸民航局單位預算內辦理。
  • 提案要求交通部應待機場降落費停收政策屆滿後,重新檢討國內航空票價應予凍漲。
  • 提案要求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應於1個月內,針對開放國際廉價航空公司經營國內航線之法令規定檢討評估。
  • 提案要求交通部責成民用航空局調查所有廉價航空公司官網之運送條款及說明應以中文表列,並於1個月內改善。
  • 提案凍結民用航空局103年度「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業務費1/3,要求民航局完成列管廉航消費爭議處理案件。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提案刪減民航局103年度歲出預算3億1,185萬2,000元之10%。
  • 提案要求民用航空局應積極研議104年度預算起,各項公務業務計畫應回歸民航局單位預算內辦理。
  • 提案凍結民用航空局103年度「一般行政-人員維持」項下人事費10%,俟專案報告後動支。
  • 提案凍結民用航空局103年度「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業務費1/3,要求民航局完成列管廉航消費爭議處理案件。
  • 提案要求交通部責成民用航空局除檢討本次失事飛機之機型是否已不適合執行飛行勤務外,亦應一併檢討機齡超過20年之航空器之飛行時數是否過量,並於3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

劉櫂豪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民航局103年度歲出預算3億1,185萬2,000元之10%。
  • 提案要求民用航空局應積極研議104年度預算起,各項公務業務計畫應回歸民航局單位預算內辦理。
  • 提案凍結民用航空局103年度「一般行政-人員維持」項下人事費10%,俟專案報告後動支。
  • 提案凍結民用航空局103年度「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業務費1/3,要求民航局完成列管廉航消費爭議處理案件。
  • 提案要求交通部在花東地區應扮演主導角色,積極督促所屬相關單位儘速研議並與地方政府溝通協商,為台東機場爭取更多航點。

魏明谷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民航局103年度歲出預算3億1,185萬2,000元之10%。
  • 提案要求民用航空局應積極研議104年度預算起,各項公務業務計畫應回歸民航局單位預算內辦理。
  • 提案凍結民用航空局103年度「一般行政-人員維持」項下人事費2,920萬8,000元,俟交通部提出新增職員人力配置報告後動支。
  • 提案凍結民航局103年度「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業務費1/3。
  • 提案要求交通部責成民用航空局除檢討本次失事飛機之機型是否已不適合執行飛行勤務外,亦應一併檢討機齡超過20年之航空器之飛行時數是否過量,並於3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交通部責成民用航空局調查所有廉價航空公司官網之運送條款及說明應以中文表列,並於1個月內改善。

楊麗環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桃園航空城核心計畫應規劃「航空城宗教文化園區」。
  • 提案要求交通部應整體思考我國航空發展計畫,全力發展桃園航空城計畫,並將民航局辦公室遷移至桃園國際機場園區。
  • 質詢交通部中華電信釋股案有殺雞取卵之嫌,每年將損失固定收入,應從長計議。
  • 質詢台北捷運公司員工福利與獎金過高,應回饋其他地方興建軌道系統。
  • 質詢桃園升格直轄市後,汽車燃料使用費分配比例未重新調整,有失公平。
  • 質詢台鐵多卡通支付電子票證公司手續費過高,要求降低至少一半。
  • 質詢觀光局不應打擊大陸觀光客以自由行、小團體方式深入民間消費,應鼓勵高消費團體。

林國正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民用航空局103年度「一般行政-人員維持費」1/10。
  • 提案凍結民用航空局103年度「空運及航管業務-業務費」全數。
  • 提案凍結民用航空局103年度「第一預備金」全數。
  • 提案要求高雄小港國際機場應於4年內辦理完成跑道加鋪工程。
  • 提案要求規劃高雄小港國際機場於國內航廈新建登機廊廳連通國際航廈東翼登機廊廳,並規劃BOT方式引進飯店、餐廳、精品商場,擴建出境大廳為購物街及餐飲街,開發機場西北側土地為航太工業與航空器維修專區。

李鴻鈞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主管機關應於1個月內研擬相關辦法,送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書面報告,針對航空公司超賣機票嚴重侵害消費者權益且無處罰機制的問題。

相關人員回應

葉匡時 交通部部長

  • 中華電信釋股主要是為彌補行政院103年度預算短缺,只賣2%股權給三大基金,仍由政府掌握。
  • 台北捷運公司股權僅17.14%,會請董事代表反映員工高額福利與獎金問題。
  • 汽車燃料使用費分配原則是權責相符,與桃園市政府等已組成小組討論分配問題。
  • 台鐵多卡通清分費0.327元,已是每年與悠遊卡公司談判後的價格,會繼續努力爭取降低。
  • 觀光局政策是希望走優質旅遊,不會打擊大陸觀光客自由行、小團體深入民間消費。
  • 高鐵4月25日ET2故障事件,設備已送日本檢查,10月底已送回調查報告,主因是邏輯單元接收訊號不正常。
  • 高鐵11月2日跳電事件處理速度緩慢,特別是通知台鐵接駁作業,不可接受,高鐵公司需澈底檢討人為因素。
  • 高鐵維養及系統維修方面確實有需檢討之處,安全度與服務品質是絕對不能妥協的。
  • 高鐵公司10月8日推出的票價方案及優惠措施不足以彌補形象損失,已要求高鐵具體回應交通委員會要求。
  • 交通部已行文高鐵公司,要求提供董事會記錄。

范植谷 交通部台鐵局兼代局長

  • 台鐵多卡通每筆清分費0.327元,佔平均票價30元約1.1%,每年會與悠遊卡公司談判。
  • 台鐵閘門除了悠遊卡,也適用對號車票,多卡通目的是方便消費者,鼓勵各單位裝設以增加競爭。
  • 台鐵在新約中已要求悠遊卡公司達到650萬人次使用量時,提供尖峰費用8折回饋。

胡湘麟 交通部高鐵局代理局長

  • 高鐵4月25日ET2故障主因是道旁設備控制邏輯單元接收訊號不正常。
  • 高鐵董事會15席董事中,泛公股占9席(6席一般董事、2席官派獨立董事、1席航發會代表)
  • 獨立董事林振國年薪約180萬元,陳世圯、劉維琪約130萬元。
  • 丸紅公司轉包案經工程會判斷駁回,轉包確定,已登錄政府採購網,將依採購法沒收履約保證金。
  • 機場捷運中壢延伸線機電標已流標6次,主要問題在於號誌系統報價差距大。
  • 高鐵公司已向交通部報告11月2日事故是因施工緣故,絕緣器因電壓變化及鹽分積垢導致跳電。
  • 高鐵維修人員表示因國道塞車導致延誤,高鐵局將進一步了解。
  • 高鐵公司已提出延長特許年限申請案,但交通部認為方案不合理,要求重新檢討,不能損及全民利益。
  • 高鐵公司已同意擴大優惠,並授權經理部門配合行銷,將在今年底前提出具體優惠措施。

林司長國顯 交通部路政司

  • 民生汐止線可行性研究已通過,現正綜合規劃中,新北市希望明年底動工,但交通部明年沒有編列預算,將由新北市先出資。
  • 高雄捷運路竹延伸線經建會希望高雄市政府再檢討是否全線延長,高雄市目前針對工業區周邊土地開發重新評估,預計明年初提出報告。
  • 多卡通設備設置後,其他業者也可使用,民眾是最大受益者,悠遊卡在台北地區佔最大市場,但已要求北捷公司讓臺智卡等其他票證公司合作。
  • 公路總局補助多卡通設備最高49%,但委員建議逐年攤提回饋設備成本,路政司認為民眾和後台清分費用已享政府補貼。

周永暉 交通部鐵工局局長

  • 台東車站效能提升計畫進度較慢,但已調整工序,希望月台加高及電氣化部分可先做。
  • 台東車站工期延宕問題主要出在交通鐵路局與鐵工局之間的連繫。

吳盟分 交通部公路總局局長

  • 力行產業道路編為省道需行政院核定,公路總局會評估,但預算拮据,需考量維養費用。
  • 針對自用大貨車違規經營貨運業務,公路總局有配合公會做路機聯檢,會提供成果報告。
  • 貨運業停車場規定會再檢討,並與內政部及地方政府協調,確保符合實際需求。
  • 車輛停駛過戶不應要求繳交保險卡問題,會再了解金管會要求,並評估解除管制。
  • 機車事故防治成效有待加強,但不會貿然取消機車兩段式左轉或開放快車道,會視各地道安委員會評估。

彭煥儒 交通部高公局組長

  • 高速公路計程收費後,聯結車收費將採單一費率,已與業者達成共識,會在大貨車與聯結車之間取均值,費率仍在討論中。

方志文 交通部民航局副局長

  • 台俄航權架構已談成,容量部分後續以備忘錄處理,有利於共用班號及累積哩程。
  • 小港機場起降費率可研議調整,但影響航線開闢的關鍵因素還有很多,如地方觀光行銷。

陳天賜 交通部航政司司長

  • 航發會章程修改是為因應經建會與工程會組改後將不存在,非為逃避監督,精神上仍維持官方代表。

歐晉德 高鐵公司董事長

  • 11月2日高鐵停駛主因是新增三站施工導致絕緣器因電壓變化及鹽分積垢造成短路跳電。
  • 代表高鐵公司向所有受影響旅客表示誠摯歉意,並鞠躬道歉。
  • 高鐵公司將從寬認定,對11月2日11時16分至13時39分間受影響旅客提供全程退費,並額外補償一張全程半價乘車兌換券。
  • 高鐵公司董事的職責是對股東負責,但也會充分反映交通部立場,並將擴大優惠措施納入考量。
  • 承諾會改善自由座擁擠問題,並要求旅客不要再進入過度擁擠的車廂。
  • 目前高鐵平均只漲價6%左右,已授權經理部門擴大優惠,將在11月底前提出讓大家安心的優惠措施。
  • 承認原先未考慮早鳥票可能被黃牛業者及旅行社壟斷票源的問題,若有此疑慮,可暫緩實施。

張煥光 高鐵公司營運長

  • 絕緣器每個月檢查一次,按照原廠建議處理。
  • 高鐵設計安全距離為22公分,若絕緣靴積塵或鹽害,6.5公分距離會造成高低電壓差閃爍跳電,本次事件為此原因。

相關後續

  • 民用航空局歲入部分: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140項 270萬元,照列。
  • 民用航空局歲入部分:第3款 規費收入 第154項 2,938萬3,000元,照列。
  • 民用航空局歲入部分:第4款 財產收入 第152項 2,000元,照列。
  • 民用航空局歲入部分:第7款 其他收入 第151項 60萬9,000元,照列。
  • 民用航空局歲出部分:第14款 交通部主管 第2項 3億1,185萬2,000元,暫照列,2項委員提案暫保留。
  • 民用航空局第1目 一般行政 3億1,040萬6,000元,暫照列,3項委員提案暫保留。
  • 民用航空局第1目通過決議2項:一般行政-人員維持費凍結1/10,待書面報告後動支;業務費凍結1/3,待完成列管廉航消費爭議處理案件並提出書面報告後動支。
  • 民用航空局第2目 空運及航管業務24萬6,000元,暫照列。
  • 民用航空局第2目通過決議1項:空運及航管業務-業務費全數凍結,待書面報告後動支。
  • 民用航空局第3目 第一預備金120萬元,暫照列,2項委員提案不予處理。
  • 民用航空局通過決議18項:要求民航局1個月內補正研究報告上網公布資料;要求民航局積極研議104年度預算起公務業務計畫回歸單位預算辦理;要求交通部應待機場降落費停收政策屆滿後,重新檢討國內航空票價應予凍漲;要求交通部民航局1個月內針對開放國際廉價航空公司經營國內航線之法令規定檢討評估;要求民航局配合桃園航空城核心計畫規劃「航空城宗教文化園區」;要求交通部1個月內提出書面專案報告,說明整體航空發展計畫,全力發展桃園航空城並遷移民航局辦公室;質詢民航局是否應評估裁撤西部各航空站;要求主管機關1個月內研擬航空公司超賣機票相關辦法;要求主管機關3個月內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針對「國際航權分配技術面飛安考核評分表」修正爭議;要求交通部積極督促所屬單位與地方政府協商,為台東機場爭取更多航點;要求交通部責成民航局3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檢討機齡超過20年航空器飛行時數是否過量;要求交通部責成民航局1個月內改善廉價航空公司官網運送條款中文表列問題;建請民航局3個月內在各國際機場設立廉價航空消費糾紛處理窗口;要求交通部與台中市政府密切合作,改善台中機場聯外交通與公共運輸系統;要求高雄小港國際機場4年內辦理完成跑道加鋪工程;要求規劃高雄小港國際機場航廈及機場土地使用率提升方案;要求民航局定期追蹤國際動態,以科學方法研究評估,調整我國航空器使用個人電子用品之相關規範;要求民航局2個月內修訂台北機場網球場管理使用辦法供公眾付費使用。
  • 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儘速以書面答復。

討論事項三

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交通部單位預算 (高鐵相關議題)

核心議題

  • 高鐵11月2日停駛事故應變處理、旅客權益賠償與票價調整問題。
  • 交通部對高鐵公司營運的監督職責,以及高鐵公司治理、財務結構與未來發展方向。

相關爭議

  • 高鐵11月2日停駛事故應變緩慢,資訊公告不即時,車廂內無空調飲水,旅客權益受損。
  • 高鐵公司針對事故的賠償方案(全程半價券)與4月25日事故(全程免費券)不同,委員質疑其誠意與標準不一。
  • 高鐵票價調漲幅度與時機不當,委員質疑高鐵公司漠視民意,僅顧股東利益,且交通部監督不力。
  • 高鐵自由座擁擠不堪,旅客體驗差,委員質疑超賣且管理不當,影響服務品質與安全。
  • 中華電信釋股案將使政府持股比例降至最適持股比率以下,委員質疑此舉為賤賣國產,喪失未來穩定股息收入。
  • 航發會組織章程擬修改為選任制,委員擔憂國產變私產,政府對其投資事業(如高鐵)的監督權將受影響。
  • 機場捷運丸紅公司轉包問題,委員質疑政府僅沒收履約保證金而非解約,恐讓政府成為最大輸家。
  • 高鐵公司高層在事故發生時不在國內坐鎮,且對票價調漲態度強硬,委員質疑其傲慢與對交通部威信的挑戰。

立法委員發言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要求高鐵公司針對11月2日事故提出具體改善方案,並撤換官股董事長歐晉德。
  • 質疑高鐵公司網站未即時公告事故訊息,車廂內無空調飲水,對旅客權益踐踏。
  • 要求高鐵公司比照4月25日事故,對11月2日受影響旅客發放一張全程免費乘車券,而非半價券。
  • 質疑交通部對高鐵公司多卡通手續費過高問題監督不力,導致悠遊卡獨占市場且未合理回饋政府設備成本。
  • 重申反對中華電信釋股案,認為將使政府失去對中華電信的控制權,且為賤賣國產。

林國正 立法委員

  • 要求高鐵公司董事長歐晉德應就事故應變不當向人民道歉,並鞠躬。
  • 要求高鐵公司針對11月2日事故實施全額全票理賠。
  • 質疑高鐵董事會泛官股過半,卻仍決定調漲票價,挑戰交通部政策。
  • 要求交通部應依「交通部派任公民營事業及財團法人機關代表遴選、管理及考核要點」對高鐵官股代表進行考核與要求。
  • 要求交通部督促高鐵公司在11月底前提出實質不調漲票價的具體回應。
  • 質疑機場捷運丸紅公司轉包案處理不當,僅沒收保證金而非解約,且機電標流標多次,恐影響工程品質。

盧嘉辰 立法委員

  • 質疑高鐵公司危機處理能力差,服務態度未改善,要求交通部祭出公權力整頓高鐵。
  • 質疑交通部偏遠地區交通建設及捷運萬大、土城、樹林線進度嚴重落後,執行率低。
  • 要求交通部應排除障礙,掌握脈動,確保捷運萬大、土城、樹林線及三鶯線建設進度。
  • 質疑機車事故防治成效不彰,不應貿然取消機車兩段式左轉或開放機車行駛快車道,要求公路總局研擬有效方案。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質疑高鐵公司票價調漲無分寸,拒絕降價,態度高傲,無視交通部及立法院決議。
  • 批評高鐵超級早鳥票方案圖利黃牛產業及特定對象,犧牲普遍性降價機會。
  • 要求高鐵公司應全面降價,而非僅提供優惠措施。
  • 質疑高鐵公司對11月2日事故的賠償方案(半價兌換券)與4月25日事故(免費乘車券)標準不一,是因循苟且的心態。
  • 質疑高鐵公司董事長歐晉德在面對高鐵問題時,過於學術分析,缺乏魄力,且未有效處理政治現實。
  • 要求高鐵公司應增加財經專業人才,避免推出有後遺症的優惠措施。
  • 質疑高鐵公司董事長歐晉德作為官派董事長,應對人民負責,而非僅對股東負責,其發言缺乏對交通部威信的維護。

蔡其昌 立法委員

  • 批評高鐵服務品質差卻敢漲價,應變能力不足,官股代表未善盡監督職責。
  • 支持拒審交通部預算,直到高鐵問題得到解決。
  • 質疑交通部多卡通政策圖利悠遊卡公司,政府花錢設置設備卻未要求合理回饋,市佔率已高達97%。
  • 要求交通部應向悠遊卡公司要求逐年攤提設備成本的回饋機制,否則將持續凍結預算。

魏明谷 立法委員

  • 要求變更議程,請高鐵董事長歐晉德到委員會說明事故狀況。
  • 質疑高鐵11月2日跳電事故應變措施不足,列車停駛於八卦山脈,旅客受困車廂無疏散。
  • 質疑高鐵公司將11月2日跳電歸因於鹽害是欺騙,因事故地點離海岸最遠。
  • 要求高鐵公司針對11月2日事故提供全程全額賠償,而非半價兌換券。
  • 質疑交通部對自用大貨車違規經營貨運業務取締不力,導致不公平競爭。
  • 質疑貨運業停車場法令規定不符實際,增加業者成本,要求與內政部協調改善。
  • 質疑大貨車停駛過戶仍需繳交強制險保費不合理,要求檢討。
  • 質疑高速公路計程收費後,曳引車無論有無加掛貨櫃都以高費率計算,增加運輸成本。
  • 質疑南投縣政府拒絕法輪功團體參加元宵燈會,觀光局有補助卻不主導,有失公平。

林明溱 立法委員

  • 要求交通部應強硬監督高鐵公司,若不配合可考慮由政府買下股份經營。
  • 反對交通部出售中華電信股票,認為是賤賣國產,且將使政府失去對中華電信的控制權。
  • 要求交通部應將力行產業道路改編為台14線,由公路總局養護。
  • 要求交通部台鐵局解決集集保育中心設站及田寮車站改為雙月台的經費問題。
  • 建議高鐵公司可在尖峰時段指定一或兩班次提供9折優惠票價。

楊麗環 立法委員

  • 建議高鐵公司營運規章中與賠償旅客相關條文須送立法院審核。
  • 要求交通部將中華電信釋股案意見帶回行政院重新考量,認為此舉有殺雞取卵之嫌。
  • 要求交通部對台北捷運公司員工高額福利與獎金問題,請董事代表反映意見,應回饋其他地方建設。
  • 要求交通部重新調整桃園縣升格直轄市後的汽車燃料使用費分配比例,確保公平性。
  • 要求交通部台鐵局與電子票證公司談判,降低多卡通手續費。
  • 質疑觀光局不應打擊大陸觀光客以自由行、小團體方式深入民間消費,應鼓勵高消費團體。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質疑高鐵公司對絕緣體鹽害檢查不力,導致11月2日跳電事故,是人為疏失。
  • 批評高鐵公司營運7年來事故達64次為全世界最多,應變能力差,乘客疏散混亂。
  • 質疑高鐵公司對旅客賠償態度傲慢,要求全額賠償,而非僅退嘉義到台中段票價。
  • 堅決反對交通部修改航發會組織章程為選任制,擔憂國產變私產,影響政府監督權。
  • 反對交通部賣出中華電信2%股份,認為此舉不划算且將損失每年固定收入。
  • 揭露桃園機場公司總經理林鵬良涉嫌用公款租車位、漏水弊端及高額公關費買禮品等問題,要求部長查明。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質疑高鐵漲價後自由座擁擠不堪,旅客被迫蹲坐走廊,影響服務品質、安全與尊嚴。
  • 批評高鐵為賺錢不擇手段,管理失控,服務品質退步。
  • 質疑高鐵漲價後仍無法保證不延長特許年限,應一次性解決財務問題。
  • 要求高鐵公司不應在油電雙漲、百業蕭條的最不當時機堅持漲價。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要求公路總局與高雄市政府溝通,拓寬台11線路竹段瓶頸,帶動地方發展。
  • 要求交通部協助高雄市克服困難,儘速核定高雄捷運路竹延伸線,目標明年年初核定。
  • 質詢台俄航權突破內容,要求民航局積極促成,開闢新航線,帶動雙邊觀光與商務。
  • 建議小港機場起降費比照台中、台南機場調降,以提升競爭力,吸引航空公司開闢新航線,發揮區域轉運功能。

林佳龍 立法委員

  • 要求交通部將台鐵山線、海線串連成大台中環狀線,高架捷運化,以利高鐵事故時接駁疏運。
  • 要求交通部承諾不會將台鐵轉型完全推給地方政府,應採通盤核定、分階段實施。
  • 質疑高鐵11月2日跳電事故應變機制不足,交通部未啟動SOP,僅靠電話聯繫。
  • 要求高鐵局檢討高鐵設備維護,舉一反三,因應雲嘉地區海風及鹽份侵蝕影響。
  • 質疑高鐵維修人員因國道塞車延誤2小時抵達現場,要求釐清動線與責任。
  • 重申高鐵品質差無理由漲價,要求交通部對高鐵延長特許年限申請案採取堅定立場,在高鐵未解決問題前不予通過。

相關人員回應

葉匡時 交通部部長

  • 對高鐵一再發生狀況感到痛心與失望,認為高鐵表現太差。
  • 認為高鐵11月2日事故賠償方案不合理,應全面檢討調整,不應只退半價。
  • 高鐵11月2日事故通知台鐵接駁速度緩慢,不可接受,高鐵公司應澈底檢討人為因素及內部教育訓練。
  • 強調高鐵穩定度與服務品質絕對不能妥協,即使不漲價也不能影響品質。
  • 已向高鐵公司董事長歐晉德反映交通委員會要求,希望高鐵公司能有具體善意回應。
  • 中華電信釋股是配合行政院政策彌補國庫短缺,但股權仍由三大基金掌握,不影響控制權。
  • 承諾會努力達成台中鐵路高架捷運化及環狀線政策方向,並協助地方政府儘快提出計畫。
  • 高鐵11月2日跳電事故發生後約11時40分接獲高鐵局簡訊通報,已要求高鐵局儘速處理,但高鐵公司通知台鐵接駁較慢。
  • 高鐵延長特許年限申請案,交通部認為不合理,要求高鐵重新檢討,不能損及全民利益。

胡湘麟 交通部高鐵局代理局長

  • 高鐵公司已獲董事會授權,可在今年底前提出擴大優惠方案。
  • 高鐵公司董事長歐晉德已獲知交通委員會要求,將在下午會議中說明事故及票價問題。
  • 高鐵董事會15席董事中,泛公股占9席,其中2席獨立董事為官方推派。
  • 機場捷運丸紅公司轉包案已確定,將沒收履約保證金,但未達解約條件。
  • 機場捷運中壢延伸線機電標已流標6次,主因報價差距大,但土建與機電介面問題會納入考量。
  • 高鐵11月2日跳電事故主因是新增車站施工導致絕緣器因電壓變化及鹽分積垢造成短路。
  • 高鐵公司對絕緣器每月檢查一次,依原廠建議處理,設計安全距離22公分,鹽害積垢可能導致跳電。
  • 高鐵11月2日事故維修人員因國道塞車延誤,高鐵局將進一步了解動線及責任歸屬。
  • 高鐵公司有制定維修檢查機制,會要求高鐵公司依照程序進行檢討。

歐晉德 高鐵公司董事長

  • 11月2日高鐵停駛主因是新增三站施工導致絕緣器因電壓變化及鹽分積垢造成短路跳電。
  • 代表高鐵公司向所有受影響旅客表示誠摯歉意,並鞠躬道歉。
  • 高鐵公司將從寬認定,對11月2日11時16分至13時39分間受影響旅客提供全程退費,並額外補償一張全程半價乘車兌換券。
  • 高鐵公司董事的職責是對股東負責,但也會充分反映交通部立場,並將擴大優惠措施納入考量。
  • 承諾會改善自由座擁擠問題,並要求旅客不要再進入過度擁擠的車廂。
  • 目前高鐵平均只漲價6%左右,已授權經理部門擴大優惠,將在11月底前提出讓大家安心的優惠措施。
  • 承認原先未考慮早鳥票可能被黃牛業者及旅行社壟斷票源的問題,若有此疑慮,可暫緩實施。

吳盟分 交通部公路總局局長

  • 台11線路竹段交通量尚無拓寬需求,但會與高雄市政府及地方溝通。
  • 機車事故防治有成效,但仍可加強,不會貿然取消兩段式左轉,會依個案評估。

林司長國顯 交通部路政司

  • 高雄捷運路竹延伸線經建會希望高雄市政府再檢討是否全線延長,高雄市目前正重新評估土地開發,預計明年初提出報告,交通部將協助。
  • 捷運萬大線第一階段預計107年完成,第二階段視財務計畫而定,新北市與台北市財務分配問題待協商確定。

范植谷 交通部台鐵局兼代局長

  • 集集保育中心設站經費高達2,600多萬元,因台鐵虧損,建議再與農委會協調支援。

彭煥儒 交通部高公局組長

  • 高速公路計程收費後,聯結車收費將採單一費率,已與貨運業者達成共識,費率將取空車與載貨比例均值,而非固定65元。

方志文 交通部民航局副局長

  • 台俄航權架構已談成,容量部分後續以備忘錄處理,有利於共用班號及累積哩程。
  • 小港機場對新航線或新航點開闢有更優惠折扣,已於7月1日實施。

鍾振芳 交通部人事處處長

  • 高鐵董事不經人事處任用,交通部派任公民營事業及財團法人機關代表遴選、管理及考核要點適用於交通部直接出資的單位。

洪玉芬 交通部會計處處長

  • 官股代表應站在官股立場表達意見。

相關後續

  • 交通部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交通部單位預算,只進行詢答不處理預算。
  • 請交通部儘速聯絡高鐵公司歐董事長與總經理於下午2時到委員會,針對11月2日停電事件提出說明。
  • 通過臨時提案1項:要求交通部責成高鐵局協調台灣高鐵公司,將早鳥票分為實名制及非實名制,以實名制購買早鳥票可退票,非實名制則不得退票,以遏止黃牛票業者及旅行社壟斷票源。
  • 通過臨時提案1項:要求交通部應慎重考慮撤換航發會官股代表、高鐵董事長歐晉德,並暫緩交通部所有預算審查,俟交通部提出「高鐵停駛交通備援疏運計畫」之專案報告後,再予以審查。但其中「並暫緩交通部所有預算審查,……再予以審查」整句刪除。
  • 通過臨時提案1項:要求交通部非依法律需要不得修改航發會董監事部分之章程規定。
  • 通過臨時提案2項:針對11月2日高鐵事故,高鐵應對受影響乘客11時16分至13時39分全面恢復正常班次之旅客,除全額退票外,同時對於乘客之時間等加害損失,應再提供一張全程免費乘車券賠償。

原始資料

公報
1026901
卷/期/冊
102/69/1
發布日期
2013-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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