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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監察院與立法院103年度預算案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日期:2013-11-06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聯席會議審查監察院與立法院103年度預算案。監察院秘書長報告立法計畫與預算執行,引發委員對監察院存廢、彈劾糾正效能、財產申報制度及院長言行等廣泛質疑。立法院秘書長則報告本院預算,委員關注資訊公開、托兒設施與辦公環境。會中多項預算提案與主決議獲通過,部分交付研議,監察院預算審查則另定期處理。

討論事項一

邀請監察院秘書長列席報告立法計畫及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監察院主管收支部分

核心議題

  • 監察院秘書長報告其立法計畫、102年度施政與預算執行概況,以及103年度施政重點與預算編列情形,強調提升施政績效、紓解民怨、保障人權與強化廉政職能。
  • 委員們主要針對監察院的憲政定位、功能實效、預算配置、陽光四法執行、以及院長與秘書長相關爭議事件進行質詢與討論。

相關爭議

  • 監察院存廢與功能不彰:多位立法委員質疑監察院辦案效率低落,彈劾案無實質效力(官員不因此下台)、糾正案淪為「作文比賽」,認為監察院已淪為「無牙老虎」或「烏龍院」,甚至提出廢除監察院的建議。
  • 監察權行使與個案處理:委員質疑監察院處理張通榮關說案與黃世銘洩密案的時效與結果,認為監察院對「大官」辦案會「轉彎」,未能回應社會期待。
  • 監察院長言行失當爭議:多位委員批評監察院長王建煊公開指責監委「混球」、送花支持黃世銘、提議引進中國媒體、批評國會運作不似民主政治等言論,認為其言行不符憲政機關首長格調,涉嫌干涉個案調查。
  • 財產申報制度漏洞:法官法修正後,法官、檢察官因無職等而改向所屬機關政風單位申報財產,而非監察院,委員擔憂此為貪瀆漏洞,監察院秘書長亦表示贊同修法統一事權。
  • 檔案銷毀爭議:監察院秘書長曾因調查案卷部分內容遭違法銷毀而遭監委彈劾,委員質疑檔案管理漏洞,秘書長則稱符合檔案法規且保存完整。
  • 政治獻金申報不合理:委員指出婚喪喜慶禮金無法申報為政治獻金,以及政黨對候選人補助無上限形成黑洞等問題,要求監察院檢討修法。
  • 預算編列與效率:監察院預算人事費佔比過高(約84%),導致業務費受限,委員認為影響辦案效率,並質疑陳情案受理數與處理數不成比例。

立法委員發言

廖正井 立法委員

  • 質疑民眾傾向找立委而非監察院陳情,因立委服務更熱情有效率,且公務員懼怕民意機關多於監察院。
  • 批評法官法修正後,法官、檢察官財產申報不再歸監察院管轄,形成漏洞,監察院修法進度緩慢。
  • 指出監察院陳情案開案率低,給人民高高在上、官僚的印象。
  • 建議檢討政治獻金法中婚喪喜慶禮金無法申報的問題,並建議選舉期間禁止包禮金。
  • 要求監察院簡化財產申報程序,應學習所得稅申報電腦歸戶,主動提供資料供委員確認。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認為監察院糾彈與糾正功能不彰,彈劾官員不會下台,糾正案淪為「作文比賽」,建議廢除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讓彈劾權與懲戒權合一。
  • 指出外界對監察院「包青天」印象破滅,批評監察院彈劾認真工作者卻不彈劾該彈劾者。
  • 建議監察委員行使糾彈案應採記名投票並公開,以提升透明度與責任歸屬。
  • 主張監察院預算雖少,但功能不彰,應思考其存廢,但短期內仍應審查預算。

吳宜臻 立法委員

  • 批評監察院處理張通榮關說案耗時一年且彈劾未過,質疑黃世銘案調查進度,擔憂監察院會「拖延」為大官解套,淪為「烏龍院」。
  • 指出監察院糾正報告對苗栗縣福祿壽殯葬園區案未能有效保障民眾權益與生態,糾正案淪為「作文比賽」。
  • 強調公懲會對彈劾案處理時效冗長且不買帳,導致監察院彈劾成效不彰。
  • 質疑監察院人事預算佔比過高,卻未能有效辦理大官或保障小民權益,建議廢除監察院並將調查權還給立法院。
  • 批評監察院長王建煊包庇黃世銘,呼應馬意,未能回應社會期待。

柯建銘 立法委員

  • 強烈批評監察院長王建煊公然包庇黃世銘、操縱司法,送花給涉案人,甚至銷毀公文,行為荒謬且破壞憲政體制。
  • 質疑監察院處理其2008年檢舉王建煊擔任財政部長期間開放設立民營銀行造成國庫虧損的案件,最終查無實據,認為是政治鬥爭工具。
  • 指出政治獻金法存在漏洞,特別是政黨對候選人補助無上限,導致政治獻金成為黑洞,要求監察院徹查馬英九政治獻金問題。
  • 建議立法院應暫停行使對第5屆監察委員的同意權,並考慮刪減監察院預算,只保留財產申報等基本功能費用。

呂學樟 立法委員

  • 批評監察院長王建煊公開指責歷任監委為「混蛋」,以及送花給黃世銘並稱其行為為「小瑕疵」,是公然干涉監委辦案,破壞行政倫理。
  • 質疑特偵組將前法務部長曾勇夫函送監察院調查,是否涉及公務員懲戒法與破壞行政倫理,因特偵組非其上級機關。
  • 要求監察院秉持大公無私精神,加速處理黃世銘洩密案,以澄清「辦綠不辦藍」的質疑。
  • 認為國會總機被監聽是嚴重事件,立法院應繼續追究濫權監聽行為。

潘維剛 立法委員

  • 建議法官、檢察官財產申報應統一歸監察院辦理,避免制度疏漏。
  • 指出監察院人民請願案處理效率低落,建議參考國外行政評價制度,提升辦案比率。
  • 質疑監察院約談行政首長次數過多(如「豬血糕事件」署長被約談700次),影響行政工作運作,要求監委慎用調查權。
  • 批評食品安全問題層出不窮,卻未見任何官員被彈劾或糾舉,質疑監察院未能有效發揮功能。

尤美女 立法委員

  • 批評監察院長王建煊公開主張引進中國媒體、批評立法院運作、提議國會動用警察權等言論,認為其言行不符憲政原則與人權保障。
  • 質疑監察院檔案銷毀彈劾案,要求監察院檢討檔案保存年限,並全面推動檔案電子化。
  • 建議監察院應加強人權保障功能,避免淪為「烏龍院」。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質疑監察委員工作不夠忙碌,應更積極查辦當前層出不窮的貪腐、弊案,以回應民怨。
  • 建議寬列監察院預算,但若無良好表現,則應考慮廢除。
  • 肯定監察院對食品安全問題的重視,但指出衛福部預算與人力不足,建議將健保預算挪用於預防性健康保護措施。
  • 批評監察院長言行不當,應專注公務,立德立功立言,而非發表風涼話或上教堂講道。

王惠美 立法委員

  • 質疑本屆監委任期已過5年,卻無令人印象深刻的「打老虎」案件,未能有效監督政府。
  • 指出各機關對監察院糾正彈劾越來越不重視,公懲會拖延彈劾案,使監察院淪為「無牙老虎」。
  • 批評食品安全問題持續惡化,卻無官員為此負責,質疑監察院未能有效監督。
  • 質疑監察院約談過多公務人員(5,000多人),卻多辦「烏龍案」,造成擾民。
  • 引用前監察院長錢復的說法,認為監察院功能不彰,建議監察院應貼近民意,打擊貪腐,否則應廢除。

邱文彥 立法委員

  • 關切監察院對臺東美麗灣飯店等個案的調查報告與處理結果,質疑中央與地方互推責任導致行政績效不彰。
  • 詢問監察委員出國考察報告是否全部公開上網,並關切其成效。
  • 建議監察院應提供更詳細的個案調查報告資料供委員參考。

相關人員回應

陳豐義 監察院秘書長

  • 說明監察院立法計畫著重於研究監察法及組織法修法,並與內政部、法務部研究陽光四法,以完善財產申報制度。
  • 報告103年度預算目標為提升施政績效與預算執行效能,102年度預算執行率預計達98.67%,人事費佔比約84%。
  • 指出監察院5年3個月內收到122,100多件人民書狀,處理510件,調查比例達26.6%,高於國際水準。
  • 強調監察權與審計權合作強化,提升預算執行效能;積極巡察中央與地方機關,提出1,195項意見。
  • 表示透過陽光四法提升廉政職能,並加強明年七合一選舉廉政業務宣導。
  • 回應法官、檢察官財產申報問題,表示監察院已督促並收到資料,認同修法統一事權。
  • 承認政治獻金法中婚喪喜慶禮金申報問題應檢討,並會研究選舉期間禁止包禮金的建議。
  • 說明財產申報程序已改為房屋取得時間登記,5年以上價格免寫,並表示會檢討簡化申報流程。
  • 解釋監察院約談行政首長次數過多確有改善必要,並已向委員轉達應有所節制。
  • 強調監察院對檔案保存非常慎重,符合檔案法規定,並無燒毀情事,承諾會研究檔案電子化。

許海泉 監察院副秘書長

  • 說明懲戒權依照憲法規定屬於司法機關,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是依法律規定成立的單位。

相關後續

  • 監察院103年度歲入預算照列,無異議。
  • 監察院刪除教育訓練學分補助費用300千元之提案,因連署人數不足,無法成案。
  • 監察院刪除休假補助之國民旅遊卡經費之提案,因連署人數不足,無法成案。
  • 監察院凍結業務費三分之一(12,360千元)並要求檢討檔案管理要點、全面電子化檔案的提案,經修正後通過。
  • 監察院刪除首長特別費2,190千元之提案,因連署人數不足,無法成案。
  • 監察院凍結調查巡察業務費二分之一,待提出檢討報告並向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之提案,經修正後通過。
  • 監察院刪減調查巡察業務「一般事務費」3,100千元之提案,不予通過。
  • 監察院刪減財產申報業務「政治獻金申報─一般事務費」1,000千元之提案,經修正後通過。
  • 關於監察委員監試國考不得支領酬勞及相關費用之主決議通過。
  • 關於監察院應參考國外制度研擬提升陳情案處理效率方案之主決議通過。
  • 關於監察院研擬公告巡察各機關優缺點評比機制之主決議通過。
  • 關於監察院應分階段於明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公務人員財產申報資料線上公告之主決議通過。
  • 關於因法官法修正導致法官、檢察官財產申報改向所屬機關,建請監察院儘速修法補救之主決議通過。
  • 關於監察院主管預算全部刪除(除基本行政工作等)之提案,因連署人數不足,無法成案。
  • 關於立法院明年(103年)暫停行使對第五屆監察委員同意權之提案,因連署人數不足,無法成案。
  • 關於監察院長王建煊應立即辭職下台之提案,因連署人數不足,無法成案。
  • 監察院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監察院主管收支部分,另定期繼續審查。

討論事項二

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立法院主管收支部分

核心議題

  • 立法院秘書長報告102年度議事績效與預算執行,以及103年度預定工作項目與預算編列重點,強調賡續強化議事行政與服務功能。
  • 委員們主要針對立法院的資訊公開透明度、辦公環境改善、職員借調與加給問題、托兒設施設置、以及赴大陸考察預算等議題進行質詢與討論。

相關爭議

  • 資訊公開與數位化:委員建議立法院應學習美國C-SPAN設立專屬頻道、建置APP、將資料庫Google化,以提升資訊公開透明度與使用便利性,但秘書長提到需考量政府資訊公開法規定及內部共識。
  • 職員借調與職務加給:委員質疑預算中心與法制局職員被借調至其他單位仍領取職務加給,認為不合理,要求歸建或取消加給,秘書長則解釋為因應業務需求與人事權考量。
  • 托兒設施設置:立法院員工數超過250人,卻未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設置托兒設施或提供適當措施,委員要求立法院帶頭守法並給予明確改善期限。
  • 辦公環境與國會改建:委員普遍反映立法院辦公空間狹小、缺乏停車場、通道不便,寄人籬下向地方政府租房,影響國會形象與委員工作情緒,建議推動國會改建或遷建。
  • 赴大陸考察預算:委員質疑立法院編列赴大陸考察旅費,認為中國非民主立法體制,考察意義不大且與國會核心價值不符,建議刪除或轉用於考察歐美調查權與聽證權。

立法委員發言

潘維剛 立法委員

  • 肯定立法院行政、環境維護進步,但建議未來會議室基本空間應更統一。
  • 建議國會圖書館應主動協助委員蒐集國內外資料,發揮專業功能。
  • 支持立法院作為政府機關應帶頭遵守《性別工作平等法》,設置托兒設施或與附近幼兒園簽約合作。
  • 支持將立法院法制局和預算中心報告適當公開,促進資源共享。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質疑預算中心與法制局職員被借調出去仍領取職務加給,認為不合理,要求歸建或取消加給。
  • 批評立法院員工數已達1,045人,卻未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設置托兒設施,要求秘書長給予明確改善期限。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建議立法院應學習美國C-SPAN設立專屬國會頻道,並建置手機APP實現隨時隨點的資訊服務,以提升公開透明度。
  • 要求立法院資訊系統應「Google化」,讓委員能透過關鍵字搜尋所有相關資料,提升資料使用便利性,並注意資安問題。
  • 強調預算中心和法制局對委員問政貢獻卓著,應強化其人力,避免借調,並主動以電子郵件提供報告給委員。
  • 建議立法院預算中心和法制局研究人員進行人權評估訓練,提升法案與政策評估能力。

尤美女 立法委員

  • 指出民間「臨時政府」已能即時播放立法院所有委員會議事,質疑立法院在資訊公開上的保守態度,要求放寬限制。
  • 建議立法院應加強預算中心與法制局人員的人權與性別影響評估訓練,以有效監督行政院提出的法案與預算。
  • 質疑立法院編列赴大陸考察國會的旅費不必要,認為中國非民主立法體制,建議將預算轉用於考察歐美地區的調查權與聽證權。

吳宜臻 立法委員

  • 肯定立法院法制局及預算中心報告的專業意見,建議適當公開這些報告,並考慮讓專業團體或利害關係人申請閱覽。
  • 建議立法院國會圖書業務提供的國外法案資訊應提供簡要中文摘要,以克服語言障礙,協助委員問政。
  • 指出遊說法實施後遊說登記件數過少,與實際運作狀況不符,建議秘書處主動向內政部反映修法必要性。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肯定立法院減編9,700多萬元預算,但質疑公報業務預算增加500多萬元,要求公報紀錄支援人員酬金預算編列應更精準。
  • 關切立法院編列1億8,000多萬元用於雲端刀鋒伺服主機擴充案及2,500多萬元購置資訊軟體,要求說明其必要性與預算覈實編列。

呂學樟 立法委員

  • 批評立法院作為憲政機關卻向地方政府租房且有違章建築,影響國會形象,建議推動國會改建或遷建。
  • 強調立法院應具備調查權與聽證權,以回應大法官釋字585號解釋,並有效制衡行政權,避免國家資源扭曲浪費。
  • 指出立法院曾決議檢察官應避免濫行上訴,批評檢察總長黃世銘逕自宣布院長涉司法關說,嚴重影響國會形象。
  • 建議立法院應具體行文給相關監聽執行單位,遏止濫行監聽國會的歪風。

廖正井 立法委員

  • 感謝立法院同仁提供優質服務,並對司機朋友及工作同仁的辛勞表示感動。
  • 呼籲改善立法院辦公環境,建議利用少子化解編的學校用地興建停車場或地下通道,以提升委員工作舒適度與安全,避免受到抗議民眾干擾。
  • 認為立法院應勇敢站出來推動國會改建,提升國會地位,並為下一代立委改善工作環境。

相關人員回應

林錫山 立法院秘書長

  • 報告102年度立法院通過法律案97件、預算案26件等共141件議案,歲出預算執行率達93.6%。
  • 說明103年度預算實質減列2.23%,主要因公勞健保費調漲及油料費調高。
  • 回應國會圖書館將朝主動協助委員蒐集資料方向努力,並肯定法制局與預算中心的專業貢獻。
  • 承認預算中心與法制局有10名職員借調至其他單位,解釋是因應委員會與辦公室的專業需求,並承諾檢討借調制度。
  • 承認立法院未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設置托兒設施,解釋是因場地、經費困難,但會朝與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合併辦理或研擬補助措施方向努力,並已公布7個合作托兒地點。
  • 回應將研究設立專屬國會頻道(如C-SPAN)的可能性,並表示立法院APP的隨選視訊行動版預計明年2月上線。
  • 說明立法院資訊系統將持續精進,但「Google化」是大型工程,需時間規劃,並承諾主動提供電子檔報告給委員。
  • 表示將努力加強預算中心與法制局人員的人權與性別影響評估訓練。
  • 解釋赴大陸考察旅費48萬元是小三通交通費用,並非考察中國國會,且歷年來均會繳庫。
  • 強調立法院最迫切需要的是賦予調閱權與聽證權,以有效制衡行政權,避免國家資源扭曲浪費。
  • 承諾將提供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相關資料給委員會所有委員。

陳露生 立法院資訊處處長

  • 說明立法院APP已提供多項服務,隨選視訊行動版預計明年2月上線。
  • 解釋雲端主機擴充是為提升運用系統虛擬化效率,整體資訊預算較去年減列11.5%。

藍維宗 立法院公報處處長

  • 說明公報紀錄支援人員酬金預算增加是因應實際決算數與工作量需求,會努力使預算編列更精準。

相關後續

  • 立法院103年度歲入預算照列,無異議。
  • 刪除立法院議事業務「大陸地區旅費」480千元之提案,不予通過。
  • 關於立法院應研擬公開法制局和預算中心評估報告可行性之主決議通過。
  • 關於立法院應儘速將文件檔轉成開放資料格式並建置單一查詢介面資料庫系統之提案,經修正後通過。
  • 關於立法院法制局、預算中心編制人員歸建之提案,因連署人數不足,無法成案,但秘書處承諾將檢討。
  • 關於立法院應儘速研議設置適當托兒設施、措施之提案,經修正後通過。
  • 關於立法院預算中心及法制局研究人員進行人權評估訓練並擬訂相關作法之主決議通過。
  • 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立法院主管收支部分審查完竣,提報院會,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
  • 主席要求秘書長解決委員至文件陳列室閱覽資料無座位問題。
  • 主席報告特偵組部分資料尚未送達立法院資料陳列室,將於明日會議提出因應提案。

原始資料

公報
1026902
卷/期/冊
102/69/2
發布日期
2013-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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