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委員會審查103年度總預算及自由經濟示範區規劃
財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3-11-06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涵蓋中央銀行歲入繳庫、財政部及國庫署等歲出預算,並針對自由經濟示範區的金融業納入方案、租稅優惠規劃及稅式支出評估進行專題報告與質詢。會議聚焦於央行盈餘繳庫爭議、政府財政困境、各機關預算編列合理性、金融開放的風險管控及租稅優惠的效益與公平性等核心議題,並要求相關部會提出評估報告及改善計畫。
討論事項一
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行政院歲入預算審查 (中央銀行股息紅利繳庫及財政部歲入部分)
核心議題
- 審查中央銀行103年度股息紅利繳庫預算,並檢討其過度依賴繳庫挹注財政的問題及未分配盈餘的覈實繳庫。
- 審查財政部及所屬單位的稅課收入、罰款、規費、財產及其他收入預算,並關注綜合所得稅預估、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漏洞、罰金罰鍰目標值設定及國有財產釋股等議題。
相關爭議
- 中央銀行盈餘繳庫與財政依賴:曾巨威委員指出央行過度依賴累積盈餘繳庫,恐影響其總體經濟調控功能,建議行政院主計總處審慎評估。
- 中央銀行未分配盈餘編列不實:薛凌委員等人質疑央行每年隱藏逾1,000億元超額盈餘,未覈實繳庫,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 綜合所得稅預算估算過於樂觀:曾巨威委員等人認為103年度綜合所得稅預算未充分考量大法官釋字第696號及物價指數上漲導致的稅收影響,要求財政部加強稽徵。
- 罰金罰鍰歲入目標值設定過低:蔡正元委員等人指出國稅局及關務署罰金罰鍰歲入預算目標值設定過低,易導致行政怠惰及稅收損失,要求提高目標並加強查緝。
- 政府釋股應附限制條件:盧秀燕委員等人對財政部釋股收入照列提出疑慮,認為政府資產不應賤賣,要求釋股應禁止再轉賣以避免圖利。
立法委員發言
曾巨威 立法委員
- 建議中央銀行及行政院主計總處應審慎評估,扭轉過度依賴中央銀行繳庫以充裕財政的情事。
- 指出103年度綜合所得稅歲入預算數按102年度編列,推估過度樂觀,應加強稽徵彌補可能不足的稅收。
- 建議財政部應儘速修法改善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徵收漏洞。
薛凌 立法委員
- 要求中央銀行應覈實編列盈餘預算,明確認列年度中未分配盈餘覈實繳庫,並針對未分配盈餘處分方式提出書面報告。
- 對財政部第88項釋股收入照列聲明不同意。
蔡正元 立法委員
- 建議臺北、高雄、北區、中區、南區國稅局及關務署應提高罰金罰鍰歲入預算目標值,並加強查緝,避免行政怠惰。
盧秀燕 立法委員
- 要求政府釋股應附限制條件,禁止該釋股標的再轉賣,避免國家資產遭賤賣或圖利。
相關人員回應
彭淮南 中央銀行總裁
無相關發言紀錄
張盛和 財政部部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中央銀行股息紅利繳庫部分暫照列,俟所屬營業基金另定期專案審議確定後再調整,並通過2項決議,要求央行及主計總處評估扭轉過度依賴繳庫情事,並要求央行覈實編列盈餘預算及提出未分配盈餘處分報告。
- 財政部及所屬單位歲入預算部分照列,並通過5項決議,包括要求財政部加強綜合所得稅稽徵、修法改善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漏洞、提高國稅局及關務署罰金罰鍰目標值及查緝,並要求政府釋股應附限制條件禁止再轉賣。
- 委員李應元、潘維剛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主管機關書面答復。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主管機關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
- 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1週內送交本委員會,並分送相關委員。
討論事項二
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財政部、國庫署、財政資訊中心歲出預算部分審查
核心議題
- 審查財政部、國庫署、財政資訊中心103年度歲出預算,並討論公務人員三節慰問金的存廢、財政人員訓練費、促參業務管考、投資事業股權移轉、國外旅費編列合理性、資訊系統維護費重複編列及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虧損等問題。
- 國庫署預算審查則聚焦於一般事務費、資訊軟硬體設備費、國庫業務組織效能、國家債務管理、菸酒管理、國庫資訊作業、公益彩券回饋金分配及中央政府債務危機等議題。
相關爭議
- 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應刪除:薛凌委員等人提案,鑑於國家財政困難及政府舉債度日,認為不應一邊賣人民財產一邊發放退休人員三節獎金,應全數刪除以撙節公帑。
- 財政人員訓練物品預算必要性:蔡正元委員提案凍結財政部訓練用品預算,質疑學員用文具、衛生紙等物品的必要性與訓練相關性,要求說明後始得動支。
- 促參業務管考不健全及預算浮濫:薛凌委員等人質疑促參案件提前解約及金擘獎獲獎案件問題,認為管考作業不健全且預算編列浮濫,提案凍結部分預算要求檢討報告。
- 釋股政策恐造成國庫歲收不穩:薛凌委員等人提案凍結財政部投資事業股權移轉預算,認為出售「金雞母」兆豐金控等將使國庫喪失穩定股利收入,並擔憂政府干預基金運作。
- 中央政府面臨債限危機:盧秀燕委員等人指出我國債務快速遞增,105年度恐面臨債限危機,要求國庫署提出因應報告計畫。
- 公益彩券回饋金不應補助團體:李貴敏委員提案全數凍結國庫署對國內團體之捐助預算,認為回饋金應以補助弱勢團體或經銷商為主,不應由國庫給予補助。
- 電子發票載具開立比率過低:許添財委員等人及曾巨威委員指出電子發票推動多年,載具開立比率卻逐年下降,與節能減碳目的違背,要求財政資訊中心提出改善計畫並檢視信用卡作為載具的可行性。
立法委員發言
薛凌 立法委員
- 提案全數刪除財政部、國庫署、財政資訊中心退休退職人員之三節慰問金,以撙節公帑。
- 提案凍結財政部促參業務預算五分之一,要求提出相關促參檢討及補助對象報告。
- 提案凍結財政部投資事業股權移轉預算五分之一,要求報告以避免政府干預基金獨立運作。
蔡正元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財政部財政人員訓練預算中學員用物品費用,要求說明必要性與相關性。
- 建議財政部於104年度預算開始,檢討資訊維護費用是否由財政部統一編列。
- 提案凍結國庫署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一般事務費預算五分之一,認為應積極配合預算節約原則。
曾巨威 立法委員
- 建議財政部旅費預算應進行刪減及調整,以符合預算編列合理性。
- 指出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虧損嚴重,要求財政部審慎評估其支出效益。
- 指出中央政府債務比率已超逾上限比率九成,要求財政部應儘速訂定債務改善計畫及時程表送立法院審查。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國庫署一般事務費及資訊軟硬體設備費預算五分之一,認為應力求節約。
- 提案凍結財政資訊中心推動電子發票計畫預算五分之一,要求提出改善計畫。
- 提案凍結國庫署公益彩券回饋金分配作業之對特種基金之補助預算五分之一,要求依公共債務法規定揭露並提出調度管理機制計畫。
盧秀燕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國庫署國庫及支付管理預算五分之一,要求提出支付管理業務改善計畫。
- 提案凍結國庫署債務管理作業預算五分之一,要求提出105年度中央政府債限危機因應報告計畫。
- 提案凍結國庫署菸酒管理作業預算五分之一,要求針對大統公司商品標示不實事件提出檢討報告及加強監督管理計畫。
李貴敏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國庫署國庫資訊作業之資訊軟硬體設備費預算2,000萬元,要求說明建置進度及發包狀況。
- 提案全數凍結國庫署公益彩券回饋金分配作業之對國內團體之捐助預算5,729萬元,要求報告並提供101年度補助細目。
- 要求財政資訊中心於3個月內邀請學者專家討論,研擬政府開放資料規範或辦法,送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備查。
相關人員回應
張盛和 財政部部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財政部、國庫署、財政資訊中心歲出預算部分通過多項決議,包括凍結部分預算並要求提出檢討報告、改善計畫或說明後始得動支。
- 財政部主管歲出預算減列150萬元,國庫署、財政資訊中心歲出預算照列。
- 有委員提修正案1案(關於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保留,送院會處理。
- 委員潘維剛、李應元、張嘉郡、黃文玲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財政部以書面答復。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財政部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
- 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1週內送交本委員會,並分送相關委員。
討論事項三
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歲出預算暨融資財源調度部分審查
核心議題
- 審查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103年度歲出預算,並討論公務人員三節慰問金、關務獎勵金法制化、海關貪瀆與風紀問題、智慧財產權執法能力、制服費編列、食品級/工業級化學原料海關編碼分流管理、欠稅案件處理、車輛租金與清潔費浮濫及緝毒犬預算縮水等議題。
- 國有財產署預算審查則聚焦於一般事務費、閒置建築用地活化、未登記地產權管理、被占用不動產清理及待勘查土地效率等問題。
- 討論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融資財源調度,特別是公共債務法修正後成立「公共債務管理委員會」的組織規程與審議規則訂定。
相關爭議
- 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應刪除:薛凌委員等人提案,鑑於國家財政困難及政府舉債度日,認為不應一邊賣人民財產一邊發放退休人員三節獎金,應全數刪除以撙節公帑。
- 關務獎勵金未法制化且預算不應編列:曾巨威委員等人指出關務獎勵金法源尚未法制化,且依102年度決議103年度預算不得編列,提案凍結部分獎勵金。
- 海關貪瀆案件頻傳影響形象:許添財委員等人指出高雄關及基隆關屢發生貪瀆不法案件,重創政府形象,提案凍結關務署部分預算要求提出改善報告。
- 關務署智慧財產權執法能力不足:李貴敏委員等人指出關務署缺乏智慧財產權專業,無法落實關稅法第15條規定,提案凍結教育訓練費要求提出改善報告。
- 關務署制服費編列浮濫:蔡正元委員提案凍結關務署外勤員工制服費,認為每年領新制服浪費公帑,要求提出改善計畫。
- 食品級/工業級化學原料海關編碼分流管理遲延:許添財委員等人指出立法院已作成附帶決議要求海關編碼分流管理,但未見具體措施,提案凍結關務業務預算要求提出制度建置情形報告。
- 關務署欠稅案件逾期未徵收造成國庫損失:盧秀燕委員等人指出關務署欠稅案件逾法定徵收期限而報結,造成國庫近百億元損失,提案凍結稽徵業務預算要求提出因應報告計畫。
- 國有財產署未積極活化閒置建築用地:盧秀燕委員等人指出國有財產署未積極督導各機關活化閒置建築用地,不利國有財產整體調度運用,提案凍結國有財產業務預算要求報告。
- 國有財產署未登記土地測量登記業務實績待提升:許添財委員等人指出未登錄土地測量登記辦理實績逐年減少,國土地籍資料未臻完整,提案凍結國有財產接收保管預算要求提出改善計畫。
立法委員發言
薛凌 立法委員
- 提案全數刪除財政部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退休退職人員之三節慰問金,以撙節公帑。
- 提案凍結關務署關務獎勵金預算二分之一,認為其法源尚未法制化且103年度不應編列。
- 提案凍結關務署一般行政業務費之特別費預算四分之一,主張政府應與人民共體時艱。
曾巨威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關務署關務獎勵金預算二分之一,認為其法源尚未法制化且103年度不應編列。
- 指出關務署欠稅及罰鍰逾期未徵收案件頻繁造成國庫損失,建議積極處理欠稅案件,注意徵收期間。
- 要求財政部關務署審慎檢視整體查緝業務,檢討改進緝毒犬運作及培訓計畫,並說明未訓練成功緝毒犬去處及安置方案。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財政部關務署及所屬一般行政除人事費外之預算三分之一,要求提出海關查驗、查緝工作及風紀問題改善報告。
- 提案凍結財政部關務署及所屬關稅業務預算五分之一,要求提出工業級化學原料和食品級化學原料進口之海關編碼分流管理制度建置情形報告。
- 提案凍結國有財產署及所屬一般事務費預算十分之三,以撙節裁減。
李貴敏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財政部關務署及所屬一般行政項下教育訓練費預算100萬元,要求提出提升執法人員智慧財產權案件執法能力改善報告。
- 提案凍結財政部關務署及所屬關稅業務項下稽徵業務中其他業務租金之車輛租金預算二分之一,質疑預算編列浮濫。
- 提案凍結國有財產署及所屬國有財產業務預算五分之一,要求報告以解決閒置建築用地活化問題。
蔡正元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關務署各關外勤員工制服費預算十分之三,要求提出合理說明及改善計畫。
- 提案凍結關務署辦公室清潔費預算二分之一,認為有預算浮編之嫌。
- 要求財政部關務署就未訓練成功緝毒犬之去處及安置方案1週內以書面向財政委員會說明。
盧秀燕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關務署稽徵業務預算五分之一,要求提出欠稅案件因逾徵收期限而報結案的因應報告計畫。
- 要求調高國有財產署各年度擬勘查土地之筆數,增加勘查速度,以提升資產運用效能。
- 提案凍結國有財產署國有財產接收保管預算五分之一,要求提出國土之地籍管理改善計畫。
相關人員回應
張盛和 財政部部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關務署及所屬歲出預算減列140萬1,000元,國有財產署及所屬歲出預算照列,並通過多項決議,包括凍結部分預算並要求提出檢討報告、改善計畫或說明後始得動支。
- 有委員提修正案1案(關於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保留,送院會處理。
- 融資財源調度部分,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融資財源調度數2,739億3,212萬1,000元,全數以舉借債務彌平,暫照列,俟總預算案歲入歲出審議結果再調整。
- 通過1項決議,要求公共債務管理委員會之組織規程及審議規則應於3個月內訂定。
- 通過1項臨時提案,要求4G標金應全部繳入國庫,不得留作專款專用。
- 委員潘維剛、張嘉郡、李應元、翁重鈞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財政部以書面答復。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財政部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
- 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1週內送交本委員會,並分送相關委員。
討論事項四
自由經濟示範區相關專題報告及質詢
核心議題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就自由經濟示範區納入金融業之規劃方案與展望進行專題報告,重點在於金融業的開放措施、預期效益及後續研議。
- 財政部、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經濟部及衛生福利部就自由經濟示範區相關租稅優惠規劃及稅式支出評估進行專題報告,探討租稅優惠意旨、內容、稅收損失與效益。
- 討論自由經濟示範區對台灣經濟成長、競爭力、薪資提升的影響,以及其租稅優惠措施的合理性、公平性與潛在風險。
相關爭議
- 自由經濟示範區對國民實質薪資提升的效益與範圍:許添財委員質疑示範區效益僅限於小特區,外部效果如何全面提升國內經濟與勞動市場,並擔憂其可能產生負面效果。
- 稅式支出評估數據的可信度:吳秉叡委員及盧秀燕委員質疑財政部與經建會提供的稅式支出評估數據在短時間內從負值調整為正值,且假設過於簡化、過度膨脹,缺乏不同情境模擬,影響報告可信度。
- 示範區租稅優惠對國內既有產業的公平性:吳秉叡委員質疑示範區內廠商享有租稅優惠,而區外相同產業卻無,造成競爭立足點不公平,對根留台灣的舊廠商不公。
- 金融業全區開放與風險管控:彭淮南總裁強調金融業開放須審慎,不應涉及新臺幣,並引用雷曼兄弟事件警示過度開放的風險。盧秀燕委員擔憂金融業全區開放可能造成資金假投資真匯回及金融市場不穩定。
- 示範區租稅優惠是否為「促產條例借屍還魂」:盧秀燕委員及曾巨威委員認為示範區的租稅優惠措施與過去的產業創新條例相似,擔憂其可能成為變相的減稅政策,且落日條款不可信。
- 自由經濟示範區的必要性與實施模式:許添財委員認為若自由化與國際化是必要的,應全面實施而非僅限於示範區,擔憂示範區可能淪為「假象」或「中國經濟侵略的灘頭堡」。賴士葆委員主張「全國開放,負面表列,一次到位」。
- 租稅環境是否真不友善:曾巨威委員質疑政府在租稅負擔率已低的情況下仍強調租稅環境不夠友善,並認為應跳脫租稅減免思維,聚焦法規鬆綁。
立法委員發言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質疑自由經濟示範區僅為小特區,其外部效果如何全面提升國民實質薪資,並擔憂風險高、破壞性不可預測。
- 認為OBU已成為避稅天堂,其客戶有極高比例持有台灣國民身分證,應先檢討OBU對台灣金融產業的影響。
- 質疑若減稅、免稅措施有效,為何不全國實施,而要犧牲稅收在示範區實施,擔憂可能為中國經濟侵略設灘頭堡。
- 指出稅式支出評估數據在短時間內大幅修改,缺乏嚴謹性,擔憂食品市場的亂象將移植到全民經濟和金融經濟。
吳秉叡 立法委員
- 質疑稅式支出評估報告數據在短時間內從負值微調為正值,批評政府機關評估報告不準且可微調,導致國人對政府信任崩解。
- 質疑示範區租稅優惠對國內非示範區的既有產業造成競爭不公平,對根留台灣的舊廠商不公。
- 建議金管會應在調高酒駕者強制險保費的同時,相對調降無肇事紀錄及違規紀錄駕駛的費率,以平衡民眾感受。
盧秀燕 立法委員
- 指出QE未退場國內房貸利率已悄然上漲,增加民眾負擔,質疑央行與金管會是否應給予道德勸說。
- 質疑示範區租稅優惠設有3年年限,可能導致廠商假投資真匯回,規避央行資金管制,建議將年限提高至10年或加強審核機制。
- 批評經建會要求金融業全區開放,卻未對醫美等產業全區開放,認為政策矛盾且不公平。
- 指出稅式支出評估報告的假設過度膨脹且缺乏不同情境模擬,質疑其真實性與可信度。
李貴敏 立法委員
- 指出台灣外人投資遠低於周邊國家,認同經濟示範區有必要性,但質疑其能否成功,並與日韓經濟特區失敗案例比較。
- 反對示範區條例第32條關於外商授權技術或專利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的規定,認為可能讓外資帶走錢卻對台灣技術無助益,且造成每年數百億台幣稅損。
- 質疑示範區條例第33條鼓勵營運總部回台與所得稅法第43條之3關於海外所得課稅規定產生反向概念,可能降低企業在台設總部的意願。
李應元 立法委員
- 質疑自由經濟示範區對農民收益的幫助,擔憂外國農產品原料進口加工後銷入國內市場,打擊國內農民。
- 認為金融產業根本不需要放在自由經濟示範區,其鬆綁可獨立於特別條例之外。
- 擔憂全面開放可能引發索羅斯等禿鷹基金問題,要求金管會與央行說明防治手段。
- 指出中資部分,對於七大關鍵性產業的持股限制等是否會因開放而受影響,要求經濟部注意。
薛凌 立法委員
- 質疑台經院下修GDP預測後,財經首長仍樂觀且未提出具體因應對策,並將經濟不振責任推給食安問題。
- 要求金管會清查涉及食用油食安問題的上市櫃公司是否有內線交易,並質疑股價異常爆量現象。
- 擔憂自由經濟示範區的租稅優惠可能導致產業位移而非實質增加,最終造成政府稅基流失及國庫空虛。
羅明才 立法委員
- 呼籲自由經濟示範區應加快速度,全面解禁,成為亞太金融中心、華人交易平台等,以提振經濟。
- 要求中央銀行大幅度開放資金匯回管制,簡化查核程序,以鼓勵台商資金鮭魚返鄉。
- 建議財政部宣示在推動示範區的2年內,台商資金匯回若無逃漏稅就不查稅,消除投資人對酷吏的感覺。
- 鼓勵金管會開放陸客來台開證券戶並買台股,展現台灣成為金融重鎮的企圖心。
費鴻泰 立法委員
- 肯定經建會積極作為,但強調政府考量經濟競爭力、財政平衡、公平正義及稽徵成本四面向,不應一味靠減稅。
- 質疑經建會對金融業納入示範區的規劃與法規修訂進度,認為金融業務開放應適用於全島而非僅限示範區。
- 強調自由經濟示範區成功後應推廣全國,但絕不能導致全國減稅,避免全國處於低稅狀態。
- 建議經建會應敲鑼打鼓宣傳第一期工作已開始,並強調特別條例中的金融業務開放應適用於全國。
曾巨威 立法委員
- 認為自由經濟示範區政策的重要性不及年金改革,且行政團隊與執政黨立委溝通不足,恐造成內部推動障礙。
- 批評稅式支出評估報告不夠嚴謹,建議財政部應訂定實質內容與規範,而非僅程序性規定。
- 提醒若特別條例立法延遲,應加強第一階段行政措施的實施成效,作為說服民眾的基礎。
- 質疑政府自承租稅環境不夠友善,卻仍沿用租稅減免舊思維,建議跳脫對租稅減免的依賴,轉向法規鬆綁,並建議將「落日條款」改為「落後條款」,將租稅減免延後實施。
李桐豪 立法委員
- 預估台灣今年經濟成長率保2艱難,可能僅達1.79%至2.04%。
- 質疑自由經濟示範區不斷改變的港口數量和虛擬概念,建議經建會應舉辦類似「陽明山峰會」吸引兩岸企業家,否則示範區將是「騙人的」。
- 質疑金管會延長銀行三大金融協助措施,導致逾期放款率0.43%的數字失真,要求公布紓困貸款金額,並批評金管會掩飾資訊。
- 鼓勵金管會運用RQFII額度,將自由經濟示範區直接做人民幣相關業務,展現台灣成為金融中心的企圖心。
許忠信 立法委員
- 擔憂金管會接任主委後大開大合,若自由經濟示範區納入金融產業且未嚴格管制,將成為「滯經區」,屆時將非常危險。
- 強調金融產業具系統性風險,台灣非IMF會員國,一旦發生金融風險恐有亡國危機,處理金融開放必須非常謹慎。
- 質疑財政部對研發、新專利授權金抵稅的定義模糊,特別是know-how是否納入,擔憂可能導致逃稅。主張智慧財產權有屬地主義,減稅應限於台灣地區使用。
- 呼籲金管會曾主委應學習前主委陳裕璋的專業與堅持,不應只為討好總統而犧牲專業,並將嚴格監督金融開放的風險控管。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預計自由經濟示範區條例在立法院兩年內難以通過,因會面臨選區要求納入、外勞脫鉤、特殊行業開放等爭議。
- 主張應採「全國開放,負面表列,一次到位」的政策,而非侷限於千分之四到千分之五的特區,批評特區是「國王的新衣」和「自欺欺人」。
- 指出央行總裁與金管會主委已澄清OBU與OSU的開放與自由經濟示範區脫鉤且適用於全台,證明特區在金融開放上多此一舉。
- 要求經濟部確認租稅減免僅針對新增投資案,並有一套機制防止稅損,並呼籲各部會應大膽開放,加速推動。
葉津鈴 立法委員
- 質疑銀行業獲利創新高,逾放比低,卻仍維持2%的營業稅,認為應恢復為5%,以符公平原則,並追討過去超貸大戶。
- 批評銀行催討逾期放款方式沒人性,如同討債集團,要求銀行局檢討並以人性化方式處理,避免逼人走絕路。
相關人員回應
曾銘宗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
- 規劃金融業納入自由經濟示範區以虛擬概念、法規鬆綁、全區開放、人財兩留為原則,對境外非居住民原則全面開放,境內先對專業機構投資人大幅鬆綁。
- 預估金融措施開放後,五年可引進資金約3,000億元,銀行營業收入增加300億元,證券商營業收入增加400億元,並增加就業人數1,200至1,250人。
- 強調金融商品的開放必須經過審慎評估,有步驟、有方法、有配套,並兼顧金融管理與發展,對個人投資者採漸進式、穩健開放。
- 澄清OBU與OSU的開放與自由經濟示範區脫鉤,且適用於全台灣,不涉及新臺幣計價或連結新臺幣利率、匯率的商品。
- 表示已注意到福懋等公司股票交易量及融券異常,正在清查是否有內線交易,將配合檢調處理。
- 回應銀行營業稅問題,指出金融業營業稅與國外相比偏高,且其機制與一般行業不同,並強調金融業支援其他產業發展的功能。
- 表示將會處理不當催收行為,並願意協助民眾處理個案。
張盛和 財政部部長
- 配合經建會規劃方案,擬具自由經濟示範區相關租稅優惠措施,符合引進「新技術」、「新投資」、「新人才」及「新企業」原則。
- 預估示範區所得稅優惠措施將產生稅收淨效益2.92億元,消費稅及關稅方面則不發生稅收損失問題。
- 強調租稅獎勵措施將訂於「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所得稅優惠措施另訂落日條款,且部分優惠將定明示範事業應予配合事項。
- 回應關於稅式支出評估數據問題,表示經建會原先送了一份報告,後又送來一份新的,財政部尚未複評,且內容行政院都還沒有拍板。
- 澄清財政部清查食安問題廠商是針對繳稅及逃漏稅情況,而非放款。
- 說明資金匯回若沒有涉及逃漏稅,財政部絕不會查帳,有人檢舉才會去查。
管中閔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
- 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以「自由化」、「國際化」與「前瞻性」為核心理念,透過先行試辦,大幅鬆綁各項限制,落實市場開放。
- 規劃金融業納入示範區採「虛擬概念、法規鬆綁、全區開放、人財兩留」原則,以業務分級與差異化管理方式進行開放。
- 強調示範區著重法規鬆綁和市場開放,沒有大量公共投資,希望藉開放環境吸引投資,創造經濟活力與就業機會。
- 回應稅式支出評估數據問題,表示因條例未確定,只能設算,會請中華經濟研究院再多算不同情境。
- 表示第一階段已於8月8日開始推動,不牽涉修法,行政法規修訂應在11月底完成,需要修法的則等待特別條例通過。
- 澄清金融業開放與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無直接關係,而是藉由示範區作為引子,帶動金融法規鬆綁,且開放適用於全台。
- 承諾行政院送出的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版本,一定是經過各部會統一、協調一致的版本,不會有歧異。
- 同意將委員關於稅式支出評估、租稅減免方式、落日條款等意見帶回行政院內部討論。
張家祝 經濟部部長
- 認同示範區透過法規鬆綁和市場開放,吸引投資,改善台灣產業發展困境。
- 說明示範區租稅優惠是短期誘因,針對能創造更大經濟效益的產業活動、吸引新投資、關鍵技術及專業人才等提供獎勵。
- 預估示範區租稅優惠將帶來海外資金回流投資、擴大經濟規模、創造新稅源、提升技術水準、激勵創新研發及延攬國際專業人才等效益。
- 表示經濟部主管的產業合作部分,將吸引特定對象,包括新技術及新人才等,且希望是高價值並以出口為主。
- 承諾會研究往「全區開放,負面表列,一次到位」的方向做,並加速推動示範區方案。
林奏延 衛生福利部次長
- 推動國際醫療是為突破法規限制,吸引國外先進醫療機構來台,提升醫療服務品質,帶動相關產業發展。
- 強調國際醫療推動原則是在不影響國人權益前提下,吸引國際人士接受非醫療急迫性服務,並於機場設置服務中心。
- 第二階段規劃放寬股份有限公司設立專辦國際醫療機構,不得為健保特約機構,並要求繳交經營特許費及回饋計畫,以照顧偏遠地區、弱勢族群。
- 說明設限兼職比例,引進外籍醫事人員,建立回饋機制,監管可能衝擊,並嚴格把關示範區數量及事業家數,避免排擠國內醫療資源。
桂先農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局長
- 說明銀行對於逾期放款催討,若有不當行為,民眾可向銀行局反映,銀行局會協助處理。
- 指出銀行不良放款目前逾放比達3%以上才能標售給資產管理公司,現已規定銀行須自行處理。
- 表示銀行公會延長三大金融協助措施是自律機制,目的為紓困中小企業,避免企業因一逾期即被抽資金而倒閉。
相關後續
- 經建會、經濟部及財政部等部會應針對自由經濟示範區政策的「假投資、真享稅」、「資金藉機匯回後任意倒閉」及「促產條例借屍還魂」等疑慮,於行政院院會通過後、立法院審議前提出評估報告,並送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 提案要求經濟建設委員會及經濟部儘速提出稅式支出評估報告送財政部複評,針對自由經濟示範區所產生之經濟效益、稅式支出等做不同情境分析、研究評估後,提出更精確分級之租稅優惠規劃及稅式支出評估報告,於行政院院會通過後、立法院審議前提供給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26902
- 卷/期/冊
- 102/69/2
- 發布日期
- 2013-11-26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