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預算審查與多項環境議題討論:從垃圾掩埋、綠色消費到廢五金進口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與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的 2014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會議重點討論勞工退休基金弊案防弊、勞資爭議處理、勞動檢查追蹤、核一廠核燃料貯存工安、高雄就業服務機構整合等臨時提案。此外,委員們針對環保署預算,質詢垃圾掩埋場活化、環保標章管理、水質監測、廢五金進口政策、酸雨問題、非法廢棄物處置、電動機車推廣及離島生質能中心興建等多元議題,並通過多項臨時提案,要求環保署暫緩部分政策並加強管理與評估。
討論事項一
審查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管預算(公務部分)案
核心議題
本次會議主要針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2014 年度公務預算案進行報告與詢答。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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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世偉 主任委員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 針對 2014 年度預算案及委員提案提出報告及說明。
相關後續
- 本案報告及詢答完畢,另擇期繼續處理。
- 針對 2014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等單位預算案增減意見之提案,請於預算處理前 2 日中午 12 時前以書面送交委員會,逾時不受理。
- 委員林淑芬、潘維剛及楊玉欣等 3 人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於 2 週內以書面答覆本會與本會委員及質詢委員。
- 本日會議委員所提質詢未及答覆部分(含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相關機關於 2 週內以書面答覆本會與本會委員及質詢委員。
討論事項二
審查「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
核心議題
本次會議審查委員林淑芬等 30 人擬具的「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林淑芬 立法委員
- 說明提案要旨。
相關人員回應
潘世偉 主任委員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 就委員提案提出報告及說明。
陳杰正 法官 司法院
- 就委員提案提出報告。
相關後續
另擇期繼續審查。
討論事項三
關於關廠歇業勞工向普通法院聲請移轉行政法院審理案之決議
核心議題
針對關廠歇業勞工案件,決議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應同意其聲請移轉至行政法院審理,並建議審計機關專案處理,全案不予究責。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趙天麟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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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惠貞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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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育仁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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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節如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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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育敏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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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清泉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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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汝芬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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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後續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於關廠歇業勞工向普通法院聲請移轉行政法院審理時,應予同意,並由審理法官依個案審酌,獨立判斷。
- 因該案所涉時日已達 15 年以上,建請審計機關就該案以專案處理,全案應不予究責。
討論事項四
臨時提案第一案:勞工退休基金委外代操弊案防弊措施
核心議題
鑑於勞工退休基金委外代操頻傳違法交易導致勞工退休基金損失,建請研議加強防弊措施。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王育敏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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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後續
建請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會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研議加強對業界實務之瞭解,確實掌握不法交易之手法,積極策訂防弊措施,建立暢通之溝通管道與資訊分享平台,並於 3 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
討論事項五
臨時提案第二案:勞資爭議處理中勞工法定權益判定適當性調查
核心議題
要求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每年調查勞資爭議處理中勞工法定權益是否受損及其判定適當性。
相關爭議
學者研究發現權益事項爭議和解成功建立在勞工願意打折其法定權益,但勞委會自 2008 年後未進行相關調查分析。
立法委員發言
林淑芬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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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建國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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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後續
要求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應每年調查檢視勞資爭議處理中勞工法定權益判定之適當性,並提供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參考。
討論事項六
臨時提案第三案:勞動檢查追蹤地方政府開罰及改善機制
核心議題
要求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建立追蹤機制,確保地方政府對勞動法令違規企業開罰並追蹤改善。
相關爭議
現行勞動檢查處分率不代表實際開罰數,曾發生地方縣市政府包庇違法事業單位未開罰。
立法委員發言
林淑芬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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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建國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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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後續
要求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應建立追蹤後續是否開罰,以及檢討追蹤違反事業單位改善之機制,並於 1 週內提出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討論事項七
臨時提案第四案:核一廠用過核燃料乾式貯存場工安監督與調查
核心議題
要求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強力介入臺灣電力公司核一廠用過核燃料乾式貯存場的工安監督與調查,確保勞工安全。
相關爭議
- 核一廠用過核燃料具有高強度放射線,毒性長達數十萬年,全世界無可靠永久貯存方法。
- 臺灣電力公司無處理經驗,專家估算輻射外洩數據高於臺電預估數百倍至數十萬倍,可能對作業工人造成立即生命與遺傳危害。
- 過去核電廠工安事故頻傳,且常以派遣工人從事高輻射污染工作,未遵守保健物理規則。
立法委員發言
田秋堇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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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建國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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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應洽請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組成專案小組,指派專人參與,會同指定專業人士,共同現勘核一廠用過核燃料乾式貯存場作業情況。
- 專案小組應依照核電廠保健物理作業程序,詳細核對工程計畫,估算各步驟輻射外洩、人員曝露劑量,並要求實驗數據作為依據。
- 在熱測試時,確實偵測每步驟輻射外洩情況,如超過臺灣電力公司估計,應立即中止熱測試。
- 專案小組應監督臺灣電力公司輻射作業,並擬妥具體監督管制計畫,以保障勞工安全。
討論事項八
臨時提案第五案:高雄市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整合
核心議題
高雄縣市合併後,公立就業服務機構仍存在「一市兩制」現象,造成資源浪費與民眾混淆,要求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與高雄市政府整合事權。
相關爭議
- 高雄市轄區內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分屬中央與地方,徵才資訊不交流、預算不一、政策宣導與人員訓練重疊,造成人力物力資源浪費。
- 「一市兩制」導致就業服務績效數據難以統計,無法掌握就業市場全貌,難以即時因應。
立法委員發言
趙天麟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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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與高雄市政府就職業訓練局於原高雄縣轄區內就業服務站臺設置之人力與預算相關事宜,於 2 個月內提出研議結果。
討論事項九
臨時提案第六案:職業訓練就業率與滿意度問卷改善
核心議題
職業訓練局委託民間辦理職業訓練就業率偏低,且滿意度問卷統計方式不客觀,要求環保署提出改善辦法。
相關爭議
- 職業訓練局委託民間辦理職業訓練的就業率僅約 50%,遠低於自辦的 80%。
- 滿意度問卷以記名方式於課堂上回覆,導致學員無法如實提供意見,影響訓練品質與師資評鑑。
立法委員發言
江惠貞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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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清泉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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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少萍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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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請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於 1 個月內提出職業訓練局辦理職業訓練課程其「滿意度問卷」之統計方式、委託辦理之機關及師資之評鑑作法,並提出提高民間委辦職業訓練之就業率改善辦法。
討論事項十
臨時提案第七案:因應貿易自由化就業發展及協助基金
核心議題
要求行政院勞工委員會隨時注意自由貿易協定 (FTA) 進程,訂定配套措施協助受影響產業及勞工。
相關爭議
「因應貿易自由化就業發展及協助基金」以往執行率偏低,相關經費已移列公務預算,擔憂重蹈覆轍。
立法委員發言
鄭汝芬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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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應隨時注意臺灣與其他國家簽署 FTA 之進程,訂定相關配套,以協助實際受影響之產業及勞工。
討論事項11
臨時提案第八案:清查未足額提撥舊制勞工退休金企業
核心議題
鑑於勞動基準法提撥勞工退休金的企業提存率僅 62.46%,要求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全面清查未足額提撥舊制勞工退休金之企業。
相關爭議
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仍有近 4 成事業單位未依法提撥勞工退休金,可能導致未來雇主積欠退休金問題。
立法委員發言
徐少萍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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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建國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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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請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儘速全面清查未足額提撥舊制勞工退休金之企業,避免未來雇主積欠退休金再度發生。
討論事項12
臨時提案第九案:提供核電廠勞動檢查報告
核心議題
要求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根據職業安全衛生法,提供 5 年內核一廠、核二廠、核三廠、核四廠及核能研究所相關之勞動檢查報告。
相關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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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發言
田秋堇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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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建國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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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淑芬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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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後續
請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根據職業安全衛生法,提供 5 年內核一廠、核二廠、核三廠、核四廠及核能研究所相關之勞動檢查報告。
討論事項13
審查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主管預算(公務部分)案
核心議題
- 審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2014 年度公務預算案,並聽取環保署就施政計畫重點及預算編列、執行情形的報告。
- 本次預算案主要圍繞「組織建制倡永續」、「節能減碳酷地球」、「資源循環零廢棄」、「去污保育護生態」及「清淨家園樂活化」等五大施政理念。
相關爭議
- 關於環保署人事費佔比過高:委員質疑環保署公務預算中人事費佔比達 40.3%,且有 116 名委外計畫人員駐署辦公,認為人事費用過高且不合理。
- 關於垃圾掩埋場活化與處理:委員關切垃圾掩埋場堆積如山、裸露髒亂的問題,質疑其對水土環境的影響,並詢問活化與整治預算。
- 關於環保標章公信力與「漂綠」商品:委員質疑環保署環保標章的審核與管理機制,指出市面上存在未經認證卻自稱「環保」的商品,影響消費者辨識與環保標章推廣。
- 關於水質監測連線系統延誤:委員指出工廠事業廢水監測連線系統進度延後,擔憂水污染問題無法有效管理。
- 關於酸雨問題及跨界污染:委員關切基隆、中壢等地區酸雨情況嚴重,質疑環保署在跨界污染防治上的作為。
- 關於非法廢棄物處置與管理:委員指出公有土地上非法廢棄物棄置場址數量龐大,清理經費求償無門,質疑環保署對地方政府怠惰的監督機制。
- 關於電動機車電池交換系統:委員質疑環保署選擇的電動機車電池交換系統規格與市面不符,導致舊有電動車無法適用,影響推廣。
- 關於離島生質能中心興建:委員關切澎湖生質能中心興建的技術選擇、惡臭問題、垃圾量不足的成本效益、離島垃圾整合處理以及營運經費與技術支援。
立法委員發言
吳育仁 立法委員
- 關切垃圾掩埋場堆積如山、裸露,對水土環境造成影響,並詢問活化與整治預算。
- 建議將垃圾掩埋場垃圾焚燒,空出場地復育為公園綠地。
- 質疑環保署對斗南掩埋場裸露垃圾的處理,要求具體改善計畫。
- 建議對未改善的掩埋場採取停工處分,以迫使地方政府積極改善。
王育敏 立法委員
- 質疑市面上未獲環保標章卻自稱「環保洗衣精」的「漂綠」商品,誤導消費者,影響環保標章公信力。
- 建議環保署透過立法強化對「環保」宣稱的管理,以遏止魚目混珠現象。
- 關切工廠事業廢水污染問題,詢問環保署水質監測連線系統的實施進度與成效。
- 強調水污染一旦發生難以回復,要求環保署加強管理,確保水質監測如期完成。
蘇清泉 立法委員
- 質疑環保署環保標章的公信力,擔憂其重蹈食品 GMP 崩盤的覆轍。
- 強調政府應委託專業財團法人或學術單位核發標章,政府退居第二線監督,並建立定期檢驗、更新與抽查機制。
- 關切離岸風力發電機的噪音問題與設置距離規範,建議環保署應親自體驗並重新評估。
- 呼籲環保署對風力發電的市場潛力與成本效益進行仔細評估。
蔡錦隆 立法委員
- 關切混油事件後大量回收油品的去向,擔憂其造成二次污染,要求環保署監測流向。
- 質疑環保署 PM2.5 自動監測儀的準確性,指出其易受濕度影響,且台灣缺乏與美國相同的自動/手動比對修正規範。
- 批評環保署廢棄物網路申報勾稽異常案件處分率過低(僅 1%),質疑勾稽浮濫或地方執行不力,造成擾民。
- 要求環保署改善檢驗技術,避免擾民,並提高稽查效率。
陳節如 立法委員
- 質疑環保署開放 12 項混合五金廢料(如廢電線、廢電纜)改列一般事業廢棄物並准許進口,擔憂重蹈 20 年前二仁溪污染覆轍。
- 詢問巴塞爾公約對有害廢棄物跨境運輸的規範,以及兩岸服貿協定對廢棄物處理業者的影響。
- 質疑環保署公務預算中人事費過高(佔 40.3%),且有 116 名委外計畫人員駐署辦公,批評此為「荒唐」的部會運作方式。
- 要求環保署提供駐署人員的詳細列表與薪資結構。
葉津鈴 立法委員
- 指出高雄市老舊垃圾車比例(25.8%)為全國最高,質疑環保署汰換老舊垃圾車政策「重北輕南」。
- 要求環保署優先汰換高雄市的老舊垃圾車,並承諾在 3 年內將其比例拉到全國平均值。
- 建議環保署恢復計程車改裝天然氣(LPG)的補助,以減輕計程車業者負擔。
江惠貞 立法委員
- 關切電動機車推廣成效,指出已設置 30 幾座電池交換站,但初期促銷優惠截止日期不明,且市場上電動機車多不適用交換站設備。
- 質疑環保署環保標章的分類與認證機制,特別是第二類環保產品的認定標準模糊,且推廣不足。
- 指出食品包裝油墨印刷可能產生 VOCs 污染,且影響食品安全,要求環保署與衛福部研議推廣更環保健康的包裝方式。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引用德國再生能源發電比例提高反而電價下跌的案例,批評臺灣傳統能源政策導致電價上漲,形成貪腐共犯結構。
- 強調臺灣應降低能源對外依賴,提高自主性,發展太陽能、風力等替代能源,並透過金融與產業發展攤提初期投資成本。
- 呼籲知識分子應有良知、良心,說實話,避免政治掛帥、專業反智,以解決臺灣經濟與能源問題。
林佳龍 立法委員
- 關切環保署參與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 (UNFCCC) 的國際努力與成果,質疑其政策作為與實際減碳成效的緊密性。
- 批評環保署在國際遊說上的說帖多年未更新,未反映臺灣減碳數據變化及參與國際民航組織 (ICAO) 的有利發展。
- 呼籲環保署應具體設定空污總量管制地區,並儘速提出空污法修正草案,將主導權交還環保署。
- 質疑臺灣以「來賓」身份參與 ICAO 的實質意義,認為應爭取更完整的會員或觀察員地位。
李桐豪 立法委員
- 詢問幼兒園幼童車環保標準問題,質疑教育部認定為特種車輛僅是暫時解決方案,未能長期符合環保規範。
- 關切基隆、中壢等地區酸雨問題嚴重,質疑環保署在量測與減緩措施上的成效。
- 指出環保署對公有土地上非法廢棄物處置的被動態度,要求制定處理時程與優先順序。
- 建議環保署檢討環保法規對非法棄置廢棄物的處罰是否過輕,並加強與檢察體系合作,查獲案件即封存財產。
林淑芬 立法委員
- 質疑環保署「推動水污染總量管制作業規定」以 RPI 及 CTSI 為指標,未納入對人體危害最嚴重的重金屬和有機化學物質。
- 要求環保署在水體總量管制中納入重金屬和有機化學物質指標,或針對事業廢水實施零排放管制。
- 批評環保署資源回收率的統計方式有「灌水」之嫌,指出垃圾清運量少報,且事業廢棄物焚化量逐年成長。
- 質疑環保署補助地方政府推動底渣再利用,違反使用者付費精神,並建議將補助轉向果菜市場殘渣等有機廢棄物處理。
- 指出事業廢棄物清理機構多位於農業區外,且部分底渣再利用工廠無工廠登記證,管理鬆散。
鄭汝芬 立法委員
- 關切彰化縣農地重金屬污染超標問題,詢問污染農地是否已停止耕作與補償機制。
- 要求環保署與衛福部溝通,為污染農地的耕種者提供健康檢查,並於 1 個月內提出報告。
- 詢問土壤污染整治方法與時程,特別是 44 公頃農地能否在 3 年內完成整治。
- 建議環保署評估在污染農地上推廣「種電」等生質能源方式,以持續養地並協助農民。
- 質疑環保署推動「清潔養豬綠能產業」的執行成效不彰,沼氣中心建設進度緩慢,且與台糖溝通不力。
趙天麟 立法委員
- 針對近期食用油品事件,詢問銅葉綠素與葉綠素鈉的化學差異,以及銅葉綠素是否為毒物。
- 質疑衛福部與環保署在食品級化學品管理上的合作機制,特別是針對驗不出的非法添加物。
- 關切環保署修改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開放 12 項混合五金廢料進口,擔憂加劇國內非法棄置問題。
- 指出監察院調查顯示非法棄置場址清理經費求償無門,擔憂合法掩護非法,造成更嚴重污染。
- 關切「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輔導期延長問題,擔憂該法步上韓國後塵形同虛設。
邱文彥 立法委員
- 詢問環保署在節能減碳方面是否有新的創意想法與做法。
- 關切立法院與行政團隊參與華沙 UNFCCC 會議的規劃與互動機制。
- 指出立法院預算中心對河川不缺氧、不發臭目標設定過於寬鬆的評論,要求環保署積極改善。
- 關切東沙擱淺船隻的海洋污染防治能力不足問題,建議環保署與國家公園管理處合作。
- 質疑高雄、基隆綠色港灣清淤養灘是否應納入海岸工程管理,並擔憂底泥重金屬污染。
- 詢問六輕附近是否有持續進行環境監測,以應對韓國電台報導的台灣鯛問題。
- 關切美麗灣事件判決後,環保署對環評工作的想法與改進,特別是提高二階環評比例。
田秋堇 立法委員
- 震驚環保署打算修改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開放 12 項混合五金廢料進口,質疑其配套措施。
- 指出回收 1 噸電子廢棄物會製造超過 998 公斤的電子垃圾,擔憂這些終極垃圾的去處。
- 強調電子廢棄物中含有鉛、溴化阻燃劑、汞、六價鉻等有害物質,對人體健康與環境有嚴重危害。
- 批評環保署長以「手機、電視也有這些東西」來回應,是推卸責任,強調不應進口額外公害。
- 質疑進口廢五金只對業者有利,人民卻要承擔額外環境負擔,包括水污染、土地污染與廢氣排放。
- 要求環保署制定比日本更嚴謹的填海造島規範,特別是針對地質與透水係數的要求,並提供對照表說明。
相關人員回應
沈世宏 署長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說明環保署 2014 年度施政計畫重點與預算編列情形。
- 指出垃圾掩埋場活化政策,將透過民間力量開挖舊垃圾進行資源回收,減少焚燒與成本。
- 表示環保標章採自願性,若廠商未經認證卻聲稱「環保署認證」可要求下架,但僅稱「環保」則難以直接制止,建議將環保標章體系納入《資源循環利用法》強化規範。
- 承認水污染連線監測系統過去有延誤,但已協助工業區完成校正,預計 2014 年 7 月前完成 36 家工業區設置,年底前完成 96 家。
- 表示酸雨主要受硫氧化物與氮氧化物影響,其中很大一部分來自跨境污染,環保署已逐步加嚴國內排放標準,並與中國大陸進行環保合作協議協商。
- 說明環保署已建立非法廢棄物登錄網站與管理系統,督導地方巡查與維護檔案,並與檢察官連繫,破獲案件立即封存財產。
- 指出高雄市老舊垃圾車比例高是因過去高雄縣放棄中央補助,承諾未來將依優先順序處理。
- 表示計程車改裝 LPG 補助已結束,因新環保五期車排放標準更高,且申請人數少,恢復補助需慎重評估整體效益。
- 說明電動機車電池交換站已在北高各設 33 站,新規格已定,鼓勵現有電動車改用新系統,並有補助改裝經費。
- 回應廢五金進口政策,強調現在的處理方式已非過去亂燒,而是資源循環利用,且每項都有用,不應視為廢棄物。
- 表示環保署回收的四機一腦等大部分是有償回收,量少,與爐碴等大量廢棄物不同。
- 強調任何事都有風險,利益與風險需權衡,現行管理體系已較以前嚴密,並與環檢警結合。
- 承認對銅葉綠素等食品添加物無研究,但指出只要標示確實且為食品級,環保署無法介入。
- 說明水污染總量管制已訂定作業規定,但重金屬等指標需視河川是否超標再考慮納入,源頭管理是關鍵。
- 承認垃圾產生量統計有落差,會回去釐清,並贊同區隔事業廢棄物收費,不補助殘渣處理成本。
- 說明彰化農地污染已剷除並補償,3 年內可完成整治,但農民種電意願低。
- 承認清潔養豬綠能產業推動困難,豬糞架已推 2 萬 4 千多個,但經費有限,需地方政府與農委會配合。
- 表示氣候變遷的國際遊說工作,除外交部基本說帖外,環保署另有實質進展說帖,並爭取 WHA 模式的觀察員身份。
- 說明幼童車認定為特種車輛是交通法規範圍,僅是暫時解決方案,長期仍需符合環保規範。
- 回應環評爭議,指出行政法院判決後,進二階環評的比例已提高 45%。
陳咸亨 總隊長 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
- 說明斗南掩埋場目前仍在使用,環保署已進行 3 級品管查核,要求 12 月底前完成缺失改善。
- 解釋掩埋場標準要求垃圾必須掩埋覆土,滲出水需有完整收集系統,斗南掩埋場管理較差。
- 表示若地方政府未改善掩埋場,可依法裁罰或令其停工施壓。
- 說明澎湖生質能中心尚在規劃階段,需顧問公司評估技術,目標將垃圾量擴大至 80 噸。
- 指出厭氧消化處理採密閉方式,厭氧本身無臭味,問題在於前處理與後處理,但後處理臭味較低。
- 表示厭氧消化需將無機、有機分開,大部分有機物質進入消化池,少部分仍需一般垃圾處理。
- 承諾澎湖生質能中心興建前會召開說明會,特別是廠址附近居民。
- 說明六輕工業區有專案計畫進行整體稽查與環評監督。
蕭慧娟 處長 環保署管考處
- 說明環保署洗衣清潔劑環保標章的審核標準,包括 pH 值、不含重金屬與有害物質,需檢測合格並實地查廠。
- 表示若產品名稱標示「環保」但無環保標章,環保署無法直接要求下架,需透過《資源循環利用法》立法規範。
- 說明環保標章過去由環保署核發,自 2012 年 11 月 17 日起改由第三方機構認證與發證。
- 說明第二類環保產品沒有訂定規格標準,由業者自律,針對對環境有助益的產品發給核可公文,目前有 300 多件。
- 解釋第二類環保包裝材質核可主要基於省材料及不使用 PVC 材質,並非無毒印刷。
許永興 處長 環保署水保處
- 說明水污染連線監測系統已開始裝設,第一階段 36 家工業區預計 2014 年 7 月 14 日前完成,第二批 96 家預計 2014 年底前完成。
- 解釋延誤原因為世界各國較少施作水連線監測,需考量標準誤差,已協助 15 處工業區完成校正。
- 說明「推動水污染總量管制作業規定」以河川污染指數 (RPI) 和卡爾森水體優養等級指數 (CTSI) 作為總量管制指標。
- 指出 RPI 包含溶氧、氨氮、BOD 及 SS,CTSI 包含透明度、總磷及葉綠素-a。
- 表示重金屬和有機物質等有害人體健康物質需從源頭管理,違章工廠排放重金屬污染水質會移送偵辦。
- 說明灌溉水需符合農委會灌溉用水的水質標準。
- 回應河川不缺氧、不發臭的目標評量,指出去年降雨量多影響,今年統計值仍達 88%,評估仍算合理。
- 說明東沙船隻擱淺屬於海難由交通部航港局處理,環保署負責油污洩漏防治,要求抽油。
- 表示目前養灘未納入海岸工程,將檢討。
簡光文 簡任視察 環保署管考處
- 說明第二類環保包裝材質核定的原因主要基於省材料及不使用 PVC 材質。
謝燕儒 處長 環保署空保處
- 說明幼童車若依特種車輛標準,目前國內只有中華汽車生產。
- 指出若幼童車不符合環保第五期規定,長期無法在市場大量銷售,經濟部將輔導引進好的引擎升級。
- 說明基隆酸雨發生頻率已逐漸降低,PH 值逐漸升高,主要受境外污染影響。
- 表示環保署已邀請大陸環境部官員來台交流酸雨問題,並將持續協商。
- 說明空污法修正草案正在行政院作業中,將儘速送至立法院。
- 表示計程車改裝 LPG 補助已取消,因新的環保五期車排放比改裝瓦斯車更好,且去年申請人數少。
陳副執行秘書峻明 環保署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管理會
- 說明農地重金屬污染超標的農地已剷除並補償,每期作補償 4.5 萬元,一年 9 萬元。
- 表示已與衛福部聯絡,研議污染農地耕種者健康檢查可行性,將於 1 個月內提出報告。
- 說明土壤污染整治方法包括客土、排客土、翻轉稀釋,整治時間至少 3 年。
- 承諾彰化縣 44 公頃污染農地將在 3 年內全部完成整治,由地方政府發包執行。
- 指出農民多希望早日恢復農用,對種電意願較低,因其需要長期投入且回本時間長。
簡慧貞 執行秘書 環保署溫減室
- 說明立法院組團參與華沙 UNFCCC 會議的規劃,行政院團與立委團將會同時出發。
- 表示邊會受邀 4 場,自行辦理 1 場,今年大會所有邊會皆須由兩個 NGO 合辦。
葉俊宏 處長 環保署綜計處
- 說明環評最大的改變將是進二階的比例會提高,因行政法院判決認為一階通過民眾缺乏參與程序。
- 表示 8 月至今,進二階環評比例已提高 45%。
- 說明環保署已回文內政部,依法可辦理區域計畫政策環評,只要內政部提出環評書件,環保署就會依法審查。
相關後續
- 中華民國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主管預算(公務部分)案,報告及詢答完畢,委員所提質詢未及答覆部分,請相關機關於 2 週內以書面答覆。
- 臨時提案第一案:環保署於 3 個月內會同相關主管機關,針對未取得環保標章洗衣精而逕將環保字樣列入名稱之商品,以及逾環保標章認證期限而持續使用之市售洗衣精進行清查,並要求廠商下架、塗銷或補辦環保標章申請。
- 臨時提案第二案:環保署研議訂定包裝材料環保標章規格標準,推廣更環保健康食品包裝。
- 臨時提案第三案:環保署應於本會期內提出空污法修正草案,將空氣污染總量管制主導權交還環保署。
- 臨時提案第四案:環保署立即將 12 項混合五金廢料改列一般事業廢棄物並准予進口之政策公告再予評估,並於半年內針對此次開放的 12 項事業廢棄物,進行國內資源再利用處理場之能力評估,並再次檢視其處理過程符合環境正義程序。
- 臨時提案第五案:環保署應於內政部提出全國區域計畫政策環評書件後,依法辦理審查並提出徵詢意見。
- 臨時提案第六案:環保署應制定比日本規格更加嚴謹之填海造島規範。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27001
- 卷/期/冊
- 102/70/1
- 發布日期
- 2013-11-29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