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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宮博物院103年度預算審查:聚焦消合社、南院與文創爭議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日期:2013-11-04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國立故宮博物院103年度預算,主要討論故宮消合社經營模式的適法性、文創商品智財權保護、大故宮計畫與故宮南院工程進度及定位,以及門票收入編列等議題。多位立法委員對故宮的行政作為提出嚴厲質疑,院方則承諾檢討改進。會議最終決議預算擇期逐條審查,並通過多項臨時提案,要求故宮及相關部會提出報告或積極處理。

討論事項一

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文化部及所屬單位預算

核心議題

審查文化部及所屬單位103年度的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本案另訂於11月13日繼續審查。
  • 委員如有預算提案,需於11月7日下午5時前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 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書面答覆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

討論事項二

審查「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草案」等5案

核心議題

審查多項關於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機構、公辦民營實驗學校及家長自主教育的實驗教育實施條例草案。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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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後續

  • 教育部需儘速將相關提案報行政院審查,並於102年11月底前函送本院審議。
  • 本案報告及詢答結束,另定期繼續審查。
  • 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書面答覆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

討論事項三

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

核心議題

審查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及所屬單位103年度的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本案另訂於11月14日繼續審查。
  • 委員如有預算提案,需於11月7日下午5時前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討論事項四

併案審查「學校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9案

核心議題

併案審查多項關於學校衛生法的修正草案,旨在加強學校對特殊疾病學生的輔導照顧、疑似食品中毒的緊急處理、營養教育、餐飲衛生管理及食材優先採用在地優良農業產品等。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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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人員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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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後續

  • 草案第12條修正為:學校應加強輔導與照顧患有心臟病、氣喘、癲癇、糖尿病、血友病、癌症、精神疾病、罕見疾病及其他重大傷病或身心障礙之學生,必要時得調整其課業及活動。
  • 草案第15條第3項修正為:學校發現有疑似食品中毒情形,應採緊急救護措施並通報衛生主管機關處理。
  • 草案第16條增訂第3、4項,規定健康相關課程應包括營養教育,並得安排學生參與學校餐飲準備過程。
  • 草案第22條修正,加強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之衛生管理,並要求各級主管機關督導學校建立餐飲衛生自主管理機制、不定期抽查及抽驗食品衛生安全與品質。
  • 草案第23條修正,規定學校供應膳食應依營養基準提供餐食,實施營養教育,並由營養師督導執行;應提供蔬食餐選擇;食材應優先採用中央農業主管機關認證之在地優良農業產品。
  • 增訂草案第23條之1,照委員許智傑等提案通過。
  • 增訂草案第23條之2,規定直轄市、縣(市)政府應組成學校午餐輔導會,並補助國民中小學設置廚房及偏遠地區學校辦理午餐。
  • 增訂草案第23條之3,規定學校辦理膳食採購應簽訂書面契約報備,並成立專戶處理收支帳務及公告明細。
  • 本案不須交由黨團協商,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並推請邱召集委員志偉補充說明。
  • 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書面答覆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

討論事項五

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併同審查「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增修條文草案

核心議題

審查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及所屬單位103年度預算,並繼續審查「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增訂第六條之一條文草案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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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人員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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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後續

  • 關於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另訂於11月11日繼續審查。
  • 委員如有預算提案,需於11月7日下午5時前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 「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增訂第六條之一條文草案」案,另定期繼續審查。
  • 「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草案條文及委員李桐豪等所提修正動議均予以保留,逕送院會處理,並須交由黨團協商。
  • 本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並推請邱召集委員志偉補充說明。
  • 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書面答覆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

討論事項六

審查「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案,併同審查「私立學校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案

核心議題

審查「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並併案審查多項關於「私立學校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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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人員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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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後續

  • 「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案,報告及詢答結束,另定期繼續審查。
  • 「私立學校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草案第15條維持現行條文,第19條之1修正為「新臺幣5千萬元以上者」,第89條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 「私立學校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須交由黨團協商,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並推請邱召集委員志偉補充說明。
  • 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書面答覆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

討論事項七

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國立故宮博物院單位預算

核心議題

  • 審查國立故宮博物院103年度歲入歲出預算,並討論其營運策略、文創發展、故宮南院建設進度與定位,以及對外交流等議題。
  • 重點關注故宮員工消費合作社的經營模式、門票收入編列、大故宮計畫環評與民調,以及文物智慧財產權的保護與兩岸交流的對等性。

相關爭議

  • 故宮消合社經營爭議:委員質疑故宮餐飲及商店委外招標過程不公,評審委員多為故宮員工,且部分委員退社時間點可疑,涉嫌違反利益迴避原則及圖利。
  • 門票收入編列與漲價爭議:委員質疑故宮在未經立法院審議下,預編103年度門票漲價後的收入,且國人參觀人數減少、陸客比例過高,要求故宮提出環境改善計畫。
  • 大故宮計畫環評與民調爭議:委員質疑大故宮計畫民調抽樣方式不具公信力,且環評報告書提交時間造假,土方開發量與填土計畫不實,並質疑總顧問廠商與前院長關係密切,恐影響環評客觀性。
  • 文物智財權保護與兩岸交流:委員質疑故宮對文創商品侵權行為追查不力,在大陸的商標註冊進度緩慢,且將重要國寶「富春山居圖」影像授權給中資企業複製,未優先照顧國內廠商,擔憂兩岸交流不對等。
  • 公務員兼職與利益迴避:委員質疑故宮主任秘書兼任「台灣文創平台基金會」董事未經核准,且該基金會承攬多項政府文化活動與採購案,恐有利益衝突之嫌。
  • 學生免費參觀政策:委員建議故宮應針對27歲以上或在職專班學生憑學生證免費參觀的政策進行檢討,認為應對有經濟基礎的成年人收費以增加收入。
  • 故宮南院工程進度與回饋:委員質疑故宮南院工程進度「超前5個月」的說法不實,要求故宮澄清,並應具體規劃對嘉義鄉親的回饋措施及加強南院的文化推廣活動。

立法委員發言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質疑故宮餐飲委外給消合社不需繳權利金,且103年預算編列的權利金較102年減少,認為有包庇之嫌。
  • 質疑故宮消合社的盈餘計算方式,特別是20.5%的數額,認為可能存在記帳手腳。
  • 質疑故宮商店部分也可能預設由消合社得標,且評審委員可能為消合社股東,涉嫌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要求送檢調調查。

林佳龍 立法委員

  • 指出故宮餐廳招標案中,9位評審委員有5位是故宮員工,且其中一位林國平處長在評選後才退社,質疑球員兼裁判,標案恐自始失效。
  • 要求故宮檢視評選委員是否有三等親為消合社社員,並要求故宮解密與工程會往返的密件公文。
  • 質疑故宮在未經立法院審議下,預編103年度門票漲價收入,且未將環境改善計畫送交立法院。
  • 質疑大故宮計畫的民意調查僅抽樣400份問卷,建議在核心區域進行普查以增加公信力。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質疑故宮徵求工讀生涉嫌進用員工親友,要求故宮做到公私分明、利益迴避。
  • 指出台北故宮曾販售北京故宮書籍,但國立故宮博物院的文創商品無法在北京故宮販售,顯示兩岸交流不對等,且關鍵在於「國立」二字。
  • 建議故宮應主動透過海基、海協兩會協商兩岸文物展出,突破政治藩籬。
  • 建議故宮南院應加強收藏臺灣史前文物及原住民文物,並設立原住民專區。

李桐豪 立法委員

  • 質疑故宮消合社經營模式,認為其營業對象應限於員工,而非對外銷售,建議應修法以政府管理機制處理。
  • 確認故宮文物赴日展覽(翠玉白菜、肉形石)的費用由日方全額負擔,日本文物來台則由我方支付。
  • 關切故宮南院50公頃園區的BOT招商進度與20公頃博物館區的互動關係,擔憂廠商獲利考量可能導致衝突,並強調南院應有收支平衡的目標。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質疑故宮推動「打造故宮為全球文化創意產業運用重鎮」計畫成效不彰,四年投入5千4百萬元卻未達重鎮目標,且預算編列與實際執行金額不符。
  • 質疑故宮「科技與人文跨域文創環境計畫」及「故宮行動電子化計畫」預算編列與執行不符,要求故宮實實在在編列預算,並對其屬下在質詢時搖頭表達不滿。
  • 提案要求教育部應即刻督導各級學校餐廳追蹤是否使用違法油品,確保食材符合認證標準,並提高校園營養午餐稽查比例,公開菜單與食材來源資訊。

陳淑慧 立法委員

  • 質疑故宮對文創商品「朕知道了」紙膠帶在杭州文博會販售的侵權事件追查不力,認為院長事不關己,要求積極作為。
  • 指出故宮在大陸的商標註冊僅限logo,且進度緩慢,要求故宮積極釐清文物智財權歸屬,維護全民利益。
  • 擔憂故宮陸客參觀比例過高、日韓觀光客減少的警訊,希望故宮文物赴日展出能帶動日韓觀光客回升,並減少院長赴大陸參訪次數,多關切智財權問題。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建議故宮應對27歲以上或在職專班持學生證者收費,以增加門票收入,並要求故宮統計此類參觀者比例及提出明確收費時間表。
  • 質疑故宮消合社社員加入與退出標準不一,且採購人員可能仍為社員,要求故宮清查並配合未來針對消合社定位、法源、業務承辦等進行的專案討論。
  • 建議可參考考選部模式,將消合社業務改由基金辦理,並從博物館法著手限制院內消合社承辦院內業務,以解決球員兼裁判及盈餘不透明的爭議。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質疑故宮張淑惠科長在《博物館期刊》發表文章,內容與故宮網站雷同,涉嫌侵犯故宮著作權,要求故宮調查處分,並指出院長與總編輯角色混亂。
  • 質疑故宮主任秘書陳煌信兼任「台灣文創平台基金會」董事,未經院長核准,且該基金會承攬多項政府採購案,認為其為「門神」並違反公務人員服務法,要求依法辦理,主動調查。
  • 指出故宮院長對主任秘書兼職及該基金會一無所知,批評院長無能治理故宮,屬下不甩院長。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批評故宮持續縱容消合社違反採購法,且其採購單位帶頭違規,要求馮院長澈底調查並解決爭議。
  • 質疑故宮消合社在大陸申請商標未撤回,且院徽已被搶先註冊,導致智財權受損。
  • 質疑故宮將古錢幣複製授權給中資「淵泉公司」處理,認為此舉未會商經濟部且與陸委會往來黑箱,要求提供所有委託中資公司的資料。
  • 指控馮院長在大故宮環評書提交時間上欺瞞委員會,且環評報告書內容(土方開發量、填土計畫)不實,並質疑總顧問廠商與前院長弟弟的關係,要求故宮提供報告。

許忠信 立法委員

  • 質疑故宮消合社業務範圍過廣,超出互助本意,應限於員工,且其代售文物衍生商品利潤豐厚,恐有利益衝突及浮報費用之嫌,要求故宮加以改善。
  • 質疑故宮將重要國寶「富春山居圖」影像授權給中資企業複製,未優先照顧國內廠商,擔憂影響國內廠商商機及故宮觀光價值,要求故宮在授權上應讓國內廠商雨露均霑。
  • 指出故宮國際交流預算不透明,未單獨編列,且與中國交流預算相比國際交流不被重視,要求故宮應走向國際,尊重國人權益。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質疑故宮南院工程進度超前5個月的說法不實,認為是「膨風」,要求故宮澄清,並強調馬英九總統承諾的完工時程已嚴重落後。
  • 要求故宮具體規劃故宮南院對嘉義鄉親的回饋措施,包括景觀區免費使用、博物館區優惠等,並儘速籌辦在嘉義縣各級學校的文化展覽活動。
  • 質疑故宮南院展示工程預算編列不合理,104年一年內完成8億3千萬元展示工程的規劃不切實際,要求加強進度管控。

黃志雄 立法委員

  • 批評故宮對消合社爭議的態度遲緩,歷年來監察院糾正、預算中心意見及立法院質詢均未獲積極改善,質疑故宮視若無睹。
  • 建議故宮應參考國際博物館經營模式,並積極推動修法,為消合社問題尋求合法依據,而非僅採權宜措施。
  • 強調兩岸交流應突破「國立」名稱及司法假扣押問題,使我國文物能赴大陸展出,實現對等交流。

許智傑 立法委員

  • 肯定故宮在文創商品及特展方面的進步,並關心故宮南院的定位與典藏特色,希望南院能吸引內行與外行觀眾。
  • 強調故宮南院應有獨特典藏,如「龍藏經」可作為常設展重點,並保證104年12月如期開館試營運。
  • 建議故宮南院應與南部其他文化場所(如衛武營、國家音樂廳)串聯合作,共同推動南方觀光旅遊與文化提升。

相關人員回應

馮明珠 故宮博物院院長

  • 說明故宮餐飲委外由消合社經營,因立法院決議盈餘點滴歸公,故不需繳權利金,且盈餘計算會扣除成本,並會成立小組查核。
  • 坦承餐廳招標評審過程有失誤,林國平處長退社時間點有爭議,若工程會認定不合法將廢標重做,並承諾未來不會再發生類似失誤。
  • 表示門票收入增加是因上會期委員希望團體票漲價,且改善計畫已提出,若立法院不滿意可凍漲,並承諾會補送改善計畫。
  • 回應大故宮計畫民調因預算拮据,主要針對山下6個里,承諾會研議普查與抽樣結合的方式。
  • 說明故宮文創商品未在北京故宮販售,北京故宮書籍已下架,因兩岸交流不對等,且「國立」名稱是主要障礙。
  • 表示故宮文物赴日展覽費用由日方負擔,並將積極規劃原住民文物展覽。
  • 說明故宮消合社經營模式是依法有據,但承認採購未公開徵求是失誤,未來將依採購法公開評選。
  • 對張淑惠科長文章與故宮網站雷同事件表示不知情,承諾會調查並依著作權歸屬處理。
  • 對主任秘書兼任基金會董事一事,表示已知其參與基金會,但會請其補辦兼職手續或退出,並承諾依法辦理。
  • 說明故宮已要求消合社停止在大陸申請商標,並已委託民間公司以故宮全稱申請商標註冊,但發現有搶註情況。
  • 解釋故宮授權中資「淵泉公司」複製古錢幣影像,是依全球品牌授權規定辦理,並已向陸委會詢問,承諾提供相關資料。
  • 澄清大故宮環評初稿已於9月30日送環保署,強調環評書撰寫是經公開採購法辦理,與前院長弟弟無關,承諾提供相關報告。
  • 說明故宮南院定位為亞洲藝術文化博物館,典藏與亞洲文物相關,如佛像、青瓷等,並將「龍藏經」作為常設展重點。
  • 保證故宮南院將於104年12月如期開館試營運,並將規劃與觀光局合作,串聯嘉義周邊景點,也會考慮與衛武營結合以帶動南部觀光。

王士聖 故宮博物院秘書室主任

  • 說明故宮餐飲預估金額以去年營業額8千萬元計算,兩年共1億6千萬元,且消合社所有盈餘必須全部歸公。
  • 解釋盈餘歸公是扣除成本後的盈餘,20.5%是營業額下限,並表示會成立小組查核消合社記帳。
  • 說明與工程會往返的密件公文因涉及商店標案仍在進行中,故暫無法解密,但會儘快處理。
  • 說明學生免費參觀是依院會主決議,觀察26歲以上或在職專班學生來院參觀仍屬少數。
  • 說明大部分故宮員工仍是消合社社員,但院長、副院長等因利益迴避已退出,採購相關人員也已退出或非社員。

林國平 故宮博物院教育展資處處長

  • 澄清自己已非博物館商店的評選委員,只參與過餐廳的評選。
  • 身為博物館期刊總編輯,對張科長文章涉嫌抄襲事件表示抱歉,不知情。

徐孝德 故宮博物院文創行銷處處長

  • 說明「打造故宮為全球文化創意產業運用重鎮」計畫四年共投入5千4百71萬7千元。
  • 說明自己已非消合社社員,於今年1月2日代理主任秘書時退出。
  • 說明故宮正在進行在大陸的商標撤回事宜,但發現logo已被他人搶先註冊。
  • 說明故宮品牌授權是全球販售,不限大陸地區,且有品牌授權委員會進行機制訂定,對仿製品數量有一定限制,為非專屬授權。

陳煌信 故宮博物院主任秘書

  • 坦承兼任「台灣文創平台基金會」董事是個人疏忽,未向上級報告,但表示董事職務不常管事,且該基金會未承攬故宮業務,承諾補辦手續或退出。

相關後續

  • 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及書面答覆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
  • 關於國立故宮博物院103年度的單位預算,對於委員所提的刪減提案及行政單位所提的預算案部分,另定期逐條審查。
  • 通過臨時提案一:故宮應與地方文化與教育局處合作,積極推動故宮國寶文物數位及複製品下鄉相關展覽,擴大民眾對故宮文物的了解。
  • 通過臨時提案二:故宮應儘速提出適法性方案,積極改革消費合作社的經營模式,以杜絕外界質疑。

討論事項八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主任委員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主任委員就業務概況進行報告並備質詢。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指出新聞報導有學者挪用國科會補助經費建置擁核網站及台大教授研究發現市售芝麻油混摻卻不公開訊息,顯見科研補助制度有重大疏漏。
  • 提案要求國科會於3週內就如何避免補助經費被用於私人用途及研究成果公開問題提交書面報告。

鄭天財 立法委員

  • 指出國科會101年度增列客家研究與客家文學次領域,但102年度申請案件少且未獲通過,推動成效不彰。
  • 提案要求國科會針對策進多元族群文化研究思維,研擬「如何輔導客家研究發展成熟,建立有系統之客家學」並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林佳龍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國科會立即公布2011年委託台大教授蘇南維與富味鄉產學合作計畫中,有關抽驗市售7種芝麻油品發現4種混摻大豆油的廠牌及品名,以保障國人食用油安全。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國科會,凡涉及公共安全利益之產學合作研究計畫,其成果報告皆必須立即公開揭露並將資料移交相關單位進行處理,不論計畫主持人勾選何種公開原則。

相關人員回應

朱敬一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主任委員

  • 對委員質詢均即席答復說明。

相關後續

  • 通過鄭麗君等委員臨時提案:國科會應切實檢討現行科研補助制度,於3週內就如何避免補助經費被用於私人用途、研究成果對於國家社會有重要參考價值時如何公開資訊等問題,做成書面報告提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 通過鄭天財等委員臨時提案:國科會應針對策進多元族群文化研究之思維,研擬「如何輔導客家研究發展成熟,建立有系統之客家學」並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通過林佳龍等委員臨時提案:國科會應立即公布2011年委託台大教授蘇南維與富味鄉產學合作開發計畫中,有關抽驗市售7種芝麻油品發現4種混摻大豆油之廠牌及品名。
  • 通過陳亭妃委員臨時提案:凡涉及公共安全利益之產學合作研究計畫,成果報告皆必須立即公開揭露並將資料移交相關單位進行處理。
  • 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書面答覆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

討論事項九

教育部部長就「本土語文教學師資、教材、經費編列之現況分析,以及如何提升本土語文教學品質與成效、十二年國教課綱有關本土語言列入國中必修科目之執行狀況及師資來源」提出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教育部部長就本土語文教學現況、師資、教材、經費及十二年國教課綱本土語言列入國中必修科目的執行狀況與師資來源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教育部立刻查察各地方政府教育局處103年度預算內有無編列足額預算以支應「公立中小學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公布後應調整之教師薪資。
  • 提案要求教育部成立「審議學校外聘專業藝術人士資料庫」,以利學校聘請人員進行專業藝術人士資格認定審查。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蔣部長信守政策承諾,將本土語言正式納入103年完成的十二年國教課程總綱中,提升至國中、小每週皆必選修1節,並將相關節數規範列入課綱。

相關人員回應

蔣偉寧 教育部部長

  • 對委員質詢均即席答復說明。

李應平 文化部次長

  • 對委員質詢均即席答復說明。

相關後續

  • 通過蔣乃辛等委員臨時提案:教育部應立刻查察各地方政府教育局處於103年度預算內有無編列足額預算以支應「公立中小學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公布後應調整之教師薪資,並成立「審議學校外聘專業藝術人士資料庫」。
  • 通過鄭麗君等委員臨時提案:教育部應信守政策承諾,將本土語言正式納入即將於103年完成的十二年國教課程總綱中,提升至國中、小每週皆必選修1節,同時將相關節數規範列入正在研修中的十二年國教課綱。
  • 通過蔣乃辛委員臨時提案:教育部應即刻督導各縣市政府持續追蹤各級學校餐廳、廚房或員工消費合作社或委外經營餐廳之膳食是否使用違法油品,以及確保各校均採用符合國家認證標準之食材。同時,教育部針對校園營養午餐稽查也應提高抽查比例,並要求各校均應將營養午餐菜單、食材來源等資訊上網公開,落實校園食品安全稽查制度。
  • 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書面答覆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

討論事項十

核廢料處置備忘錄相關資料提供 (臨時提案)

核心議題

鑑於核廢料處置攸關國人生命財產安全,要求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與中國核工集團簽訂之低放射性核廢料處置備忘錄相關資料。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於2週內送交與中國核工集團簽訂之低放射性核廢料處置備忘錄的簽訂時間、內容、文件及最近5年重啟接觸次數、談判主題、目標、總負責人、目前進度等相關資料至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照案通過,並函請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辦理。

原始資料

公報
1027002
卷/期/冊
102/70/2
發布日期
2013-11-29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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