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103年度預算審查:歲入增列、多項業務凍結與政策決議
經濟委員會會議日期:2013-11-13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查公平交易委員會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主要針對歲入罰鍰預算編列保守、勞務外包、競爭政策資料研究中心效益、各項業務宣導經費佔比過高及設備汰換等議題進行討論。會議通過歲入增列15%,並凍結多項業務預算待報告後動支,同時通過多項政策決議,要求公平會加強執法、檢討裁罰機制及提升行政效率。
討論事項一
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公平交易委員會單位預算部分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公平交易委員會20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涵蓋歲入罰款及賠償收入,以及歲出各項業務費、一般行政與設備預算,旨在檢討預算編列的合理性、執行效益及施政重點。
- 討論聚焦於公平會執法主動性、行政效率、預算配置妥適性,以及其在物價穩定、食品安全、不實廣告、聯合行為等民生議題上的職責與作為。
相關爭議
- 歲入罰鍰預算編列保守:委員認為公平會2014年度罰金罰鍰歲入預算編列過於保守,未充分反映新法提高罰鍰上限及大型聯合行為裁罰潛力(如民營電廠案),主張大幅增列。公平會則解釋歲入估計考量過去幾年水準,大型案件罰鍰為特殊案例且已列入當年度應收帳款。
- 勞務承攬與行政效率:委員質疑公平會人事費佔總預算高比例,卻仍大量外包事務性勞務,認為應檢討用人政策並刪減相關預算。公平會說明外包旨在將內部人力集中於核心業務,且已從21人減至12人。
- 宣導業務經費佔比過高:多位委員指出「限制競爭行為調查處理」及「不公平競爭行為調查處理」等核心業務項目中,宣導相關經費佔比過高,質疑有本末倒置或浮濫之虞,要求刪減。公平會解釋宣導有預防不法之效,且針對不同對象進行,並非重複。
- 競爭政策資料研究中心效益不彰:委員質疑「綜合規劃及宣導業務」項下「競爭政策資料研究中心」辦公室租金高昂(712.3萬元),但每月查閱人數極少,使用效益不彰,被批為「蚊子館」,要求刪除。公平會則強調該中心舉辦多場活動,參與人數眾多,且契約去年才簽訂。
- 法務及行政救濟業務外包不當:委員質疑法務業務中將「業務校繕」等工作委外辦理不合宜,認為應強化內部法務行政效能。
- 國外旅費編列不實:委員指出「政策擬訂及國際交流業務」中國外旅費與大陸地區旅費佔比高,且人天數減少但預算未減,質疑編列不實,要求減列。公平會解釋旅費經嚴格審查,國際交流有其必要性。
- 設備汰換預算重複編列:委員指出「一般建築及設備」中會議室視聽器材等設備汰換預算連續兩年編列相同項目,且前一年執行率不高,有浮濫之嫌。公平會說明設備老舊且經費不足,每年僅能部分更換。
立法委員發言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認為公平會歲入預算編列過於保守,應增列3,000萬元以鼓勵其積極查處違法行為。
- 質疑公平會人事費高卻仍大量勞務外包,應檢討行政效率。
- 主張「限制競爭行為調查處理」及「不公平競爭行為調查處理」中宣導經費過高應刪減。
- 批評公平會競爭政策資料研究中心效益不彰,租金過高應刪除。
- 質疑國外旅費與大陸地區旅費編列不實,要求減列。
- 強調公平會應積極查察物價哄抬,不應僅「拍蒼蠅」也要「打老虎」。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公平會歲入預算「罰金罰鍰」增列10%,以反映新法規定的高額罰鍰潛力。
- 提案刪減「一般事務費」10%以撙節開支。
- 提案刪減勞務承攬預算10%,並質疑公平會用人政策及行政效率。
- 提案刪減「不公平競爭行為調查處理」預算,質疑其在食安風暴中效能不足。
- 質疑公平會「不公平競爭行為調查處理」項目中通訊費大幅增加的合理性。
- 提案要求公平會刪減「產業調查經濟分析及資訊管理」預算,認為查價功能流於形式。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強調公平會應積極針對民生相關議題(如油品、油電票價)立案調查,以增加罰鍰收入。
- 質疑公平會人事費佔總預算80%以上,卻仍大量勞務外包,預算結構僵化。
- 批評「限制競爭行為調查處理」中宣導經費佔比過高,認為預算結構本末倒置。
- 要求公平會公開委託研究計畫的內容與結果,如企業合併、國內電力市場研究。
- 質疑競爭政策資料研究中心租金高昂但使用效益不彰,主張刪除租金。
- 質疑法務及行政救濟業務中將業務校繕委外辦理不合宜。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公平會歲入預算「罰金罰鍰」增列10%,認為較為合理。
- 支持公平會預算,但要求針對「不公平競爭行為調查處理」中多層次傳銷相關新增業務預算先凍結部分並進行專案報告。
- 主張國外旅費預算應予保留,因事關國際及兩岸事務,對台商法律保障重要。
- 提案凍結「一般建築及設備」預算,要求公平會澄清說明,並加強撙節運用。
- 提案要求公平會檢討人力運用,並向經濟委員會專案報告。
高志鵬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公平會歲入預算「罰金罰鍰」增列10%,指出新法規定的高額罰鍰將增加收入。
- 提案刪除「勞務承攬」支出348萬元,指出運用派遣人力執行公權力業務不當。
- 提案酌予減列「限制競爭行為調查處理」項下「委辦費」50萬元,指出公平會缺乏獨立研究分析能力且執法不積極。
- 提案酌予減列「不公平競爭行為調查處理」預算10%,質疑其預算配置不合理。
- 提案刪除「綜合規劃及宣導業務」計畫項下「其他業務租金─辦公室租金」712萬3千元,指出競爭政策資料研究中心為「蚊子館」。
簡東明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公平會嚴格查緝預售屋「紅單」炒作行為,杜絕新型炒作方式。
- 提案要求公平會若查獲領取公司報酬後發表不實心得、薦證文的寫手,必須負擔連帶責任並處以罰鍰。
- 提案要求公平會堅持對民營電廠聯合行為的重罰立場,杜絕聯合行為,並持續要求電廠調降賣電予台電公司價格。
- 提案要求公平會應依法調查保險業者對高齡投保者設年齡上限是否涉及聯合行為。
丁守中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公平會積極檢討「寬恕政策」成效不彰的原因,以達到修法應有效果。
- 提案要求公平會未來應向行政院積極爭取更多預算,以發揮更大功能。
林滄敏 立法委員
- 質疑公平會面對電價爭議時束手無策,批評其虛耗預算,並要求督促公平會不能有權無責。
- 提案要求公平會2013年度決算歲入項目「罰金罰鍰」增列60億5千萬元,以彰顯政府公權力決心。
張嘉郡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限制競爭行為調查處理」預算五分之一,要求公平會就「寬恕政策」成效不彰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公平會應針對物價查察及監測加強執行效能,擴大查察項目,以盡政府平穩物價之責。
廖國棟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公平會嚴密監控便利商店促銷產品價格波動,並查緝其針對獨賣商品價格微調行為,避免衝擊市場及造成物價波動。
- 提案要求公平會針對油品大廠摻入劣質油並標示高級油品販售的行為,積極查緝,以維護優良廠商及民眾權益。
- 提案要求公平會確實遵守預算法規定,編列辦公室租金預算時應敘明明確租用地點及用途。
相關人員回應
吳秀明 主任委員
- 說明歲入預算編列參考過去幾年水準,大型罰鍰案件(如民營電廠60億)為特殊案例,且已列入當年度應收決算而非明年歲入。
- 解釋勞務外包旨在將內部人力集中於核心業務,且已逐年減少外包人數,從21人減至12人。
- 強調宣導業務(如反托拉斯)對預防不法重要,且各處室宣導內容不同,並非重複。
- 回應競爭政策資料研究中心辦理多場活動,參與人數眾多,且契約去年才簽訂,並非效益不彰。
- 說明「限制競爭行為調查處理」的委託研究計畫(如電力市場、企業集團併購)有助於提升執法品質,且研究經費相對較低。
- 同意歲入罰鍰部分可增列15%,並接受部分業務費凍結及設備費減列。
- 承諾將加強「寬恕政策」推廣與宣導,並提出改善計畫。
- 同意針對預售屋紅單炒作問題「會同相關機關研議處理並嚴格查緝」。
- 說明公平會無法要求電廠調整電價,此為經濟部權力,但可堅持重罰聯合行為。
孫立群 副主任委員
- 說明勞務外包主要處理事務性工作,以使核心人力專注於業務,且已努力逐年遞減外包人數。
- 解釋限制競爭宣導主要針對企業高層,曝光率雖不高但對企業遵法非常重要,且已辦理多場活動,參與人數眾多。
- 澄清三星寫手門案件僅管制未揭露身分的行為,未侵害言論自由。
- 強調競爭政策資料研究中心每年舉辦大量活動,參與人數眾多,有簽名紀錄可查證,並非無人使用。
李美琪 主任
- 說明罰鍰收入依規定列入應收帳款,並計入決算年度。
- 解釋公平會近年預算已撙節,業務費很少,若再減將影響機關正常運作。
- 澄清一般事務費為二級用途別科目,預算執行上由業務費總數控管。
- 說明2013年預算增加32萬元主要因電費漲價及多層次傳銷個資保護新增業務。
呂玉琴 處長
- 說明2013年1月至10月不實廣告處分案件數已達98件,預計全年將高於前一年。
- 解釋通訊費大幅增加是因配合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草案通過後的宣導需求,以及行政院指定處理多層次傳銷個資保護業務。
- 說明食品安全案件經協商由衛福部處理,公平會主要聚焦不動產廣告及多層次傳銷。
張恩生 處長
- 說明「限制競爭行為調查處理」的委託研究計畫之一是針對電力市場進行澈底檢討,以調查民營電廠。
辛志中 處長
- 說明另一項委託研究計畫是針對企業集團整併進行全面性、廣泛性研究,特別是國外案例及跨領域結合趨勢。
- 澄清研究並非針對個別產業,而是著重於跨領域結合的檢討與國外發展。
左天梁 主任
- 說明一般行政業務費中的水電費,電費漲價預計增加20萬元。
- 解釋公平會設備老舊,每年編列設備汰換預算因經費不足只能部分更換,且2013年上半年執行率達87.X%。
胡光宇 處長
- 說明國外旅費編列經行政院嚴格審查,且許多用於出席國際會議。
- 澄清競爭政策資料研究中心的契約是去年(2012年)簽訂的3年約,包含2013、2014、2015年。
相關後續
- 公平交易委員會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入罰金罰鍰部分增列15%通過。
- 第四案、第五案關於勞務承攬預算併案減列29萬元通過。
- 第七案、第十六案至第二十案關於「不公平競爭行為調查處理」業務預算凍結1/10,俟公平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 第十五案關於「限制競爭行為調查處理」工作計畫預算凍結1/10,俟公平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第四十一案、第四十二案、第四十三案關於「一般建築及設備」預算減列5萬元通過。
- 第五十九案關於人力運用檢討,修正為公平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
- 第六十案關於「寬恕政策」推廣與宣導,要求公平會於3個月內提出改善計畫。
- 第六十一案關於加強執法主動性,要求公平會於3個月內提出改善報告。
- 第六十四案關於預售屋紅單炒作,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會同相關單位研議處理並嚴格查緝。
- 第六十五案關於網路寫手不實心得文,修正為必須依法處理。
- 第六十六案關於民營電廠聯合行為,修正為公平會堅持重罰立場、杜絕聯合行為,並會同經濟部要求IPP電廠調降賣電予台電公司價格。
- 臨時提案關於公平會2012年度決算歲入項目「罰金罰鍰」增列60億5千萬元通過。
- 公平會需將第十四案勞務外包業務內容書面資料、委辦費研究計畫資料、競爭政策資料研究中心活動場次資料送交經濟委員會各委員參考。
- 其餘未提及之預算提案(第三案、第六案、第八案至第十四案、第二十一案至第二十四案、第二十五案至第三十二案、第三十三案至第三十八案、第三十九案、第四十案)均照原列預算數通過。
- 多項決議案(第四十四案至第五十八案、第六十二案、第六十三案、第六十七案、第六十八案、第六十九案)照案通過。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27102
- 卷/期/冊
- 102/71/2
- 發布日期
- 2013-12-02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