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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教師法修正案與中央政府總預算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日期:2013-11-11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針對多項教師法修正草案進行逐條討論,主要聚焦於教師福利法源、教評會組成、超額教師安置、校園毒品防制及教師涉訟協助等議題。會議亦審查國立故宮博物院與中央研究院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並對多項預算科目提出凍結或減列,要求行政機關提出專案報告或檢討改善方案。此外,對高等教育學雜費政策及派遣人力運用原則也達成重要決議。

討論事項一

教育部體育署「2017年世界大學運動會籌辦情形」報告與質詢

核心議題

教育部體育署就2017年世界大學運動會的籌辦進度、場館興建與整修、經費運用及相關規劃提出報告並備質詢,委員關注籌辦效率與國家運動園區進度。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質疑教育部對美國學校恐嚇事件處理被動,與國際學校缺乏溝通管道。
  • 關切崑山中學教師欠薪問題,認為教育部行政作為如扣補助款、限招生名額等是惡性循環,無助解決問題。
  • 質疑教育部委託會計師查核私校帳冊經費逐年刪減,導致監督不力。
  • 質疑畢業旅行(校外教學)經費應由教育部自行負擔,而非轉嫁地方政府。

李桐豪 立法委員

  • 關切師資培育政策,質疑多元師資培育中心師資素質、評鑑機制及公費生與助學金發放的公平性。
  • 質疑教育部過度干預大學師培中心的教學內容與師資編排,侵犯大學自主。
  • 批評教育部補助教育行政碩士專班,認為此為學校賺錢機構,不應由政府補助。

林佳龍 立法委員

  • 關切第二期技職再造計畫預算編列,質疑200億元中僅80億為新增預算,其餘120億為既有預算調整或灌水,要求教育部提出清楚數字與計畫核定內容。
  • 質疑教育部擅改中投學區入學決議,要求教育部尊重地方共識,確保適性入學與程序合法性。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質疑12年國教特招與二免志願選填時程過於緊迫,學生僅有2-3天時間,對學生不公平。
  • 指出會考「三級四標示」制度下,作文分數可能成為超額比序的關鍵,導致學生補習作文風潮,失去12年國教意義,要求教育部同意基北區調整比序方式。

鄭天財 立法委員

  • 質疑教育部對教師法修正案中「福利」條文的回應,認為其可能暗示過去福利措施違法,要求慎重回應。
  • 強調原住民族教育法中原住民教師比例規定,並建議教師評審委員會應至少有1位具原住民身分委員,以確保落實。

陳碧涵 立法委員

  • 肯定教育部研擬增加第三學期、學分制,讓大學生可提早畢業,但建議學雜費與學分費應有配套,以精算費用並穩定社會。
  • 關切偏鄉教育城鄉差距,尤其英語聽力測驗成績顯示偏鄉英語能力未大幅提升,質疑設備與師資不足問題,要求教育部普查並補齊設備、解決候鳥師資問題。
  • 肯定「明日學校」計畫,但質疑教育部補助僅限網路設備,未含行動載具,建議應協助偏鄉學校募款或直接補助平板電腦。
  • 呼籲12年國教課綱勿急就章,應先檢討九九課綱,確保充分研究時間,避免倉促上路影響教育品質。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質疑教育部對「瘋狗浪」事件的處理,認為除道義關懷外,應更積極與交通部溝通,檢討戶外教學人身安全與危險水域管理機制,並要求立即行文改善。
  • 關切教師評鑑制度,質疑試辦8年僅4成學校參與,且老師對評鑑制度缺乏信心,擔心不公正、流於形式、缺乏配套及可能造成校園氛圍不佳等問題。
  • 質疑教育部對未來評鑑後需輔導老師的機制、師資來源及預算分擔不明確,認為政策規劃不周全。

許智傑 立法委員

  • 質疑總統馬英九與前教育部長吳清基對高中職導師費調高至3,000-4,000元的允諾未兌現,批評政府輕諾失信,影響社會價值觀。
  • 質疑教育部對國中小與高中職導師費調整的差異化處理不公,認為應一體適用。
  • 指出去年針對教師免稅時數的提案未被採納,導致今年高中職暑期輔導找不到教師,要求教育部儘速檢討並調整免稅時數方案。
  • 關切學校社會工作人員配置、業務主責及政策方向。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肯定留學生在國際場合彰顯台灣的愛國行為,要求教育部駐外單位應主動關心、支持與鼓勵留學生。
  • 質疑私校監理委員會對瀛海、崑山、光仁中學等私校問題處理不力,認為教育部應依法律嚴懲違法私校董事會,保障學生與教師權益。
  • 關切學雜費調漲,要求教育部制定客觀、具體的評估公式與標準,並將國家整體財政與經濟狀況納入考量,從嚴審慎處理。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確認教師法中「狼師條款」已修法通過,但建議教師評審委員會應納入家長團體代表與社會公正人士。
  • 質疑國光獎章制度中亞青盃跆拳道冠軍無獎金,認為應鼓勵青年選手,獎章與獎金同等重要。
  • 關切原住民族教育法中原住民教師比例規定,質疑教育部未建立原住民教師人才資料庫,要求儘速落實並鼓勵原鄉教師擔任校長主任。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質疑教育部「高教大鬆綁」政策,尤其學雜費調整方案,認為短期常態性調漲與長期由學校自訂學費,違反委員會凍漲決議,且未經充分討論。
  • 批評學費政策導致青年貧窮化及教育資源分配不均,要求教育部召開教育國是會議,討論高教結構性改革,而非推卸責任。
  • 指出民調顯示民眾對高教滿意度低,大學學費過高,政府應擴大公共投資而非放任學校漲學費。

呂玉玲 立法委員

  • 質疑教育部「提升大學競爭力」的46項措施,認為是為鬆綁而鬆綁,未審慎處理,且對辦學不佳大學如永達的退場機制處理不力。
  • 關切公教保險法修正進度,支持公私立教師一體適用年金化,保障私校教師權益。
  • 質疑國中小導師責任加給提高而高中職未調整,認為教育部在課稅配套上對教師權利義務有觀念偏差,要求公平對待並提出完整配套。
  • 關切流浪教師出路,肯定教育部培訓華語教師赴馬來西亞,但要求保障其權益,並思考更多國內安置辦法。
  • 質疑教師員額配置壓縮,擔心少子化導致師資不足,影響教育品質,要求教育部以提升教育品質為目標,而非僅考慮少子化問題。

許添財 立法委員

  • 批評台灣教育觀念落後,未能因應全球化價值導向時代,導致經濟沉淪、國民薪資降低、劣質品與詐欺行為頻繁。
  • 質疑教育部對不適任教師處理不力,認為公務體系成為「避風港」,要求建立公開透明的民主機制,加速淘汰不適任教師,並保障優良師資。
  • 主張將核研所設施與人力視為公共財,但應明確區分管制與發展職責,防止利益衝突。

陳學聖 立法委員

  • 不滿教育部在教師評審委員會組成議題上,放任教師會與家長會衝突,缺乏明確官方立場,要求教育部在第11條修正案上釐清立場並平息爭議。
  • 質疑教育部對大學退場機制處理緩慢,公立大學亦有同質性高、經營不佳問題,要求教育部應硬起來,對公私立大學進行澈底整頓。

相關人員回應

陳德華 教育部政務次長

  • 承認美國學校未向教育部通報恐嚇事件,但表示會關切並設法補強溝通機制。
  • 回應崑山中學欠薪案已組專案小組,若未積極處理將採減少獎補助、限制招生名額或解除董事長職責等行政作為。
  • 說明師資培育朝多元方向發展,但師培科系錄取成績有下降趨勢,將提供獎學金引導優秀學生。
  • 強調師培評鑑原則上不會干擾教師聘任或背景,將檢討評鑑偏差現象,並從結果論評估成效。
  • 澄清技職再造計畫200億元中,行政院額外補助80億,其餘為教育部內部預算調整擴大辦理規模,並非單純灌水。
  • 承諾中投區免試入學爭議,若地方有共識修正,教育部將尊重並考量衡平性。
  • 說明12年國教特招與二免時程,承認基北區排程可能過趕,將要求基北區委員會討論調整。
  • 表示若基北區對會考比序方式有共識調整,教育部將尊重。
  • 同意教師法增列「福利」條文,但建議公私立學校應依財政狀況分別訂定福利措施。
  • 說明原住民族教育法中原住民教師比例規定,教育部將有配套機制在5年內達成目標,但教評會組成納入原住民委員僅具象徵意義。
  • 承諾會了解並檢討師資設備普查結果及偏鄉英語師資問題,並將何欣純委員的建議帶回研究。
  • 說明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已試辦8年,參與率約4成,主要目的在精進教學,不適任教師應透過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處理。
  • 表示若評鑑後需輔導教師,將提供2位輔導教師協助,經費會盡力協助地方政府。
  • 指出調整高中職導師費需考量政府財政,並坦承總統允諾後仍在評估中。
  • 承認社會價值觀有改進空間,教育部將評估若無法實施總統承諾,會向大眾說明困難。
  • 同意檢討教師免稅時數問題,將邀集各縣市討論調整。
  • 表示教育部對高教鬆綁絕非目的,而是為提升大學經營效率與教育品質,學雜費方案需經立法院報告同意。
  • 強調學生的最大利益是教育部第一思考,但學雜費長期凍漲是否最好有討論空間。
  • 承諾評估召開教育國是會議,但部長已有定期與學生團體座談機制。
  • 強調教育部會嚴懲違法私校董事會,保障學生受教權,並將評估私校法第25條處理董事的機制。
  • 說明公教保險法修正案已送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協商,主要解決私校教師年金化問題。
  • 解釋國中小導師費提高是因課稅配套,高中職未調整是因其免稅問題不同,將提供高中職教師配套報告。
  • 說明華語教師培訓計畫,並承諾保障赴海外教師權益。
  • 表示教師員額配置將分年推動,逐年提高至1.7為目標,同時考量少子化問題。

林默章 教育部國際司教育副參事

  • 認同留學生在國際場合彰顯台灣的愛國行為是自然情感流露,應予鼓勵。
  • 承諾將加強駐外教育組與留學生的互動,提供關心與支持。

賴俊男 教育部私校監理會執行秘書

  • 說明私校監理會僅負責私校教師退休準備金,薪水與減聘等問題不在業務範圍。

倪周華 教育部高教司專門委員

  • 說明學雜費調漲評估標準包括學校內控機制、財務狀況、助學成效、辦學績效及與學生溝通狀況,並有最低公式與質性審議。
  • 表示目前尚無學校提出學雜費調漲計畫,收件截止日期需再確認。

黃子騰 教育部國教署副署長

  • 說明五都高中職移撥進度緩慢,主因是與國教署在經費計算方式上存在差異。

黃碧端 教育部次長

  • 說明「吳寶春條款」已朝此方向擬訂方案,預計從下年度開始實施,肯定其為制度改善。
  • 承認大學廣設導致退場轉型問題,但公立大學亦有整併案例,將持續規劃。
  • 認同民眾對大學退場機制應「硬起來」的呼籲,將把報到率、註冊率等資訊公開作為評鑑參考。
  • 說明技職再造是重要方向,將積極推動產業學院與區域性技職教育中心,並承認私校補助有待加強。
  • 承諾會留到會議結束。
  • 同意教師法第二條增列「福利」二字。
  • 同意第十九條之一修正動議,將公立學校教師福利措施由政府規劃,私立學校教師福利措施由學校視財務狀況辦理。
  • 說明教師法第十四條中性騷擾、性霸凌條款已於7月10日修正公布,符合委員關切。
  • 同意教師法第十七條將「實施教學活動」修正為「實施適性教學活動」。

張秋元 教育部人事處處長

  • 說明教師法第十六條中教師因公涉訟協助,教育部將訂定授權辦法,讓私校教師亦能適用,並釐清責任歸屬。

林志憲 教育部代處長

  • 說明教師法第十四條中校園毒品危害事件,教育部建議移除「知悉」文字,聚焦於「偽造、變造、湮滅或隱匿證據」行為,避免形成校園恐怖。
  • 澄清性侵害事件的通報與隱匿與毒品事件不同,因菸害防制法無通報義務規定。
  • 說明教師法第十六條修正動議,將增列涉訟輔助辦法由教育部訂定,並規定故意或重大過失應繳還費用。

相關後續

  • 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書面答覆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
  • 「2017年世界大學運動會籌辦情形」報告及詢答結束。

討論事項二

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國立故宮博物院單位預算

核心議題

審查國立故宮博物院103年度預算案,並討論其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的暫列與後續調整。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馮明珠 國立故宮博物院院長

  • 即席答復委員質詢。

相關後續

  • 本案另定期繼續審查。
  • 委員如有預算提案請於11月11日下午5時前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 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書面答覆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

討論事項三

審查「大學法第五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討論事項第一案)

核心議題

討論大學評鑑委員會組成、評鑑原則及結果公告,以及大學法第七條條文的修正。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草案第五條修正為教育部應組成評鑑委員會或委託機構定期辦理大學評鑑並公告結果,作為學校調整發展及停辦、轉型或合併參考,評鑑應符合多元、專業原則,辦法由教育部定之,餘照案通過。
  • 草案第七條維持現行條文,不予修正。
  • 本案不須交由黨團協商。
  • 本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院會討論本案時,推請陳召集委員淑慧補充說明。

討論事項四

審查「大學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討論事項第二案)

核心議題

討論大學法第十四條條文的修正草案。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草案第十四條維持現行條文,不予修正。
  • 本案不須交由黨團協商。
  • 本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院會討論本案時,推請陳召集委員淑慧補充說明。

討論事項五

審查「大學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討論事項第三案)

核心議題

討論大學法第十七條條文的修正草案,並針對兼任助理教授薪資偏低等問題提出附帶決議。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提案並連署附帶決議,要求教育部於3個月內解決兼任助理教授薪資偏低、獎勵聘用新聘教師等問題,並鼓勵退休教師以兼任原則回任。

陳學聖 立法委員

  • 提案並連署附帶決議,要求教育部於3個月內解決兼任助理教授薪資偏低、獎勵聘用新聘教師等問題,並鼓勵退休教師以兼任原則回任。

徐少萍 立法委員

  • 提案並連署附帶決議,要求教育部於3個月內解決兼任助理教授薪資偏低、獎勵聘用新聘教師等問題,並鼓勵退休教師以兼任原則回任。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草案第十七條維持現行條文,不予修正。
  • 通過附帶決議1項:請教育部於3個月內對兼任助理教授薪資偏低、獎勵聘用新聘教師等問題,作政策性解決;並鼓勵學校聘任已退休教師再回任教職者以兼任為原則。
  • 本案不須交由黨團協商。
  • 本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院會討論本案時,推請陳召集委員淑慧補充說明。

討論事項六

審查「大學法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討論事項第四案)

核心議題

討論大學法第二十條條文的修正草案。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草案第二十條維持現行條文,不予修正。
  • 本案不須交由黨團協商。
  • 本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院會討論本案時,推請陳召集委員淑慧補充說明。

討論事項七

併案審查「大學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5案 (討論事項第五案)

核心議題

併案審查大學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並關注歸化外籍配偶升學權益問題。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陳淑慧 立法委員

  • 提案並連署附帶決議,要求教育部研議相關扶助措施協助經歸化之外籍配偶就學,保障其升學權益。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提案並連署附帶決議,要求教育部研議相關扶助措施協助經歸化之外籍配偶就學,保障其升學權益。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提案並連署附帶決議,要求教育部研議相關扶助措施協助經歸化之外籍配偶就學,保障其升學權益。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草案第二十五條除第一項中「高級中學科學班學生」修正為「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科學班學生」外,餘照案通過。
  • 通過附帶決議1項:為保障經歸化之外籍配偶升學權益,請教育部研議相關扶助措施協助其就學。
  • 本案不須交由黨團協商。
  • 本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院會討論本案時,推請陳召集委員淑慧補充說明。

討論事項八

審查「大學法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討論事項第六案)

核心議題

討論大學法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涉及學則制定權限的調整。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草案第三十四條除第二項末句「由各校定之」修正為「由教育部定之」,並刪除第三項外,餘照案通過。
  • 本案須交由黨團協商。
  • 本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院會討論本案時,推請陳召集委員淑慧補充說明。

討論事項九

審查「教師法第三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討論事項第七案)

核心議題

討論教師法第三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涉及護理教師的解職、申訴、進修、待遇、福利、資遣及介聘為健康與護理科教師等事項。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草案第三十五條之一修正通過,明定護理教師相關事項準用教師法令,並可介聘為健康與護理科教師。
  • 本案不須交由黨團協商。
  • 本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院會討論本案時,推請陳召集委員淑慧補充說明。

討論事項十

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中央研究院單位預算及科學研究基金

核心議題

  • 審查中央研究院103年度單位預算及科學研究基金,並就多個預算科目提出凍結或減列,要求中研院提出專案報告或改善方案。
  • 主要關注中研院預算編列的合理性、人才流失與培育、研發成果運用、貴重儀器使用效益、國外差旅管理、臨時人員酬金、國家生技研究園區進度及基因體研究中心育成中心營運等議題。

相關爭議

  • 預算編列與執行成效:多位委員質疑中研院預算逐年成長,但研究成果運用率偏低、專利權運用下降,且部分計畫設備費決算保留金額過高,要求檢討並加速技術移轉業界。
  • 人才流失與培育:委員關切中研院優秀研究人才流失問題,認為人才培育計畫成效難評估且與產業脫節,要求提出具體改進辦法並與產業連結,避免高等教育人才供過於求。
  • 院士會議成效與經費:委員質疑院士會議期程編列經費超過實際會議天數,要求檢討辦理必要性並追蹤提案參採情形。
  • 臨時人員酬金與研究助理:委員質疑中研院研究人員對外申請補助計畫、頻繁兼職卻逐年增加研究助理,且臨時人員酬金預算未依規定編列,有變相增加用人費之嫌。
  • 基因體研究中心育成中心:委員質疑育成中心長期入不敷出,增加國庫負擔,違反配合原則,要求檢討存在必要性並加強自有財源籌措。
  • 貴重儀器使用效益:委員指出多項貴重儀器使用效益不佳,甚至長期閒置,要求加強儀器整合管理,避免虛擲公帑。
  • 國家生技研究園區:委員凍結相關預算,要求中研院提出專案報告說明進度。
  • 生技高階人才培訓:委員要求中研院加強培訓管理機制,將實務訓練與授課內容結合,縮短學術與產業需求落差,並避免與博士後研究方案功能重疊。

立法委員發言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派員出國計畫」1,000萬元,要求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凍結「設備及投資」中「機械設備費」、「資訊軟硬體設備費」、「雜項設備費」共900萬元,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一般學術研究及評議」6,000萬元,要求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凍結「國家生技研究園區」1億元,要求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中研院應賡續推動中部中心成立,發揮數位典藏效益。
  • 提案要求中研院檢討並加速技術移轉業界,提升產業技術能力。
  • 提案要求中研院檢討並加速技術商業化,帶動產業技術創新。
  • 提案凍結「一般行政」預算1億元,要求提出核能人才不足應對措施報告。

李桐豪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派員出國計畫」1,000萬元,要求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凍結「一般學術研究及評議」6,000萬元,要求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凍結「國家生技研究園區」1億元,要求提出專案報告。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中研院考慮仿德國馬克斯-普朗克學會方式,與首都圈以外大學合作設立新研究單位。
  • 提案要求中研院以指標地位,帶動我國女性學術參與率提升。
  • 提案凍結「一般行政」1億5千萬元,要求提出核安監督改進方案報告。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中研院檢討培育計畫是否與時俱進並符合產業實需,審慎規劃人才培育計畫。
  • 提案要求中研院檢討並加速技術移轉業界,讓研發成果運用與產業界需求謀合。
  • 提案要求中研院研議將實務訓練與授課內容結合,使學術理論與業界需求接軌,協助生技訓儲人員充實市場資訊。
  • 提案要求中研院重新檢視出國計畫經費編列與管考作業。
  • 提案凍結「一般行政」預算1億5千萬元,要求提出核安監督改進方案報告。

林佳龍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中研院賡續推動中部中心成立,發揮數位典藏效益。
  • 提案要求院士會議應依召開天數覈實編列預算,並追蹤提案參採情形。
  • 提案要求中研院往後應針對出國計畫予以較嚴格之管考及規範。
  • 提案要求中研院應改善臨時人員酬金預算過多之情況,不得再發生類似情形。
  • 提案要求中研院應檢討並加速技術移轉業界,俾提升產業技術能力。
  • 提案要求中研院應與產業實務連結,並實施數量控管,以免高等教育人才供過於求。
  • 提案要求中研院應加強生技高階人才培訓管理機制,適時調整訓練內容,並列明預算需求。
  • 提案要求中研院應檢討育成中心存在必要,並加強自有財源籌措。
  • 提案要求中研院加強貴重儀器整合管理,避免虛擲購置設備經費。
  • 提案要求中研院審慎衡酌執行能力覈實編列預算,或立法院應予減列。
  • 提案凍結「一般行政」預算1億5千萬元,要求提出核能人才不足應對措施報告。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中研院儘速針對人才流失問題檢討並提出具體改進辦法,並建請行政院召開人才培育總體檢。
  • 提案凍結「一般學術研究及評議」6,000萬元,要求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凍結「國家生技研究園區」1億元,要求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凍結「自然及人文社會科學研究」第3節「人文及社會科學研究」500萬元,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陳淑慧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中研院針對國內食品安全問題進行專案研究並提出政策建議,將成果與技術轉移業界。
  • 提案要求中研院針對生技人才培訓計畫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以利監督執行。
  • 提案凍結「一般學術研究及評議」6,000萬元,要求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凍結「國家生技研究園區」1億元,要求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凍結「一般行政」預算100萬元,要求提出如何培訓核安人才書面報告。

呂玉玲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中研院應儘速改善現有設備運用成效,提高儀器使用率,避免設備閒置。
  • 提案凍結「一般學術研究及評議」6,000萬元,要求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凍結「國家生技研究園區」1億元,要求提出專案報告。

相關人員回應

翁啟惠 中央研究院院長

  • 即席答復委員質詢。

相關後續

  • 中央研究院歲入部分:第2款、第3款、第4款、第7款均照列。
  • 中央研究院歲出部分:第1款總統府主管,第5項中央研究院原列150億5,957萬7,000元,減列第5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1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50億5,857萬7,000元。
  • 通過決議28項,凍結「派員出國計畫」1,000萬元,俟中研院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通過決議凍結「設備及投資」中「機械設備費」500萬元、「資訊軟硬體設備費」300萬元、「雜項設備費」100萬元,俟中研院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通過決議凍結「一般學術研究及評議」6,000萬元,俟中研院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通過決議凍結「自然及人文社會科學研究」第3節「人文及社會科學研究」500萬元,俟中研院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通過決議凍結「國家生技研究園區」1億元,俟中研院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中央研究院科學研究基金照案通過,另通過決議1項:要求中研院儘速檢討基金內容與目標績效,擴大基金使用效益。
  • 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書面答覆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

討論事項11

審查「教師法第二條及第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討論事項第一案)

核心議題

討論教師法中增列「福利」事項的法源依據,並明確公私立學校教師福利措施的訂定方式。

相關爭議

公私立學校教師福利差異:教育部建議公立學校教師福利由政府視財政狀況規劃,私立學校教師福利由學校視財務狀況辦理,以區隔公私立學校的處理方式,但有委員認為教師法應全盤適用,不應過度區隔。

立法委員發言

李桐豪 立法委員

  • 提案釐清教師權利,增列「福利」二字。
  • 認為只要能公平對待所有教師,教育部的區隔公私立學校的意見應協調。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提出修正動議,建議明定公私立學校教師福利措施分別由政府及私立學校辦理,以使教師福利事項有明確法源依據並激勵教學士氣。

相關人員回應

黃碧端 教育部次長

  • 認同教師法第二條增列「福利」二字。
  • 建議第十九條之一修正為「公立學校教師得由政府視財政狀況規劃辦理福利措施;私立學校教師之福利措施,得由學校視其財務狀況辦理」,以考量私立學校財務狀況不一。

相關後續

  • 教師法第二條條文、第五章章名及第十九條之一條文審查完竣。
  • 教師法第二條修正通過,增列「福利」事項。
  • 教師法第十九條之一修正通過,明定公立學校教師福利由政府規劃,私立學校教師福利由學校視財務狀況辦理。
  • 本案不需交由黨團協商。
  • 本案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院會討論時,由邱召集委員志偉補充說明。

討論事項12

併案審查「教師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及「教師法第十一條及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討論事項第二案)

核心議題

討論教師評審委員會的組成代表、比例與職權,以及因應學校減班、停辦等因素產生的超額教師的優先輔導遷調或介聘問題。

相關爭議

  • 教師評審委員會組成:委員林淑芬等人提案將教師、行政人員及家長會代表依相同比例組成,以落實校園民主;蔣乃辛委員等人提案要求未兼行政職務教師代表不少於總額二分之一,且任一性別委員應占三分之一以上;邱志偉委員等人提案要求家長會代表不少於2人,並納入直轄市、縣市政府聘任的教育委員。
  • 超額教師安置與教評會職權:陳亭妃委員等人提案,對於超出法定編制員額的國中小合格教師,應優先輔導遷調或介聘,且不受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的規定,以保障教師工作權,但教育部認為此舉需審慎評估,恐影響教師品質及教評會運作。
  • 公私立學校教師權益:李桐豪委員質疑教育部區隔公私立學校的意見,認為教師法應全盤適用,不應變成「公立學校教師法」。

立法委員發言

李桐豪 立法委員

  • 質疑教師法修正案應適用於公私立學校編制內人員,不應強烈區隔公私立學校。
  • 主張教師在學校執行公務時發生糾紛,學校應負起司法協助工作。

林淑芬 立法委員

  • 提案修正教師評審委員會組成比例,教師、行政人員及家長會代表應依相同比例,以落實校園民主,保障學生受教權及教師工作權。
  • 主張兼任行政職務的教師應以行政代表出席,並將產業工會教師及專任教師納入教師代表。
  • 建議家長會以外的席次可由家長會決議聘請外聘學者專家進行審查。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提案修正教師法第11條及第15條,對於因少子化、減班等因素產生的超額國中小合格教師,應透過優先輔導遷調或介聘來解決,且不受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限制,以保障其工作權及教學品質。

陳學聖 立法委員

  • 對第11條修正案有意見,認為教育部應釐清立場,平息教師會與家長會對教評會組成的衝突,否則難以通過。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支持教師評審委員會納入原住民代表,以確保原住民族教育法中原住民教師比例的落實。

相關人員回應

陳德華 教育部政務次長

  • 贊同教師評審委員會組成增列社會公正人士及教育學者專家,並避免單一類別比例過高,但建議以行政院版本修正,考量學校規模過小及偏遠地區遴覓不易問題。
  • 針對蔣乃辛委員提案性別比例規定,表示性別平等教育法已有明確規範,不建議重複立法。
  • 針對陳亭妃委員提案超額教師排除教評會審查,建議審慎評估,考量教師品質及教評會運作,並建議私立學校教師輔導遷調宜尊重學校處理方式。

黃碧端 教育部次長

  • 說明第15條修正建議,對於超出法定編制員額的公立國民中小學合格教師,應優先輔導遷調或介聘,其相關辦法由教育部定之,以保障其利益。

相關後續

  • 關於討論事項第二案,因版本較多且涉及複雜議題,另擇期繼續審查。
  • 針對教師法第11條,陳學聖委員要求下次審查前,教育部應找教師會、家長會協商,提出共同版本。

討論事項13

審查「教師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討論事項第三案)

核心議題

討論教師聘任後解聘、停聘或不續聘的條件,特別聚焦於涉犯性騷擾、性霸凌及校園毒品危害事件的教師,以及知悉相關事件後偽造、變造、湮滅或隱匿證據的責任。

相關爭議

  • 校園毒品危害事件的「隱匿」定義與責任:陳學聖委員質疑將「隱匿他人所犯校園毒品危害事件之證據」納入解聘條件,可能導致教師因知情不報而受罰,形成校園恐怖,尤其考量毒品事件常涉黑幫,恐使教師二度受害。他認為若有偽造、變造、湮滅證據行為,本身已有刑責,不需教師法規範。孔文吉委員則支持納入「隱匿」,認為校長知情不報應受處罰。
  • 「知悉」與「隱匿」的法律語意:委員與教育部官員對「知悉服務學校發生疑似校園毒害事件」與「偽造、變造、湮滅或隱匿他人所犯校園毒害事件之證據」之間的語意關聯性及法律效果有不同解讀,教育部建議移除「知悉」部分,聚焦於積極的證據破壞行為。

立法委員發言

薛凌 立法委員

  • 提案增訂教師法第14條第12款,將涉犯校園毒品危害事件經查證屬實者,不得聘任為教師,以遏止毒品對青少年的危害。
  • 同意將「或隱匿」3字拿掉,修正為「偽造、變造或湮滅他人所犯校園毒品危害事件之證據,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

陳學聖 立法委員

  • 質疑教育部對薛凌委員提案中「知悉服務學校發生疑似校園毒害事件,偽造、變造、湮滅或隱匿他人所犯校園毒害事件之證據」的修正意見,認為移除「知悉」部分可能與提案原意不符。
  • 擔憂將「隱匿」納入解聘條件可能形成校園恐怖,特別是毒品事件涉及幫派,教師恐因知情不報而受罰,造成二度受害,要求審慎考慮。
  • 主張若老師有偽造、變造證據事實,本身已有刑責,不需教師法另行規範。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支持將「隱匿」納入解聘條件,認為隱匿行為嚴重,學校校長知情不報應受處罰,以避免校長縱容問題。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認為「隱匿」就是知情不報,支持將其納入規範。

相關人員回應

陳德華 教育部政務次長

  • 說明教師法第14條中涉犯性騷擾或性霸凌條款已於102年7月10日修正公布,毋須再修正。
  • 針對校園毒品危害事件,贊同增列相關規定,但建議將「知悉服務學校發生疑似校園毒害事件」修正為「偽造、變造、湮滅或隱匿他人所犯校園毒品危害事件之證據」,以釐清與通報責任的關係。

黃碧端 教育部次長

  • 說明教師法第14條中校園性騷擾及性霸凌條款已於7月10日修正公布。
  • 同意薛凌委員提案,但建議將「或隱匿」3字拿掉,修正為「偽造、變造或湮滅他人所犯校園毒品危害事件之證據,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以聚焦於積極的破壞證據行為。

林志憲 教育部代處長

  • 解釋薛凌委員提案中「知悉」概念源於性別平等教育法,但菸害防制法無通報義務,故建議移除「知悉」文字。
  • 說明「隱匿」應指積極的行為事實發生,而非知情不報,以避免語意爭議。
  • 強調若老師有偽造、變造證據行為,本身已涉刑法問題,列入教師法可使其立即產生法律效果,不得擔任老師。

相關後續

  • 教師法第十四條修正通過,增列「偽造、變造或湮滅他人所犯校園毒品危害事件之證據,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為解聘、停聘或不續聘條件。
  • 本案不須交由黨團協商。
  • 本案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院會討論本案時,推請邱召集委員志偉補充說明。

討論事項14

審查「教師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討論事項第四案)

核心議題

討論教師依法執行職務涉訟時,其服務機關及主管機關應提供法律協助的權利,並釐清公私立學校教師的適用範圍。

相關爭議

私立學校教師涉訟協助:提案委員李桐豪關切私立學校教師在執行職務時發生法律爭議,應如何保障其權益。教育部起初建議僅公立學校教師適用,但後續提出修正,將透過授權辦法讓私校教師因公涉訟也能適用。

立法委員發言

李桐豪 立法委員

  • 提案增訂教師依法執行職務涉訟時,其服務機關及主管機關應延聘律師提供辯護及法律協助,以保障教師權利。
  • 特別關切私立學校教師在執行職務時發生法律問題,應如何保障其權益。

相關人員回應

黃碧端 教育部次長

  • 請人事處長補充說明。
  • 同意李委員提案,並建議在授權辦法中處理公立學校教師涉訟補助辦法,文字上不寫明公立學校,讓私校教師因公涉訟也能適用。

張秋元 教育部人事處處長

  • 說明教育部已研究並提出修正動議,同意李委員提案條文,並準備在授權辦法中處理公立學校教師涉訟補助辦法,讓私校教師因公涉訟也能適用。

林志憲 教育部代處長

  • 建議增列第二項,載明「前項第八款涉訟輔助辦法,由教育部定之;另其涉訟係因教師之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者,教師應繳還涉訟輔助費用」,以釐清責任歸屬。

相關後續

  • 教師法第十六條修正通過,明定教師依法執行職務涉訟時,其服務機關及主管機關應提供法律協助,並增列涉訟輔助辦法由教育部訂定,若因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應繳還費用。
  • 本案不須交由黨團協商。
  • 本案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院會討論本案時,推請邱召集委員志偉補充說明。

討論事項15

審查「教師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討論事項第五案)

核心議題

討論教師應負義務中增列「實施適性教學活動」的內容。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黃碧端 教育部次長

  • 同意許智傑委員建議,將教師義務中「實施教學活動」修正為「實施適性教學活動」。

相關後續

  • 教師法第十七條照許智傑等提案條文通過,將教師義務中「依有關法令及學校安排之課程,實施教學活動」修正為「依有關法令及學校安排之課程,實施適性教學活動」。
  • 本案審查完竣,不須交由黨團協商。
  • 本案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院會討論本案時,推請邱召集委員志偉補充說明。

討論事項16

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

核心議題

審查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及其所屬單位103年度總預算案,主要關注資訊服務與軟硬體費用、委辦費用的合理性、核能人才培育、核安監督成效、核電廠異常事件、核四廠安全監督委員會運作、輻射屋居民健檢標準、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場址選址及核研所定位與經費運用等議題。

相關爭議

  • 資訊服務與軟硬體費用暴增:多位委員質疑原能會及其輻射偵測中心資訊服務費與軟硬體設備費預算大幅增加,增幅達46.9%至3.5倍,但工作任務未增加,認為有浮編浪費之嫌。原能會解釋是因應組改需建置線上公文簽核系統及虛擬主機異地備援系統。
  • 委辦費用過高與角色衝突:委員質疑原能會核心的核安管制工作有高達51%委外辦理,且委辦對象包含核能研究所,質疑其球員兼裁判、利益輸送或監督包庇之虞,要求釐清原能會與核研所的角色定位,並禁止核研所接台電計畫。
  • 核能人才老化與斷層:多位委員指出我國核能專業人才平均年齡偏高,未來5-10年恐出現退休潮,導致人才斷層,要求原能會提出應對措施。
  • 核安監督成效不彰:委員質疑原能會未能有效監督台電公司核電廠興建與營運安全,導致核三廠電源失效、核四廠安全問題頻傳,且核電廠違規事件頻繁、跳機次數增加,要求提出改進方案。
  • 核四安全監督委員會運作失職:委員指出核四安全監督委員會未按規定每3個月召開一次會議,質疑其怠忽職守,未能發揮監督功能。
  • 核能電廠壓力測試報告不完整:委員質疑原能會的「核能電廠壓力測試國家報告」未納入台電最新地質調查成果,且將尚未完備的「斷然處置措施」納入,有蓄意作假之嫌。
  • 核子保安與應變能力不足:委員指出核電廠多次發生人為疏失導致故障,且核安演習流於形式,民眾參與度低,質疑原能會的保安與應變能力太差。
  • 輻射屋居民健檢標準不一:委員指出原能會只對年劑量5毫西弗以上輻射屋居民提供健檢,但台北市已對1-5毫西弗居民提供補助,形成「一國兩制」,要求原能會比照國際標準,全國一致提供健檢。
  • 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場址選址爭議:委員質疑經濟部準備修改《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中地方公投規定,將主動同意改為人民連署反對,批評此舉玩弄公投,漠視居民權益,要求原能會表達反對修法。
  • 核研所挪用經費攻擊反核人士:委員揭露核研所研究員挪用國科會計畫經費建置私人網站攻擊反核人士,質疑核研所內控管理弊端叢生。
  • 核研所核能職務加給發放不當:委員質疑核能職務加給發放標準未以工作風險程度為主要考量,發放顯有未當。
  • 核研所專利技轉成效不彰:委員指出核研所專利技轉授權收入低,多數專利未產生收入,顯示技術授權推廣不積極。
  • 核一廠用過燃料乾式貯存問題:委員關切核一廠用過燃料束貯存池已滿,台電計畫移入乾式貯存場,質疑原能會包庇護航,放寬審核標準,且相關預算減少,影響管制工作。

立法委員發言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提案減列原子能委員會資訊相關費用,質疑其大幅擴增原因。
  • 提案減列原子能委員會委辦費,質疑其核心工作委外不合理。
  • 提案減列原子能委員會「一般行政」預算,關切核能人才斷層問題。
  • 提案減列「原子能科學發展」預算,質疑原能會政策背離民意且資訊公開溝通功能不彰。
  • 提案減列「游離輻射安全防護」預算,質疑預算挪為研究,減少居民醫療照顧。
  • 提案減列「核設施安全與維護之管制」預算,指出核電廠違規事件與人為疏失頻繁,要求加強監督。
  • 提案減列「核能安全管制技術發展研究」預算,質疑壓力測試報告不完整,浪費公帑。
  • 提案減列「核子保安與應變」預算,指出核電廠故障與核安演習形同兒戲,應變能力差。
  • 提案減列輻射偵測中心資訊相關費用,質疑其大幅擴增原因。
  • 提案減列「天然游離輻射偵測」預算,質疑食品與飲水檢測件數不足,未化被動為主動。
  • 提案減列「人造游離輻射偵測」預算,質疑對南部地區與核電廠周圍學校安全稽查不足。
  • 提案減列「放射性物料管理作業」預算,質疑經濟部修法玩弄公投,漠視居民權益,要求原能會反對修法。
  • 提案減列「核物料及小產源廢棄物安全管制」預算,質疑原能會包庇護航核一廠乾貯計畫。
  • 提案減列核能研究所「臨時人員酬金」,質疑其進用研發替代役人力過多。
  • 提案減列核能研究所「綜合計畫」預算,關切核能人才培訓問題。
  • 提案減列核能研究所「設施運轉維護與改善」預算,質疑土地租金費用增加近一倍。
  • 提案減列核能研究所「核能科技研發計畫」預算,質疑核研所球員兼裁判,且電漿焚化熔融爐效益不彰。
  • 提案減列核能研究所「推廣核能技術應用」預算,質疑專利技轉成效不彰。

林佳龍 立法委員

  • 提案減列原子能委員會資訊相關費用,質疑其大幅擴增原因。
  • 提案減列原子能委員會委辦費,質疑其核心工作委外不合理。
  • 提案凍結原子能委員會「一般行政」預算,關切核能人才斷層問題。
  • 提案減列「原子能科學發展」預算,質疑原能會政策背離民意且資訊公開溝通功能不彰。
  • 提案凍結「游離輻射安全防護」預算,質疑預算挪為研究,減少居民醫療照顧。
  • 提案凍結「核設施安全與維護之管制」預算,指出核電廠違規事件與人為疏失頻繁,要求加強監督。
  • 提案減列「核能安全管制技術發展研究」預算,質疑壓力測試報告不完整,浪費公帑。
  • 提案減列「核子保安與應變」預算,指出核電廠故障與核安演習形同兒戲,應變能力差。
  • 提案減列輻射偵測中心資訊相關費用,質疑其大幅擴增原因。
  • 提案凍結「天然游離輻射偵測」預算,質疑食品與飲水檢測件數不足,未化被動為主動。
  • 提案凍結「人造游離輻射偵測」預算,質疑對南部地區與核電廠周圍學校安全稽查不足。
  • 提案減列放射性物料管理局「核子保安與應變」預算,質疑台灣未成立國家快速應變團隊。
  • 提案凍結「放射性物料管理作業」預算,質疑經濟部修法玩弄公投,漠視居民權益,要求原能會反對修法。
  • 提案減列放射性物料管理局「委託國內核能專業與學術機構執行計畫」委辦費,質疑清大核工所長期壟斷,有利益輸送問題。
  • 提案凍結「核物料及小產源廢棄物安全管制」預算,質疑原能會包庇護航核一廠乾貯計畫。
  • 提案減列核能研究所「臨時人員酬金」,質疑其進用研發替代役人力過多。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海嘯浪高波傳機率模型之建置研究」及「海嘯波浪於廠區效應機率評估方法建置」預算,質疑核研所執行能力。
  • 提案減列核能研究所「核能科技研發計畫」預算,質疑核研所球員兼裁判,且電漿焚化熔融爐效益不彰。
  • 提案減列核能研究所「核能安全科技研究」預算,認為應由台電編列,不應由核研所支付。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推廣核能技術應用」預算,質疑專利技轉成效不彰。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提案減列原子能委員會資訊相關費用,質疑其大幅擴增原因。
  • 提案減列原子能委員會委辦費,質疑其核心工作委外不合理。
  • 提案凍結原子能委員會「一般行政」預算,關切核能人才斷層問題。
  • 提案減列「原子能科學發展」預算,質疑原能會政策背離民意且資訊公開溝通功能不彰。
  • 提案減列「游離輻射安全防護」預算,質疑預算挪為研究,減少居民醫療照顧。
  • 提案凍結「核設施安全與維護之管制」預算,指出核電廠違規事件與人為疏失頻繁,要求加強監督。
  • 提案凍結「核能安全管制技術發展研究」預算,質疑壓力測試報告不完整,浪費公帑。
  • 提案凍結「核子保安與應變」預算,指出核電廠故障與核安演習形同兒戲,應變能力差。
  • 提案減列輻射偵測中心資訊相關費用,質疑其大幅擴增原因。
  • 提案凍結「天然游離輻射偵測」預算,質疑食品與飲水檢測件數不足,未化被動為主動。
  • 提案凍結「人造游離輻射偵測」預算,質疑對南部地區與核電廠周圍學校安全稽查不足。
  • 提案凍結「放射性物料管理作業」預算,質疑經濟部修法玩弄公投,漠視居民權益,要求原能會反對修法。
  • 提案減列放射性物料管理局「委託國內核能專業與學術機構執行計畫」委辦費,質疑清大核工所長期壟斷,有利益輸送問題。
  • 提案凍結「核物料及小產源廢棄物安全管制」預算,質疑原能會包庇護航核一廠乾貯計畫。
  • 提案減列核能研究所「臨時人員酬金」,質疑其進用研發替代役人力過多。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綜合計畫」預算,關切核能人才培訓問題。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設施運轉維護與改善」預算,質疑石門大圳建造物使用費等費用分散編列且無102年度預算。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核能科技研發計畫」預算,質疑核研所球員兼裁判,且電漿焚化熔融爐效益不彰。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核能安全科技研究」預算,指出核電廠違規事件與跳機次數增加,要求改善。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推廣核能技術應用」預算,質疑專利技轉成效不彰。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提案減列原子能委員會資訊相關費用,質疑其大幅擴增原因。
  • 提案減列原子能委員會委辦費,質疑其核心工作委外不合理。
  • 提案凍結原子能委員會「一般行政」預算,關切核能人才斷層問題。
  • 提案減列「原子能科學發展」預算,質疑原能會政策背離民意且資訊公開溝通功能不彰。
  • 提案減列「游離輻射安全防護」預算,質疑預算挪為研究,減少居民醫療照顧。
  • 提案凍結「核設施安全與維護之管制」預算,指出核電廠違規事件與人為疏失頻繁,要求加強監督。
  • 提案減列「核能安全管制技術發展研究」預算,質疑壓力測試報告不完整,浪費公帑。
  • 提案減列「核子保安與應變」預算,指出核電廠故障與核安演習形同兒戲,應變能力差。
  • 提案減列輻射偵測中心資訊相關費用,質疑其大幅擴增原因。
  • 提案減列「天然游離輻射偵測」預算,質疑食品與飲水檢測件數不足,未化被動為主動。
  • 提案減列「人造游離輻射偵測」預算,質疑對南部地區與核電廠周圍學校安全稽查不足。
  • 提案減列放射性物料管理局「派員赴大陸計畫」預算,質疑同性質會議重複參加。
  • 提案凍結「放射性物料管理作業」預算,質疑經濟部修法玩弄公投,漠視居民權益,要求原能會反對修法。
  • 提案減列核能研究所「臨時人員酬金」,質疑其進用研發替代役人力過多。
  • 提案減列核能研究所「核能科技研發計畫」預算,質疑核研所球員兼裁判,且電漿焚化熔融爐效益不彰。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推廣核能技術應用」預算,質疑專利技轉成效不彰。
  • 提案主決議,要求原能會與台電公司就運轉中核電廠人力配置問題進行討論,儘快恢復原有配置,並於3個月內書面送交委員會。
  • 提案主決議,指出核三廠2號機喪失備用外電84天,原能會顯有違失,要求檢討改進。
  • 提案主決議,批評核三廠核安演習演示性大於實用性,未能確保核安,台灣無資格使用核電,核四應暫停施工。
  • 提案主決議,要求原能會就核四廠試運轉作業監督管制方法、現況、退回系統及問題解決方案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主決議,要求原能會會同經濟部協調行政院各單位,重啟「行政院蘭嶼貯存場遷場推動委員會」運作,履行承諾。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提案減列原子能委員會資訊相關費用,質疑其大幅擴增原因。
  • 提案減列原子能委員會委辦費,質疑其核心工作委外不合理。
  • 提案凍結原子能委員會「一般行政」預算,關切核能人才斷層問題。
  • 提案減列「原子能科學發展」預算,質疑原能會政策背離民意且資訊公開溝通功能不彰。
  • 提案減列「游離輻射安全防護」預算,質疑預算挪為研究,減少居民醫療照顧。
  • 提案凍結「核設施安全與維護之管制」預算,指出核電廠違規事件與人為疏失頻繁,要求加強監督。
  • 提案減列「核能安全管制技術發展研究」預算,質疑壓力測試報告不完整,浪費公帑。
  • 提案凍結「核子保安與應變」預算,指出核電廠故障與核安演習形同兒戲,應變能力差。
  • 提案減列輻射偵測中心資訊相關費用,質疑其大幅擴增原因。
  • 提案減列輻射偵測中心退休(職)人員三節慰問金,認為於法無據。
  • 提案凍結「天然游離輻射偵測」預算,質疑食品與飲水檢測件數不足,未化被動為主動。
  • 提案凍結「人造游離輻射偵測」預算,質疑對南部地區與核電廠周圍學校安全稽查不足。
  • 提案減列放射性物料管理局退休(職)人員三節慰問金,認為於法無據。
  • 提案凍結「放射性物料管理作業」預算,質疑經濟部修法玩弄公投,漠視居民權益,要求原能會反對修法。
  • 提案減列放射性物料管理局「委託國內核能專業與學術機構執行計畫」委辦費,質疑清大核工所長期壟斷,有利益輸送問題。
  • 提案凍結「核物料及小產源廢棄物安全管制」預算,質疑原能會包庇護航核一廠乾貯計畫。
  • 提案減列核能研究所「臨時人員酬金」,質疑其進用研發替代役人力過多。
  • 提案減列核能研究所退休(職)人員三節慰問金,認為於法無據。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綜合計畫」預算,關切核能人才培訓問題。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核能科技研發計畫」預算,質疑核研所球員兼裁判,且電漿焚化熔融爐效益不彰。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推廣核能技術應用」預算,質疑專利技轉成效不彰。
  • 提案主決議,要求原能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就《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修法內容於1個月內報告,且不得修正地方同意公投規定。
  • 提案主決議,要求原能會與台電公司加速推動蘭嶼居民健檢與流行病學調查,並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主決議,要求原能會會同經濟部協調行政院各單位,重啟「行政院蘭嶼貯存場遷場推動委員會」運作,履行承諾。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原子能委員會「一般行政」預算,關切核能人才斷層問題。
  • 提案凍結「核設施安全管制」預算,指出核電廠違規事件與跳機次數增加,原能會未善盡督促責任。
  • 提案凍結「放射性物料管理作業」預算,指出低放射性廢棄物選址爭議,違反原住民基本法,造成蘭嶼達悟族人抗爭與恐慌。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核能職務加給」預算,質疑發放標準未以工作風險考量。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核能科技研發計畫」中「輻射應用科技計畫研究」預算,質疑延續型計畫經費大幅減少原因。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核能科技研發計畫」中「環境與能源科技研究」預算,質疑延續型計畫經費大幅減少原因。
  • 提案主決議,要求核研所應提高警覺,向食管署、漁業署反應輻射食品檢測最新狀況,並研議提高日本食品進口檢測標準,替國人健康把關。
  • 提案主決議,要求原能會應儘早研謀因應核能人才老化與斷層危機,避免影響國人對核安的信心。
  • 提案主決議,要求原能會正視核三廠運轉員集體「蹺課」事件,檢討是否有過勞現象,並要求台電給予適度休息。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原子能委員會「一般行政」預算,關切核能人才斷層問題。
  • 提案凍結「核設施安全管制」預算,指出核電廠違規事件與跳機次數增加,原能會未善盡督促責任。
  • 提案凍結「核設施安全與維護之管制」預算,指出核電廠違規事件與跳機次數增加,原能會未善盡督促責任。
  • 提案減列「核能四廠安全監督委員會委員兼職費」,指出委員會會議召開次數不足,明顯失職。
  • 提案凍結「核能安全管制技術發展研究」預算,質疑延續型計畫總經費減少是否影響核安監測計畫執行。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綜合計畫」中「計畫管理及科技人才培訓」預算,質疑核研所科技人才、能源人才培訓計畫與成果。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輻射應用科技計畫研究」預算,質疑延續型計畫總經費減少原因。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環境與能源科技研究」預算,質疑延續型計畫總經費減少原因。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核能安全科技研究」預算,指出核電廠違規事件與跳機次數增加,要求改善。
  • 提案主決議,要求原能會與台電公司就運轉中核電廠人力配置問題進行討論,儘快恢復原有配置,並於3個月內書面送交委員會。
  • 提案主決議,要求核研所應提高警覺,向食管署、漁業署反應輻射食品檢測最新狀況,並研議提高日本食品進口檢測標準,替國人健康把關。
  • 提案主決議,要求原能會應儘早研謀因應核能人才老化與斷層危機,避免影響國人對核安的信心。
  • 提案主決議,要求原能會正視核三廠運轉員集體「蹺課」事件,檢討是否有過勞現象,並要求台電給予適度休息。

陳淑慧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原子能委員會「一般行政」預算,關切核能人才斷層問題。
  • 提案凍結「核設施安全管制」預算,指出核電廠違規事件與跳機次數增加,原能會未善盡督促責任。
  • 提案凍結「放射性物料管理作業」預算,指出低放射性廢棄物選址爭議,違反原住民基本法,造成蘭嶼達悟族人抗爭與恐慌。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臨時人員酬金」預算,關切核能人才培育與運用機制。
  • 提案主決議,要求原能會應儘早研謀因應核能人才老化與斷層危機,避免影響國人對核安的信心。
  • 提案主決議,要求原能會正視核三廠運轉員集體「蹺課」事件,檢討是否有過勞現象,並要求台電給予適度休息。

呂玉玲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原子能委員會「一般行政」預算,關切核能人才斷層問題。
  • 提案凍結「核設施安全管制」預算,指出核電廠違規事件與跳機次數增加,原能會未善盡督促責任。
  • 提案凍結「放射性物料管理作業」預算,指出低放射性廢棄物選址爭議,違反原住民基本法,造成蘭嶼達悟族人抗爭與恐慌。
  • 提案凍結「核設施安全與維護之管制」預算,指出核電廠違規事件頻繁,要求強化核安監督管制。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核能職務加給」預算,質疑發放標準未以工作風險考量。
  • 提案主決議,要求原能會應儘早研謀因應核能人才老化與斷層危機,避免影響國人對核安的信心。
  • 提案主決議,要求原能會正視核三廠運轉員集體「蹺課」事件,檢討是否有過勞現象,並要求台電給予適度休息。

許智傑 立法委員

  • 提案減列原子能委員會「派員赴大陸計畫」預算,質疑其執行成效。
  • 提案減列原子能委員會委辦費,質疑其核心工作委外不合理。
  • 提案減列「原子能科學發展」預算,質疑原能會政策背離民意且資訊公開溝通功能不彰。
  • 提案減列「游離輻射安全防護」預算,質疑預算挪為研究,減少居民醫療照顧。
  • 提案凍結「核設施安全與維護之管制」預算,指出核電廠違規事件頻繁,要求強化核安監督管制。
  • 提案凍結「核子保安與應變」預算,指出核安演習流於形式,應變能力差。
  • 提案減列輻射偵測中心資訊相關費用,質疑其大幅擴增原因。
  • 提案減列輻射偵測中心「天然游離輻射偵測」預算,質疑食品與飲水檢測件數不足,未化被動為主動。
  • 提案凍結「人造游離輻射偵測」預算,質疑對南部地區與核電廠周圍學校安全稽查不足。
  • 提案凍結「放射性物料管理作業」預算,質疑經濟部修法玩弄公投,漠視居民權益,要求原能會反對修法。
  • 提案減列核能研究所「臨時人員酬金」,質疑其進用研發替代役人力過多。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綜合計畫」預算,關切核能人才培訓問題。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設施運轉維護與改善」預算,質疑石門大圳建造物使用費等費用分散編列且無102年度預算。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核能安全科技研究」預算,指出核電廠違規事件與跳機次數增加,要求改善。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推廣核能技術應用」預算,質疑專利技轉成效不彰。

相關人員回應

黃碧端 教育部次長

  • 說明派遣人力長期運用是體制內需求,但承認同工不同酬問題,承諾將在符合行政院要點下盡力解決,並爭取預算改善。

蔡春鴻 原子能委員會主任委員

  • 說明資訊服務費與軟硬體設備費增加是因應組改需建置線上公文簽核系統及虛擬主機異地備援系統,強調不做將影響未來公文處理。
  • 解釋委辦費用大部分是科技計畫經費,因組改從核能研究所切割過來,用於核能安全管制相關研究發展,未來將由核安管制研究中心執行。
  • 承認原能會與核研所角色定位有歷史包袱,核研所作為國家實驗室,其設施應為公共財,但管制單位絕不會讓拿台電計畫的人員審查台電業務。
  • 說明核電廠跳機次數應看長期表現,近年已大幅改善,目前維持在正常穩定狀態。
  • 同意凍結輻射屋相關預算並提出專案報告,說明健檢標準問題。
  • 承諾會與台電公司討論運轉中核電廠人力配置問題,並檢討是否影響核安。
  • 說明核四安全監督委員會因組改與委員聘任問題導致會議延遲,但今年會再召開。
  • 表示核安演習中「核四應暫停施工」非原能會能決定,但會檢討演習成效。
  • 承諾會盡力協調行政院各單位重啟蘭嶼遷場推動委員會,或將決議轉給行政院及經濟部。
  • 說明核能人才斷層問題,但預算中心引用報告有誤,依新政策10年內供需可平衡。
  • 承諾將盡力解決派遣人員同工同酬問題,並在符合行政院要點下盡力解決。
  • 說明核四安全監督委員會委員兼職費是出席費,若減列將無法開會。
  • 說明「原子能科學發展」預算包含與國科會合作的學術研究計畫及溝通宣導經費,若減列將影響計畫執行與溝通成效。
  • 強調原能會不會推廣核能發電,僅針對原子能的醫、農、工用途進行宣導,並努力加強資訊公開透明度。
  • 同意資訊服務費與軟硬體設備費減列60萬元。

徐明德 原子能委員會處長

  • 說明線上公文簽核系統預算增加是因應組改後不併入科技部,需自行編列並建置與其他機關相容的線上簽核功能。
  • 解釋虛擬主機異地備援系統是為確保電腦系統主機故障時,線上服務不中斷,過去因經費不足未能建置。
  • 說明派遣人力用於非核心行政事務,有專責人員輔導,流動率低,並將依勞委會法案辦理。
  • 建議第55案至第60案凍結300萬元,並提出專案報告。
  • 說明核三廠人力配置問題已特別處理,未發現有人用加班方式訓練或輪班問題。
  • 說明核安演習中「核四應暫停施工」非原能會能做到,且部分文字委員認知與實際執行有差異。
  • 說明第64案報告時程太趕,需1個月時間行文經濟部提供資料。
  • 同意資訊服務費與軟硬體設備費減列15%(60萬元)。

李懷銀 原子能委員會秘書處處長

  • 說明原能會正職專業人員專注核心業務,行政類職員少,非核心業務委請外包人員處理。
  • 指出派遣人力會按實際需求招商,人數逐年遞減,目前有20人,其中有低收入戶及身心障礙者。
  • 強調原能會對派遣人員照顧良好,採最有利標,提供生日禮金、年終獎金、加班費及參與各項福利,且流動率極低。
  • 表示會依據勞委會研擬的派遣勞工保護法辦理相關事宜。

陳宜彬 原子能委員會處長

  • 說明「核子保安與應變」計畫變更,納入日本福島核災善後處理經驗,部分研究仍需委託核能研究所執行。
  • 解釋委辦費中核設施安全管制分支計畫的經費是科技計畫,旨在支援管制研究,其成果也可支援台電工作。
  • 說明核四安全監督委員會因委員聘任與組改原因導致會議延遲,但今年會再召開。
  • 說明輻射防護專業的大陸地區旅費是輻射管制與技術交流,會有評估報告。
  • 說明核設施安全管制委辦費是逐年從核研所轉過來,今年是最後一次全部轉過來。
  • 說明核一廠人力配置問題已特別處理,未發現有人用加班方式訓練或輪班問題。

饒大衛 原子能委員會處長

  • 澄清緊急計畫區規劃是考量風險,針對不同範圍有不同應變措施,擴大範圍可能導致事多力分。
  • 說明核子損害賠償法草案已送審,並建議納入天然災害導致核災,提高賠償上限。
  • 說明資訊公開與宣傳預算中,用於溝通宣導的經費約300多萬,已依決議定期檢討並公開風險健康議題,並設置環境輻射即時監測顯示看板。
  • 說明與國科會合作的學術合作計畫,由原能會決定需求,國科會審查,委託不同學術單位執行。
  • 澄清「原子能」與「核能」不同,原能會不會推廣核能發電,宣傳僅限於原子能的民生應用。
  • 說明APP下載人數已達9,800多次,並承諾檢討宣導短片成效,希望委員支持預算以利改進。

李若燦 原子能委員會處長

  • 說明赴大陸地區旅費14萬元用於輻射防護專業的管制與技術交流,會有評估報告。

陳美珠 原子能委員會主任秘書

  • 說明第19案「規劃及管理本會電腦系統」預算增加是因應行政院要求各機關做線上簽核系統,且原能會已確定不併入科技部,需自行建置。
  • 說明第22案「核能安全施政規劃與績效管理」經費已減列,且與核四安全監督委員會經費不同。
  • 說明第5到8案委辦費去年是6,700多萬元,今年9,700多萬元,增加部分是逐年從核研所轉過來。
  • 說明第1到4案資訊服務費與軟硬體設備費減列60萬元。

馬殷邦 核能研究所所長

  • 說明核能研究所秉持選手與裁判切割原則,已成立核安管制技術支援中心,人員不能接台電委託計畫,唯一窗口是原能會。
  • 解釋核能研究所作為國家實驗室,其設施是公共財,應被獨立管制機關稽查,並開發核安管制工具。

相關後續

  • 原子能委員會「業務費」項下「資訊服務費」原列1,023萬2,000元及「資訊軟硬體設備費」原列946萬7,000元,合計1,969萬9,000元,減列60萬元。
  • 原子能委員會「業務費」項下「委辦費」原列9,778萬3,000元,減列600萬元。
  • 原子能委員會「一般行政」項下3億8,663萬8,000元,凍結1億元,俟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原子能科學發展」項下「01核能安全設施規劃與績效管理」原列227萬1,000元,減列50萬元。
  • 「原子能科學發展」項下「04原子能資訊公開與對外溝通」原列341萬5,000元,減列70萬元。
  • 「游離輻射安全防護」原列5,696萬8,000元,凍結1,000萬元,其中包含「02游離輻射安全評估及防護督導與輻射鋼筋處理專案」凍結300萬元,俟原能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核設施安全管制」項下「01核設施安全與維護之管制」原列1,128萬6,000元,凍結350萬元,俟原能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核子保安與應變」原列1,421萬5,000元,凍結300萬元,俟原能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通過主決議:原能會應與台電公司就運轉中核電廠徵調人員影響核安問題進行討論,儘快恢復原有運轉中核電廠的人力配置,並於3個月內書面送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 通過主決議:原能會應在核電廠安全管控上確實檢討改進核三廠2號機喪失備用外電84天事件,並送書面報告。
  • 通過主決議:原能會應就龍門核電廠(核四)試運轉作業之監督管制方法、現況,及退回系統、問題與解決方案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送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 通過主決議:原能會應會同經濟部責成台電公司,加速推動檢整作業現場工人及蘭嶼居民每年一次全身健康檢查與核廢料貯存場對蘭嶼居民健康影響之流行病學調查,並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通過主決議:原能會應會同經濟部協調行政院各單位,推動「行政院蘭嶼貯存場遷場推動委員會」之重啟運作,履行政府對蘭嶼居民之承諾,盡速完成核廢料貯存場遷場作業。
  • 通過主決議:原能會應儘早研謀因應核能人才老化與斷層危機,避免出現人才斷層危機,而影響國人對核安的信心。
  • 通過主決議:原能會應正視核三廠運轉員是否有過勞現象,畢竟各廠運轉員是掌握核安的關鍵人物,應嚴格要求台電給予運轉員適度之休息。
  • 通過主決議:原能會應落實核災演練,以保障民眾生命安全,並就核三廠演習提出檢討報告書。
  • 通過主決議:原能會針對派遣人力僱用,勞務招標契約中應規定勞動者工作權益須與正式職工維持同工同酬同待遇原則,並針對未來會內業務人力配置作全盤規劃檢討,派遣員工不得再新增。
  • 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書面答覆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未處理完竣的部分,另定期繼續處理。

討論事項17

臨時提案:高教結構性改革與學雜費凍漲

核心議題

  • 教育部應儘速召開教育國是會議,針對我國高教結構性改革廣納社會各界參與,誠實面對高教定位問題,凝聚共識。
  • 在此之前,高教學費應維持凍漲,以避免加劇青年貧窮化問題。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鄭麗君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教育部召開教育國是會議,討論高教結構性改革,並維持學雜費凍漲。
  • 強調學費凍漲是委員會公聽會結論,教育部不應片面宣布學雜費調整方案。
  • 呼籲政府不應卸責,應擴大教育公共投資,保障青年階級流動機會。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支持召開教育國是會議及學雜費凍漲。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支持召開教育國是會議及學雜費凍漲。

相關人員回應

黃碧端 教育部次長

  • 尊重委員意見,但建議修正文字為「教育部應儘速至立法院專案報告,在此之前,高教學費應維持凍漲。針對我國高教結構性的改革,廣納社會各界共同參與討論,誠實面對高教…」

相關後續

  • 臨時提案照案通過,並函請教育部辦理。
  • 決議教育部應儘速至立法院專案報告,在此之前,高教學費應維持凍漲;針對我國高教結構性改革,廣納社會各界共同參與討論,誠實面對高教定位問題,凝聚共識。

原始資料

公報
1027202
卷/期/冊
102/72/2
發布日期
2013-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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