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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患治理條例修正案聯席審查:行政院版本延宕與經費爭議

經濟委員會內政委員會財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3-11-14

立法院經濟、內政、財政三委員會聯席會議繼續審查「水患治理特別條例」修正草案,聚焦於行政院版本遲未送達、8年800億治水成效檢討,以及未來治水經費應採特別預算且額度為6年600億或8年800億的爭議。立法委員強烈不滿行政院怠惰,經濟部部長則承諾一週內提出新版「流域綜合治理特別條例」。會議決議後續計畫採特別預算編列,並通過臨時提案要求停止天花湖水庫計畫。

討論事項一

繼續審查「水患治理特別條例第四條及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等案 (討論事項第一案至第六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討論多個關於「水患治理特別條例」的修正草案,核心關注重點在於檢討過往8年800億治水計畫的成效、未來治水經費的編列方式(特別預算或公務預算)與總額度,以及行政院遲遲未能提出其版本的修法草案。
  • 會議同時審視天花湖水庫計畫的爭議,因應地方強烈反彈,要求暫停興建並不得編列相關預算。

相關爭議

  • 行政院版本延宕:立法委員普遍不滿行政院未依承諾於3週內提出「水患治理特別條例」修正草案,認為行政院怠惰且不尊重國會,影響法案審查進度。
  • 8年800億治水成效檢討:多位委員質疑過去8年800億治水預算效益不彰,要求行政院先提出完整檢討報告,再審查新法,並批評行政院僅提供簡要報告。
  • 未來治水經費額度與編列方式:行政院提案將採6年600億特別預算,但部分委員堅持應延續8年800億的規模,並確保以特別預算而非公務預算編列,避免排擠其他部會經費。
  • 跨部會協調不足:有委員指出治水涉及多個部會(水利署、水保局、林管處、營建署等),但各單位各自為政,缺乏協調,導致預算浪費和治水成效不佳。
  • 天花湖水庫計畫爭議:儘管環評通過,但苗栗縣民強烈反彈並連署反對,導致該計畫的持續性面臨挑戰。

立法委員發言

林滄敏 立法委員

  • 抗議行政院未送交8年800億治水效率檢討報告,導致治水預算浪費且效率不彰。
  • 質疑治水預算被用於綠美化、水溝加蓋不清,且跨部會協調不足。
  • 拒絕審查,要求行政院說明清楚,否則視為藐視國會。

張嘉郡 立法委員

  • 譴責行政院怠惰未依承諾提交8年800億治水成效檢討報告,影響治水工作。
  • 強調治水對水患受災鄉親的重要性,特別關切雲林地層下陷等問題的解決方案。
  • 建議拒絕審查,要求行政院說明清楚。

廖國棟 立法委員

  • 批評行政院提交的8年治水計畫檢討報告過於簡要,缺乏預算執行細節,是對立法院的不尊重。
  • 認為行政院未準備好,無法進行實質審查,應延後會議,待報告完整後再處理。
  • 對政府處理重要民生議題的遲鈍態度表示不滿。

李應元 立法委員

  • 強調水患對百姓造成嚴重痛苦,治水問題刻不容緩,不應等待行政院版本。
  • 指出8年800億治水計畫有一定成效,應繼續追蹤檢討不足之處。
  • 主張應立即進行審查,讓民眾感受到立法院的急迫與重視。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抗議行政院未依決議在3週內送交「水患治理特別條例」修正草案版本,導致無法與委員版本併案討論。
  • 強調治水法案攸關民生,不處理將影響人民對政府的觀感。
  • 建議若行政院版本未能如期送達,將影響經濟部水利署預算審查,以示抗議。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對行政院遲未送交法案版本表示心痛,認為治水工作與時間賽跑。
  • 要求經濟部部長明確說明行政院版本提交時程,並承諾治水經費不打折扣。
  • 若行政院版本未能如期審查,應做成決議譴責行政院及部長。

林岱樺 立法委員

  • 具體建議立即進入實質審查委員版本,不需等待行政院,因藍綠對法案有高度共識。
  • 質疑行政院對治水議題的怠惰,並堅持治水經費應為8年800億,而非6年600億。
  • 強調應加速法案通過,讓經費能在汛期前動支,讓民眾感受政府作為。

徐耀昌 立法委員

  • 強調8年800億治水計畫結束後,後續治水措施必須延續,避免地方政府困境。
  • 要求經濟部部長明確說明行政院版本預算編列方式(特別或公務預算)、金額及年限。
  • 認為治水預算應採特別預算以求長治久安,並強調釐清行政院方向後才能有效審查。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對政府承諾屢次跳票表示不滿,尤其在食安和治水條例審查上。
  • 認為無法再等待行政院版本,支持若行政院版本未能如期送達,下週即審查委員自身版本。

相關人員回應

張家祝 經濟部部長

  • 為未能依承諾在3週內提交行政院版本致歉,解釋因本部認為僅修正兩三條條文不足以根本解決問題,故擬具新法「流域綜合治理特別條例」。
  • 說明新法草案已送行政院審查,並預計在今天行政院院會通過,可望於一週內送達立法院。
  • 澄清新法重點為採特別條例形式、編列特別預算、期間為103年至108年、經費上限為600億元。
  • 表示完整的治水檢討報告已送行政院核定,核定後將隨新法案一併提交立法院。

相關後續

  • 討論事項第一案至第六案,報告及詢答完畢,另擇期繼續審查。
  • 易淹水地區治理後續計畫所需經費,決議採特別預算編列方式辦理。
  • 經濟部被要求於3週內將有關「水患治理特別條例」修正案送立法院併案審查。
  • 主席要求行政院務必於今天院會通過後,明天(週五)將法案送達立法院,並請朝野黨團務必在下週二程序委員會通過,列入下次會議報告事項。
  • 主席將於11月27日立即將行政院版本及委員版本排入議程,進行實質討論至結束。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經濟部水利署全面停止天花湖水庫興建計畫,並不得編列相關經費預算。
  • 陳明文委員表示,若行政院版本未能在下週四送達,將不審查水利署預算。

原始資料

公報
1027301
卷/期/冊
102/73/1
發布日期
2013-12-09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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