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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預算審查與甘比亞斷交事件報告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會議日期:2013-11-18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主要審查外交部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並特別邀請外交部林部長報告「甘比亞宣布與我國斷交事件」。會議就預算編列、活路外交政策、甘比亞斷交原因與應對措施進行深入質詢與討論,委員們對斷交事件的資訊掌握、外交人員責任及未來外交策略調整提出多項建議,外交部則承諾將進行檢討並採取因應措施。

討論事項一

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外交部主管收支公開及機密部分

核心議題

  • 本次預算審查聚焦於外交部及其所屬機關的歲入歲出編列,涵蓋員工停車費、官舍租金、FTA推動、資安防護、文化交流、國際合作計畫執行率及財團法人補助成效等多元議題。
  • 討論核心在於如何提升外交資源運用效益、強化對外關係拓展,並確保援外計畫的透明度與實際成效,以符合國家整體外交戰略目標。

相關爭議

  • 外交部及所屬機關是否應比照其他部會收取員工停車費月租金,以符合節能減碳政策並增加歲入。
  • 外交部職務官舍租金收取標準不一,海外官舍租金高昂且坪數未比照國內標準,引發社會公平性爭議。
  • 部分國際交流補助組織(如亞洲太平洋自由民主聯盟、世界自由民主聯盟中華民國總會)被質疑成效不彰,營運高度仰賴政府補助且功能與其他單位重疊。
  • 外交部在推動與主要貿易國家洽簽自由貿易協定(FTA)進程緩慢,被質疑未能有效擔任「促進者」角色。
  • 對外援外計畫執行率偏低,保留款項龐大,且部分援助項目(如捐贈醫療器材)未考量受援國操作維修能力,效益受質疑。
  • 外交部網站公布條約協定資訊不完整,部分已生效條約未依規定送立法院備查,資訊公開有待加強。

立法委員發言

邱議瑩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外交部比照其他部會收取員工停車費月租金,並訂定統一收費標準。
  • 提案要求外交部應收取職務官舍「租金使用費」,以符合社會公平正義。
  • 提案凍結對「亞洲太平洋自由民主聯盟秘書處」及「世界自由民主聯盟中華民國總會」的補助經費,要求外交部提出專案報告。
  • 要求外交部會同相關單位對駐外館處資安防護進行演練與評估,提升防護設備。
  • 提議凍結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認為應保留給弱勢或因公成殘者。

蔡煌瑯 立法委員

  • 連署邱議瑩委員多項預算修正案,包括停車費、官舍租金、NGO補助及退休慰問金等。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駐泰國代表處業務費用,要求駐泰國代表返國專案報告。
  • 提案凍結駐外機構辦公室、館長宿舍租金,要求外交部與行政院主計總處訂定統一標準並報告。
  • 提案凍結對「亞洲太平洋自由民主聯盟秘書處」及「世界自由民主聯盟中華民國總會」的補助經費,要求外交部提出專案報告。
  • 建議外交部應維持台灣教育中心相關預算編列,以維國家整體外交布局。
  • 建議外交部應與教育部、僑務委員會積極協調,建立「外交替代役華語文支援教學方案」,推廣正體華語文教學。
  • 要求外交部儘速將未公開之財團法人實地查核報告於該部網站公開,以符資訊公開法及立法院決議。
  • 要求外交部針對國內學者前往海外智庫進行「駐點」研究的補助名單及遴選標準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外交部於每年8月提送該年度委託國內藝文團體赴海外巡演名單供委員會參酌。
  • 提案要求外交部應秉持行政中立原則,主動安排來訪外賓拜會朝野國會議員及相關部會,以促進交流。
  • 提案要求外交部應儘速更正外交職務宿舍禁止飼養寵物之規定,以符合人性與動物權利考量。
  • 提案譴責韓國政府將台灣國籍列為China(Taiwan)及稱台灣非國家,要求外交部鄭重表示台灣主權獨立。
  • 提案要求外交部應有全盤外交思維,嚴守我國主權立場,維護我國於國際組織參與之斡旋能量。
  • 提案要求外交部應督促所屬外交人員,從家庭教育中灌輸子女身為台灣國民之各項權利義務。
  • 提案要求外交部對於關鍵績效目標值之訂定應審慎、積極、合理,切勿流於形式。
  • 提案要求外交部應儘速將普通級之條約或協定內容依法於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或外交部網站刊登。
  • 提案要求外交部應同意「中華民國派駐各友邦技術人員事務協會」於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內設立永久會址。
  • 提案要求外交部未來於任何典禮、國宴前置作業程序必須周全,主動提供無座車使節接送服務。
  • 提案要求外交部督促駐外館處依限結報,對於違規情形嚴重者確實執行處罰規定。
  • 提案要求外交部定期追蹤台灣獎學金及獎助金學生畢業後狀況,並要求駐外單位定期聯繫。

陳鎮湘 立法委員

  • 建請外交部允宜與經濟部研議規劃,建立優先順序整體布局,積極推動與主要貿易國家洽簽FTA或ECA。
  • 建議外交部責成外館積極協助受援國研提攸關民生建設等計畫,主動瞭解及協助解決其所遇困難,以提高預算執行率。
  • 提案協助文化部共同推動並爭取包括金門等我國世界遺產潛力點,正式加入聯合國世界遺產之列。
  • 建議外交部審視資源配置妥適性,調整外文期刊、報章雜誌等訂購計畫。

楊應雄 立法委員

  • 連署多項提案,包括積極推動FTA、文化交流項目、國際合作計畫執行率及全民外交研習營等。
  • 提案協助文化部共同推動並爭取包括金門等我國世界遺產潛力點,正式加入聯合國世界遺產之列。
  • 提案要求領事事務局加強駐外館處領務雇員業務訓練,並對工作態度不佳者予以適當處分。
  • 建議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調整「全民外交研習營」課程內容,並向全國國中以上學校推展。

林郁方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外交部執行援外計畫時,凡涉及商品採購及勞務服務者,應優先向國內廠商採購或委由國內業者承攬。
  • 提案要求外交部對巴拉圭東方工業區土地和地上物不得用捐贈方式處分,並儘速研謀確保債權及處置方案。
  • 提案凍結外交部本部預算1,000萬元,要求外交部就南海政策主張之國際能見度提升作為提出報告獲同意後始得動支。

陳碧涵 立法委員

  • 建請外交部研議對外交流項目之結構,勿將對外交流限縮於傳統經濟範疇,並提出文化外交積極角色和新作法書面報告。
  • 建請外交部審酌投資考察團機票款補助之必要性及鼓勵投資方式之妥適性,以提升補助效益。
  • 建請外交部研擬周延審查機制,避免國際青年人才培訓及合作計畫引發文化輸出錯誤爭議。
  • 建議外交部審視資源配置妥適性,調整外文期刊、報章雜誌、書刊及輿情資訊研蒐彙整編輯等訂購計畫。
  • 提案協助文化部共同推動並爭取包括金門等我國世界遺產潛力點,正式加入聯合國世界遺產之列。
  • 提案要求外交部定期追蹤台灣獎學金及獎助金學生畢業後狀況,並要求駐外單位定期聯繫。

陳唐山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外交部報請行政院協處各機關駐外事務,提升駐外機構經費運用效能,朝統籌收付制度調整。
  • 提案建請外交部應積極參與國際組織活動,並督促政府重新正視參與聯合國之承諾。
  • 提案建請外交部加強預算規劃及保留之評估,視實際需求按經費支用期間分年編列,以免編列年度即產生鉅額保留。
  • 提案建請外交部檢討現行外籍配偶結婚面談機制之良窳,避免僅因面談而有誤判。
  • 提案要求外交部督促駐外館處依限結報,對於違規情形嚴重者確實執行處罰規定。
  • 提案要求外交部應就松鶴國際企業公司定位、適法性再次呈報行政院研究,並提出未來經營計畫報告。

王進士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外交部應於官方網站架設專區,定期就我國所參與之國際會議、人數、取得成效等資訊完整揭露。
  • 提案要求外交部定期追蹤台灣獎學金及獎助金學生畢業後狀況,並要求駐外單位定期聯繫。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外交部應就松鶴國際企業公司定位、適法性再次呈報行政院研究,並提出未來經營計畫報告。

詹凱臣 立法委員

  • 建請外交部允宜與經濟部研議規劃,建立優先順序整體布局,積極推動與主要貿易國家洽簽FTA或ECA。
  • 提案要求外交部執行援外計畫時,凡涉及商品採購及勞務服務者,應優先向國內廠商採購或委由國內業者承攬。
  • 提案要求外交部對巴拉圭東方工業區土地和地上物不得用捐贈方式處分,並儘速研謀確保債權及處置方案。
  • 提案凍結外交部本部預算1,000萬元,要求外交部就南海政策主張之國際能見度提升作為提出報告獲同意後始得動支。
  • 提案凍結對「世界自由民主聯盟中華民國總會」的補助經費,要求外交部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協助文化部共同推動並爭取包括金門等我國世界遺產潛力點,正式加入聯合國世界遺產之列。
  • 提案要求領事事務局加強駐外館處領務雇員業務訓練,並對工作態度不佳者予以適當處分。
  • 建議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調整「全民外交研習營」課程內容,並向全國國中以上學校推展。
  • 提案要求外交部審酌投資考察團機票款補助之必要性及鼓勵投資方式之妥適性,以提升補助效益。
  • 提案要求外交部定期追蹤台灣獎學金及獎助金學生畢業後狀況,並要求駐外單位定期聯繫。
  • 提案要求外交部審視資源配置妥適性,調整外文期刊、報章雜誌等訂購計畫。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外交部歲入部分第3款規費收入相關修正案,因委員提案凍結員工停車費月租金收入,保留送院會處理。
  • 外交部歲入部分第7款其他收入中,關於職務官舍租金使用費增列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 外交部歲出部分,第8款外交部主管(不含機密部分)原列預算減列2,500萬2,000元,改列為221億9,524萬8,000元。
  • 外交部本部預算凍結1,000萬元,待外交部就南海政策宣達團等辦理情形報告獲同意後始得動支。
  • 駐泰國代表處業務費用凍結500萬元,待駐泰國代表返國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駐外機構辦公室、館長宿舍與事務機器等租金及大樓物業管理費凍結1,000萬元,要求外交部與行政院主計總處訂定統一標準並報告。
  • 對「亞洲太平洋自由民主聯盟秘書處」及「世界自由民主聯盟中華民國總會」的補助經費各凍結二分之一,待外交部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外交部需研議對外交流項目結構,並就文化外交新作法提出書面檢討報告。
  • 外交部需針對確實補助學者「駐點」研究名單及遴選標準,向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外交部需於每年8月提送該年度出團名單(含已出團及預計出團名單)供委員會參酌。
  • 外交部需審酌投資考察團機票款補助之必要性及鼓勵投資方式之妥適性,以利研擬有效措施。
  • 外交部需就巴拉圭東方工業區土地和地上物處置計畫,向委員會專案報告。
  • 外交部需於2週內將新修訂之國際青年人才培訓及合作審查機制報告,提交委員會。
  • 外交部應儘速將未公開之財團法人實地查核報告於該部網站公開。
  • 外交部應於官方網站架設專區,定期就我國所參與之國際會議、人數、取得成效等資訊完整揭露。
  • 外交部應比照財團法人台灣民主基金會之辦理方式,同意「中華民國派駐各友邦技術人員事務協會」於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內設立永久會址。
  • 外交部需於任何典禮、國宴前置作業程序周全,對於邀訪之外賓及應邀參加重要官式活動無座車之使節,應主動提供接送服務。
  • 外交部應秉持面面俱到、行政中立、不怕麻煩之禮賓原則,以促進台灣與我友好國家人士之外交邦誼。
  • 外交部需督促駐外館處依限結報,對於違規情形嚴重者確實執行處罰規定。
  • 外交部應定期追蹤台灣獎學金及台灣獎助金學生畢業之後的後續狀況,並要求各駐外單位定期和這些學生聯繫。
  • 外交部應促其所屬之外交人員,對於國家之政策及國民本應盡之義務予以支援與落實。
  • 外交部應儘速更正外交職務宿舍禁止飼養寵物之規定。
  • 外交部需審視資源配置妥適性,調整訂購外文期刊、報章雜誌、書刊及輿情資訊研蒐彙整編輯等計畫。
  • 外交部應就松鶴國際企業公司定位、適法性再次呈報行政院研究,同時並提出該公司未來經營計畫,向委員會報告。
  • 領事事務局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編列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 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編列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 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外交部主管收支公開及機密部分審查完竣,審查結果提報院會,並需交黨團協商。
  • 委員所提口頭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之資訊,請外交部於2星期內,以書面答復委員並副知本委員會。
  • 委員馬文君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以書面答復。

原始資料

公報
1027301
卷/期/冊
102/73/1
發布日期
2013-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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